影帝攻略计划—— by淳于酒
淳于酒  发于:2024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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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导要了你的电话?”李解珉身形一顿,不由得笑道,“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错过了薄暮星这个角色,你的机会也多的是。”
比起诸多拍电影的,江之洲算不上什么高大上的导演,但仅仅在电视剧这一块,他还真算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在他的剧中演过主要角色的基本都会一夜爆红,十八线直接窜到三线,三线跃居一线。
既然他主动要了骆笛的电话,说明真的对他很是赏识,即使没有得到这回《逢魔》中的角色,以后有其他适合的角色也会想到他,这是多少在三四线苦苦挣扎的演员们求之不得的机遇,就这么轻轻松松砸到骆笛这么个圈外人身上,不得不说,他运气真是很好。
骆笛走后,江之洲看向其他四人,“怎么样?”
聂轩景第一个表态,“我就要他。”他神色平静,但态度坚决。
“我同意,”笔名叫做秦斧的青年编剧推了推眼镜,眼里有些可以称作“兴奋”的光芒,“他就是我心里的薄暮星!”
“好!我的态度你们是知道的,这个骆笛只要演技不要太烂,我都要了。你们也看到了,虽然不是科班出身,但人家天赋在那里。”江之洲转头看向那两名中年人道,“看来我们三个看法一致,不知二位意下如何?”
“我们还能不同意吗?”其中一名中年人无奈地道。
“喂,你不要剥夺我投票的权利!”另一名中年人严肃地叩了叩桌子,郑重地投了一票,“我同意!”
骆笛谢绝了李解珉送他回家的好意,让他先去看苏杭,自己打车回家,他刚一上车手机就响了,是个陌生号码。
“喂,骆笛吗?”
电话那头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骆笛一怔,不太确定地开口,“江导?”
“嗯,是我。”江之洲豪迈的声音顺着电流传过来,“骆笛啊,我们决定了,薄暮星这个角色就由你来演!过几天就要开机了,你要做好准备啊!”
“好的,江导,我知道了。”
骆笛挂下电话,有些不敢相信,这效率可真快啊。接着给李解珉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这个好消息,又约定好了什么签约之类的。
到底是件好事,他有些开心,嘴角轻轻翘起,脑海里不由得想到,聂轩景也同意他参演吗?他对自己的看法是怎样的呢?
应该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新人吧……骆笛尽量客观地想着,或许,是个……有些潜力的新人?
想到聂轩景,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蓦地坐直了,眼睛里尽是懊恼。他怎么忘了呢?他居然没有趁机问聂轩景要个签名!真不是个合格的粉丝啊!
回到住处,骆笛只觉得精力充沛,大有点有劲没处使的意思。于是,他颇有兴致地给自己做了顿饭,吃完后又将自己居住的这个不大的地方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忙出了一身细密的汗,洗了个澡后便躺在床上,回想着之前试镜时的情景。
他想到聂轩景一步步朝他走来,看着他时那种哀伤的眼神,那真的只是属于林雾的哀伤吗?为什么他看到聂轩景那样的眼神,竟觉得莫名地难过呢?那种仿佛刻在灵魂里的伤心,还有一点说不出的感觉,像是愧疚,像是眷恋,浓烈到化不开的情绪,几乎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让他觉得似乎自己就是那个让他露出这种眼神的人,一瞬间居然有种自己罪不可恕的感觉。
——他是被聂轩景带入戏了吗?这便是影帝的感染力?
骆笛不知道。
他只是脑海里反复浮现出聂轩景那个眼神,还有那滴毫不掺假的眼泪,读之不透,挥之不去。

实在想不通便索性不再想,骆笛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
“乐乐。”电话通了,他叫了对方一声,脸上自然地带着那种对最亲近的人才有的笑容。
“笛笛!”那头传来简乐乐欢快的声音,她边上大概还有什么人,嗔怪地说了声,“别闹!笛笛给我来电话了!”
“肖蒙也在吗?”骆笛被对方的称呼弄得有些囧,自觉地忽略了,“那正好,我不用重新给他打电话了。你们晚上有没有时间?我们出来聚一聚吧。”
简乐乐道:“好啊!不用等晚上了,五点半出门吧,我们好久没聚过了,晚上还可以一起玩!对了,我要吃烧烤!”
“都行,反正我现在还有时间。”骆笛
大概是肖蒙说了什么,简乐乐在那头嗲着声音撒娇,“我不管,我就要吃烧烤嘛~”
骆笛忍不住翘起嘴角,两只眼睛弯起,为那对小情侣一点甜蜜的小情趣而会心一笑。
真好啊,他们能这么相爱。
最终肖蒙还是没拗过简乐乐,三人决定去吃烧烤,约好了时间地点,骆笛挂了电话。现在已经下午了,距离五点半还有两个多小时,骆笛干脆定了闹钟,盖上被子打算补一觉。
或许是前一天晚上睡的时间不长,或许是之前打扫卫生消耗了些体力,他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居然真的睡着了,闹钟响的时候还觉得有些意犹未尽。
骆笛在餐厅里等了一会儿,那两人才姗姗来迟。
简乐乐是个圆脸的女生,今天穿了条俏皮的牛仔背带裙,她亲昵地挽着比她高了不止一头的肖蒙的胳膊,看起来特别娇小可人。肖蒙长得棱角分明,眉眼深邃,个头比较高,站在人群中算是比较显眼的,但这于他并没有什么好处,因为这使得他走路时一瘸一拐的姿势更加引人注目。
他垂着头,刘海遮住眼睛,没什么表情地听着别人“是个瘸子啊,哎哟,真是可惜这么张脸”的感叹。简乐乐轻轻摇了摇他的胳膊,抬起头对他甜美一笑,两人目光恰好对上,都读懂了对方眼里的意思。
你不要在意别人说什么。
我没有在意。
骆笛站起身,也完全没有在乎其他人的闲言碎语,对于他来说,肖蒙从来都是这个样子,这样的肖蒙他看了十几年,要是哪天肖蒙走路姿势和普通人一样了,或许他还会觉得不习惯。
这么多年,他们都习惯了。
多少的因为肖蒙那双腿带来的委屈、不甘、自卑、心疼、心酸都被光阴模糊,只剩下最亲切的习惯。
他们三个是在福利院一起长大的。
简乐乐身体健康,聪明可爱,是福利院里的小太阳,谁也不知道这样的孩子为什么会被抛弃。
肖蒙的两条腿先天长短不一样,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据说在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便被父母丢弃,在原本的福利院里受尽欺辱,性格也十分孤僻。
后来那家福利院的院长因为被举报贪污善款和虐待儿童而被撤职,那家福利院也被撤销,肖蒙被转移到他们待的这一所福利院,骆笛和简乐乐用了好久才让他接纳他们,三个人从此成为亲密的朋友。
骆笛是三人中唯一有过爸爸妈妈的人,在他六岁那年父母出车祸去世,当时他也在车中,被他的父母双双护住,他亲眼看见自己的父母浑身鲜血的样子。
骆笛好几个月不言不语,然后在深夜痛哭着醒来,福利院的简院长是个非常温柔善良的女人,在她的悉心关照下,骆笛终于渐渐好转,只是从此再也没有提过爸爸妈妈,也不再提起之前所有事情。他们都以为他失忆了,都说真是可怜的孩子啊,这么悲惨的记忆还不如全忘了。
只有骆笛自己知道,他没有忘记。
他不敢记住那场车祸,却经常回想在那之前的日子。妈妈做的饭菜,爸爸买的气球……一件一件在他心里翻来覆去地回忆,他不再提起,不想让人同情地望着他。
但是他害怕自己忘记,忘记那么重要的回忆。
骆笛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他知道自己有特别爱他的爸爸妈妈,他觉得幸福。
可怜的是爸爸妈妈,都不能陪着他们最爱的孩子长大。
但是院长说,人都是有灵魂的,死后灵魂会在天上看着地上的亲人。所以他要好好长大,长成一个爸爸妈妈所期待的人,一个快乐的好人。让他们在天上也能安心。
“肖蒙,乐乐,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骆笛眼里带了笑意,“我要演戏了。”
“演戏?演什么戏?”简乐乐吃得满嘴油,闻言有些没反应过来。
肖蒙细心地用纸巾给她擦了擦嘴,转过头来看骆笛,眉头微微皱了皱道:“你是说,你要混娱乐圈了?”
骆笛点了点头,笑道:“也可以这么说。”
“什么?笛笛,你要做明星了?!”简乐乐睁大了眼睛,有些兴奋地挥舞着手,“真的吗?不过你怎么会做明星呢,不是说做明星助理吗?你要演什么?”
见简乐乐激动的样子,一直淡定的骆笛也忍不住露出个有些得意的笑容,他清了清嗓子,“《逢魔》,听说过么?我会在里面出演男三号哦!”
“啊啊啊啊啊《逢魔》!是斧头的《逢魔》吗?!”简乐乐眼睛发亮,期待地问道。
“如果你说的是秦斧的话……”骆笛故意把尾音拖得长长的,看简乐乐急得恨不得揍他了才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是的。”
“天哪!斧头的《逢魔》诶!你知不知道我是他的书迷啊!你居然要演《逢魔》的男三……”简乐乐说到这里突然住了声,一脸莫名其妙地望着骆笛,“《逢魔》男三是谁啊?按戏份来说的话……沧澜道长?你一小鲜肉演一老头儿?”
“不是啊,我要演的是薄暮星。不是老头儿。”骆笛被她看得一头雾水,又想起了什么,解释道,“就是主角的大师兄,不过听说这个人物是新加进剧本的。”
“大师兄……木行?”
简乐乐一楞,又发觉“暮星”和“木行”听起来很像,大概明白了大师兄这个角色的人设有了一定的程度的变动,她眯了眯眼,神情变得高深莫测起来。
“木行变成了薄暮星,情节肯定也会有不少变化,感觉斧头在下好大一盘棋的样子,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真是期待啊。”末了,她还缓缓舔了舔唇,做了个自以为“邪魅”的动作。
“你那是什么奇怪的表情?”肖蒙忍无可忍地捏着她的脸,痛斥道,“早就说了叫你少看点那些乱七八糟的小说了!看就看吧,人家女孩子最多代入个公主千金,你倒好,非要学什么‘霸道总裁’‘邪魅BOSS’!”
“痛痛痛!暴力肖蒙!”
骆笛忍笑忍得辛苦,又觉得不该打扰他们打情骂俏,索性埋头吃东西。当肖蒙问他从助理变演员是怎么回事时,他才抬起头来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骚年,你遇到的是一份天大的机缘哪!”简乐乐一脸严肃,凝眉道,“枉我与你青梅竹马十余载,竟没看出你还是个骨骼清奇的,要是早知你有今日,我也好早点抱紧大腿,日后求个人情也好开口些。”
“在下三岁不尿床,五岁能识字,年纪尚小便已展露了惊人的天赋,奈何你无缘得见。”骆笛也装模作样陪着她胡扯,“这样吧,看在相识一场的情分上,你有什么心愿,说出来看我能不能为你办到。”
“我要冯宇昂的签名!他是男一早就定了的,你进组了一定能跟他接触!”简乐乐两眼放光,飞快地提出要求,接着又勉为其难地表示,“当然,如果你能要到女一号季青庭的签名,我也不会拒绝。”
经她这么一说,骆笛才发现,自己对于这个剧组真是一无所知,连早就定了的男女主是谁都不知道。决定回去了一定要查一下这些人的数据后,他朝简乐乐点了点头,说:“我尽量吧,要不到可别怪我。”
“你想好了吗?”一旁的肖蒙突然出声道,眉眼间有些凝重的样子,“娱乐圈可不是那么好混的。”
肖蒙比骆笛和简乐乐都要大几岁,经历得更多,心思也更深沉,所以比起简乐乐恨不得举双脚赞成的态度,他更多的是担忧,怕为人单纯性子又好的骆笛被欺负,更怕他被欺负了还傻呵呵地不反抗。
骆笛从小就是那样,别的孩子抢他的糖果,他从来不抢回来,没准下回还主动给人家送去,不是示弱,而是示好,一张灿烂的小脸能把人闪瞎。
这种不问缘由的善意,刚开始被肖蒙称作“虚伪”,可如果说这只是张虚伪的面具,一个人总不可能一张面具戴了十几年也不曾摘下吧。
肖蒙很了解骆笛是怎样的人,却从来都没有搞懂过他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人,他知道骆笛活得很简单,却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能活得这么简单。

就像现在——
“哪个圈子都不好混啊,我就是去擦皮鞋还有竞争对手呢。”骆笛没心没肺地咧嘴笑道,“再说了,我也没想混啊,我就是觉得演戏挺好玩的。”
挺好玩的,这是给你玩的吗?还不如混呢!在你看来捡垃圾都挺好玩的,你咋不去捡呢?
肖蒙忍不住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却也不再多劝,生怕真给人劝去捡垃圾或者擦皮鞋了。
“就是,就是!”简乐乐也在一旁帮腔,“我们笛笛这么可爱,到哪里能混不开?”
每当他们稍微有点分歧的时候,简乐乐和骆笛总是一个鼻孔出气,肖蒙给这两人弄得没脾气,有时候都要怀疑是不是他俩才是一对了。
吃过饭后,简乐乐非要拖着他们一起去游乐场玩,骆笛犹豫了下,终究还是无视了自己是个电灯泡的事实,跟着一起去了。
他们三个从小就一起玩,自从那两人挑破窗户纸,结束了多年的相互暗恋后,他就自觉地离他们远了些,给小情侣留些单独相处的甜蜜空间。骆笛对那两人在一起这件事是感到开心的,但是,三个人中的两个谈起了恋爱,剩下那个就好像是被抛弃了,有时候想想其实还挺失落的。
等进组了以后就没这么多时间来打扰他们了,现在就安安心心做回电灯泡吧,骆笛想。
简乐乐拉着他俩把过山车、海盗船、火箭升空什么的都玩了个遍,叫声和笑声都在沉沉暮色里回荡。等他们下来时天已经全黑了,晚风吹在身上有些发冷。简乐乐搓着胳膊,玩得心满意足,肖蒙一瘸一拐地跟上来,脱下外套给她披上。
骆笛怔怔地看着不远处随着音乐转动的旋转木马,暖色的灯光在眼里氤氲一片,有孩童的欢笑声传来,像是透过重重光阴,看到一些依稀的影像。
他记得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带着他坐过旋转木马,也是这样的晚上,也是这样的温暖的灯光,他偎在妈妈的怀里,爸爸坐在旁边,手里拿着小风车逗他,他们坐在木马上,随着音乐起伏,大家都是笑着的。
那时候,他们多么幸福啊。
木马一圈圈旋转,一转转过多少年。
“笛笛,这边!”简乐乐站在一个卖烤红薯的小摊前挥着手喊他,笑得还和当年因为一个烤红薯而满足不已的小女孩一样,“快过来呀!”
“好,就来!”骆笛飞快地跑过去,忍住那种突然间想要拥抱某个人的欲|望,接过肖蒙递给他的烤红薯,手心滚热滚热的。
爸爸妈妈,我现在也很幸福,你们看见了吗?
骆笛眨了眨眼睛,轻轻牵起嘴角。
第二天,骆笛来到华扬公司谈签约的事宜,李解珉已经跟上面打好了招呼,于是他直接拿着合同来了。
骆笛看了下,合约为期五年,不短,但也不算太长;公司抽成方面他不是很懂,但能看出来没过分压榨他就行了,他对这方面要求不算太高。合同中各项条款都能接受,尤其是有选择接什么工作的权利这点让他很满意。
看来李解珉的确是为他争取了有利合约,当然,他拿到了薄暮星这个角色这点也占主要原因。
一条条看完,骆笛觉得没什么问题,便签了字,正式成为李解珉带的一名艺人。签好合同后,李解珉又带他到老板孟天华面前混了眼熟。
由于他近期已经有了参演《逢魔》的计划,公司也就没有给他安排什么事,让他直接等着两天后进组拍摄。
而这两天,骆笛也没能闲下来,他有了一个新任务——搬家。
李解珉效率很高地为他申请了公寓,说是他目前住的地方太嘈杂,现在是没什么影响,但等到《逢魔》播出后,他势必会突然火起来,到时候生活难免会受到影响。所以现在趁他有空,就赶紧先搬了。
于是,骆笛这两天时间就耗这上面了,搬家本身倒不算太麻烦,把所有东西整理好,直接叫了搬家公司一道搬过去就行了。麻烦的是搬家后的整理工作,新搬的公寓请人打扫过,并不算脏,但到底不如自己动手来得干净细致,于是骆笛又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全部整理好。
如此一番折腾下来,能留给他休息时间便少之又少了。骆笛看了下时间,下午五点半。他掏出手机查了下,今天电影院有聂轩景的封帝之作《晃》上映,这让他有些开心,眼睛不自觉弯成月牙状,愉快地订了票,决定洗完澡出去吃个饭,然后再看场电影。
骆笛是个很容易就让自己开心起来的人,比如现在,不过是能去看一场电影就让他心情很好,一边冲澡一边哼起了歌。
洗完澡后胡乱擦了擦头发,便神清气爽地出门了,现在正是夏天,他这样的短发干得很快,而且,自然风吹干的感觉比吹风机舒服多了。
骆笛住在四楼,他摁了电梯便站在一边等着,对着铮亮的电梯门整理了下头发,嘴里还轻声哼着歌。
看着电梯门上的人影,骆笛客观地评价:哟,这小伙儿挺帅的嘛。
他这么想着,便觉得有些高兴,冲着自己灿烂一笑,眉眼弯弯,咧出一口白牙。
“叮!”
电梯门突然开了,聂轩景一脸错愕地望着他。
骆笛还没来得急收回脸上那灿烂得过分、略带几分傻气的笑容,聂轩景顿住了往电梯外迈动的步子,两人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四目相对,心里诸多慌乱的情绪还未来得及滋长到眼底,月牙眼对上桃花眼,都愣怔地望着对方。
“聂、聂先生?”骆笛先反应过来,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耳根有些发烫,打了声招呼,慌忙地退后了好几步。
他刚刚是不是有些丢人?骆笛有些懊恼地想。
他抬眼望向聂轩景,只见对方也正望着自己,嘴唇抿得很紧,眼神有些晦暗不明。
骆笛不由得想,他还记得自己么?
“聂先生,你还记得我吗?我叫骆笛,前几天去参加《逢魔》试镜的。”他这么想着,便也这么问了出来,末了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带着点羞涩地笑,“上次忘了说,我……我很喜欢你……”
他微微垂了头,还是个生涩腼腆的大男孩模样。聂轩景默然望着他,听着他那样直白又真挚地表达自己的心情,脸上神情竟似有些恍惚。
“是你啊,我记得你。”聂轩景的声音响起,溪涧清泉般好听,“你……住在这里?”
“真的吗?你还记得我?!”骆笛猛地盯着他,眉梢眼角都是喜意,语调里满是不敢置信,一时间开心得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却还记得回答他的问题,“我是住在这里,昨天刚搬过来……聂先生也住这里吗?”
问出最后一句时,眼里带了些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期待。
聂轩景的粉丝很多,其中不少比骆笛要狂热百倍,那种疯狂迷恋类似吸食了鸦|片,但眼前这个大男孩欣喜却不疯狂、激动却不冲动的表现,却让他不由得柔软了眼神,他是发自内心地因为他而觉得快乐,那点快乐来得太简单,像是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
“如果你是住这里的话……”聂轩景伸手指了指骆笛家的门,微微勾起嘴角,一双眼笑如桃花,又指了指另一扇门,“那我们就是邻居了,我住在你对面。”
骆笛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又扭头看了看身后自己家门,像是在衡量两扇门之间的距离,像是在确认两扇门的确处在同一次元。
聂轩景看着他的呆样,忍不出轻笑出声,见骆笛望过来,他不知想到了什么,那昙花一现的笑意又倏然消失在唇边,留下一点点苦涩的弧度。
聂轩景拿出钥匙,走到自家门前把门打开,亲自向骆笛证明了他们的确是邻居这个事实。
“等等!”骆笛见他推开门,以为他要马上进去,连忙叫住他,“请稍等一下,一下下就好!”
说完竟也飞快地掏出钥匙,转身开门进屋了。聂轩景有些好奇他要做什么,便跟着走到他门口,看他到底想做什么。
屋里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翻箱倒柜的声音,很快,骆笛抱着只瓷白的花瓶跑了出来,手里还拿了只马克笔。
他把笔递给聂轩景,两只手端正地把花瓶捧到胸口,两只眼睛亮亮的,郑重地请求道:“请给我签个名吧!”
聂轩景:“……”
沉默了几秒,聂轩景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是让我签在花瓶上?”
骆笛也反应过来,捧只花瓶让偶像签名什么的,好像是不太常见的样子,但他觉得自己的选择还是很有道理的,于是也顾不上尴尬,一本正经地解释着——
“本来我是想拿个笔记本或者你的电影的光盘什么的,但是那些东西我要是经常拿出来看的话,会不小心弄坏或者弄脏,时间久了,字迹可能还会褪色;我还想过杯子或者茶几什么的,但是这些东西使用频率太高了,我觉得显得不够尊重;最后看到这个花瓶,就觉得很合适,我把它摆在桌上,不会动它,但随时都可以看到,用马克笔写一般也不容易褪色。”
聂轩景听完骆笛的理由,觉得说得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第6章 被“撩”
“可是,签在花瓶上也不保险啊,要是花瓶不小心碎了那可就什么都没有了。不如这样吧——”
聂轩景拖长了调子,语气里难得有些调侃的意味:“我签在你家墙上,这样你又随时都能看见,又不会弄脏弄坏,怎么样?”
“不太好,”骆笛却没听出他的调侃之意,认真地想了想,摇了摇头,“我要是搬家的话怎么办呢?我又不能把墙敲下来一块儿挪走。”
“你……”聂轩景被他弄得有些想笑,一个笑容还没成形又被鼻腔里涌起的一股酸涩压了下去,眼底泛了潮,湿润润的。
“不过……也行。”骆笛却又认真思考了一下,侧开了身子,郑重地做了决定,“那就签吧,或许过两年我就有钱把这里买下来了。”
聂轩景听了这句话,突然慌乱地转过身背对着他,头微微仰着,深吸了几口气,像是在缓解什么情绪,过了会儿才转过身来,拧开笔盖,飞快地在花瓶上签上字,又多写了句什么话,有些急促地说:“跟你开玩笑呢,就花瓶吧,挺好的。”
骆笛捧着花瓶,沉默地望着聂轩景。他之前太过兴奋所以都没有发现聂轩景的不对劲,但是现在他再怎么迟钝也发现了。
“聂先生,你在难过。”他用的是肯定句,语气有些低落。
聂轩景正半蹲着身子,闻言写字的手一顿,又飞快地把最后几笔写完,若无其事道:“没有,我挺高兴的。”
骆笛小心地放下花瓶,伸出手,动作温柔却坚决地抬起了聂轩景的下颌,他望着聂轩景的眼睛,那双眼里还有点晶莹的光点,眼神有些不自然的躲闪。
他轻声说:“你刚刚,差点哭了。”
“……对,我刚刚有点难过。”聂轩景极轻地叹息了一声,平静地与他对视,眼底深处却有些他看不懂的情绪。
聂轩景道:“曾经,我有个朋友也说想要买下这套房子。”
骆笛问:“然后呢?”
“当时,以他的经济来说,有点困难,他就省吃俭用,一有时间就到外面接活干,我还记得……”
骆笛静静地听着,没有出声。
聂轩景却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直接跳过那段,“后来,他终于攒到了够付首付的钱……”
说到这里,他又不出声了,骆笛实在没忍住,小声问:“再后来呢?为什么他没有买成?”
买成了就轮不到他来住了。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聂轩景有些疲惫地合上眼,轻声道,“也没有他了……终归是我对不住他。”
骆笛见他不想继续细说,也就不再追问。他想,大概那个朋友已经不在了。
骆笛弯下腰,把那只签了名的花瓶抱起来,放回原处,再出来时却见聂轩景正倚在他家门上,笔直修长的双腿一条斜支着,一条微微屈膝,普普通通的一个姿势,看起来竟是说不出的赏心悦目。
聂轩景原本头低着,刘海的发丝垂下,露出半张线条好看的侧脸。见他出来,聂轩景转过头来问他:“你打算出门?”
骆笛在心里惊叹了一声,聂轩景本人或许不知道,但骆笛觉得像这样露出大半张侧脸,是聂轩景最好看的角度。尤其是此时,他微微低着头,以这个角度这么朝人望过来,看起来像是有些微微挑起了眉,多了几分风流勾人的味道。
聂轩景给人的印象一直是娱乐圈的一朵高岭之花,为人并不傲慢,反而对人很礼貌、耐心;总挂着温和而又疏离的笑容,只要不触碰到他底线,可以说是个好脾气的人。很容易让人为他着迷,但是总有距离感,永远也无法真正靠近的感觉。
即使骆笛之前不混娱乐圈,也多少听说过一些,为聂轩景着迷的男男女女太多了,但他对谁都一样,一样温和,一样疏离。没有谁是特别的。这时候,他的温和守礼便显得有些不近人情。
其实,聂轩景的外貌绝对是称得上“漂亮”的那款,并不是女气,那是一种男人的漂亮,一种浓烈的、富有冲击力的美。但由于他本人的气质,即使是这副原该勾人的长相,也显得有几分清冷禁|欲的味道。
而此刻,或许是慵懒的姿态让他身上那份疏离感淡了很多,眉梢眼角微微上扬,少了几分温润,多了一分恰到好处的轻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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