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穿书,纪应淮睁眼就看见几个人在围着他唱曲驱邪。
原来这世界巫医当道,百姓迷信神鬼。原主因为没得到及时的治疗,伤口感染死了。
见他醒来,巫医立刻揽功,引得村民大夸特夸。只有一个瘦弱的青年,默默把他搀扶起来带他回家。那是他生病时,家里给他买来冲喜的、照顾他的媳妇,安立夏。
为了养家糊口,纪应淮决定重操旧业。
书生突然会看病不合理?是濒死时神明赐予的能力。
村里人不信他的技术?免费给人试了疗效再说。
瞧着他发展得越来越好,还开起了医馆,被挡了生意的巫医终于忍不住上门来找茬。纪应淮看着被气得红了眼的安立夏,这个骨子里刻着“老婆最重要”的现代男人怒了。
破除迷信,舍他其谁!
纪应淮的徒弟从边上经过,怜悯地瞥了一眼巫医。兄弟,你摊上大事了。
1.双洁,1v1,主攻,he,孩子大概率在番外
2.正常日更(晚9-11点区间内),特殊情况会在作话写/请假
3.作者学医但可能不精,如有错误请指出,道歉改正都超快!
4.wb@加一味当归,会发一些中医知识,如有健康问题也欢迎来聊!
5.祝看文愉快!!!
内容标签: 生子 布衣生活 种田文 穿书 逆袭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纪应淮,安立夏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行医救人,打脸逆袭抱得美人归
立意:医者仁心,破除迷信,为人类健康事业而奋斗
第1章 他在棺材里睁开眼
“奉请狐狸祖师来解退,一请天解师,二请地解师来解退,来人七魄三魂……”
劣质线香刺鼻的味道被风吹向八荒,一片寂静中,诡谲的唱调忽起,锣鼓与唢呐紧接而上。
清脆的铃声晃荡,不知何人在其中幽幽哭泣,隐隐绰绰的尖细声响勾得人背后直冒冷汗。
那敞着盖的棺材里,面色惨白的男人陡然睁开了眼。
怎么回事,地震了吗,他家天花板怎么没了?
纪应淮觉得身上哪哪儿都没劲,他的耳边是听不懂的念词,眼前是布满黑压压乌云的天,时不时还有白色的烟雾飘来飘去。
这场景阴间得让他不敢轻举妄动。
一段陌生的记忆涌现,纪应淮接收完,愣怔半晌才反应过来,他竟然穿书了。
这本书他还看过一点,是不久前同组的研究生师妹推荐的。
纪应淮是中医学博士,那次他的导师突发奇想,让学生们在空余时间自己养一种药材,并和购买来的药材进行效用对照实验。
可他们一群泡实验室的,根本没有植物种植经验,纪应淮查了许多资料才勉强把小植株养活了。
组内聚餐时,众人聊起这事都觉得导师是想逗他们玩。师妹在群里发了本书,说要是自己有主角受种什么活什么的能力就好了。
纪应淮好奇为什么主角名字会叫受,就把它保存当睡前读物看了,看了二十几章都没找到叫受的主角。
去群里一问才知道,这是本纯爱文学。为此,纪应淮被笑了好几天。
丢脸归丢脸,书还挺好看的,他不想弃文。结果,刚看到感情线有点起色,他就穿进来了。
这是本古代种田文,原主是主角攻,叫纪幺,他是个书生。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剧情发生了变化。
与原书一路读书逆袭做大官的纪幺不同的是,这里的纪幺前几日刚要出村去考科考,却不小心被锈掉的铁镰割了一道口子。
照理来说,高浓度白酒消毒后再敷上草药就行,虽然比不上现代的消炎药和破伤风针,但足以控制感染了。
可这个世界的乡村迷信至极,百姓相信神明会保佑他们远离苦难与疾病的残害,身体出什么什么问题,他们就去找巫医驱邪。看好了,那是巫医法力高强;看不好,就说这人中邪太深,神明抛弃了他。
在他们的追捧下,巫医的地位堪比村长。
可这世上哪有什么神明,就算有,人类在祂的面前和蝼蚁无二,谁会在意蝼蚁的死活呢?
因为得不到抗感染治疗,纪幺的伤口就这么一点点化脓溃烂,连发了两天高烧。
巫医瞧着形势不对,连忙给他灌符水,把本就虚弱的纪幺喝得上吐下泻,最后竟硬生生脱水死了。
他死时,恰逢县城放榜,纪幺的名字就在上头写着,恭贺的人正朝村里来呢。
可这位新晋的举人老爷已经被拾辍干净,装进棺材了。
这场最后的盛大驱邪仪式,是纪幺的娘花大价钱求来的,她是为了救孩子,巫医答应她,则是为了抚慰自己不安的良心。
纪应淮暗骂一声,什么巫医,这不是纯纯拿病人的命给自己铺路的神棍吗?
巫医,是通医术的巫师。
在本科医古文课上,纪应淮就曾做过“巫医同源”的pre展示。这类带有神秘色彩的职业直到现代也依旧有着世家传承,他们在某些疾病的治疗上确实有奇效。
像这村里所谓的巫医,只能算是个跳/ 大神的。
他摸索着检查了一下右腿,发现原主的伤口消失了,他身上的力气也在逐渐恢复。
这是件好事。
纪幺感染太严重,缺少消炎药他也没办法治疗。感谢老天,让他不至于刚穿过来就再死一回。
那怪异的歌声听得人心烦,纪应淮慢慢坐起身,扶着棺材边冷眼观望着那些做戏的人。
“啊——”
绕着棺材演戏的巫医被他吓了一跳,尖叫出声,在原地停了半天才心虚地给自己找补,道:“活了,纪老幺活了!”
嘈杂的交谈声一瞬间腾起,像是盛大的话剧在这一刻拉开帷幕,该主角登场了。纪应淮扯着嘴角笑了,动作有些僵硬地翻出了棺材。
这具身体躺了太久,有点散架,他靠着板子勉强站住了。
起来了才发现,白烟后头还有许多看热闹的村民,这会正露着星星眼,听巫医讲自己刚刚如何与神明交流,辛辛苦苦从地底下把纪幺的魂魄带回人间。
在一叠声的夸赞里,有一道透着虚弱的声音插了进来。
巫医循声望去,说话的竟是刚刚死而复生的纪幺。
“神明说,我命不该绝,要我回到人间传播真善美,与祂一起救苦救难,”纪应淮眼神里带着明晃晃的嘲讽,“巫医大人,神明不想见你,于是祂亲自送我回来了。”
这话一出,在场所有人看向巫医的眼神都变了。
已经习惯了被人捧着、当做神明的二把手供奉着,巫医压根没想到居然会有人来拆自己的台。
他很清楚,自己能在这里说一不二,混的风生水起,完全是倚仗着村里人对神明盲目的依赖。离开了神明这座大靠山,他就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仅此而已。
纪应淮这轻飘飘一句话,竟让他千辛万苦培养出来的信徒们对他产生了怀疑。对方想在他最擅长的领域打败他,这和用自己磨好的刀捅自己一下有什么区别?
巫医听着身侧的窃窃私语,脸都绿了。
这群没脑子的乡野村夫!
可他忘了,正是因为村里人没什么文化和见识,才会轻易地相信巫医告诉他们的那套神明理论,把虚幻的东西奉为救赎。
虚幻的东西,哪里靠得住呀?
既然这里喜欢拿神明来说事,那就陪他们演演戏呗,反正谁也不知真假。
至于巫医,他现在心里慌的要死,给自己飞速崩塌的人设做补救都来不及,根本没空、也没立场反驳纪应淮。
这心理素质,也就只能在小村庄里作威作福了吧。
达到了挑事儿的目的,纪应淮心里的气郁稍微散开点了。他平日里看起来确实挺情绪稳定的,但仅限于看起来。
学医的都知道,“情绪稳定的人身上多少都带点结节”。
为了健康,偶尔怼怼人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谁没事会想长成结节人呢?
他瞧着越来越阴沉的天,觉得不大妙。他接收原主记忆后,虽然知道自己家在哪,但是他的四肢还有点脱离掌控,万一走着走着摔地里就尴尬了。
职业病,多少都带点洁癖,目前他并不想和尘土飞扬的大地来什么亲密接触。
纪应淮正这么忧虑着,远远地有个人影朝他这儿走过来了。
是个瘦弱的青年,个儿不算太高,才到纪应淮的肩膀处。
他身上穿着粗布衣服,灰黑色外衫里露出块青色的棉领子,头发被一根木簪子束起,看起来很整洁。
这人很白,纪应淮想了想师妹们常用的形容词,他这样的大概叫冷白皮吧。这样白皙的皮肤出现在小村庄里还是有点神奇的,毕竟都面朝黄土背朝天,很难不被晒成黑炭。
不过主角光环嘛,也说的通。
没错,青年就是当时让纪应淮百思不得其解的“主角受”,安立夏。纪应淮想着书里对他的描述,百感交集。
那些单薄的文字竟然转化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出现在他的面前。
安立夏有个很神奇的能力,他天生就具有种植天赋,无论什么植物,在他手里都能成长得很好,而且食物会更好吃,药材会更有治疗价值,就连花都会比别人种的香。
这让养一盆薄荷蔫一盆的纪应淮羡慕极了。在种药材的那些日子里,他每天晚上看着书,都会忍不住幻想,要是自己有这个能力该多棒。
他真想迅速写完效用对照论文,打印出来狠狠拍在导师秃了大半的脑袋上。
光是想想就很爽啊。
在原书中,纪幺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安立夏是被买来照顾他的书童兼夫郎。考科时,除了家里给的一部分资助,基本都是靠安立夏种田养家,出资给他买那些笔墨纸砚。
可以说,纪幺的成功的很大一部分功劳在于安立夏。
只是,见了人纪应淮才发觉,原书用清瘦形容的安立夏本人,也太瘦了点。这个时间段纪幺十九岁,那他应该有十七了,那手腕还没纪幺一半粗。
似乎长期都没好好吃东西,营养不良,脚步没劲。
得好好补补啊,年纪轻的时候没打好基底,骨质疏松,以后就麻烦了。
“夫君,要回家吗?”
安立夏的声音很好听,像夏日的溪流,在人的心上清清冷冷地淌过去。
纪应淮朝被人群围住的巫医看了一眼,他似乎又在发表什么演讲了,只是这回台下的群众神色各异。
看起来,是对被他们奉为圭叠的“神旨”产生怀疑了。
“走吧。”
今天的戏看够了,他才刚来,不能和地头蛇闹得太僵。不着急,慢慢来,纪应淮会让这位沽名钓誉的“医生”付出应有的代价,给那些因为他的失治误治而受害的人们一个交代的。
安立夏低眉顺目地搀起他,稍稍落后一小步,陪着纪应淮慢慢往前走。
他俩看起来不像夫夫,倒像是主仆,浑身透着生疏。
倒也正常,这个世界的安立夏是在纪幺生病后,被买下来给他做媳妇冲喜的。他在纪幺身边待的几天,纪幺都是昏迷状态,两人话都没说上,纪幺就撒手人寰了。
这样也好,纪应淮欣慰地想,起码不用担心被人发现ooc。
都说寡王一路硕博,他活了多久寡了多久。
所有对他有想法的,最终都会因为他繁忙的工作与学业而却步,毕竟他看起来就不像是有空陪对象的。
要是原主和安立夏处在热恋期的话,没有任何经验的纪应淮必得露馅。
两人互相搀扶着在一座破破烂烂的小房子前停下了,纪应淮有些疑惑地看向安立夏,带他来这儿做什么,不是回家吗?
第2章 开局一座破屋
在纪幺的记忆里,他家是座两进的院子,这在村里已经是富贵人家才建得起的了。
看出了他的疑惑,安立夏轻声道,“夫君,这儿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
“你病后,纪夫人伤心过度过世了,大哥和二哥分了家。”
纪应淮一时无言,有没有人管管啊,他这开局也有点太惨了吧?
其实原书也有分家这段,但那会儿纪夫人还在,家产是三个儿子平分的。因为纪幺要考试,买书花销大,她还时不时给小儿子家接济点银子。
原剧情在这个世界,已经几乎没有参考价值了。
仔细问了安立夏分家情况,纪应淮得知了他们家现在所有的资产,一间破房子、房子周围的两亩地,六两银子。
那六两银子还是留给安立夏埋葬纪幺,为他守孝一年的生活费。
纪应淮沉默地在屋门口站了一会,突然转身就走。
“夫君。”瞧他踉踉跄跄的身影,安立夏连忙追上来,怕他一时怒火上头去找大哥二哥讨说法,被气出好歹来。
巫医今天被纪应淮狠狠气到了,万一出事了可能请不来。
而且,他们只有六两银子,都不够看两次病的。
“夫君,你身体还未恢复,莫要动怒……”
“夫君,你去哪,不是去找大哥二哥吗?”
纪应淮疑惑道,“为什么要去找他们?”
同样很疑惑的安立夏回答,“我以为你要去让他们重新分家。”
“已经吃进去的东西他们不会轻易吐出来的,”纪应淮招手示意他跟上,“咱们稍微快些,下雨之前把棺材搬回来。”
他本想一个人去的,就安立夏这小身板,他怕把人压垮了。
那棺材他躺里面的时候摸过,用的是很不错的木料,他脖子底下那一整块木枕,还是紫檀木的。
这点多亏了他导师,纪应淮现在对老年人喜欢收藏的东西都很有了解。
没办法,缺钱的时候就要利用好一切资源,能变废为宝的绝不能浪费。
他俩越走越快,因为纪应淮对这具身体的掌控度越来越好。等回到那场地时,他的行动已经和正常人没区别了。
棺材不算太沉,纪应淮让安立夏往边上站点,刚要把它拖起来,有个黑皮汉子走过来跟纪应淮打招呼。
“老幺,我帮你一块搬。”
纪应淮认了认人,对方算是纪幺的同学,叫林参,两人考乡试的时候是一块去的,只不过林参停在了秀才没再往上考。
“谢了。”
林参叹了口气,“跟你参哥客气什么,有什么困难找我就是。你那两个哥哥太不是东西了,眼看着要进雨季,你那破房子根本挡不住暴雨啊。”
“走一步看一步,总有办法的。”纪应淮笑了笑,他刚突然想起来,古代的举人好像不当官也有俸禄,就是稍微少点。
日子总会好起来的。
刚搬进屋,雷声就起来了,林参家离这还有一段路,没多留,赶紧往回跑了。
纪应淮打量着屋里的环境,应该是安立夏收拾过了,地方不大,但和青年一样整洁干净。
在外面看不出来,这小屋竟也有五六十平,分里外两间。外间有厨房和桌椅,里间就是一张床,和一个收纳衣物的大箱子。
总的来说,家徒四壁。
他招呼安立夏在桌前坐下,道,“你也是男子,若有想做的事业就去做,想走的话也随时可以离开。”
纪应淮本以为他会高兴,因为按他一个现代人的想法,一个男人被迫给另一个男人做老婆,心里大抵是不乐意的。
谁知,安立夏的面色瞬间变得惨白,“夫君,你是要休弃立夏吗?”
“不是,”纪应淮连忙解释,“我觉得你的命运应该你自己决定,把你拘束在后院不公平。”
“我不想走,夫君,别赶我走。”
他的手紧紧攥住了纪应淮的袖子,微仰着头,是个表示臣服的动作,那双含情眼里晃动着晶莹的泪光。
纪应淮觉得他的状态不对劲,像是有心理创伤的表现。
“别哭,不赶你走,”他放低了声音,柔和地安慰安立夏,“告诉我,你担心的是什么,可以吗?”
“担心,很多……”
纪应淮看书的时候没看到后面攻受交心的地方,他对这个世界的设定只了解了一部分,听着安立夏的讲述,他又震惊又忍不住感叹,真不愧是纯爱小说世界啊。
真是给他开了眼了。
这世界不仅有男人、女人,还有哥儿。
哥儿出身时自带守宫砂,能生育,有的还会有特殊的体香。对比普通男人,他们要更瘦弱漂亮一些。
他们适宜在城里生活,许多有钱有势的人都喜欢收哥儿为妾或做面首。
安立夏比较不幸,他生在了比这儿更小更偏的山村,父母想要的是劳动力而不是花瓶。
就算他在种植上别有天赋,他的体力限制了他种不了多少亩地,他的父母对此很不满意。
在他十五岁时,他就被父母卖了,换了四两银子。
后来他伪装成普通男子,在戏班子打过杂,给人家种过花,做过小厮。
某日主人家发酒喝,安立夏没防住被灌了几杯,身上飘出了花香。哥儿的身份被发现了,被贪财的小厮卖给了人贩子,一路辗转,最后被纪夫人买下来给将死的纪幺当媳妇冲喜。
他才过了几天难得的安生日子。
若是被休弃,这样的哥儿没有人会再愿意娶回家了,他只能继续隐藏身份四处打零工勉强过活,或者被送去南风馆当个玩物。
屋外的暴雨终于倾下来了,这破屋子如林参所料,果然是漏的。一道电光将安静的室内照得透亮,纪应淮看着无声地哭着、满脸泪痕的安立夏,叹了口气,拎起袖子给他擦眼泪。
这孩子命真苦啊。
照现实年龄,纪应淮要比他大九岁,看着他,竟然莫名升起了一些父爱。
“跟着我,日子可能稍微有点苦,”纪应淮指了指墙角淅沥沥的小雨,又指了指嘎吱嘎吱响的门,补充道:“但绝对安稳,不会让你四处漂泊挨饿。”
“我不怕苦的,什么活我都可以干。”安立夏道。
我知道你不怕苦,纪应淮心都要化了,谁不喜欢乖孩子啊。他默默地想,要多给孩子吃点有营养的。
十七岁那放在现代还是个未成年,怎么可能让他干活,纪应淮自认不是那种压榨童工的人。
话说开了,态度也表明了,他俩得处理一下现实问题了。
棺材放在睡觉的屋里怎么看都有点晦气,放外面又挡路。纪应淮决定把它拆了。
这屋里耕地的工具还是挺齐全的,可能他那两位哥哥就想让安立夏种地过活吧。他翻找的时候还理出来了一袋种子,转头就虔诚地交付给了安立夏。
种植这个事儿,他虽然想一起包揽了,让安立夏开开心心躺平摆烂,但这样,今年秋天他家很可能会迎来颗粒无收的惨淡局面。
纪应淮很有自知之明,他能养活药材纯属是因为参考资料靠谱,这儿没有按步骤详细讲解方法的书,盲目下地,不是植物死就是植物死。
暴雨下的很大,屋里的小雨也很大,为了不被淹,安立夏找了个盆放地下接水。
纪应淮让他坐边上看着,盆满了就泼出去,自己则在房里“哐当哐当”拆棺材。
他手里机械地干着活,脑袋飞速运转,思考接下来该怎么糊口。
原主的路子他是走不了了,科考的内容和现代学校教学的东西完全不一样,就算从现在开始拼命学,也没那天赋。再考下去他只能给原主丢脸。
举人一般有两条路,当官,或者当私塾老师。很可惜,纪应淮两样都不会。他是继承了纪幺的记忆没错,那些科考知识他都记得,但也只是记得而已。
就类似于照相机,照片存了,没转化文字也没翻译。
还是干他的老本行吧,这个村庄也是时候破除一下迷信思想,引入正统医学了。
纪应淮硕士方向是肾病,博士选的肿瘤。不敢说样样精通,但肯定是集大成者,是站在前辈们肩膀上成就出的巨人,比这个世界的医学水平要超前很多。
目前的财力不足以支持他打造一副针灸针,古代背景也不太好施展推拿,那就老老实实望闻问切给人开方抓药吧。
说起药材,换了个世界后,他也不确定自己认识的药在这儿有没有。纪应淮沉思片刻,想起屋里有个本地人,安立夏。
外间,安立夏正盯着水盆发呆。看见他出来,有些拘谨地从凳子上起来,站在一边。
“你坐,我问你点东西。”
从在棺材里醒过来那一刻开始,纪应淮总有一种不太真实的感觉,这一切都太超出常理了。
他走着走着,或者砍着木板,总不由自主地想给自己来一下,试试是不是没睡醒,在做梦。
但这会坐在小木桌前,跟安立夏人手一杯水,在桌上写写画画辨识药材,他突然就沉静下来了。
为什么?因为他找到了开组会的感觉。
这熟悉的氛围啊,让人焦虑又放松,很难说不是一种另类的ptsd。
发现大部分药材这世界都有时,纪应淮松了口气,这代表着他的事业发展已经具备了前置条件,是个很好的征兆。
巫医在这儿的影响力太深了,事业该怎么起步又是一个问题。
如果是小商品贩售,他完全可以一家一家上门推销,但医生不行。有句话叫“道不轻传,法不贱卖,师不顺路,医不叩门”。
没有收到邀请的医生,即使有再高超的医术,也不能主动敲病人家的门为他治疗。
该怎么办呢?
他一边想,一边拆完了木材。
安立夏做了晚饭,满满一盆水煮白菜,还有一桶五谷丰登。
为什么叫五谷丰登,因为纪应淮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杂粮混出来的,颜色很丰富。
看他盯着碗迟疑的样子,安立夏解释道:“粮铺关门前会把混一块的粮便宜卖,一文钱就够吃半旬了。”
“辛苦你了。”纪应淮扒了一口,味道还可以,就是喇嗓子。
水缸里还有点水,他俩将就着在屋檐下洗了澡。
里间的床只有一米二宽,安立夏照顾病人睡了好些天地铺,纪应淮一摸他的被子,已经被地上的水汽蒸潮了。
这么睡下去迟早感冒。
幸好箱子里还有床棉被,他没细看就往床上铺了,一人一个被窝,暖和又避免尴尬。
安立夏换好衣服进来,瞧见那明显的鸳鸯芙蓉被面,薄红悄悄爬上了耳尖。
但纪应淮那一脸正经的表情又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想多了,他脚下犹豫着,不敢上前。
“睡觉吧。”
“哦。”
等他钻进里床,纪应淮熄了灯,躺在有些发硬的被褥里,默默做规划。
暴雨下了一整夜,鸡鸣遥遥响起时,晨光刚点亮天际。
安立夏蹑手蹑脚地绕过还在熟睡的夫君下床,简单做了点早饭,就去了地里。
大半个时辰后,纪应淮的生物钟准时把他叫醒,七点,该起床准备通勤去打杂了。
他下意识地往枕头底下摸手机,找了半天才意识到自己现在在古代。
也好,权当戒网瘾吧。
这里刷牙用的是牙粉,苦咸中带着凉,蛮刺激的。他洗漱完回屋,打开后门就看见安立夏弓着腰在田埂间忙活。
纪应淮走过去,帮他一起拔草。
“夫君,饭在锅里温着,你去吃吧,不用帮我。”安立夏抿唇,垂眸看着地上两人不断晃动交叠的影子,轻声道。
在同个屋檐下一起过日子,哪能单让安立夏干活。纪应淮想了想自己能做的,问道,“缸里水不多了,该去哪挑?”
安立夏给他指了个方向,说水井在一颗很高的树边上。
吃过饭,纪应淮就挑着担子去了。那儿人不多,一般村民自家院子里就有井,不需要跑来跑去打水。
把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干完了,他和安立夏说了一声,把桌子搬到了大路边上。
考虑到村里人大多不识字,纪应淮找了张宣纸,画了个大大的太极图,用镇纸压在了桌前,作为招牌吸引人。
“老幺,你病好了?”
打招呼的是住路对面的李大爷,他看纪应淮的架势像要摆摊,把柴草往院子里一扔,好奇着就过来了。
“你这是……准备做什么啊?”
纪应淮说免费给人看病。
李大爷有些不敢置信,“娃呀,你读书好,大爷是知道的,可你什么时候学会治病了?”
“醒过来突然就会了。”
“奇了,奇了。”
这孩子病时那濒死的样子李大爷是见过的,昨天纪幺断气又突然活过来,他也在场。
想起纪应淮靠在棺材边,说神明送他回来救苦救难的样子,李大爷不禁开始脑补。
迷信的老人家联想力着实丰富,只听纪应淮意味不明的一句话,他的脑海里就已经编纂出了完整的故事。
李大爷最近确实有点不舒服,但他不想找巫医,看病太贵了,他还得攒钱给儿子娶媳妇。于是就这么一直忍着。
纪应淮一句免费让他心动了。
“老幺,”他凑过来,“给你大爷看看行吗?”
“好啊,您坐我对面,把手给我。”
老人家身体底子还算硬朗,就是偏热象,舌红苔薄黄,脉弦数。纪应淮和他聊了几句,不用其他检查都能判断了。
很典型的肝火旺。
年纪大了之后,人的脾气会发生改变。李大爷很明显是那种越来越急躁、容易动怒的。
肝肾阴虚致体内阴阳失衡,表现出相对的肝火旺盛。体内有火,他还爱喝自己酿的酒,时不时来一大碗,导致阴阳更失调。
李大爷自述一气头也跟着疼,偶尔干活时还会突然觉得喘不上气,胸闷,忍不住想咳两声。
如果是在医院,碰上肝火旺盛的,通常会用清肝泻火的方子进行治疗,像龙胆泻肝汤、天麻钩藤饮或丹栀逍遥散之类*。
但在这里,处理好、可以直接入方煎煮的药材只有县城的药铺有,来回得耽搁两三天。而且若是吃了一个疗程效果不明显,还得换药,这意味着又要大老远跑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