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风—— by梦溪石
梦溪石  发于:2023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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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他早上还有课,得起来!
天人交战中,闻言用尽全身的意志力,将眼皮撑开一条缝。
一个人影晃晃悠悠闯入视线。
“少爷,醒醒!”
少爷?……
闻言:?!
他倏地睁眼,从床上坐起。
直挺挺僵尸一样的动作让佣人吓一跳。
闻言看看她,看看自己,再看看周围。
是沈魄的房间。
他还是穿过来了?
不对,怎么是白天?!
“现在几点了?”他忙问佣人。
“六点十五分了!”佣人好像生怕他怪罪,忙补充道,“你昨天让我喊你起来的,说你今天要去学校上课。”
闻言大惊失色,他白天过来了,那沈魄呢?!
自己上午还有一节课啊,沈魄要去代他上课?!
沈魄该不会要去给学生讲自己的民国豪门生活吧?
亲娘咧,饭碗不保!
闻言欲哭无泪,他万万没想到事情竟有如此发展。
要是早知道,他昨晚为什么要熬夜!

闻言很想在床上躺一天,把这一天熬过去。
但是不行,今天也是沈魄转系的头一天,他要是还不去,晚上沈老爹回来估计就要揍人了,闻言不确定到时候挨揍的是自己还是沈魄本人,为免皮肉之苦,他还是认命从床上爬起来,老老实实洗漱吃饭,坐上司机小吴的车,在沈太太期待目送下,生无可恋走向学校之路。
在这个时代,崇洋媚外不是一个贬义词,因为大部分知识分子是真的相信只有西方文明能够拯救积弱积贫的国家,甚至有人提出过废除汉字,还得到不少赞同。
有条件的家庭都会优先考虑送子女出国留学,因为只要留洋回来就等于镀金,能得到更好的待遇,只有不舍得子女远渡重洋,或条件没那么好的,才会选择国内上学。
沈魄明显是属于后者,他不求上进,家里可能也不想再出第二个沈大哥,就由着他去。
在车上,闻言问了小吴不少关于学校的事情。
他不怕露馅,因为沈魄本尊对自己学校也一无所知。
连小吴知道的都要比沈魄多。
“少爷,转系手续老爷都找人给你办好了,今天第一节课就是中文课,是系主任秦山先生的课,课本就在你旁边,你可以先翻翻,据说这秦先生很严厉,你可别第一天就撞人家枪口上了。”小吴一边开车,头也不回叮咛道。
闻言:……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当了一个学期的老师,闻言对老师的心理也有些心得。
像沈魄这种不学无术的转学生,最适合拿来当第一个提问教育的工具人了。
他二话不说,赶紧先拿出课本。
一翻开,闻言沉默了。
全是竖版繁体字。
虽然他也不是看不懂,但阅读习惯不同导致阅读时间加倍,等抵达目的地时,闻言根本没翻几页,整个人还是晕乎乎的。
算了,破罐破摔吧,沈魄丢脸关他闻言什么事?
虽然佣人已经提前叫醒闻言,但等他赶到学校,发现自己还是来晚了一点——因为秦主任有个习惯,就是提前到达教室开始点名,学生们都知道他这个习惯,每逢秦主任的课,大家会提前一点到——而沈魄并不知道,于是倒霉的就变成闻言。
学生们看见闻言出现在门口,目光纷纷投过去,想看看是哪个不开眼的敢公然挑衅秦主任。
闻言硬着头皮:“老师好。”
秦主任头也不回,好像压根没看见他。
“今日我要讲的一篇,是创作于十三年前的小说,想必你们都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正是在那样的背景下,这篇小说应运而生,给当时社会带来了震动。一些喜欢阅读的同学,应该已经读过,希望你们能够回答得出我的问题。”
秦主任自顾说话,在黑板上写下一个字。
闻言站在门口,仿佛重回小学时代调皮捣蛋被老师罚站。
他催眠自己,这是沈魄的身体,于是也不觉得尴尬,甚至开始想神游物外。
然后,闻言就被点名了。
“这位新同学,你来说说,鲁迅先生当年写下这篇小说时,是想表达什么?”
秦主任捏着手里的粉笔,精准无误指向闻言。
教室里的目光再一次齐刷刷望过来。
闻言:……
他怀疑自己要是回答不出,下一刻那粉笔就要扔在他脑壳上了。
“呃,表达普通人对革命的麻木?”
幸好对方提问的不是什么冷僻文章,好歹这篇小说也是在闻言九年义务教育里的内容,他又是教语文的,猝不及防也能回忆起一些。
他见秦主任不置可否,以为是自己说得太肤浅,想了想又接着说。
“革命者被杀头,围观群众却只是看个热闹,甚至争先恐后拿着沾血的馒头回家治病,这一方面看是他们的麻木不仁,另一方面其实也可以看作革命者与普通人的隔阂,普通人不知道革命者为谁革命,也不知道革命跟他们有什么关系,他们依旧看不到希望,那就是个跟自己无关的人,他们肯定只关心自己的血馒头能不能治病,这才是眼前的切身利益。”
闻言心说这次字数够多了吧。
谁知道秦主任还是没放过他,反倒继续提问:“这么说你觉得革命者死了也是白死?”
闻言:“他的出发点肯定是高尚的,也能让一部分人震动,起码作者鲁迅先生就为之震动了,但光一小部分识字的人被触动还不够,他想革命成功,就得千千万万的人也能理解革命的意义和目的。”
秦主任:“但现在中国四万万人里,还有很多不识字,他们只关心自己手里的血馒头,怎么可能关心国家的前途命运?”
闻言想也不想就道:“所以要深入基层,告诉群众革命的意义是什么,美好的生活听上去虚无缥缈,他们可能无法理解,但如果告诉他们,如果革命成功,他们就可以分到田地,不用再被地主剥削,他们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劳动得到应有的报酬,而不是在工厂里没日没夜地干,却只能拿到很少工钱……”
他越说越溜,却在撞上秦主任古怪表情时心头咯噔一下,声音不觉小了下来。
秦主任好像在说:你一个资本家的少爷在说地主剥削,就好像老虎在怒斥豺狼吃人。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闻言。
闻言:“我是沈魄,今天刚刚转系过来的学生,对不住,教授,下次我不会迟到了。”
秦主任:“去坐下吧。”
闻言如获大赦,一溜烟跑进去,随便挑了个不靠前排的空位坐下。
旁边还有人,是个年轻男生。
见他在看自己,闻言冲他点点头,然后翻开书,认真去听秦主任讲到第几页了。
对方见闻言反应轻描淡写,反倒忍不住主动搭话。
“你不记得我了?”
闻言扭头看他,面露迷惑,但随即反应过来,沈魄应该是认识对方的。
“我前几天撞到脑袋了,脑子不太清楚。”闻言随口胡说。
对方却点点头:“我看也是,不然怎么会说出刚才那些话。”
闻言:?
“沈魄。”秦主任的声音遥遥传来,“你来回答这个问题。”
闻言:?
他看见秦主任正一脸不悦望着他们。
闻言:……不是,明明是这人来搭话的,为什么只点自己的名啊?!
他压根就没听见秦主任说了啥,只好硬着头皮站起来。
“秦教授,我刚刚没听清,能不能再说一次?”
“我问,你早餐吃了什么?”秦主任重复一遍。
闻言:“啊?”
秦主任:“看看,这就是上课不认真,跟同学说小话的表现。”
同学们哄堂大笑。
闻言:……
秦主任:“怎么,连你早餐吃什么都不记得了?”
闻言:“……鸡蛋,牛奶,蛋烘糕。”
秦主任点点头:“好,不错,挺丰盛。那就以你们各自的早餐为内容,写一篇社会调查,或评论,题材不限。”
说完他撂下这个话题,又开始讲别的文章。
闻言再也不敢走神了,老老实实听到下课为止。
转系第一天,他对这位秦主任印象深刻。
这些“折磨”本来应该沈魄自己来承受的,结果现在闻言不仅得帮他上课,还要操心沈魄在那边怎么以他的身份去上课。
一个上午下来,闻言心力交瘁,只想躺平,根本就没空去想什么东方图书馆和接近张元济了。
倒是他邻座的男生好像对他意见很大,频频扭头看他。
闻言被他盯得差点以为自己脸上长花:“这位同学,你老看我做什么?”
男生:“你真不记得我了?”
闻言:……难道是沈魄的风流债?
“不好意思,有点眼生。”
男生:“也是,我们挺多年没见了,我是郑笙。”
哦,郑笙。
闻言收拾课本的动作忽然顿住。
郑什么来着?
他蓦地看过去,伸手抓住对方胳膊。
“你就是郑笙?!我表舅公的外孙?”
郑笙:“……你终于想起来了?”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闻言心里哈哈哈,面上则尽力控制喜悦。
“不好意思,真太久没见,一时给忘了,中午我请你吃饭怎么样?要不去我家也行,我妈一直念叨你!”
郑笙:“我下午还有课。”
闻言:“那晚上吧,晚上一块吃饭,就这么说定了!”
他自来熟抓着郑笙的手,生怕对方跑了。
郑笙:“我想上厕所。”
闻言:“那我陪你。”
郑笙:……
在闻言锲而不舍的纠缠下,这位很久没见的远房亲戚终于勉为其难答应了去他家吃饭的邀约,要不是两人下节课不在一起上,闻言估计真要跟着人家去上厕所。
郑笙的确是个好学生。
他不像沈魄把舞厅当学校,郑笙是把学校当成家,除了上课,基本都泡在图书馆,但自从他的外公建成东方图书馆后,他就经常在学校和东方图书馆之间往返,有时废寝忘食,深夜也在图书馆流连,跟沈魄这种纨绔子弟完全不是一条道上的人。
就像沈魄瞧不上郑笙,郑笙也不大看得上沈魄。
在郑笙眼里,要是没有家里,沈魄别说进大学校门,他估计连中学都没法毕业。
所以像今天,闻言能说出这么有深度的话,连郑笙也被震住了。
这头闻言忙着跟郑笙打好关系,他暂时没空担心,也想不到,远在现代,沈魄那边,出了什么事。

第10章
沈魄万万没想到,连大学校门口都忘了朝哪边开的他,居然要当老师给别人上课——即使只是给一群小屁孩上课。
“起立,敬礼!”
“老师好!”
他看着讲台下一群黑压压的脑袋,齐刷刷抬头看他,简直头皮发麻。
“坐,坐下吧。”沈魄眼神发飘,“我们上节课讲到哪里了?”
他低头翻开课本,发现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忙又合上。
班长开口:“老师,我们讲到……”
“算了算了,我们今天不讲课本上的东西,我来给你们讲故事吧!”沈魄忙打断他。
鉴于闻言在之前树立的威望,孩子们安安静静,乖乖巧巧,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都等着沈魄说下去。
沈魄之前在宿舍里醒来时,先是大喜,而后大惊,又开始患得患失。
喜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能玩一天手机了,而且他从来没在白天来过这里,说不定村子里白天就有车,他可以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惊是因为他看见自己的课表和闹钟,发现闻言早上有课,也就意味着自己要代闻言去上课,而且闻言威胁过他,如果自己乱来,那闻言也会给他添乱,想想自己身份比闻言贵重多了,对方光脚不怕穿鞋,还是别惹他了。
于是最后沈魄在患得患失的心情下来到教室,开始自己这辈子第一次的教书生涯。
“那个,要不我来讲讲民国。”沈魄挠挠头,“对民国,你们知道多少?来,你来回答。”
他随手点了刚才喊起立的班长。
班长愣住了:“老师,我们还没教到那里!”
这是一群三年级小学生。
放在民国,那也是小学生。
能跟舞女调笑的带荤笑话不能讲,赌博技巧也不能教,沈魄觉得自己一身“本事”毫无用武之地,绞尽脑汁,最后只好道:“那我来给你们讲讲吃的吧。”
这里看起来这么简陋,学生们肯定也没见过什么好吃的。
“奶油蛋糕你们没吃过吧?就是蛋糕上面用奶油点缀各种花朵,入口即化,一个高级奶油蛋糕,可以做出中餐里没有的口感,比你们吃过任何糖果还要好吃。”
班长举手:“老师,你说的奶油蛋糕,是昨天买的那种吗?”
沈魄:“啊?”
班长比划:“圆圆的,白色的,上面有五颜六色的花朵,里面是软的,你昨天给我们买了啊。”
“对啊,我也吃了!”
“老师,你手机还拍照了,你忘了吗,我给你看!”
小屁孩们七嘴八舌,有的跑上来问沈魄要了手机,打开相册给他看。
一个漂亮的奶油蛋糕赫然入目。
沈魄傻眼了。
在民国稀罕的,有钱人才能吃得起的高级奶油蛋糕,这个小农村竟然也有,这就是一百年后的世界?
他虽然刷了一晚上微博,对现代社会也算有点了解,但这种了解毕竟片面的,碎片化的,一不留神就会露馅。
沈魄虽然被手机的神奇震慑,大概对一百年后的信息如何发达,人们彼此如何沟通有个模模糊糊的概念,但内心深处仍旧觉得闻言待的这个小农村是落后的。
直到他看见这个蛋糕,以及拍蛋糕的相片。
还有闻言的手机相册。
沈魄从来没见过如此清晰的照片,清晰得就像通过窗户看见另一个世界。
在他印象里,照片应该都是黑白的,模糊的,稍微能看清五官,那就已经是一台顶好的相机了,如果不是外国人,那么拥有这台相机的家庭,一定非富即贵。
然而现在,就在这个偏远的小乡村,眼前一切是如此简陋,以沈魄来自一百年前的眼光,孩子们的衣着也绝谈不上光鲜亮丽,顶多是干净,连颜色搭配也乱七八糟——可就算如此,他们对这部能够连接全世界的神器,也丝毫不感到惊讶。
反而是沈魄像个土包子,目不暇接,合不拢嘴。
他问孩子们:“你们知道从这里出去外面的路吗?”
学生以为老师在考他们,争先恐后回答。
“坐车!”
“到镇上转车,去市里坐动车!”
“我知道,去北京要坐飞机!”
“现在不用坐飞机了,我们市里就有直通北京的高铁!”
高铁!那又是什么?
沈魄从前晚的冲浪里勉强学会在微博搜索,他搜出高铁的图片和科普,又为它的速度感到不可思议。
这世上竟有如此快的陆地交通,岂不如同风火轮一般?!
“你们坐过高铁吗?”他问孩子们。
“没有!”
孩子们纷纷摇头。
这让沈魄稍稍感到安慰,看来这种“风火轮”也不是人人都能坐起的,就跟他那个时代的飞机一样。
可下一秒,这种优越感又被粉碎了。
“老师,你上次不是说,我们镇上很快就要修高铁站了,到时候我们想坐高铁直接去镇里就可以坐了吗?”
沈魄张了张嘴,他只能干笑。
“是吗,那可能是老师忘记了!”
他发现自己对这个时代的了解远远不够,每次有一点疑惑被解答,就有更多的疑惑伴随而来,滔天巨浪,将他淹没。
这让沈魄感觉自己比这些孩子还要无知。
“老师,我们今天还上课吗?”
“上次新课文学了一半,今天我们还学吗?”
“老师,我妈让我喊你放学回去一块吃饭!”
“我妈也让我喊你去吃饭!”
“去我家!”
“我先说的!”
看得出闻言在这群孩子里很受欢迎,沈魄微微有点嫉妒,但他觉得自己也不是一无是处的。
“这样吧,今天我们先不上新课文了,我来教你们拍照!”
沈魄从自己一堆没用的技能里翻找半天,终于发现自己稍微能拎得出手的技能,摄影。
他当时出于兴趣,跟来华的外国摄影师正儿八经学过一段时间的摄影,虽说黑白照相机比不上这手机的清晰度,但好歹一些原理还是共通的,蒙蒙小孩子应该没问题。
他带着学生们走到学校操场上,一边拿手机找角度拍照,一边给他们讲,趁机借提问之名,穿插询问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事情。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下课,学生们说今天是村里的什么日子,反正沈魄也记不清,大概是快过年了,村子经常有大大小小的热闹,村民们听说闻言今年打算留在这里过年,就纷纷喊他去自己家吃饭,东一家西一家的,每天吃下来差不多也就到春节了。
换了闻言,他肯定不好意思,但沈魄可不会,他早看烦了闻言宿舍里的家徒四壁,一听可以蹭饭,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跟着班长回他家去。
村子是前年才脱贫的,因为村支书带着大家搞特色种植产业,收获还不错,家家户户都分到些钱,到去年年底,新房子就陆续盖起来了,当然还是比不上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滩,但已经大大出乎沈魄的意料。
他现在大概知道这个村子位于中国的什么位置,他也知道,在民国,上海以外的地方是很难想象的。
沈魄曾经有一次从上海的贫民区路过,那里简直让他毕生不像再去回忆,而一百年后的中国,似乎连这样偏远地方的孩子都能上学,他们脸上也不是自己平时看见的穷人脸上的麻木,他们也有笑容,也很活泼,也会憧憬,也有梦想,像那个时代所有富人一样,他们的灵魂是鲜活的。
也许是这些见闻冲击着他的认知,直到吃晚饭,沈魄都没想起泡舞厅赌钱等平时自己最喜欢的娱乐活动。
他愣愣看着村民家里的电视机,画面上正播着新闻,这又是他从未见过的新鲜东西了,沈魄将其理解为大号手机,功能好像没有手机那么丰富,但是屏幕更大,还有个小小的东西可以遥控换台。
小班长的父亲在镇上打工,母亲在家务农,家里还有爷爷奶奶,他们自然而然聊起春节去赶集的事情,忍不住感慨现在日子变好了,两年前家里别说电视机,连新房子都盖不起来的。
沈魄听得魂不守舍,目光闪烁,也没嫌弃晚饭,反倒吃得比平时还多,吃完之后就问主人要了遥控器,坐在电视边开始换台看。
小班长坐在他旁边,同情道:“老师,你以前没看过电视吗?”
“对啊!”沈魄下意识道,随即发现不对,忙改口,“也不是没看过,就是比较少,平时要给你们批改作业,哪有时间去看电视?”
他头也不抬,连广告都看得津津有味。
班长更同情了,觉得老师比他还惨,他起码从小还有电视看呢。
磨蹭到十一点,沈魄看见学生一家人要睡觉了,只得依依不舍告辞回去。
幸好他这一晚上也没白待,已经弄明白怎么给手机充电,沈魄准备边充电边玩,先玩它个通宵再说。
至于民国豪门少爷,谁爱当谁去当,反正他一时半会不打算回去了!
可就是在这时,意外陡然发生!
闻言在郑笙那里打听明白课程表,下午早早就蹲守在郑笙上课的教室外边,等郑笙下课出来,一眼就能看见他热情的笑容。
这股热情把郑笙给吓坏了,他有种被黄鼠狼拜年的错觉,偏偏沈家还的确就是他的远亲,他也答应了去沈家吃晚饭,推脱不得,只好跟着闻言回家。
奇怪的是,闻言对他似乎兴趣不大,一路上都在打听他外公的事迹。
郑笙很奇怪:“你以前不是不爱学习么,怎么突然对外公这么感兴趣了?”
闻言幽幽叹了口气:“这可能就是大彻大悟吧,你周末去看表舅公他老人家吗?我跟你一起吧!”
郑笙觉得很古怪,又说不上哪里怪:“……行。”
这时两人出了校门口,迎面正好来了两人,吊儿郎当,嬉皮笑脸,见了闻言就招呼。
“沈少好久不见,哟,这你新朋友啊?”
“三少,你这两天没去新世界,玛丽可想死你了!”
闻言目不斜视,仿佛没看见他们俩,拉着郑笙就往司机小吴那里走。
郑笙打从很久以前就看不上他这些猪朋狗友,见状忍不住阴阳怪气:“沈少,你不跟他们说两句?”
闻言正色:“昨天的我跟今天的我不是一个我,我已经彻底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从今天起,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请叫我,沈同学!”
郑笙:这鬼上身了吧?

第11章
沈太太听说儿子今天要带郑笙回家吃饭,也不出门打麻将了,直接坐镇家里,让佣人做上一桌好菜,还亲自迎到门口。
“笙笙,好久不见,真是大变样了,你这样貌随了你妈,鼻子又挺又秀气,家里订亲了吗?”她拉着郑笙,笑容满面,热情寒暄。
郑笙看见沈公馆的牌子时,已经有点后悔跟着闻言回来了,但沈太太是长辈,他也不能摆脸色,只得一一答了。
“姨母,我现在还是学生,以后可能还要出洋,不着急订亲。”
沈太太不以为然:“学可以上,亲事也可以先订,这也不耽误你学业的。”
郑笙只是笑笑,不置可否。
时下年轻人都崇尚自由恋爱,谁要是提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就是落后于时代,要被同辈耻笑的,不过也不乏男女之间门当户对结合,而后男方又为了“追求自由”而跟女学生在一块的。有的人可能离婚再娶,有的人则“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总之,这是一个破旧立新的时代,也是一个混乱的时代,它有文青想要追求的自由奔放,也有遍地饿殍民不聊生的现状,两者割裂对立,却偏偏又在同一个世界。
郑家跟沈家虽然是亲戚,但关系很一般。
因为郑家书香门第,不大看得起沈家这种攀附权贵起家的商贾,更何况沈魄大伯所在的上海市政府,名声不是太好,如今世情纷纷扰扰,能当到沈家大伯这种官儿的,背后多少有立场,有的亲日,有的亲美,有的亲英,虽说都是列强,彼此利益不同,诉求还不一样,这恰恰是郑家不想沾边的。
受到家里长辈影响,加上看不惯沈魄的作派,郑笙除了小时候上门做客,近些年还真没来过。
入目所见,沈家果然如他所料,还是那么金碧辉煌,奢华豪丽。
但,好像还是有点不一样。
饭桌上,闻言的嘴巴就没停过。
不是忙着吃菜,而是忙着询问郑笙。
“你家那东方图书馆晚上还开吗?”
“那图书馆一次能借几本书啊?”
“是不是所有书都能借?”
沈太太嗔怪:“你这孩子,食不言寝不语,让人家笙笙好好吃饭,哪有这样的?”
郑笙只好道:“没事的,姨母,沈魄愿意读书是好事。图书馆开到九点半,晚上一般只有半公开阅览,有特殊会员证的才能进去。”
闻言眼睛一亮:“那要怎么办特殊会员证?”
郑笙:……有那么急切吗?
他忍不住问:“你想找哪本书?”
这要是放在刚过来的时候,闻言还真答不上,他之前虽然知道东方图书馆很有名,可不知道里面到底有什么馆藏,又珍贵在哪,但那天发现自己处于历史分叉点之后,就对一二八事变的相关资料都翻找一遍,当即回答得很溜。
“我最近不是转系了么,我想认真学习,表舅公的图书馆里书籍齐全,特别是各国报纸,还有宋代出版元代编修的《资治通鉴》,文史不分家么,我多看点时政新闻和史书不是坏事,万一将来留洋,或者多读一个历史学学位,也用得上呢!”
郑笙张了张口,心想你这刚转系第一天,大学都还没读几天,就想着多读一个学位,真够好高骛远的!
可当着人家母亲的面,他不能嘲笑讥讽,再说了郑笙也不是个刻薄的性格。
他想了想道:“今晚图书馆倒是会举办一个私人沙龙,不少有学问的先生都在,外公也会去,你要是有兴趣,不妨去看看。”
郑笙的想法是,等沈魄见了高人,发现自己参与不进话题,就会知难而退,不会再缠着自己了。
闻言眼前一亮,正中下怀:“那太好了,我跟你去长长见识!”
沈太太是很乐于让儿子跟郑笙交往的,饭刚吃完就催着他们出发,生怕闻言反悔,又去跟朋友鬼混。
这时闻言望一眼家里座钟。
晚上六点,夜幕刚刚降临。
按理说他一个白天都待在这里,晚上应该回去了,但是并没有。
他既没有困意,也没有任何时空交换的预兆,闻言依旧好端端待在沈魄身体里,扮演着迷途知返的沈家少爷。
他不担心待会在沙龙上丢脸,反正丢的也是沈魄的脸,闻言是担心自己到时候挽回不了图书馆的损失,又回不去。
虽然支教生活不是一帆风顺,但比起待在这里,他还是更愿意当个现代人。
东方图书馆的沙龙并非每晚举办,而是一周举办一次,时间大多是周末,但有时也会加办一场。
今晚就属于加场,郑笙和闻言到的时候,花园里已经有不少人,有的三五成群,有的两人在角落喁喁私语,氛围轻松自由,属于是举办方给大家提供一个场地,负责宣布主题,大家围绕主题讨论,也可以自己私下另行讨论。
闻言不认识张元济的长相,但是看郑笙径自走向几名老者,闻言也知道里面必定有张元济,忙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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