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昭抓抓脑袋,小声补充:“而且,拐小孩是违法行为,一般人也不会冒这个风险。”
“……”方曜道,“不是你想的这么简单。有前科的人,根本不可能来这里做事,我事先都做了背景调查。”
路昭反应了半天,意识到自己能通过面试,肯定也是被调查过背景的。
这么想起来,自己第一天来时,方先生一直让自己处于他的视线范围内,没有让自己单独照顾胖崽,而正式上岗,已是第二天的事了。
想起这些细节,他不由为方曜对胖崽的重视程度咋舌,在他老家,小孩都是随随便便就养大了。
路昭便说:“您太紧张了,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再说了,您付这么高的薪水,哪有人会想不开,故意弄丢这份工作呢?”
方曜收回了目光:“那可不一定。”
这时,路昭怀里的小胖崽总算停住了抽噎,他便给小胖崽擤了鼻涕,说:“看,舅舅多在乎你啊,去给舅舅道个歉。”
小胖崽瘪着嘴,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
“为什么不要?”路昭问。
胖崽委屈巴巴,小声说:“舅舅凶。”
“因为舅舅担心你啊。”路昭想把他放在地上,可小胖崽不肯落地,四肢紧紧扒着他。
路昭便说:“难道宝宝以后再也不喜欢舅舅了吗?”
小胖崽记仇,说:“宝宝再也不喜欢舅舅了。”
路昭笑了笑:“可是舅舅还会一直喜欢宝宝。”
小胖崽愣了愣,随即说:“才不会呢。他打宝宝。”
路昭看着他这副模样,忽然想起儿时的自己。他小时候也调皮过,也被母亲揍过,但母亲过不了多久就会来找他和好。
他控诉着,说讨厌妈妈,说妈妈不爱他了。
可母亲每次都会说——妈妈会一辈子爱你,就算你讨厌妈妈,妈妈依然爱你。
路昭摸摸方恒毛茸茸的脑袋:“舅舅会一直喜欢你的,就像爸爸妈妈也会一直爱你一样。这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生存法则决定的,无理由的爱。”
方恒懵懵懂懂地听着,路昭再叫他站好,他便勉勉强强把两只小脚落在了地上。
方曜从沙发另一端看过来,但没有作声。
路昭轻轻推着胖崽的背:“去和舅舅说‘对不起’。”
方恒被他鼓舞着走了两步,又赶紧退回来,来拉路昭的手:“阿昭陪宝宝。”
路昭说:“宝宝要自己去哦。”
方恒为难地拿小胖手不停挠脸蛋:“不要、不要。”
“没有那么难。宝宝只要走过去,说‘对不起’,舅舅马上就会原谅你了。”路昭耐心地哄着他,“然后,宝宝就可以像以前一样,和舅舅一起玩,一起睡觉。”
他哄了好一会儿,方恒终于被说动,期期艾艾地朝方曜慢慢挪去。
不过,才走到一半,方曜抬眼看了过来,小胖崽立刻敏感地停在了原地。
他两只小手紧张地抓着自己的裤子,转过脑袋向路昭发出求救的眼神。
路昭笑道:“舅舅也在等你过去,快去吧。”
可方恒不敢再往前走了,就站在离方曜两步远的地方,小声说:“舅舅对不起。”
说完,就小心地瞅着方曜。
方曜轻轻叹了一口气,朝他张开手:“来。”
胖崽立刻满血复活,高兴地噔噔噔跑过去,扑进了他怀里。
路昭也总算松了一口气。
方曜揉了揉胖崽毛茸茸的小脑袋,看向路昭:“你很擅长教导小孩。”
被他一夸,路昭有些腼腆,说:“没有。方恒本来就很听话。”
方曜道:“刚才我教训了他,但他没有说我是坏蛋。”
路昭一愣,这才想起来,方恒竟然真的改掉了这个口头禅。
这么说来,胖崽跑来学校找自己,也知道穿上鞋才出门。
自己教过他的东西,他都记住了。
路昭不由笑道:“他真的好聪明。”
接下来应该是方先生的教育时间,他不便再待下去,就说:“方先生,那我就先回去了。”
闻言,胖崽着急了,从方曜怀里抬起小脸:“不要!”
方曜安抚地拍了拍他,道:“你把方恒照顾得很好。接下来方恒还要在我这里待很长一段时间,他父母只会偶尔来看望,我还是希望你可以继续照顾他。”
路昭双眼一亮,随即又犯了难,说:“可是,我们已经开学了。”
方曜点点头:“我们好好合计一下这件事。”
他带着路昭去一楼的小书房,抽出一沓白纸,和路昭一一敲定这份长期雇佣协议的条款。
最后说定,工作日路昭每天早上赶过来招呼小胖崽起床、做早餐,然后方曜带着胖崽出门上班,在单位吃午饭,路昭回学校上课,到晚上再来做晚饭、陪玩、哄睡觉,而周末则是像暑假那样,路昭全天都要照顾方恒。
原本路昭听到这个安排,觉得方先生已经完全可以一个人带小孩了,不需要再花这么多钱聘请育儿师,方曜却很直白地告诉他:“我愿意支付这笔费用,换取我下班后的自由时间。”
路昭:“……”
这样一来,这份辛苦钱,就该路昭来挣了,毕竟他也没有别的什么本事,能找到这样的工作已经十分满足。
而且,路昭早已习惯了这样的辛苦——原先他一边读书,一边带弟弟,一边打理家里的大小家务,比这还要辛苦,还吃不饱饭,也不会有人付他薪水。
现在这样,已经比在家里好多了。
还能每天见到方先生。
路昭很爽快地答应了,方曜便将这份简单的雇佣协议誊抄了两份,两人签了字,各留一份。
晚上,路昭回到寝室时,已经将近九点,他抓紧时间抱着脸盆冲去澡堂洗了澡,再回来时,才发现最后一名室友也已经入住了。
他们寝室虽然是四人间,但只分配了三个人,再加上隔壁寝室的四个,就是他们班的所有雌虫同学了。
最后来的这名室友叫王志,和路昭一样来自偏远地区,不过他可比路昭高大强壮多了,皮肤晒得黝黑,一张嘴露出雪白的牙齿。
路昭回来时,他正津津有味地同宋悦讲自己暑假在家上山砍柴下水摸鱼的趣事,宋悦躺在他上铺直打哈欠。
见路昭进来,宋悦撑起眼皮,问:“你送那个小朋友回家了?”
“对。”路昭抱着盆去阳台上洗衣服。
宋悦好奇道:“那个小朋友是你什么人?你们身上并没有相近的气味啊。”
虫族对气味及其敏感,两名虫族有无血缘关系,闻一下就知道了。
路昭本想说那是雇主家的小孩,可今晚和方先生签过的协议里,明确提出了要他对这件工作、对方恒方曜的信息予以保密,他便只能说:“是朋友家的小孩,比较喜欢和我一起玩。”
宋悦倒也不是真的要深究,只说:“那个小朋友真的好可爱。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雄虫宝宝。”
路昭心想,有方决那样外表出众的母亲,方恒也没法长得难看。
雄虫宝宝大多是长得像母亲的。
这么想来,方先生应该是更像他母亲?怪不得他和方决先生的外表性格不一样。
路昭一边东想西想,一边搓洗着手里的衣物,脸上挂着不自觉的微笑。
王志的大嗓门穿透阳台:“路昭,你没事吧,洗衣服还笑得出来?”
路昭脸上一红,刚想说话,整个寝室一黑。
九点半,宿舍拉闸断电了。
王志百无聊赖,往床上一倒,闭眼睡觉。
路昭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摸黑洗完衣服晾好,也爬上了床。
明天是正式报到,办入学手续,领书本,事情不算太多,刚好可以让他适应一下一边上学一边打工的生活。
明天的话,可以把白衬衫和黑西裤拿出来穿了……
路昭这么想着,陷入了黑甜的睡眠。
第二天,生物钟让他准时在六点醒来。
寝室里还静悄悄的,路昭轻手轻脚飞快洗漱,换上白衬衫和黑西裤,将有些长的头发梳齐整,穿上新凉鞋——没办法,他现在只有这一双鞋,只能这么搭配。
以往秋冬天都是穿母亲做的布鞋,今年远在首都,只能自己做布鞋了。
路昭给两位室友留了张纸条,说自己早上出门打工,上午九点回来,这才走出寝室。
今天出门很早,去菜市场买了菜,赶到方先生家里时,时间还早,路昭照旧把凉鞋脱在门外,赤着脚走进屋里,方曜正如往常一样,坐在沙发上看报。
“方先生,早上好。”路昭向他打招呼,心中颇有些怀念。
“早上好。”方曜抬起头看过来,眼神往下落了一些,说,“鞋柜里有新拖鞋。”
路昭一愣,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赤脚:“……给我穿吗?”
方曜继续看报:“总不能一直光脚。”
路昭腼腆地笑了笑,拉开鞋柜,里头果然有一双崭新的凉拖鞋。
在这个家里打扫了这么久的卫生,鞋柜里的鞋子路昭都认得,方先生给家人和客人准备的拖鞋都是朴素的黑色或深蓝色,唯独这双新买的拖鞋,是明亮的黄色。
路昭刚想弯起嘴角,目光一转,看到了鞋柜外放着的胖崽的小拖鞋。
小胖崽方恒的小拖鞋是黄色的。
不仅如此,他的小毛巾也是黄色,洗澡的小鸭子玩具也是黄色。
路昭有些哭笑不得。
看来在方先生的观念里,这就是给小朋友用的颜色。
作者有话要说:
阿昭在这个家里有了第一样东西!
穿上雇主先生专门给他买的新拖鞋,路昭开始了长期稳定的打工生活。
首都的秋天凉得很快。忙碌的九月很快过去,路昭适应了两头跑的生活,某天清早出门,被冷风一吹,这才意识到已是金秋十月。
凉鞋已经穿不了几天了,他得赶紧给自己做双布鞋。
这天下午没课,路昭便出门去找布店,兜兜转转找到一家卖布裁衣的铺子,进去一看,竟然还卖橡胶鞋底。
有了这个,就不用自己动手纳鞋底,只要做出鞋面和里子,缝在鞋底上就行,虽然没有纯手工纳出来的千层布鞋底舒服,但能省去不少工夫。
路昭买了两双橡胶鞋底,买了锥子、针线,又买了做鞋面和里子的布料,正准备走,忽然想起,方先生的鞋柜里好像没有布鞋。
这位平时板正一丝不苟的雇主先生,出门大多穿着规矩的西装、皮鞋,他的鞋柜里除了出门的皮鞋和居家的拖鞋,找不出第三种鞋子。
可是大冬天的,穿单皮鞋多冷啊。
路昭抿抿嘴唇。方先生这么照顾他,送一双布鞋作为感谢也好。
他的目光落在那些橡胶鞋底上,又看了看旁边用于做手工鞋底的白棉布。
反正……送的鞋子不着急,可以慢慢纳鞋底,慢慢做,还是给方先生做纯布底的吧。
路昭买了半卷白棉布。
他花了几个下午,就给自己做好了第一双布鞋,这个是薄的,现在穿正合适,等到冬天再做一双厚的。
路昭把新鞋穿在脚上,美滋滋的,一旁的宋悦开口:“又要出去打工了?”
路昭点点头,从衣柜里拿出白衬衫和黑西裤,准备去换。
宋悦的目光落在他手里的衣服上,说:“怎么你出去打工,还要穿得这么精神?王志打工就专门穿破衣服。”
路昭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想在雇主先生那里留一个好印象,只能支支吾吾:“我打工的地方,和王志又不一样,我要是穿得太破,会被嫌弃的。”
宋悦点点头:“确实,有的地方要看形象。”
他看了看路昭的脸蛋:“王志可干不来要形象的工作。”
路昭乐了:“那我的形象还可以?”
宋悦没有回答,伸出手来,捏住他的脸颊:“你妈妈应该长得挺漂亮?”
路昭愣了愣,回想起母亲枯黄的长发、瘦得凹陷的脸颊和黯淡的目光,摇摇头:“没有啊。”
宋悦的手还在他脸上揉个不停,路昭连连后退:“你别闹我了。”
宋悦却不肯放过他,笑着扑在他背上,两手左右开弓,乱揉他的脸蛋。
宋悦和发育不良的路昭可不一样,他个子高,四肢修长,身躯柔软,身上总是带着清香,在路昭的潜意识里,那是成熟有魅力的成年雌虫才有的味道。
他在这清香里窘迫地缩成一团,捂住自己的脸:“别闹了、别闹了……”
他捂住了脸,宋悦就往他胸口一摸,笑着打趣他:“好平啊。”
他伏在路昭背上,路昭当然感觉得到贴着自己脊背的胸脯,与自己的瘦削平坦截然不同。
他没有被同学开过这种玩笑,顿时满脸通红,被宋悦嘲笑了好一通才放开。
等赶到雇主先生家里,路昭的脸还是红通通的,好在方曜还没有下班回家,屋里只有他一个人。
路昭收拾好心情,将一楼打扫了一遍,再爬上二楼。
胖崽被父母再次送来后,又跟方曜睡在一个屋里了,路昭便每天都需要收拾主卧,每星期给主卧的大床换一次床单被套。
今天周五,正是换洗床单被套的日子,他坐在床边,先将枕巾扯下来,正要丢在一旁时,忽然一顿。
枕巾上带着方先生身上那种冷淡的、清新的香味。
路昭不知道这香味是哪里来的,有些好奇地抱着枕巾多闻了闻。
他知道,宋悦身上的香味是因为擦了润肤露,可是方先生的洗漱台上并没有润肤露呀。
要是有和这香味一模一样的东西,他一定要买一个放在床头,那样就像每天都在方先生的气味里入睡一样。
这么一想,他忽然回想起刚刚宋悦同自己打闹,伏在自己背上时,躯体接触的感觉。
要是方先生从背后这么抱着他……
路昭腾的脸红了,连忙打住遐想,飞快拆下被套床单拿去搓洗。
洗完被套床单晾在楼顶,将床重新铺好,路昭便下楼去厨房做晚饭,饭菜端上桌时,方曜正好下班回家,带着胖崽走进门。
路昭看见他还有些脸红,讷讷将围裙解下来:“方先生,可以吃饭了。”
方曜点点头,把怀里的胖崽放在地上。
胖崽身上穿着小短袖小短裤,早上路昭给他套上时还干干净净,现在胸口已经满是汤汁油渍,脚上的小凉鞋也许是脱过又自己穿上的,左右又穿反了。
路昭心中叹了一口气。
虽然他心里仰慕方先生,可必须要承认,这位先生真不是带孩子的料。
已经十月了,方恒还穿着那么几身单薄的短袖短裤,每天出门干干净净,回家时埋汰得就跟刚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一样。
路昭走过去抱起胖崽,胖崽就咧着大花脸对他一笑:“阿昭,宝宝吃饭。”
路昭说:“先洗手,再吃饭。”
他把胖崽抱去厨房,在洗碗池边拉出他的一双小手——小胖手果然乌漆抹黑。路昭只能拿温水给他一点点洗干净,连手背的小肉窝窝都细细搓过。
然后他又拧开水龙头,用温水浸湿手绢,给胖崽洗了脸。
洗干净的方恒终于恢复了白白胖胖的可爱模样,路昭把他抱到专属座椅里,问:“宝宝穿这个衣服,白天冷不冷?”
胖崽已经端起了饭碗猛舔,只发出呜呜嗯嗯含糊不清的声音。
方曜也洗了手,坐在餐桌边,听到这话才想起来:“方恒该穿厚衣服了。”
路昭无言地看着他:“……那,要请方决先生或者文越先生给他送些厚衣服来吗?”
方曜道:“他们现在没空。吃完晚饭,我带他去裁缝店。”
路昭点点头,又说:“他的鞋子也要换成布鞋了。”
“嗯。”方曜拿起筷子吃饭,“待会儿你也去。”
路昭一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方先生邀请自己一起出门逛街?
他心头怦怦直跳,话都说不清楚了:“我、我和你们一起去吗?”
方曜平淡道:“你得照顾方恒。”
像一盆凉水当头浇下来,路昭悸动的心霎时凉了半截。
不过,毕竟能和方先生一起出门,他心头仍残余几分雀跃:“好的。”
方曜点点头,继续吃饭。
路昭偷偷瞅了他好几眼,心不在焉地吃着饭,慢慢反应过来,自己每天晚上的工作内容就是带胖崽玩,方先生要带胖崽出门,自己本就应该跟着照顾胖崽的。
要是方先生不带胖崽出门,绝不会叫上自己一起。
方先生就是这样一个泾渭分明的人。
路昭不由在心中轻轻叹了一口气,又带点傻气地微微笑起来。
能这样看着他就够了。
用完晚饭,路昭收拾了餐桌洗完碗,便跟在方曜和胖崽后头一起出门,到家附近的裁缝铺去。
胖崽精力旺盛,好动得不得了,不肯让方曜抱,非要自己走路,方曜便把他放在地上,让他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
这样一来,两个大人不可避免地落在后头,走到了一块儿。
路昭落后了方曜半步,就这么不远不近地默默跟着他,偶尔大着胆子抬头,偷偷看方曜一会儿。
他想和方先生说说话,可又不知道能说什么,他见识有限,想不出有趣的话题,更不知道方先生对哪些话题有兴趣……
路昭绞尽脑汁,好半天终于鼓起勇气,问:“方先生,您是首都本地人吗?”
方曜微微偏头看他。
路昭结结巴巴地说:“我来首都两个月了,只走过几个地方,您肯定很了解这里吧。”
方曜道:“我算不上本地人。我在暨州出生,跟着父母去过很多地方,成年后才长时间待在首都。”
路昭双眼一亮:“我老家就在暨州!是暨州松明县。”
“我知道,我看过你的资料。”方曜神情平淡轻松,“暨州南边靠海,有个叫穹桥的地方,我母亲在那里疗养过很长一段时间,我父亲每个月会抽空去陪他。”
路昭这辈子出的第一次远门就是从老家到首都读书,什么穹桥,他连听都没听过,只能硬着头皮接话:“您母亲身体不好吗?”
“那几年不太好,所以一直在穹桥。”方曜说,“后来他身体康复,很快就有了我,我就在穹桥出生,然后跟着他去了西北。”
路昭本来担心贸然问出来会踩中他的伤心处,听他这么回答,才松了一口气,笑道:“方先生家里的基因都这么棒,您的父母一定都会健康长寿的!”
方曜笑了笑:“谢谢。”
这时,在前面跑闹的胖崽恰好回头,一下子大叫:“你们讲悄悄话!”
路昭被这句话正中红心,登时整个人脸红到脖子根。
胖崽毫无所觉,像个小炮弹一样冲回来,扑在路昭腿上:“宝宝抓住啦!”
他这话本没有歧义,可听在路昭耳朵里,仿佛是自己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被他抓了现行一样。
他慌忙把胖崽抱起来,低头哄他,掩饰自己通红的脸:“等下要给宝宝做新衣服了,开心吗?”
胖崽对新衣服根本不感兴趣,挠了挠脸蛋,敷衍地说:“开心。”
路昭:“……”
第16章
坐在路昭手臂上,方恒的视野一下子宽阔了许多,小脑袋东张西望,新奇地看着街边的小商店和就地摆着的小摊:“那是什么?”
路昭顺着他小胖手指的方向看去。
“那是热水壶。冬天来了,把热水装在里面,好几天水都是热乎乎的。”
胖崽听得半懂不懂,又开始四处张望,忽然看见前面路边的一个小摊,连忙拿手指着:“那个呢?”
路昭看过去:“那个是……”
话说到一半,他打住了。
因为胖崽指的是路边架着火炉和黑漆漆的压力锅卖爆米花的小摊。
路昭觉得这个鬼机灵的小胖崽大概是想吃爆米花,故意指的。
他不想踩入这个明显的陷阱,然而胖崽还双眼亮晶晶地望着他:“阿昭,那是什么?”
路昭:“……那个烧着火的东西,叫炉子。”
胖崽哪能让他蒙混过关,连忙说:“不是不是,是那个!”
他精准地指向摊子上香喷喷的爆米花。
路昭:“……”
路昭只能一脸严肃地说:“宝宝刚刚吃了晚饭,现在就要吃零食吗?会胖成小猪的。”
胖崽一噎,看看他,又瞅瞅方曜,小声说:“宝宝不吃。”
嘴上这么说,他扭着身子,让路昭把他放在了地上,然后噔噔噔跑去了那个爆米花摊。
摊子前围着稀稀拉拉三两个人,摊主正一边摇着架在炉子上的葫芦形压力锅,一边吆喝:“爆米花,一锅两块钱!”
胖崽还没跑近,摊主已抬起了葫芦锅,搁在一旁矮柜的竹簸箕上,拿杆子一拧,嘭的一声巨响。
香喷喷的爆米花出锅了。
被巨响吓了一跳的方恒立刻双眼放光,跑过去趴在人家的矮柜上,踮起脚看着上头竹簸箕里的爆米花。
摊主熟练地将爆米花装袋:“小朋友,你想吃爆米花吗?”
胖崽眼巴巴看着他把刚出锅的爆米花全部装袋,递给顾客,小声说:“宝宝、宝宝不吃。”
可他趴在矮柜上不走——虽然竹簸箕里的爆米花已经全部被买走了,可旁边还搁着个篮子,里头有现成的爆米花,大概是有顾客没把一锅全部买走,方恒便满带渴望地盯着这些爆米花看。
摊主哪能看不出小朋友的口是心非,笑了笑:“想吃的话,叫爸爸妈妈来买哦。”
胖崽已经馋得要流口水了,仍嗫嚅着:“宝宝不想吃。”
恰好后头的方曜和路昭走近,看见胖崽趴在人家的矮柜上,方曜便问:“你想吃爆米花?”
胖崽转过头来,期期艾艾地看着他:“……宝宝不吃。”
方曜说:“那走吧。”
胖崽一步也不挪。
方曜:“怎么不走?”
小胖崽瞅瞅他,又看看矮柜上的爆米花,不做声,但两只小肉手紧紧扒着人家的矮柜不松手。
路昭都要被这个小馋虫逗笑了,一时心软,就给了他台阶:“宝宝到底想不想吃?”
胖崽瞅着他,犹豫片刻,然后小鸡啄米似的疯狂点头。
路昭扑哧一笑,蹲下来摸摸他的小脑袋,而后抬头用商量的语气同方曜讲:“方先生,给他买一点吃吧,这个周末我会带他好好运动的。”
小胖崽连忙也恳求地看向舅舅。
“……”方曜掏出了皮夹,给胖崽买了五毛钱的爆米花。
虽然不是一整锅,但装出来倒也有不小的一袋,方恒高兴地抱着这袋爆米花,说:“谢谢舅舅!”
他抓起爆米花,一把塞进嘴里,直把自己塞得像个小仓鼠,然后又在袋子里抓了一把,含糊不清地说:“阿昭吃。”
路昭特意低头,张开嘴,胖崽便把爆米花喂到了他嘴里。
“好甜。”路昭一边吃,一边说。
胖崽十分得意:“好吃,好吃。”
他的小胖手又在袋子里抓了一把爆米花:“舅舅吃。”
方曜伸手来接,胖崽却不干:“宝宝喂。”
方曜只能像路昭一样蹲下来,低头去接胖崽喂过来的爆米花。
路昭在旁看着,脸上不自觉浮起微笑。
方先生虽然在照顾小孩的某些方面格外粗心,但在这些能让小朋友开心的小事上,又很细心。
想必方先生的母亲也是这样把他养大的吧,所以方先生自己也不怎么讲究物质生活,却又活得坦然从容。
真是个强大又温柔的人。
小胖崽吃着爆米花,总算安分了,一边蹦蹦跳跳,一边唱着跑调的儿歌,跟着大人走到了裁缝铺。
他们一走进铺子里,正踩着缝纫机的老板停下手里的活计,看了过来:“先生,太太,您二位要买布吗?”
“?”路昭听得一蒙,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成了“太太”。
不过,这位老板一站起身,路昭就明白了。
他身上穿的还是帝国时期的老式长褂,面容虽还是中年人模样,给人的感觉却已十分苍老,应该大半辈子都活在帝国时期,对客人们的称呼改不过来了。
“给他做两身现在穿的衣服。”方曜说着,将仍在吃爆米花的小胖崽抱起来,放在了一旁专给小孩量尺寸的木台上。
老板慢腾腾拿了布尺,拉着方恒让他往后站:“来,小少爷,靠着这根杆子站直。”
方恒吃着爆米花,听话得很,往后靠在有刻度的木杆子上,站直不动了。
“您二位看着布料,小老儿来量尺寸。”老板说。
方曜随意一扫,看见有印满小黄鸭的棉布,就说:“这个。”
路昭上去扯出那块布料摸了摸,说:“这个是厚的,还要过阵子才能穿。”
他走到挂薄棉布的架子前,挑了一阵,选出两块颜色明亮的布料:“方先生,这两块料子很舒服,您看要哪一……”
方曜说:“这两个,一样做一身。”
路昭:“……”
胖崽的新衣服就这样草率地敲定下来。
挑完了衣服,还得做鞋子,方曜同样草率,直接指着老板搁在货架上的样品布鞋:“这样的布鞋,给他做两双。”
老板当即满面春风应下来,给方曜算钱。
“一身衣裤四元,一双布鞋三元。您定的这些一共十四元,先付四元定金吧。”
路昭在旁听得咋舌,在裁缝铺直接做,可比自己买布回去做贵多了。
在他的老家,小虫崽的衣物多是母亲亲手做的。十五岁之前,虫崽每次进化之后体型可以维持好几年,因此衣服并不是消耗品,只要够结实,做出来不仅能穿到下一次进化,还能传下去给弟弟穿,省了不少开支。
不过,路昭也没法用老家的这种风气来约束方先生,听老板报出价格,他心里十分为方先生肉痛,但也只在旁讷讷不语。
方曜付了定金,路昭便去旁边的木台子上把胖崽抱下来,忽听身后老板笑着推销:“小老儿这里还有棉拖鞋,今年不少先生太太们都买,说又轻便又暖和,这个也是三元一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