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又刺向太阳 上——原三生
原三生  发于:201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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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是没有人知道他要去哪,没有人知道他要去做什么。

因为他死猪不怕开水烫,打死我也不说。

因为但凡想着靠近他的人,无一例外绝无万一,都是伸腿瞪眼丸吃得多了!

林子之外,矗立着一座普普通通的府邸。

因为朱门酒肉臭,所以大门是朱红色的,而且还透着一股土豪金的味道,府邸大门上高挂着一块黑色的匾额,上面写着两个金字“王府”。

浅黄色的琉璃瓦,辉映着淡淡的夕阳红,金光闪闪熠熠生辉。

门前上下左右站着四名身穿锦衣的家丁,显然正在招呼着熙熙攘攘的客人。

这些道貌岸然的客人们,用旁光一眼扫去,就知道都是些权门富贾土豪劣绅,脸上都一丝不苟的挂着虚伪的笑容,谈笑之间也都是流露着一股铜臭气。

为了给王员外祝寿,他们的手中都拎着一个豪华大礼包,还故作高雅的扇着扇子。

因为王员外的大名,好像是叫做王天放,他的武器就是一把钢筋铁骨的扇子。

俗话说,礼多人不怪。

放屁添风,确实是不如扇子来的实实在在。

来来往往的招呼声此起彼伏,进进出出的人仿佛也是无穷无尽,这全部是因为王员外的影响力。

他不仅是不义之财数不胜数,而且以前也曾经行走江湖杀人无数,在武林之中也算是耀武扬威小有名气。

吃饭喝酒,不仅为了饱腹,它还满足我们很多心理需求。

品尝美食,也是一种很好的心灵治疗。

还有就是,别放弃任何一个和家人吃饭的机会,总有一天,这个饭桌上的人会慢慢消失。

这样才是真正的江湖,有的人高高在上自以为是太阳,可以千秋万载一统江湖,为了一骑红尘妃子笑,烽火戏诸侯。

而有的人,却只能吃苦耐劳吃糠咽菜,天当被地为床,死了也是轻若鸿毛,还要忍受唾骂与鞭子。

一个隐隐约约的雪人,从林子中悄悄地飞了出来,几乎只是一个呼吸的时间,他已经从林子中,朝着金字王府,兴高采烈的掠了过来……

为了配合路有冻死骨,他伸手就解决了,上下左右站着的四名身穿锦衣的家丁。

顺手砸碎了王天放的金字招牌。

捡来的火神派的硫磺弹,噼里啪啦的炸响——在王员外古色古香的中堂。

不知死活的护卫,摇响了进攻的铃铛。

铃铛响起,那个白衣男子,从几不可见人的浓烟中走进来。

以掩耳不及盗铃之势,施施然走进大家的眼中。

也走进了王府家主王天放的眼中。

王天放的瞳孔忽然间收缩起来。

因为他看到了白衣男子手里拎着的,

不是自己梦寐以求的豪华大礼包,

而是自己深恶痛绝的一把剑。

一把剑尖还在默默无闻滴着血的剑。

有的王家人想混在人群中逃跑,可是他们胳膊上带着的、曾经让他们引以为荣的小白花出卖了他们。

逍遥子的剑很快很锋利,而且非常精准狠辣,能用一招毙命的他绝不会用两招,甚至于还可以一箭双雕、一石三鸟。

看着早就该死的亲人们一个个倒下,王天放惊慌失色的哭着说道:“你到底是谁?我根本就不认识你,难道王家和你真的有这么大的仇吗?”

虽然男人的眼泪,有时比女人的还有用。

但是,你不能对着一个杀手流泪。

“为什么?我是一个有原则的杀手,看在你快死的份上,我就让你死个明白。我曾经就是‘暗河’第一位的杀手逍遥子,而导致这场灾难的原因就是——我是一个叛徒。”

作为一个杀手。

逍遥子的确不算是一个合格的杀手。

不仅是因为快四十岁的逍遥子,还长着一副儒雅秀气的脸。

多年前行走江湖时,就曾有采花贼欲对逍遥子下药。

结果当然可想而知,据说比万里独行田伯光还要惨。

而现在,已经死去的逍遥子,竟然好好的出现在王员外的门口。

还潇洒飘逸的拎着一把剑。

一把剑尖还在默默无闻滴着血的剑。

只不过谁也想不到,这位年轻潇洒的公子,居然是已经“死”了五年的杀手逍遥子。

当然,更想不到的是这位看上去,又年轻又多金又潇洒又有点腼腆的少年公子,居然已经快四十岁了。

嘿嘿,逍遥子忽然笑了一下。

仿佛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

然后他就出剑了。

他确实是一个有原则的杀手

逍遥子学着石杵一剑刺向太阳。

细细密密的血痕,猛然从王天放的脖子上喷射出来,如同天女散花一样,为他自己的寿诞,画了一幅红色的山水画。

王天放就这样死了,也停止了流泪。

这实在是件很奇妙的事——一个人流血的时候,往往就不再流泪。

虽然,这一剑有些似是而非。

逍遥子还是学着石杵,吹了吹剑尖的鲜血,眼睛里露出了一丝难得的笑意。

他笑了笑说道:“我是一个有原则的杀手,谁曾经在‘暗河’雇凶杀人,哈哈,我就杀谁!”

铁链摩擦的声音再度刺耳响起,十三个奴隶在鞭挞之下,终于迈开了脚步,走近这片已经没有生气的人间地狱。

天色慢慢变得昏暗起来,光芒也从几度夕阳红,慢慢转化成为月亮代表我的心。

十三个奴隶,也终于到达了王府。

那一名瞎了左眼的护卫蹙着双眉,竟然看见了门口的四具尸体,还有那一块被砸碎的金字招牌。

猛然停下脚步,闷吼一声;“停!”

浓稠的血腥味,轻轻地飘散在天地之间,染红了他们归心似箭的双眼。

所有的奴隶闻到这样浓郁的血腥,仿佛感觉是自己的身体在流血,缓缓的低下已经不能再低的脑袋,身体也开始有节奏的微微发抖。

只有熊飞周,脸上露出一丝狞笑,这种血腥带来的感觉,仿佛不是恐惧,而是莫名其妙的兴奋!

“啪啪!”

随着两声清脆的掌声,一个白色身影缓缓而来。

他没有开口说话,也没有做什么动作。

他的剑没有出鞘,但杀气已经云山雾罩了每个护卫的心。

“锵!”

剑已出鞘!

那是很普通的一剑,一剑刺向太阳!

“东风破!”

白衣人微垂着头,左手拿着黑鲨鱼皮的剑鞘,右手提着尚在滴血的三尺寒剑,轻轻地吹着……

又是一剑,十三个奴隶手脚戴着的镣铐,猛然在夜色之中,爆起一团团火树银花……

获得了自由的奴隶,如同逃出地狱的孤魂野鬼。

没有人说话,他们各自奔逃而走。

留恋人生,本是人类的通性。

他们唯一的目标就是逃亡。

天涯海角。

凄冷的夜色里,雪花越来越大,白衣人依然提着剑潇洒的站立着。

他的对面,笔管条直的跪着一个年轻的奴隶,腰上还斜插着他的剑。

“我要学剑!”

“为什么?”

“因为,我是熊飞周!”

“为什么?”

“因为,我要报仇!”

“为什么?”

“因为,我要请你喝酒!”

“好,跟我走!”

两个人一前一后,追逐在这片白雪皑皑的森林,就像追梦人奔向希望的田野。

熊飞周腰上斜插着的骨头隐隐鸣唱,尽管这夜色朦胧,却知道何去何从……

黑暗无论多么深沉,光明却迟早是要到来。

虽然一切还弥漫在黑暗之中,虽然光明只是短短的一瞬……

它却仍然梦想着——

能够一剑刺向太阳!

第十四章:东风破

逍遥子旱地拔葱接着水上漂接着凌波微步接着蝶儿飞,踏雪无痕梯云纵飞来飞去忙的是不亦乐乎。

五个时辰之后,却发现熊飞周就不紧不慢、晃晃悠悠的跟在他的身后。

“你为什么能够跑的这么快?”已经有些气喘吁吁的逍遥子问道。

“因为,我每一天都在跑。”熊飞周气定神闲。

“怎么跑?”逍遥子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为老爷倒茶的时候,我跑;为厨房挑水的时候我跑;为庄稼除草的时候我跑;为管家放马的时候,我跑……”

“有多快?”逍遥子直接打断熊飞周的跑来跑去。

“从厨房到井台大概是一百二十步,端着老爷的茶杯,要用十个呼吸;提着一桶水,要用十三的呼吸;提着两桶水,要用十七个呼吸;如果是空手的话,只要用七个呼吸。”

“每一天都在这样跑?”

“每一天,没有事的时候,或者是有事的时候。”

逍遥子悄悄地调整了自己的呼吸,暗道:捡着了!这是要发啊!

熊飞周却理直气壮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可以叫你师父吗?”

“我是逍遥子,我是‘暗河’的第一杀手。师父?或许吧。只不过你要是叫我师父的话,情况会有些乱。”

“你就是那个找不到九道山庄,然后去说书的杀手?不是说你已经被慕容过杀死了吗?为什么会乱?”熊飞周丝毫没有感觉到难为情的问道。

逍遥子面对这样尖锐的问题,想起来自己曾经骂慕容过的祖宗是丫头生的,只好是自我批评老老实实揭自己的短。

“是的,我就是那个逍遥子。我没有死,是因为五年前石杵救了我。这也是为什么会乱的原因,因为他救了我,我今天救了你,你的父母曾经收养了他,在石杵六岁的时候。”

“我的父母救了他?我的父母是谁?在哪里?”

“你的父母在飞周岛,这就是你的名字叫飞周的原因,姓熊是因为你的外公是熊熊大人。”

“他们是干什么的?现在还活着吗?”

“你的母亲是宇宙第一大美女,曾经是日月神教的紫衫龙王,现在还生活在飞周岛。你的父亲从小生活在飞周岛,人称银叶先生,五年前去世了。”

“他们为什么不要我了?”

“不是你,是你们!韩岚岚是你龙凤胎的妹妹,你的母亲找了你们十八年,因为你们出生的时候,你们的父母被人围攻,抢走了你们,送到了九道山庄为奴。”

出了一口粗气,逍遥子停了下来:“石杵就是你母亲派出来找你们的,哎呀妈呀,咱们还是歇一会吧……”

“是谁围攻了他们?日月神教是不是很厉害?是不是比九道山庄还厉害?岚岚是我龙凤胎的妹妹!”

想起来岚岚惨死的样子,熊飞周禁不住怒火中烧,更是深深的责怪自己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妹妹,从小受尽折磨的妹妹!

“围攻他们的就是日月神教,抢走你们的就是日月神教。是的,日月神教很厉害,我和石杵怀疑,慕容过用的斗转星移,就是日月神教的乾坤大挪移。也就是说,九道山庄的慕容过就是日月神教的下属,这也是为什么日月神教、把你们送到九道山庄为奴的原因。”

“九道山庄!日月神教!不死不休!哎,师父,我听说你背叛了‘暗河’,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我为了报仇,挑战了慕容过,而我不知道慕容过是日月神教的人,这也就是说,日月神教、九道山庄、‘暗河’,还有火神派,甚至于还包括少林寺,他们都是一个同盟。所以‘暗河’说我背叛了它,想要置我于死地。”

“少、少林寺?”

“是的,当年围攻你们父母的成昆,就是日月神教教主阳顶天夫人的师兄,而成昆现在是少林寺的园真大师。”

“怎样才能成为一个高手?”

熊飞周跪在逍遥子面前,问道。

他其实一点都不喜欢逍遥子,他更喜欢男人的霸气,但作为一个男人的逍遥子过于柔美,这令熊飞周很是别扭。

不过他对于眼前这个人只有感激。

当你的命都是他给的时候,他叫你做任何事,你也许都只有感激。

因为,他是一个有原则的杀手

也许,这就是根植在每一个江湖人内心的江湖规矩吧。

逍遥子笑了,他喜欢这个问题。

如果是任何一个名门正派武术世家的老师傅,遇到一个什么武功都不会任何基础为零的家伙,第一句话就问“怎样才能成为一个高手”,一定会觉得这家伙太好高骛远,一定会教训他踏踏实实练好基本功。

但逍遥子没有。

因为逍遥子既不是名门正派也不是武术世家。

逍遥子是个杀手。

还是一个有原则的杀手。

这个杀手,在当年什么武功都不会、任何基础为零的时候,第一次进入“暗河”杀手集团,第一句问师父的话、就是同样的这句话

怎样才能成为一个高手?

很简单!

逍遥子扔给飞飞一把剑,一把带鞘的剑,剑柄上还带着干枯的血迹,剑身上镶嵌着很多宝石,看得出剑主人生前、不仅是位剑客更是个有钱人;当然也看得出,剑主人生前在逍遥子面前,还来不及拔出剑就已经被干掉了。

“你会蹲马步吗?先练习蹲马步吧。”逍遥子随口说道。

“我会!”熊飞周毫不犹豫。

“蹲着玩吧!”逍遥子随口说道。

“好,蹲着玩吧!师父,你为什么叫我飞飞?为什么不是熊熊?为什么不是周周?”熊飞周不依不饶。

“熊熊燃烧的滔天爱火,天高任鸟飞的自由自在,周而复始的生生世世——不死不灭。熊熊爱火和我无关,生生世世也和我无关,只有天高任鸟飞属于我。”

三个时辰过去了,熊飞周依然高高兴兴地蹲着马步。

手里还不停的摆弄着他的骨头。

逍遥子的神色更诧异了,问道:“你曾经练过蹲马步?”

熊飞周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这哪里还用练!每一天上厕所的时候,不都是这个姿势吗?”

说着,骨头一砸,又凌空砸死了一只飞虫。

“你还能用骨头砸死什么?”

“现在天太冷,天热的时候,什么苍蝇蚊子的,我只是用我的剑砍掉苍蝇蚊子的翅膀……”

熊飞周特别强调了“我的剑”。

“你拔出剑,刺向太阳。”

逍遥子对熊飞周说道。

“把这个动作练二十万次,你就是一个高手了。”

“怎么拔剑?怎么刺?刺哪里?师傅你什么都不教我,我怎么练?”熊飞周的反应很慢。

“你不需要知道怎么练,只需要练,在练的过程中,自然就明白要怎么练了。”

“一直刺向太阳吗?”熊飞周想了想。

“嗯,早上朝东刺朝阳,中午朝天刺艳阳,傍晚朝西刺夕阳……你问题太多了,都问的我忍不住作诗了……”

“为什么要这样刺向太阳,刺向月亮行不行?”熊飞周有些疑惑。

“这一招就叫做一剑刺向太阳,你父亲自创的剑招,交给了石杵,石杵又这样交给了我,怎么着?你想改一改名字?”

熊飞周没有再说话,默默地一剑刺向太阳。

左一剑,右一剑。

歪歪扭扭来一剑。

蹲着马步又一剑。

左手是逍遥子给他的剑,右手是自己的骨头。

“你身体的协调性很好!”逍遥子面带喜色。

“都是我吃饭的时候练的!”熊飞周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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