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廊里浑浑噩噩胡乱走了一阵,他遇见了关远山。
关远山很是惊讶,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支支吾吾,句子中杂糅着一些没有意义的词汇,叫人不明所以。
他这幅模样,难免让关远山想到他的病史,实在不放心让他一个人待着,便说:“学长,我现在要去给病人查房,你和我一起去行吗?”
燕惊秋求之不得,和他坐上电梯,慢慢冷静下来,指着他手里的病历,问:“我能看看吗?”
关远山犹豫片刻还是把病历递给了他,说:“这个患者昨天早晨刚刚入院,女性,50岁,重度肺纤维化,患者家属想要肺移植,但我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学长有什么意见?”
他说完,电梯也正好到了,燕惊秋跟在他身后出去,边看边说:“你是对的,先不说费用问题,就算能找到合适肺源,这项手术本身风险很大,不一定能成功,就算成功,术后存活的时间也不会很长,而且我觉得她目前的身体状况已经不允许她进行任何手术了。”
他语气冷静自持,与方才判若两人,关远山看着他纤细修长的手指在病历上移动,几乎可以想象到这双手稳稳地拿着手术刀的样子。
实在可惜。
燕惊秋继续说:“我建议药物治疗,风险比较小。她现在每天需要吸氧多久?”
关远山一边推开病房门,一边说:“几乎不能断。”
病房是三人间,床铺间的隔断帘都拉着,关远山走到最里面一张床前,朝那患者打了声招呼。
燕惊秋听见了氧气瓶不时发出的咕嘟声,他慢吞吞走过去,站在关远山身侧,一抬头却看见了一张魂牵梦萦的面孔。
“鹤——”
他还未喊完名字,坐在床边的梁鹤洲突然站起来打断了他,侧过身子有意挡住了他的视线。
他眉头紧皱,眸光暗沉沉的,嘴里吐出一句刺人的话,“滚出去。”
燕惊秋惶惑地看看他,不下几秒就被他冷冽如刀的眼神逼得移开视线,转头又对上了关远山狐疑的眼神,最后,他看向病床上卧着的小妇人,颤着手去翻看病历上患者的名字。
裴素丽,梁鹤洲的母亲。
燕惊秋心乱得厉害,一时间语无伦次,“鹤洲,只、只是碰巧,我发烧了,然后……你别这样,我……我……”
他说不完开了头的话,而此时裴素丽也听见了他的声音,从梁鹤洲手臂与身躯的缝隙间望向他。
两人四目相对,裴素丽眼中的怨愤和恶意,像炎炎夏日里柏油路上蒸腾的热浪,鲜明凌厉地朝燕惊秋袭来。
他下意识后退一步,而裴素丽喉咙里发出一连串的怪声,紧接着,她举起床头柜上的什么东西砸了过来。
燕惊秋没有躲,那硬物结结实实磕在他额间,当即有温热的液体滑落,染红了他的视线。
他昏昏沉沉,趔趄着摔在地上,病房里回荡着裴素丽怪兽般的嘶吼声。
“你怎么还有脸出现在我们面前!什么都被你毁了,毁了!要不是你,鹤洲早就成为……”
燕惊秋疲惫地眨了眨眼睛,感到一切声音开始从耳边远离,难以抗拒的黑暗在缓缓朝他逼近。他的意识,在裴素丽剧烈的咳嗽声和风箱般的呼吸声中,悠悠然飘向20岁的夏天。
桃湾城九月的夏天依旧强势,同外头聒噪的蝉鸣一般穷凶极恶,仿若立夏时节。
燕惊秋不喜欢充满汗水的黏腻腻的夏。
所以当程庭南在开学第一周的周末邀请他去学校观看足球比赛时,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出来玩,你待在那个破公寓里有什么意思。”程庭南的说话声夹杂在一片欢呼和嬉闹声里,足球场上热烈的气氛透过听筒清楚地传递过来。
燕惊秋躺在浸满冷气的卧室,望着射进窗帘缝隙的粲然阳光,懒洋洋地答:“外面那么热,再说我这公寓有什么不好?”
公寓是燕惊秋父母在他考上桃湾大学后给他买的,距离学校只有两条街。因为父母工作繁忙,他从幼儿园起就开始了寄宿生涯,到了大学,实在不想再和三四个人挤在狭促的十几平米房间里生活,一直一个人住在公寓。
“乱成猪窝一样的地方,还问我有什么不好,行了,不跟你多说,你快点过来。”
“我不去,我得看书,这学期功课重。”
“你别在这里胡扯。”
燕惊秋说了一句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话,果然被程庭南拆穿。不是因为他是个不学习的主儿,而是他根本对学习游刃有余,就算是出了名“学到秃头”的医学专业,他也读得如鱼得水。
除去他本身就很聪明外,或许出生在医学世家也是个很重要的原因,从小耳濡目染,那些医学知识,就好像不用教也能学会的方言一样,自然而然地被他熟知。
电话那边程庭南又说:“我这边好几个大一新生,有男有女,都想认识你。”
他微微压低了声音,语气暧昧不明。燕惊秋挑挑眉,即刻来了兴致,问:“好不好看?”
“能不好看吗,一个个水灵灵的,你快点来吧,再晚点球赛都结束了。”
“马上到,十五分钟。”
燕惊秋挂断电话,换好衣服,匆匆理了理乱蓬蓬的头发,拿上钥匙出门。
赶到操场时,球赛已经进入下半场。
正值下午两点,阳光最灼热的时候,他无心关注场上战况,只眯着眼睛看向隔着跑道的看台,依稀看清几面来回挥舞的校旗,黑压压的人群齐声呼喊着,模糊了的发音听起来像是某个人的名字。
他举着手机,按照程庭南的指示,沿着跑道走向看台B区,在最高一层的中间位置,与他和学弟学妹汇合了。
几人让出一个空位,他刚刚坐下,身旁的男孩子就递来一瓶冰可乐,朝他笑了笑。
他很可爱,眼睛像小鹿似的圆溜溜,嘴边两个酒窝,面颊肥软,但身体很纤细,圆领T恤下隐隐显露出削瘦的肩。
完全符合燕惊秋的审美。
他语气轻快,道了声谢,顺势和那人交换了联系方式,又转头给程庭南使了个眼色,说:“改天请你吃饭。”
程庭南翻了个白眼,“别搞得我像老鸨似的,我是被他们缠得没办法了,不叫你来,他们天天烦我。”
“你情我愿,怎么被你说得那么难听。”
“你全是歪理,跟你讲不到一起,玩你的去吧,我今天真是来看球赛的。”程庭南挥了挥手里加油助威的小彩旗,看向前方的草坪。
燕惊秋没有着急离开,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场上二十多个人,穿着蓝色和白色队服,跟着一颗球来来回回地奔跑。
他不懂足球,觉得滑稽,不明白这比赛有什么看头,随口问道:“哪边是我们学校?和谁比啊?”
“白色衣服是我们校队的,蓝色是隔壁大学,现在我们2比1领先。”
说话间周围人群又一阵呼号,是与方才相同的喊声,燕惊秋仔细辨别,听出他们喊的是“梁鹤洲”,再一看向场上,此刻足球正在一位穿白衣的男子脚边。
因为隔得太远,燕惊秋只能辨清他的动作,只见他用脚背勾着足球颠了一下,等足球落下时又轻轻踩住,周围穿蓝衣的几人来抢,都被他轻巧地用几个假动作化解,而那球就好像磁铁似的,紧紧贴着他,始终不曾脱离他的掌控。
他用胳膊撞了撞程庭南,问:“谁啊?”
“梁鹤洲,足球队队长。”
燕惊秋长长地“嗯”了一声,程庭南转头,见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赛场,冷落了身边那可爱的男孩子,嘴角一勾,笑道:“怎么,你换口味了?”
燕惊秋也跟着笑,黝黑的瞳仁在光下闪闪发亮,“我只是好奇什么人这么受欢迎。”
程庭南耸耸肩,说:“人家现在确实比你人气高,在这桃湾也是个风云人物。”
燕惊秋有些不服输,问:“那以前怎么没听说过?”
“最近才开始有人追捧,好像是因为带领球队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拿了冠军,6月份的事情吧。虽然长得普普通通,但身材好,大家都喜欢。对了,家庭条件貌似很差,说是有人见过他在火锅店里打工。”
燕惊秋淡淡回:“是吗。”
“嗯,但听说他人很不好相处,凶巴巴又冷冰冰的,除去球队队员,没什么人接近他,所有跟他告白的人都被拒绝了,所以现在大家都只远观不亵玩。”
燕惊秋再次看向球场,足球经过几回争夺,重新回到梁鹤洲脚下,他四下张望,观察场上形势,随后目光在靠近球门的一人身上顿了一秒,陡然抬腿,将脚下足球踢向那人。
他微微跳了起来,有那么一刹那双脚是离地的,能清晰地看见他大腿上紧绷的肌肉,他甩起右腿将球踢出去的那一刻,带出脚下草坪上一大片的草屑,远远看着,仿佛他身前蒙着一层薄薄的绿色雾气,迷离又神秘。
球飞出去,他随即跟着跑动起来,健硕的身躯将那雾撞散了。
而在燕惊秋没有注意到的时候,足球被踢进了球门,球赛结束的哨声响彻操场上空,周遭欢呼声一浪接着一浪,震得他回过神来。
场上两队球员排好队伍握手示意完,燕惊秋看着梁鹤洲跑向看台。他来到B区的正下方,从板凳上的背包里拿出毛巾擦汗,其余队员也跟过来,有的拍他的后背,有的撞他的肩膀。
他们都举起水瓶喝水,但只有梁鹤洲的手里没有水。不时有男女走到他们身边,或是攀谈恭维,或是送饮料,但就如程庭南所说,没有人接近梁鹤洲。
燕惊秋看见他舔了舔嘴唇,背上背包就要转身离去,那背影不知怎么有些落寞的意味。
但也或许只是燕惊秋的错觉。
而在他的大脑没有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先站了起来,嗓子也背叛他,擅作主张喊出了“梁鹤洲”三个字。
梁鹤洲转身,视线精准地对上他的眼眸,两人的目光在灼热的日光中相遇。
他果然冷漠,面无表情,两枚泛着冷光的圆钉钉在他右边的断眉上下,衬得他拒人千里。
燕惊秋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后,起先有些无措,垂了垂眼帘,瞥见程庭南戏谑的眼神后又抬起头,将手中的冰可乐扔向他。
“送给你!”
汽水在空中翻转几下,被梁鹤洲的大手稳稳抓住,瓶子里胀满了白色气泡,周围这么吵闹,但燕惊秋仿佛能听到其中滋滋作响的泡泡声。
梁鹤洲什么话都没说,拿着那瓶可乐,目光深沉地盯着他,大约半分钟后,他就地放下可乐,大步流星地跑走了。
燕惊秋皱了皱眉,怔怔看着可乐瓶,直到被程庭南拉了一下。
他不管不顾,一边说着“让一让”,一边从座位间跨步而下,翻越看台栏杆跳到塑胶跑道上,去追梁鹤洲,在操场外的林荫小道拦住了他。
“等等,”燕惊秋微喘着气,语气充满埋怨和不满,“你怎么不要我的可乐?”
这更像一句反问,言下之意,他这么受欢迎,每个人都会接受他赠送的可乐。
梁鹤洲微微蹙眉,一言不发。
燕惊秋打量着他的神色,又直白而无礼地命令道:“那你把你的联系方式给我。”
梁鹤洲仍是那副表情,没有理会他。
带着樟树清香的风在二人之间鼓荡,燕惊秋闻到梁鹤洲身上浅而薄的汗味,与想象中的浓烈相去甚远,他的呼吸也很轻,胸膛几乎没有起伏,然而身体的其余部分尽显强硬,鼓胀的胸肌在球衣上隐隐印出两瓣美好的轮廓,好像要把球衣撑开,颀长的身形展示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威压。
燕惊秋忽而有些胆怯,他发现梁鹤洲很高,大概超过了一米八五,比自己高了七八厘米,方才在看台上看他,距离太远,一时不觉得他竟有这么高大。
他觉得自己该说些什么来打破这阵沉默,想了想,“你刚才看了我那么久,难道不是对我有兴趣吗。”
梁鹤洲终于有所反应,松了眉头,平静地答:“明明你看我看得更久。”
燕惊秋愣了一下,轻轻地笑了。原来梁鹤洲早已觉察。
所以他才不喜欢夏天,这是个危险的季节,炎热致使人们裸露身躯之时,也致使人们裸露欲望。
他往前一步,微歪着头,有些无赖地说:“反正你今天得把联系方式给我,不给就不让你走。”
梁鹤洲动了动嘴角,似乎要说话,但他没有,继而像在球场上一般,轻巧地越过他身侧,一眨眼就消失在林荫道下涌动的人潮之中。
第5章 游戏
程庭南在林荫道上找到燕惊秋,他正拉着某个足球队的人在说着什么,那人不是梁鹤洲,很快两人就挥手道别。
他来到跟前,打了声招呼。
燕惊秋回头,看见他和几个男女都跟了过来。他把目光落在送可乐的男孩子身上,歉意地笑了笑,说:“我们下次再约。”说罢就拉着程庭南离开了操场。
两人沿着林荫道信步,程庭南说:“该说你什么好,人家送你的可乐,你转手就给了梁鹤洲,还是当着本人的面。”
燕惊秋满不在意,“一瓶可乐而已,不至于这么小心眼吧。”
“哪止一瓶可乐,你就那么跳下去追梁鹤洲,那么多人都看着呢。”
燕惊秋双手插在裤兜里,吊儿郎当地踢了踢脚边一颗石子,轻哼了一声,说:“你还不了解我吗,我怎么会喜欢那种硬邦邦的人,抱起来不舒服。我就是想找个乐子,日子太无聊。”
或许是人生太过顺风顺水,燕惊秋总是喜欢寻求刺激和挑战,寻求一种在风浪中浮沉的不安定感。
程庭南不是很能理解他。
“他身上有什么乐子可找的。”
燕惊秋答非所问,“我送他可乐,他不要,我问他要联系方式,他也不给。”
身旁这个轩然霞举的青年,靠着一张完美无缺的脸庞,迄今为止,未曾体味过“被拒绝”的滋味,在情情爱爱的事情上,他只需要眨眨眼睛,便有无数狂蜂浪蝶纷至沓来。
因为美丽,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他无所不能,也几乎是在被无限度地纵容、原谅。
然而肆意妄为到如今,总算在梁鹤洲这儿打了个磕绊,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挑战。
程庭南心中了然,挑挑眉,问:“所以你想和他玩玩?”
“嗯,到时候再找个借口分手。”
“你怎么这么缺德,”程庭南埋怨了一句,“我觉得他不是会恋爱的那种人。”
“那我和你打个赌,一个月,不,半个月内攻略他,我赢了的话,这学期你得给我买早餐。”
“哪个学期不是我给你买早餐,”程庭南的口吻有些担忧,“这样不太好吧,你还是别去招惹他了,他要是知道你在耍他,不得跟你动手啊,你这细胳膊细腿,分分钟被他打趴下。”
燕惊秋云淡风轻,“放心,不会有事的。”
程庭南“啧”一声,“你还真的是很闲,对了,你刚才和那个足球队的说什么呢?”
“我问了他们晚上庆功宴的地点。”
“你要去?”
“嗯。”
“那行,玩得开心啊,我就先回宿舍补觉去了。”
燕惊秋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别,转身朝校门口走去。
晚上七点。
燕惊秋捧着一大束玫瑰走进包厢时,看见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梁鹤洲。
显然,为了这场聚餐,他特意拾掇了自己,戴一顶黑色鸭舌帽,穿着小翻领的浅黄色条纹衬衫,最上面的两颗纽扣开着,锁骨若隐若现,衬衫下摆扎在黑色的及膝短裤里,脚上一双白色帆布鞋。
这一身行头,不管是与他冷漠的脾性,还是与他魁梧的身形都极其不相衬,看上去似乎皆是命运般的错配,应该穿在那个送可乐的男孩儿身上才对。
他没有坐在桌上,站在角落里打电话,周身仿佛岿然立着一道屏障,将所有人隔绝开来。
燕惊秋把玫瑰换到右手臂弯夹着,没有理会众人的调侃,敷衍一笑,走到梁鹤洲身边,叫了他一声。
但或许是包厢里太过吵闹,梁鹤洲没听见似的毫无反应,对着手机低声说:“妈,身体不舒服就休息两天。”
他的声音和语气比下午那会儿柔和许多,像冬季黎明时分的浓雾,网一般围拢过来,包裹住燕惊秋,不多时他的思绪就变得惰怠而迟缓,心也潮潮的,仿佛一掐就能掐出水来。
他没有打扰梁鹤洲的通话,默默观察,发现他的黑色短裤边角已经洗得发白,从那顶鸭舌帽上弥散出一股稀疏的霉味,脚上帆布鞋的鞋边隐隐有开裂的痕迹。
燕惊秋看向自己崭新的鞋子,又听见梁鹤洲说:“妈,你别急,再有两天我就发工资,钱肯定能还得上。”
他脑袋钝钝的,还没有来得及细究这句话的含义,头顶响起梁鹤洲的声音,重回了一副冷然的腔调。
“你在干什么。”
燕惊秋回神,露出一个笑,将玫瑰花举到他跟前,抵着他的下巴,说:“祝贺你比赛胜利。”
梁鹤洲把手机塞进口袋,面无表情地推开花束,沉默着径直向餐桌走去。
燕惊秋气恼地抿了抿唇,跟着走到餐桌旁。
球队里几人让出两个相邻的位子,默认他们要坐在一起。
梁鹤洲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说什么,一只手紧抓住椅背,手背上的青筋隐现浮动,最终他还是坐下了。
燕惊秋赌气似的,强硬地把玫瑰塞进他怀里,一边坐下一边小声说:“不许拿开。”
梁鹤洲看了他一眼,视线落到玫瑰上,拨弄了一下系在包装纸上的红丝带。
因为人多,座位与座位之间的间隙狭小,燕惊秋与他紧紧挨着,胳膊都伸展不开,他再度闻到梁鹤洲帽子上的陈旧味,从他颈间还飘出一股寡淡的苦涩气息。
燕惊秋辨别了一会儿,从遥远的记忆里翻找出“硫磺皂”三个字。现在这年代,还有人用这种便宜的肥皂洗澡么?还是说特意买来作治疗用?
胡思乱想间,有个高瘦的男生走到他们身边,打断了他的思绪。那人搂着梁鹤洲的肩膀给他倒酒,说:“队长,总算把你请来了,说起来这好像是你第一次参加我们球队的聚会啊。”
梁鹤洲抬手挡住酒瓶,“我不喝酒。”
他很注意没有碰到燕惊秋,极度克制的动作间传出一阵衣服摩擦的轻响,柔柔暖暖的,不知怎么,让燕惊秋心里的郁结顿消,错觉自己与他已经是耳鬓厮磨般亲昵的关系了。
他非常自然地把手搭在梁鹤洲腕间,正要说话,梁鹤洲却突然甩开他的手站了起来,圆桌随着他的动作颤了颤,桌上好几只酒杯翻倒,椅子也被他踢倒在地,那束玫瑰落在地上,花瓣散了一地。
包厢霎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向了他。燕惊秋有些错愕,不知道他为何这么大的反应,也盯着他瞧。
梁鹤洲眉头紧皱,眼眸低垂,嘴唇抿得很紧,左手握住被燕惊秋碰过的右腕,来回摩擦着,像是要擦去什么脏东西,他的睫毛跟着摩擦的频率上下颤动,频繁眨着眼睛,满脸都是不安。
或者是厌恶吗?
还没等燕惊秋弄明白,便有人站出来打圆场,那高瘦男生扶起椅子要拉梁鹤洲坐回去,梁鹤洲微微摇头,说:“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欸队长,别啊,好不容易才——”
不等他把话说完,梁鹤洲压了压帽檐,快步走了出去。他开门的动作很大,从外头涌进来一股燥热的风,直扑到燕惊秋面颊上,吹得他心中骤然涌出一股火气,想也没想便起身追了出去。
在饭店门外,他拦住梁鹤洲,有些恼怒地质问道:“喂,你就这么讨厌我吗?别人搂你的肩膀都没事,我碰你一下,你发这么大的脾气!”
梁鹤洲置若罔闻,走向店前右侧的空地,推出一辆自行车,长腿一跨,坐上去就要走。
燕惊秋眼疾手快,一把拽住车后座,“你不许走!先把话说清楚!”
梁鹤洲踩着脚下的踏板,好像下一秒就要蹬出去,但还是回头看了看他。
燕惊秋使劲拽着车座,身子沉下来,膝盖有些发麻,假如梁鹤洲真的这么骑走了,他一定会摔在地上,而且会摔得不轻。
然而不知什么原因,梁鹤洲松了力道,放下脚,稳当当踩在地上,回过头冷冷对他道:“没有什么好说。”
燕惊秋看着他,方才他脸上展露的神态仿若海市蜃楼,现在被夏夜的晚风一吹,已然尽数消隐。
雕塑般阴沉漠然的脸,还不如刚才那生气的样子呢,至少有些人气儿,燕惊秋默默地想。
他慢慢松开抓着车座的手,撇撇嘴,道:“算了算了,你要走的话,我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了,带我一程。”
“不带。”梁鹤洲拒绝得很干脆。
燕惊秋愣了愣,盯着他看了片刻,软下了声音,委委屈屈地说:“你就带带我吧。我晕车,坐不了出租,等公交又要好久,我想早点回去。”
梁鹤洲不置可否。
燕惊秋见他不说话,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后座上,“就当你默认了啊。”
梁鹤洲晃了晃车把,想让他下去,他脚尖点着地,牛皮糖似的黏着,用水润润的眼睛望着他。
两人僵持片刻,梁鹤洲率先败下阵来,踩下踏板骑了出去。
第6章 反面
梁鹤洲从来不觉得“美”能用来形容男性,但是燕惊秋摧毁了他的认知,早在两年以前。
那是在新生的开学典礼上,燕惊秋作为代表上台发言。
空调出了故障,礼堂热得像个蒸笼,躁动的因子在空气里乱飘,所有人都心不在焉,燕惊秋上台时只收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
梁鹤洲一向怕热,心思全无,只顾着撩起衣服下摆来回扇动,被闷热的空气逼得坐立不安之时,才抬头扫了一眼上方。
起初,他以为那是个女孩子,毕竟他没见过哪个男人长得如此精致灵动,双瞳剪水,纯真无暇之间又暗藏一抹矛盾的妩媚,唇若丹霞,面若桃花,真真切切一位稚齿婑媠。
然后他对着麦克风讲了话,嘴角微弯,一连串冠冕堂皇的公式化词句,用一个清朗的男声读出来。
这时候,梁鹤洲才注意到他的短发,上下滑动的尖利喉结,和英气张扬的眉。
他也很热,汗水已经浸湿了鬓发,顺着天鹅般修长的优雅颈项滑落至衣襟下方,尽管如此,他仍是一副从容不迫的姿态,读完一页发言稿,停下来翻阅纸张,麦克风把细碎的纸片摩擦声放大,传到梁鹤洲耳朵里,像缱绻旖旎的呢喃。
自此,他便再没能移开视线。
后来的很多时候,梁鹤洲回想起这一天,分不清当时自己感受到的热,是因为暑气,还是因为燕惊秋。
他开始追寻燕惊秋的身影,凡是身处某个人头攒动的场合,都会习惯性地搜索那张美丽的脸,操场,教学楼,食堂。
假如找不到,他也不会觉得失望,因为一开始他就没有想要接近,他知道他和燕惊秋是两个世界的人,云泥之别的关系。
他听到许多关于这位花心少爷的传闻,也曾在校外的街道上偶遇他牵着别人的手,脸上挂着朦朦胧胧的笑,眼波流转,光华夺目,美丽无法言说。
而自己就像今晚一样,骑着自行车,但却是只从燕惊秋身旁一闪而过,留下为了生活而仓皇奔波的倦怠残影。
在操场被燕惊秋喊出名字,是他完全没有预料到的。
他早早发现燕惊秋在看他,只是不知道他怀着何种心思,便只能若无其事,逼着自己直视他的目光,不动声色,希望他不要望见自己内心隐秘的角落。
说实话,他没有信心把爱意藏好,但他很快发现,燕惊秋对他,只是单纯的好奇与打量,杂糅着几分幼稚的挑衅,那双眼睛仿佛在说:“啊,你是个什么样的家伙,能有我好么,怎么大家都在喊你的名字?”
关于突然受人追捧这件事,他自己也颇感意外,不过因为刻意表现出来的不近人情,他相信这股热情的浪潮很快就会不着痕迹地退去。
他哪里有时间去碰“爱情”这么奢侈华贵的东西,只家里沉重的债务就已经要将他压垮。
冰冷的现实提醒他,不要说话,静悄悄地,像原来一样,从那颗璀璨夺目的星身边走开吧。
他放下了可乐。
那原是别的男孩子送给燕惊秋的东西,他看得清清楚楚,握着瓶身时,听到里头噼啪的气泡声,仿佛手掌在被荆条刺伤。
他转身跑走,却被燕惊秋拦住。
他声音泠泠,淙淙流水般的悦耳,但说了些没礼貌的话,语气理所应当,像个不成熟的孩子。
晚上再次在包厢遇到燕惊秋,他很惊讶,那束火红的玫瑰被递到自己下巴附近,像火一样燃起来,灼伤他的心脏。
这是他第一次收到花,很喜欢,但不可以收,也不可以再靠近了,他只希望各自安好。
所以当燕惊秋触碰他时,他吓了一跳,反应才那么大。他垂眼,瞥见燕惊秋如葱般的玉指,细细柔柔的,明明水一样的软,却像烙铁,将他烫伤,不管再怎么摩擦手腕,那股火辣辣的疼痛感都不曾消退,鲜明得可怕。
他待不下去,落荒而逃,但燕惊秋又追上来,拽着自行车,像捕猎的猛兽,看准了他就不打算放。
担心他摔伤,只好停下来耐着性子由他无理取闹。
到底要做什么?当然不可能是与情情爱爱有关的,他这么想。
原本,梁鹤洲骑车一向很稳,但现在后座载着燕惊秋,难免分心,一路摇摇晃晃。
这是辆老旧的自行车,他花一百块钱在二手市场买的,固定后座与后车轮的钢拴已经松动了,他怕燕惊秋被翘起的铁刺划伤,又担心车座突然散架,燕惊秋会摔倒,跌断了手或脚。
他把速度放得很慢,比走路快不了多少。
而燕惊秋比他想象中要安静,一直到现在都不曾说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