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勇敢太久——素飞柳
素飞柳  发于:2014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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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说这个由楼凤麟定的规矩相当的有人性。

等等。

兰桂坊里没有女人,也就是说,景岚要为其赎身的……是个男人。

“他多大了?”我看着景岚难得绯红的小脸,问道。

“26。”

以26岁的高龄还能在美色云集的兰桂坊里生存,看来那个被景岚看上的男人还有点姿色。

“赎身需要多少钱?我可以先借你,如果对方想要跟你一起生活那最好不过,如果他不愿意,你也要明白这是你自愿为他付出的,懂我的意思吗?”我拍了拍景岚的肩,轻声说道。

这世上最难得的是两情相悦。

只要其中有一方不能接受,那么,再美好的事物也会变质腐烂。

我只是希望景岚能明白,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但是,它却不是万能的。

它能买到婚姻却买不到爱情。

它能买到假意却买不到真心。

这样想着的时候,发现钱能买到的其实也并不多。

景岚点了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哥,我说过了,这一次我想要通过自己的双手为他创造美好的明天,你相信我吗?”

“我当然相信你,我的景岚可是最优秀的孩子呢。”我笑着拥住他,说道。

他扭了扭身子,抱怨道:“我已经成年了,不是孩子!”

“好好好,你不是孩子。”

以前年纪小的时候想要拼命长大,那样就可以自由的决定我们的人生。

我总是天真的幻想着,只要我的年龄到了22岁,我和凡就可以自由的选择我们想要的生活。

即使流浪天涯,有这个人陪在身边,也是幸福的。

长大了之后才明白,很多问题是幻想无法解决的。

父亲痛心嫉首的脸,母亲姗然泪下的无奈,都成了我与凡能够远走高飞的最深的羁绊。

来不及远走的脚步瞬间被现实绊倒,一失足便永远无法回旋。

“我听说十三哥回来了,是吗?”怀里的景岚突然开口,打断我的思绪。

我点点头,轻轻应了一声。

“怎么他都没在这里,我记得你们以前是随影不离的。”景岚那双黑亮的大眼睛里写满了疑惑和不解,我别开头竟然找不到任何理由来为他解惑。

“他……他回来接手亚洲这边的业务,所以有很多事情要忙,抽不出太多时间。”慌乱中,找了个理由。

景岚点了点头,没有追问。

我舒了口气,也不再说话。

宁静的早晨,阳光暖暖的洒下来,透过落地窗照在我与景岚相拥的身影上,在地板上拖出了长长的影子。

看着看着,眼睛就模糊了。

我记得,这个熟悉的姿势。

是我与凡最喜欢的依偎方式。

他总是霸道的环住我的腰将我拥进怀里,有力修长的手臂强悍得如同城墙铁壁无法动摇,那时候,我该是幸福的吧,因为这世上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如此霸道而温柔的爱着我,凝视着我。

“唔,哥,我饿了。”怀里的人突然轻声说道,声音柔美低沉。

一瞬间,时间似乎回转,在我怀里的人有着一张与莫凡一模一样的脸。

我低下头去,轻声唤道:“凡。”

绝美优雅的少年,惺忪迷离的睡眼,在这个早晨泛起温柔的梦境。

“哥,我是景岚啦!”

随着景岚的那声吼,眼前所有景象全部移位,出现在视线里的莫凡的脸瞬间消失,被景岚那张带着微微郁气的小脸取代。

我歉意的笑笑,按了沙发边的铃。

没过一会儿,熟悉的敲门声响起,云兰那张优雅美丽的脸在看见我怀里的少年时,立刻毫无形象的想要放声大叫,那如青葱般纤细白皙的手指指着我们的方向,吞吞吐吐:“你……你你是……你是路……”

“云兰,这是我弟弟,李景岚。”我不客气的打断她的话,阻止她再继续惊讶下去。

身为第一秘书的云兰自然有着别人所没有的特质,那就是,无论何时都能

准确的分析出此刻应该保有的态度,只见她瞬间将脸上那震惊到快晕过去的表情收起来,再眨眼时,眼前出现的又是那个优雅从容的职场OL。

10.半岛

“老板,请问有什么吩咐?”她微低下头,声音淡然平静。

“叫一份餐点上来,少卡路里的那种。”

“是。”她回答着,然后慢慢的退了出去,再顺手将门关上。

景岚将面前的一干食物全部扫进了肚子里,活像八辈子没吃过东西一样,如果被他那群粉丝还有后勤部队看到,铁定会惊得下巴脱臼。

“你今天来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纯粹跟我闲聊?我可不觉得自己有这个荣幸。”看见他将最后一口食物咽下去,我才慢慢问道。

他看了我一眼,优雅的拿一旁的餐巾擦了擦嘴,然后才问道:“我听说爷爷前两天召见你和十三哥了,连十哥也去了对吗?”

“对。”

“他是不是又催你们结婚了?”他凑过来小心翼翼的问道。

我点点头不明所以的看着他,我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小子这么关心我们的婚姻大事。

“那你们同意了吗?”他又继续抛出问题。

我只好照实回答。

听完我的转述后,他一脸崇拜的倒在沙发上,嘴里啧啧有声:“十哥实在是太帅了!竟然敢公然对抗爷爷,我决定了,我跟卓扬的幸福就包在十哥身上了!等下我就去求他!”

我听得云里雾里,仿佛看出了我的疑惑,景岚重新坐起身子,一脸严肃的说道:“我听说十哥爱上的也是一个男人,整个家族只有他敢不买爷爷的账,那如果我去求他,等到我跟卓扬的事浮出水面的时候有十哥这个后盾相信爷爷应该很难插手才对。”

我挑挑眉,看来景岚认真了。

为了一个MB,竟然连十哥都敢惊动,年轻果然好。

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换了是我,是否有这勇气?

我想,大概没有。

因为我与凡背负着的除了李氏一族的使命以外,还有父母的期望。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会造就今天这戏剧化发展的悲剧。

将景岚送到公司楼下,早有一辆豪华保姆车停在了那里,景岚拉了拉帽延,跟我拥抱之后便三步并作两步走远。

看着那个渐渐消失在视线里的车子,我突然觉得难过。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仿佛只是为了生存而生活。

所以才会错过那么多人生中的细节和美好,所以才会有数之不尽的遗憾和缺失。

如果可以,我希望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能体会到为了生活而生存的美好。

因为我们追求的不是生存本身,而是在生活的过程中,它赋予我们的意义。

真正的人生,不是我们呼吸了多少空气,而是那些令我们无法呼吸的时刻。

“老板!大名鼎鼎的天王巨星路隐竟然是你的弟弟,天啊!我实在是三生有幸啊!”云兰一把抓住打算开溜的我,说得那是一个惊天动地。

我郁闷的看着被她涂着丹寇的青葱十指拽住的衣服,后悔刚刚不该按铃!

如果不按铃,云兰就不会出现,她不出现就不会看见景岚那张家喻户晓的脸,所以,我现在也不可能被她用力的抓着衣袖无法脱身。

“实际上,景岚他……”

“老板,Please,有机会给我们引见引见吧,我真的真的好想见他哦!”云兰双手捧心状,仿佛如果我不同意就是欺负她的坏人。

“嗯嗯,对,我们也好想见路隐的说。”

“对啊,如果有机会见到他,我一定一定不会……失礼的尖叫的!”

“老板,让我们见见他吧!”

云兰的身后,一干高秘正一脸花痴的表情。

无奈的抚抚额,我只能祭出缓兵之计:“那个,有机会我一定会让你们见面的。”

再三保证后,云兰才慢慢的放开了我可怜的衣袖。

被景岚折腾了一下,已经下午三点,下午茶后,温杰才从外面匆匆的赶回来。

“怎么样?”给他倒了杯水,等他喘过气来的时候,我才轻声问道。

他将空杯子放在茶几上,愤愤然的说道:“启明那些王八蛋!不知道是从哪里得到了我们的客户资料,竟然背着我们与几个大客户频繁接触,还拟定了降低单价的条款,因为启明给出的单价实在是太低了,对方没禁得起诱惑,双方已经在着手准备签约的事了。”

习惯性的摸了摸下巴,我眯起眼,没有说话。

除了楼氏的环扬集团以外,启明集团是国内唯一能与凡宇抗衡的大财团。

资金雄厚,后台坚固。

两家公司一直处于竞争状态,前几年还能做做表面功夫,自从我明确的拒绝了启明老板想要联姻的请求后,两个集团的争斗已经搬到了台面上,这一次,只不过是启明集团众多挑衅里的一件而已。

那个老狐狸,我只不过看了他的宝贝二女儿一眼,就以为我被她的美貌迷住了,竟然提出了结婚的要求以求通过自己的女儿来控制我以及我身后的凡宇集团。

那时候,莫凡还是莫凡。

我的眼里心里只有他,自然容不下任何一个人,甚至连别人的一片衣角都无法容纳,所以,虽然抱歉,但我还是明确的坚定了态度。

对方自然会将我真心的歉意当成嘲讽的代名词,所以在与凡宇的竞争上更加不遗余力。

“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在哪里签约吗?”沉吟了半晌,我问道。

“珠纱半岛,明天下午。”

我点点头,房间里陷入沉静。

这次出差我只带了温杰一个人,而且没有通知任何人。

最近这几年,出差这种事已经成了家常便饭,这全都是拜启明集团所赐。

我现在的行为就相当于是在亲自修补被火种不小心烧毁的后院。

透过机舱可以看见下面薄得像雾一样的白云,层层叠叠的堆积在一起,像山间围绕的美丽迷雾,仿佛有仙女或者精灵会毫无预期的出现,美仑美幻。

“老板,我觉得你应该多带几个人。”一旁的温杰看着我,认真的说道。

我笑了笑,抿了一口透明高脚杯里的红酒,说道:“他们会把签约的地点选在作为旅游景点的珠纱半岛,那就说明启明是希望这次合作能在和谐恬静的环境下进行,如果他们看见我带了那么多秘书过去,会怎么想?”

“他们会觉得我们太过看重这次的私下会面,而且,客人那边或许会趁机讨价还价也说不定。”温杰恍然大悟的叫道,随即发现自己正在飞机上,声音也逐渐小了下来。

我点点头,闭上了眼睛。

每天这样千篇一律也会疲惫。

我自嘲的想,现在的我的想法就跟笼中的金丝雀向往林间的麻雀一样,虽然外面的世界美好明亮,但是,说不定一走出去就会立刻没命。

飞机到达珠纱半岛的时候已经下午六点。

到达酒店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后的事。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用来形容这个有着水晶之称的美丽小岛最适合不过。

夜色下的大海有一种静谧沉寂的美,那样安静的静静的流淌着的是一种默默的情怀,海岸边是一条不算宽敞的柏油路,路两旁各种商铺林立,路灯下的街道因为有了人声显得格外热闹。

再往里走是整段的别墅路。

独院设计,每一栋的别墅设计新颖,而且均不重复。

据说这是一个叫做楚风简的人设计的,这一整条别墅街的楼盘一开盘立刻被抢购一空,威力之大影响甚广。

我们所住的酒店就在别墅街的后面,岛上最大的五星级酒店。

“这凤凰酒店的服务真的是顶级耶,连男士都能享受到这么优的待遇,下次我还要来这里住!”温杰边走边赞叹,脸上的表情足以腻死一头大象。

我看了看他,不置可否。

“老板,我听说这凤凰酒店的老板是十少爷的朋友,叫做颜钦的人是吧?”

颜钦这个名字有从十哥嘴里听到过,是个内敛沉稳的男人,似乎好像与楼氏的五少爷楼凤允结婚了。

对于楼家五个男人均喜欢男人的事,我也早有耳闻。

同样是一个城内有名旺的家族,为什么楼家的大家长楼风扬就可以如此开通明朗,反观我们,则感觉自己就像是生活在最低层的蝼蚁,连自由爱人的权利都不被允许。

着实可悲。

如果我与凡出生在那样的家庭,那么,今天的我们大概早已登上世界之巅了吧。

休息了一个晚上后,第二天早上起来的精神格外舒爽。

在酒店的餐厅用过餐后,温杰开始着手准备与客人见面的事。

虽然启明集团打的是价格牌,但是,我对凡宇集团有信心,即使价格不做任何让步,以凡宇集团的声名在外也同样能挽回这个大客户。

从露天花园的一侧穿过精致的走廊可以看见视野外的游泳池和美丽的各种花卉,此时正值早上十点,已经有不少人出来呼吸新鲜空气,花园里的人也变得多了起来。

在走廊的尽头,一个熟悉的脸孔跳进眼里。

“是程征。”走在身侧的温杰低声吼

道。

仔细看了看,那大腹便便的肚腩,满脸肥膘的脂肪,还有身上那明显与身体不太相称的名牌服饰,这些通通成了启明集团大公子程征的最显着特点。

看着他的同时,他也看见了我。

“啊,李公子这么悠闲啊,竟然有时间来半岛度假。”他满脸堆着笑朝我走来,那长得像猪趴的双手也跟着伸了过来。

我笑着与他的手交握,随即不着痕迹的松开。

11.静止

虽然已经斗得你死我活,不过,表面功夫还是需要做足,这是中国人的虚伪之处,明明讨厌对方讨厌得要死,却还要皮笑肉不笑的谈天说地。

“是啊,难得的周末,自然不好放过。”我笑着回应,然后一起移步到了花园里。

在花园里最角落的位置,一向守时的法国人已经等在了那里。

“李公子,Mr,Jone已经答应与我们签约了,就请李公子高抬贵手吧。”程征在我身边轻声说道,语气里的狠决却相当明显。

我笑笑,淡淡的回击:“程先生失礼在先,为何我不可以后来居上?”

“你!”程征显然被我的话激怒了,目怒凶光的看着我,随即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得意的笑,“李公子还不知道吧,这次我们能顺利签下这个客户,贵府的十三公子功不可没啊。”

我怔了怔,程征说的人是……莫凡吗?

怎么可能。

莫凡不可能做这样的事。

“要是没有十三公子在中间穿针引线,我们怎么可能认识像Mr,Jone这样的顶级商人呢。”程征依然扬着一张欠扁的脸孔,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握着的拳头松了又紧,紧了又松,最终还是没有落下。

“我弟弟是什么样的人全城的人应该都非常清楚,别说是启明集团,就算我的凡宇集团他都看不上眼,那么,程先生,我想请问一下,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是合着外人来对付我这个亲哥哥?别说他不可能这么做,就算是他做的,以莫凡的精明,他又为何要故意露出马脚让别人有迹可寻?”我越往下说程征脸上的表情越是阴晴不定,虽然这番话说得斩钉截铁,可是,心里却有个声音在怀疑莫凡。

怀疑程征说的话是真的,我的辩解是苍白的,莫凡是真的这样做了。

可是,为什么。

我是他哥哥,为什么要做这种让我后院起火的事?

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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