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 下——淘气骨头
淘气骨头  发于:201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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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关于吸血鬼的由来,卟啉症患者的确是最早出现在传说中的吸血鬼,他们害怕大蒜也是真的。

还有,在欧洲的古老传说中,吸血鬼都很长寿,其实这是一个误会。

卟啉症患者会急速的老化,外貌就像垂垂暮年的老人,令人误以为他们的年纪很大了,事实上他们的寿命都很短暂。”

欧宇辰听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开口:“我还以为,吸血鬼跟聊斋里的鬼狐一样,是凭空想象出来的。”

“或许,鬼狐也是有原型的,谁知道呢?”夙夜低声问,“被挖掉一只眼睛的婴尸,是不是跟这个吸血的小东有关?”

欧宇辰摇摇头:“不是他,是……”

窗外远远传来刺耳的警笛声,打断了他没说完的话。

警察来了。

******

来了三个警察,为首的,头衔依然是b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重案组组长,名字却不叫“邵壬”。

半年前,b市公安局有个外派英国苏格兰场进修的名额,为期一年,邵壬非常荣幸地雀屏中选。

邵壬出国后,从s市公安局借调来一个名叫孙启森的警察,暂时接替了他的职务。

从外形来讲,孙启森绝对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汉子,比邵壬大不了几岁,将近1.9米的身高,特别彪悍魁梧。

五官粗糙、线条硬朗。

一双鹰隼似的眼睛,目光犀利、森冷,探照灯般咄咄逼人,满脸浓密的胡茬。

待见到夙夜,本来森冷的目光就直接冻成了冰锥,象是恨不得洞穿他。

正所谓冤家路窄。

去年,夙夜因为华子强一案,被s市公安局羁押的时候,孙启森恰巧出外勤,俩人没能照面。

不过,并不妨碍孙启森讨厌夙夜——这是可以理解的。

那时候,夙夜为了帮助欧宇辰脱身,主动承认了杀死华子强的罪名。

由于华子强父亲的强烈要求,案子移交到s市公安局,倒霉的s市公安局便非常无辜地遭受了池鱼之殃。

他们简直是被夙夜“诱导”、“逼迫”着,认同了夙夜是杀人凶手,并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将他定罪。

谁也没料到,千方百计布下诡局、意图谋害欧宇辰的严彬被邵壬击毙后,夙夜达成目的,很快翻供。

他用卓越的犯罪学和法医学知识替自己辩护,成功脱罪的同时,也令s市公安局沦为整个司法界的笑柄。

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s市公安局的警察,听到“夙夜”这俩字,就火冒三丈。

扯远了啊,跟孙启森一起来的另外两名警察,是夙夜和欧宇辰的老熟人——法医孟彦名和小警察叶子辉。

夙夜很清楚,眼前这种状况,其实是不需要法医出现场的,完全可以等到尸体移送到法医科后,再进行验尸程序。

孟彦名会出现在这里,当然是出于对夙家、或者说是对夙夜本人的格外关注。

打完报警电话后,欧宇辰曾经跟洛梓洋、兰姐和忠叔分别打过招呼,向他们简单说明情况。

所以听到警车的动静,他们也一股脑地来到客厅,准备配合警方的聆讯。

压根没留意到孙启森恨不得把夙夜生吞活剥的眼神,叶子辉见到夙夜还是很开心的,朝他友好地笑笑。

自告奋勇地给孙启森挨个介绍:“这位是夙家现在当家的欧宇辰,这位是夙夜,这位是管家洛梓洋,这位是厨师忠叔,这位是帮佣兰姐。”

又指着孙启森,对欧宇辰等人说,“你们应该听说了,这位就是接替邵组长的孙启森组长。”

孙启森面无表情:“你跟当事人都很熟嘛。”

那硬邦邦、冷冰冰的口气,怎么听怎么不对味。

叶子辉愣了愣,搔搔头皮,解释道:“以前夙家发生案件的时候,我曾经跟邵组长来勘验过现场。”

“怪不得呢,我老早就听同事们说,夙家这几年不怎么太平。

隔三差五的,不是死人就是被送来个死人。”孙启森用刻薄的、审视的目光,在众人脸上溜了一圈。

最后停留在夙夜身上,轻蔑地咂咂嘴,“夙夜,听说你是犯罪心理学方面的天才?

怎么,外边破案不过瘾,干脆把犯罪分子都吸引到自个儿家来了?”

对他明火执仗的讥讽置若罔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却不乐意了,夙家现在当家主事儿的是他,所以这些老老小小,当然都是归他罩的。

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孙启森摆明了没把他放在眼里嘛。

直视着孙启森,欧宇辰赞同地点点头,轻描淡写地说:“我们家夙夜的确挺能干的,所以每次出了案子,指望不上当差的警察,就得靠他出手了。

至于犯罪分子为什么总打我们家的主意……这个问题,你应该问那些罪犯吧?

他们是嫉妒我们家有钱呢?

还是嫉妒我们家的人太优秀太能干?

所以特别喜欢找我们麻烦?”

刻意停顿了下,他勾起唇角,似笑非笑,用慢悠悠的口吻继续说,“这种事吧,其实常有的。

有些人素质很差的,为人还特别尖酸刻薄,就是见不得别人比他命好、比他有钱、比他聪明、比他博学、比他能干。

心里不忿,没出息的也不过是说话夹枪带棒,痛快痛快嘴巴。

稍微有那么点胆色的,干脆背后下绊子,搞点什么阴谋阳谋的。

我见得多了。”

他的话,简直是当众狠狠甩了孙启森一巴掌,孙启森被噎得一口气没上来,几乎气得当场厥过去。

脸上乍青乍白,瞬间变换了好几种颜色。

除了夙夜依旧毫无反应,继续做木雕泥塑状,其他人都听傻了。

谁也没想到,欧宇辰看起来端庄优雅,举手投足间,一副贵公子做派,说话居然还能这么阴损,愣是骂人不带半个脏字。

103.尸体的控诉(3)

叶子辉想乐不敢乐,肚子一鼓一鼓的,几乎把自个儿憋成内伤。

洛梓洋瞧瞧欧宇辰,又瞧瞧夙夜,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气。

兰姐的心情,就很复杂了,既有种“我家少爷很厉害吧”的小得意,又隐隐有些不悦。

她想不通欧宇辰为什么如此尽心尽力地维护夙夜。

她从二十几岁就在夙家做帮佣,一做就做了整整二十年。可以说,生命中最美好、最热情的时光,都是在夙家度过的。

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和心仪的男人组建过俩人的小家庭,对未来满怀期待和憧憬。

结果很快发现,那个表面光鲜的男人,真的只是表面光鲜而已,骨子里实在是烂透了。酗酒、赌博、吸毒……在一次次升级版的争吵中,他们的婚姻很快走到了尽头。

大概是那个男人给她心里留下了太大的阴影,后来再也没遇到能令她觉得,可以信任、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二十来年的光阴,流水似的哗哗淌过去了。

犹记得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她还暗暗庆幸,幸好没有孩子,不需要再跟那个烂男人有任何牵扯。

然而,随着年华渐渐老去,每当夜深人静,从熟悉的、事实上却并不属于自己的床上幡然醒来,听着空荡寂寥的室内,只有自己单调、乏味的呼吸声,难免感到孤独和失落。

欧宇辰和张晗玥都是她看着长的,当然是打心眼里把他们俩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疼爱。

所以对张晗玥一向不怎么喜欢、又对欧宇辰地位构成威胁的夙夜,她便有些同仇敌忾的不喜。

忠叔为人老实憨厚,没有兰姐那么多心思,眯着肥厚的肿泡眼,自顾自地在一边偷着捡乐。

打交道的时间不算短了,孟彦名知道孙启森心眼小,还死要面子,见他气得眼睛都快喷火了,惟恐他跟欧宇辰杠上,耽误正事儿,插话道:“尸体在哪儿?”

“跟我来。”欧宇辰习惯性拉着夙夜的手,掉头往厨房的方向走。

夙家的三个下人,对他们俩这副连体婴般的状态,早就见怪不怪,三个外来的警察却震惊了。尤其是叶子辉,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对于夙博罕当初把夙夜接回夙家一事,外人都是以“又有热闹可瞧啦”的兴奋心态,兴致勃勃围观之的。

在严彬一案中,夙夜虽然旗帜鲜明地站在欧宇辰那边,但是许多人还是不吝用最阴暗、最卑劣的想法揣测他的动机。

这些人当中,也包括孙启森,他固执地讨厌着夙夜,认定他是个心机深沉、可憎可厌、还蛮会“装”的小家伙,所以见到他们牵手的这一幕,半是嘲讽、半是轻蔑地撇了撇嘴。

孟彦名的想法,当然和他大相径庭。

瞅着两个少年自自然然牵在一起的手,摸着下巴,脑子里莫名其妙的,突然浮现出《诗经·邶风》中那句家喻户晓、早已被用烂了的名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读书的时候,国学学得还不错,知道这句诗的原意,其实并不是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是形容爱情,而是描写了将士们在上战场之前,彼此立下的誓约。

大意是:“今日我与你一同奔赴沙场,无论生死都要在一起,同甘共苦”——是指一种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兄弟情谊。

孟彦名暗暗思忖,夙夜不惜坐牢也要帮助欧宇辰脱罪,实在是傻瓜中的极品战斗机——傻透腔了,总不能奢望欧宇辰会和他一样缺心眼吧?

从利害关系来讲,他们俩根本就是被夙博罕硬送做堆的冤家对头。

恨不得把对方掐死才是正常的,没事儿就上演“哥俩好”的戏码,实在是不适合啊不适合。

他暗暗感慨着,跟在孙启森后面,进了厨房,一眼就瞧见了横陈在桌子上的塑胶盒,眼角顿时抽搐了下。

孙启森则沉着脸,低声咒骂了句:“他奶奶的!”

被害者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没有什么是比这更让人出离愤怒的。

忠叔他们虽然已经听欧宇辰大致说过,但跟亲眼目睹的感受毕竟不一样。

见到死婴的惨状,兰姐腿一软,几乎跌到,幸好洛梓洋手疾眼快,扶住了她。

到底当过兵,洛梓洋的心理素质显然比一般人强多了,依旧镇定自若,脸上的表情几乎没什么变化。

忠叔生就一副标准的悍匪恶霸相,五大三粗的身材,搭配两截齐刷刷的断眉、金鱼似的肿泡眼、肥嘟嘟的厚嘴唇,看起来凶相毕露。

其实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心地很好,也没什么脾气,很容易相处的。

摸着光溜溜的脑壳,他难以置信地叨咕:“这是啥子人干的哟,太缺德了,这也太缺德了……”

走在最末尾的叶子辉,被他们挡住视线,没瞧见装婴尸的盒子,倒是一眼就瞥见了盒子对面——那儿放着夙夜才吃了少半碗的炒面。

不是夙夜吃饱了,也不是他存心浪费欧宇辰的心意和手艺,看完那具婴儿尸体还能吃得下东西的,估计只有孟彦名那种神经堪比铁杵的人才能做到。

抻着脖子,眼巴巴地盯着面条,双眼蹭蹭冒绿光,叶子辉不由自主地吞了口口水,涎着脸嘟哝:“呵,忠叔,您老手艺不错啊。”

这倒霉孩子早上起晚了,偏偏又赶上夙家出了事儿,自告奋勇地跟着出现场,现在还没吃到早饭呢,早就饿得前腔贴后背了。

呃,看见食物,他饿得更厉害了。

“那碗面不是咱弄的,”忠叔摆了摆大脑袋,否认道,“是咱们家宇辰少爷给夙夜少爷弄得哈。”

他话音一落,厨房里顿时安静了,简直是落针可闻。

“呵呵,”少顷,叶子辉才找回自己的嗓音,干巴巴地笑笑,“没想到欧少爷还会做饭。”

“据说当代新好男人的标准就是要有事业心、责任心、爱心、孝心,还要相貌佳、人品佳、事业佳、厨艺佳。”欧宇辰有板有眼地说着,调皮地冲夙夜眨眨眼睛,“夙夜,你觉得我还不错吧?”

夙夜理所当然地把他当成空气,彻底无视,他兀自笑得眉眼弯弯。

叶子辉的眼珠还掉在面碗里,根本拔不出来,喃喃:“起码厨艺真的很佳。”

真是太丢人了!孙启森恶狠狠抛给他个白眼,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

叶子辉的表情和语气,实在很喜感,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兰姐和忠叔他们也会忍俊不禁的。

“叶子辉!”孟彦名冲叶子辉招招手,叶子辉恋恋不舍地把眼珠子从面碗里硬拔出来,点头哈腰地问:“孟哥,您老有什么吩咐?”

孟彦名悠悠然问:“又没吃早饭吧?”

叶子辉愁眉苦脸地猛点头。

“饿了吧?”

叶子辉继续点头。

“我想,夙夜不介意你吃他的剩饭,不过,你确认要吃?”

叶子辉满脸纠结,饿肚子是个大问题,可是吃别人的剩饭……如果那个人是夙夜的话,也无所谓吧?那小子,干净得就像张白纸。

他刚想点头,孟彦名指指礼品盒,“干正经事儿要紧,你先把尸体上的苍蝇和蛆虫处理掉再吃。”

“尸体?”叶子辉糊里糊涂从忠叔和洛梓洋中间挤过去,凑到餐桌前,定定地朝着礼品盒里看了一会儿,喉结不由自主地上下蠕动。

几秒钟后,他猛地转身,跌跌撞撞扑到洗碗池前,揪肠扯肚地哇哇狂吐,吐得脸都青了。

他早晨没吃东西,倒腾出来的都是隔夜没消化干净的陈货,半溶不溶的。厨房里迅速弥漫起一股子刺鼻的、酸腐恶臭的味道,难闻得要命。

众人都惊悚了,齐刷刷后退半步,无比怨恨地瞪向孟彦名,这家伙也忒坏了,不带这么捉弄人的。

“亏你还是个警察,心理素质也太差了,还需要多多历练呐。”孟彦名理直气壮地对叶子辉表示蔑视。

叶子辉又干呕了几口黄浊的酸水,终于确认什么都吐不出来了,拧开水龙头,把呕吐物哗哗地冲进排水孔。

又把脑袋凑到下面,接了几口水,在嘴巴里来来回回转圈。

可是不管怎么洗怎么涮,嘴巴里总象是还有股怪味,别提多膈应了。

吐得腿都有点软,抹把额头冒出的虚汗,他倚靠着流理台,随手从上面放着的纸巾盒里,抽出两节纸巾,擦擦嘴角,气呼呼地瞪向孟彦名。

从来没这么丢脸过,居然在出现场时吐了,这不是给人民警察抹黑吗?

叶子辉又羞又恼又怒,恨不得把罪魁祸首塞马桶里,直接顺水冲走。

孟彦名可没工夫安抚他受伤的小心肝,打开工具箱,在一堆小塑料袋里,很认真地翻翻捡捡了一番。

然后拿出其中一个,扯开封口夹,从里面挤出一块……呃,貌似是烤得油汪汪的骨肉相连?

他直接塞嘴里了。

除了夙夜,围观群众集体石化……

有群乌鸦嘎嘎叫着,扑棱着翅膀从头顶,哦,不,楼顶组团飞过。

身为一名资深法医,能不能别这么有性格,这么特立独行?

孙启森借调到b市公安局后,第n次涌起想买块冻豆腐,干脆一头撞死的冲动。

他现在一点也不妒忌邵壬毕业后能留在经济比较发达的b市了。

身边的同事,除了神经有问题的,就是智商有问题的,压根没几个正常人!

104.尸体的控诉(4)

孟彦名嘴巴里咯吱咯吱嚼得脆响,满意地点点头:“味道不错,下次还去这家买。”

说完,他戴上乳胶手套,若无其事地挥挥手,把围绕着婴尸嗡嗡乱叫的苍蝇们都轰走了。

又从工具箱里拿出个物证袋,用小镊子夹了几条蛆虫放进去。

根据蛆虫的生长状态,能够判断出死者大致的死亡时间。

随手把驱虫标本放在那堆小零食袋旁边,孟彦名掏出卡袋里的卷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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