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两人出门吃晚饭,顺便散了会儿步,回到家开始收拾行李,只带一些必需品,轻装出行。
梁鹤洲听宋寒清说山里会稍微冷一些,在衣柜前挑外套,燕惊秋拉他坐在床上,不让他收拾,自己随手拽了两件衣服出来,忽然听到门铃声。梁鹤洲站起来要去开门,燕惊秋一把按他坐下,说:“我去开,应该是庭南,啊,他的外套还没干,晾在阳台。”
他跑出门,走到玄关,一拉开门,门外站着舒琼,一句“庭南”卡在喉咙里没喊出来。
舒琼风尘仆仆,头发凌乱,看着有些憔悴,打量几眼屋内,要走进去。
燕惊秋皱着眉拦住她,压低声音问:“妈妈要干什么?”
舒琼不说话,推他的手臂要闯门。这时候屋子里响起脚步声,传来梁鹤洲的声音。
“小秋?是程庭南吗?怎么不进来再——”
他止了声音,与舒琼对上视线,停了一秒又很快移开。
气氛很僵,怕是又要闹起来,梁鹤洲在心里叹口气,抓起放在柜子上的钥匙,走到两人身边,说:“你们先聊。”说完就要出门。与燕惊秋擦肩而过时燕惊秋拽住他,把他往身后拉,对舒琼说:“鹤洲不会走,以后都不会,妈妈要是再向上次一样发脾气,我就叫公寓保安过来,要是妈妈再摔坏我的东西,就要报警让妈妈全部都赔过一遍。”
舒琼愣了一下,脸色铁青,还是不说话。
燕惊秋紧紧抓着梁鹤洲的手,梁鹤洲摸到他满手心的冷汗,忽然一阵心酸。何必要逼燕惊秋,他想,他一直都害怕舒琼,哪能一时半会儿就有面对她的勇气。
梁鹤洲半搂着他,不着痕迹往前站,舒琼要是闹起来还能挡一挡,但燕惊秋又把他往后拉,两手张开抓着门框,拒绝的意味非常明显。
“现在已经很晚了,妈妈要是没有很重要的事情,就请妈妈先走。”
舒琼大概气极,深深吐一口气,冷倨地甩了甩耳边的头发,咬牙切齿吐出几个字,“想在你这里住一晚。”
燕惊秋也怔住,片刻缓缓放下了拦着门的手臂。
梁鹤洲在厨房泡茶,时不时瞄一眼餐桌。燕惊秋刚刚去了趟房间,不知道拿了什么出来,母子俩一个坐在这头,一个坐在那头,隔得很远,舒琼抱着手臂,一眼都不看燕惊秋,燕惊秋则低着头。
他担心一会儿一言不合舒琼要用热茶泼人,泡的凉茶,放了败火的菊花。
燕惊秋见他出来,松了口气似的,急急拉住他的衣服,他原本想坐母子俩中间,现在看燕惊秋这样,搬过椅子坐在了他身旁。
舒琼不屑地看一眼茶杯,说:“我没带家里钥匙,附近几个酒店都没空房了,住一晚就走。”
燕惊秋举起杯子一口气喝半杯水,抓住梁鹤洲放在桌下的手,说:“好,但是下次妈妈过来,要提前和我说,这里是我的家,希望妈妈不要在这里闹脾气,有……咳咳。”
他舔了舔嘴唇,咳了几下,继续说:“有些话我想现在就讲清楚。妈妈把我生下来,我很感谢妈妈,给我很多钱,让我衣食无忧,这点也很谢谢妈妈,但我长到这么大,妈妈并没有真正尽到养育我的责任,养我教我的是很多老师和保姆阿姨,爸爸就更不用说了,他在我生命里就是一个隐形人。他不是一个好爸爸,至少妈妈前几年还来看过我。
“你们希望我能学医,我就学,其实我还挺喜欢的,但就算我学得很好,你们也不会夸奖我,只有对我的一个又一个要求,你们看似是关心我的前途,希望我能成为医生,未来能够顺利,其实你们只是想控制我,控制我的事业爱情和人生,让我变成一个可以让你们脸上有光不会给家里蒙羞的人。
“具体我自己怎么想,对你们来说根本不重要。以前我希望你们能爱我,我以为我照你们的要求做就可以,但现在我知道你们不会,所以我也不想按照妈妈的意思来了。”
他拿出一支钢笔放在桌上,“这个钢笔,还是妈妈和爸爸拿着吧,我不要这个东西。”
头顶灯光照着钢笔上的烫金字,舒琼眯了眯眼睛,偏过头去。
梁鹤洲听得内疚,看了看他,他很认真地望着舒琼,神色坚毅,顿了片刻,又说:“我说这么多,妈妈要是没听进去也没关系,但从现在开始,请你尊重我,尊重我的意见和想法,尊重鹤洲,尊重所有我爱的人,这样的话,妈妈要来借宿,或者哪天要我帮忙做什么,我都会答应,但假如做不到,我也不会再给妈妈留情面了,做不到,这一次就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妈妈之前几年不认我,我也可以之后都不认妈妈。”
说完他便站起来,或许是太紧张了,没顾得上鹤洲,径直回了房间。
梁鹤洲也不好再多待,说了句“我去铺床”也走了。
他收拾了客房,拿出几条备用的新毛巾和新的洗漱用品放在床头,回了房间。
燕惊秋在等他,一见到他就抱上来,搂着他轻声哭。
梁鹤洲拍着他的肩膀安慰,说:“你做得很好,谢谢宝贝为我说话。”
“真的么。”
“真的。”
“我、我都是跟着网上学的,他们说,就要这样撂狠话。”燕惊秋抽抽噎噎,瞟一眼房门,伸手去上锁,悄悄地说:“锁好,不给她进来。”
“你怎么这么可爱,”梁鹤洲抱着他躺上床,摸他红红的眼睛,“不哭了。”
燕惊秋泪眼迷蒙看着他,缠着他要亲亲。
第二天两人起床,舒琼已经走了,桌上钢笔也不见了。
吃过早饭出发去机场,下午到的地方,又坐着度假村派来的车进山。山里确实比外面冷,燕惊秋不乐意穿外套,就要梁鹤洲抱着。
有一段路车子开不进,一行人下车步行,没走多久突然下起小雨,飘起薄薄的雾,带路的员工说是常事,山里总是阴晴不定。
路上泥泞,梁鹤洲担心燕惊秋要摔跤,一路背着他到下榻的酒店。说是酒店,更像民宿,扑面而来的质朴古气,房子都是木头搭的,黑瓦飞檐,上楼梯时木质地板咯吱咯吱响。
房间正对一片山林,雨还没停,入眼一片浓重的绿,缭绕着乳白雾气。在阳台檐下,燕惊秋瞧见一个完整的蛛网,蜘蛛还挂在网上,在时不时打进来的雨滴和风中挣扎。
于是第一天到这儿,两人什么都没做,搬了藤椅躺在阳台,看蜘蛛结网,喝茶听雨。
隔天醒过来已经快中午,去楼下吃饭,工作人员说早晨又下过一场雨,其他客人都去山顶看彩虹了,问他们要不要去。
两人便背着包去爬山,到了山顶,彩虹已经快要消失了,浅浅一弧挂在天上,燕惊秋还是拿着相机好一顿拍。
大家一起下山,路上遇到挑着扁担的三五个女孩子,穿着当地的特色服饰,叫卖瓜果。工作人员说她们都是这附近山上的住户,偶尔会到这边来。
燕惊秋买下了所有的荔枝,剥一个先给梁鹤洲。
回到酒店又什么都没做,只晚上看了会儿星星。
半夜天气骤然闷热起来,空气粘稠得像融化的太妃糖,不一会儿下起暴雨来,早晨才停。
白天大家又一起去酒店后的葡萄园摘葡萄,紫的青的,还有淡黄色,一口下去全是奶油香。
在这儿住了半个月,过了半个月安逸日子,整天无所事事,只听听雨赏赏月,尽管燕惊秋不说,但梁鹤洲知道他有些腻烦了。
梁鹤洲自己是个物欲很低的人,对生活要求不高,燕惊秋却不行,有天早晨他醒过来,嘴里念着说昨晚梦见吃了牛排还吃了海鲜,梁鹤洲询问过工作人员,那些东西这儿都没有,他倒是想发脾气,想起那天程庭南对他说过的话,委屈地趴在枕头上呜呜哭。
没有办法,当天梁鹤洲收拾了行李退房。出山到市里正是晚上,走几步就是一条灯红酒绿的商业街。燕惊秋蹦蹦跳跳,活过来似的,直奔餐厅,点了一桌子肉。吃完饭又去附近酒吧喝酒。
梁鹤洲稍有些胃疼,大概刚才喝了冰凉的饮料,只问酒保要一杯热水。
中途他去上洗手间,燕惊秋点了杯龙舌兰,舔一口杯沿上蘸着的盐巴,仰头一饮而尽,辣得赶忙咬一片柠檬在嘴里,感觉胸膈间烧出火来。
酒保笑他不会喝烈酒还逞强,又说他这张脸和龙舌兰一点都不般配,请了他一杯温和的金巴利。
燕惊秋没动那杯酒,推回去,醉醺醺说:“我不要,你不怀好心,哼哼,你想勾搭我,别以为我看不出来。”
酒保笑出了声,指指洗手间的方向,问:“你男朋友?”
“什么男朋友,”他亮出戒指,一脸嘚瑟,“是老公。”
“我听你叫他鹤洲。”
燕惊秋傻傻地笑,“鹤洲就是我老公啊。”
“名字真蠢。”
“又不要你喜欢。”
“哪有人来酒吧喝热水。”
“就喝,不关你的事,”
“看不出他有什么好的,感觉配不上你。”
燕惊秋皱了皱眉,一拍桌子站起来,迷瞪着眼睛看他,嘟囔着说:“丑八怪,你才配不上。”
酒保“嘿”了一声,“你这人……”
燕惊秋不理,扔了两张钞票在吧台,大手一挥,“不用找了!”
梁鹤洲一出洗手间,就看见他等在外头,醉得站不住,抱着他喊:“老公,老公~你亲亲我。”
拖长了调子,又腻又软,好像能滴出蜜来。梁鹤洲要亲他,他又不乐意了,硬拉着人去到吧台,当着酒保面接吻。梁鹤洲用舌尖舔了舔他的上颚,他颤着身子呻吟,手摸到梁鹤洲衣服里去。梁鹤洲捂着他的嘴巴捉住他的手,急急忙忙带他离开。
商业街上仍是一派熙攘,燕惊秋歪歪扭扭走了几步路,看见一家爵士乐酒吧,又要去接着玩。
他趴梁鹤洲肩上,口齿不清地说:“鹤洲,我……现在,嗝,我、我喝了酒,所以硬不起来……呜呜呜……我没用了,硬不起来的男人就是一坨粑粑……”
他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呜呜……鹤洲,你别不要我……等明天就好了……我们明天做行不行,我们先别回酒店,还去喝酒,行吗?”
梁鹤洲忍着笑意,帮他抹眼泪,亲亲他,说:“小声点宝贝,别人都听到了。你想玩我们就去玩。”
两人走进爵士乐酒吧,里头安安静静,偶尔听到同坐的情侣举起酒杯轻碰的声响。燕惊秋要了杯雪碧解解醉意,只坐下一会儿,就又有人来搭讪,当着梁鹤洲的面。
来人确实是数一数二的帅哥,身上飘着淡淡的香水味,把写着号码的杯垫递给燕惊秋。梁鹤洲手臂搭在卡座沙发上,半环着燕惊秋的肩,卷他的头发玩,不是很在意,眼睛望着舞池的方向。
燕惊秋瞥一眼杯垫,又看看他,光瞧着外表,真挑不出什么毛病,憋了半天,说:“矮冬瓜,走开。”
那人一下黑了脸,愤愤离开了。
梁鹤洲笑,“干什么这么说人家,人家也不矮。”
“就矮。”
燕惊秋拉着他去舞池,两人都不怎么会跳舞,只抱在一起跟着节奏轻晃。
他搂着梁鹤洲的脖子,把耳朵贴在他左肩下面一点的位置,说:“那个人就是矮,我假如抱着他,都不能这样靠在他身上,我喜欢你的身高,我抱着你的时候,刚刚好可以听到你的心跳。当然也喜欢你,喜欢你的一切,全部都刚刚好。”
梁鹤洲只恨自己言辞匮乏,笨嘴拙舌,说不了什么甜蜜的喁喁情话,略有些遗憾地给他一个吻。
燕惊秋笑起来,戳了戳他的心口,软软地讲:“你不说,我也知道的呀。”
在这个城市逗留了一个礼拜,四处逛了逛,正好天气热起来,又动身去海边避暑。但燕惊秋有些水土不服,一直吃不下什么东西,每天都恹恹的,觉也睡不好,只能结束旅行回桃湾。
休整好后两人先去陵园看望裴素丽。梁鹤洲买了一束干茉莉,请工作人员打开小柜子,摆在骨灰盒前。上香的时候,燕惊秋认认真真,对着她的遗照说:“阿姨,我会好好照顾鹤洲的,你放心。”
梁鹤洲被他那股严肃劲儿逗笑了,摸着他柔软的手亲了亲,说:“我可舍不得让你照顾我,你的手就该香香软软的,用来抱我就好。”
燕惊秋红着脸瞪他,“你在阿姨面前说什么呢!”
过些天梁鹤洲去医院做检查,医生说他有胃炎,还是需要多加注意,按时吃饭,少吃生冷的东西,嘱咐了一番,又开了些药。晚上回家,燕惊秋连冷水都不让他喝,烧了热水一点点吹凉。
他本来打算这段时间找份工作,但燕惊秋说什么都不同意,要他先把身体养好。
天气很热了,晚上两人都脱了衣服裸睡,总是擦枪走火,梁鹤洲逐渐发现,燕惊秋不怎么用后背位,手也很少放在他腰上。本来他觉得这没有什么,某天洗完澡,站在镜子前,忽然看见自己后腰上的烫伤疤痕,愣愣盯着良久没回神。他几乎把这件事忘了。
瞒着燕惊秋,他联系程庭南,拜托他找一家靠谱的文身店,先拿到了文身师的微信,聊了几天确定好图样,稍有些大,大概要文好几次才能完成,自然瞒不住燕惊秋。
燕惊秋很敏锐,那天看到他后腰上已经文好的线稿,握着他的手郑重其事地说:“鹤洲,我不是觉得你的疤不好看,你没必要用文身遮住,我只是……看到它想到它就很难过,我没办法保护你,每次都是你来救我。”
“这样吗,”梁鹤洲亲亲他,“不要紧小秋,你会喜欢上它的。”
事实确实如此,文身师技术很好,把疤痕遮盖得严严实实,蜿蜒在藤蔓上一大丛红玫瑰,从腰上一直延伸到臀部,周围零星几片飘落的叶子,有一片正落在腰窝处。
他皮肤本就黑一些,衬着大片鲜艳的红,显出平日里绝无可能有的妩媚和情色。
燕惊秋只看一眼就心旌荡漾,烧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怎么能让别人摸你的屁股!”
久违地,两人用后背位做爱,梁鹤洲有些后悔,因为进得很深也很疼,他受不了地往前爬,几次被拽回来。燕惊秋掐着他的腰,坏心眼地用拇指狠狠摁腰窝上的落叶,眼前是艳丽的花,脑中想的是他穿衬衫一本正经的脸,反差太大,光这么想一想,好像就能高潮。
他把手放在他屁股上,满满抓一把藤蔓和花揉捏,恨恨地说:“老公,你怎么这么色啊!你这么色,你还给别人看你屁股!”
果然燕惊秋再没提起看见伤疤会难过,只不过提起“屁股”的次数变得很多。
八月,桃湾一连下了一个多礼拜的雨,天一直阴阴的,又很闷热。
燕惊秋被天气搅得浑身不舒坦,偷了几天懒没去店里。和梁鹤洲在家里躺了好几天,终于等到天晴,傍晚出去吃饭。饭后在街上散了会儿步。梁鹤洲去便利店给他买了冰淇淋,两人走到公园的长椅上坐着吃。
天已经暗了,正赶上月光初显,清冷的辉光勾勒出远方建筑的轮廓。空气带着雨后的青草香和淡淡的土腥味。
燕惊秋把冰淇淋吃得满手都是,梁鹤洲握住,悄悄举到唇边舔了舔,又来亲他。说不上被什么触动,燕惊秋一阵心悸,平日里常挂在嘴边的“爱你”反而有些难以启齿,嗫嚅着说:“冰淇淋好甜呀。”
“明天再买了吃。”
“嗯。”
燕惊秋想,梁鹤洲一定懂的,不需要明说,他也会知道,换句话来讲,冰淇淋好甜就是我爱你的意思。
第一次听到“瘢痂”这个词时,程庭南14岁。
时值盛夏,他和燕惊秋在后院搭建的小型泳池里玩水。
燕惊秋趴在火烈鸟游泳圈上,在泳池里飘来飘去,他没有下去,坐在池边,看着浸在水里的双脚发呆。
然后燕惊秋游过来,毫无预兆地,握住了他的脚踝,说:“啊,是瘢痂。”
他恍恍惚惚,思绪粘稠得像被汗水浸湿后粘在背上的T恤,脚踝上燕惊秋的手指带来的凉意迅速攻城略地,电光火石之间俘获了他的身心。
他打了个冷噤,问:“你要搬家?”
燕惊秋松开手,笑倒在游泳圈上,火烈鸟的粉红色映衬在他颊上,低垂的睫羽覆下一片羸弱优雅的阴影,水珠挂在他发梢,反射着午时烈日的盛光,摇摇欲坠。
“不是那个搬家,我……你的脚背上……疤痕……”
燕惊秋的声音忽远忽近,他没办法去认真地听,神思已经被他那张完美无缺的脸占据,只是本能地随着他的视线一起看向自己的脚背,那儿确实有一个疤痕,假如燕惊秋不提起,他自己都要忘了。
“怎么在发呆呀?”燕惊秋朝他泼水,等他回过神,又说:“我问你怎么有个疤。”
他动了动腿,答:“去年去海边玩,被蚊子咬了,特别痒,一直抓,结了痂就忍不住剥掉,剥掉后流血了又结痂,反反复复很久都没好。”
他把脚抬上来,踩在池边,用手去摸那个疤痕,它凸起在皮肤表面,一个小小的圆,颜色略深,边缘附着着浅浅一层白色的不知名物质。
“是会这样的。”燕惊秋简短地评价了一句,摆动着手臂游到了泳池另一头。
他仍是没有下去,抚摸着那个疤痕,不知不觉间再次将它抠破了,伤口流出血来。
那时候,他甚至不知道“瘢痂”两个字怎么写。
大三下学期,他和燕惊秋一同住在桃湾医院,病房紧挨着。
燕惊秋将将做完手术,骨折的右臂用吊带挂在脖子上。
他伤得重一些,断了一边的锁骨和几根肋骨,嵌进脖子里的异物也才被取出来,躺在床上不能动弹。
梁鹤洲离开之前,两人有过一次谈话,他告知了赌局一事,但梁鹤洲似乎并没有很惊讶,面色平静。
如此反应,他害怕梁鹤洲不走,那么燕惊秋只能一直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想做拯救公主的骑士,为燕惊秋排除一切万难。
他记得自己讲了很多话,利弊全部分析了一遍,最后梁鹤洲点了点头。
本以为这会是一切事情的终结,但没想到却是开始。
梁鹤洲走得悄无声息,一个字都没留下。他确实想要他走,但不是这样不明不白地走。
突如其来地消失,让燕惊秋陷入了名为“梁鹤洲去了哪里”的地狱边境。
一开始,他拒绝相信关于梁鹤洲去向的一切信息,因为它们全都漏洞百出。一封用五号宋体字打印出来的诀别信,辨认不出字迹,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署名消息,回电过去永远没有人接。
这些全部都出自舒琼之手。
这时候,她还愿意伸出手拉一拉自己的儿子。
但随着燕惊秋执念的加深,随着他歇斯底里的喊叫怒吼的增多,摔坏的东西甚至来不及买新的替代,随着他的颓废、厌学、厌食,随着他暴力倾向的展露,在一次差点被燕惊秋推倒后,这位母亲已经完全失去了耐心。
她帮燕惊秋办理了退学手续,连夜出国,把燕惊秋留在那幢别墅里自生自灭。
他时常去那儿,买一些吃的用的,但燕惊秋每次都只是呆呆地盯着电视,屏幕上是转播的足球比赛。
他见过燕惊秋表露出对梁鹤洲的愤怒,但这些情绪非常短暂,悲伤更多一些,他总是眼神空洞地流泪。
某一天,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他接到燕惊秋的电话,说会去一趟公寓,想要顺便和他一起吃饭。
他以为燕惊秋终于想开了,下了课迫不及待跑过去,不想在公寓大楼前看见一个失魂落魄的燕惊秋,他站在那里,像独独活在雷雨天,阳光透不进他周身厚重的阴霾。
他快步穿过马路,视线不曾离开过燕惊秋,期间燕惊秋动了一下,身体摇摇晃晃,像飘扬在狂风中的塑料袋。
等到了跟前,燕惊秋盈着泪的双眼看过来,他轻而缓地说:“公寓……妈妈卖给别人了。”
他展开手掌,那把钥匙躺在手心,皮肤上有着它轮廓的深深沟壑。
“门锁也换了……我的,我还有东西在里面的……鹤洲给我的衬衫,还有我们的床,还有我没来得及拿出来的东西……”
程庭南一阵心悸,第一次,他没有用爱慕的眼神看向眼前这朵孱弱的病花,他抬手抱住燕惊秋,以朋友的身份。
第一次,他怀疑、否定自己的决定,或许梁鹤洲不走,才是所有困境的解法。
燕惊秋伏在他肩头哭了很久,好像要把一生的眼泪都流干。
夜幕垂下来的时候,马路上迎来了晚高峰。
他开始说一些毫无意义的劝慰的话,保证会带他去看医生,会一直陪着他。但燕惊秋没有看他,眼神滑过一辆辆疾驰而过的车。
然后在某一个他没有留神的瞬间,燕惊秋甩开他的手冲了出去。
那把钥匙,“当啷”一声砸在地上,惊醒了他混沌的脑袋。他回过身去追,抓住了燕惊秋的衣角,可是湍急的车流已近在眼前,在一片忙乱之间,他只看见燕惊秋迎上一辆鸣笛疾驰而来的轿车。
或许是出于身体本能,燕惊秋抬起右臂挡了一下,那车撞断了他的手臂,车前灯碎裂开来,随即他感到脖颈间一阵剧痛,右侧身体紧接着也痛起来。
他倒在地上,听到吵嚷的喊声,警笛,白色衣服的工作人员在拿手电照他的眼睛。
他才反应过来自己为了去拽燕惊秋也受了伤。
身上的伤好一些后,虽然医生禁止他下床,他还是会每天在饭点时去隔壁看一看燕惊秋。每一次,那些精致的饭菜都原封不动地被护士收走,燕惊秋只是呆呆地看着窗外。
他形容憔悴,再也没有往昔的神采,瘦得眼眶凹陷,颧骨凸起,面色灰败,给人一种他动一动脖子骨头就会断裂的错觉。
舒琼回来过一次,在病房里大骂他是蠢货,声音整个走廊都听得见。
他站在门口,摸着脖子上的伤,钝钝的痛感一直传到心里。
八月,盛夏来临的时候,燕惊秋被送去国外,他动过手术的锁骨和脖子上,留下了几道丑陋的瘢痂。
脖子上的小一些,但是最严重的的伤,那片碎裂的车灯扎进去,差一点划断了神经。
医生虽然让他出院,但警告他伤还没有好全,或许会落下非常严重的后遗症,一定要他小心护理。
他谨遵医嘱,但遇到下雨天冬天,伤口还是会隐隐作痛。
这好不了的沉疴痼疾。
母亲曾经想让他动手术把脖子上的瘢痂去掉,但他不愿意。他想要每一次照镜子都能看见,每一次穿衣服整理领子时手腕都能蹭到。
“做噩梦了?”
程庭南惊醒过来,被身后的人紧紧抱住,浓重的消毒水味灌进鼻腔,然后是亲昵缠绵的吻。
他搂住关远山的肩膀回应,翻身压住他,拉下他的裤子。
关远山扶着他的腰,嘴上说刚下班,说很累,说手底下有个病人很难缠,但动作很凶,像一场声势浩大的海啸,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扑面而来,将他不集中的思绪硬生生拽进情欲的浪潮。
他浮浮沉沉,倚着关远山飘荡,像风中摇曳的旌旗。
恍惚之间,他被压在床上,关远山的手臂抵着他受过伤的锁骨,疼痛一下子刺得他清醒过来。
“放开!”他去推关远山,关远山面无表情,也不松手,俯下身来舔他脖子上的疤痕。
“学长……南南……”
程庭南胃里一阵翻腾,挣扎着退开,扇了他一掌。
关远山停下动作,平静地看着他,说:“我本来以为学长喜欢女人,自始至终我都保持着距离,但其实你不是,我本来以为学长已经把心里藏着的那个人忘了,但你也没有。”
程庭南坐起来穿衣服,看着落地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边整理衬衣的领子,边说:“我要走了。”
关远山忽然冷哼一声,拽住他的衬衣将他拉到怀里,把下身埋进他仍然温暖的身体,一口咬住了他的脖子上的瘢痂。
程庭南颤着身子呻吟,听见他在耳边含含糊糊地说:“真想把这块疤咬下来……南南,我要你看着我,假如你的眼睛还停在燕惊秋身上,下一次,我就把你锁在我家里,锁在我的床上,每天每天……都只能等我回来干你,听懂了吗?”
燕惊秋来澳洲度假,住在海滩别墅里。
第一天到这儿,他下海玩了会儿水,当晚有些低烧,人蔫蔫儿的没精神,睡着了又很快被此起彼伏的海浪声吵醒,后半夜干脆起来,坐在别墅一楼的大露台喝酒吹风。
露台边栽着几棵高大的棕榈树,灌木丛有一人多高,即便角落挂着驱蚊灯,还是有蚊虫造访。他不留神,脚踝和小腿被咬了好几个包,抓了两下,留了几道看着骇人的红印子。
露台和海连着,水波一阵阵往上,涌到他脚边。他踩着潮湿的瓷砖走到露台边坐下,曲起腿,对着那几条红印子拍了张照片,看看不满意,把裤子脱了,打湿了身上的衬衣,再拍照的时候,扭着身子,除了红印子,把后腰和屁股也照进去一部分,潮润润的衬衣黏在上面,透出因发烧而泛红的皮肤。
照片发出去,虽然很快变成了已读状态,但一直没有收到回复。
燕惊秋觉得无趣,扔下手机,一头扎进海里。
发烧自然加重了。白天吃过药在床上躺了一天,睡眠像滑溜溜的粉条一夹就断,总是在迷糊之间惊醒,最后一次睁眼,天已经暗了。
他翻了个身继续躺着,忽然瞥见床头柜上放着领带,一对钻石袖扣和手机,一包抽了一半的铁塔猫。
他愣了愣,没反应过来,瞧见手机震动后亮了一下,屏保是一个人的背影,露了半个侧脸,拍得失焦,虽然辨不分明,但看轮廓,隐约是个女人,长得很像他。
或者说,他长得很像那个女人。
他坐起来,四下看了看,喊:“梁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