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了情事——啊叻和黄叽
啊叻和黄叽  发于:201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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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血族设定,算作我那准备挖的三个坑之一

阿米是血统强大的死蠢新生儿

老王是捡到蠢蝙蝠的精明人类

这篇文很死蠢,但是也很se气满满

内容标签:奇幻魔幻 情有独钟 血族

主角:王耀,阿尔弗雷德 ┃ 配角:弗朗西斯,亚瑟,露西亚 ┃ 其它:金钱组,米耀,仏英,APH

章1:阿尔的初遇

阿尔弗雷德·F·琼斯作为一名新生的强大血族,被一个叫做王耀的人类当作野味捡回家。被那个可恶的人类丢进油锅里的一刹那,他终于学会了从蝙蝠变回血族的技能,如果他的哥哥阿瑟知道的话,一定会把手中的骨瓷茶杯砸他头上,骂道:“真是太丢梵卓家的脸了!你个蠢货!”

不过,阿尔可以确定,他哥哥阿瑟现在肯定没空嫌弃他,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托瑞多家的某个果奔狂会到他哥的阳台下,抱着一把古吉他给阿瑟唱歌。歌的内容是什么,他也很想知道,只是每次果体托瑞多开唱,阿瑟都会把他踹进房间里。时间一长,他对那个托瑞多的歌的兴趣也就消减了,虽然他很羡慕天天有人给阿瑟唱歌。

自此,他决定翻窗出去找有趣的东西玩,这一去就踏上了不归路,从此安分守己的好弟弟变成了惹是生非的闯祸精,让阿瑟头疼不已。

而事发的起因便是阿尔背着阿瑟偷偷参加“地下圣战”,那是两党默许的解决私人恩怨的方式,也是磨练棋子的战场。阿尔以‘hero’的化名成为参赛者。对手常常嘲笑阿尔的名字是多么老土,之后就被所谓老土的hero揍得话都说不清了。阿尔非常享受这样的厮杀,支持者的欢呼和呐喊使得他不再寂寞,当然,如果他能有阿瑟那样每日一曲的待遇就更好啦。然而,这种潇洒的日子很快就到头了,阿尔在一次对战的过程中,他太想赢,而那时他又不会蝙蝠化形,在他看来,战斗就是得面对面,变蝙蝠变老鼠变雾都是些不正当的手段。于是,他以敏捷的身手,扯掉了那位魔党贵公子的蝙蝠翅膀。那位断了翅膀的蝙蝠兄变回血族之后,又找了一大帮魔党将他团团围住,满脸血(泪)痕的怒吼:“给我上!”

阿尔虽寡,但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能力,可敌众,那帮找麻烦的家伙自然被他打得满地找牙,吓得那位断翅蝙蝠兄连连惊叫:“嗷!!!一定是个残暴的布鲁赫!居然拔掉了棘秘魑的獠牙!你给我等着!我会找长老收拾你的!你死定了!”

阿尔可惊奇了,断翅蝙蝠兄一边流着血还能中气十足的对他喊话,果然魔党的家伙都是打不死的小强,便一不做二不休,又把对方打成了蝙蝠,奄奄一息的那种。奄奄一息蝙蝠兄以及他的跟班们趁阿尔不注意的时候逃脱,并将这件事报告给了棘秘魑的长老,长老知道后震怒,又报告给魔党的统治者勒森魃家的亲王。因此,第二天的子夜,魔党偷袭了密党,引发了局部争端,差点促成新的“千年圣战”。最后,两党达成协议,将梵卓家的阿尔弗雷德关进血族监狱,等候仲裁会的发落。

阿瑟来到监狱里看望阿尔,发现这个闯祸精根本就不把被他打成三级残废的蝙蝠兄当成一回事,坚决不肯道歉,还说见到对方还会接着打。本来游说仲裁会的那帮混蛋们就够阿瑟受得了,而阿尔这个死蠢还如此嚣张,他优雅的表情瞬间化为暴怒的狰狞,冲动之下他淘来新款的骨瓷茶杯又砸向了阿尔的脑袋:“你这个惹是生非的蠢货绝对是爸妈从布鲁赫捡来的!”

阿瑟气愤的离开之后,阿尔也坐在原地生闷气。外面的月亮好看极了,只不过他没了欣赏的心情,他想要是也有个家伙给他唱歌就好了,他会高兴得带着给他唱歌的家伙在月亮底下跳来跳去。之后,带给他转机的家伙就出现了,就是那个给阿瑟唱歌的那个果体托瑞多。阿尔从他那儿学会了蝙蝠化形,逃出了血族监狱。但是,一直待在血族领地的阿尔对人间的好奇心可重了,况且他还是第一次以飞行的状态俯瞰人类社会的景象,一会儿就把那个果体托瑞多的嘱咐丢在脑后。转了几圈,他感觉到有些饥饿,眼前的景象忽明忽暗。他尝试了几次都变不回血族,一个不小心就撞到了电线杆上,成了路过的老王的晚餐。

“阿瑟说的没错!人类都很恐怖!什么都吃!”

阿尔侧着头瞅了瞅被他压在身下而昏死过去的老王,又戳了戳对方的脸颊,捏了捏对方的胳膊,感觉挺舒服,不像血族那样又冰又冷,

“噢!噢!软软的热乎乎!”

“噢!噢!这里也很软!也是热的!”

阿尔下意识的把手指戳进了老王的口中,温热的气息袭上指尖,湿软的触感包围了指腹。

阿尔对此很新奇,拔出了手指,放在眼前仔细观察上面被湿润了的部位。那少许晶莹剔透的液体让他目不转睛,他将手指移至鼻尖下嗅了嗅,又伸出舌头舔了舔,那是和他平时吃的食物不一样的感觉。他想要更多,可是用手指这么一点一点的挖实在太麻烦了。阿尔便用手撬开了老王的嘴,把舌头伸进去。他的嘴唇和老王的嘴唇贴在了一起,是一种奇异的触感,而他的舌头伸进对方的嘴里碰到东西让他觉得更兴奋,有和他一样硬硬的却不如他尖利的牙齿,比他温热柔软的口腔,只不过,他最喜欢的是中间靠后的那个软软的热乎乎的东西,上面不光滑,可很有触感。他喜欢用自己的舌头和那个东西搅在一起,只是那东西不听话,每次没搅和两下就掉回原位了,为此,他又得重新把它卷起来继续搅和。

阿尔乐此不疲,这可比阿瑟要他学跳舞好玩多了,他的舌头正在和那东西跳舞呢!

搅的时间一长,阿尔觉得下腹有种怪怪的感觉,不像是要上厕所,却似乎是什么东西要出来的节奏,他有被火苗点燃的错觉,越烧越厉害,一会儿,他的裤子就变得湿答答的。

他僵着不敢再动,害怕要是这时候尿了裤子被发现了可怎么办?但他又很喜欢和那个人类搅在一起的触感,又舍不得离开。

而这时候,被他压在身下的人类睁开了眼睛,黑黢黢的双眸让阿尔更加不好意思了。

“嘿,软软的热乎乎!你好!”

阿尔将舌头抽出来,舔掉了对方滑落到嘴角边液体以示歉意……

只是,迎接他的是一双力大无比的拳头……

章2:恐怖的人类

自从被那个叫王耀的家伙揍了以后,阿尔发誓,他再也不想靠近任何的人类了!可惜,他的誓言就像海边的沙堡一样脆弱。

他有尝试过离家出走,只是他一脚踏进阳光地里的一刹那,他的全身就快被毒辣的太阳给烤干了,直到路过的王耀将他一把拽回家。接着,他选择晚上离家出走,结果一站在马路上,他就被呼啸而过的金属疙瘩以及那拥挤不堪的人群给折腾得够呛,只好坐在电线杆旁的小角落里画圈圈,又被路过的王耀捡回家。最后一次,他决定要回血族的领地,但是半路上遇到了劫杀他的棘秘魑成员。打着打着,他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加上他好几天没吃东西,体能急剧下降,差一点就被仇家得手,好在出来找他的王耀又一次挽救了他。而这一次的打斗,虽然干掉了那几个血族,但让他和王耀都挂了彩。回到家中,从王耀身上散发出了血香弥漫了整间屋子,让他唇下的獠牙慢慢显露出来,怎么也压制不住。

他想起阿瑟说过的话:“身为一个尊贵的血族,不可以随便咬人!”

而他在参加“地下圣战”从魔党那听来的传闻却是:“不咬人算什么血族,人类的血液最好喝!”

为此,他还特地跑去问了阿瑟,为什么不能咬人?他的脑袋再次荣幸地受到骨瓷茶杯的眷顾,他被阿瑟告知,由于人类社会发展带来了环境污染,很多人类的血液都不纯粹,什么重金属、高血脂、高血糖等等的,还有各种各样的身体疾病,吃多了就会嗝屁。阿尔还是很疑惑,他哥就把一段录像给他看了,那是一个喝了人类血液的末维卡家的血族,三分钟之后便倒地不起、口吐白沫……

“所以说,你想像那个末维卡那样吗?蠢货!”

“不……”

阿尔下意识地说道,他抿了抿唇,尖长的獠牙摩擦着他的嘴唇让他觉得更饥饿了,

“可是……软软的热乎乎好香……”

“阿二肥,你站在那干什么呢?快过来帮忙!”

他看到王耀在向他招手,王耀身旁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不过那药的气味没能掩盖掉王耀的血香,它们无时不刻地撩拨阿尔的心。而当他看到王耀胳膊上被包裹的地方绽开了血色之花,他的本能被完全激发了出来。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倒了坐在沙发上处理伤口的王耀,嘴唇隔着那讨人厌的粗糙纱布一阵猛吸,发出跟亲嘴似的吧唧吧唧声,惹得王耀要给了他几拳,然而,他就像只大水蛭,怎么打都打不掉。

王耀看着这个把他的胳膊当冰棍舔的血族,对‘血族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凶残生物’的传言有了些改观,随即,放下了手中闪着银光的匕首。

“你再这么吸,我就要死了!”

王耀又推了推这个只顾着吃的血族,这二货把他压得死死的,他的半个身子都麻木了。

“嗯嗯,对不起……hero再吸一会……”

某血族继续吧唧吧唧……

“阿二肥,你尿裤子了!”

“啊!!!对对不起!!!”

王耀成功的将某蠢货血族吓进了厕所里。

等阿尔发现自己被骗时,屋子里的血香早就消失不见了,连那些沾了血液的纱布都不知所踪。生气的阿尔看到王耀胳膊上贴着一个茶色的东西,而那个东西把他恋恋不舍的血香给掩盖了,他的指甲变得尖利,立马扑过去撕那块茶色的东西,可没想到王耀早有准备,拿起喷壶对他一阵狂喷。

敏锐的嗅觉告诉他,他遭殃了!那喷壶里装着的东西正是血族们最讨厌的大蒜汁!!!

因此,阿尔度过了他血族生涯中第一个与马桶做伴的夜晚。

“阿瑟说的没错!人类果然最恐怖了!”

阿尔边吐边愤恨地说。

不过,有句话不是这么说,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阿尔尤其是。王耀担心这位迷失人间的死蠢血族会再一次饿到兽性大发,便每天给他做一道叫做‘猪血炖粉条’的食物。虽然阿尔感受不到除了血液以外的东西的味道,可那猪血的味道他还是尝得出来,和他在血族领地吃的口感完全不一样,这又是一个令他惊奇的东西。

“软软的热乎乎,还有吗?hero还想吃!”

阿尔亮闪闪的蓝眼睛巴望着某人类,将碗举到他面前。

“……没了!”

王耀觉得如果这个蠢货血族长了条尾巴,一定会不停地摇。

“耀耀~”

阿尔像电视机里那些人类小孩一样卖萌,对,他在这种时候只能卖萌了!一方面,他怕王耀的蒜头水……而另一方面……他认为魅惑术那种东西是种没用的招数,以至于至今他不像其他梵卓家的成员那样魅力无边。

“哎……”

王耀故作叹气地收下了卖萌血族的碗,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无不惋惜的说道,

“这么喜欢吃猪血,难怪你这么蠢。”

于是,阿尔决定以后再也不吃猪血炖粉条了……

“耀耀!hero要吃鸭血炖粉条!”

阿尔觉得自己真是无比聪明。

只不过,如果他哥阿瑟在这里,一定会拿十个骨瓷茶杯问候他的脑袋:“你这个没出息的蠢货!”

尽管阿尔的食物来源已经解决,但他仍对王耀那软软的热乎乎以及对方的血香念念不忘,他真想再来一次,可王耀总是带着蒜头水不离身,这让他很头疼。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寻求同胞的帮助。他哥阿瑟肯定不行,要被阿瑟知道他跑出来还吸过人类的血液非把他剥皮了不可,所以唯一的途径是只能寻求被他哥加入联系人黑名单的果体托瑞多的帮助了。而当他准备拿出血族备忘录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早就已经换了另外一套衣服!

“耀耀!hero的衣服呢?”

“你是说你那个破破烂烂蠢了吧唧的不知道哪个时代戏服?早被我扔进垃圾堆里去了。”

“噢,该隐啊!!!”

某血族大喊一声,像一阵龙卷风似的刮了出去。

默默关上门的王耀很想知道,他到底认不认得路呢?

章3 :ANCIENT TUSK(上)

阿尔运用他的种族能力追踪那件衣服的气息,跑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虽然人类城市里的混杂着很多的味道,但那件衣服上的气味实在让他难以忘记。因为他在和王耀的软软的热乎乎玩耍的时候把那件衣服弄脏了,洗了好几次也只是把那些奇怪的东西洗掉了,而那种他形容不出来的味道一直留在上面。人类也许闻不到,可他是血族啊!所以,当王耀说他又尿裤子的时候,他很紧张,立马跑进厕所里洗裤子。

他又抬着头在空气中重新定位,不一会儿,他就嗅到一股浓烈的酸腐味,呛得他连打几个喷嚏。

那是一辆有些老旧的车子,车后面塞着很多黑色的塑料袋,还有人不停往里扔,就像王耀每次拿出去丢的那样,王耀说那些是垃圾。

“那这个就是垃圾车咯!hero真聪明!”

阿尔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趁那个人不注意,闪进了垃圾车里。

“噢……真臭……这些到底是什么……”

阿尔将那些打包好的垃圾用尖利的指甲划开,一些他见过的、没见过的残渣差点把他给淹没了。他在残渣中翻来翻去,没有发现和他那件衣服有关的任何线索,反而将自己搞得脏兮兮。当他准备离开的时候,那个朝车子里扔东西的家伙回来了,将最后大袋垃圾丢进了车尾,正好砸中了躲在暗处的他,之后门就被关上了,他被锁在了里面。

“噢!该隐!你应该诅咒这些乱丢垃圾的人类!”

他坐在车里和垃圾为伍,感受路途的颠簸。

半个小时后,垃圾车停了下来,随着车尾的门被打开,阿尔得以重见光明。即使他有夜视的能力,他还是更喜欢待在有亮光的地方,当然那种大太阳下的他是不敢去了,现在这种被路灯照得暖暖的景象整合他意。如果被王耀知道,他在储物间睡觉都开着灯肯定又会被说成是胆小鬼了。

“唔……这灯和耀耀一样是热热的……”

阿尔抚摸着路灯罩子,上面的热度让他爱不释手。唯一的遗憾是它有些硬梆梆的。

“快看快看!那有个人!”

“哪呢?哪呢?”

“那!就那!那个路灯上趴着个人!”

“妈呀!见鬼啦!”

“噢!该隐!hero明明是梵卓的血族!”

阿尔脚踩路灯威风凛凛地向那两个吓得落荒而逃的人类宣布到。

发生这点小插曲,阿尔感到很不高兴,他不明白为何他见到的这些人类,除了王耀之外都这么蠢。王耀就知道他是血族呢!他联想到了王耀的鸭血炖粉条,感得有些饿。然而,他发现一个悲剧的事实,他根本找不到回家的路!看着偶尔路过的几个人类,嘴唇下的獠牙又开始蠢蠢欲动,但没过一会儿,他就克制住了。

“没有耀耀的好喝……”

挑食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不过,那只是对人类来说而已。

阿尔在路灯下转了一会,想着要怎么回去,如果他能够和王耀建立联系就好了,他就可以回家了。他努力回溯如何建立联系有关的记忆,而四周气息的变化引起了他的警惕。一个衣着怪异的家伙,不,应该说是一个女性血族站在了他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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