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火樱桃—— by木三观
木三观  发于:2024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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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鹊不禁驻足。
就在这时候,施弥明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我猜你会喜欢这些绣球花的。”
李鹊蓦然回首,看到施弥明穿着家居服,姿态悠闲地站在他背后,脸上还是带着他特有的胸有成竹。
李鹊偏偏要掰断这成竹,朗声说:“那你猜错了。”
“是吗?我以为你会喜欢这样雅致高贵的花朵。”施弥明说。
“就像你以为我会喜欢1978年份的Romanée-Conti或是2000年的Chateau Lafite一样?”李鹊带着几分锋利的讥讽。
施弥明看他张牙舞爪的样子,只当是看野猫炸毛,不会感到冒犯,只是笑笑:“那么说,我确实总是猜不对你喜欢什么。”
说来也怪,施弥明偶尔调笑就能把李鹊惹恼,但稍稍示弱,李鹊一下子气就平顺了。李鹊此刻又平和下来:“我喜欢有香味的花朵。”
但绣球没什么香味,所以李鹊不喜欢。
施弥明沉吟半晌,叹了口气:“我应该想得到的。”
他琢磨半晌,又问:“但不能是茉莉、晚香玉之类的,是吗?”
“为什么?”李鹊问。
施弥明道:“布置婚礼那天,你不是说你不喜欢太浓的白花香?”
李鹊略感诧异。
这一句平实的话,倒比那句“陌上花开可缓缓归”叫李鹊动容百倍。
李鹊有些似身子浸在温水里,却又听见施弥明说:“但最近的传闻还是要处理一下,我们明日去逛街,我已约好狗仔‘偷拍’了。”
李鹊便似猛从温水里起来,风吹沾了水的肌肤,反而比不泡温水还冷。
他脸上淡淡笑着:“约好也叫‘偷’?”
“也就是一个技术性的形容而已。”施弥明笑笑,又道,“可能需要牵手,李公子可以配合一下吗?”
李鹊听这话,就已经觉得掌心发烫,脸上却还是淡定:“行吧。”
李鹊掩饰什么般的别过头:“那我想想,明天穿什么。”
“不用太隆重,”施弥明顺着他的话题说,“要低调一些,戴口罩和帽子,极力呈现出一种‘不想被拍到’的样子。”
李鹊得承认,施弥明还挺有炒作的天分,不当投资人,却当公关或经纪,都有得发达。
第二天,商场里人潮涌动,李鹊和施弥明早早来到商场门口。两人低调地混迹在人群中,打扮宛如普通的街头行人。施弥明戴了一顶黑色鸭舌帽子,配最基础的蓝色医用口罩遮住了半边脸,真够平实。而李鹊则戴牛仔渔夫帽,配立体得可以万丈高楼平地起的V脸口罩,绝不可能放弃对自己形象的追求。
他们走得并不急促,反而保持着一种悠闲的步调,时而停下来聊几句天,仿佛只是为了感受这繁华的城市生活。
商场里的人们或许注意到了这对从背影看就应该是帅哥的行人,但并没有过多的关注。
李鹊对施弥明说:“那几家品牌专柜我常去,一进去就认得我。”
“我们不去专柜。”施弥明说,“去快消店逛逛?”
“快消店?”李鹊一怔。
他这辈子都没去过快消品牌,突然被提议,还真有几分好奇。
“好啊,”李鹊雀跃,“去看看。”
二人走过五光十色的高档橱窗,来到了一个简约而明亮的快消品牌门前,然后踏入了这家名为City Breeze Boutique的连锁店。
李鹊的目光在陈列的商品上流连,看到货架上琳琅满目的商品,诧异地说:“一个展示台还能放那么多商品啊。”
李鹊平常去的高档专柜、买手店、精品店等地方购物,商品陈列得好像彼此贴近超过五厘米就会爆炸一样。
他自然是没见过这些摆得密密麻麻甚至有些乱糟糟的陈列方式的。
李鹊好奇地四处张望,轻轻触摸一个手持式小风扇,手指在磨砂的表面上滑过,感受到了那种细腻而舒适的触感。他不禁好奇地抬起眉毛,眼睛中闪烁着一抹惊讶。
“这个看起来好小啊,而且设计得很有趣。”他抬起小风扇,打开开关,微风随即扑面而来,带来一种清新的舒适。
施弥明笑道:“李公子从来没用过小风扇?”
李鹊仔细一想:“莫说是小风扇,大风扇我也没怎么用过。”
他住的地方、去的去处基本上都是恒温保湿的。
某种意义上,他还真的是“温室里的花”。
“但是李公子却要用壁炉。”施弥明揶揄。
李鹊没好气地“呿”一声,他环顾四周,想找到一个导购或者店员来询问手提小风扇的一些情况。然而,City Breeze Boutique里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像他习惯的那样穿着整齐的制服站在他身边微笑,也没有任何人主动走过来询问需求。
李鹊显然不习惯这种不周到的服务,略显迷茫地看着施弥明。
施弥明笑了:“这里的店员很忙的。你看中想要的话看一下price tag,觉得价格合适就拿着直接去收银埋单就好。”
李鹊恍惚:“买东西还要看price tag?这里的东西很贵吗?”
这么想着,他翻了一下价标:“288?”
看到这价格,李鹊和施弥明同时震惊。
李鹊:才288?他们这儿是慈善机构吗?
施弥明:一个烂鬼风扇仔就288?不如直接打劫银行!

李鹊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不停地拿起各种小巧的生活用品放进购物篮。
巡逻到文具区,他一边拿着一支彩色铅笔,一边笑着对施弥明说:“这支铅笔看起来简直太有趣了,不买可惜。”接着,他又加入了一些彩色便签和别致的书签,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对文具情有独钟的收藏家。
施弥明:……醒醒!你根本不写字!
走到厨房用品区,李鹊发现了一套设计精美的厨具,心生好奇。李鹊拿着马卡龙色的珐琅牛奶锅,细细端详,不由得感叹:“这套餐具太可爱了,必须买。”
施弥明:……醒醒!你根本不做饭!
但施弥明也很清楚他没法叫醒李鹊,只好提着购物篮,如仆从一般跟在他背后走动。
店内人头攒动,各种生活用品摆满了陈列台,导致过道相对狭窄。
李鹊兴致勃勃地翻找商品,不经意间差点被一个匆忙的顾客撞到。
施弥明眼疾手快,立即上前,一把牵住了李鹊的手臂,稳住了他的身形。
“小心点,人多挤啊。”施弥明提醒着,他的手轻轻揽着李鹊,但依旧留有若即若离的空隙。
李鹊有些意外地回头,感受着这个似是而非的拥抱,抿了抿唇,故作不快地抱怨:“这儿什么都好,就是人太多了。”
“逛够了就去收银埋单吧。”施弥明笑笑,把手从李鹊的肩上放下来,然后自然地把李鹊的手握住。
施弥明的握手既不过分紧实,也不显得过于轻飘,正好轻轻环绕着李鹊的手,牵引着他往收银的方向走去。
李鹊感到自己的手被牵着,心跳如雷,低了低头,低声问:“狗仔来了?”
“早就来了。”施弥明说,“跟足全程的。”
李鹊撇过头,跟施弥明来到排队结账的队伍后,只见队伍分成几条,条条都有人排。
李鹊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又好奇又郁闷:“交钱都要排队啊?”
“是啊,李公子暂且忍耐忍耐。”施弥明答。
李鹊左顾右盼,突然想到什么,问:“狗仔岂不是会拍到我来City Breeze Boutique?”
施弥明好笑:“怎么?嫌这样撑不起你富家公子的排场?”
李鹊想说“我的身份标签早从‘富家公子’变成‘富家太太’了”,但却不会在施弥明面前说出来。他笑笑,说:“人靠衣装,你要是不在乎排场,也不会舍得买赛马、买高定。”
施弥明点点头:“适当的排场可以抬高身价,但如果总是高高在上也会乞人憎。适当的低消费可以有助建立更落地的形象,有助于提升公众的认可与好感。”
李鹊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便道:“那你故意带我来这儿,仅仅是为了扮亲民?”
施弥明说:“也不仅仅是,City Breeze Boutique背后的大老板和我也是朋友,我也来捧个场,帮忙带一带热度。”
李鹊的手仍被施弥明牵着,但此刻却已不觉得温暖,手心的热度慢慢冷却。
他淡淡一笑,说:“没想到啊,婚礼有赞助就罢了,我们牵手逛街都有赞助?”
“那倒没有。”施弥明说,“我没有收他们钱。”
李鹊蹙眉:“你不是说你一个钟几百万上下?你纡尊降贵给他们宣传,还不收钱啊?”
施弥明笑道:“不收钱的最贵。”
李鹊沉默下来,没讲话了。
当天,网络上突然爆发出一阵热议,主题是“CBB偶遇施李夫夫”。有人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这对豪门夫夫在快消店里购物的“偷拍照”,瞬间引起了广泛关注。
“今天在CBB碰到了施李夫夫,简直是太有缘了!”
“他们俩超亲切的,完全没有豪门的架子,就像普通人一样逛街。”
“施弥明还牵着李鹊的手,好甜蜜啊!”
“霸总文学照进现实!”
“原来豪门夫夫也和我一样逛CBB。”
这样的评论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瞬间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照片和视频在各大社交平台上传播,网友们纷纷围观,纷纷点赞,对这对夫夫的低调和温馨表示了极大的喜爱。
City Breeze Boutique也跟着成为热议对象,流量大增。
那被李鹊握手里把玩的288块钱的风扇仔也成瞩目:
“CBB这个288的风扇仔我留意好久了,没想到真的有人买……”
“这有什么奇怪啊,现在买个手机壳都要四五百啦。”
“什么手机壳四五百?楼上是什么贵族?”
“casetify手机壳四五百不是正常?不算贵啦,LV手机壳要几千上万呢。”
“真是世界的参差。”
“那个288的风扇仔是设计师合作款,旁边放着普通款,然后李公子财大气粗地拿走了贵的……”
“图他好看激情下单,但买了之后确实和普通小风扇没什么区别……”
“什么设计师合作?就算今日梵高复生给我设计风扇仔288都是抢钱没商量。”
就这个“风扇仔288到底贵不贵”足够吵称热搜。
每个人的消费观都不一样,自然有赞有弹,但越是争议大,越是多人好奇和议论,也带动了更多人去CBB的门店找李鹊同款。风扇仔是贵,但李鹊也购入了一些比较平价的小物件,比如他买的十蚊鸡马卡龙色啫喱笔,就一下成为大热,卖到脱销。
City Breeze Boutique母公司的股价也趁势涨一波。
李鹊躺在家里,看着一条条热评,心里不知怎么评价施弥明这个人,更不知怎么评价自己和施弥明的关系。
他和施弥明在外是至亲密的夫夫,人人称羡的爱侣,但回到家里,二人却是楚河汉界,壁垒分明,更别提他们之间隔着的“时差”。
李鹊起来了,施弥明就上班了,施弥明回家了,李鹊就睡下了。
周末还好些,偶尔能碰着面。
但也只是偶尔。
因为施弥明很忙,周六日也不一定能得闲坐在家里。
保证能在一起的时间,那就是敲定好的——晒恩爱时刻。
他们偶尔会看似悠闲地出门逛街,看风景——但次次都会被“偶遇”、“偷拍”。
他们也会相携出席一些公众活动,比如慈善拍卖会或者是赛马盛事,也是无比风光的。
有时候,李鹊都很佩服施弥明,在无孔不入的社交媒体时代,施弥明真的能够扮演好一个“深情霸总”的角色。
施弥明这么努力,李鹊其实也交足功课。
他一样在圈子里扮演好“幸福富太”的角色,以表现出施李两家固若金汤、蒸蒸日上的同盟地位。
这生活,说不上坏。
各取所需。
这样无风无浪的就过了一年多。
李鹊以为生活也会这样平平静静地走下去,直到他做了那一个莫名其妙的梦:惨遭主角打脸,被霸道总裁抛弃,最后流落街头,和乞丐抢馒头吃……
什么被霸道总裁抛弃……
——李鹊微微蹙眉。
如果撇开孤寒属性的话,施弥明确实担得起“霸道总裁”四个字,而且,也十分符合小说模版:二十八岁身家亿万。
要说寻常人二十八岁是没这样的成就的,但小说则不然,男主要过了三十岁,读者会点×的。
一个铁则:小说男主可以三千岁,但不可以三十岁。
除了年龄和身家之外,施弥明在身材尺寸方面也十分符合小说的原则,又高又大。
长相自然也是俊美得很。
——横竖就是一个完美得不真实的存在。
如果说是小说男主,反而有那么一点儿的道理。
李鹊思索一下,细细回味一遍梦境里的内容。
然而说来也怪,当他想仔细回忆的时候,却发现梦境的画面变得模糊不堪,就像是被水冲刷过的纸张一样。
只剩一些残缺的片段,比如他和施弥明的婚姻,或是外界的风波,至于和“主角受”相关的事件,都模糊不清,糊作一团,仿佛是被水泡过的墨字一样。
李鹊心中虽然充满了困扰,但不打算深究,只是摇摇头:“那梦境也太奇怪了,根本不可能发生。我纠结它干什么?”
李鹊自认,他和施弥明虽然没感情,但婚姻关系却是很稳固的。
结婚以来,施弥明的公众形象更趋活跃,他充分利用婚礼的曝光度,积极参与各类公共活动,频繁参与演讲、出席峰会,还出版个人传记,进一步巩固了他在公众视野中的地位。
施弥明不愧是白手起家的霸道总裁,将一切利用至极致,借着和李家联姻,把自己也塑造成公众认可的豪门,树立良好形象,把他的个人品牌和企业品牌越做越响。
李鹊也获益良多,李家因此苟延残喘,死而不僵,而不事生产的李鹊也能继续过着他那锦衣玉食的风雅生活。
就这样一直“美满幸福”地过了一年半。
施弥明和李鹊之间仍是那种半生不熟的状态,除了特定的“晒恩爱活动”,平常很少有交流。
今日二人盛装出席,也就是为了看“七夕”竞速。
此刻,李鹊和施弥明正一起在露台上看赛马。
看着“七夕”遥遥领先,施弥明颇为满意,却注意到李鹊神思不属,问:“怎么了?”
李鹊愣了一下,摇摇头:“没什么,我想去休息一下。”
李鹊独自走出包厢,顺着走廊往前走。
走廊两侧的灯光投下柔和的光影,照在李鹊身上。
与此同时,走廊另一侧也出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李鹊微微眯起眼睛,透过柔和的灯光看到对面的人:“卓峻岐?”

卓峻岐看到李鹊,心中不由地泛起涟漪。
一年半前,卓峻岐跟家里闹着要和李鹊结婚,却被施弥明截胡。他心有不甘,眼看着又要大闹一场,家人果断把他送出国,不叫他在港岛丢人现眼。
卓峻岐却始终心有不甘。
家人把他送出国,是以留学进修的名义。
他在商学院进修的时候,想的却不是如何学习,而是卯着一个劲要赢过施弥明:那种乡下仔都能搞投资发家!我为什么不能?
他进的这个进修班被誉为“总裁班”,来的许多都是真高管,和卓峻岐这种不太一样。
卓峻岐和他们混成一个圈子,拿自己的零用钱跟风搞投资,没想到还真挣了一笔——当然,在豪门的资产面前是不够看的。但这样也够父母欣慰,以为他开始生性了,便准许他回国。
谁想到,他华丽回国衣锦还乡,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李鹊。
卓峻岐认为,自己的条件并不输蚀。
他们卓家和李家才算得上门当户对,都是老钱,而且从小认识,知根知底。不论是家庭背景、社会地位,乃至于感情基础都不比施弥明强多了?
仅仅因为施弥明比自己更有钱,就将一切盖过?
卓峻岐望向李鹊,眼神复杂:“施弥明就算能养一百匹马,也不能抹平他不懂得骑马的事实。”
施弥明出身平凡,当然不像卓峻岐或李鹊那样自幼就学习马术。
会不会骑马,也是他们筛选“自己人”“老钱”的标准之一。
李鹊对此嗤之以鼻:“他都能养一百匹马,谁还在乎他会不会骑马?”
从李鹊口中听到这么肤浅的言论,让卓峻岐实在难以相信:“你难道真的这么在乎钱吗?”
李鹊对卓峻岐的问话十分好笑:“你比我更在乎钱。”
卓峻岐断然摇头:“钱财对我来说不过是身外之物,只是一个数字,一个工具。对我来说,情感才是最紧要的。就像我对你……”
“打住。”李鹊断然打断卓峻岐不合时宜的表白,继续道,“你比我更在乎钱。因为我只要有钱,来者不拒。你呢,还得要老的钱,嫌弃新的钱。还有,你和我都是trust fund kid,但你却把自己态度立得这么高,乞食还要用金钵,我真服了你。”
卓峻岐被他一口气说得脸上无光,心里窝火,但一看到李鹊那张花容月貌的脸,慕色之心却难以减退。
与此同时,施弥明也已走到走廊转角,正好看到卓峻岐和李鹊对峙。
施弥明便微微后退一步,把自己隐藏在阴影里。
却听得卓峻岐朗声说:“你真的这么喜欢钱?”
李鹊说:“不喜欢钱,难道喜欢你?”
卓峻岐噎了一下,大约没想到身为世家公子的李鹊能够拜金拜得这么理直气壮。
李鹊这么硬气,卓峻岐反就软下语气来:“施弥明和我们这些世家可不一样,他就是风口吹上来的猪,是无根浮萍,只怕风光不了两年,就得跌落泥潭。到时候,你和他回乡下耕田,可别哭。”
李鹊原本不想理会卓峻岐,但听得他这样贬损施弥明,莫名就火滚起来。
李鹊不高兴地反驳道:“他文能演讲投资,武能插秧耕田,你呢?你能吗?你能耕田吗?”
卓峻岐愣住了,一下子不懂如何回应,甚至觉得李鹊言之有理:对啊,我确实不能耕田啊!这一点上,我的确输给他了!
不过,卓峻岐很快回转过来,只说:“耕田算什么本事?你喜欢钱,我也有!我投资X-corn挣了很多钱,我很快能身家翻百倍……”
李鹊听到“X-corn”这个词,脑海中顿时嗡的一声。
X-corn是时下非常热门的一款虚拟币。尽管李鹊本来对这方面不太熟悉,但他忽然想起了自己曾做的那个荒唐的梦——
在那个梦中,卓峻岐投资虚拟币失败,弄得满地鸡毛。
这种突如其来的回忆让李鹊的心情有些复杂。
李鹊望着卓峻岐,半晌说:“这玩意儿靠谱吗?”
卓峻岐难以忍受李鹊质疑的眼光,声音不自觉地拔高了:“你知道吗?我刚投资X-corn的时候,价值就是个位数!你能想象我手头上的资产净值现在翻了多少倍吗?这可不是运气,而是我深谙市场的洞察力。这次投资绝对是一个潜藏的巨大财富,我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李鹊听着他滔滔不绝,却越发觉得不靠谱。
卓峻岐忍不住上前靠近李鹊,李鹊倒退一步,颇觉难堪。
这时候,一道高大的身影拦截在卓峻岐面前。
二人抬头望去,发现竟是施弥明。
施弥明抬一抬手,就把卓峻岐往后拉开了。
卓峻岐只觉自己的力气在施弥明面前跟小鸡仔似的,心里十分愤恨,冷嘲道:“施先生可能从小做惯粗活,不懂得注意力度,快把我衣服都抓烂了。”
施弥明笑了:“是,我做惯粗活,最擅长骟鸡骟猪。”
卓峻岐一张脸涨得发红。
施弥明却不再看卓峻岐,仿佛这个人如尘埃一样,不值得多望一眼。
施弥明伸手扶着李鹊的腰,笑道:“怎么出来这么久?害我到处找你,原来是被人绊住了。”
施弥明这话听着像是含酸,但李鹊深知施弥明不可能吃醋。
李鹊想:施弥明又开始表演恩爱了。
李鹊却也配合,笑着拉住施弥明的手臂,说:“别乱讲话,他人听了笑你。”
卓峻岐看着二人含情脉脉深情对视,听到他们满嘴肉麻的话语,既气又恼,心头不由得涌起一股愤怒。
眼看着心上人和他人相互依偎,卓峻岐无计可施,只好咬牙切齿地甩头离开。
看着卓峻岐的背影消失,李鹊立即松开了搭在施弥明手臂上的手。
而施弥明也在那一刻放开了搭在李鹊腰间的手,眼神微垂。
仿佛被某种无形的力量牵引,他们的身体总在独处的时候谨慎拉开距离。
李鹊感觉腰间的触感消失,忍不住抬头望施弥明。
他便发现,施弥明也在看他。
施弥明比他高大,影子落在李鹊雪白的脸上,形成比抚触更轻柔的阴影。
李鹊发现施弥明眼眸太深邃容易让人陷进去出不来,不适宜长久对视,李鹊便默默移开眼神。
施弥明察觉到李鹊视线的躲避,便也适时将视线收回。
他们十分擅长公开秀恩爱。
如同他们擅长私下回避对方那样。
翌日,李鹊起得比平常还早,厨师都没起床。
李鹊饿着肚子来到餐厅,却看见施弥明在开放式厨房里做早餐。
李鹊托着腮说:“看来今天能吃到施先生做的早餐了。”
“我做的是白粥。”施弥明望李鹊一眼,“你不是不吃精制碳水?”
李鹊愣了一下。
因为那个梦的关系,李鹊现在听到“精制碳水”四个字都有点头疼。
施弥明看着李鹊的表情,往锅里撒了一把谷物碎,说:“好的,现在不是精制碳水了。”
李鹊皱眉:“不吃谷物碎,我麸质过敏。”
施弥明没好气:“你年初才天天早餐吃谷物碎泡牛奶。”
李鹊已经忘掉了——这谷物还是他让人从海外有机农场带回来的,托加工厂做成即食食品。但他吃了一个星期就不吃了。
施弥明不舍得浪费,便主动承担起清理库存的责任。
李鹊皱起秀眉,一脸不悦:“这是新的饮食趋势,你真的不明白吗?”他一边说,一边指着手机上一位声名显赫的营养师的推文,仿佛那是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指南。
李鹊听着网红营养师的讲解,深深相信自己其实是一个麸质过敏的脆弱人类。
施弥明沉默一秒,说:“所以你是在互联网上确诊了麸质过敏,是么?”
李鹊听出施弥明语气里的揶揄,也懒得跟他分辩。
施弥明却问:“你们有钱人不是都有专职营养师吗?”
“是啊,他就是。”李鹊指了指屏幕上那个网红。
施弥明:……有钱人的钱可真好骗。
李鹊径自说道:“反正我不吃白粥,也不吃燕麦粥,你给我弄点别的吧。”
李鹊的语气带着富家公子天然带有的那种骄矜,仿佛他自身就是世界的中心,而整个宇宙都该围绕着他旋转。
片刻,李鹊看到施弥明端着一个碗过来,碗里是几片生菜和一个水煮鸡蛋。
“喏,优质蛋白,新鲜蔬菜。”施弥明说,“还没放调料,0卡0脂。”
施弥明带着一种看戏的笑容盯着李鹊。
李鹊却十分满意,点点头说:“不错不错,就差一点碳水了,再给我一杯牛奶吧。”
施弥明沉默了:……他居然真的满意。
施弥明有时候都不知该怎么形容李鹊。
李鹊嘛,有时候非常难伺候,但有时候又意外的好糊弄。
施弥明拿来牛奶,看着李鹊真的就埋头吃那一颗水煮蛋和几片菜叶子,心下还真怕他不够饱,该给他补点碳水才是。
因此,施弥明又拿起手机搜索“无麸质又非精制的碳水主食”,得到答案后,施弥明鼓捣一会儿,便给李鹊端上了水煮玉米。
李鹊自然地接了过来,接受投喂。
李鹊快吃完的时候,又招来阿姨,让她帮忙把几套衣服单拎出来熨烫,供他挑选合适的套装。
施弥明问道:“李公子今日又有什么节目?”
李鹊说:“回施先生的话,我今日并无节目,只是想出去散步。”
施弥明只说:“散步也要穿着不凡?”
“散步也要穿着不凡。”李鹊肯定道,“你没听过一句话?‘每日都要精心打扮,因为你不知道你今日会遇见谁’。”
施弥明笑笑:“很有道理,但对我而言,每日都该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因为我知道我每日都会遇见你,亲爱的李公子。”
李鹊有些不知何解,皱着眉看施弥明,但也只好把施弥明的话理解为:因为每日都要遇见你李公子,所以我施弥明就不费心打扮了。
真气人啊。
李鹊想。
李鹊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却也没什么高雅趣味,平日只热衷时尚。
他不上班,不进修,不学习,不管理,只消费,因此只逛港岛也不够消磨时间。
每季度,他都要定时定候出游,或是去巴黎的香榭丽舍大道,或是去米兰的蒙特纳波尔奇商业区,以及其他出名好逛的地区。
比如上个月,他就去佛罗伦萨,带回一双由名匠亲手打造的限量版鳄鱼皮鞋,途径瑞士的琉森,又选购了一枚白金镶嵌钻石的腕表。
待他回到家中,来自各大设计师品牌的最新作品也已送货上门,供他买菜一样挑挑拣拣。
李鹊购物频率太高,导致很多物品闲置率、淘汰率也极高。
有时候,节俭持家的施弥明便会捡李鹊不要的配饰。如果不是身材相差太多,施弥明恐怕还会穿李鹊的二手成衣鞋子。
有趣的是,网友们也很喜欢火眼金睛地找茬,像是福尔摩斯一样对比、分析,发现了许多曾经被李鹊佩戴过的物品在施弥明身上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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