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宁静致远 中——一默斋
一默斋  发于:2015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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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会是真看上唐家那小子了吧?”康乐公主举着耳环的手顿住。

“应该是吧,听说唐公子的样貌气度和婉主子如出一辙,谁看了不喜欢呢。”添香也若有所思。

康乐公主没有接话,慢慢放下耳环,自语道:“按着程定儒的性子,不应该为了这事来京城才对,难道是为了官奴的身份?”

说到这,她突然嗤笑道:“谁出的这馊主意?肯定是我那不成器的女婿,心思都长在歪道上,亏他能想得出来,献了龟难道皇弟就什么要求都答应了?”

“据渭海那边线报,世子殿下上上下下都打点过了,钦天监、礼部、护送官员一个都没少。”

康乐公主摇摇头,呵呵笑了几声,道:“还是太嫩,罢,我就搭把手吧。”

京城皇城根下一座普通的三进宅院内。

康乐长公主府的长史丁宏已在正堂等了两个时辰,可他仍然悠闲地吹着茶叶末,作为堂堂长公主府的首席管家,公主的心腹,怎能这点耐性都没有,何况他等的人是皇帝的心腹。

终于,正堂的烛火照亮了一个从夜幕中走出的清隽身影,那人的面目随着他的走近也渐渐显示了出来。只见他面白无须,虽相貌普通,眼眸却黑亮而深邃,气质高雅,仿若年轻的世家公子。

眼见那人走近,丁宏立刻起身行礼道:“余公公。”

余晏含笑虚扶了下,“丁大人不必多礼,咱家不巧被事情绊住,直到现在才有空出宫,倒让丁大人久等了,丁大人光临寒舍,是长公主殿下有什么吩咐?”

丁宏从袖中掏出一个精致的檀香木盒,“实不相瞒,下官来此是有件私事求公公帮忙的。”

说是这么说,可两人都心知肚明,就是长公主有事相求。按说,以长公主的地位,想找宦官做事,很不必如此纡尊降贵,可眼前的人不同,一来他是皇帝的心腹,二来,他是宦官里少有的才学品性俱佳之人,尤其在大部分宦官都不识字的情况下,他确实值得尊敬。

当初景乐被囚于荣贵妃寝宫内时,众人找寻不到,只有一个扫洒的老太监偶然间撞见送饭的宫女,才发现了景乐的下落,那时正是关键时刻,荣贵妃生怕夜长梦多,吩咐宫女弄死景乐,哪知被那老太监撞破,由于此事隐秘加上弄死一个奄奄一息的十岁孩童又不费什么力,故而荣贵妃只吩咐一个心腹宫女动手,那老太监翻窗而入,偷袭宫女,救下景乐,带其偷偷逃回淑妃宫殿。

淑妃看到自己儿子,大喜,碍于后宫为贵妃掌控,只得悄悄吩咐人去前朝通知内阁,哪知那时内阁众人正在密议,小太监摸不到阁老们,正着急时恰好碰到了高莆,如此才有了后续。

由此,那老太监便成了景乐皇帝第一心腹之人,在他最危难的时刻,那老太监打死每日折磨他的可怕宫女,又带他逃离噩梦之地,那一刹那的印象早已刻进景乐心底,他怎能不在景乐皇帝心中占有重要分量,这分量甚至比淑妃都要重得多。

而余晏则是在景乐皇帝十六岁亲政那一年入宫的,那时他年方八岁,辅一入宫便被那老太监看中,把他带在身边教导。可以说,余晏就是景乐皇帝看着长大的,于是老太监去世后,余晏便顺理成章地成了皇帝的第一心腹。

外有高莆,内有余晏,这两人在皇帝面前都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巴结他们的人很多,求他们办事的人更多。

高莆遇到这种事,往往是来者不拒,巴结要收礼,办事更要收礼,不管能不能办成,先扒你一层皮再说。

余晏则不然,他为人谨慎,心性善良,并不轻易帮人办事,想求他帮忙很不容易,这也是丁宏甘愿等到现在的原因之一,先示之以诚,后面才好说话。

然而,余晏不愧是余晏,即使是长公主相求,也毫不退步,他把盒子又推了回去,道:“我也不知是否能帮到丁大人,怎可收礼,丁大人还是先说说所求何事吧?”

丁宏把盒子又向前推了推,道:“不知余公公可记得前些日子神龟现世之事?”

“记得,是有这么回事,陛下下旨请神龟入宫,这会应该在路上了罢。”

“那余公公可记得景乐四年的官场舞弊案?”

余晏推着盒子的手不易察觉的一抖,他连忙稳稳神,不动声色道:“记得,怎会不记得,说来那年正是咱家入宫的年份呢,丁大人怎会提起此事?”

“哎,想当初徐家家主犯案固然可恨,可因此受连累的徐家妇孺却也可怜,统统被罚作官奴,连尚在襁褓中的婴儿都不能幸免。”说着丁宏又凑近了些,“余公公可知,那献龟的人乃是当年程家嫡长子,身份清贵,如今却流落市井,只能做一个乡野夫子,你道为何?”

“为何?”余晏听得入神,也向前凑了凑。

丁宏看余晏上钩,暗自得意,连忙将当年的事并上最近发生的案子说了一通,讲得唾沫横飞,声情并茂,仿若身临其境。

引得余晏听到程夫人去世时惋惜,听到程姐姐去世时哀叹,听到公堂之上因官奴的身份而无法讨回公道时更是愤懑不已,比丁宏这个讲解之人都投入。

丁宏没想太多,余晏秉性良善,他本就打算借此博取他的同情,他看时机正好,乘机道:“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老天开眼,让神龟降临他家宅子,才让他有机会得此功劳,只是,这程定儒毕竟曾经是个世家公子,为人又狷狂不羁,未必会放下面子向陛下讨要恩赏……”

余晏回过神来,抹抹眼角,把盒子又推回去:“此事我揽下了,必定会从中说和,务必说服陛下赦免徐家女眷,只是我办此事乃出于本心,这礼物就不必了。”

“余公公是出于本心,下官也是出于同情,余公公若不收这礼,又把下官置于何地?”丁宏连忙编个瞎话客套回去,突然他又低下头,放轻声音道:“那神龟毕竟是天上来的,不好经常显于人前,若几年后受尘世污浊……”

余晏了然点头,“丁大人放心,此事咱家会办周全的。”话说到这份上,余晏知道自己若不收礼,丁宏是不会放心的,于是不再推辞,收了礼,送客。

景乐二十七年,四月十六,大吉,景乐帝于御花园接见神龟,只见神龟肤若白玉,身泛霞光,如真仙临世,帝大悦,将御花园泛波池更名为璧霞池,赐神龟居住。

其后,帝欲赏献龟之人,其人坚辞不受,帝赞其心诚。

待程先生退下后,景乐帝对他仍然赞不绝口,就冲他那气度风骨,也要赏些东西啊,可金银财宝人家不要,他也拿不出手,功名利禄人家也不稀罕,何况他正是喜欢人家这种飘然尘世之外的气质。

旁边余晏看时机正好,上前把自己查到的程先生的生平例行公事一般报告给皇帝,本来献龟之前,皇帝以为献龟之人是个乡野小民,并没在意,可现在不一样了,他对程先生有好感,自然听得津津有味。

等景乐帝听进去了,余晏才小心翼翼把话题往赦免上引。当初那个案子是于瑛办的,凡是于瑛办的事,景乐帝总乐于拆台,况且事情都过去二十多年了,现在仍活着的女眷估计没几个,赦免了也不影响什么。

果然景乐帝微一思索,便下了赦免徐家女眷的旨意。

第二天,程先生接了旨,在景乐帝面前感激涕零,众所周知,景乐帝好男色,虽然程先生年纪大了,样貌身形也不是他的菜,但他喜欢程先生风骨,受了程先生感激,心里还是很受用的,同时也对余晏更加满意。

除了感谢皇帝,程先生离京前还悄悄到长公主府,拜谢了康乐公主:当初他只是收到公主吩咐不要提要求的信,现在事已办成,于情于理都要当面谢谢人家。

“你不必谢我,我也不想婉儿的孙子是个官奴。”康乐公主看着暗室中唯一的明灯,心中有种物是人非的感叹,转眼二十多年,他们相熟的人早已不在,只剩下他们这两个当初不甚熟悉的人,相顾无言。

“虽然长公主如此说,可子安是我的弟子,亦是我的女婿,事情亦是因我而起,若不是我把女儿嫁给他,他何至于受这些苦,我还是要多谢殿下相助。”程定儒行了一礼,直起身继续道:“如今的形势,公主应是知晓的,再过不到三年,便是子安进京赶考的时候,到时还要麻烦公主看护一二,敏之感激不尽。”说着又是一拜。

“看来子安在你心里真是很重,若是二十年前,你定然不会向我折腰。我虽然没有见过唐子安,可就冲他是婉儿的儿子,我也会保他到底。”

程先生听到长公主的承诺,稍稍安下心,反正二人无甚话说,就像告辞,突然他又想起一事,问道:“敏之久已不涉朝堂,有些事弄不清楚,公主可知陛下为何要斩了于阁老,以陛下的性子,他再怎么厌恶于阁老,顶多让于阁老罢官回乡,断不会斩首的。”

康乐公主平静的脸上,突然现出极端鄙夷厌恶的神色来,即使在昏暗的灯光下,也能让对面的程先生看清,“还不是那个高莆,为了铲除于瑛,居然把十六岁的嫡长孙献给皇帝当侍宠……”说到这,她也说不下去了。

而程先生也听不进去,他震惊地都不知道怎么开口,高莆好歹也是正经的科举出身的文人,怎么可以做出这种没下限的事情,那可是嫡长孙啊,嫡长孙可是整个家族的继承人,怎么能说送就送,还是给皇帝当男宠,高莆已经不是佞臣,说佞臣都是抬举他,他这是抛弃了做人的底线,彻底成为了权利的奴隶。

“这,这,怎么可以……那可是他亲孙子啊……”程先生站立不稳,感觉眼前一片黑暗,对自己的嫡长孙都能如此,对唐宁岂不是更狠,大昭的朝廷居然被这样的人把持,国家危矣。

“哎,可怜了那孩子,和子安同届,也是十五岁就考上了举人,比起子安来不遑多让,就这么让祖父生生断送了锦绣前程,好好一个世家继承人,竟然成了如今那样。”

“这,这不可能,他这样做,御史没有弹劾么,还有孩子的父亲,母族,这可不是一个人的事,况且,既然那孩子有如此才华,考上进士不成问题,将来给家族的帮助更大,一个优秀的继承人对家族有多大影响力,他能不知道?那孩子也不是死的,就算得宠,首先恨的恐怕得是自家人吧?”

“哼,高家就是一团烂泥,好容易出了个出息的子孙,也给他们毁了,此事现在还没传开,后宫跟前朝本就互相忌讳,高莆又和贵妃里外勾结,把文臣瞒得死死的,要不是我在宫里还有些势力,恐怕也不会知道真相,呸,我还不如不知道,在他们心里一个孩子的前程怎么比得上扳倒三朝元老,成为内阁首辅?一群禽兽,抓着孩子的亲生母亲,以此挟制与他,让他不得不听命。”

程先生只觉得心口堵着个东西,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难受得紧,他抓起茶杯,猛灌了一口,方道:“贵妃和高莆结盟,而子安又是贵妃的外甥,不知高莆会不会因此放他一马?”

“啪!”康乐公主拍案而起,“都不是好东西,要不是子安的样貌实在瞒不了,我都不想让他们相认,林清羽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指不定子安早上刚到京城,晚上就被他们卖了去。”

“凤玉不是那种人,有他在,贵妃应该不会如何。”程先生有些半信半疑,虽然他很恶心高莆,可为了唐宁,他还是勉强说服自己不要和他们作对,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康乐公主深吸口气,就要开骂,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挫败地坐回椅子上,摆摆手,两人不欢而散。

几日后,程先生回到家里,把事情跟唐宁讲了一遍,彼时,唐宁正处于乌龟恶心症中,当初涂的时候不觉得,等缓过劲来,一直恶心到现在,可现在,他的乌龟恶心症不药而愈,可见以毒攻毒十分有效。

第五十二章:琼枝

春去秋来,时光荏苒,又是一个秋天,距离程先生献神龟已经有三个月了,小唐钰终于脱了奴籍,所有人心口都去掉了一块大石,程姐姐去世的伤痛被时光慢慢抚平。

当初唐宁打算让程先生住隔壁,盖个院墙,开个小门,这样既方便来往又堵住了别人的闲言碎语,可如今却是没必要了,大家商量了下,干脆把三间宅院全部打通,就当一家人住一起。

院子里枣树上,吕大夫老当益壮,带着舒鸿宇摘枣子;程先生半躺在廊下的躺椅上,手上拿着本书,眼睛却看着上蹿下跳的两人,嘴角不知不觉带起了一丝微笑;脚边小金懒洋洋地趴着,眼睛都睁不开了,让人一度怀疑它是不是投错了胎,明明是个狼狗却懒得跟猫一样。

突然,程先生手里的书被一把抓了下来,唐钰坐在程先生肚子上,爬来爬去,终于对某书起了兴致,等程先生回过神来时,书已经被撕下了一张,他宠溺地笑笑,任由唐钰把整本书撕得七零八落。

尽管院子里欢声笑语,但唐宁的书房却很是幽静。书房的两个门都开着,凉爽的秋风在门窗间悄悄游走,撩起窗帘的裙角,窗外一片黄翠点缀,屋子里光线充足,干净清爽。

按说这样的环境应该让人心情舒畅,最适合读书不过,可唐宁却眉头紧皱,拿着的毛笔迟迟没有落下。这段日子,他画了不少画,却迟迟没有突破,不能说没有进步,只是他的画始终维持在一个水平上,始终上不了更高的层次。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自从他涂了乌龟后,他调制颜料的水准大大提高,对颜色的掌控力也到了新的高度,按照程先生的话说,和所有活着的画家相比,他算是上上等了。

可惜他的这种提高对水墨画的帮助不那么明显,虽然调墨的浓淡十分相宜,可画风依然是那个画风。在这上面,倒是油画有了新的进展,经过唐宁的不断尝试,他终于可以画出质感,尤其是人物的衣服,是丝绸还是棉布,是细嫩还是粗糙,一目了然。

因此,唐宁挂在一墨斋的画,油画卖得最多,其次是工笔美人,再然后是工笔花鸟,最后才是水墨风景。唐宁请一墨斋的掌柜详细记录了卖画的人,画的风格等数据,回来做了个表格,结果不言而喻,买油画的大部分都是商人,土财主,大户人家的下人,少有的几个文人买的油画,还是那种非写实类带着仙气的风格;而买工笔类的顾客身份就比较多了,有不识字的商人也有正经的文人,最后水墨风景画买的人最少,大部分都是文人。

然而,唐宁才十七岁,他的画固然别具一格,可却缺少一种大家的气度,尽管他经历坎坷,悟性极佳,可想要达到那种千帆阅尽之后的沧桑与平和,他还需要时间的积累。可是,唐宁缺少的恰恰是时间,他的画也许足可以让他在这片州府内小有名气,却不足以在人才济济的京城崭露头角。

唐宁叹口气,慢慢在画纸上勾勒出一个曼妙女子的身形,然后他又摇摇头,他不打算把宝贵的时间花在他不擅长的写意山水画上,可他至少得画出一种让大部分文人都认可的所谓高雅的画。他不得不怀疑是否是因为他总是在油画与国画之间游走,导致他的画风总是处于一种游离的状态。

唐宁心烦意乱把画纸揉碎,转身找废纸篓时,就看到舒鸿宇搂着一个小竹篮,靠在门边上静静地看着他。看到他回身,舒鸿宇连忙进门把小竹篮放在小桌上,笑道:“三哥,我们今天摘了好多枣,可甜着呢,你尝尝。”

舒鸿宇今年十一岁了,当初那个软软的小包子,不知不觉间就长成了一个挺拔俊秀的少年,尤其是他从小跟着吕大夫学武,看着挺瘦,可他一下就能跳到树枝上,俨然是个未来的武林高手。

唐宁曾经想过教他读书考科举,可经他观察,发现舒鸿宇明显更愿意跟着吕大夫学医,虽然他有心机智谋,可性子却不适合官场,也许仗剑天涯,行医济世更适合他,于是他便撮合吕大夫收舒鸿宇为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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