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如来不负君(往事如菩提)+100问+番外+后记——幽阑露
幽阑露  发于:2015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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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直到那次去青霞山之前,我从来不知道阿凡对我的心思,也不知道这种感情源起于何时。我一直把他当做最好的兄弟,最亲密的朋友。

我和阿凡聊天,干娘做好饭端进来。

给阿凡的饭菜都是遵医嘱,清淡的,营养丰盛的,搭配合理的。

给我的,则全是按我喜欢的。我的口味一向比较重,尤其嗜辣,我虽在外多年,但是仍旧最怀念家里的食物,而干娘的饭菜做得最地道,梅菜扣肉,红烧猪蹄,味重而不腻,或酸或辣,都是一绝。

记得当年住校,阿凡的食量总是我的两倍,拿着一个大碗极富豪气的叫着六毛钱的饭,或者带着我出去大吃大喝,食堂的阿姨都很喜欢这个充满阳光的少年,每次都要多给他一点。可是如今,我守在他床边,饭菜基本上都是满满端进来,又满满让干娘端出去的,他就这样子一点点在我面前枯萎了,最是残忍。我也常劝他多吃一些,他不理我,径自换了话题,我拿他没办法,又不想到了如今还再吵架。

吃了饭,干娘把碗筷洗了收拾了,便总是站在床边和我说话,她也知道阿凡是劝不动的,便只能婉转的和我说,其实是说给阿凡听,劝他能够去医院,好好接受治疗,兴许还有救。可是阿凡不肯,把头扭向一边,他从来这样固执。

我坐在旁边不说话,只偶尔点头表示认同。

我选择在C市冬日难得的一个有太阳的晴天扶着他出门到外面走走。

阿凡半躺着身子说要自己穿衣服,干娘把羊毛衣和呢子外套都准备好了放在床头,可是阿凡因为进食太少,已经连扣扣子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竟然虚弱至此,我黯然神伤,于是凑过身去帮他把扣子一粒粒扣上。

他的气息落在我的颈上,十分微弱,早不像当年那么热烈了,我却仍旧觉得充实,盈满了整颗心。

寒冬十二月,梧桐树光秃秃的落尽了叶子,叶子的一生恰如人的一生,经历春夏秋冬四季然后埋入泥土,不复再生。我们活着,经历最美好的青春,然后衰老,然后死亡,没有超度,没有来生。

阿凡走得很慢,走两步,要停三步,我扶着他,陪他伫立,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和他这样并肩站立过了。

冬天的阳光形如虚设,只有风还是很烈很冷,把梧桐树梢仅有的几片叶子都吹落了,有一片,落在阿凡肩上,我想我明明已经远走了,又何必,在最后的时候,心生不忍,回头了。

在我手中的阿凡的手臂,只有衣服,握不到手骨,我叹一口气,“你去医院,我陪着你,好

不好?”语气极尽温柔,像在哄一个孩子。从前只要我说出“我陪着你”这四个字,无论我有什么要求,阿凡都会答应。可是如今,阿凡只是默然,那双纯黑色的亮晶晶的眼睛也再不会放出如昔日的光芒了。

我记得几年之前,我们常常在深夜打电话,有一次,他毫无预警的半夜打来,我看了眼表,凌晨两点。

那时我正在读林语堂写的一本书。

我问他,“怎么这么晚打电话来?”

他说,“你在干什么?”语气有点醉意。

我说,“在看书。”

他问,“你在看什么书?”

我说,“林语堂的书。”我的声音有点细,自大学分手之后,我和他之间越走越远,那些一起听的歌,那些一起看的动画片,那些一起玩的游戏,一起逃过的课,都已经随着年龄远去,沉淀在历史深处了。越长大,各自谋生,我和他重迭的部分,也就越少,回头看,仿佛是我在背叛他一般,偷偷摸摸有了其他情人。

他没听清楚,他那边很吵,震天响的音乐和吵闹的人声,遂又问了一句,“什么书?”

我耐心答,“林语堂。”

他遂回了一句,“哦,就知道你只喜欢这些。不是物理就是文学。”

我莞尔,岁月老去,他却似乎永远停留在最张扬的年纪,不肯收敛。我是被他落在了身后的。

他说,“你给我念一段吧。”

我如蒙宠召,一时无所适从,他平日从不和我谈我看的书,我问道,“从哪里念起?”

他唔了一声,说,“就从你现在读到的地方念起吧。”

我摊开书,床头的台灯打下来,把听筒握在手心,像恋人絮语般爱抚着那段文字,“可说人之永生是种族的,而宝石的永生是单独的,木兰游观始皇无字碑那一段尤说得详尽。那一块石头无情无感,故永远生存,人为有情之动物,故个人死去而家族却永远流传。有人说这不过为要充满人求永生之欲望,强为解释,但我说有深道理在内,非妄言也。”

我还未念完,他便挂断了。

我听得到他声音里的沙哑,我能猜得出他此时此刻正在何地做何事。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这样的声音激发了他的欲望,我习惯像对待恋人一样对待文字,我习惯用这样的口吻诉说我喜欢的东西。但我唯一确定的是,他在酒吧或者舞厅,他的身边,一定有另一个男人,或者更多,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情事就是如此,只有身体在肿胀,只凭本能做事,永不餍足。我害怕我有一天也会如此,彼时我已经在边缘徘徊,我看着已经在深渊里不可能再走出来的阿凡,他抬头望着我,我是他唯一的救赎,可是我在犹豫,我在寻找另一个依靠,我害怕面对他,我就这样离弃了他。

那一个晚上,凌晨两点,台灯亮着,书本摊开,我一直在等他打回来,可是他没有,我想象着他那边的情景,然后回忆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光,独自在深夜BQ,再用手解决。我恨这样的自己,怎么可以这样堕落?

出了那件事以后,阿凡就没有再去上学。但是时间能磨平所有突兀的伤痕,后来过了一年,阿凡好像渐渐从这件事的阴影里走出来了,于是每周末仍旧回去上声乐培训。

因为在红磨坊打工的关系,阿凡喜欢上乐器,颜伯母于是给阿凡买了台钢琴放在家里。

在那个年代,钢琴还是很贵重稀有的东西,阿凡常常在家里弹琴,我也跟着阿凡学会了不少的曲子。

初中结束的那个暑假,我们都成为了十四五的少年。

有一天只有我和颜伯母一起吃晚饭的时候,颜伯母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萧然,你去劝劝阿凡,无论如何,一定要他读高中。”

“嗯。”我点点头,对于颜伯母的要求,我一向不会拒绝。

第二天上午等阿凡起来,我就和他说这件事。

阿凡的回答是,“我现在已经可以去酒吧唱歌,我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人生又不是只有读书这一条路。”

我继续劝,“阿凡,你不要总是这么任性,你为伯母想一想,她多希望你会继续读书。”

阿凡一口拒绝,“我不喜欢学校。”

“可是,”我想了一下,我知道方文博的事对阿凡还是有影响,“你和我一起读高中,然后再考同一所大学,不好吗?我们可以一辈子做校友。”

阿凡的眼睛闪了一下,刚刚起床的他还有点呆呆的,头发乱蓬蓬的翘起来,然后眼睛又随即黯淡下去,“可是我已经落下了那么多的功课,中考也已经结束了,怎么和你一个高中?”

我心里叹一口气,确实已经太晚了,但是面子上还是强打精神,宽慰阿凡说,“还有一个暑假呢,送会有办法的。”

只是没想到这个办法来得那么快。

初三暑假,正逢全国青少年歌唱比赛。一中有一个规定,凡是能夺得全国性赛事的第一名,便能不考试,直接扩招进去,比如我,就是全国奥赛一等奖。

我和阿凡说,“我们去参加那个比赛吧。”

“好。”阿凡即可答应,说道,“我去红磨坊请段时间假,定要去拿个第一回来。”

我最喜欢阿凡的这份自信。

第二天我们就去C市的分赛区报名,参加预选赛。

出门之前颜伯母给阿凡准备好了衣服,一件白色衬衣,一条黑色裤子,还帮他用发蜡弄了下头发。

虽然阿凡满心不喜欢伯母给他挑的衣服,但是耐不过伯母的唠叨,只能勉强同意了。

报名点在市中心颇有名气的一个商场里。我们到的时候,里面已经有许多年龄相仿的孩子了。我看到这阵仗,忍不住为阿凡担心,有这么多人参加,全国一等奖不知道有多难拿。

倒是阿凡比我冷静许多,去报名处登记签字,然后排队在预选区等待。

差不多到中午的时候,才轮到阿凡。我是随从人员,不能入内,便只能目送阿凡的背影进去。

因为是临时决定参赛的,所以匆匆忙忙就选了那首Beyond的情人,毕竟之前唱过,有把握一些。

我百无聊赖在外面等,结果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出来,中途门开了一次,出来的人都不是阿凡。

最后好不容易看到阿凡那件白色衬衫出现在眼前,我一个激灵就扑上去,连忙问道,“比赛结果怎么样?”因为那个比赛是当场公布比分的,十分制,六分就可以通过了。

阿凡出来的时候,垂着头,一副沮丧的样子,把我吓了一跳,我连忙抓着他问,“怎么了?你不可能不通过的啊。”

阿凡看着我,瘪瘪嘴,一脸无辜的样子看着我,“为什么我只有八分?”

听到八分,我已长舒一口气,对我来说,八分足够了。

可是对阿凡来说,在唱歌这件事上,没有满分就是失败。此次回去以后,阿凡决心好好练歌,每日八小时都扑在这件事上,他本来有功底,再加上常年在酒吧,努力起来更是一日千里。

其实阿凡的歌唱实力能到后来那么好,也不全是天分,他也是付出了不少努力的。

如此再到复赛,全省决赛,中间流程之复杂,堪比后来的那些选秀比赛了。

全省决赛之前,在家练歌的时候,阿凡忽然拉着我的手,一付哀求的口气,说道,“萧然,这次比赛你给我伴奏好不好?”

“伴奏?”我连忙摆手,“不行不行,我会把你的比赛搞砸的。”

“萧然!你到底帮不帮我?”阿凡拉着我不肯放手,“你看我这都有钢琴谱了,我觉得用配乐还不如你弹奏来的好。而且这只是省级决赛,你不用担心我通不过。”

耐不住阿凡的哀求,我自己也想试一试,于是便答应了。

这次阿凡选的歌曲与以往不同,阿凡虽然还小,以前选个都很成熟,但是这次他却难得的选了首儿歌《小小少年》

小小少年很少烦恼

眼望四周阳光照

但愿永远这样好

一年一年时间飞跑

小小少年转眼高

随着年岁由小变大

他的烦恼增加了

无忧无虑乐陶陶

但有一天,风波突起

忧虑烦恼都来了

……

整首歌曲欢快明朗,钢琴伴奏的节奏也很分明,容易掌握,唯一不足的是,我的左手伴奏总是弹不好。

阿凡抓着我的手看来看去,一边嘟囔着说,“明明手指挺长的啊,怎么就这么僵硬呢。”

我白他一眼,“我又不做针线活,要那么灵活干嘛?”

阿凡虽然一边笑我,仍旧一边耐心的教我。他坐在钢琴前给我反复演示,又握着我的手细致指导。

直到全省决赛降至,我才终于学弹这支曲子。

12.春梦

这是我第一次和阿凡站在同一个舞台上。

在化妆间的时候我已经很紧张了,比自己去参加全国奥赛的时候要紧张得多。

进入全省的决赛,自然要隆重一点儿了,不再是自己化妆,会有两个化妆师负责把所有人的妆画好。阿凡这次的衣服也不用自己准备了,因为阿凡唱的是一首儿歌,所以他们给阿凡准备了牛仔裤,T恤,和棒球帽,阿凡这样子,活脱脱就是歌里唱的那个正在长大的小小少年。

阿凡十五岁的时候比刚上初中那会儿要好看得多,那时候阿凡差不多已经有1米7的身高了,身体抽条,又高又瘦,因为一直在外面做事,所以也很有些肌肉,并不是那种干瘦,面部五官也开始有轮廓,五官都分明起来,眼睛长得很深,笑起来的时候却还有一颗小虎牙。不过那时候阿凡正在变声期,所以声音糅杂着儿童的青涩,又开始有一点成年男人的沙哑。

我在后台等待的时候,手心里全是汗。我和阿凡说,“要是我把你的比赛搞砸了怎么办?”

“不会。”阿凡拍拍我的肩,“萧然你就当平常在家里一样。你平时参加过那么多比赛,哪一场不比这个难度大?”

我看着阿凡亮晶晶的眼睛,一咬牙,“好吧,我豁出去了。”

然后主持人报幕,轮到我和阿凡上场了。

因为在家配合过很多次,所以我和阿凡已经十分默契,我看向阿凡,他也正看着我,我心中默数一二三,然后我的手指落下,阿凡的歌声响起。

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分多钟,但是这种感觉实在很美妙。

一束灯光打在阿凡的身上,看上去是那么干净美好的一个少年,而他此时在随着我弹奏的音符在唱歌,台下那么多人,都静静地陷在一片黑暗之中。

我很庆幸,能在少年时期便和阿凡相遇,亲眼见证他的成长,见证他成长经历中的这些美好瞬间,并且与之共度。

“小小少年很少烦恼

眼望四周阳光照

但愿永远这样好”

阿凡的歌声带着15岁少年独有的清澈与些微的沙哑,并且最终夺得头筹。

省里的比赛之后,就是全国性的比赛。

全国青少年歌唱比赛在B市举行。

那时候妈妈依然忙着工作,又要照顾她新的家庭,我和她说我想趁着暑假去B市旅游,妈妈自初中已不怎么干涉我的生活,给了我一张银行卡,要我一路小心。

然后就这样我和阿凡就上了去B市的火车。

这次出门比去Z市从容多了,提前订好卧铺票,颜伯母帮我们把东西都收拾齐全,上午做车到火车站,再上车。

这是我第一次去北方,沿路的风景从起伏的丘陵慢慢就变成了宽广的平原。

坐火车的时间虽然很长,但是我们俩个人说说话、一起玩游戏机,时间过得很快。

我们提前了几天到B市,有时间一起去B市的旅游景点玩一玩。

B市有古老的宫殿,巍峨的建筑和繁华的商业街,比C市热闹很多。我们拿了一张B市的大地图,把要去玩的地方圈出来,然后一个一个找去玩。

那时候的我和阿凡真像两个乡下来的小毛孩,对一切都兴奋得很,一整天都玩的不亦乐乎,可惜那时候没有相机,只在其中一个旅游景点照了一张合照。

晚上我和阿凡住同一间房,双人间。

玩了一天十分疲惫,我一回酒店,看到床就扑过去倒在上面了。

阿凡先去洗澡。

我在床上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半梦半醒之间,好像有湿湿滑滑的东西在我的皮肤上游走,在我的唇上辗转,似乎轻轻的从我身上拂过,却又让人心痒难耐。

十五岁,正是情窦初开,又未曾真正体验过情与的年纪,这种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在这之前,我也会做这样的春梦,但是这次的感觉,来得格外强烈,很快,体内也跟着骚动不安起来。

“萧然,萧然。”我似乎听到阿凡叫我,挣扎了几下,才终于醒了过来,阿凡的脸近在眼前,他刚洗完澡,还没有穿上衣,只穿了一条短裤,身上的薄薄的肌肉在小麦色的皮肤下看得很分明。他的头发还没有擦干,水珠顺着发丝滴在我的身上。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床头灯,黄昏的灯光从阿凡的头上打下来,落在我胸口有一小片阴影。

这两年,因为阿凡每晚都去红磨坊,回来的时候我都已经睡着,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阿凡不穿衣服的样子。

我脸蓦地一红,想起刚才做的那一个春梦,觉得尴尬至极。又不经意看向阿凡,竟然见他的裤子那里撑起了一个小帐篷,话没经过大脑,就顺口说了出来,“阿凡你的小弟弟长得真快。明明两年前还很小。”话一说话,就觉得这个时候似乎不太适合讨论这个,有点过于暧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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