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愿君心似我心——易帜
易帜  发于:2015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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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老师,需要什么证件呢?”

“应该只要身份证就够了。明天8点能起来吗?”

“可以。”

“那你记一下我的电话吧……”

棕发绿眼的男孩儿名叫玉魄。正是“玉魄”那两个字。法兰蒂斯瞄见他的身份证上确实是这么写的。他很想问问这个玉魄跟法兰蒂斯的玉魄有什么关系,但是想了想,他还是选择了一个杀伤力比较弱的问题:“我们之前见过吧,在市场里?”

玉魄点头。

“你当时叫我‘法兰蒂斯’,我们原来认识吗?”

“我认错人了。”

“这么说你确实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而且跟我很像?”

玉魄眨眨眼睛,说,“其实你们的长相也不是很像……只是感觉相似。他是金头发的。”

“其实我另一个名字也叫法兰蒂斯。”

“是吗,那可真巧。”

“你为什么会想来这里听课呢?”

“那么,老师你为什么这么热情要陪我办听课证呢?我只是对这方面比较感兴趣。”

“我也只是对你比较感兴趣啊。”

“别开我玩笑啊,老师我会误会的。”

“你要误会我也没办法。你住得远么,要不要我送你?”

“不远,我就在家属区里租的房子。”

“那刚好顺路,我们一起回去吧。”

“要不你还是先带我认认门儿吧,我有问题也方便咨询你。”

“玉魄,我们好像还没有熟到可以随便去对方家里的程度吧?”莫鹰有意逗他。“而且我都给你留过手机号了,想找我也很方便。”

“老师你太反复无常了,刚才还说对我感兴趣,现在又说我们不熟。”玉魄掩面作伤心状。

“我也没说假话不是。你靠什么付租金?是家里寄钱还是去打工?”

“打工啊。我已经成年就不再向家里要钱了。”

“打工挣得够花吗?”

“还好吧。”

“你都干什么啊?”

“发传单,送快递之类的。”

“你是因为学费不够才没有上大学的吗?”毕竟现在在华夏大多数年轻人都有机会上大学。

“不,我没法长时间呆在一个地方,所以没有上。”

说着,两人已经走进了居民区。不过这个时候,上班上学的人都走了,这里倒是有几分静寂。

走到一座青砖公寓楼前,莫鹰停下脚步,对他的同伴说:“我就住在这个楼,要上去看看么?”

玉魄委屈地说,“你刚才还不让我去呢,怎么改变主意了。”

莫鹰看着他挨欺负的呆呆的样子,莫名地觉得十分开心,笑道,“你不知道我是在逗你啊!”

3.代价

莫鹰的小公寓是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客厅带着一个阳台,12层,恰到好处地锻炼体力。尽管每个单元都配备有电梯,但是莫鹰不习惯走,玉魄在被问到“愿不愿意走楼梯”的时候也没有提出异议。

“莫老师,这房子是学校的福利吗?”

“不,我自己买的。我资历尚浅,学校还不至于对我这么好。”

“那一定不便宜吧,老师你好有钱。”

“其实你可以叫我法兰蒂斯的。而且,房子我是贷款买的。”莫鹰又开始了他的试探。

玉魄若有所思地眨眨眼睛,问:“你经常对不熟的人这样说吗?”

“你是说名字?不。”

“那么我有什么特别的?”

“我和你一见如故啊!”

“我越来越肯定一个事实。”

“什么事实?”

“你是个花花公子。”

“这你可冤枉我了,我只谈过一次恋爱,还是对方主动的。”莫鹰想,如果不算上作为法兰蒂斯的那一部分的话。

“花花公子不见得会恋爱,只要会调情就好了。”

“恋爱跟调情难道是不相干的两件事吗?”

“我没有说他们不相干,我只是说有的人可能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要怎样你才能相信我的清白?”莫鹰开玩笑开上瘾了。

“你清不清白是你的事,与我何干?”谁知道对手比他更刀枪不入。

“好吧,我认输。我们能换个话题吗?”莫鹰开始怀疑面前的“玉魄”到底是不是和他记忆中的那个“玉魄”有关系了。那只狼可没有这么伶牙俐齿。但是,他自己都能换了个壳,别人的性格为什么不能有些改变呢?仔细打量,青年人的五官依稀能看出绿眼美少年的影子,可是毛色如何解释?难道妖怪换毛会换成另一种颜色吗?他很想直接问“你是不是我的那头狼”,可是如果是又能怎样,不是又能怎样呢?难道此玉魄是彼玉魄,他们就能顺理成章的滚上床;如果不是,就立即分道扬镳?

一瞬间,两人各有所思,反倒没有发现对方的走神。

“你想谈什么话题?你的恋爱对象?都有恋人了还来招惹学生,你果然是花花公子。”

“首先,是‘前任’恋人;其次,我哪里招惹你了,不是你要来参观我家的吗?”

玉魄一时无语,确实是他提出来的……不过……“我只是随口一说,谁知道你当真了,我只是觉得盛情难却。”

“你成语倒是用的挺好。”虽然当前在自治领境内,华夏语和克洛德语都是官方语言,但是世界上毕竟是有母语这种东西存在的,以克洛德语为母语的孩子就算一直在学校学华夏语,也不见得能随口蹦出来成语——不,莫鹰觉得自己搞错了重点,即使是华夏人也不会没事儿干说话老用成语啊!何况,对于一只(一头?)妖怪来说,根本就不该用人类的标准来衡量吧。

“就那样吧。”被夸得有点害羞,玉魄白嫩嫩的耳朵红了。

“你原来在哪上的学?”

“原来没上学。”

“哦……”莫鹰本意是想要逼他露出破绽,但是对方一直这么挡下去,他能问出的也不过是一个编织精密的谎言罢了。追得太紧也不好,他想,于是他想到了另一个办法:“你觉得我家怎么样?”

“不错啊。”

“那你搬过来住吧,不收你租金,只要给我打扫卫生就好。”

玉魄警惕地皱起了眉头:“老师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看你很顺眼想要帮助一下。”

“我们才认识第二天,你说出这种话很容易让我误会你有邪恶的企图的。”

“我就是有邪恶的企图啊,你长得很和我的胃口,要不要相处看看?”莫鹰想,如果他就是自己所想的那个玉魄,那么应该是会答应的吧……

“还是算了。我跟你不是一种人。”

“你倒是说我是哪种人?”

“滥交。”玉魄咬牙切齿地说。

莫鹰有点哭笑不得,果然人和动物的思维就不在一个维度么?他从哪里看出来我滥交?难道他说的是以前的法兰蒂斯?“好吧,这样看来,你就在另一方面跟我是同一种人咯?”

“那又怎样?”

“要不要在考虑一下?我只要求陪吃陪住,不要求陪床。”

“我不会做饭。”

“我会。”

玉魄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不会可以学啊,我不能永远都不会吧。”莫鹰一语双关地说。

“说的跟我以前认识你似的,谁知道你以前会不会啊。”

“这可难说。我一直觉得我们上辈子就认识。”

“你不觉得这句话很耳熟吗老师?”

如果不是自己有着奇特的经历,莫鹰会觉得这句话是伪君子搭讪用的……但是,莫鹰很想说你要不要像防贼一样防我啊!恼了老子直接把你办了——但是又想起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远不是当法兰蒂斯那时候能比的,跟长高长壮了的小怪物更是不能比了,真刀真枪干起来还不知道是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呢……

莫鹰的脸色十分好看。

玉魄忍俊不禁。“那,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出了门,玉魄越来越不能抑制脸上抽搐的肌肉了。没想到法兰蒂斯还有这么好玩的时候。不过,其实他也没想到有一天他能口齿伶俐到和法兰蒂斯斗嘴的程度,而且对方拿他没办法。实在是太开心了。

不过,这种开心不过是自我安慰罢了。玉魄很确定对方完全没认出自己来。没错,他在魔界完成了第二次成长,如果没有意外再也不会变成娇美的少年了;而且,为了节省魔力,他用染发剂染了头发。理智上知道法兰蒂斯认不出来是很正常的,情感上却难以抑制对法兰蒂斯的埋怨。明明你是记得的。明明你认识的人都死光了,只有我这非人类有可能来找你。你居然认不出来我。真是跟以前一样的混蛋。居然还敢来搭讪(孩子你忘了是谁先搭讪的吗?)我,是不是见一个爱一个啊?我居然还要跟自己吃醋……

越想越生气。

要不是在找人的过程中魔力都耗光了,玉魄早就把房子炸成废墟了,才不管来人界的时候跟雪连城立过什么军令状。

对了,还有魔力。现在玉魄的魔力循环里什么都没有,至少要等下个月圆才能有足够的力量开启和魔界联系的通讯镜像。玉魄更加郁闷了。要是能跟雪连城聊聊,还能调节一下心情,向他倾诉一下历尽千辛万苦找到爱人的喜悦与哀愁,至于寻求建议,还是算了,人家自己老婆都没追到手能有什么好建议。可是,现在他连一个吐苦水的对象都找不到。

人生真他妈的悲剧。

4.纠结

刚被带到魔界的时候,玉魄的情绪非常低落。虽然就他本人看来,情况远没有作为旁观者的雪连城以为的那样严重,但是鉴于对方的误解给玉魄造成了便利,之后他也就没有解释。

所谓的便利就是,在以为玉魄生无可恋的情况下,雪连城让他学习了追踪转世灵魂的秘法。

这一秘法之所以被禁止,不是因为它太过困难或者太过危险,而是因为一旦寿命长的——同时往往是实力强大的——妖族沉迷于爱情,并且一次次的寻找恋人的转世,可是又悲哀地发现对方已经不认识自己,由此造成痛不欲生的刺激、自杀、复仇、横刀夺爱等等,将会造成极大的非战斗性减员。尽管忠贞不是妖族的常见现象,但对于一个种族来说,每一个强者都是宝贵的,种族在他们身上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就是为了他们能打仗,怎么能因为这种事情消耗掉?

如果可能,雪连城也不想教给玉魄。但是很显然,这小子已经长成了一头被驯养的动物,而不是无法无天没心没肺的妖怪。

从学习秘法开始,玉魄就无数次地幻想过他和主人再次见面时的场景。也许他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孩子,那么他就可以又忐忑又骄傲地被看做是长辈;也许他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少年,那么他就可以潜入学校,霸占他这一世的初恋;也许他找到他的时候,他像上辈子一样年少有为,那么他就可以像宠物一样向他撒娇……

在所有的想象里,法兰蒂斯要不然就是什么都不记得,要不然就是什么都记得。但是,玉魄没想到,他看起来是记得一些东西,但是不认识自己了。这让他更加嫉妒那些能够存在于莫鹰脑海里的其他东西。

玉魄也一直以为,自己能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的身份,向主人倾诉这些年等待与寻找的心酸、担忧、急迫……就像跟雪连城对练了一天终于可以扑上柔软的床。但是,他退缩了。

他到底是怎样一厢情愿地以为死了一次法兰蒂斯的心里就不会有比自己更重要的东西了呢?即使他不再像以前一样背负着国家的荣耀,不再有未婚妻,可是他也会有这几十年来血肉相关的生活。即使这一次找到了他,自己还是一个闯入者,一个局外人。

如果是最重要的东西,无论如何都不会认不出来的吧的吧?

不,你只是把你的主人太神化了。你现在的长相跟原来只有五分相似,作为一个会生老病死肉体凡胎看不见未来的凡人,你家主人不敢认完全是正常的吧!就算是再怎么深爱,面对整过容的恋人也是不可能认出对方的吧!认得出来那才有鬼!

早知道就不该看那些狗血电视剧的。什么一见钟情什么心有灵犀的。

辗转反侧、摊煎饼、滚来滚去……纠结的玉魄失眠了。

到天明才睡觉的后果是,他的眼睛肿了。下眼睑出现了独特的紫色黑眼圈。但是由于兼职还没有辞职,本着诚信精神以及不想本月的收入功亏一篑,玉魄还是把自己从床上扒起来。

发传单、贴小广告、送快递这一类工作的好处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四处转悠,而且可以领工资。坏处就是精神和身体都比较受虐,而且收入不高。除了幼年自给自足的生活的时候以外,玉魄做过公爵的男宠(?),做过魔界的打手(??),从来没干过待遇这么低的工作——当然,鉴于他还抱着赚钱之外的目的,这也不算什么。

除了获取生活经费以及方便寻人,打工对玉魄的另一个有益影响是,更加了解人类。

人类比动物复杂得多。这一点玉魄早就知道,但是他的了解只限于纸上谈兵。他曾见过很多农牧民,但那时候它对人类并不感兴趣。后来他见过的人也只局限在法兰蒂斯身边。

虽然身为异类想要完全了解人类是不可能的——即使是人类也不见得能完全了解自己的同胞,但是,通过和人类接触,让自己的行为更像人类一点,确实很有必要的。

当年法兰蒂斯吓他的时候说,抓住他会把他烧死。但是现在的玉魄知道,人类的可怕之处不仅仅是这样。如果被发现是妖怪的话,不仅有可能被送去“科学研究”,还有可能被修道者俘虏或者杀死。不论哪一种,都不是比烧死更愉快的经历。

所以现在,玉魄早已不是那只单纯的,只知道吃肉交配打架的萌物了。

但是,也没必要因此而提防所有的人。像莉娜姐一样的好人(孩子你觉得担当得起实权公爵管家的女人会是简单的好人么)也是存在的——

比如新工作地点的同事,说为了欢迎新人要请他吃饭。新的打工地点是莫鹰工作的大学后门旁边的饮品店。店员都是粉嫩的小姑娘。玉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学会让女人请客是一件丢脸的事。

当时玉魄阴暗地想让法兰蒂斯过来见识一下,不是只有你才会沾花惹草的,小爷也是很受女人欢迎的!

请客地点很自然地选在了饮品店隔壁的餐吧。一方面是因为这里很近而且环境不错,另一方面是因为在饮品店工作的女孩们常来吃办了优惠卡……当然,后一项她们是不会告诉玉魄的。然而,没心眼的玉魄依照自己的喜好点了很多盘烤翅烤肉串,当女孩们看到账单的时候,觉得其实优惠卡神马的都是浮云,吃货才是王道。

早知道应该带他去吃自助的。

毕竟,即使是食量大的男生,也比不上一头人型的饿狼啊。

但是,玉魄的桃花运并不是被他可怕的食量结束的。他本来是怀着幼稚的恶意接受邀请的,在莫鹰那里碰了钉子,他有些自暴自弃。一个声音说,你不是为了近水楼台才换了工作么,既然如此就应该一鼓作气勇往直前地把人追回来;另一份声音说,那个王八蛋上辈子始乱终弃就算了,现在居然还不认账,就应该给他点颜色看看!讨女人的欢心他又不是不会,尽管没有亲身试验过,但他也见过无数头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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