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nderful Day(愉光)——持净
持净  发于:201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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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我最反感的事情,莫过于猝不及防的变故,好像你永远也掌控不了你想掌控的,

得不到你想得到的。但有时这种变故却又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让你兜兜转转一大圈,最后在最最意想不到的地方,看见奇迹。]

搜索关键字:主角:于越,杨光 ┃ 配角:夏宇,谢天 ┃ 其它:

楔子

[我最反感的事情,莫过于猝不及防的变故,好像你永远也掌控不了你想掌控的,得不到你想得到的。但有时这种变故却又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让你兜兜转转一大圈,最后在最最意想不到的地方,看见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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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中旬的时候,城里的桑拿天到达了顶峰。虽然天气预报很难得地言中了午后的小到中雨,但紧跟着出门的太阳只花了半个钟头就让气温更升到了一个令人难以忍受的级别。

呼吸似乎永远无法顺畅起来,空气中饱满的水汽让一切都变得沉重。人们全都不由自主地加深了呼吸的幅度,与此同时也放慢了几乎身体每一处机能的运动。

于越把手里的烟头掐灭,机械地又伸手到桌上去摸下一支。

但是烟盒已经空了,他顺手捏扁丢在一边,动作间肌肉牵动手臂上的纹路,在屋里昏暗的光线中隐约看得出龙形。

他的呼吸倒没有太多变化,动作也不缓慢,只是沉重而疲惫——他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天了,从于快出事的消息传来、到医院停尸房认尸、到派出所办手续、到殡仪馆出殡……

他们兄弟俩没有几个亲戚,来的最多的反倒是于快的同学。他也是听他们说起的那个小子——某某书记的儿子,平常一般出没在哪里,爱穿什么名牌,和什么人一起混迹。

不过是活闹鬼的小混混一个,看了几部香港电影,吊儿郎当地学人当街起哄,就平白送了于快一条命。

于越在家里看着于快的遗像,想象他半高的个子,被冷不丁推出马路牙,再一瞬间被飞驰的汽车撞飞的情景,心里疼得咬牙切齿。

而那个小子却没心没肺的在局子里连板凳都没坐热就又跑没了影!

他家人找不见他,但是于越找着了——在酒吧街的后巷里两拳把他放倒,带回来关在浴室。

——他是真的打算杀了他。

一大片雨云路过窗口,把太阳遮住,带起一阵热风。

屋里的光线随之一沉,窗框的阴影淡了,而于越的眼神越发深沉。

他脸上的轮廓在窗框的阴影蜿蜒下显得有些狰狞,不足二十岁的年轻面孔上透着过度的阴郁、沧桑和狠厉;与之并存的,是些微迷茫,以及眉宇间隐约可见的犹豫。

又一阵突如其来的烦躁感,于越转向口袋里去摸香烟,却只摸到关了好几天的手机。

他蓦地想起一件事,赶紧翻箱倒柜找来充电器,但是好半天也无法开机,只好随手抓了钥匙去楼下的小卖部打公用电话。

电话打了几遍都是关机,于越心里砰砰直跳。

小卖部的老板看他一眼,想说什么,又看一眼他手臂上青黑的纹身,闭了嘴,转身打开电视。

电视机里声音含含糊糊,终于清晰了,正是一档法制新闻:“……今天中午十二点整,市郊发生了一起恶性涉黑暴力事件……据悉,涉案双方是盘踞本事多年的两个黑社会组织,警方早已布点排查多年……这次的双方火并,正给了警方一个收网的好机会……”

店老板听到这里,下意识地小心回头看了一眼,但打电话的人早已没了踪影,只在柜台了留下三个一毛钱的硬币。

第一章

南方城市总是多雨,春天、秋天、夏天甚至冬天,总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下雨。下雨,又正赶上下班的高峰,高架上堵得水泄不通,刹车灯亮得此起彼伏。

好在这几年城里私家车越来越多,人们也慢慢都习惯了堵车,因此喇叭造成的噪声还不算多,只在高架的分道口七八股车道并成三条分道,被加塞抢道的逼不得已才“滴滴”个几声——当然这并不代表所有开车的人都心平气和,不然也不会有车在车流刚刚开始疏散的拐弯口蹭在一起。

相互碰擦的两辆车中,有一辆银灰色的途观,车主瘦高精壮,理着稍长的圆寸,肤色和轮廓都很深。他从驾驶室里出来,微微皱着眉,身上的灰色衬衣很快被雨水淋出了水迹。

对面因为强行变道而从右侧蹭上他车头的车主恶人先告状地指着他正欲咆哮,却突然又闭了嘴,静待他走到车前查看,一双眼时不时下意识地瞟向途观车主的手臂。

途观的车主似乎相当不以为然,走过去伸手摸了摸车灯,确定没坏之后便挥挥手示意对方车主先走,似乎连话也懒得讲。

对方车主见状明显松了一口气,接着连连点头,又是道歉又是道谢了一番,而后迅速回到车上,发动车汇进车流。

那辆途观也随后跟上,在逐渐恢复通畅的高架上渐行渐远。车行顺畅之后,那车主关了车窗,打开音响,眉头虽然依旧微微皱着,但表情却看不出喜怒,似乎刚才的小事故也根本与他无关。

他在不远处的下一个出口下了高架,又拐了两个弯,将车开进一个社区,在地下车库停好车。锁上车门之后才终于像是有些忍受不了似的将之前被雨淋得半湿的袖口又向上捋了捋,露出两条手臂上对称的龙形纹身。

“哎,于先生回来啦?挺晚的啊。”车库的保安在这时沿着车位一个个看过来,一抬眼看见他,笑着打了个招呼。

“是啊,路上堵。”他点头应了一声,眉头终于舒展开,但笑容并不明显。

这是标准的于越式的表情。很多年之前,自从于快从他生命中消失、而他绑架了那个罪魁祸首、最终却又放过了他开始,他就似乎不再懂得喜怒,不太有明显的情绪起伏。或许是那个夏天他生活中的变故发生得太快太多,一下子将他的情绪都耗尽了,又或许是他因为缺席了那场火并而死里逃生,从此对人生有了新的认知。

思绪随着电梯的楼层显示恍恍惚惚地掠过了九个年头,“叮”的一声脆响将于越唤回了现实。他住的这一层走廊的灯已经坏了三天,今天仍然没有修好,与他同乘电梯上来的女邻居见状立刻爆发了,气势汹汹地拨了物业的电话。

于越开门的时候侧头看了她一眼,而后自顾地挑挑眉,进屋落锁,另一只手顺势按亮了客厅的大灯。他回过头,在鞋柜上看见被杨阳抛弃的拖鞋,下意识地叹了一口气——今天是他和杨阳离婚的第三天。

其实细究起来,他和杨阳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他们的条件相当,结婚两年,没有孩子,按说应该正是二人世界的甜蜜期,但不知为什么,最终竟以分手告终。

离婚是杨阳提出来的,就像结婚同样是她提出来的一样,于越本来并不同意,但杨阳的一句话说服了他:“你不是不爱我,但你不懂得应该怎样去爱。而我是个急性子,等不了再多几个两年。”

他的确没有道理拖着一个女人的青春来给自己治愈情商拖延时间,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会不会有治愈的那一天。

所以只得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然后连夜陪着杨阳收拾行李,再把她送上去墨尔本的飞机。

杨阳在进安检之前又哭又笑地冲他挥了几遍手,他看着难受,想拉她回来,但她一抹眼泪毅然决然地松开了他的手。

“亲爱的,咱们好聚好散。”

其实杨阳的内心才是一个真汉子,纯爷们儿。

脑海中浮现出杨阳最后的表情,于越失笑着从冰箱里取出两个鸡蛋,然后点火烧水准备煮面。电话在这时响了起来,他看也没看就接起来,立刻听见了杨阳的声音。

“亲爱的我安顿好啦~”听起来纯爷们儿已经reborn了,“你怎么样,吃饭了没?在煮面条吗?”

“嗯,刚回来。”于越一边说,一边点了点头,顿了一下,没头没尾地问:“拖鞋买了吗?”

“还没有,正要去……昨天没的穿好忧伤~”纯爷们儿在电话那头哼哼两声,又叮嘱他不要老吃面条,最后一本正经地表示国际长途很贵,以后会尽量不打。

于越正在想自己应该怎么回答,就听见门铃响了起来。他心不在焉走过去打开一看,是一个细瘦白净的……男生?

[在和老婆离婚的第三天才第一次见到小舅子这种事,我猜想能遇到的人肯定不多,而我就是其中一个。杨阳跟我一样父母早逝,家中只有一个弟弟,一直在外地上学,我们结婚的时候他因为考试没赶上,当年春节也没回家。

这孩子一直挺独的,杨阳说他十六岁开始在学校寄宿,逢年过节只要能不回来一定不会回来。我原本以为他会是个孤僻叛逆的非主流,如今见了面才发现居然是个文艺青年花美男。]

锅里的水在于越把电话递给杨光之后开了锅,他于是回到厨房去煮面,把鸡蛋磕进锅里的时候听见杨光十分不满地提高了声调:“你以为你是在过家家吗?说结婚就结婚,说离婚又离婚?”

于越猜不出杨阳会怎样回答,下意识地将注意力集中在耳朵上,打算听听下文。

客厅里杨光的声音却重新低了下去,于越侧头看了一眼,正看见他抬手将垂到下巴的弯曲刘海别向耳后。他心里随即升起一阵莫名的不适感,目光下意识转向墙上挂的剪刀,顿了一下又重新垂下去看他的面条。

杨光在这时不声不响地来到厨房门口,迟疑了一下才把手机递还给他:“那个,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我姐和你已经……呃,打扰了。”

于越摇摇头,把面条盛进碗里端出去,招呼他坐下来先吃。

他伸手的时候杨光下意识地让开,然后似乎意识到不妥,抿了抿嘴看向他:“你吃吧,我就走了。”

于越看了他一眼,重新从冰箱里拿来两颗蛋,又到厨房接了一锅水炖上才开口:“我要真让你走了,你姐回来能用菜刀砍死我。”

一抬眼见杨光目不转睛盯着自己小臂上的纹身,他自嘲地舒展开眉心说道:“放心吧,我不是黑社会。”

杨光闻言嘴唇动了动,想要开口说什么,却又咽了回去。

“先去吃面。”于越说着,回身把鸡蛋磕进锅里。这回杨光没再推辞,坐下来三两下吃完面条,抬头看着于越端着面条出来坐在自己对面,踌躇了一阵,终于开了口:“我找到工作就走。”

于越看看他,不置可否,只一抬手指了指客房的方向:“你睡那间吧,原本就是你姐给你留的,厕所在我隔壁。”

杨光抿着嘴点点头,起身把行李拖进去收拾。

于越看着他走进房间,一言不发地继续低头吃面,心里多多少少已经明白了,杨光一定是在学校发生了什么事——他虽然没和他见过面,但他知道杨光读的是大专,还有一年才毕业,而现在大三才刚刚开学,他出现在这里本来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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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城市的夜晚都是一样的,有区别的只是空气和人。杨光对这里潮湿的空气极不习惯,因为它会让他想久远的记忆里那噩梦似的三天。

他的手和脚都被尼龙绳捆着,整个人蜷缩在厕所的一角,脑子里昏昏沉沉。

他的肚子很疼,胃里翻江倒海,突如其来的重拳袭击令他尝到了前所未有的痛苦滋味。

然而令他最难熬的还是恐惧。

那种莫名强烈的、对未知和死亡的恐惧像黑幕一样笼罩着他,令他胆战心惊、无处可逃——

他知道他是谁、为什么绑他来这里——

他要他给于快偿命。

……

屋顶上的灯突然被人打开,强烈的光线剧烈地刺激着他的双眼。

杨光下意识地蜷成一团,却仍是没有避开兜头冲洒下来的水柱。

他像个木偶一样任凭那人用热水一寸寸打湿自己、抹上肥皂,再一寸寸冲洗干净,眼前挥之不去那人小臂上青黑的龙纹——

他知道他才是真正道上混的,真正插过香拜过码头跟了老大的……

他真的会杀人!

一阵强烈的心脏收缩使得杨光蓦然惊坐起来,周身冷汗淋漓。头顶上的灯光亮着,但四周陈设却很陌生,不过很显然是卧室,而不是厕所。

他这才发现自己是做了噩梦,长舒一口气抬手抹了抹脸,再一抬头才发现于越站在门边,手还停在墙上顶灯的开关附近,一只脚踏在门内。

杨光有些惊魂未定,因此看清他时不自觉地瑟索了一下,两眼圆睁着盯向他,嘴唇紧抿。

于越看他似乎清醒了,仍旧又等了一会儿才开口说话,听得出刻意放缓了语调,声音也不高:“做噩梦了?”

杨光直到这时思绪才终于回到现实——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整整九年,而面前这个当年绑架过他,却最终又放他离开的人,于快的哥哥于越,在这九年之间居然成为过他的姐夫,并且自打见面开始就一直没有认出他。

心中终于稍稍平静了些,杨光点点头,算是回答了于越的问题。

“睡不惯吗?”于越说着四下看了看,但仍然站在门口,没往里走。

杨光这回又摇摇头,平复了一下情绪之后问:“有什么事吗?”

“我要去上班了。”于越说着,这才走进来递给他两张折起来的钞票,“厨房锅里有蒸的包子,你起来之后热一下再吃,中午我不回来,你自己下楼买点吧,晚上我做饭。”

杨光看着钱正要拒绝,却已经被塞进了手里,于越没再多说什么,转身走出去,关门的时候留下一句:“时间还早你再睡会儿吧,我走了,有事给我打电话。”

之后没多久客厅就传来关门声,杨光捏着钱懵坐着,看见钱里还夹着一张名片,上面印着于越的名字和电话,感觉一切都那么不真实。

这大概是继父亲自杀之后,老天跟他开的最大的玩笑了吧……

杨光把钱和名片都丢在一边,倒下来用被子蒙住头,恍恍惚惚地想起当年于越把他洗刷干净之后还给他炒了一碗蛋炒饭。他以为那是断头饭,战战兢兢地吃完,却没想到自己竟然可以活着离开。

人生的境遇往往就是如此。所谓天意弄人,杨光正是从那一天开始渐渐明白的。

当他为了自己的死里逃生而庆幸着,一路连滚带爬跑回家的时候,他才知道他消失的那几天里他的世界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天翻地覆——父亲因为被双规精神无法承受,在得到消息的当天晚上就吞了一整瓶安眠药,而他则继四岁时没了母亲之后,到十四岁的夏天又突然没了父亲,从此和大他八岁、大学刚刚毕业的姐姐一起相依为命。

家里的房产被查封,他和姐姐都不得不寄宿在学校和单位,学费和生活来源全是姐姐的工资。他很突然并且极为被动地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官少爷变成无家可归的特困生,开始不再愿意踏足这个城市,一次一次,希望借由远离它的方式来愈合自己精神上的落差。

他原本从小学画画,也极有天赋,但却把时间都荒废在了呼朋喝友四下闲逛上,学人家“在道上混”,还因此失手害死了于快。到他真正懂得了一些开始想要好好学习的时候,他那点与生俱来的天赋早已被消磨得所剩无几,而他也再交不出艺术生的学费。

根本是迫于无奈的,他在高考时考上了一个遥远城市的二线专科,学法律,因为不必学高数。

他从大一就开始频繁打工,一来为了减轻姐姐的负担,二来是他真的看不见前途。

他不知道自己将来能做什么,他对逻辑一窍不通,课本上长篇大段的法理法条他需要一个字一个字地硬背才能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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