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杀之百密一疏—— by吕吉吉
吕吉吉  发于:2023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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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唐四没想到,有人会假借“吊死鬼”之名在唐门杀人,以至于他在药园的布置被曝光,才引来了后续这一系列的麻烦。
“只是……”
沈莳又拿了一张饼子,“这个推论还有一处疑问,我至今无法想通……”
吴景澜其实大概已经猜到了沈莳想说什么,不过仍然很捧场的问道:“哦?”
“就是那索命血蝠的标记。”
沈莳用手指沾了茶水,在桌上画了一只脖子上套了绳圈的蝙蝠的图案,“感觉应该差不多是这样,对吧?”
吴景澜点了点头,“嗯,画得很像。”
“这就很奇怪了。”
沈莳低声嘟哝:
“凶手……我是说,杀死玉儿和唐小姐的真凶,又是从哪儿知道这只索命血蝠到底长什么样子的呢?”

第177章 5.诡影唐花-24 鬼面黑衣人再度现身
在这个没有照相机没有电视电脑网络的年代, 信息要传播出去可是很费劲儿的。
若非沈莳在两个命案现场看过这只“索命血蝠”的模样,只凭语言描述,他也很难脑补出跟这个一模一样的具体图案。
当日这血蝠纹最早在沈玉的死亡现场现身时, 沈莳就已经从劳意晗、唐雄和管家三人口中证实,这蝠纹确实与二十五年前“吊死鬼”本尊画出来的无异。
那么, 凶手又是怎么知道这蝠纹的呢?
“其实我现在最怀疑的是唐雄唐老爷。”
沈莳说道:
“因为如果凶手是他的话, 很多事情都能解释得通。”
他拿过布巾擦了擦手上的油渍,开始掰指头:
“首先,《阎罗索命大法》很可能是被唐雄偷藏起来的,因此他或许知道唐四在练魔功。甚至猜得更大胆一些, 唐四之所以修习魔功,搞不好就是他爹授意的。”
毕竟唐门虽是名门大派, 但长处在机关傀儡和毒药毒物上,一直欠缺了一门厉害到足以压服群雄的武功。
唐雄费尽心思拉拢“沈时云”,为的也不过是想将沈家的清风流云剑纳为己有罢了。
想到此处, 沈莳眼睛一转, “其次, 这也就能解释唐雄为何下令不要继续追查药园里的猫腻了。”
“确实。”
吴景澜点了点头, “唐老爷当年亲眼见过‘索命血蝠’的图案,若是由他亲手画出,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他顿了顿,“可是, 若真凶是唐老爷, 便存在一个很大的障碍——”
沈莳接过话头:“唐老爷他站不起来。”
吴景澜一颔首,道:“一个行动不便的病人, 想要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用如此戏剧化的手法杀死两位小姐, 绝非易事。”
他看向沈莳,“更何况,他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亲生女儿呢?”
“为什么要杀死唐小姐这事我们暂时先放一边。”
这可是“困难”级别的剧本杀,沈莳可不指望三两下功夫就能查清复杂的人物动机——反正如果凶手当真是唐雄,那对方必然有某个自己还不知道的理由,非得杀了沈玉和唐小妹不可。
“至于他要如何用那么复杂的方法杀人……”
沈莳的唇角浮出一抹冷笑,“那就得看唐老爷到底是不是当真半身不遂了。”
在侦探小说里有一个用烂了的套路,那就是坐轮椅的人十有八九并不真是个瘸子或是瘫子。
他们坐轮椅只是为了让旁人认为他们没有能力作案而已。
“其实想要证明唐老爷是不是真的不能走路也很容易。”
沈莳接过吴景澜盛给他的豆腐白菜汤,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边喝边说:
“只要找机会让我摸一摸他的腿就行了。”
所谓“用进废退”,某一个器官或者部位经常使用就会变得发达,反之,那些用不上的部位则会退化。
不能走路的偏瘫病人因为双腿无法行动,腿部的肌肉便会逐渐萎缩,最后变得异乎寻常的细瘦。
如果唐雄的瘫痪不是演的,那他已坐轮椅坐了好几年了,两腿理应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再也无法支撑身体的重量了才对。
想到这里,沈莳暗暗扼腕。
可惜这是个古代背景的武侠剧本杀,人人都穿宽袍大袖,他无法从长袍的外观看出唐雄的腿到底是不是细成了两根麻杆,只能日后多多留心,看有没有机会下手检查一番了。
“啊,对了。”
沈莳喝完汤,用手帕优雅地一擦嘴,“说起来,昨晚宴会上,有件事好像还蛮有意思的。”
吴景澜只是个侍卫NPC,没资格参加唐雄的寿宴,关于宴会上的一切,他只能从沈莳嘴里听说,“寿宴上发生了什么吗?”
“嗯,虽然只是一件很小的事。”
沈莳转动着手上的茶杯,喃喃道:
“不过现在想来,或许有别的含义也说不定……”
亥时二刻,即晚上九点半。
沈莳和吴景澜回到唐门。
两人一路行来,注意到一路上巡逻的门人和侍卫明显比从前多了不少。
他们还听说唐雄因为女儿惨死悲愤之极,今日已发下了集贤帖,召集与唐门交好的江湖门派与好友前来,共襄剿灭魔教余孽之大计。
这理由听着冠冕堂皇,就不知道唐雄是否真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大义凛然了。
二人穿过最后一个岗哨,往前再走两百米,便是唐门前山的大宅了。
就在这时,沈莳和吴景澜同时听到了锐器破空之声。
两人的反应都很迅速,根本不用花时间回头,直接就闪到了路边的一棵树后。
一支□□直直扎入了树干中,字面意义上的“入木三分”,仅留后半截尾羽犹自颤动不休。
沈莳不用猜都知道,此等威力的□□,肯定是唐门特供的改良品。
他不敢轻敌,唰一下拔出了长剑。
三十米外,一个黑衣人立在月色中,夜行衣、白鬼面——正是他今日凌晨在后山铁索处遇到的鬼面黑衣人!
——来得正好!
沈莳心道,你既然自动现身,还省得我特意花功夫去找了!
“阿澜,去叫人!”
沈莳划拉开辅助系统,留下一句嘱咐,便朝着那黑衣人追了过去。
说实话,沈莳倒不是很担心这是个陷阱。
毕竟这里是唐门的地盘,四周都有哨卡,闹腾起来吃亏的肯定是鬼面黑衣人。
但即便如此,鬼面黑衣人依然要冒险在他面前现身,必定有某个非出现不可的理由。
沈莳的“轻功”已然使得驾轻就熟。
也不知是不是技能用得愈发熟练了,在追赶黑衣人的时候,他感到似乎比今日凌晨时要来得轻松了不少,兔起鹘落,几个闪身加速腾挪跳跃之后,已迅速和鬼面黑衣人拉近了距离。
然而这一回,鬼面黑衣人手里有了家伙。
他的臂上绑了一架弩机,模样有点像传说中的诸葛连弩,使用的箭矢也是唐门改良过的,轻巧、迅捷,且瞄准和发射的速度都很快,经常冷不丁回身一箭,就能给身后的追兵造成巨大的威胁。
沈莳可不想挨上一箭,因此不敢追得太过于贴近,只缀在一个安全的距离外,想看看那人究竟想干什么。
就这么一个跑一个追,唐家大宅已近在咫尺。
这儿是宅院的东墙,前后四个院子,以一条笔直的箭道相连,分别是唐雄四个儿子的住处。
这时已有不少护卫注意到了这里的热闹,灯光与人声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不久就能形成包围圈了。
前方的鬼面黑衣人显然也注意到了四周的动静,脚下步伐明显急促了起来。
沈莳瞅准机会,忽然一个加速疾冲,同时剑出如虹,直直往鬼面黑衣人的后心刺去。
这一招与他今早和黑衣人交锋的第一式如出一辙。
然而这一回黑衣人的反应却不一样了。
他猛然回身,一个下拱桥狼狈地闪过这一击,跌下墙头,就地滚了三圈,闪进了一堵墙后。
沈莳也飞身跃下,朝鬼面黑衣人消失的地方追去。
只听“桄榔”一声巨响,似是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同时沈莳听到斜后方传来了破风之声。
说时迟,那时快。
身体比思维的反应更迅速,沈莳几乎是想也不想就按下了个右侧闪避,一个鹞子翻身便躲开了来自身后的突袭。
一支□□几乎是贴着沈莳的发髻擦了过去,钉在了他原本站的地方,只差一寸就能要了他的性命。
沈莳猝然回头,竟看见那鬼面黑衣人仿佛会分身术一般,不知何时竟闪到了他身后的墙角处,手里还举着那把唐门特制的机关弩,新的箭矢已然上了膛!
——卧槽!
沈莳心里咯噔一跳,心说难道刚才这人的慌乱是装的,实际上他的轻功已臻化境,移动速度快到跟瞬移一样了吗!
鬼面黑衣人见一击落空,毫不犹豫地举起□□,朝着沈莳又是一箭。
沈莳横剑一荡,“当啷”一下挑飞了那支短箭。
“那儿!”
“快!他们在那儿!”
一队十多人的侍卫已追到了近前,领头的正是吴景澜。
鬼面黑衣人眼见情况不妙,也不恋战,身形一展便高高飞起,越过一堵高墙,跳到了旁边一个院子里。
“阿澜!”
沈莳朝吴景澜大喊:“那人往东侧的院子去了!”
说罢,他也施展轻功,往鬼面黑衣人消失的方向追去。
沈莳刚刚落定身形,便听到前方传来一阵嘈杂喧嚣之声。
十数秒后,几个唐门侍卫打扮的人便手持兵器,朝沈莳跑来。
“来者何人!?”
领头的侍卫高声喝问。
那人约莫不到三十岁的年纪,模样普通,左侧眉骨到左耳上方有一块寸许长的深褐色疤痕。
沈莳认得他,此人姓张,是唐三唐叔扬最亲近的侍卫。
于是沈莳也猜到了这里是哪儿了。
这院子,八成就是唐三唐叔扬住的灵慧院。
“张侍卫,是我,沈时云,深夜叨扰多有得罪!”
沈莳朝来人一拱手,表明自己的身份和来意,“方才我在外面发现了一个戴鬼面的黑衣人,便一路追赶——”
“是的,那黑衣人跳入了我们院中!”
他还没说完,那张侍卫已经指着自己左臂上的一条血口,又朝院墙的另一面一指:
“他被我发现之后,便朝我射了一箭,然后往那个方向逃了!”

沈莳坐在灵慧院的花厅里,首次与唐三唐叔扬近距离接触。
唐三唐叔扬似是被方才那番喧闹惊动,才匆匆从屋里出来的。
他没有用平常那个能把整个脑袋全部遮住的头套, 只戴了个白面。
要不是唐三穿的是一套淡蓝色的常服而不是黑色的夜行衣,看上去还真有几分“吊死鬼”的范儿。
鬼面黑衣人闯入灵慧院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被惊动的护卫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 以掘地三尺的架势,试图找到那个身份未明的入侵者。
张侍卫带着一干人手处理乱子去了,只留下唐三这不善言辞的主人去面对沈莳这个不速之客。
沈莳端着茶,一边喝一边仔细地打量坐在对面的男人。
若不看那张戴着白面具的怪异的脸, 唐三有着唐家人的外貌优点——身材高挑、身形挺拔,似一根修竹, 想来没毁容前定然是个翩翩佳公子。
可惜唐三拿茶杯的右手也被火灼过,除拇指之外的四个手指因疤痕皱缩而呈现一种别扭的鸡爪样,无名指和小尾指更是黏连在一起, 根本无法分开。
这样的手当然是不能握剑的。
沈莳想:不止是剑, 其他的武器怕也很难拿住, 一身武功算是全废了。
“今晚……辛苦沈少侠了。”
唐三开口对沈莳说道。
他的声音嘶哑得很厉害, 仿佛砂纸与钝刀相互摩挲,难听到了极点。
这样的嗓音,若非声带受过伤,是绝对装不出来的。
“三少爷客气了。”
沈莳朝唐三一拱手。
他一动, 原本就松了的发髻便散落下来, 漆黑的长发铺了一肩。
“哎呦,我的发带在与那黑衣人打斗时松脱了。”
沈莳朝唐三笑了笑, “这披头散发的仪容着实不雅,能麻烦三少爷借我一根发簪吗?”
这么一个小小要求, 唐三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张侍卫不在他身边,于是唐叔扬叫了个奉茶的小厮,吩咐他到自己屋里给沈莳拿一根发簪过来。
小厮一路小跑着去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拿了一根碧玉发簪回来。
“这簪子可真漂亮。”
沈莳接过发簪,在手上略一把玩,随后盘到自己头上,笑道:
“改日定当奉还。”
唐三还待客气几句,这时张侍卫回来了。
他朝沈莳见了一礼,又转向唐三,回禀道:
“我们已将灵慧院里里外外搜过了,没有发现那黑衣人的踪影。”
张侍卫顿了顿,又补充道:“老爷给咱们加派了人手,就守在院外,说是以防万一。”
唐三唐叔扬点了点头,低低地“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既然三少爷院中无事,那我也放心了。”
沈莳站起身来,“夜已深了,我便不打搅了,这就回了。”
唐三自然不会再留沈莳久坐。
他派张侍卫将沈莳送出了灵慧院。
亥时六刻,即十点半。
沈莳和吴景澜回到他们住的清心院。
“主人。”
吴景澜服侍沈莳更衣,替他拔掉发簪,松开发髻的时候,问道:“您刚才为什么要问三少爷借这根发簪?”
沈莳从吴景澜手里接过簪子,捏在手里细细地把玩。
唐门家底颇厚,给少爷小姐的吃穿用度都是极好的。
沈莳在唐门住了许久,不管是从“前情”里得到的记忆,还是这十多天来亲眼观察的所见,他就没见过那四兄弟用过玉石之外的发饰,他先前的那种不值钱的发带更是从来不会出现在几个公子头上。
是以这回小厮给沈莳拿的,是一根碧玉发簪。
那簪子通体呈现一种略深的墨绿色,水头算不得极好,但也绝对不是便宜货了。
“嗯,我确实是故意的。”
沈莳将头部雕成祥云状的碧玉发簪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又举起来对着烛光细细观察它的成色。
“因为我有个猜测,但还没有确切的证据……”
他回头对着吴景澜微微一笑:
“所以我打算冒险一点,做个实验。”
吴景澜:“什么实验?”
“来来来,这事还得麻烦你帮帮忙……”
明明房里只有他们两人,沈莳还是故作神秘,拉住吴景澜的衣袖,将人拽到自己身边,然后贴着他的耳朵低声嘱咐了几句:
“这样,你明早再到太平镇一趟,找个可靠的……”
吴景澜听完,一挑眉毛,“难道,你是怀疑——”
“嘘!”
沈莳用一根手指抵住吴景澜的嘴唇,不让他继续说下去,“这不还没证据嘛。”
吴景澜知道这家伙是有心在不显得OOC的情况下故意与自己亲密接触,既不拆穿,也不抗拒,只任由沈莳在近到过分的距离跟自己耳鬓厮磨般悄声低语。
“明白了,主人。”
吴景澜点了点头,让沈莳的指尖在自己唇角蹭了两下,“明日属下一定替您将事情办妥。”
9月18日,这是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三天。
明日就是“沈时云”的侄女沈玉停灵满十四天,终于要入土为安的日子了。
是以沈莳今日起了个大早,到他嫂嫂劳意晗那儿帮忙做些琐碎准备。
沈莳在劳意晗的落英院里逗留到将近巳时半,也就是早上十点才告辞。
他是故意耽搁到这个点儿的。
因为沈莳辅助系统的【当前任务】里又刷出了新的指示,让他在十五分钟之后经过东侧碧霞院外的花园。
碧霞院是峨眉来的刁小姐刁湘竹的地盘。
上次沈莳打这里过的时候,就撞见了刁湘竹教训侍女的一幕,他很好奇这次自己又会看到什么。
沈莳卡着点儿,在巳时五刻时经过【当前任务】指定的小花园。
这一次他没有遇到刁湘竹刁小姐,倒是看到了上回被扇了耳光的小侍女。
那小姑娘正站在花园里,不知在摆弄什么东西。
既然只有侍女一人,沈莳便没有刻意躲藏,而是大大方方地假装自己正巧路过。
那侍女听到沈莳和吴景澜说话的声音,条件反射地回头,看到是两个青年男子,连忙低头躬身退到一旁,训练有素地摆出了一副十分恭敬的姿态。
但沈莳是何等眼尖之人,一眼便看到了小姑娘脸上的红肿与淤青。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但看那小侍女脸上的伤痕,显然是有人故意为了教训她留下的。
敢如此“打脸”的,不用想也知道肯定只有一个人,那便是小侍女的主人,刁小姐刁湘竹了。
沈莳:“……”
他的目光迅速在女孩儿脸上扫过,又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仿佛没有注意到她那青紫斑驳的伤痕,而是指了指她手里拿的一袋子玉米花生,笑问:
“你是刁小姐的侍女吧?在这里做什么?”
小侍女原本以为沈莳和吴景澜只是路过,万万没料到竟然会找她答话。
她吓了一跳,身体条件反射地哆嗦了一下,才有些磕巴地回答:
“我、我在给小圣准备吃的……”
沈莳又问:“‘小圣’是谁?”
侍女回答:“是我家小姐养的小猴子。”
沈莳“哦”了一声。
他是见过刁湘竹带的那只小猕猴的。
既然是猴子,那便是“大圣”的徒子徒孙,取名叫“小圣”倒也很应景。
“哦?那小猴子平常是你负责喂养的?”
沈莳饶有兴趣地追问,“能让我看看吗?”
小侍女看沈莳一点没有要走的意思,只是有些为难地点了点头。
“小圣跟我家小姐比较亲,不过饮食起居都是由我照顾的。”
女孩儿轻声说着,朝旁边一个一人多高的架子一指:
“这就是小圣吃饭的地方。”
那架子固定在游廊旁边,长得很像现代的多层花架,由两条木杆支撑起高低三根横杆,每条横杆上都挂着一个大盘子,显然是用来放食物的。
小侍女取下最低处的一个食盘,将玉米放了进去。
接着她又取下第二层的食盘,放了一把花生,还有几只晒干的蟋蟀。
“这是小圣的午饭。”
说着,小侍女又去拿最高处的餐盘。
这姑娘年纪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纤瘦娇小,身高绝不超过一米六,那最上层的食盘对她来说实在有些太高了,需得踮起脚尖才能勉强够到。
沈莳很自然地一伸手,替她拿下了那只盘子。
“谢、谢过沈少侠。”
侍女不敢正眼看沈莳,只垂眸低头,轻声道谢,后颈红得似能滴出血来。
“这盘子比另外两个要深些,是给小圣喝水用的。”
为了缓解自己的羞赧尴尬,小姑娘一边解释,一边往盘里倒水,“这、这样就行了。”
沈莳点了点头,替她把水盘挂回到了最上层的杆子上。
然后侍女便从怀里掏出一枚哨子,衔在唇间,“咻咻”吹了两声。
“小圣,开饭了!”
女孩儿用清亮的嗓音招呼道。
很快,一只穿着一身粉红色锦衣的小猴子就从树影间蹿出,穿过回廊,蹭蹭爬到了木架子上。
那小猴子是被人养熟了的,即便见了生人也不害怕,盘腿坐在木架子第二层的横杆上,伸手掏了把花生,咔啪剥开,旁若无人地吃了起来。
沈莳被这小猴子的娇憨劲儿逗乐了,忍不住称赞道:
“真可爱。”

9月19日, 沈莳来到《诡影唐花》的第十四天。
今日是“沈时云”的侄女沈玉下葬的日子,沈莳按照“前情”里的记忆,陪在嫂嫂劳意晗身边, 像料理他哥当年的葬礼那般替她张罗。
因唐小妹唐稚宁还在停灵,又有“吊死鬼”这一层深重的阴影, 唐门上下都显得忙碌且压抑, 人人都像有忙不完的事,沈玉的丧礼也就办得格外简陋。
虽唐雄吩咐过沈玉的丧仪由唐大唐伯真负责,但唐大身为唐雄的嫡长子,如此重要关头, 能差遣得动的也只有一个执事和几个亲近侍卫而已。
劳意晗跟在送葬队伍后面,看两个侍卫一前一后抬着一口棺材从落英院的小门出去, 绕到后院的角门处,出了唐家大宅,在瑟瑟秋风中往崎岖的山路行去, 那等凄清寒酸的景象, 令她不禁悲从中来, 失声痛哭。
“这、这也太怠慢了!”
劳意晗那忠心的嬷嬷扶住女主人的胳膊, 一边陪劳意晗哭,一边恨恨地嘟哝:
“要不是来了唐门,小姐根本不会死!可你看、你看他们——”
唐大唐伯真就站在旁边,沈莳只得咳嗽一声, 示意嬷嬷慎言。
然而嬷嬷显然没有理解沈莳这声轻咳的含义。
她顺着沈莳的目光看向唐大, 语气愈发愤懑:“如果日后唐门由大少爷继承,今日谁敢对我们如此轻忽!”
嬷嬷说着, 还拉了拉劳意晗的袖子,说道:“您说对吧?”
这话实在太扎心, 劳意晗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了。
旁边的唐大将嬷嬷的这番话听得一清二楚,也不知是难堪还是愤怒,这会儿双唇紧抿,脸色白中带青,表情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沈莳无声地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了。
巳时半,即早上十点。
这是阴阳先生掐算出的最宜封土立碑的吉时。
沈玉的墓葬选在了唐门后山的一处小丘上,位置甚是偏僻,此时墓坑已挖好,待到安好棺木便可以封土了。
一想到自家可怜的闺女从此以后就要一个人孤零零地葬在荒山野岭之中,劳意晗双膝一软便扑在女儿坟头,哭得软了筋骨。
沈莳等人只得竭力安慰她莫要太过伤心,别误了下葬的时辰,好不容易才将人连拉带拽从坟前扶了起来。
唐大朝守在旁边的几个侍卫示意可以封土了。
“等等!”
这时劳意晗忽然开口叫道:“把这个也埋进坟里吧!”
说着她打开荷包,从里面掏出一个精致的泥人偶。
那泥人偶大约半个巴掌长,穿一件淡黄色的袍子,头上盘了发髻,显然是个成熟女性的形象。
“哎呀夫人,这可使不得啊!”
嬷嬷一看,顿时大惊。
“这——这是你的人偶!”
沈莳:??
按照剧本的设定,他是魂穿来的,还有系统加持的“前置剧情”,理应跟这个剧本杀世界里的原生土著没有差别。
可不管是“前情”还是他对这个世界本身的认知,沈莳都没见过劳意晗的这只人偶,自然也搞不懂嬷嬷口中的“使不得”又到底犯了什么忌讳。
“没关系。”
这时劳意晗摇了摇头,不顾嬷嬷的劝阻,依然坚持将那小小的泥人偶抛进了墓坑里。
“放玉儿孤单一人,我实在不放心……”
劳意晗幽幽叹息,泪水顺着脸颊滑落,“现在将这人偶一同埋了,便当做是我这个做母亲的……陪着她吧……”
午时六刻,即中午十二点半。
沈莳千辛万苦总算把悲痛欲绝的劳意晗哄得高兴了些,已然心力交瘁,觉得比练了两个时辰的剑还要累。
他带着吴景澜从落英院里出来,同行的还有唐大唐伯真。
唐伯真也是一脸悲伤又疲惫的模样。
大中午的,除了例行巡逻的侍卫之外,人人都躲在自己的院子里,花园中静悄悄的,只有沈莳和唐大低声说话的声音。
“对了,伯真,嫂嫂那泥人偶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沈莳只是随口一问,本没想过唐大能回答。
毕竟劳意晗嫁到沈家已有二十余年,“沈时云”与嫂嫂相处的时日也不算短了,连他的“前置剧情”里都没有提及的情报,沈莳不认为唐大这个从小在唐门长大的表外甥反而会知道。
然而唐大居然真的回答了他的疑问。
“那泥人偶大约是津沽一带的习俗。”
唐大唐伯真回答:
“我母亲老家好像会给亲人求一个泥人偶,然后让对方当‘替身’随身携带,说是能消灾解厄、逢凶化吉。”
唐大顿了顿,“我想方才姨母拿出的是她本人的‘替身’……”
沈莳恍然,“原来如此。”
劳意晗葬了自己的泥人偶,便相当于让自己的“替身”陪着死去的女儿,当然是爱女深切的表现。
可惜此举在嬷嬷看来,这显然是很不吉利的事情,才会表现出那般强烈的反对。
“对了。”
沈莳转头看向唐大,“伯真,你从前到过津门吗?”
唐大摇头表示否定。
沈莳又问:“那你是怎么知道泥人偶的事情的?”
“哦,这个嘛……”
唐大闻言,垂下视线,淡淡一笑,笑容分外苦涩,“那是因为我也有一个泥人偶。”
说着,他也从腰间荷包里掏出了一个小人偶,递给沈莳。
与劳意晗给女儿随葬的黄衣女偶不同,唐大的这枚人偶要小上一整圈,只有拇指长。
虽然画功简单粗暴得很,但沈莳仍然看出这娃娃梳着双丫辫,穿着红肚兜,短胳膊短腿儿,显然是个小宝宝的造型。
唐大说道:“这是我母亲的遗物。”
接着唐伯真告诉沈莳,当年他的生母,也就是劳意晗的姐姐劳雪晴,带着刚满月的儿子和待字闺中的亲妹妹从庄子上返回唐家堡的途中,遭遇吊死鬼的袭击。
吊死鬼不仅截杀了劳雪晴,还掳走了劳意晗。
而当时还是小婴儿的唐大唐伯真被他母亲藏在马车中的一只箱笼里,侥幸逃过一劫。
赶来增援的唐门弟子在尸堆里找到了还活着的唐家大少爷,又在劳雪晴的遗体处发现了这个小泥人,于是便将泥人偶当做劳氏留给儿子的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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