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 下——淘气骨头
淘气骨头  发于:201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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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辉知道这是要测量死婴的基本数值了,也顾不得难受了,敲敲吐得晕乎乎的脑袋,赶紧振作精神,拿出本记事簿准备做记录。

依次测量出死婴的长度、头围、胸围、腰围,孟彦名嘴里跟爆豆似的,随口报出相应的数字。

“能大致判断出这个婴儿几个月了吗?”孙启森拍了下他的肩膀,问道。

孟彦名摇摇头:“等回局里做完x光检测,我才能给你答案。”

孙启森有点失望,但没说什么。

他心里也清楚,婴幼儿由于从胚胎时期就存在鲜明的个体成长差异,所以躯干各部位测量出的数值,是不能作为判断年龄依据的。

孟彦名虽然看起来不太着调,但他在工作上,向来很勤勉谨慎,没有把握的话,不会轻易说出口。

小心翼翼拨弄着死婴细软的头发,细细查看她的脑壳,孟彦名随口问道:“夙夜,考你个问题,判断婴儿年龄,国际法医学上公认的标准是什么?”

夙夜正专注地盯着他的动作瞧,想也不想地回答:“骨头和骨头的形成程度。”

“那你知道人体的骨头有多少块?分为几部分吗?”孟彦名又问道。

大概是觉得这个连小学生都晓得的问题,太简单太无聊,夙夜没吭声。

“我告诉你吧……”等了一会儿,见他完全没有答话的意思,孟彦名开口了。

他是一片好心,实实在在想教夙夜些东西。

毫无疑问,在研究犯罪心理及犯罪行为方面,夙夜是个极有天赋的少年。

孟彦名知道,假以时日,夙夜一定会成为国内甚至国际上顶尖的犯罪心理学专家。

即使将来的成就超越约翰·道格拉斯(原注3),孟彦名也不会觉得意外。

而对于一个犯罪心理学家来说,掌握必要的法医学知识,在从事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研究的时候,无疑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夙夜却没兴趣听他废话,慢吞吞打断了他:“人们通常认为,成人的骨头有206块,分为头颅骨、躯干骨、上肢骨和下肢骨四部分。”

他的声音,在略显逼仄的空间里,听起来格外清冷。

“没错,”孟彦名点点头,接着问道,“你说‘通常认为’,难道你还有别的看法?”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淡淡说道:“其实206块这个说法,只是针对全球人类的‘总体’而言,人群在这方面存在着个体和种族的差异。

我国科学工作者在1985年曾经做过大规模抽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事实上大多数中国人只有204块骨头。

这是由于大多数中国人的脚上第五趾骨为2块骨头,而欧美人有3块骨头。每只脚少了1块骨头,所以只有204块。”

扫了眼孟彦名面前的婴尸,他继续说道,“至于儿童,他们的骨头却比成年人多。

因为儿童的骶骨有5块,长大成人后,会合为1块。

儿童的尾骨有4或5块,长大后也会合成一块。

儿童有2块髂骨、2块坐骨和2块耻骨,到成人就合并成为2块髋骨。

这样加起来,儿童的骨头要比成年人多11~12块,也就是说,有217~218块骨头。

根据医学资料记载,有的初生婴儿,骨头竟然能多达305块。”

孙启森张大了眼睛。

事实上,除了欧宇辰,其他人都齐刷刷地张大了不可思议的眼睛,连洛梓洋都不例外,用看外星怪兽的眼神,满脸惊悚地看着夙夜。

足足过了有半分钟,孟彦名才既讶然又无比郁闷地嘀咕:“你不但研究犯罪心理学,还在钻研法医学吗?

记得居然比我都清楚,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死在沙滩上啊,这还让不让人混了?”

孙启森摸着满是胡茬的下巴,暗自感慨,这死小子,果然不是善茬,怪不得局里的同事们被他玩得团团转,死得不冤,一点都不冤呐。

夙夜啪啦啪啦说完那一大段话,一点也没留意到别人的反应,或者说看到也不会在意,杵在欧宇辰旁边,又变身成了木雕鸡。

被他重重打击到,孟彦名彻底熄了“好为人师”的心思,同时也被撩拨起兴致,好奇他究竟懂得多少,所以忍不住又问道,“你能不能再说说,怎么判断婴儿的年龄?”

夙夜面无表情地回答:“通过检查有哪些骨头,以及这些骨头形成的情况,能对婴儿的年龄,做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判断。”

“完全正确,”孟彦名更郁闷了,“你是犯罪百科全书吗?怎么什么都知道?”

他不过随口发句牢骚,夙夜却一本正经地回答:“我读过好多本犯罪学和法医学的着作。看得多,自然记住的就多些。”

旁边早已听得瞠目结舌的叶子辉恨不得撞墙。

不带这么打击人的,你看看书就什么都知道了,我们好几年的警校是白念的吗?真是让人情何以堪!

孟彦名也呕得想吐血,轻轻拨了下婴尸的小脑袋,打量她额角的瘀痕,对孙启森说道:“尸体有轻度腐败,初步判断,死亡时间三天左右。

两侧的太阳穴附近都有明显的碰撞伤,凭肉眼,我不能断定是对冲伤还是打击伤。”

他忍了又忍,还是没能按捺住好奇心或者说是好胜心,“夙夜,你能不能再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对冲伤,什么是打击伤。”

目光凝注在婴尸上,夙夜半天都没有开口。

孟彦名心里终于舒坦点了,笑呵呵说:“我有几本很不错的书,改天拿给你看看,多学点总是好的。”

夙夜摇摇头。

“不想看吗?”

沉默了几秒钟,夙夜慢吞吞说:“我觉得你的书,对我可能没什么用处。”

这家伙还真是……太自负了,孟彦名几乎给他气乐了。

只听夙夜不冷不热地说,“法医学上的对冲伤,是指被打击或碰撞作用力方向对侧的脑皮质,发生的挫伤。

如枕部受打击或碰撞,额极和颞极脑皮质会发生的挫伤。

而其相对的对侧脑组织也会出现出血和挫伤,但并不伴有头皮损伤和颅骨骨折。

这是因为,颅骨在高速运动过程中,头颅突然静止,形成了头皮损伤处的脑损伤。

由于惯性运动,对侧的脑组织撞击颅骨内壁,也形成了出血和损伤。

例如跌倒时枕部着地引起的额及、颞极及其底面的脑损伤,属于对冲伤。一般常见于运动中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后突然做直线减速运动时。”

稍稍停顿了下,他接着说,“综上所述,对冲伤基本可以确诊是头部减速运动形成的损伤,比如摔跌、头撞墙等。

而所谓打击伤,是用工具直接击打头部,会造成头皮、颅骨损伤,皮下脑组织出血、挫伤,但是在对侧的脑组织是不会出血挫伤的,那是在头颅加速运动过程中才能形成的。

所以简单地说,对冲伤,大多是受害者自己失误,或者由于意外造成的。

而打击伤则必须有加害者。”

狠狠吸了口气,孟彦名追问:“关于这具尸体,你怎么看?是打击伤还是对冲伤?”

孙启森不悦地睥睨他一眼,显然不满他没完没了地跟夙夜讨论案情,但孟彦名毕竟不是叶子辉,孙启森也不好说什么(不要怀疑,这就是传说中的欺善怕恶!)。

“我倾向于对冲伤。”夙夜想了想。

孟彦名没作声,他跟夙夜的想法是一致的。

婴尸脸上,被剜掉眼球的部位,只剩下个凹洞,孟彦名有条不紊地清理干净蛆虫,里面黏哒哒的,糊满了蛆虫分泌出的浑浊液体。

他头也不抬地对孙启森说:“眼眶周围没有明显的瘀伤或者大量出血迹象,这说明,女婴是在死后被人剜掉眼球的。

当时,她的血液已经停止了循环,所以眼眶部位连起码的瘀伤或者血肿现象都没有出现。”

欧宇辰看了眼夙夜,他记得夙夜只瞧了瞧,就做出了同样的判断。

孟彦明并没有试图清除眼眶中的粘液,而是继续在尸身上寻找能作为物证的痕迹。

谨慎地扯动婴尸胸腹部被剖开伤口部位的皮肤和肌肉组织,他低声咒骂了句:“妈的,这女婴的心脏不见了。难道我们遇到了有食人癖的变态?”

有食人癖的变态?室内的几个人面面相觑,都从心底里感到阵阵发冷。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喜欢吃人的罪犯比比皆是。

譬如臭名昭着的美国连环杀手阿尔伯特·菲什,他的绰号是“极端的月光杀手”、“狼人”以及“布鲁克林吸血鬼”。

据犯罪心理专家们分析,他是个虐待狂,同时又是个妄想症患者。

他居然以作恶为乐,在一系列疯狂的、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中,能得到极大的满足。

除了被证实是个连环杀手和食人恶魔,阿尔伯特还是一个有恋童癖和偏执狂的人。

105.凶手的签名(1)

据警方的调查资料中记载,阿尔伯特大约对三百位受害者作出过性侵犯行为,并杀害了其中十五名幼童。

同时,他具有严重的自虐倾向,在杀害那些幼童后,会肢解并吃下他们的尸体。

阿尔伯特杀死的第一个被害者,是个十岁的小女孩,名叫葛瑞斯·巴德,是阿尔伯特当时雇主的女儿。

巴德夫妇对阿尔伯特非常友善,常常邀请他来家里做客、共进晚餐。

彼此间的关系,一直都相处得很融洽,所以完全不存在挟怨报复杀人的可能性。

因此,让人无法理解也无法原谅的是,在将格瑞斯骗出家门、杀死、吃掉六年后,阿尔伯特特意将他怎样虐杀这个小女孩,并将她一点点分尸、烹煮、吃掉的详细经过写了下来,寄给了小女孩的父母,以此侮辱和刺激他们。

就是这封信,暴露了他。

警方经过详细调查,找到了当时使用假名的他,同时还发现了他的其他种种罪行。

1936年1月16日,由于阿尔伯特·菲什的犯罪手法实在残忍至极、无法宽恕,在纽约北部地区的辛辛监狱以电椅的极刑被处死。

时年六十六岁。

在西非塞拉利昂,有一个自称革命联合阵线的革命组织,则热衷于对敌人进行截肢,当着受害者和其他俘虏的面,集体分食、吃掉他们的肉。

据说,这样做是为了从吃人肉中获得力量,还能恐吓敌人,一举两得。

日本人佐川一政,1981年在巴黎大学攻读英国文学专业时,迷恋上了25岁的荷兰女学生里尼·哈特维尔特。

求爱失败后,将她杀害,并生吃了她的肉。

捷克女子莫埃洛娃信奉极端教派,长期禁锢、虐待她的两个儿子,并用刀子割下其中一名儿子的肉,做成菜肴,分给家人吃。

德国食人魔阿明·迈威斯,2001年在网站上发布广告,称寻找一个自愿被杀死并将被吃掉的人。

要求此人体格健壮,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竟然有个名叫布兰德的人,真的应征了。

俩人约定在圣诞节见面,然后开始了简直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匪夷所思的罪恶计划。

麦维斯将布兰德杀害、分尸以及慢慢烹煮、食用的过程,整整录制了50卷录像带。

在中国,也不乏类似的案例。

湖南郴州桂阳县曾经破获一宗恐怖食人魔案。

居住在当地深山坳里的一名萧姓男子,50岁。

多次挟持、拐带少女回家,女干杀后分尸,再烹煮人肉食用。

该食人魔甚至热衷于邀请亲友一同大快朵颐,并谎称是山里面打猎所得到的野味。

经警方证实,至少有四名女性受害。

静静看着女婴的尸体,夙夜心里充满了愤怒。

姑且不论她的死因,能做出剜眼、剖心举动的人,根本不能称其为人。

但这能说明作案人有食人癖吗?

不,夙夜并不那么认为。

他想起了曾经轰动全国、至今令许多人念念不忘的n大刁x青碎尸案,又称“1.19”案。

1996年1月19日,一名负责打扫卫生的妇女,在n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用塑料袋装着500多片煮熟的肉片。

这名妇女以为是谁不小心掉下的,拿回家中,打算食用。

结果在清洗肉片时,发现其中混杂着三根手指,随即报案。

很快,尸体另外的部分陆续在n京水佐岗路和龙王山等地被发现,均被整齐地装在塑料袋里,又分别包入几个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

据法医统计,被煮熟的尸体,总共被切了2000多片。

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程度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死者的头颅和内脏也都悉数被煮熟了,和肉片一样,堆叠在一起,整齐得令人咂舌。

跟尸块一起发现的,还有受害者的衣物,也都规规矩矩叠放,用塑料袋分别包装好。

当时国内还没有将dna技术应用于司法实践中,警方只能根据尸块上的体毛特征和肌肉纤维组织等,断定死者是女性。

后来经过详细排查,确认死者是n大一年级女生刁x青,年龄十九岁。

根据凶手娴熟的刀工技巧,警方的分析认为,凶手可能是医生或者厨师。

同时,由于尸体切割、煮熟,需要独立的操作环境和烹煮条件,也不排除凶手是锅炉工的可能性。

为了侦破此案,警方发动“人海战术”,几乎所有n京市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此案。

从事医生、厨师或者锅炉工职业的人,被详细走访调查。

因为不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被害者的老师、同学、朋友等也被逐一排查。

然而,时至今日,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夙夜曾经详细分析过这起案子,他认为凶手为男性,作案时年龄大概在15至20岁之间,不一定从事跟医疗有关的职业,但应该懂得医学方面的一些知识。

有独立的、能供他有条不紊处理尸体的空间。

为人残忍冷酷、工于心计、极有耐性。平时衣着整洁,做事非常有条理。

他对凶手年龄的判断,跟警方相比较,有较大的出入。

警方认为,凶手的年龄为25至40岁之间。

显然,夙夜并不认同这一观点。

1993年,英国利物浦的两个10岁男孩乔恩和罗伯特,合谋用糖果诱拐了一个2岁的男婴。

并将该男婴性侵、折磨致死。

直到2010年,他们27岁的时候,罪行才暴露。

成为英国300年来被控犯有谋杀罪中,犯案时年龄最小的犯人。

2009年12月,澳大利亚15岁少女布斯塔曼特“只是想知道杀人是什么感觉”,“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将邻居家9岁的女孩伊丽莎白扼死,切断咽喉后又用刀刺。

为了掩埋尸体,还预先挖了两个坑。

其残忍、缜密和冷酷程度,令许多成年人也望尘莫及。

2006年12月,12岁的中国女孩敏敏,用糖果将邻居家3岁幼童依依骗到自家楼上,然后用绳子和胶布捆绑住依依的手脚,又用胶布将依依的整个头部全部缠住。

几分钟后,依依因为窒息而死。

类似的案例还有许多,正如龙布罗梭提出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中指出的,有些人,的确是生来就具有犯罪的本能和潜质。

这些天生有犯罪倾向的人,在犯案的时候,年龄都不会太大。

正是由于年龄偏低,社会阅历有限,心理不够成熟,所以他们没有能力抗拒自己的犯罪本能,才会走上犯罪道路。

在成功犯案后,有些人会感到失望,因为没法在作恶行径中得到心理上需要得到的满足,以至于以后都不会再犯罪,彻底变身成为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还有些人,却会觉得莫大的愉悦,他们会直接沦为连环凶案的凶手,并且终生乐此不疲,直至被警方逮捕或者彻底丧失作案能力,才会停止。

在刁x青案中,警方还认为,凶手极有可能强暴了被害者,在她体内留下经验,身上也留下了作案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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