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同人)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by虽矣
虽矣  发于: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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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初这种剧痛多少也会让他退避和受伤,现在甚至无法让他多眨一下眼睛。康斯坦丁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还算不算是人类,尽管亚度尼斯再三向他申明过他依然是人类,可混球撒谎成性……
“相信我。”亚度尼斯对他说。
他手里依然捏着活生生的小怪物,它——她?既然亚度尼斯都说了那肯定就是个“她”——在亚度尼斯的手指下缩成一团,双手下垂,膝盖弯曲着紧紧贴在小腹前,还有条荆棘般生着倒刺的长尾,也被夹在腿间,那样子活似被拎着后脖颈的幼崽。
“怎么过来了?”康斯坦丁用瓶子里剩下的圣水冲了冲手,湿淋淋地摸出烟盒,“奈亚这么不经玩儿?”
“吃掉了。”亚度尼斯说。
刚刚生产完毕的女人断断续续地发出垂死的呻吟,亚度尼斯看了她一眼,颇为善良地解开了束缚住她的扎带。
她立刻爬起身,惶惶地跪坐着,流露出想走又不敢走的神态。
“你可以走了。少跟异种纠缠在一起,虽然孩子她父亲估计会回头过来找你查看情况……那种东西从不放弃自己的猎物。”康斯坦丁对她说,“吃好喝好,等死吧。”
“你对一个母亲太冷漠了。”亚度尼斯说。他转过头,朝女人露出天使一般纯净和明亮的微笑:“别听他的。事情哪里就到哪种程度了?不会发生那么可怕的结局的,美丽的女士。”
女人瑟缩着,用手指撑着自己往后退了一点。她的视线四处飘忽,就是坚决不肯落在亚度尼斯附近。
“真的吗?当着我的面?”康斯坦丁不可思议地说,“我对奈亚没什么意见,也勉强能接受斯特兰奇,但这个?呕。”他没有转头,而是对女人做了个手势,“无意冒犯。”
“我非常确定你严重地冒犯了她。”
“她理解我的意思。”
亚度尼斯捏了捏手里的婴儿,它只比他的手掌大一小圈,在吃痛下发出细嫩而尖利的惨叫,听起来实在是像极了虐猫……如果她没有满口锉刀般的细长尖牙,齿间也没有不断地向外掉迸溅出火星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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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坦丁不舒服地扭动着肩膀,又说:“它在嚎。”
“她。”
“随便了。把它放下来我好处理掉,干脆利落的那种。不然你直接吃了吧。这样很吵。”
“你能接受杀掉她,却不能忍受她受到一点点疼痛的折磨,”亚度尼斯松开手,魔鬼的婴儿立刻安静下来,“真是扑朔迷离的道德标准,康斯坦丁,这还不能证明你依然是人类么。”
“我被冒犯了。”康斯坦丁假惺惺地说。
“噢。”亚度尼斯低笑起来,“我知道了。你很高兴,嗯?”
“说真的,你到底是过来干嘛。”
亚度尼斯从西装内袋摸出一本巴掌大的笔记本,翻开,从夹层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茫然无措的女人,彬彬有礼地说:“请收下它。倘若你无处可去,这是一个隐秘的安身之所。那里风景优美,居民友善,与世隔绝,并且消费全免。我向你保证,女士,你找不到比这更安全的地方。”
他把婴儿往手臂上一放,她敏捷地扒住亚度尼斯,一路爬到他的肩膀上,像只找到栖木的鸟儿般呆在那里不动了。
“什么鬼?!”康斯坦丁惊愕地说,“她怎么不怕你?你怎么放手了?你打算养这玩意儿?”
“她没必要怕我。我对她来说太危险了,怕我已经失去了意义。魔鬼这东西总是很擅长审时度势,混血只会更狡猾。”亚度尼斯抚摸着她额头上笔直的尖角,“你不喜欢她么?我倒是挺喜欢聪明的小怪物。”
“……你爱他妈的养什么就养什么,别想让我帮忙就行了。”
亚度尼斯实事求是地说:“她养起来应该不会比你麻烦,至少她绝对不会招惹强大的敌人。”
说什么大实话啊这么难听!康斯坦丁气结。
亚度尼斯转身朝外走去,康斯坦丁匆匆丢给女人一瓶圣水,说了句“难受就喝一口”,跟在了他身后。
出门后的景色一改荒废凄凉,鲜艳的翠绿色充斥眼眶,那浓郁的颜色仿佛蛮横地撕开了视野的范围,将超出视界的景色也全部塞进脑中。康斯坦丁的眉梢跳了跳,压下了那股涌上心头的癫狂混乱之感,又习以为常地抹了一把眼眶。
超量的信息涌入果然撕裂了他的血管,不用照镜子也知道他此刻一定是满眼血红。康斯坦丁也懒得闭眼,只是按了按突突抽搐的太阳穴,大声喊道:“喂混球,你要养的小魔鬼已经快被你整死了!”
她比康斯坦丁凄惨得多,全身的血肉都咕噜咕噜地翻涌起来,血泡不断地浮出体表,膨胀、爆裂,伤口长好,紧接着又浮现出新的血泡。
亚度尼斯停步。
细雨靡靡,天空阴云密布。康斯坦丁意识到他们来到了伦敦。
“啊。”他喃喃道,“这地方就像家一样。我都不记得我有多久没有回来了。不知道查斯过得怎么样……”
“离开你的人只会过得更加幸福,你知道的。”亚度尼斯揽住他的肩膀,“可怜的约翰·康斯坦丁,永远给敌人和朋友带来厄运。一个多余的骗子,麻木的恶棍,没有人爱的流浪汉,不敢去爱的懦夫。”
他这一生中听过无数肮脏的称呼和恶毒的诅咒,康斯坦丁早就对这些话免疫了。
可不知是否是因为这里是伦敦,又或者是说这些话的人是亚度尼斯,他依然感到了暌违已久的刺痛。
还有负罪感。这位从不远离的老朋友。
“这就是你过来见我想做的事?让我觉得我是一坨狗屎?”康斯坦丁说,“干得不错。你做到了。做得好。然后呢?”
“别那么暴躁,康斯坦丁。”亚度尼斯说,“我刚刚饱餐一顿,这能维持很长时间。我的心情很好。”
“你心情好的时候比你心情差的时候狗屎多了。”康斯坦丁恶狠狠地说。
“我是在夸你呢。”
“真是谢谢你。”
“说来真是奇怪,我真诚地夸奖别人总会得到这种反应。”亚度尼斯摸不着头脑地说,“人类就是喜欢漂亮但毫无意义的外交辞令啊。”
“都有哪些倒霉蛋被你真诚地夸奖过?”
“主要是你。”亚度尼斯说,“还有布鲁斯。还有……”一个缥缈的名字从他的唇边飞过,亚度尼斯停顿了一会儿,改口道,“你们两个。”
“可怜的布鲁斯。”康斯坦丁诚恳地说,“别折腾他了,他也怪可怜的,光是遇见你就用光他这辈子的霉运了。不过你到底做了什么才让他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你?他可不是什么心胸开阔的好人。”
“我改写了他所有亲人死亡的命运。”
“……突然之间他对你的执念和容忍都说得通了。他爱你这件事也变得很有道理。怎么我就没轮到这种好事?”
“你怎么知道你没有?”
“我的……”一长串名字从康斯坦丁的心中飞过,每一个名字都代表悔恨、绝望和痛苦,“等等,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在说我害过的人太多你也顾不过来。”
“是也不是。”亚度尼斯说,“可以说,我消除了那些对你来说不那么重要的,以及我自己不太喜欢的。我保留了你重要的部分,那些促使你成为你的部分。”
“‘你不太喜欢的’。”康斯坦丁重复道。
“哦。你被一个恶魔骗了,略一部分,你和他的后代有了血脉相连的孩子,略一部分,他们全都死了,灵魂被恶魔抓在手里。”亚度尼斯温和地解释,“我把这些去掉了。”
“行……吧?”康斯坦丁很不确定地说。
他实在不知道该在这个消息面前摆出什么样的表情。他有过自己的孩子,那听起来过于不真实了,虽然在“被骗”这一前提下一切都变得正常起来。
“行吧。”他确定地说。
“假如你有孩子,那只会是你和我的。”亚度尼斯又说。
康斯坦丁惊恐万状:“不要孩子!没有孩子!我不怀!我不生!”
“假如只是这种过程让你感到困扰的话,母亲可以代劳。”
“见鬼,不。”康斯坦丁厉声呵斥,“你到底怎么回事?对你的母亲放尊重一点!”
“相信我,让她孕育子嗣就是最令她感到喜悦和幸福的做法。”
“——话又说回来,爱戴母亲也不能由着母亲的性子来,尊重别人要建立在尊重自己的基础上。你如果这么做虽然尊重了她,但不够尊重自己。”康斯坦丁丝滑地接了下去,“而且还很不尊重我,尤其是不够尊重我。”
“别害怕。孕育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你不喜欢过程的话,我们可以只享用前奏。”
“……我他妈。”康斯坦丁服了。他做了几次深呼吸平复心情,又后知后觉地在细雨中裹紧风衣,竖起衣领,“我算是明白了,你就是专门来逗我的吧?!”
“你才看出来?”亚度尼斯笑着抚摸康斯坦丁的脸颊,“有时候你真是,呆呆的,反应不过来的样子。”
康斯坦丁打掉他的手,亚度尼斯不以为意地放下,也学着康斯坦丁竖起衣领。细雨朦胧地落在他们身上,路边的行人和他们一样不紧不慢。有一瞬间康斯坦丁感到无比强烈的空洞和悲伤,他控制不住地想到年轻的时候,深夜里他同一群和他一样无处可去的家伙厮混,篝火毕剥作响,酒精和药物令视线模糊,世界荒唐又迷幻。
而今那火光又燃烧起来。不是篝火,而是亚度尼斯肩头那只小魔鬼咳出的火星与血点。那奇异地令亚度尼斯洁白无瑕的面孔染上醉酒般的熏红,他的瞳孔在细雨中波光潋滟,侧首看来时竟然无尽深情。
那既不够真实,也不够虚假。亚度尼斯最令康斯坦丁头痛的就是他既不真实也不虚假。仿佛透过万花筒观察世界,要从无穷的形态中寻找某一种情绪,那是徒劳的努力,堪比西西弗斯一遍遍将石头推上山巅又坐视它滑落山底。
假若你只能在荒诞中寻找爱意,怎么能不将荒诞本身视为爱之本身呢。
“你过来是干什么的?”康斯坦丁孜孜不倦地问。
“你知道么。”亚度尼斯答非所问地说,“从未有人能坚持着问我同一个问题。太怕我,太爱我,或者把自己猜测的内容作为答案并接受了这个答案。”
“所以你为什么过来?”康斯坦丁问,“你从不主动来找我。我是说,除了我快死的那种情况。”
“我吃饱了。”亚度尼斯回答。
“那不是我问的。”
“我想知道吃饱之后见到你是什么感觉。”亚度尼斯说。
“噢。”康斯坦丁平静地说,“你感觉到爱了吗?”
亚度尼斯若有所思地眺望天空,又转头看着他。很长时间里没有一个人说一句话,而后就在康斯坦丁习以为常地觉得这次也不会得到任何回应的时候,亚度尼斯居然笑了。
不,不是浮现在面孔上微笑,而是一种近乎于“笑”的感觉。就像万花筒被谁撞了一下,撞出快乐的、弯弯的眉眼,略微歪斜,因此透出少年般的顽皮。
他又一次答非所问:“我感觉到你了。”
“……噢。”康斯坦丁讷讷地说。
他不知道亚度尼斯感觉到的是什么,但他感到自己正彻底而灼亮地燃烧。

康斯坦丁很快就意识到这里是什么地方。
伦敦的标志性建筑不胜枚举,但标志性的街道仅此一条——贝克街,不论是建筑风格还是历史底蕴都只能说是几近于无,它的名声完全基于曾经居住于此的人。歇洛克·福尔摩斯,世上独一无二的咨询侦探,借由他最忠诚的助手以及传记作者的笔墨如同病毒般感染整个世界,彰显着人类理智与智慧的极限。
正因为曾经居住于此的人获得如此旺盛并且还在不断生长的名誉,整条街都布满了福尔摩斯的痕迹。
地砖上纂刻着他的名言;街边的小店售卖与他相关的周边;成套的精装书被充作装饰品摆在咖啡店的门口……假若你没有亲身来到这里,很难想象一个已去世近两个世纪的人还能在曾经居住过的地方留下如此之多的印记。
街道入口处,最醒目的位置,屹立着一座歇洛克的雕像。头戴着那顶经典的猎鹿帽,手持烟斗,风衣在身后猎猎飞扬,消瘦的身形和略微鹰钩的鼻尖毫无疑问地展示出一个睿智、专注而又精力充沛的形象。
康斯坦丁不熟悉贝克街。虽然他也算是个侦探吧……但相比起福尔摩斯他也就是个蹩脚的外行,再说,贝克街的位置相当优越,这地儿可谓是寸土寸金,和康斯坦丁这种混迹于下层人之间的货色是两个世界。
小魔鬼蹲坐在亚度尼斯的肩头,抓起一缕亚度尼斯的头发咀嚼,发出令人牙酸的,仿佛用指甲刮擦玻璃的声音。
康斯坦丁在心里叹了口气。他打开箱子翻了翻,试探性地将一整包未开封的丝卡烟丢给小魔鬼,她敏捷地用爪子抓住了,握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研究了一会儿,然后连着包装整个儿地塞进口中。
浓重的烟气从她因为尖牙而难以合拢的嘴唇中冒出来。
她深吸一口气,然后做出令康斯坦丁大吃一惊的反应:她咳嗽起来,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紧接着扭曲着脸将烟盒咽了下去,伸着舌头响亮地“呸”了一声。
康斯坦丁看得傻了。
“别喂她怪东西。她还不到抽烟的年纪。”亚度尼斯严肃地说。
“……你在说什么鬼话,这玩意吃泥巴都能活。”康斯坦丁被亚度尼斯的厚颜无耻和颠倒黑白震惊得语无伦次,“我喂它怪东西?!是我?怪?那是——我的烟啊。该死的,它吃你的头发就不怪了?!”
说完后康斯坦丁有点反应过来,心说好像还真不怪。
“那不是头发。只是一点点能量。”亚度尼斯说,“一点点血,准确地说。她才刚出生没多久,不能喂太多。”
他说着,又掏出笔记本,翻开内页,从里面翻出一张手帕丢给小魔鬼。它准确地贴合在她的身体上,变成一件领口、袖口和裙摆都坠着繁复蕾丝的蓬蓬裙。小魔鬼不舒服地挪动着身体,试图撕开它,亚度尼斯轻咳一声,她立刻不动了。
以亚度尼斯的性格来说,没把她弄死已经是他养得很认真的表现,居然还记得给她弄身衣服穿,康斯坦丁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是真的打算养着这东西。
“你应该给她取个名字。”他说,心情不无复杂,不知道哪种情绪占了主要地位。
“我不需要那东西。”亚度尼斯说。
“……随你的便好了。”康斯坦丁和他一起停下脚步,“现在你把我搞糊涂了,我们为什么停在221B的门口?”
“这是我的房子。我以为这很明显,毕竟贝克街从未有过所谓的221B,曾经存在过的那栋房子本来就是我放在这里的。”亚度尼斯说,“我们在伦敦,我们需要一个住处,我有一个房子在这里——应该不需要我再给你更多的细节了吧,亲爱的侦探?”
“别那么叫我。”康斯坦丁嘟哝了一句,因为在这地方被如此称呼而难得地有点羞涩,“所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你的过往名单还有什么惊喜能给我?”
“我们是纯洁的房东和租客的关系。”
“你在开玩笑。”康斯坦丁努力憋笑。
亚度尼斯大惑不解:“这又是个独属于人类的内部笑话么?为什么知道这件事的人都在笑?”
“这么说吧,你和华生描写的形象不能说是天差地别,只能说是毫无干系。”康斯坦丁咬着脸颊内侧,“你真的打扫房间、清理草坪了吗,按时给他们准备下午茶?”
“正如华生写的那样,歇洛克办案的时候不吃东西。我用特殊的烟草取代他的三餐和下午茶的点心,借此也帮助他戒掉了注射可卡因的坏习惯。尽管他一点也不为此感谢我。”亚度尼斯说,“你想尝尝福尔摩斯的烟草么?”
他掏出钥匙,打开了221B紧锁的大门。康斯坦丁饶有兴致地看着这栋福尔摩斯博物馆外排队的游客,跟着亚度尼斯穿过房门,跨入普通人无法进入的另一个空间——
“福尔摩斯和华生是一对吗。”他问。
“那是十九世纪,康斯坦丁,我以为答案是很明显的。”
“所以是柏拉图伴侣。”康斯坦丁了然地说,“可惜华生最后还是结婚了,不能不说这里没有污点……但我们还能指望什么呢,那毕竟不是个爱情故事。”
“约翰没有结婚。”
“你叫他约翰。”康斯坦丁说。他的语气有点微妙,“所以,他没有结婚。原来不是福尔摩斯。你还不如和他们都有一腿呢,但我必须得说你这么干真不厚道——我也不意外你这么不厚道——插入他们之间的关系简直是犯罪,连我都干不出那么没品的事儿。”
“约翰是个普通的名字,约翰·华生让‘约翰’不再普通,‘约翰’只是约翰·华生。你是康斯坦丁。”亚度尼斯说,“他们基本上算是我的……”他斟酌了一会儿,“旅伴。”
旅伴。亚度尼斯在舌尖品尝了一会儿这个词,觉得那很对味。
“我不明白你带我来这里是为什么。”
康斯坦丁在房间里转悠。他摸了摸沙发背,不怎么惊讶地发现上面干干净净的,别说灰尘了,连点划痕和使用痕迹都没有。书架上堆满了笔记本和报纸,一些廉价流行小说,几本诗集,还有厚重的大部头医学专业书。
“没什么目的,”亚度尼斯说,“只是让你知道,你在伦敦的时候可以住这里。别老惦记那些人员混杂的下作地方了,康斯坦丁,对自己好一点。”
他的声音低沉,优雅,富有磁性。见鬼,康斯坦丁半心半意地想着,真是把天使样的好嗓子,那根舌头能钻进人的大脑里,钻得那么深,那么深……聆听这样的声音,就像是聆听到说话人内心深处的真意。
不知怎么,那和他任何一次触碰和摸索他人——人,天使,魔鬼——心灵深处的感受都截然不同。
不论亚度尼斯如何定义他自己,不论他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真的太像人了。
太像了。
“你他妈在说什么?”康斯坦丁摸出一根烟叼在口中,“住在任何地方都不会影响到我的健康,你做的,忘了么。事已至此,我对自己好的唯一方式就是离你远点。我做不到。我们都知道我做不到。”
绝妙之处是,一方面,混球像人像得离谱;另一方面……
混球一点也不混球。
当然,当然,亚度尼斯也有些无伤大雅的恶毒主意,一些最下贱的货色也不会玩弄的龌龊花样。可总的来说,那不怎么算是一种伤害,毕竟,正如混球所说的,“那是件快乐的事情”。
绝妙之处是……
亚度尼斯有多么像人,就有多么不像人。
他生机勃勃。毫无邪念。不是淤泥一样的、使人窒息的邪念。他的邪恶只是生机的表现形式。
就像癌症。
癌症是怎么回事来着?无限分裂的细胞?差不多就那么回事儿。过于强烈的生机,让亚度尼斯变得有毒——话又说回来了,这世上又不是只有他有毒。
“你实际上没有试过。”亚度尼斯说,“你只是以为你试着离开过。”
他没有试过吗?该死,他以为他试过太多次了。这或许又是他的老问题,因为,正如人们所知道的,约翰·康斯坦丁是个很容易上瘾的凡人。
亚度尼斯拎起小魔鬼的后颈把她丢到地上,她迅速跑远了,长尾巴疯狂甩动。康斯坦丁才刚在脑中想了一下它蹦出的火星会不会烧掉房间,亚度尼斯就握住他的手,牵着他走向窗前。
“看。”亚度尼斯在他耳边说。
窗外是灰沉沉的天空。细小的粉末漂浮不定。黄昏呛人得很,那肮脏的、腐臭的色调,仿佛他们置身于一个庞大如城市的脓疮里。
“这是十九世纪的景色。整个伦敦就是泡在排泄物、呕吐物和工业污染里的。疾病肆虐,罪行遍地,孤儿带着满身的伤痕在浸了半腐烂老鼠尸体的泥沼中乱跑。满城都是欲望得不到满足的人,那可比哥谭要华丽得多——哥谭有它自己的魅力,但它光鲜亮丽的那一面怪无聊的。”亚度尼斯说,“从这扇门出去,你就能步入十九世纪的伦敦。”
“……这是什么意思?”
“就当是一份礼物。”亚度尼斯说,“而且,我见过了你的伦敦。我想让你看看我自己的伦敦。不必担心,你看那些雾气,那也是我的一部分。有一部分我永远都在伦敦。”
康斯坦丁设法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你是说,就像是,从福尔摩斯还在的时代起,你就有一部分在伦敦?”
“没错。康斯坦丁。”亚度尼斯的声音,柔和地,微微发亮,“我注视你的时间远比你知道得久。”
祂从身后搂住康斯坦丁无力地向下滑落的身体。托举着,承担着。仿佛烟丝燃起的烟雾,施与了一些虚无缥缈的力道。
康斯坦丁感到完全的赤裸,和彻底的无助。
这世上没有魔法这回事。懂吗?没有魔法。不像科技这东西,你利用原理,辛勤劳动,换取报酬。科技,那就像是在种地,你耕耘,你收获,一清二楚。
魔法是欺骗。花招,伎俩,随便怎么称呼。拿走一份,奉还一百,一千,上万。债务不断翻滚,没有希望可言。
然而亚度尼斯……
总是那么的予取予求。
说一声,什么都能从祂那里得到。央求一下,祂也不介意给得更多。甚至什么都不用说,祂会愉快地自己找出点什么塞过来。
亚度尼斯。在那所有的混乱——该死,不像他,祂绝对有理由混乱并且就像猫吃老鼠一样自然——在那所有的混乱之下,是多么的友好。
天真。如果他有资格这么说的话。完全没有坏心思,没有任何“心思”。寂静的、深邃的一面镜子,反射着照镜子的人……
“你现在感觉到我了吗。”康斯坦丁问。
“是的。”
“很好。”康斯坦丁闭上眼睛,“很好。”

第197章 第六种羞耻(完)
倘若你是个教士,又恰巧不处于漩涡的中心,也就是说,终身的最高成就基本就是远离圣城、前往一个安定富裕却注定没有太多事务的教区,而这一未来已经唾手可得,那么时间的流逝就变成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一切都是老样子。每日祷告,主持礼拜,婚丧嫁娶,婴儿受洗……还有不间断的抄写经书和教导新人,这都是皮耶罗做惯了的事情。
当然,很多事依然是新的,比如他偶尔会在忙碌的间隙产生一些怀疑,对主的,对自己的,对人生前几十年奉行的所有宗旨的——他并不允许自己在这些思维的游戏中沉浸太长时间,只是,它们就像春日的荒地一样,无论如何都会冒出新芽,他对此别无他法。
当拉斐尔带着幸福的微笑,前来请求他主持一场秘密婚礼时,皮耶罗想,啊,这就是她的意思,原来她是这个意思。
皮耶罗答应了。没法不答应。就算没有那一小段和玛格丽塔的谈话,他也无法拒绝拉斐尔洋溢着喜悦的面孔。
他的心还是为之轻轻地跳了一下:或许是因为已经预感到这整件事绝不会有好的结局,也或许是因为一些对他而言过于朦胧和不明确的想法。忽略那些想法并不困难,皮耶罗不知自己是该为此遗憾还是松一口气。
“真是太好了,亲爱的皮耶罗!我还以为你会坚持拒绝呢,这样的话,婚礼难免会失色。现在我们有了一个见证人,我,玛格丽塔,再加上你,一切都齐活了!”拉斐尔带着灿烂的笑脸说。
“恕我直言,‘秘密婚礼’这一事件本身就足够僭越。”皮耶罗的面孔比刀锋还要冰凉和僵硬,“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发疯……上面的人非常欣赏你,你有大好的前程,拉斐尔。”
他说到后面化语言已经变得略带警告之意,而拉斐尔的回应是更加明亮的大笑:“噢皮耶罗,别再为我担心了。我会过得很快乐的,每一天都是我想要的生活,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婚礼的当天万里无云,场地则是森林的正中。玛格丽塔带领他们来到这地方,一路轻车驾熟,仿佛对这座森林谙熟于心。
皮耶罗从未进入过这么深的地方。这里的树木参天蔽日,枝叶繁茂到令人不安的程度,虬结的数根凸出土壤,表面覆盖着一层茸茸的青苔,却又寂静得像是没有任何生灵,无论是大点的鹿还是小点鸟雀、兔子都不见踪影,好像那些小动物都知道即将发生点什么似的。
在选定的位置,他们清理了碎石和枯叶,用洁白的亚麻布将地面隔开,又在上面铺上柔软的棉布。大一点的石块搭建起小小的圣坛,周边摆上黄金的烛台、酒杯、圣器和大捧的野玫瑰。
一切准备就绪了,在皮耶罗的祝词中,玛格丽塔和拉斐尔交换了戒指,喝下杯中的葡萄酒。喝酒时,皮耶罗注意到,不像是拉斐尔一饮而尽,玛丽格塔先浅浅地啜饮了一口,然后才慢慢地喝光了它。
又一个不祥之兆,皮耶罗想。他冷眼旁观,清楚只有拉斐尔一人沉醉于莫大的喜悦之中,玛格丽塔并不像他那样快乐和忘我。
婚礼的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平静地凝视着拉斐尔的神情,为他向她投去的每一次注视微笑。
“你今天没有佩戴珍珠呢,亲爱的。”皮耶罗听到拉斐尔柔声问,“终于对它们失去兴趣了么?”
“我还没有对它产生兴趣呢,拉斐尔。”玛格丽塔告诉他,“我知道某一天会,但不是现在。我只是对它有一种预感,大概地意识到了一些东西……往后我不会再佩戴珍珠了,亲爱的。你送给我的臂环就很漂亮,我会戴上的。”
拉斐尔似乎是了然地点了头。
他们省略了大部分的婚礼仪式,同样也省略了送入婚床的那一步。按常规的情况说,新人要在见证者的面前履行彼此的责任,换句话说,就是公开进行夫妻的活动。皮耶罗不情愿凑上去,拉斐尔和玛格丽塔倒是都不在意——也不是完全不在意,拉斐尔是有点疑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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