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锦听着他的话,摇头自嘲,“蠢兔……迟陌,是否我今时今日不论再说什么,你都不肯原谅?是否我今日拿一颗真心摆在你面前,你也不肯看我一眼?”
“敖锦……”迟陌终究是换了称呼,呆呆着捧着一盏茶望向梨花,“太晚了。”
“我从来没想过要向你要些什么,一根红线绑了你我,我知道你是不情愿的,千般万般的不情愿。我本只是一个小妖,得你化为龙形为我挡去天雷,将我从轮回井中救出。我是打定心意,绝不向你要些什么的。若你肯待我好,我当是荣宠,当是恩德,我迟陌高攀不上东海的大太子,原原本本我就是这样想的。”
“可我错估了这一颗心可承受的底线。你其实大可以放任我自生自灭,何必要救我,救下了又要予我温情,予我万般的好,再拿一句知己敷衍而过?我只是一只杂毛的蠢兔子,可兔子也有心,兔子的心也是肉做的,会难过会不舍,会生出这样那样的期待与奢望。”
“我不是你闲来无事的一时兴起,也无意做你的退而求其次。”
“承蒙大太子错爱,我担不起,还请回。”
敖锦想辩驳说不是,可对上迟陌一双清澈的眼,张了张口,哑然无声。
不是从未想过他有这样的心思,可总以为便就是这样又如何,牵挂他又如何,惦念他又如何,为他难过又如何,为他快活又如何——不认,就是不认自己真心的喜欢他。
于是越加的态度倨傲,越加的冷漠疏离,本就是一桩啼笑皆非的错事,两个人闷声不响谁也不说一声喜欢。一个觉得不该,一个觉得不肯,堪堪就能这样过去了。非要闹到了现在这地步,还是在犹疑……
心绪万千,仍只说了一句,“对不起。”
迟陌摇摇头,笑着跟他说,“不怪你。”
从那天起,敖锦就一直站在迟陌门外的梨花树下,不去敲门也不言语,一个人默默的站着。偶尔迟陌推门,信手泼出一盏已经凉透的茶,也只浅浅一眼对视,视而不见的好似屋里屋外不是一个世界。夜半里屋里点起灯,昏昏黄黄的烛光把迟陌的身影投在窗纸上,敖锦就这样静静望着,也不知在想什么。只是偶尔叹口气,负了手,仰头望着皓月繁星。
咫尺天涯。
十四日后,一树梨花落尽。
敖锦终于忍不住推了门进去。自此后不论迟陌要做什么,他总是先一步将东西收拾妥当。迟陌要喝茶,他来泡。迟陌要写字,他研墨。迟陌看完的书他来收拾,迟陌洗好的衣衫他来叠放。待迟陌搁了笔又望他一眼,就知是要睡了,一个人再出门去,梨花树下长坐一夜,静待天明。
堂堂东海大太子,甘心做了迟陌半个奴仆。
可两人仍是不言不语,日子越发难熬。敖锦果然还是没耐住性子,“你到底要怎样不能直说?一直不言不语冷冰冰的看我,非要将日子过成这样?你怨我、怪我都是应该,这样跟我赌气下去还怎么收场——只要你一句话,我将整个东海拱手相让又如何!你不肯信我,我就将一颗真心捧到你面前任你凌迟又如何!你就不能好好的跟我说句话吗?”
迟陌背对着他,轻描淡写说,“我没有跟你赌气。大太子,您请回吧。”
敖锦恨的牙痒,上前一把拉了迟陌的胳膊,迫着他转过身来,“迟陌——我以后不会再欺负你了好吗?你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害怕什么、想要什么,我都会尽力去了解,不让你失望。我敖锦素来说一不二,你就信我一次又如何?既然你喜欢我,信我一次不好吗?”
迟陌闭眼低头,“大太子……请回吧。”
“你!”敖锦死死地盯着迟陌那张可怜兮兮的脸,“好!你真有骨气!”
甩了迟陌的手,负气之下转身便走,打定主意这只蠢兔子爱怎样就怎样,就看他能不能折腾个百年千年的。他可是只兔子啊,兔子不该温温顺顺,怎么倔起来跟牛似得,一点也不可爱——怪道人家都说,兔子急着要咬人。
回了龙宫头一件事就吩咐了人去凡间买些精致可口的果脯回来,想着过个几日再去迟陌那总不能空手,带些他爱吃的,脾气该多少收敛了。
来日方长,既然勉为其难喜欢上了那兔子,总有能把他哄好的一天——东海的大太子是这样想的,一口苦茶入口也仿佛甘甜,弯着唇角笑得志气洋洋。
可尚不等他一盏茶凉,龟丞相就慌慌忙忙来禀告,急得话也说不利索。
“大太子!大太子可不好了,出大事了!那个迟陌他……那个迟陌方才去三清殿求太上老君剔去他的仙骨,摘取他的元神,说要回轮转世下凡做人!大太子您快去看看吧!”
这兔子!
敖锦恨的双手都在颤抖——他居然敢!
13.红线三匝(13)
“明日一早,我就会去冥府轮回了。”
这是迟陌走出三清殿时,见到敖锦所说的第一句话。即便面色苍白如纸,还是一脸的云淡风轻,唇角甚至还带着笑,看得敖锦心下一凉。
敖锦简直不可置信,“你……你这到底是要做什么!”
迟陌径自的往前走,与他擦肩而过之时突然停下,笑着叹息了一声,“不如大太子陪我再下一局棋吧,我也许久……没有为你泡过一壶茶了。”
一路无言的回到了迟陌那,敖锦在梨花树下置了棋盘,抬头向屋内望了一眼。迟陌拿清水洗净杯盏,然后拆封了那一罐敖锦带来的茶叶。修长的手指拈起茶叶放在壶中,沉静的双眸漫进热腾腾的雾气里,举止娴熟,背影寥落——头一次,这是头一次,敖锦在迟陌的身上看到了出尘的气质。
迟陌端了茶来,笑里带些苦涩,“只可惜,梨花都落尽了。”
敖锦捧起了茶盏,低头浅饮一口。
倏忽间梨树重新盛开出花,脚下土地生出青葱绿草,隔了三两步的距离土地无端端变作了一池春水,条条锦鲤嬉戏在荷花之下。阳光灿烂,景致正好。
迟陌拂去衣襟上的落花,坐到了敖锦面前,“不枉我来过仙界一遭。”
“蠢兔子,你万般艰难才能修仙得道,三千年说来不过张口闭口,真正去历经得有多少辛酸,你太蠢了……”敖锦只觉自己一腔的酸涩苦楚无处宣泄,怔怔的望着迟陌,怎么也想不出他这样决绝的理由来,“竟非到这个地步不可吗?我敖锦,逼得你非要这样不可吗?”
“不是你逼迫我,这只是我自己的选择罢了。”
迟陌的视线停在了天际的浮云,思绪飘得悠悠远远,“这三千年来,我没曾喜欢过谁,看尽了凡间悲欢离合的事,总觉得喜欢上一个人是件很辛苦很麻烦的事。我是只很懒的兔子,我怕辛苦也怕麻烦。”
“后来,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小小的水蛇精。她活得很痛快,喜欢上了不该喜欢的人,明明知道人家是虚情假意,还是揣了明白装糊涂,哭是真的,笑是真的——拼了命去修炼为能有一日位列仙班能与他长长久久。转眼一道天雷劈下来,什么也没留下。而她喜欢上的那个人呢,大概早已经忘了她的姓名音容。”
“不是你拿命去喜欢谁,那个人就一定要回应你同样的情感——这是我从她那里学会的,很重要的一件事。”迟陌淡淡的说着,眼底是敖锦从没见过的坚韧,“第一眼不情愿,往后都只会是不情愿。我与你,永远不可能站在平等的一条线上。我的耐心,我的隐忍,我的等待,我的心甘情愿,只会越加拉远你我之间的距离。”
“我愿意抬着头看你,你却将低头看我当成是一种怜悯。”
“所以,我只是不想将我一腔真心的深爱,让你当做万般无奈的替代。”
敖锦忍不住去牵了迟陌的手,摇着头,又将头低了下去——谁说他是蠢兔子,他简直看得清清楚楚!果断决绝的,没留下一条生路。
哑口无言。
敖锦一句话也没有说出口,好似说什么都是借口,说什么都已经太迟。悔,悔的更不能把命盘改写重新再来一次,又怎样呢!他生性如此,这一盘局还没落子,迟陌早早就望见了结局,还要如何?
“敖锦。”
迟陌忽而走过去,俯下身来将他拥在怀里,眼里有泪在打转,可是硬生生忍着不肯落下来。
“此一生,我也只爱过你一人。我入轮回,你不必惦念,这条红线本是不该系着的,断了也好。千年修行,能得遇你,也不枉费。是时候说再见了,你……别来送我。”
印象里,迟陌很少说话,总是他一个人说的兴起,蠢兔子就一直听着,仔仔细细的听着。两个人永远隔着距离,不曾牵过手,不曾许过诺。心知肚明一条红线牵着,迟陌是他的,跑不掉,也不会跑。就像沧则说的那样,他也以为,迟陌会一直在那里,一直等着他。
他就是仗着迟陌喜欢他。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惦记起迟陌了,就给些温情,不乐意时,一声问候也不肯。满心仗着那根红线牵引,迟陌一直攥在他手里。这么长的时间……他竟是一句我喜欢你,也没曾对迟陌说过。
怪不得这蠢兔子要跑,他是真的,待他一点也不好。
不可一世的东海大太子就这样在迟陌的怀里,颤抖着,低声啜泣起来。
迟陌拍了拍他的背,将他拥的更紧些,笑容里仿佛带了些释然——闭上眼,终于落下泪来。
一天的时间转眼就过,迟陌走时,只说了一句保重,没半点留恋。敖锦就一直坐在这屋里,迟陌不愿意他送,他就不去,总让迟陌受委屈,到头来,悲苦还是要自己来承受。
紧紧握着那枚玉佩,死死盯着他手腕的红线,看得仿佛入了魔。眼里只有一片红,红得像是心里千刀万剐的滴血,看着发疼,直到那根红线骤然一下——咔的断了,心里终于有什么轰然塌陷。
迟陌走了。
再有没有那根牵系着他与迟陌的红线了,再也没有了。
敖锦又去了一趟月老祠,老头子见他来了,长吁短叹,“当年张秀才娶了女乞丐,众人都说他这是吃亏,可女乞丐待他感恩戴德,将家中收拾的井井有条,孝顺公婆。两个人和和睦睦过了两年,更生了一对龙凤胎,无人不羡慕。夫妻恩爱五十载,同穴而眠。再说那横行乡里的林财主,为讨好心地善良的豆腐西施芳心,开仓赈米,救济穷人,从此一心向善。夫妻两做了一辈子善事,儿子更高中探花,光宗耀祖。”
“这红线怎么绑,都是天定的,冥冥中……自有主宰。何必一心认定了,这是勉强?”
敖锦把玉佩搁在了月老桌上,只问了一句,“他今世可好?”
月老如实说,“他到底是仙人投入凡世,不论今世,再十世都是大富大贵,一生无忧的命。”
敖锦还是不死心,继续问,“那他的红线……”
“自然会有圆满姻缘。”月老念叨着,实在不忍心看敖锦那张颓然的脸,“大太子,我还是劝您一句——既然有缘无分,不如学他这般,放下也罢。”
后来敖锦还是去了一趟人间,城里有姓崔的大户人家,孙子刚刚满月,在院子里摆了流水宴,好不热闹。东海的大太子在人群里隐着身形,望着满头银发的祖母抱着睡得正熟的孙儿,就那样静静望着,一步也不敢上前。
“迟陌,对不起……”
往前走了两步,婴儿忽而醒了过来,红扑扑的脸,睁着一双清澈的眼好似在望他。
小心翼翼从怀里摸出那颗质地温润的珍珠,还是迟陌化做原形从当铺里偷出来的,一直被收在他的枕头下面,也是留给敖锦的为数不多的念想。
敖锦施了法,将这颗珍珠不露痕迹嵌在了婴儿颈上挂着的长命锁上。
“迟陌……”
“我很喜欢你。”
婴孩还是眨着眼望他,长长的眼睫,黑色的瞳孔。又看了看四周高挂的红灯笼,祖母拿了拨浪鼓转啊转,他笑着拍了拍手,人群一阵哄笑。
什么都太晚了。
敖锦转了身,从这一片灯火通明,走入无边无际的夜色里。
14.万丈红尘(1)
人说北海的三殿下啊,真真是风流成性。一张嘴巧舌如簧,哄了多少仙子芳心暗许,耳鬓厮磨的过个百年又薄幸而去,偏偏还落的个不埋不怨。敖锦常取笑他,天庭可是清心修炼的地方,倒成了你恒越的后花园,亏得是王母睁只眼闭只眼。
清心修炼?这偌大天庭有几人是清心寡欲、闭眼不看万丈红尘的——反正他恒越没见过。
说来又想起前日的那个长陵,一袭白衣淡然不容喧嚣的样,唇角是带着宽仁慈悲的笑,眉目里仿佛掠过四月的暖阳春水。单是脑海里闪过他的摸样,也好似有清风拂面。恒越禁不起自己一时兴起,带着美酒前去扣了无尘阁的门。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奴仆领着踏过碎石铺就的小径,两排青竹投下摇摇晃晃的剪影,潺潺水流声越来越近,待走过了素白的矮桥,恒越将折扇展在胸口——嚯,这无尘宫真是个清净雅致的地方。
再往前走便是长陵的居所,从这看去,也不过古朴精巧的一所别苑罢了。白墙黑瓦,没半点装饰。人都说长陵上仙才是个仙的样子,不沾半点的七情六欲,阅尽了人世间的悲欢离愁,眼里泛不起一丝涟漪。又说那个长陵啊,性情还是温顺的,可是任谁跟他交好都那般清淡如水,时日长了当真无趣,怪不得在这天界也没个伴——说来说去,就是太仙了些。
都是九天上的仙神,竟还嫌弃起人太仙了,什么个道理?
一眼望去就见长陵倚在横廊上读书,月白的长袍上不染纤尘,长发散落至腰,眼里似笑非笑的淡然,娴静的好似皎月清霜。见他来了,忙搁了书迎上来,眉目都是谦和的。
恒越拎着酒走上前说,“恒越不请自来,长陵上仙,打扰了。”
若说喝酒,总该是纵情些的,到底是能醉人的东西。再难相交的人,只要能灌下他两杯酒,说什么还是次要,但有什么心绪,眼里的变化是肯定藏不住的——所以恒越喜欢与人喝酒。
但能把这酒喝得如同品茶一般……
恒越把玩着手里青瓷的酒杯,支着下巴看长陵低头浅浅斟了一杯酒,垂落的长发半遮了眼眸,纤瘦的手腕关节分明,隐约能看见那白皙皮肤下浅蓝色的血管。五指颀长握了酒杯,仰头细细抿下一小口,下咽时喉结处微微一动。细细品味了一番,才温声细语道,“素来听闻三殿下所酿的酒不同凡响,果然名不虚传,回味无穷。”
薄唇沾着酒水,泛着水红的颜色。
恒越暗自在心里稍稍惊叹,这个长陵,真是一副好皮相。
眯着桃花眼自斟一杯酒一饮而尽,恒越摇着折扇笑,“要是长陵上仙喜欢,北海别的不敢说,薄酒还是有一些的,我隔日再带些来与上仙品鉴。”
长陵侧目,“殿下客气,唤我长陵便可。”
“那你也不必一口一声称我殿下。”恒越笑着环视四周景致,“说来,天界众仙甚少有与我不熟识的,千年来竟都没来你这一趟拜访,真是不该。”
长陵轻声回说,“千年间我也不过回天庭数次,余下时间都辗转凡间,殿下很少见我并不奇怪。”
恒越这才注意到,这个长陵,竟是声音都比寻常人好听些。清润的像浸在寒水里的美玉,每个棱角都让水流细细打磨着,泠泠作响,却又自有股疏离淡漠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