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系小夫郎(穿越)——陆垚
陆垚  发于:2019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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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比如说,有一次小春跟着马车跑步的时候, 正是个下着雾的清晨。

宋煦挣扎着起来, 把头搁在窗口,嘴上说着要看着小春, 实际直打瞌睡。

  小春以往跑累了,有时会歇一小段,然后再追上马车。

但今日大雾,他怕离了远了看不见车迷了方向,不敢松一口气。

  原山正与车夫同坐, 见小春不敢慢下脚步,便从车斗里找出了一只车铃,抓在手中用力摇响,小春总算能够喘口气,不怕看不见了。

  在与众人混熟之后,他知道了每一位随行镖师的口味喜好,性格特点。

知道他们轮流值守的时间,甚至在一位镖师肠胃不适的夜里代他值了夜。

  总而言之,宋煦觉得原山就是大雄的哆啦A梦,是哈利波特的邓布利多,是阿拉丁的神灯,是小蝌蚪的妈妈。

  他,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宋煦喜滋滋,感觉自己很有看人的眼光,顺手把自己自制麻将的计划提前了。

  再也不是三缺一!他们有四个人啦!  可惜,马车颠簸,打牌还行,打麻将就不太合适,只能先做出来瞧瞧。

宋煦没事儿拿着小木块刻麻将花纹,随着他一点点的刻完一整副,京兆府也到了。

  京兆府下领二十二县,他们此行不去京城,只要在南端的高阳县与汇通商行交接货物即可。

  江天天有少许遗憾,小春却觉得还好。

京城听起来有趣,但内里不知道有什么规矩,他就怕路上撞到个人,那人竟是个某某王爷某某候某某世子某某三品大员……然后对他说你弄脏了我的衣服赶紧赔钱。

  宋煦听了笑岔气:“你是看了什么话本?”  小春被他笑得脸泛红,他上哪儿看话本去,这不是乡野流传的段子吗……  乡野就爱把大城市妖魔化,不过这次他们暂且不去见证真实,毕竟有事在身。

以后总有机会。

  高阳县虽是县城,却与怀城一样热闹。

车流人流都很大,一派繁荣景象。

  汇通商行的总部便设在这里。

  总管早就听当家的说了宋煦他们的事,自是当上宾对待。

尽管他们只是帮商行运个货,但神行佩代表着上层的信任,更代表他们以后会获得更高的权限,做更重要的事情。

  于是宋煦一行得到了总管盛大的欢迎。

  县里最大的酒楼中,玉盘珍馐一道道上来,鲍鱼海参、猴头燕窝,一道道菜极尽奢侈。

  有些菜便是宋煦都没吃过。

  其中最受众人欢迎的,却是一道蛇羹。

小春本来不敢吃,被宋煦好说歹说塞了一勺。

蛇肉被拆成细丝,腥味被葱姜料酒中和,与吊足一日的鸡汤同煮,配以上好的香菇木耳,一勺入口,鲜香得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小春带头,众人也克服恐惧吃了起来。

说是蛇肉,做成这样也不过就是个肉,大家越吃越香,酒足饭饱,宾主尽欢。

  “宋老弟,你来得是真巧!今日我们高阳县举办飞天节,请了一队西域来的戏班在街上表演。

我订的是酒楼最好的位子,你们朝那边窗外看,舞队不久就会经过这里!”  西域的舞队?  小春好奇地占了个窗户,与宋煦一起探出头去。

道路两边确实站满了人,一条红毯铺在街心,两头似乎还有官兵值守。

  “难怪今日马车不许过……”  “哎,还不是为了这红毯?被马儿踩坏了可要好多钱呢!”江天天煞有介事。

  宋煦竟无言以为,点头称是。

  一阵清脆的铃声远远传来。

琵琶和鼓声也渐渐加了进来,奏成一曲有着西域风情的乐章。

舞娘穿着轻薄,踩着鼓点,一步步向前踏来。

  飞天之舞,曼妙无限。

乐声中能听见黄沙漫天,大漠无垠,美丽的少女裹着红纱,面容深邃多情。

  江天天从他们身后往前探:“宋大哥小春哥,花瓣你们要吗?”  原来沿街商铺均被发了许多篮鲜花,随着舞娘们舞动而过,楼上的人将花瓣洒下,更添浪漫。

  宋煦把位子让给江天天和小春,两人撒得不亦乐乎,好不容易等人走远了,一个个还扒着窗子眼巴巴地看。

  “好热闹哇……”江天天由衷感叹,把篮子交还给了总管。

  总管说:“这西域飞天舞,每隔两三年就要演一次,这便是飞天节的由来。

从今天下午开始,持续三日,全县的商人都会在中心空地上摆出集市来,卖些有趣的小玩意儿。

”  “汇通商行也有地盘吧?”  “当然!”总管笑道:“我们有足足一排的摊位,宋老弟若是有兴趣,可以匀给你们一个位子,也凑凑热闹。

”  “那敢情好!”宋煦正想找个机会买他那些零碎东西,机会找上门,便兴致勃勃地应了。

  那些货物已经又换了一轮。

  这年头交通不发达,常有仅仅隔了百里,风俗人情就完全不同的情况发生。

  若不是车夫和镖师见多识广,有些偏僻的地方方言简直听都听不懂。

这也让宋煦的“小玩意儿买卖行动”顺利进行。

到现在,他手中已经又攒下了六两银子并半车的小东西。

  虽说并不是什么大钱,但跟乡下种地比起来,还是很赚了。

而且他的大头在茶叶那边,如果此行顺利,回报百两不成问题。

  不过京兆府富裕,越往北越穷。

宋煦打算在这里把那些小玩意儿全卖掉,不再买华而不实的东西了。



  有原山在,连摆摊都变得更容易。

  不知是因为这地方特色节日能提升人们的购物欲,还是京兆府百姓真的有钱,他们的摊子竟花了一下午就售卖一空。

晚上众人吃饭的时候,宋煦掂了掂饱满的钱袋,掏出二两银子,一人一半分给了原山和江天天。



“明日我们休息一下,后天走。

最近辛苦了,给你们点零花钱,明天都出去逛逛吧,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原山第一次收到主人给的“零花钱”,不是高高在上的赏赐,充满了关切,并给了他使用的权利。

  他心头一热。

  原山现在虽然已经不再是奴籍,却一时半会儿适应不了正常人的生活,没什么想买的。

可宋煦他们好意,要是什么都不买,他们会不会以为自己冷漠…………  手里的银子沉沉的。

他一直攥在手心,直到夜深上床,都没有放下。

  月光皎洁,洒进一地银辉,他将银块对准窗户,怎么看都只是普通的钱。

  要不,给宋煦与小春买礼物吧?  钱,不花就只是石头,花了才能叫钱啊!  这一刻,原山无师自通地了解了剁手党的心理,曾经只是个符号的“钱”,在他心里鲜活了起来。

  明天就去买,一定要给他们买两样很好很好的东西!    ☆、第 51 章  翌日, 原山早早地带着那一锭银子下了楼。

  他以前没有吃早饭的习惯, 最近被宋煦他们养娇了,离开客栈前还是没忍住买了个馒头。

  因为难得没有与人一起行动,他只好自己付钱, 一两银子破开, 去掉两文,成了一百一十八个铜板。

  沉。

  揣着甜蜜的负担,他踏入人流,来到了这所谓的“飞天节集市”。

  集市中卖的最多的还是日用品。

除了常见的首饰, 还有许多不常见材料制成的,确实新鲜有趣。

比如用一种浅紫色的柔韧树皮做的发带……居然还挺好看。

  小春是个双儿,但他并没有日日系发带。

原山大概知道宋煦一家都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 以前可能还有些拮据,因此没有系发带的习惯,很正常。

但这应该不代表小春不喜欢发带。

  但是,男人给双儿送发带, 总有点奇怪。

敏感些的人会不会觉得他举止轻浮……?  还是算了吧。

  原山继续朝前逛, 胭脂水粉,发簪花钿, 女儿家的首饰远比双儿能用的多许多,这让原山有点泄气。

  若是小春喜欢梳妆打扮,那脂粉也能买,可小春似乎不喜欢……  而且这些东西,做工精致的, 都远远超出了一两银子的界限。

  他走马观花地看,不一会儿,卖些干果山珍等食物的摊子多了起来。

因是飞天节,其中也有不少带有异域风情的香料。

有一家摊子,堆了满满两大袋的暗褐色小颗粒,凑近闻,味道刺鼻。

许多人没见过,便都凑上来问摊主,原山也好奇地看过去。

  “这叫小茴香,是跟着这次的舞队从西域弄回来的,烧菜可好吃咯!”  有人不信,质疑那摊主,摊主嘴拙不知道怎么讲,索性吩咐了同行的人几句,然后笑着对大家说:“大家稍等,我家人去买东西了,一会儿就演示给你们看,让你们亲口尝尝好吃不好吃!”  免费品尝谁不喜欢?等到那小碳炉被买来,肉丁在小瓦钵底部滋滋冒油,肉香飘散开去,这小摊已经被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

  “嗨,肉怎么做都好吃,你这怎么证明?”  “别急呀婶子,这就来了!”  等那肉丁熟得差不多,摊主将碾碎的香料粉末往上一撒。

顿时,香料被热油激发出一道奇异的香气,与肉香混合在一起,美妙得让人口水泛滥!  “我要,我要尝!……唔,好,好吃啊!”总说风凉话的婶子,吃了那肉,顿时心服口服,直在那儿夸。

要不是有人认识她确实是本地人,都要以为是个托儿了。

  肉丁一共就那么一点,分了十来个人便没有了。

幸而那香气太过霸道,便是没有尝到的人也知道是好东西。

有人问了价格就五两一斤地买起来,不一会儿小半袋子就没了。

原山有幸得到最后一块肉,咀嚼进嘴里方知道其中美妙滋味。

  宋煦对吃的在意非常,也喜欢吃肉,买这个当礼物,他一定会喜欢的!  于是原山花了四十五文,得到了一个小油纸包。

艰难钻出人群后,还没来得及松口气,他突然警觉地抬手往身侧一抓!  “啊——!”有一人惊叫出声,声音痛苦。

他手腕被原山向反方向扭去,踉踉跄跄的。

  “好汉,饶命!”他忙不迭道:“我本来不想偷您的,我下次不敢了、不敢了!”  原山心情复杂。

  他看了一眼这贼眉鼠眼的小偷,一方面懊悔自己曾经的不堪,一方面又嫌弃这人手这么慢还做小偷。

他低声问:“今天偷了多少?都拿出来!”  这小偷手艺是不太行,纯粹仗着人多才出来干它一票。

衣襟里头的钱袋掉出来,也就寥寥三只。

打开一看,内容更是可怜,一个二十几文,另一个多一点,有半两碎银子,最后一个最为可怜,烂布头里头裹三五脏兮兮的铜板,还有块暗绿色的粗糙石头。

  估计失主要是去报官,官都不太想管……  但无论怎样,偷窃是罪。

他自己犯过,虽说是走投无路的选择,但仍然是他一生的污点。

此刻就更看不得别人走这条老路。

  “走,去官府把它们上交了。

“  “别啊老哥……”  原山不顾那人的哀求,拎着他的衣领就往东方向去。

他问了几个路人,便远远瞧见那气派的高门。

  这几日过节,集市那里聚集了太多人,别的地方反倒显得冷清了些。

他揪着那偷儿走到衙门口,便注意到一个约莫十一二岁的小少年,在石狮子附近徘徊。

守门的官兵一直盯着他看,脸色不善。

  原山瞧见孩子就想起羊羊他们,不自觉地靠近他,问道:“你在这里做什么?你家大人呢?”  那孩子吓了一跳。

他有些木讷,跟机灵的羊羊完全不同,吞吞吐吐道:“我,我丢了,丢了钱……”  原山挑了挑眉,让那偷儿靠墙站好,自己则摊开手,手里俨然是三只钱袋。

  “你看看,这里面有你、”“我的钱袋!”  没等原山说完,那娃儿倏地伸手抢过了那个最破的布头:“这个是我的,是我的!谢谢大哥!”  原山缓了缓脸色,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

另两只钱袋比这一只好看许多,如果纯粹贪图钱,就不应该选这个,可见小孩没说谎。

  小孩找回了钱袋,动作比刚才利落很多,高兴道:“大哥你在哪儿捡到的?”  别人怀里捡到的。

  原山没这么说,只说集市捡的。

小孩儿一听羞涩道:“我打算去集市卖石头,但是别人都不要……”  “卖石头?”  “是的,我爹病了,干不了活儿,最近家里很穷……我早上帮他磨石头,磨出一块绿色的,觉得很好看,便想看看能不能卖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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