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能唤醒这位恋爱脑,打消鬼王夺他气运的想法就好了
郁闷了一小会,于洲换了个话题。
他的目光围绕着曲昙转了一圈:“我觉得,你这身唐装有点不合身。”
曲昙低头看了眼身上的白色唐装。
于洲说道:“袖口有点长。”
这身衣服是郑池买给曲昙的,唐装的袖口确实有点长,曲昙收到情郎的礼物,自然不忍心挑剔半个字,一直欢欢喜喜地穿在身上。
于洲的Kindle和手机都没电了,万鬼城光线很差,在蜡烛下看书真的很费眼睛。
他心念一动,对眼前的鬼王说道:“一直待在万鬼城里,你不会觉得闷吗?”
已经很久没有人关心鬼王是否快乐了。
曲昙心中像是下了一场小雨,冰凉的细雨洒在他的心头上,他抿了一下嘴唇,微微颔首:“确实有些憋闷。”
于洲坐在他面前,神色一本正经地说道:“这样吧,我带你出去玩怎么样,有你这个鬼王跟在我身边,你也不害怕我逃跑吧?”
别说怕一个丝毫不会天师术法的于洲逃跑,就算整个苍雪山的天师站在他面前,灭掉他们也是一件不费吹灰之力的事情。
他早已不是千年之前那个孱弱无力任人欺凌的幽魂了。
曲昙傲然说道:“自然不怕。”
于洲背上背包,立刻展现出了他惊人的行动力:“那我们现在就走吧,我带你去逛商场。”
先给鬼王买件合身的衣服,再去买一个台,卡里两百万零花钱,犯不着委屈自己。
曲昙一挥手,鬼城上方轰然洞开,鬼王冰冷的手掌捏住于洲的肩膀,眨眼间就化作一阵黑烟消失在书房里。
一眨眼就从万鬼城到了山脚下,再一眨眼,就从山脚下来到了繁华的商圈。
找了个偏僻的角落现出身形,于洲带着曲昙走进了商厦。
于洲这个大帅哥走在人群中已经是十分惹眼的存在了,还有一个穿着一身白色唐装的曲昙走在他身边,回头率几乎达到了100%。
“你还是想穿唐装吗,还是想尝试一下其他风格的衣服?”
曲昙看了一眼别在前襟上的玉雕昙花,“唐装。”
于洲打开商厦的导购地图看了一眼,三楼是服装专区,卖唐装的店紧挨着一个潮牌店,这样正好,给曲昙买完唐装后他也可以给自己添置几件衣服。
“你会坐电梯吧?”于洲问道。
本是随口一问,却不想曲昙的神色踌躇起来,语气中带着一丝微微的尴尬:“不太会。”
于洲看了他一眼,曲昙眼睛一眯,冷笑说道:“你见过哪个厉鬼会用双腿走路?”
啊这,说的也对。
到目前为止,于洲确实没见过哪个厉鬼迈着两条腿老老实实的走路,都是伴随着一阵黑烟闪亮登场,或是在天上飞,或是在地里游,要么就是绕在他眼前飘来飘去。
于洲递给他一只手,“那你握着我的手吧,第一次坐电梯,小心别摔了。”
又来了。
这种不经意间的细微关心,放在曲昙这个道行高深的鬼王身上很不贴切,却令曲昙有些贪恋。
于洲只有十八岁,虽然身高比鬼王高了半个头,可是在鬼王眼里,他不过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大男孩。
他没有学到天师的传承,对鬼魂缺乏足够的认识不了解像鬼王这种修行数千年的厉鬼有多么大的威力。
别说是一个小小的电梯,只要他想,弹指之间便可以让这座商厦化为飞灰。
微微犹豫了一会,曲昙还是伸出一只手握住于洲的手腕。
于洲这个年纪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就像一个行走的小太阳,虽然还隔了一层薄薄的衣裳,但于洲手臂上传来的体温还是烫的曲昙指尖微微蜷缩。
于洲带着他走到电梯旁,叮嘱道:“脚尖不要踩到电梯上的黄线就好。”
曲昙规规矩矩地在电梯上站好,他很听话,脚尖没有碰到电梯上的黄线,握着于洲的手腕一路坐着电梯来到三楼。
唐装的袖口有些长,看上去就像两个人在牵着手似的。
电梯上有不少人注视着他们两个,更有不少年轻人捂着嘴偷笑。
鬼王低声问道:“他们在笑什么?”
于洲的耳根有些微微泛红,“他们可能想到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但没有恶意,你不用在意。”
坐着电梯来到商厦三楼之后,鬼王松开了握着于洲手腕的手。
手心里变得空荡荡的,但是从于洲身上传来的温度仍然留在他指腹上。
曲昙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心中总有一股奇妙的感觉。
此时此刻,他似乎又回到了当初被情郎小心呵护的日子。
活了上千年的鬼王历经太多时代变迁,却仍旧对昔年的旧情郎念念不忘,那些回忆在时间的冲刷中不仅没有褪色,反而成了一抹最鲜艳的色彩。
于洲走进一家卖唐装的服装店,这里的唐装都是用蚕丝面料,一套差不多近万元左右,于洲父亲的唐装有一大半都是在这里买的,还有一部分是找裁缝专门定做的。
“你好,欢迎光临”
店员小姐姐看到顾客是两位帅哥,目光落在曲昙身上,眼里立刻露出了惊艳的神色。
曲昙样貌看着十分年轻,气质却十分深沉厚重。
他一身唐装,前襟上别着一朵价格不菲的玉雕昙花,身上带着一股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气息,仿佛是从很久远的岁月里走出来,叫人难以从他的气质上来判断他的真实年龄。
店员在惊艳过后立刻拿出了专业的态度:“请问两位想选择什么样式的唐装,对面料有要求吗?”
于洲看了一眼曲昙露在外面的皮肤,他的皮肤又薄又透,像是从冷冷的薄雾里走出来的苍白幽灵。
于洲从曲昙身上收回目光,对店员说道:“要蚕丝面料,颜色素雅一点。”
曲昙早就忘了怎么和凡人打交道,见店员的目光看向他,他便微微点头。
过了一会,店员给他们拿来了一套白色的唐装。
这套唐装做工精致,盘扣的扣子是用饱满圆润的白珍珠做成的,衣服上没有什么花纹装饰,看起来极其素净,样式根据现在年轻人的着装习惯做了改良,版型非常好看。
于洲问曲昙:“你觉得这件怎么样?”
这件套装是全蚕丝面料,而且是重磅真丝,样式也比曲昙身上那件好看太多、
曲昙心里喜欢,面上的神色还是淡淡的,微微点头:“还可以。”
于洲从店员小姐姐手里接过衣服,“那走吧,我陪你去试衣间试穿一下。”
于洲是大鬼,于洲怕他为祸世间,一直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后。
试衣间很大,四面都是镜子。
这下于洲可有些尴尬了,只好走出了试衣间。
过了一会,换好衣服的曲昙走出试衣间,顿时令于洲和店员眼前一亮。
他原先那套唐装不太合身,衣服的料子看起来也不怎么好,是那种仿蚕丝面料,上面绣着的花纹又多又杂,剪裁也不得体,若不是有曲昙一张脸撑着穿上去,绝对是灾难级别的效果。
于洲拿着他换下的那套唐装打量了一会,没了曲昙的衬托,这衣服显得廉价又普通。
于洲看了一看标签上的面料成分,随手拿出手机点开购物软件拍照搜索。
不到两秒钟,页面跳出了一堆样式相同的白色唐装,价格均不超过150块钱。
倒不是说150块钱的衣服廉价,于洲有很多均价不到100元的T恤衫,而是觉得送衣服的人不太用心。
给自己的另一半买衣服,就算没什么钱也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买最好的,就算质量不太行,买来的衣服也要仔细挑选,保证另一半穿上合身舒适才行。
区区一件衣服,就能看出曲昙那位情郎对他是何等的不用心,甚至都有点敷衍了。
由此可见,恋爱脑真是要不得。
白色的唐装的价格是一万两千八,鬼王对金钱没概念,只觉得新衣服合身又好看,素雅的同时又不失华贵尤其是前襟盘扣上圆润饱满温润生光的珍珠扣子,简直越看越满意。
店员小姐姐眼睛放光:“哇,这位帅哥的气质很有古韵,实在太适合穿唐装了,我们店里最近有活动,满两件打八折,另外还赠送一对真丝枕套,您看要不要再挑一件换着穿呢。”
女为悦己者容,换个性别也是一样的。
千年之前他的眼睛看不清东西,没有办法给自己梳洗打扮,也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模样,所到之处人人四散奔逃,他便以为自己相貌丑陋,不堪入目。
情郎说他好看,他还以为情郎在哄他,后来能看清东西了,深爱的情郎却不在了,他也没有心思打扮自己。
现在虽说找到了转世之后的情郎,可心中总是抑郁苦闷,总觉得两人之间隔着一层看不见的东西,很难亲近起来。
曲昙偶尔疑惑自己的爱意是否已经开始消减,不再像当年那样喜爱的情郎。
可一回想起千年之前的朝朝暮暮,他便又觉得心中滚烫,又开始相思入骨了。
若是自己穿的好看一些,情郎也会喜欢的,他从前就很喜欢给他买衣服。
所以,他还想再要一件唐装。
思及此处,一双漂亮的蜜色眼睛看向于洲,于洲立刻会意,对店员小姐姐说道:“那行,我们再挑两件。”
最后又挑了一件浅烟灰色唐装,一件亚麻白色唐装。
唐装的尺码很合适,就是裤子穿在曲昙身上有点松。
店员小姐拿来另一个尺码的裤子,普通人接触曲昙这样的大鬼多多少少有损气运。
于洲说道:“我来吧。”
于洲接过裤子照着曲昙的腰比划了一下,最小码的裤子腰身合适,但是裤腿短。
曲昙肤白貌美大长腿,身体比例极好,于洲揽着曲昙的腰给他量腰围的时候,才发现曲昙的腰臀比是多么惊人。
一个男人,腰那么细做什么。
于洲面无表情,可是耳朵又开始泛红了。
被于洲高大的身形完全罩住,两条手臂若即若离地环住他的腰身,冰凉的卷尺隔着一层衣服围住他的腰,于洲正专注地看着上面的数字。
曲昙心中有些异样,带着几分别扭垂下浓密的眼睫。
量好尺码之后,唐装店的裁缝师傅现场改好了尺寸。
于是于洲拎着两个购物袋和店里赠送的一对香槟色真丝枕套走出了唐装店。
看着银行发来的余额信息,他觉得是时候给这位鬼王上点眼药了,好让他迷途知返。
他本身就已经很倒霉了,若是再被人夺走身上的气运,那岂不是霉上加霉。
“刚刚我给你买这些衣服,一共花了三万多块钱,你知道你那位情郎给你买的衣裳花了多少钱吗?”
曲昙微微眯了眯眼睛,看着于洲:“你什么意思?”
于洲瞥了他一眼,“他给你买的那身唐装还不到两百块钱,尺码又不合身,还没有店里赠送的一对枕套贵。”
曲昙脸色一变,冷哼一声:“我又岂会在乎这些身外之物!”
于洲也冷哼一声:“这是你在不在乎的事吗,这是你那位情郎在不在乎的事,他对你这样敷衍,你还对他死心塌地。”
“但是他从前.....”
还不等他说完,于洲就语气讥讽的说道:“你也知道那是从前。”
眼看着曲昙就要生气,于洲见好就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
他立刻换了个话题:“吃冰淇淋吗?”
第一次和人类一起出门购物的鬼王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
于洲给他买了一盒奶球冰淇淋。
修炼到曲昙这一地步,已经可以颠倒阴阳,化虚为实,化实为虚。
人间的食物不用烧给他,他也能毫无阻碍的品尝美味。
他应该第一次吃奶球冰淇淋,吃的动作很慢,刚吃了一小半,奶球冰淇淋就全都化掉了。
看着化掉的奶球冰淇淋,曲昙有些不知所措,于洲憋住笑,给他买了一个超大甜筒。
知道冰淇淋这种东西会化掉,这次曲昙吃甜筒的速度就变快了,由于吃得太匆忙,鼻尖上还蹭了一小块冰淇淋,看着有点可爱。
曲昙忙着啃甜筒,于洲拎着购物袋低头看着他,装作很随意的说道:“你那位情郎没带你吃过冰淇淋吗?”
曲昙咔嚓咔嚓啃甜筒的动作顿时一停。
眼看着曲昙脸上就要现出怒色,于洲立刻转移话题装作无事发生,不咸不淡地说道:“旁边还有一家奶茶店,我去给你买杯奶茶。”
曲昙神色悻悻,却还是好奇的问道:“奶茶是什么?”
过了一会,于洲拎着两杯芋泥麻薯,插上吸管递给曲昙。
好喝,再喝一口。
于洲又开始一脸平静的阴阳怪气:“你那位情郎也真是的,他怎么连杯奶茶也不给你买。”
即使是再深爱的人,若只是一味索取不知付出,天长日久也难免令人心寒。
于洲叹了口气:“你的本事那么厉害,又长得这么年轻貌美,你的情郎一点都不知道珍惜,他怎么这样啊。”
甜甜的奶茶被曲昙慢慢喝下,曲昙觉得于洲这番话很有道理。
他也叹了口气,眉头微蹙:“是啊,他怎么这样啊。”
第264章 苍雪10
于洲又置办了台灯、充电宝、个懒人沙发、腰靠、羽绒枕、床垫、两套睡衣、一双拖鞋、一箱零食、一盒茴香茶包还有一台价格高昂的静音发电机。
至于这些东西怎么带回万鬼城。
——没关系,反正有曲昙。
于洲带着这些东西把自己的住所装饰了一下午,一边干活一边思考怎么破局。
他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将他气运夺走。
他本来就是一个霉运缠身的人,若是气运再被夺走,搞不好期末考试的时候买一百盒笔都找不到一支能顺利出墨的。
可是曲昙的实力太强,和他硬碰硬只会以卵击石,落得个粉身碎骨的结局。
曲昙的那个男朋友心术不正,净想着夺别人气运化为己用,于洲并不想让这种小人阴谋得逞。
于洲一边往床榻上铺床单,一边冷静地思考着对策。
生死存亡之际,既然对方卑鄙无耻,那么他也不必遵守道德底线。
既然曲昙对男朋友无底线的纵容,那让曲昙换个男朋友就好了。
恋爱脑还得用爱情来治。
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了。
曲昙和那个男朋友之间并不是铁板一块。
在此之前,于洲是一个对待感情十分慎重的人,正是因为慎重,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如今第一次认真思考如何追求一个男人,居然是在这种绝境求生的情况下。
这神奇的命运啊。
于洲是一个行动力非常强大的人,他一旦决定要做某件事,就会立刻在脑子里列好计划,然后马上执行。
于是于洲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佛经去找曲昙。
于洲住在偏僻的小院里,曲昙住的地方则非常宽敞,而且清幽雅致,有花有草有鱼有猫,还有一个十分貌美的恋爱脑鬼王。
曲昙正坐在池子旁,看着池子里游来游去,你侬我侬的一顿鸳鸯。
他穿着于洲给他买的那套白色亚麻唐装,领口的盘扣解开了一颗,露出一小片细腻如瓷的肌肤,坐在池边仰头看着于洲。
“你怎么来了?”
于洲拿出佛经,翻开第一页,赫然是大名鼎鼎的《大悲咒》。
他坐在池边,和曲昙隔了一个人的距离,手捧着佛经说道:“这佛经里有许多字比较生僻,我不认识,还请你多多指教。”
曲昙低下头,那佛经上的文字和现代文字不同,对于于洲这个学习简体字的现代人来说,阅读起来确实有些困难。
他的情郎就饱读诗书,受到情郎的影响,曲昙喜欢一心向学的人。
“你念几句让我听听。”
于洲便对着佛经磕磕绊绊地念起了《大悲咒》,曲昙认真听着,时不时找出几处他读错的地方。
这一指教就是一个小时。
一人一鬼也越坐越近,原本中间隔着一人的距离,一小时后已经贴在了一块,一起低头看着佛经。
当于洲能顺利熟读《大悲咒》后,曲昙微微一侧头,便对上了于洲的眼睛。
于洲有一双桃花眼,这原本是风流多情的眼睛,可于洲气质冷漠,平时的眼神也总是淡淡然的样子,透着一股看淡尘世的厌倦和疏离。
然而一旦这双眼睛认真的看一下某个人,那这个人的心跳往往会漏上一拍。
没有人能拒绝美貌带来的冲击。
毕竟美貌这种东西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千年之前,曲昙和情郎在一起的时候因为眼盲看不清他的模样,只能从别人口中知道情郎的相貌惊为天人。
如苍穹冷月,如高山之雪。
是凛若冰雪,是玉山倾倒。
待他修成双目找到郑池,虽然郑池长的英俊,在人群中也算很醒目的存在,可还是令曲昙感到些许失望。
那只是俗世里平平常常的英俊,和天下千千万万英俊的男人一样。
曲昙并不是一个贪图美色的人,最令曲昙感到惆怅的,还是情郎变了性子,行事作风和以前大相径庭。
可即便如此,他早已对情郎情根深种生生世世非他不可,眼里和心里再容不下别的人了,又岂能因为情郎和想象中不一样而不再爱他了呢。
可是于洲他......
他的脾气秉性实在和情郎太像了,就连相貌也那么完美,甚至比曲昙想象中的样子还要完美。
就连名字也一模一样。
可惜,这终究不是他的情郎。
曲昙心中五味杂陈,于洲把手中的佛经合上,用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佛学著作——《妙色王求法偈》。
他翻出其中的一页,低声念道:“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有爱故生忧,有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人生八苦,生、老、病、死、行、爱别离、求不得、怨憎会,如何无我无相,无欲无求。”
“爱别离,怨憎会,撒手西归,全无是类,不过是满眼空花,一片虚幻。”
十八岁大男孩的声音低沉动听,让人耳孔酥麻,心也跟着软酥酥的。
曲昙抬手轻轻揉了揉耳朵,就听于洲说道:“我们苍雪山珍藏着很多佛学著作,我小时候喜欢看书,高中放暑假的时候恰巧看到这本书,当时读完之后没有太多感想,现在再读一遍,心境就不同了。”
曲昙说道:“那是因为你长大了。”
于洲摇头:“不是因为我长大了,是因为你的原因。”
曲昙一怔,于洲那双深邃沉静的桃花眼静静的看了他一会,说道:“你和你千年之前的情郎不就是如此吗,经历过人生八苦,却还不能无我无相,无欲无求。”
“几千年的时光过去了,你执念还是这么深,我真的很好奇,你和你那位情郎之间都经历了什么。”
一提起他千年之前的那位情郎,鬼王整只鬼都变得柔和了。
那双蜜色的眼眸突然间有了光,两个亮晶晶的光点在眸中闪动。
“那时我魂体孱弱,只是一个有着微末修行的小鬼,只因弱小无力,便只能任人欺凌,终日以泪洗面。”
“就在我最绝望的时候,他出现了,他牵住了我的手,对我小心呵护,不让我受一点伤,不让我吃一点苦,我再也不是那个孤苦无依任人欺凌的幽魂了。”
“我们有了一个家,虽然他总说院子太小,将来要给我买一个更大的院子,可我又看不见,院子大小又有什么要紧,要他在我身边,即便是风餐露宿也无所谓。”
“听你这样说,倒觉得你的情郎是一个很好的人。”
曲昙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名为骄傲的情绪,“他是最好的!”
“他饱读诗书,学识十分渊博,不仅修行高深,又精通艰涩深奥的算学。”
曲昙声音轻柔,眼中迸发出的光芒却十分强烈,“不仅如此,他还胸怀天下,虽看遍世态炎凉却仍有一腔热血,虽历经坎坷却不坠青云之志。”
“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他便是这个样子的人。”
曲昙眼中的光是朝圣者的光。
于洲疑惑:“那他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曲昙眼中那朝圣者的光芒顿时散去了。
他眼睫低垂,眉头轻蹙。
于洲又疑惑:“你千年前的那位情郎会抢夺别人的气运吗?”
曲昙脸色几度变换,最终还是咬牙说道:“若是千年之前的他,自然是不会的。”
于洲适时的发出一声幽幽叹息:“他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你却还在用尽全力从他身上寻找当年的影子。”
于洲低沉的声音带上了一丝怜惜:“你一定很辛苦吧。”
这句话就像一把锤子,狠狠锤在了曲昙心上。
怎么能不辛苦呢。
他试图从面目全非的情郎身上寻找千年之前的影子,拾起那一枚破碎到不能再破碎的碎片在心中拼拼凑凑,却无论如何都拼凑不出记忆中的情郎的样子。
就像水中捞月,那一轮明月看似就在眼前,可一伸手抓过去却什么也抓不到。
曲昙红了眼眶。
红着眼眶的鬼王看上去弱不禁风楚楚动人。
于洲心里也有点不好受。
“对不起,我让你难过了。”他的声音里带着愧疚。
曲昙眨了眨眼睛,哑声说道:“不怪你,我只是太想他了。”
平复了一会情绪,曲昙对于洲说道:“若你还有读不懂的地方,明日再来找我吧,他以前也很喜欢看佛学著作呢。”
于是第二天,于洲又拿着佛经来找曲昙了。
除了佛经,他还拿了一个素描本和一盒水彩笔。
一人一鬼坐在池子边,中间依旧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曲昙看于洲带来的素描本和水彩笔,不禁有些好奇:“你带这些做什么?”
于洲笑着看了他一眼,他那张高岭之花的面孔一旦露出一丁点笑意,都会让人大脑空白。
人们往往把这种现象称之为颜值霸凌。
于洲把佛经放在一旁,打开素描本放在膝盖上,又从笔筒里拿出一支水彩笔,在素描本上画了一朵玫瑰花。
他画得认真,曲昙就在一旁静静看着,也不出声打扰。
一枝玫瑰终于画好,于洲对着画好的玫瑰打量了一会,又拿着笔在上面添了几滴露水。
素描纸上的玫瑰花十分好看,曲昙正想出口夸赞几句,就见于洲从背包里拿出一把小剪刀将玫瑰花剪下来,又从兜里拿出一个打火机点燃了它。
火苗燃尽后,一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出现在于洲手中。
于洲把沾着露水的红玫瑰递给曲昙。
“昨天不是把你惹哭了么。”
“今天我带这些东西过来,是为了哄你开心的。”
他又和千年之前不一样了。
二其实更喜欢素净的花朵,他不需要多大的排场,不需要多么名贵的礼物,他最看重的是那份心意,是所爱之人时刻把他放在心上的关怀与体贴。
那时的情郎是一个贫穷的天师,连看书的蜡烛都要省着用。
曲昙收到的第一个礼物,是他用草叶叠成的蚂蚱。
情郎温暖有力的手掌覆盖在他的手背上,捏着他的指腹去摸蚂蚱的脚。
草叶的纹理滑过他的指腹,耳边是低沉醇厚的声音。
“蚂蚱是这个模样的,你虽然看不见,但是可以在脑中想象它的样子,把触摸到的细节一点一点拼凑起来。”
他一直很珍惜那个草叶折成的蚂蚱,后来他的情郎又陆陆续续给他折了许多动物。
有蜻蜓、有蝴蝶、有兔子......
又带他去摸毛茸茸的小猫和小狗。
他的世界突然有了颜色。
手中的红玫瑰是如此的娇艳欲滴,青年的眼眸是如此的温柔深邃。
一朵花,胜过千言万语。
曲昙小心地握着玫瑰的枝干,垂眸看着叶片上的露珠。
枝干上的倒刺扎进了他的指腹,他没有流血,而是从指腹上冒起一缕淡淡的青烟。
还没感觉到痛,手指就被于洲握住了,他深深地皱着眉,脸上带着自责和担忧,“你没事吧,手指疼不疼?”
又是那似曾相识的体温。
被于洲捏住的指腹微微蜷缩了一下,指尖轻轻颤抖。
于洲拿过他手里那朵玫瑰花,把上面的倒刺一根一根地拔了下去,又重新递给他。
“给你,这样就不会扎到了。”
曲昙接过被拔光刺的玫瑰花,一时间心跳如雷。
一股奇特的感觉传遍他的全身,让他指尖颤抖,筋骨发软,就连脚趾也不自觉地蜷缩起来。
于洲把素描本和笔筒整理好,一派风轻云淡的念起了《大悲咒》。
池子里的鸳鸯正在戏水,曲昙拿着玫瑰坐在一旁静静听着。
于洲偶尔会读错一两个字,这时曲昙就会指出来。
读了两遍《大悲咒》,于洲便开始背诵。
他容颜俊美无俦,声音低沉和缓,明明万鬼城光线幽暗,他身上却好像散发出万丈光芒似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于洲这种顶级学霸拥有超强的记忆力,本来读一遍就过目不忘,却偏偏当着曲昙的面背了六七遍。
而且每一遍都会有细微的进步,成功迎来了曲昙的欣赏与夸赞:“不错,学得很快。”
得到赞扬,继续拉近关系,推进彼此感情。
于洲谦虚地说道:“我不如你的情郎博闻强记,只好勤能补拙多背几遍了。”
提起情郎,曲昙的眼神又变得温柔似水,面带骄傲的说道:“他过目不忘,再难的书籍看一遍就能背诵下来,再难的天师术法练一遍就能完全掌握,虽然天赋如此出众,他却不骄不躁,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天世界的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