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坚定的反驳着,他家跟学校里老师有些关系,知道他们学校成绩好的全被拢在重点班里。
美其名曰是为了更好的让尖子生们加强交流,促进进步,转学生入学考试成绩就会决定他会被分去哪个班,“你入学测试也考差不多的分数吗?” 藜麦摇头,“不,入学考试考的690。” “哦哦。”班长点点头,一脸原来如此的样子,“那就是入学考试的时候发挥失误了?这就说得通了。” 藜麦想了想,觉得自己入学考试并不算失误,不过也没多纠结这个,随意的点点头,“应该是吧。” 从考试成绩出来,藜麦桌上每天早上都会突然多出来许多早餐,各种各样,每天还变着花样给他放,弄得他很是疑惑。
“这很正常。”林卿笑着跟他解释,“之前班上很多女同学就很喜欢你,不过因为咱们学校比较注重成绩,就担心你成绩不太好。 怕真主动追你了,跟你在一起影响到自己成绩,反而被同学们嘲笑是只看外表、不顾内涵的肤浅之人,所以她们都没敢动手。 都观望着呢,这次成绩出来,她们可不得先下手为强,等这周五就会有女生约你周末出去玩儿了。” 他这次成绩也考得很不错,全校第89,保持这个成绩奖学金就稳了,这进步有极大部分都是跟藜麦搭伙学习之后才有的。 忍不住高兴跟藜麦多说几句,笑着调侃他,“说起来,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如果有喜欢的话,可以跟她们说清楚。 咱们班上有几位娘子军可彪悍的厉害,我怕她们因为你打起来。” 藜麦跟班上女生接触不多,理科班从来都是女生比较少,并不觉得会有因为他打架的事情发生,不过他也不能收人家女孩子带的早餐。 看着前排的人都坐在那里竖着耳朵听呢,想了想,“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林卿明显不信,“这句话还真是最万能的拒绝。” 前面正听着他们这边动静的人也明显不信,藜麦笑着,“是真有,我还挺喜欢他的,目前已经在交往中,可能等我大学毕业就会去结婚那种。” 林卿看他表情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你说真的?” 藜麦点头,“当然,我也没必要骗你啊。” 他们在这里说话的时候,旁边Eric很奇怪的偏过头来看着藜麦,目光里透着些打量,似乎确定了什么信息。 等中午去食堂吃饭的时候,Eric甚至不再粘着Allen,主动跟藜麦走到一起,看着他欲言又止好一会儿。 才慢吞吞的开口问他,“你是……有男朋友了,是吗?” 藜麦诧异的看着他,Eric努力的冲他露出个友善的笑容,用流利的中文跟他说话,“你跟我们是同类,气息很容易感觉出来。 不过你别担心,我不会乱说话的,咱们这边对这种情况接受度太小了。” 他嘴角略微弯着,有些沉重的叹口气,“我爸爸觉得我这是种病,他甚至想把我关起来,像戒毒一样,强制性的要求我戒掉这个,他觉得我不正常。” 说着轻微的抿着嘴角,“昨天晚上谢谢你。” 藜麦有疑惑,“我并没有做什么需要你们感谢的事情。” Eric笑着摇摇头,“你们没把我跟Allen的事情说出去,就很值得感激了,他其实并不在这次交换生的名单上,是陪我过来的。” 他们在原本的学校是住在家里的,两人都有门禁,除了在学校里,基本上都没有再相处的时间,而且在学校的时候都有他爸爸派的人盯着。 被压抑的太狠,Eric都觉得得自己快要疯了,才会想办法申请到这次交换生名额,想过来透透气,在家里也跟他父亲保证过。 如果在这边让人发现了他是Gay的事情,他会被送到类似少管所的地方进行强制隔离,像隔离病毒一样,让他自生自灭。 藜麦皱起了眉,“你爸爸……” Eric又冲他笑了笑,“我很好,我马上就18岁了,往后可以独立生活,自由选择自己需要什么,包括爱情和……男朋友。 Allen也是,我两都是,你也要加油。” 藜麦也略微笑了下,“我现在无比庆幸我没有爸爸。” 若是唐理真敢对他跟秦封的事儿指手画脚,藜麦会直接让他滚蛋,不过跟Eric聊了两句,藜麦倒是有些想秦封了。 趁着吃完午饭的间隙,抽空跟秦封打了电话。 秦封正从邻市回来的路上,接到电话还有些诧异。 他知道藜麦这段时间考试月忙到飞起,能在被题海淹没的空隙想起他来可不容易,不过接到电话还是很高兴就是了。 幸好回来的时候不走高速,荒郊野外的,他把车开到路边停下,电话接通的时候,不自觉地放低了语调,“考完啦?” 那模样让他公司的那些人看到,估计得抖落一地的鸡皮疙瘩。 藜麦摇头,“还没有,不过已经习惯了。” 加上今天各科老师都在讲错题,藜麦扣分的地方少,能忙里偷闲走个神,整体感觉比上周好得太多,“你吃饭了吗。” 秦封翘起嘴角,“嗯,有认真吃饭,你别担心我,说了要陪你活到八十岁,就绝对不会食言。” 说着又看着自己手边的资料夹,“晚上咱们见个面,之前你要买的那几处房子和铺面都办下来了,还有装修图纸也都拿到了。 你看看还有没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没有的话,我就找人动工。” “行。”藜麦点点头,下午的课程老师估计还是会讲错题,他算了算时间,“我下午请假出去吧,约在你家里行吗。” 秦封面上飞快的闪过几分喜色,猛地捏紧手机,激动不已,哑着嗓子问他,“麦子……你在想什么? 我可是答应过要等你高中毕业的,你别诱惑我。” 藜麦嘴角抽搐着,这人脑子里就不能装点其他东西么?! 刚刚跟Eric交谈之后那丁点觉得他们也挺不容易,要对秦封好些的沉重心情瞬间烟飞云散,只剩下想要抽死他的心! 忍着要动手的冲动,“上次你说去看看,时间不够,也就没去,反正下去的课程不重要,就想过去看看,另外还有些东西给你。 你想吃点什么,我等下去找何老师请完假,顺便就去买菜,你到时候回来到菜市场接我吧。” 秦封侧头盯着车窗外面的路况,向来凶恶死板的脸上带着甜腻腻的柔情,要是被外人看着,恐怕得怀疑他中了邪,“好,我也快到了。 不过你真没有要跟我发生点什么的意图么,我可以顺道儿去准备些需要的工具……” 藜麦彻底的黑了脸,“滚!” 秦封就特别委屈,小小声的嘟囔着,“你怎么又凶我,都说了我这都是正常需求,你再憋着我,我都要被憋出毛病来了,到时候还不是你心疼。” “鬼才要心疼你。”藜麦冷漠的说道。 他总是会忘了这人说自己皮粗肉糙,可不是谦虚,那是真的皮厚,想要指望秦封能感受到自己的伤感,就是白费力气。 被秦封这么一打岔,藜麦都觉得自己刚刚心头那几分沉重压抑,就像是吃饱了撑着的无病呻吟。 甩甩头就扔出去脑袋外面,“我买点猪蹄和排骨吧,烧萝卜都很不错的。 你还想吃什么,喝汤吗,家里有砂锅吗。” “都有。”秦封也不挑食,随意的挥挥手,“买的时候可以捎带买只乌鸡,家里有枸杞和红枣,你冬天手脚总是冷冰冰的,多喝点汤好。” 藜麦点点头,“嗯。” 两人又商量了会儿要吃的东西,藜麦挂了电话去找何老师请假,何老师一直都是给他最大限度自由的,也没问什么,就批了假。 藜麦跟林卿他们也说了声,就出学校去菜市场买菜。 天气阴冷的厉害,乌云密布,眼看着就又要下雪,他在菜市场买了些排骨和猪蹄,去晚了乌鸡没有买到,就买了只土鸡回去,准备炒来吃。 刚买完菜,堆着口袋站在路边等车,秦封就从旁边过来,开门下车把东西都拎上去。 看他没带手套,表情凶恶的皱了下眉头,把他被吹得冰凉的手拉到怀里捂着,“你手套呢。” 秦封身上大冬天也是暖烘烘的,藜麦在他怀里舒展了下手指,惬意的翘起嘴角,“忘戴了,刚出来的时候还没这么冷呢,天刚阴下来。” “怎么不冷。”藜麦本身就不抗冻,手脚尤其怕冷,就在风里吹了那么会儿,已经被冻惨了。 秦封就感觉捂在自己肚子上的手,被冻的就跟冰块似的,“下不下雪出门都得戴手套,以后不许往了。 就不该让你这么早出来,往后你列个单子给我,我买好去学校门口接你。” 说得他就只能吃饭、啥事儿干不了一样。 不过这话藜麦听得高兴,也就听话的点点头,“往后出门必戴手套!” 秦封得了保证,才松开皱着的眉,等感觉他的手掌都捂暖和了,把他的手从胸口拉出来。 低着头去解他掌心缠的纱布,“我看看你伤口,疼么。” “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藜麦就那么举着右手,方便他拆解的动作,摇摇头,“不疼,就是稍微有点发痒,让人总想去抓一下。 我估摸着,伤口应该不碍事儿,正准备把纱布拆掉,试试用右手写字。” 比起他已经习惯很多年的左手,已经荒废多年的右手可能会更加难锻炼。 秦封已经拆开纱布,看着他掌心那块颜色异于旁边的伤口,满脸凝重。 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指碰了下,随即又放松的笑了,“挺好的,等它再长长,再抹点祛疤的药。” 藜麦失笑,“我又不是爱美的小女生,留点伤疤也没关系的。” “那不一样。”秦封捏着他的右手,动作轻柔的摩挲着掌心的伤口,语调软得不像话,“你留着伤,我会心疼。” 藜麦完全抗拒不了他这副温柔模样,手指上的温度像是长了腿,撒着欢儿从他手指上蔓延开来,跌落到全身都是。 像是冬日里泡着温泉,暖呼呼的,让人心生愉悦,轻笑着点头,“行吧,等伤口完全好了就擦祛疤的,半点伤疤不留。” 说着他想把手抽出来,可握着他手指的人不准备松手,甚至用上了几分力气。 张开手掌把他的手完全的握在手里。 秦封神色认真的看着他,眼里透着几分凝重,“麦子。” 藜麦有些疑惑,“嗯?” 秦封难得有些犹豫,望着他欲言又止,“我……” 看着他这样子,藜麦心里冒出来几分警惕,眼睛直直的盯着他,“你又瞒着我干了什么坏事儿?!” 他现在外表看着还年轻,可内里早老朽的差不多了,真是经不起半点风吹草动的。 秦封盯着他的脸看了许久,才摇了摇头,眉眼里透着柔情,嘴角微微带着笑。 专注又认真的盯着他,再也容不下其他。 像是全世界就只剩下他的存在。“不是,只是想跟你说,我爱你。” 说着面色郑重的牵起他的手掌,在手心轻轻吻了下,轻飘飘的,带着些湿润气息。 藜麦就觉得手心发痒的地方越发明显,刚刚从手掌撒丫子跑到全身的热度,又呼啦啦的跑到手心处,让他被亲吻的地方又热又痒。 他就跟中毒了一般,浑身难受,微红着脸颊,“你怎么突然……” 他跟秦封过了很多年,两人肯定是有床上活动的,真脱光了滚到一起的时候,他也不会害羞脸红,至少说正常程度上还算是放得开的。 只是这种突然的小动作反而会觉得脸红心跳,有些不自在。 秦封轻轻的摸遍他的手掌,连指尖最末端也不放过,才放开他,转身去开车。 声音慢慢的飘到藜麦耳朵里面,“我这次去隔壁,正巧陪着人去了趟青山寺。 主持大师跟我说,我身上带着浓到吓人的功德金光,必然万事顺遂,逢凶化吉。” 藜麦点头,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说起这个来,笑着,“你还信这个呀。” “我本来也不信。” 他从来不信神佛,不敬生死,觉得大师的话就是无稽之谈。 大师也不介意,只是盯着他看了许久,说你们上辈子做善事,功德无量,才有重来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