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昭心中一咯噔,回头一看,方曜已经被老板引着去看棉拖鞋了。
他连忙抱着胖崽过去:“方先生。”
方曜转头看他。
路昭说:“我会做棉拖鞋,我给您和方恒做就好了,不用买。”
方曜微微一愣,随即说:“不用,我……”
路昭努力给他使眼色:“您不是给我买了拖鞋吗?礼尚往来。”
三元一双的拖鞋!谁买谁是大傻子!
出门穿的布鞋才卖三元,棉拖鞋又没法穿出门,许多人在家就是塑料凉拖鞋穿一年四季,讲究的才会拿边角料做棉拖鞋,谁会专门去买棉拖鞋呢?
也只有首都这种富人多的地方,裁缝铺里才会出现这样的商品。
老板的生意被路昭截了胡,也没有生气,笑眯眯道:“您太太乐意给您做,那就最好了,这贴心人做的东西,穿着可不一样。”
路昭一愣,登时满脸通红。
方曜面无表情:“这不是我太太。”
老板啊了一声:“小老儿说错了,不是太太,是二太太吧?怪不得看着年纪这么轻。”
被当成了“大夫人生的孩子”的小胖崽无知无觉,仍在路昭怀里吃爆米花。
“……”方曜一阵无言,片刻,说,“他还没有成年,现在还是个大学生。”
老板浮夸地“哗”了一声:“还是个大学生呢,您可真厉害。”
“……”方曜放弃争辩,带着面红耳赤的路昭和一无所知的小胖崽走出了裁缝铺。
被人误会是方先生的爱人,路昭的脸蛋红通通的,回家的路上,吹着冷风缓了好半天。
他一边自我开导,一边偷偷瞧着方曜,见方曜一直不作声,便心虚地觉得两人间的氛围有些尴尬,没话找话:“方先生,刚刚那个裁缝铺的老板,年纪已经好大了。”
方曜道:“他已经两百多岁了。”
“哇。”路昭惊奇道,“我还没见过这么长寿的人。”
方曜说:“大概只有首都还有这些老人了。其他地区近百年来都遭受过严重的饥荒,再加上战乱,留下来的都是青壮年。”
路昭点点头:“我在老家都没有见过像这个老板这样年纪的人,还穿着老褂子,说什么‘先生太太’的。”
“没有出生在那个旧时代,是我们的幸运。”方曜转过头来看他,“这一声‘先生太太’,跟了他两百多年,而他并没有觉得对‘贵客’们卑躬屈膝有什么不对。”
路昭懵懂地看向他。
“那样的社会是很可怕的。”方曜轻声道,“底层的百姓一辈子都没有读过书,也不能离开家乡,认知局限于眼前的方寸之地,被统治者人为地捏造成愚昧无知的模样。”
路昭觉得,说着这些话的时候,方先生认真得有些可怕。
可他不太能明白方先生话里的意思,怕自己接错话出丑,只能干笑两声:“还好,我们现在已经是新社会啦。”
方曜轻轻笑了一声,不再讲话,转过了头,往前走去。
路昭下意识觉得,方先生本来打算和自己聊这个话题的,只是自己实在接不上,他便没有勉强。
破坏方先生的雅兴了。
路昭垂头丧气的,抱着胖崽跟在他身后。
然而,方恒是个实心的胖崽,压在手里跟个秤砣一样,路昭抱了没一会儿就手酸,便和他打商量:“宝宝自己走好不好?”
方恒正努着嘴,伸长小手,在纸袋子里摸索最后的一点点爆米花碎,小脸无比认真:“等一下,宝宝、宝宝……”
路昭说:“阿昭把你放在地上,你再抓爆米花。”
方恒专心摸索爆米花,根本听不进去:“等一下、等一下。”
路昭干脆把他放在地上:“阿昭倒给你吃。”
他拿过胖崽抱着的纸袋:“张开嘴接住。”
小胖崽立刻“啊”的一声张大嘴,仰起头,路昭便一点一点把袋子里的爆米花碎往他嘴里倒。
走在前面的方曜回头看过来,就见胖崽站在路边,仰头张着嘴,接着大纸袋里倒下来的爆米花碎,活像个贪吃的大饭桶。
“……”方曜说,“好了,方恒别吃了,袋子底下的全是糖精。”
胖崽哪里肯听,小朋友爱吃甜,这些全是糖精的碎碎吃起来尤其美味,他愣是把纸袋子里吃得干干净净,才舔了舔小嘴,理直气壮地说:“乖宝宝,不浪费。”
方曜:“……”
三个人一块儿回家,路昭便带着胖崽去楼上洗漱,哄他睡觉,再把他换下来的脏衣服洗了晾好。
做完这些,他从主卧出来,便看见旁边的书房门开着,里头亮着灯。
每天晚上的这个时候,方曜几乎都待在二楼的这间书房里。
这间屋子他不让路昭打扫,所以路昭从来没有进去过。他走过去,就站在门口,轻轻敲了敲门框:“方先生,我干完活了。”
坐在书桌前的方曜抬头看过来:“辛苦了,路上注意安全。”
一天之中,只有这个时候,两人有片刻的独处,路昭很想和他多说几句话。
可他又想起了从裁缝铺回来的路上,自己接不上话,方先生笑着打住话头的情景。
太尴尬了,他和方先生之间的学识眼界差距宛如天堑。
方先生说的东西,他一大半都听不懂,而他能说的,无非就是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方先生怎么能和这些东西沾边呢?
路昭咬着嘴唇,最后只能说:“您早些休息。”
方曜点点头,继续翻着手里的书,不再看他。
路昭磨磨蹭蹭地离开了,等回到寝室,还有些没精打采的,耷拉着脑袋洗漱洗衣服,然后爬上床就躺倒。
宋悦从对面的上铺看过来:“怎么啦?跟霜打的茄子似的。”
路昭拉上被子蒙住头:“睡觉。”
宋悦把手里的连环画丢到一边,下了床走过来,站在底下伸手戳路昭的被子:“打工累了?明天我们出去玩怎么样?”
路昭闷在被里:“明天还要打工呢。”
宋悦伸手扯他的被子:“都累了,不能休息一天吗?”
路昭被他从被子里扒拉出来,半长的头发乱蓬蓬的:“休息哪有工钱。”
宋悦皱起眉,道:“你这哪叫打工,活脱脱被压迫被剥削,你换份工作吧。”
路昭小声嘀咕:“不是压迫剥削啦,我是自愿的,这份工作挣得多。”
宋悦拿手戳了戳他的额头:“昨天上课孙教授才教过的,所谓的剥削,就是压榨你的剩余价值,让工作把你的生活全部填满,让你没有时间学习和提升自己。这样你就永远只能给资本家打工,没法获得更好的工作,也没法自己创业成为资本家的竞争者。”
路昭嘟囔着:“别说得这么严重嘛。我又不是全职,而且,一个月也有一个周末可以休息。”
心里却想,方先生才不是资本家呢,他请自己干额外的工作时,都会另付钱的。
不过,宋悦说的有一点倒提醒了他。
他天天除了上课就是打工,一天之中,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半的时间被填得满满的。
没有空闲时间,就代表不能学习和深入思考,一直这样下去,人会永远原地踏步。
他总算明白,那时方先生为何要说“我愿意支付这笔费用,换取我下班后的自由时间”。
支付了这笔费用的方先生,每天晚上都可以在书房看书、学习、思考,让自己不断进步。对方先生来说,能够不断进步,比付出去的这些钱重要多了吧。
而自己却只能在这样忙碌的日子中原地踏步。
这样下去,他和方先生的差距会越来越大的。
路昭心里有些焦急,小声问宋悦:“你说,要是有一个人,本来就比你聪明,比你知道的多很多,而且……而且他还比你努力,那要怎样才能赶上他呢?”
宋悦睨着他:“比你聪明,比你厉害,还比你努力。”
路昭连连点头。
宋悦直接说:“那你一辈子也不可能赶上他啊。”
“……”路昭被他一箭扎在了心上,有些泄气,嘀咕道,“干嘛说得这么绝对。”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宋悦给他打比方,“人家开个小轿车,你骑个自行车,人家的速度本来就比你快,而且人家早就遥遥领先,你拿什么去追?你是觉得这个星球是圆的,他转一圈又回来了,就落在你后头了?”
“……”路昭被他直白的话打击得体无完肤,“我也不可能落后人家一整圈吧。”
“那可说不准。”宋悦道,“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的天之骄子。你和他唯一的交集呢,就是他超你整整一圈的时候,嗖的一下,他从你身边经过,然后再次把你远远抛在后面。”
他描述的这个画面未免也太伤人了,路昭一把拉上被子蒙住头:“我不跟你讲了!”
“生气啦?”宋悦又来扯他的被子,“好了我不讲这个了。你明天找你的雇主请个假,我带你出去玩。”
路昭在被子里生闷气:“说了不请假。”
宋悦想了想:“你说一个月可以休息一个周末,这个月是哪个周末?”
他这么一提,路昭才想起来,下周末就是方决先生和文越先生来看小胖崽的日子了。
“下周末。”他说。
“真巧!”宋悦高兴地一合掌,“下周末我哥哥要带我去参加一个生日宴会,我们一起去。”
路昭从被子里钻了出来,好奇道:“生日宴会?我只听说过宴会,还没去过呢。是谁生日?”
宋悦想了想:“……忘记了。”
路昭:“……”
“反正,不是我哥哥的朋友,就是同事吧。”宋悦说,“我家只有我哥哥一个人在首都打拼,我从小在平州长大,这儿也不认识什么朋友,本来是不想去的。”
路昭点点头,又说:“那你也叫上王志?”
宋悦翻了个白眼:“王志就是个人来疯,我叫他去,万一在宴会上闹出什么状况,我哥得骂死我。”
他这么一说,路昭紧张起来:“可是,我也没参加过宴会,万一我也出什么状况……我还是不去了。”
他又要往被子里缩,宋悦连忙拉住他:“不会的。你胆子小,到了那里肯定吓得只知道跟着我走,出不了什么状况。”
路昭:“……”
最终,他还是被宋悦说服,一起去参加下周末的生日宴会。
为此,宋悦特地带他去剪了个清爽的短发,又找出了自己的一双黑色皮鞋,借给他穿。
“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吗?”路昭坐在自己的小书桌前,一边纳着布鞋底,一边担心地问,“不穿裙子,就不会有人邀请我跳舞?”
“放心吧,现在的宴会,都是一切从简,早就没几个人跳舞了。”宋悦在自己的穿衣镜前照来照去,满意地打量身上的新裙子,“又不是上个世纪,雌虫得靠宴会寻找如意郎君,现在没有强制婚配制度了,好多优秀独立的雌虫,一辈子也不结婚。”
路昭倒是头回听说这样特立独行的作风:“还可以这样啊。”
宋悦点点头:“这都要感谢那些牺牲的先烈,感谢舒主席,让我们都可以读书、可以工作、可以靠自己生活。”
路昭认真地附和:“没错。”
“帝国时期,社会制度森严闭塞,雌虫单靠自己,是没法在社会上独立的,必须依附雄虫。”宋悦说。
“所以那个时候的雌虫都拼命地迎合雄虫,每天的任务就是到处参加宴会,去物色一个好男人。”
宋悦整理着自己的裙摆:“我现在打扮得这么漂亮,是因为我喜欢打扮,但那个时候的雌虫打扮得花枝招展,是为了生存。”
“那时候一个雄虫可以娶好多个老婆,娶回来无论打死打残,都不用负法律责任。所以,雌虫们才这么拼命,为了后半辈子可以好好活着。”
说着,宋悦转过身来:“我跟你讲啊,我老家那里就有好多经历过帝国时期的雌虫,他们都很瘦,弱不禁风的,跟建国后出生的雌虫完全不一样。”
路昭停下了手里纳鞋底的工作,认真听他说话。
“他们的丈夫,以前都有好多个老婆,现在只剩一个了,就把火气全撒在他们身上。”宋悦说,“但是,他们无论在家里遭受怎样的凌虐,都不愿意离婚。”
路昭心头微微一顿,想起了离家时,母亲青紫的脸和渗血的头皮。
他轻声道:“离婚……可以离婚吗?”
“为什么不可以?”宋悦说,“只要有经济来源,有稳定的住所,离婚之后难道不是过得更好?”
听起来是这么个道理,可路昭仔细想了想,老家好像很少听到说有谁离婚的。
他便问:“为什么呢?你说的那些雌虫,为什么他们不愿意离婚?”
宋悦耸耸肩:“我也不知道。”
路昭微微皱眉,将心头翻涌的情绪压下来,拿起手里的布鞋底,继续一针一针细细密密地缝。
宋悦把新裙子换下来,凑过来看:“这就是千层底?”
路昭点点头。
然而宋悦多看了几眼,就咦了一声。
“四十五码。”他拨弄了一下路昭桌上的鞋样,眼睛斜斜瞥过来,语带玩味,“你的脚长得这么快?”
前两天他帮路昭找皮鞋,路昭才说过自己穿三十九码。
路昭:“……”
宋悦把自己的椅子拖过来,坐在他旁边:“说,给谁做的。”
路昭心虚地背过身去:“没有谁。”
“快说。”宋悦戳他的咯吱窝,“你不说,我可要瞎猜了啊。”
路昭讷讷不作声,宋悦便支着下巴开始推测:“首先,不是雌虫。”
路昭脸上一红,小声道:“你就知道不是雌虫了?”
“跟你关系最好的就是我,也没见你给我做鞋呀。”宋悦凑近来,“我也不吃醋,这肯定是做给心上人的嘛。”
路昭给他讲得不好意思:“你别乱猜了。”
“遮遮掩掩,肯定有鬼。”宋悦戳着他的脊背,继续猜测,“一般脚这么长的,个子也不会矮,我想想咱们院里都有哪几个高个子……”
平均而言,雌虫的身体机能要比雄虫强一些,但雄虫的大脑皮层各个区域往往能发展得更加均衡,外在表现,就是平均线上的雌虫更高大强壮,而雄虫学习更快、性格更沉稳、情绪更丰富。
——也就是雄虫个头矮一些的意思。
因此,宋悦很快就把学院的寥寥几个高个子雄虫数了个遍,基本都跟路昭没什么交集,沉吟片刻,他脑中忽然灵光一闪。
“我知道了!”他笑着扑到路昭背上,“是那个比你聪明,比你厉害,还比你努力的天之骄子对不对?”
路昭哪知道他真能猜到,顿时满脸通红。
“果然是他!我就说,你那天怎么突然问这种问题。”宋悦笑嘻嘻的,“他叫什么名字?是咱们学校的吗?”
路昭连连摇头:“你别问了。”
看他这副放不开的样子,宋悦也没有追问到底,只说:“那你可得想好了,优秀的人,追求者绝不会少的哦。”
路昭小声说:“我又没有要追求他。”
现在的他,哪里配去追求方先生呢?
很快,一周过去,到了要去参加生日宴会的周六。
路昭换上白衬衫和黑西裤,穿上宋悦借给他的皮鞋,到镜子前一照,自己都愣了愣。
“人还是得好好收拾自己吧?”换好裙子的宋悦在旁道,“剪个头发,换身打扮,精神了不知多少倍。”
路昭由衷地点点头,又转头问他:“你觉得我长高了没有?”
宋悦走过来和他并肩站着,两人一块儿看着镜子,路昭的个头已经到宋悦的额头了。
“确实长高了,之前是到我的眉毛这里。”宋悦比划了一下,“三公分吧。”
正在这时,窗外传来了喊声。
“宋悦!收拾好了吗?”
宋悦一激灵:“我哥来接我们了,快快。”
他赶紧穿上皮鞋,手忙脚乱地梳了几下长发,拉着路昭跑下了楼。
宋悦的亲哥哥叫宋兴,三十八岁,是个健谈的雄虫,似乎很早就来首都创业打拼了,对这个城市十分熟悉。
他一边开车,一边给宋悦路昭介绍沿途看到的高楼大厦,等临近举办宴会的宅邸,才想起来给他们讲今天宴会的主角。
“今天是我一位生意伙伴的表侄三十五岁生日,他本家在帝国时期是首都排得上名号的贵族,建国之后被抄家打倒了嘛,可毕竟家里的青年才俊还在,近些年又倒腾起来了。”宋兴语气中并没有多少对这些旧贵族的尊崇。
“这些以前当过贵族的,比咱们讲究点,你们待会儿进去了,注意礼貌就行,看见不认识的冲你笑,你也给他回个笑。”宋兴特地看了看副驾驶坐着的宋悦,“别去那些小姐跟前显摆,你那两把刷子,在人家面前不够看的。”
宋悦哼了一声:“早没有什么贵族了,还小姐呢,照我看,大家都该叫同志。尊敬一点的,称一声先生、老师,也就得了。”
“啧。”宋兴道,“人家就爱这么互相称呼,你来了人家这儿,得按照他们的规矩走。”
宋悦翻了个白眼。
轿车缓缓驶入一处宽敞气派的大宅院,从花园门口进来,沿路已经停了不少轿车。
这个年头,普通人家家里有辆自行车都不错了,这个花园里却一下子停了这么多辆小轿车,路昭不由感叹一声:“街上跑的都没这么多轿车。”
宋兴跟着引导的佣人,将轿车停在空位,然后带着他们下了车。佣人引着他们往前走,宋悦就在后头和路昭交头接耳。
“这个宅子好大啊,居然还有这么多佣人。”他压低声音,“你知道佣人吗?”
路昭无知地摇头。
“帝国时期,人口是可以交易的,这些贵族就去人牙子手里买年纪很小的虫崽,签卖身契,从小就学怎么伺候人,当这家的奴隶,一直当到死。”宋悦说。
前面走着的宋兴回头瞪了他一眼,小声道:“现在大型宴会,都是在外面请后勤团队,早不是以前那种签卖身契的佣人了。管好你的嘴。”
宋悦吐了吐舌头,拉着路昭跟在他背后。
今晚来的客人很多,宋兴一进宴会厅就碰见了熟人,想带着宋悦过去认识认识,宋悦赶紧脚底抹油,拉着路昭就去一旁吃东西。
宋兴便也不管他了,自己融入人群中,如鱼得水地四处寒暄搭讪。
宋悦和路昭找到了宴会厅两旁的长条桌,桌上摆满了各类甜品小食和酒水饮料,两人就从这头慢慢往那头吃,还不时对舞池里的众人评头论足。
到了晚上六点,宴会总算开始,路昭肚子都要吃饱了,听见那边有人朗声讲话,才抬头看过去。
“各位今日莅临寒舍,参加犬子白淑的生日晚宴,白某不胜荣幸。”
咦,白淑?
路昭仔细一看,讲话那人旁边站着的,正是白小姐。
怎么会这么巧,居然是白小姐的生日宴会。
那……他多半邀请了方先生吧?方先生来了吗?
路昭赶紧四处张望。
“看什么呢。”宋悦拍了他一下,小声道。
路昭说:“这个过生日的白小姐,我见过他一次。”
“你见过他?”宋悦有些惊讶。
“是……是在打工的时候见过。”路昭继续张望,“我看看还有没有认识的人。”
不过,说到这里,他想起来,今天方决先生和文越先生回来看小胖崽,明天才走,这么宝贵的家庭聚会时间,方先生应该会留在家中招待他们。
他心中略有失落,但一想,方先生不来也好,来了少不得要陪白小姐跳舞,他才不想看见方先生和白小姐跳舞呢。
晚宴正式开始,一旁的乐队开始演奏,几位西装革履的先生托着盛装出席的小姐们纤细的手,步入舞池。
路昭便拐一拐旁边的宋悦:“你今天打扮得这么漂亮,难道要一直躲在这里,不去跳舞吗?”
宋悦瞄了一眼舞池:“还以为会有什么青年才俊,结果都是些歪瓜裂枣。”
“……”路昭默默看了一眼舞池中,确实,能配得上宋悦的雄虫不多——主要是宋悦一米八的个子,不像那群刻意养就的纤细娇小的小姐们,寻常个头的雄虫根本不会来邀请他跳舞。
宋兴的个头倒和宋悦一般高,路昭便说,“要不,去找你哥哥跳舞?”
宋悦白了他一眼:“我哥都三十八了,还没有对象,不得让他跟别人多跳跳舞吗?”
说话间,他不舒服地动了动:“不行,吃多了,束腰有点紧了。”
两个人从长条桌那头吃到这头,没吃多才怪,路昭看着他被束腰紧紧裹住的腰身,道:“要松一下束腰吗?”
宋悦深呼吸几下,还是觉得被束缚得有些呼吸不畅,便拉了拉路昭:“去后头找个休息室。”
他们问了宴会厅的侍者,侍者显然不是在这里长期做事的佣人,问了好几个同伴,才将他们带到二楼,来到一处安静的走廊。
“刚刚问了这家的佣人,说这一片的房间是留给客人小憩用的。”侍者引着他们走进来,挑了一处房间敲敲门,“里面有人吗?”
里头没有声音。
他推开门,里头果然黑漆漆没有开灯,侍者便打开灯:“这间是空的,可以用。”
宋悦和路昭谢过他,走进来,才发现这房间还挺大,是个有小客厅小卧室和卫生间的套间,只是屋门没法上锁。
路昭便让宋悦进屋去收拾自己,他在外面给他守着门。
等待的空隙里,路昭有些无聊地在门口踱步,心中想,不知道方先生这会儿在做什么,又和方决先生一起喝酒吗?
“啊!!!”
屋里传来宋悦的尖叫,路昭心头咯噔一声,连忙回身推开屋门,就见宋悦衣衫不整,兜头罩着件不知道哪儿来的衬衫,猛地冲出小卧室,抓起他就跑。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关于虫族的年龄设定:20岁成年(身体发育进入稳定期),20-70岁为青壮年时期,70岁至230岁为壮年时期,平均260岁进入衰老期,进入衰老期5-10年后死亡。
第19章
路昭被他吓了一跳,被他拉着横冲直撞地跑了几步才反应过来:“别乱跑,你衣服没穿好呢!”
他随手推开旁边的一间屋门,见里头黑漆漆的,便推着宋悦进去,打开灯,把门关紧。
宋悦却不敢放松:“你……你看看卧室有没有人,卫生间有没有人。”
路昭一愣,快步把屋里看了一圈:“没人。刚刚那间屋里有其他人?”
宋悦立刻就哭了出来:“有个雄虫!呜呜呜……我都在卧室脱光了,他从卧室的阳台上走进来,啊——我怎么办——”
路昭也被吓傻了:“你、他、你……他看到你了?”
“肯定看到了啊!”宋悦抓着他干嚎,“我这么大一个人,只要不是瞎子都看见了,我被他全看光了!全看光了!”
路昭顿时头大,想了半天,小声道:“他看到你的脸了吗?”
宋悦的嚎哭停顿一瞬。
路昭:“反正身体都长得差不多的。”
这么一听,有些荒唐,又有点道理。
宋悦赶紧仔细回想,路昭便安慰他:“先把衣服穿好吧。”
宋悦的裙子是急急抓上身的,拉链根本没拉上,原本的腰身都扯到了胸口,两条胳膊露在外头,还好披着一件衬衫能遮挡住上半身。
等等,这衬衫哪来的?
路昭抓起这件衬衫:“你把人家衣服抢来了?”
宋悦一边收拾自己,一边嘟囔:“我那时候光着,当然要拿东西挡住自己,就随便抓了件衬衫……”
路昭看了看手里的衬衫:“可是这衬衫,好像是穿礼服搭的,你看,和我的衬衫不一样。”
宋悦看过来,顿了顿,拉背后拉链的手也停了。
“那应该也是个参加宴会的客人吧。”路昭帮他把裙子背后的拉链拉上,见他盯着这件衬衫,便问,“怎么了?想起什么?”
宋悦瞅着他,小声说:“我好像打伤那个雄虫了。”
“……”路昭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半天才抱着一丝希冀,颤颤巍巍说出一句话,“‘好像’?你没有真的打伤他吧?”
宋悦小声道:“我脱了裙子,正在调束腰,突然就有个雄虫推开阳台门进来,我吓都吓死了,以为他是什么坏人,就抓起床单蒙在他头上,然后踢了……”
他的眼睛看了路昭的□□一眼,含义不言而喻。
路昭倒吸一口凉气。
“然后我还打了他好几下,才抓了衬衫披着,跑出来。”宋悦说着,又带点抱怨,“你说,正常人在屋里休息,不都睡在床上么,谁会去阳台上?突然进来吓我一大跳,他肯定是故意的!就算是客人,也不是什么好人。”
路昭小声开解他:“可能人家就是在阳台吹风,听到动静,进卧室看看。”
说完这些,两人一时沉默,坐在小卧室的床上,盯着中间摆着的那件衬衫,都没了主意。
半晌,路昭开了口:“衣服还是得给人家送过去吧,毕竟他是客人,要参加宴会的。”
宋悦小声说:“可是……要是我真的把他那里踢伤了,他会不会说我故意伤人,报警把我抓起来?”
“……”路昭一知半解地猜测,“去医院,应该可以治好?”
宋悦撇撇嘴:“要是雌虫,不用去医院也能自己好,可那是雄虫啊,他们划道小口子,都要三天才能好。”
“也有基因好的雄虫。”路昭想了想,“我帮你去看看,把这件衣服送去,就说是路上捡到的。”
宋悦双眼一亮,连连点头。
路昭带着这件衬衫,回到刚才那个房间外,小心地敲敲门:“里面有人吗?”
过了一会儿,屋门被人打开了。
路昭屏住呼吸,紧张地抬眼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