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娆——Moody墨染
Moody墨染  发于:2015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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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转过脸来,灯光打上他的半面。

很周正的一张脸,方方正正,浓眉大眼,高鼻厚唇,不漂亮,但也不难看。可以说像个农民,也可以说像个军人,总之,没那么有特色。

“我以为你会跑的远。”那人说,声音很平,没什么感情,像机器。

“不,不会。我受不了那样的苦。”白晓回答。

“也许没有你想象的苦。”

“如果没有你,那么我相信这句话。”白晓笑笑,“所以我喜欢这座城。这里太乱,你的手伸不长。”

“你还是那样聪明。”那人伸手摸了摸白晓的头发。

白晓控制不住的一哆嗦,避开了那人的手。

那人没有责怪他:“你能在Devil呆两年,真的很不容易。我以为你一辈子都不会做这一行。”

“大概是那些客人的手段都比不上你吧!”白晓笑,“怎么说也是个高级会馆啊,大家都得给殷鸿面子不是么?玩得不会太过火。”

“殷鸿很不简单的,小小。”

白晓看向他,很认真的说:“我知道,如果他简单,我就不会找上他了。”

“你还是想避开我。”黑暗中传来一口沉重的叹息,这是那人第一次语气中出现明显的情绪,“待在我身边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不好,我说过会保护你一辈子的。”

白晓看向他,脸色一如既往的惨白,但最后也只是摇了摇头。

在Devil里很累,倒不是接客的问题。而是Devil里水太深,白晓既要借这里藏身,又要注意不被里面的深深浅浅的漩涡搅进去。所以他只能做一个风尘子,妖娆入骨。他不谈情不说爱,不做老板手里拉拢人的棋子,就像街边的流莺。

但是这样低贱的人在Devil里是呆不长的,所以他不断的勾引着金主,同时还要把握好度。超一分则老板不喜,少一分则份量太轻。他知道许多他可以知道的事,他也看到许多他不该知道的事。但他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装作没心没肺,装作自甘堕落。

当然也不都是装的。他自有他的骄傲,他的行事准则,他看过的事情远比旁人想象的多,所以在旁人还在悲春伤秋时,他只觉那些事无聊透顶,那是他骨子的清高寒凉。

演戏须得七分真三分假,白晓深谙其道,如若做个演员,前途必定光明敞亮。

只是他宁愿在Devil里四下浮沉,也不愿再重回那人身边。

“我最近会回京城。”那人说,“老爷子身体不好,我得陪着,你自己多小心。”

那人说,你初到京城那一会,去小酒馆里陪酒,我一直是派人盯着的。所以,就算是他们想用强,也不会真的对你有什么伤害。我说过我会保护你,不是假话的。

白晓只想大笑,他怕的从来不是被人强。他太了解那人,就算是派人保护,不到最后一刻,是不会有人出现的。这样的事发生一回,他还可以保持本心,但若是发生百回十回呢?他是否还是可以保持本心不变?他一直渴求的自由,岂不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若是有事,就去找孤拐吧,他会带你来见我。”那人最后说道。

他做了一个手势,孤拐就上前来打开了车门,客气的将白晓请下车。

目送那辆黑色的车远去后,孤拐笑着看向白晓。

“从刚才起,我就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他的目光饱含打量的光,“我们之前不过见过两次,白少爷是什么时候知道我不是梁先生的人的呢?”

白晓盯了他半晌,冷笑道:“白擎天的狗,就是再隔三条街,我都能闻出味道来。”

第一次,他就隐隐有些怀疑。第二次,他对着那条空巷喊出那句话以后,他就完全确定了。

毕竟,他在白擎天身边,呆了那么多年。

第19章

白晓的处事原则很简单:不做多余的事。

这是他从白擎天身上学到的,唯一,也是最有用的东西。

白擎天身份复杂,但是他不管在哪里都混得开,自然有他的一套方法。

白晓在他身边那么久,虽说龙潭虎穴没有去过,但是多少也接触过一些事情。所以虽然他平时嘴巴欠得让人想揍他,但是真正有用的信息都被他埋在心底,一点都不露出来。

但是孤拐还太年轻,眼里藏不住锋芒。如果是白擎天身边带了五六年的老人,他们绝对不会有这一问。他们早已学会了将事情藏在心底,以各自面具示人。

白擎天不是没考虑到这一点,不过白晓毕竟比不上他的“事业”,真正有能耐的都派出去压场子去了,白晓身边,一个孤拐就够了。看得出来说明他教的好,看不出来说明白晓太蠢,这都不在白擎天的考虑之内。

当然,孤拐用来对付梁城宵是够了。

梁城宵说是混黑混得风生水起,但势力范围不过点儿大的一片城,加上周围辐射到的几个小城镇。只是京城不比旁的地方,各类势力错综复杂,他年纪轻轻能做到这份上,已经算是不错。但是对于真正的黑-帮大佬白擎天来说,实在是不够看的。

孤拐这种言周教言周教就能独当一面的得力手下,用来卧底,那还真是看得起他梁城宵了。

所以当孤拐大大方方的将白晓送到公寓楼下的时候,白晓实实在在的叹了一口气。

可怜的梁城宵,辛辛苦苦打拼的地盘,不过一两年时间,就给孤拐搜罗走一半了。看看那旁边的小弟大气不敢喘那样儿,那眼里铁定只剩他孤拐哥,不见梁城宵了。

到底是草根起家啊!

在Devil里,各类消息是传的最快的。

这点在哪里都是一样的,毕竟不是所有人在美色面前都能把的住嘴的。

殷鸿开了这间Devil,所为如何也就清楚了。

不过Devil并非高档的会所,殷鸿本身专门搜罗落魄少爷的癖好也在圈子里传开。出于猎奇心理,慕名而来者不计其数。虽然真正的大人物都不会来这种牵扯不清的地方,但是正是那些权力边缘的群体给殷鸿带来了新的人脉与部分他想要的讯息。

这也是殷鸿聪明的地方。

站在Devil顾客中最顶尖的有三个人:梁城宵,袁衡,还有白少泽。

梁城宵是混黑的,但是算不上大佬。十年前有个叫金爷的黑-帮大佬被抓,底下地盘一片混乱,各种乱斗层出不穷。那时不过是金爷手下一个小头目的梁城宵揭竿而起,拉了一票人占了金爷留下的一小片地盘。

当时金爷手下最得力的一票人正斗得风生水起,根本没心思管他。

因为梁城宵不过占了两条街,同金爷其他的利益线比,真的是九牛一毛。

后来梁城宵就靠着这两条街稳扎稳打,几年下来,竟将地盘扩了十几倍出去,也成了这城里黑道上能说的上话的一方人物。

白晓见到梁城宵时,正是他刚靠上白擎天大腿那会,真正的挺直了腰杆,连殷鸿都给他几分面子,亲自出来迎接了。

后来他不点白晓牌子了,同Bunny你侬我侬的时候,手里资本真正丰盛起来。有了几栋酒店,娱乐城的生意也愈见兴隆,吃穿用度都高了几个档次。现在更是将业务发展到周边几个小城镇去了。

如果给他一点时间,他会成为真正的一方人物的。白晓想。

袁衡就是个商人,真正有钱的主儿,原来搞房地产发家的,但是现在除了专走高档路线的一些产业,其余的已经慢慢脱手了。

这是个天生的商人,对于数字和金钱敏感,但是发展到现在也已经是顶峰了。

袁衡是近两年才来的京城。

他是来这里找路子的。

袁家将自家发展得如此之好,与袁衡的经济头脑分不开。但是在中国发展,只有头脑是远远不够的。袁家的产业全在国内,这几年不是没想往国际上走,但是反响都不好,只能继续在国内求发展。

但是坏就坏在,袁家一直没有一个过硬的靠山,资产却遍及全国,简直就是一块香喷喷的蛋糕,一点保护都没有,谁都想上去啃一口。

所以袁衡这两年一直在京里,钱撒出去大把,成效却甚微。

没办法,袁少爷商场上所向无敌,可惜一点政治目光都没有。

白少泽出身很高。

白家那是真正站在权力圈顶峰的人家,老爷子还在,身体康健,正当壮年的老二老三一个军界一个政界,都是一方大佬,下头的子孙也有出息。

白少泽是白家老大的私生子,还很得他老爸喜欢。可惜,他老爸就是个怂货,在自己家怕老婆,在白家怕老爷子,出去混还怕被自己弟弟抓。

白少泽在白家那是一点地位都没有。

连他被认回去,都是他老爸一哭二闹三上吊……没成功。最后白太太说,没事,就当捡了条狗呗,省的他闹腾。白老爷子才松口。这事圈子里都传遍了,大家只把白少爷当个笑话看。

后来白少泽在Devil里点了Johnson这个“魁梧的肌肉男”(当然是同其他少爷比),不得不说这心理多少是有点扭曲的。

要知道白少爷天生一张妖精脸,模特身材,比Devil里最漂亮的Keven还耐看。白晓一开始一直怀疑白少爷点Johnson是为了在下面来着。后来看看他们完事以后的反应,才确定被压的那个是Johnson。

总之,这三只放在外面的确是呼风唤雨的,但是碰到真正有权力的人,那就是个虾米。

姜承业当初选定白少泽来拼酒不是没有道理的。

所以在Devil里的很多少爷暗中嫉妒那三只的时候,白晓是真的一点嫉妒心都没有。

他以前的生活,那三只加一起都够不上。

私人医生,私人裁缝,私人保镖,吃饭都有人喂到嘴里,哪里需要他操心呢?

白晓走出好远才买到了一个烧饼。

太干了,咬的很费力,可是这种牙齿的咬合间,感受到食物韧性的感觉真好,好到白晓愿意为它,放弃一切,哪怕是生命。

第20章

白晓袖着手在街上闲逛。

身体因为过多的包裹而显得臃肿不堪,四肢都被紧紧束缚着,完全伸展不开。

白晓很讨厌这种感觉。

但是这个冬天实在太冷了,冷到白晓在古旧的小区晃动时,看到好几户门口摆放的花圈。哀戚的丧乐回荡在这个城市的最顶层不断回放着。

每路过一个花圈,白晓就会停住,等到哀乐放完咿咿呀呀的一段,才会重新启动脚步。人们用或好奇或质疑的目光打量着这个年轻人,却从不曾停下匆匆的脚步。

改日见到我,不要忘记我曾为你在寒冷的冬日停下过脚步哟。白晓细细看过了花圈,对着那白底黑字的挽联轻轻的道。

花圈配上挽联,这是生者对死者的怀念。简简单单,就概括了两个人一生的交集。

白晓总觉得他多看这么一点,下去之后,或许就不会那么孤单。

你们都是老人家了呀,肯定比旁的那些小年轻要明白多啦!到时候说不定就遇上了,我们还能聊聊天,黄泉路上也不会孤独不是么?我这个人啊,死了以后还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收尸的,到时候肯定冷冷清清的,连哀乐都没得放。这时候多听一点,以后听不到的时候,我也能自己哼哼不是?

白晓总这样想。

越接近死亡的人,就越笃信鬼神,白晓亦然。

在街上看到Keven的时候,有一点惊讶。

总是写满高傲的精致面孔失去了往日的美丽光华,在冬日凛冽的寒风中被冻得青紫一片,单薄的黑色紧身风衣也完全抵挡不住外界的寒冷,不算健壮的小身板哆哆嗦嗦,抖成一片。

真冷啊!白晓碰了碰Keven完全没有了温度的手。

“要喝咖啡么?”白晓指了指街角的咖啡店。

很普通的一家店,暖气打得足,玻璃上已经全是雾气,淡黄色的灯光从窗里透出来,在这严寒的冬日里,显得别样的温暖。

Keven愣了愣,倒是没有拒绝,跟在白晓身后走进了那间咖啡店。

“一杯清茶,谢谢。”Keven尽了全身的力也没能压抑住牙关的颤抖,但是依旧在保持着贵公子的形象。

“焦糖玛奇朵,点心要海角面包。”白晓也点了餐。

双手捂上咖啡杯的外延,过了好一会才有热烫的感觉传来,麻木许久的指尖有过电一样的酥麻感,很痒,一直痒到心底。

Keven有些嫌弃的看了看面前的玻璃杯,滚烫的开水泡开的廉价茶叶在里头翻滚不息,淡淡的茶香还没来得及散开便已被咖啡的浓香掩盖。

“街头的小咖啡馆而已,你还当它高档会所不成?没直接给你一杯白水就算好的了。”白晓看着Keven笑,撕了面包蘸咖啡上的奶沫吃。

Keven看他的目光里隐含的嫌弃意味更多了一层。

“在这里,我付了钱,我就是老大,我爱怎么吃就怎么吃,不需要看大少爷您的脸色。”白晓享受的咬着面包酥脆的外皮,面包屑掉得满桌都是,吃相也格外难看,“说说吧,咱们家Keven少爷怎么沦落到大街上吹冷风去了?”

咖啡厅里暖气开得很足,最初的一阵缓过以后,Keven的面色好看许多,青紫已经完全消退下去,只鼻头还红彤彤一片。那姣好的面容引得咖啡厅的小姑娘频频向这处张望。

“白晓,”酝酿了好一会,Keven才艰难开口道,“听说你还跟着姜承业?”

“嗯!”白晓头都不抬,“托您的福,还没被踹走。”

“我们一起住了近两年了,我知道我对你态度一直不好……”Keven斟酌着言辞。

“打住,直接说重点,”白晓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别拿对Bunny那一套对我,我福薄,受不住。”

“袁衡他遇到了点麻烦。”Keven说着眼泪就落下来,“袁氏的账目有问题,被闹上去了。白晓,就看在我们同住两年的份上,帮我求求姜承业吧!姜家那样厉害,这种事情只要他一句话而已。白晓,帮帮我吧,我已经……实在不知道该去找谁了!”

“这事你该去求Johnson啊,白少泽毕竟是白家的少爷,他发话下头的人多少给点面子不是?”白晓将面包咬的嘎吱作响。

“Johnson同白少泽说过了,没有用的。”Keven发狠似的抬起头,“白晓,想想Bunny,想想你做的对不起他的那些事,你就不能凭着良心做一件好事么?”

白晓看着Keven扭曲的面孔,笑了:“我做的所有的事,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你还是人么?勾搭梁城宵,伤Bunny的心,然后还帮姜承业抽Bunny的血!”

“梁城宵本来就是我的主顾,那一回,是Bunny自己撞上去,抢走了他的。Keven,不要太天真。你好好想想,为什么我同梁城宵走路走得好好的,他就那么巧从拐角冲到了梁城宵怀里?”白晓冷笑一声,“我一直没同他计较,不代表我的眼睛就是瞎的。至于抽血,每次他陪酒都要我替他挡,再加上我为他无缘无故受两顿打,怎么算都抵得上一管血的份量了。”

Keven怒极:“不许你这般污蔑Bunny!”

“那就去求他啊!Bunny现在是殷家的少爷,是梁城宵的心头宝,是姜承业的弟弟。怎么看都比我这个被包的份量够吧?你不会又被他两滴眼泪掉软了心,什么都看不清了吧?”白晓解下自己毛茸茸的围巾,凑上去轻轻围在Keven颈间,“冬天了,别在外面乱晃,冷。”

走出店门的那一刻,白晓缩了缩脖子,高高竖起衣领,挡住了肆虐的寒风。

冬天,还是该围好围巾啊。

第21章

姜承业最近很喜欢将公事带到公寓里去做。

冬天已经过去了一半,现在已经到了真正寒冷的季节。

就是一向干燥的京城上空,也飘舞起了雪花。

忙过了最初的那一段,姜承业也慢慢清闲下来,当然,是同他之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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