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又刺向太阳 上——原三生
原三生  发于:201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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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飞周用手抓着手镣,这样手镣就不会晃来晃去,手腕皮肤的磨损也就轻一点。

他在心里默默地说道:我不能死,一定要好好的活着,岚岚的仇,我一定要报。

手上还好,脚上就惨了,每走一步,沉重的脚镣几乎是被拖着前行,他们已经走了十五天,脚踝早已磨破流血结痂,痂又磨破又结痂……

熊飞周一行一共十三个人,都是王府从九道山庄买来的奴隶,熊飞周不认识别人……

别人也不认识他。

虽然他的腰上,斜插着一根不伦不类的骨头。

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没有人会认为熊飞周的剑,可以倚天屠龙。

时间,就像是一条奔流不息的大河,一天天的流淌而过。

每当到了夜晚,熊飞周就会在漫天繁星中,寻找那颗最亮的最美的,因为他记得岚岚说过,如果她死了,一定要变成最亮的最美的那颗星星,好好看一看九道山庄外面的世界。

星光虽淡却永恒,火焰虽短暂却热烈。

是的,熊飞周认为岚岚已经不在了。

经过这样惨无人道的酷刑,他自己都不认为可以熬的过去,更不要说岚岚只是一个姑娘。

“岚岚,你在看着我吗?我正走在你说的那个江湖的路上。”

他的头却慢慢低下,又是满脸泪水,喃喃自语着,“可惜,你没能同我一起看到。”

这一夜,他又做梦了,这一夜,他没有梦见自己成为气吞山河、倒转乾坤的大英雄。

他梦到了无忧无虑在天上飘荡的岚岚。

她微笑着对他说:“飞周,不要放弃,你终归会找到你自己的江湖,在那里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岚岚笑得很美很灿烂。

生离死别的熊飞周,却又哭了。

在梦中,熊飞周紧紧地握住岚岚的手,一字一句的说道:“岚岚,我向你发誓!这些年,我们见过的所有人都要死!然后,我就会来陪着你……”

千军万马奔腾而来,九道山庄的人呼啸着手持长矛,对着熊飞周刺去!

熊飞周的人却像是一缕清风,四处腾挪,任凭长矛的方向怎样变化,也难以伤及他半分。

这个时候,熊飞周看准机会,“嗖”的一声,骨头挺的笔直,直接刺进了万军丛中!

他,一剑刺向太阳。

顿时鲜血飞溅,战马嘶鸣,敌人的断肢残臂落了一地。

几声清脆的鸟叫声传来,一团雪水悄悄地从树枝上滑落,被微风吹着滑进了熊飞周的脖颈中。

熊飞周顿时一个激灵醒了过来。

想像永远比实际要美的多。

但是,梦想无论多么甜蜜,也迟早有清醒的时候。

第十二章:苍天有眼

我原本就是一个不自由的女人,总是有很多的责任要承担,总是被很多的要求所约束。

我的命运或许荣耀无比,但一切是早已注定,难以改变。

江湖,我已经远离,却忘了自己注定是江湖中人。

那些恩怨情仇,原来不是我一厢情愿能够放下的。

我可以放过所有的人,但他们却不肯放过我。

我要的不多。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想要跟着自己深爱的男人一生一世,这并不过分。

但我有心如此,却无人成全。

我们都已面目全非,过去种种,恍如一梦。

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

无论当初有如何的激情如何的背弃,最后都不过如此。为情所困,其实不过是造化弄人的借口。

我轻轻握起手掌,左掌是虚,右掌是空。

命运,最终仍然是不可违不可抗,说不清道不明。

我这一生将不会回返中土,但我最好的年华,都给了那里,并且无怨无悔。

船舷上有湿冷的海风。

黛绮丝神色肃穆,但是眼中有泪。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到了今天,好像走了很长时间,也经历了很多事。

我孤身而来,如今却也要孤身而去。

爱的,恨的,转眼间就都消失不见。

命运一世轮回,如一场虚空,而我转眼就老了。

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

世间真情女子,应该就是如此。

我只是一个简单普通的女子,渴望自由地爱人和被爱。

即使从此以后,我要跟着千叶流落江湖,做一对貌不惊人的平凡夫妻。

即使从此以后,我要收起手中长剑,做个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世俗女子。

但却没有哪一刻,能够抵得上这其中的万种风情。

我们在灵蛇岛结庐而居,我不喜欢这个名字,改了个名字,就叫做飞周岛。

熊熊燃烧的滔天爱火,天高任鸟飞的自由自在,周而复始的生生世世——不死不灭。

那里四面环海,从来不曾落雪。

千叶常携了我的手去观海听潮,看日出日落,朝露晚霞。

有湿湿的风吹起我绯紫的长裙,我像当年一样,闭上眼睛张开双臂,旋转出一地芳华。

那一刻我突然知道,只有这里,只有千叶,才是我一生所系。

江湖恩怨,是非情仇,都变得遥不可及。

我想也许一切都是宿命。

所有的一切,该来的,终是会来。

只要是我还活着,我就放心不下我的儿子和女儿,以及等待他们的悲惨命运。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穹苍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

逍遥子一身白衣,默默地回忆着石杵的描述,放下酒杯缓缓转回身,伸头想出去看看漫天飞舞的雪花,却发现车辙旁边,居然还有一行杂乱无章的脚印。

脚印自遥远的北方,热热闹闹地走到这里来,又热热闹闹地走向前方。

脚印很深,显然这些人已不知走过多少路了,已走得精疲力竭,但却还是绝不肯、或者说是绝不能停下来休息。

在这些杂乱无章的脚印之中,却可以看见一双轻轻松松的脚印。

逍遥子长长叹了口气,喃喃道:“这种天气,想不到竟然还有人,要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他们一定都是很孤独,很可怜的人。

那赶车的虬髯大汉没有说什么,心里却在暗暗叹息:“你难道不也是个很孤独很可怜的人吗?你为什么总是只知道同情别人,却忘了关心自己……”

车座下有很多块坚实的松木,逍遥子又开始雕刻,他的手法精练而纯熟,因为他所雕刻的永远是同一个人。

一个想象之中,倾国倾城的女人。

五年来,这个如梦似幻的女人,不但已经占据了他的心,也占据了他的思想。

这是一个道听途说的女人。

“光明顶上,碧水潭畔,长剑胜雪,紫衫如花。”

自从石杵喝多之后说了一次,逍遥子就记住了,这个紫衫如花的女人。

逍遥子轻轻地搓了搓手,一个已经雕刻好的人像就化为了齑粉,因为他不满意自己雕刻的人像,不但没有一点紫衫如花的味道,看起来还总是像戏台之上的王母娘娘。

雪,终于停了。

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这时风中传来一阵脚步声,有些杂乱的脚步声。

这声音虽然比马蹄声轻得多,但却是逍遥子正在期待着的声音,所以这声音无论多么轻微,他也绝不会错过。

于是,他就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

一行人纷纷杂杂大概有二十几个人,他却立刻就见到了、走在中间的那个孤独的人影。

这人走得很慢,却绝不停顿,虽然听到了车响马嘶声,但是却绝不回头!

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溶化了的冰雪,沿着他的脸流到他脖子里,他身上只穿着一件很单薄的衣服。

因为,他只是一个奴隶,编号是八号的奴隶。

他用手抓着手镣,这样手镣就不会晃来晃去,手腕皮肤的磨损也就轻一点。

手上还好,脚上就惨了,每走一步,沉重的脚镣几乎是被拖着前行,他们已经走了十五天,脚踝早已磨破流血结痂,痂又磨破又结痂……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像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没有任何事情能令他屈服!

马车赶到前面时,逍遥子才瞧见了他的脸。

他的眉毛很黑很浓,眼睛很大很有神,额头左边有一道细长的刀疤,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缝,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起来更瘦削。

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岗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是对他自己。

但这却也是逍遥子、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还是太年轻了些,还不够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逍遥子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仿佛没有看到其他的人。

在一个杀手的眼中,这些人就是死人。

他推开车门,笑了笑道:“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他的话一向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天雪地中,他这个提议,实在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谁知道,这少年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脚步更是没有停下来,像是根本没有听到有人在说话。

边上骑着骡子的护卫,有些不耐烦的看着逍遥子,嘴里骂骂咧咧的说道:“这位大爷,你是不是脑袋被门板踢了,这些都是王府王员外新买来的奴隶,你最好不要惹是生非,回头吃不了兜着走……”

话还没有说完,赶车的那个虬髯大汉对着他,黄牙微咬巨口一开,一口浓痰呼啸而至,护卫直接一个倒栽葱从马上摔了下来,左眼血流如注,竟然成了一个黑窟窿。

逍遥子看也没看他一眼,继续问少年道:“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紧紧地握起了手中的手铐,他的手已经冻得比鱼肉还要白,但是动作却仍然是很灵活。

逍遥子笑了,道:“原来你不是聋子,那么就上来喝口酒吧,一口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神色一暗忽然说道:“我喝不起。”

他居然会说这么样一句话来,逍遥子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有了笑意。

但是他并没有笑出来,因为他知道年轻人最想要的是鼓励,所以柔声说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道:“虽然我从来没有过一分钱,也没有见过一分钱,但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所以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会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么?”

逍遥子笑着说道:“你已经说的够清楚了。”

少年愣了愣说道:“好,你还是走吧。”

逍遥子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愿意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道:“好,我请你。”

逍遥子的眼睛,仍然是一眨不眨的看着他,轻声的问道:“为了不忘记你欠我一杯酒,我可以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吗?”

少年又瞪了他一眼,却是挺了挺腰杆,郑重其事的说道:“我是个奴隶,我的编号是八号,我的名字叫熊飞周,熊熊燃烧的熊,天高任鸟飞的飞,周而复始的周。”

逍遥子大笑着,声音却是有些异样,仿佛是在用大笑掩饰着悲哀,马车已急驰而去,渐渐瞧不见那少年的人影了。

逍遥子还是在大笑着,眼泪却忍不住流了下来,喃喃自语的说道:“老天有眼,天可怜见,熊飞周,好名字。熊熊燃烧的滔天爱火,天高任鸟飞的自由自在,周而复始的生生世世——不死不灭。”

仿佛是忍不住激动,又说道“你可曾见过如此奇怪的少年吗?我本来以为他必定已是饱经沧桑,谁知道他说起话却是那么天真,那么老实,那么不可思议。”

赶车的那虬髯大汉淡淡说道:“他只不过算是个倔强的孩子而已。”

逍遥子又笑着说道:“你可瞧见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把剑么?”

虬髯大汉目中也有了笑意,想了想说道:“那也能算是一把剑吗?”

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只一尺多长的骨头,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是用一条破布紧紧地缠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虬髯大汉含笑接着又说道:“依我看来,那也只不过是个小孩子的玩具而已。”

这次逍遥子非但没有笑,反而叹了口气,喃喃道:“依我看来,这玩具却是越来越危险得很,还是莫要去玩它的好。”

想了想,逍遥子对着虬髯大汉说道:“五年了,我终于找到他了。谢谢你,云铁!把我送出来,到了王府之后,你就可以回去了,替我谢谢胡青牛。”

第十三章:有原则的杀手

江湖之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逍遥子不算是一个合格的杀手。

因为他长得漂亮。

更是因为,他是一个叛徒。

一个背叛了杀手集团“暗河”的叛徒。

虽然逍遥子不知道,自己何时何地背叛了“暗河”。

但是,“暗河”却公开声称他是叛徒。

你听说过一个杀手背叛了杀手集团之后的命运吗?

你一定听说过,因为你也许没见到过真人,但你一定看过很多这类的故事。

他们都没有好下场。

除了逍遥子。

严格的说,逍遥子其实也没有好下场。

因为在杀手的江湖榜中,曾经排行第十位的杀手逍遥子,属于最神秘的杀手集团、“暗河”的第一杀手逍遥子。

可以轻易找到公开记录中的逍遥子的下场:在刺杀武当派掌门张三丰时出手失误,受伤逃跑。

在楚国客栈里路遇宿仇,火并之后受伤严重,最终被火神派的硫磺弹引发火灾,烧死在楚国客栈。

天空中乌云密布,鹅毛一样的大雪纷纷扬扬。

一位面容儒雅俊秀的白衣男子,轻提着黑鲨鱼皮剑鞘的长剑,静静的站立在枯树的树荫之中。

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一个人。

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刚刚堆积而成的雪人。

他的嘴里还嘟嘟哝哝的说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祝你生日快乐!”

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因为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

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从来处来到去处去。

家里几头牛,田里几亩地?

或者家里曾经有过两头驴。

当然,也没有人知道他来做什么。

因为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的来意。

每个人都有权保留自己的秘密,只要这秘密不危害公益,谁也没有权逼他说出来。

他仿佛本来就在这里一般,随心所欲来去自如,根本没有人会察觉!

但是,如果这里没有他的话,你就会觉着少了一些东西。

一些可以置人于死地的风吹草动。

轻轻地提着黑鲨鱼皮剑鞘长剑,仿佛毫无重量一样,更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嗡嗡嗡……”

剑锋轻吟,如梦似幻。绕梁三日,久久不消。

剑在滴血,敌人的血。心在兴奋,自己的心。

“噌噌噌!”

俊秀的白衣男子,轻轻地一个旱地拔葱,好像是一只孤独的飞鹰,仗剑飞掠而出,振翅而飞!

双脚在空中连踏梯云纵,从张翠山那里偷偷学来的梯云纵,然后是几步轻点水上漂,身形已然横掠飞出。

凌波微步,踏雪无痕!

这就是轻功的最高境界,这人的轻功足以堪称“蝴蝶飞!”

嘴里哼着“蝶儿飞”,他就像是一只轻盈翻飞的蝴蝶。

今年的雪,似乎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晚一些,带走了最后一片飘落的黄叶,他就像是一只飞来飞去的蝴蝶,在这白雪飘飞的季节里摇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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