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君行+番外——风月平分
风月平分  发于:201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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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殊翻遍全身。

没有,没有,没有食物。他身上除了纹银,什么也没有!若是在城内,若是没有洪水,这样一锭纹银,便是随便给了哪个乞丐,也是值得欢欢喜喜,感恩戴德。

然而那个孩子眼里的光彩一瞬间熄灭。

随之手也摔了下去。

这是他在这世上的最后一秒,他在期待什么呢,期待这看起来干干净净的四人能救他么,就是不能救他也能给他个馒头么,甚至没有馒头也能给壶水么。

他等到的,却是这世界上最贵重的银钱。

可那不是他要的。

那锭纹银就这样摔在地上,沾了一身灰。

忽的一人从旁扑了过来,却不是抢这银钱,而是抢过尸体便跑。

林殊拔腿便追了上去,那人自己也是个半死不活的,深深浅浅没跑几脚就摔了,尸体摔在一旁。吃力的坐起来,不过也是个半大少年,脸上脏的五官都辨不出来了,却能感受到他有若实质的恐惧。

林殊这才惊醒。自己在做什么?自己要做什么?自己能做什么?

——这也不过是个灾民。

和那死去的孩子一样。一样是个灾民!

早有野狗扑上去撕咬那具尸体,那少年见林殊没有动作,吃力的爬起来,踹走野狗,犹自抱着残缺的尸体走了,血肉拖了一地。林殊默然无语。

李修一凑上前低声问:“还去找那些玩意儿吗?”

林殊过了好久才摇摇头,也不开口,径直朝着来时的路默默返回。李修一跟上去。

那枚纹银躺在泥地上,不复他日珍贵。

林殊回了余庆住处,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出来。整整一天滴米未沾。

傍晚李修一见林殊还没有出来的意思,让厨房备了些清淡之物,直接让云泥破门。又嘱咐别让其他人靠近,自己端着托盘走了进去。

一眼便见那呆瓜坐在书桌前,眼睛也没有焦距,不知道看着哪里。

李修一丝毫不怀疑这死脑筋的人就这样坐了一天一夜。

将托盘放在桌上,李修一俯下身子,伸手在林殊面前晃晃:“喂,好歹吃点东西,你要饿死了我可怎么给你家秋心交代。”林殊恍恍神,眼神慢慢找回焦距,像才看到李修一,又顺着李修一的手看向那托盘。

那是个连年有余的剔红托盘,雕着莲花鲤鱼的精致图样,几朵莲花中心处,搁着几个秋葵绿的碗碟,大小正好嵌在该是莲蓬的地方,真真是巧夺天工,那几个碗碟虽无什花色,但色泽明艳却又不轻浮,轮廓明晰而又不尖锐,让人看起来也心生喜爱。碗碟里是一碗粥,几碟酸菜萝卜之类。虽则如此,那粥里的米,粥里的蛋花,说不得又是怎么样的不简单,那酸菜那萝卜,指不定又是怎么样的花样道道加工而来。

以前林殊都觉得这些是理所当然。

然而现在那脸色就像看见了世界上最致命的毒药。

也知道,贵贱有别,没傻到认为百姓吃不起菜可以吃肉,却没有想过,这个简简单单的“别”字,竟是如此残酷……一字万命……

也知道,万里县受灾严重,百姓流离失所,殒命者上千上万,却没有想过,这个轻飘飘的数字,竟是如此沉重,每一个数,都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

也知道,官员们中饱私囊,洪水甚至受到期待,因为它代表着朝廷又要拨钱下来,却没有想过,这些亮光闪闪的银钱背后竟全是深深的血垢……和着泪粘在手上洗都洗不掉……

林殊动了动唇,声音嘶哑:“你拿走吧,我没胃口。”

李修一回身关上门:“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径自回到桌边坐下:“这次上面派人来就是要好好治一治水。”言下之意,怕不止治水,还有治人。

林殊虽纯,却也不蠢,他讶异的看向李修一。正要询问,李修一却抢先道:“你先把东西吃了吧。”说罢将碗筷拿出来塞进他手里。林殊无奈,几口吃完。抹抹嘴,却又继续陷入了沉默。良久才道:“你是故意的吧,是谢大人让你这么做的?”

李修一深望进林殊眼底,这人剑眉星目,形容俊朗,平时却带三分呆气。如今这呆气就像花萼,一一成熟凋垂,露出了里面未被人知的锐利和决绝。

李修一看着他的眼,一改往日的嬉皮笑脸,一字一顿道:“和谢西风无关,我自己想让你知道。”

“为什么?”

“因为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去送死。”

“可是我父亲……”

把碗碟收回托盘上,李修一道:“那就要看你的能为了。”

眼前熟悉之人,真话几何?真心几何?

相对默然。

第九章

使人成长的不是岁月,而是岁月里那些经历。

如果遇见刻骨铭心之事,人,可以一夜成熟。

仿若一场风雨之后,所有花苞刹那绽放,将艳绝挥霍到极致。

可又有谁知道,这绽放背后,究竟是喜悦,还是无奈?

林献寒窗苦读三十年,从一个小门小户的小家子,变成县里第一个举人大老爷,又蝇营狗苟二十年,从一个从七品的小吏,爬到正四品的道台位置,那些辛酸和付出,那种无可依傍的凄楚,不是一步步苦过来的人,根本无法理解。豪门旧族嘲笑他穷酸,旧日亲友责怪他忘本,他又有何办法!他不过是个光杆道台罢了!难道胳膊还拧得过大腿么。

可这些嘲笑指责又只能生生受着,还不是打掉牙往肚里咽,胳膊折了往袖里藏。

这次治水都是他全程陪同上面来的戚大人,难道没有自己的小九九么,这戚奉中可是戚家人,就算是个草包,那也是妆花锦裹的草包!若能和京城的人搭上线,纵使自己没得到好,至少也能给儿子创造机会。这也是他故意引导儿子和沈家小子交好的缘故。

他最近却觉得自己儿子变了。

如封存已久的宝剑,忽的一声清吟,便出了鞘,开了锋,气贯长虹。可具体有说不出哪里变了,明明仍是跟在自己身后应酬周旋,寒暄委蛇。可偏偏就觉得不一样了。

然而他可没心绪来关心儿子那些少年烦恼,他有更重要的事。

这日戚大人约他说是共商大事。

他不看好戚奉中,这人纯粹是个下半身色胚,除了玩女人玩小倌干不成什么事。

但他偏偏姓戚。

林道台匆匆走过垂花门,绕过插屏,走向戚奉中书房,正要打起帘子却是里面先把帘子掀了开来,出来个伶俐清秀的少年,柔情绰态扶风摆柳,一看便知是靠屁股吃饭的货,这少年请个安退了出去。林道台不禁摇了摇头,若不是那谢西风油盐不进不声不响,他怎么沦落在这色胚身边鞍前马后。

林道台进去和戚奉中寒暄几句,戚奉中遣退下人,凑进林献道:“我想这山南能和我共进退也就你林大人了。”林献心中咯噔一声顿感不妙,面上却露出诚惶诚恐不胜荣幸的表情,戚奉中满意到:“兹事体大,关系到宫中,我给你说了也不懂,我就给你提一件事,这谢西风怕不是表面这么简单。搞不好,我们都得交代在他手头!”

林献面色微动,心知自己是没有退路了,便道:“还请戚大人明言。”

戚奉中道:“这谢西风一应治水赈灾事物都不参与,虽然没法接触到我们的谋划,可也把自己的责任推了个干干净净。你知道,谢西风可是大皇子一党的人,我呢,可是正正宗宗的戚家人。”不说自己是二皇子党,却强调是戚家人。

林献惊讶:“戚大人的意思是……”

戚奉中低声道:“这抢险抢灾,哪能没有危险呢……谢大人是个好官,合该留名青史……”说罢把头往后仰,靠在椅背上,饶有深意的盯着林献。

林献背上的冷汗瞬间冒了出来,心里万千思绪乱成一团。他低头想了想,良久道:“戚大人说得是。”

不是他不想拒绝,一是这戚奉中连谢西风都敢动手,何况自己一个道台,和他死磕只有翘辫子的份,二是上面拨下来的银子虽则戚奉中占了大头,自己收的也不在少数,已经和戚奉中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三则谢西风这人实在是不可捉摸,相比之下戚奉中这色胚好把握得多……

不过林献也是个成了精的,虽然同意了这事,也给自己想方设法留有余地。他道:“此事但凭戚大人安排!”

那戚奉中早就想对谢西风出手了,想他一个戚家远亲,能混到今天这个位置,靠的是什么!不过一个狠字!这谢西风本是弘党人,又和自己不对盘,自己这一趟的所作所为也不知他掌握了多少,不管怎样,他一日活着,自己便一日不得安心!何况这谢西风一死,自己也算帮戚封除了个劲敌,颇算大功一件。难道这小小余庆县,不是尽在自己掌控之中?杀个把人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不过,还有一个原因……

小林公子曾来拜访他。这小林公子倒不似他爹那般古板,很是懂事,那日……

林殊道:“小侄心中对戚大人仰慕已久,听说戚大人也是个惜花之人,我前日得了些好物,不敢私藏,忍不住请戚大人一同分享。”

林殊拍拍手,一个小厮托着一个剔红香合进来放在桌上,林殊促狭笑道:“小侄得了些极品香料,可真真是风月之宝……”

戚奉中了然一笑,他以前怎没发现这小林大人竟是如此识趣之人。

作为一个资深色胚,戚奉中自然对那些助兴妙物了若指掌。人生得意须尽欢呢!这些小物件之重要程度不输一个美人。说起美人,戚奉中还有点愤愤,当初他寻香去访聿河第一,那人竟然拒绝了他!也不知这“春归此处”是何背景,如此胆大。

林殊凑近低声道:“这香是我一个朋友调出来的,特别好用,只是有一点,这香须得我那朋友亲自来,才能把这度掌握的刚刚好……”

刚刚好,自然就是既尽兴,又留有余韵,回味无穷。

于是傍晚李修一就大摇大摆的进了戚奉中的寝室。

戚奉中一推看寝门,便见一个玉人站在香几边,那人着一身素绫薄衫,背脊挺直,皮肤光洁,乌发如鸦。听见开门声,转头看过来。

戚奉中瞬间觉得自己心跳加快。

那是如何令人惊艳的一双眼!灿若晨星,亮若明珠,仿若秋水横波,琉璃乍碎。只觉这天地所有的光彩瞬间黯然失色。

那人看他一眼,无声无息,一副俗物未曾入眼的缥缈淡然,继续转过身。左手扶炉,右手执箸,动作未顿。一举一动无比高洁出尘,优雅淡然。这人熏好香,便似要离开,戚奉中忍不住道:“你就是林殊那个朋友吧!你叫什么?”

这人脚步顿了顿,飘然转身,素袍不染一尘,那澄澈的目光也无一丝杂质。

干净的……让人仍不住想要染指,想要把他拖入地狱,看他那双眼染上情欲,染上泪水,辗转求饶。

这人红唇轻启:“是,我叫李玄,我们家和林家是世交。”

戚奉中顿了顿,世交的话……如果用强岂不是打林献的脸?只好按耐下心中欲火。没话找话:“这香可是你配的?叫什么名字?”

李修一淡淡道:“叫‘擎天’。”

戚奉中了然一笑“很好,我很喜欢。”

“喜欢的话,以后可以常唤我来点香。”

戚奉中想,你来点什么香,你他妈光是来我就要硬了!

李修一出了戚府,连呸几声,直接用袖子擦擦嘴,白衣上赫然两抹红印。

“这林殊买的什么胭脂!真难吃!”差点没搞得他破功。

李修一倒是潇洒的走了,留下戚奉中欲火中烧。不过,虽然美人能看不能摸心里猫抓似得,也不能阻挡戚奉中享受其他人。

是夜,红绡软帐,暗香氤氲。峡山巫云,鱼欢水暖。

那香确实销魂蚀骨,今夜共云雨的也是个佳人。一番折腾,佳人在身下泪光盈盈,藕臂环在自己脖子上泣涕求饶,戚奉中很是得意,好久没坚持这么久了,大爷我真是雄风大振!可很快戚奉中就觉得不对劲,戚奉中看着这佳人的脸,偏偏就是——射不出来!

一连三日男男女女换了一打,没一个容貌比得上李玄!也没一个能让他射出来!

对戚奉中来说,射不出来比吃不下饭还严重。简直生死不如!

于是他苦苦思索,我为什么会射不出来?

难不成是这香的原因,不该呀,我只点过一夜。后两日也该爽爽快快的射了呀。

难道说,是因为见了美人,这些庸脂俗粉已经不能让他满意了?

看来只有这个原因了。

李修一则在林家悠悠的掐着日子。这香确实是他调配的,目的就是让箭在弦上,却偏偏发不出来。催情?那只是副作用罢了。这华国,论调香,李衡言称第一,怕没人敢称第二。作为他的弟子,对李修一来说,调一款香,留香三五天真是小意思。不过戚奉中这个土包子又如何会知道。

李修一阴险一笑:“这是第三天了吧。”

林殊在旁边下意识夹紧了腿。这人也忒阴毒了!箭在弦上却发不出来,这种感觉……怎一个销魂了得!自己可得小心别得罪了这人,不然死了下到阎王殿。

阎王问:怎么死的?

难道要说:“射不出来,憋死的。”

果不其然,这戚奉中从此就对李修一殷勤了起来,不能用强?那还不兴两情相悦么。

我既然这么有钱,那便是很有人格魅力了。戚奉中如是想。

这边沈秋心也很郁卒。他记得大哥给他的信,谢西风此人,心思深沉,手段果决,洋洋洒洒一大篇,中心思想也只有一个,千万防备谢西风!别打自己搭进去了!

沈权亦知道这堂弟,虽然不是分不清轻重,可却很是脱线。若不是他不方便大动作,又怎么放堂弟去和谢西风切磋。沈权亦很有点担心自己这堂弟会成了谢西风这块砧板上的肉,也别切磋了,直接切割得了。

沈秋心没想明白,这谢西风为何如此叫自己的堂哥忌惮。

比如现在,这人正悠悠闲闲的躺在树下躺椅上打盹。看起来像只猫一样的慵懒无害,只不过体型比较大罢了。

如果李修一知道了这想法,一定会摇摇头:沈同学还是图样图森破,体型大外表像猫的玩意儿,那就不是猫而是豹子了!

谢西风在余庆县这几日,确实不插手任何事情,把个富贵闲人的姿态表现到了极致。这次皇帝怕是下定决心治理河道,谢西风推卸责任都来不及,哪里还想着去分一杯羹,那点棺材本儿根本就是催命符。何况他又不是才入官场那等二愣子,一心想着为国为民,跑去和戚奉中唱对台戏,一是掉了身份,二是如果皇帝真要查谁,谁又逃得过?犯不着他去操心证据。再有身边还有沈秋心这个不定因素,他要做什么都要顾及些。于是他打定主意把推卸责任放在第一位,若是能够拿到戚奉中把柄就锦上添花。

戚奉中身边一直有他安插的探子,不过戚奉中这人也很小心,重要的东西都放在寝室,他这色胚又整天离不得床,倒有些棘手了。谢西风也知道些他们的零碎计划,但最隐秘的却也不知。

谢西风微抬眼看了看天色,着眼是一片耀目的火烧云,猖狂的涂抹在天边,绚烂得仿佛要把这青天灼伤。

谢西风耐心的看着,看着那抹火烧云渐渐熄灭,终究没在天空留下一丝痕迹。

面色终归淡然——不急,不急,有个人折腾得比他厉害多了。

要身居高位,并不在于你能把一件事做成什么样,而在于你知道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什么事。做事的能力算什么呢,既有做事的能力,那还需要什么属下?

谢西风懂这个道理,但李修一却没有任何顾虑。他正在戚府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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