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冬——二阳从来不三俗
二阳从来不三俗  发于:2014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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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帮BOSS攻X痴情忠犬受,年上养成

萧瑟的北风吹着周围松柏的枝桠,发出沙沙的响声。薛平榛领着一群兄弟站在墓碑前,拜祭他的养父程志冲。

程志冲是盘踞大半个H市的黑势力的前任老大,三年前因一场意外离世。他早年丧子,膝下只有薛平榛这一养子,之后薛平榛力排众议成了接位人,也就是这帮中的现任老大。

祭拜每年都会如此进行,没有特别宏大的场面,只是由薛平榛带领着帮中一些主要兄弟按照当地习俗来墓前献花、上香、再焚些纸钱。

他今天穿着一身素黑,双手插在毛呢大衣的口袋里,清瘦的脸被黑色的墨镜遮了一半,无法看清他的容貌和此时是什么心情。虽然身后的手下们大多也是如此打扮,但他却是最具有领袖气质的那个,站在那里,没有一人能与他比肩。

他在寒风中凝视着墓碑,随后摘掉墨镜,虽然在他的脸上已经看不出悲伤,但表情却是很凝重的。他上好香,又从在旁边站着的手下萧仲手里接过一束白菊,蹲下来放在墓碑前面。

在这过程中,他留意到墓碑的底座上面有些掉落的松针,弯腰捡了起来径直丢在外面,又拍拍手套上的灰,直起身来鞠了一躬,后面站着的一群人随着他鞠躬,好半晌才抬起头。

萧仲把斟满上好白酒的酒杯递给薛平榛,薛平榛接过来,洒在地上,敬上燃着的香烟,又站了一会儿才从墓前离开。

他双手交叠在身前,平静的和萧仲站在一旁看着手下一个个的过去敬礼,直到队伍走到尽头才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每次祭拜,薛平榛都会回想这期间他过得是什么样紧张的日子,有没有哪里做得不好、做得不对,这样的自己是不是能够让养父满意。

这帮中的事务繁杂,做起来并不容易处理,早年帮中就已分为两派,一派激进洗白,一派固守旧势。养父刚去世,帮内暂时没了领导者,两派便开始剑拔弩张。除去内忧还有外患,过去刀尖舐血的日子遗留下来的不仅仅是警方想要趁他们群龙无首想要将他们一举歼灭,还有大大小小的敌人都在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们,但凡有一点儿风吹草动,便会被各种势力群起而攻之。各种恶劣形势几乎一触即发。

薛平榛是被他的养父呵护长大的,那时也才二十岁刚出头,而且正准备出国留学,之前几乎从未接触过帮务,当时他听见养父去世的消息还来不及有所反应,便放下手边的学业,从外地匆匆地赶回来奔丧。

回来后发现帮中原本平和的表面却隐藏如此汹涌的形势,他不忍心让养父的心血毁于一旦,尽管内心并不愿意染指这满是鲜血的帮派,但是情势就这样摆在眼前,他要是放弃,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养父心血落入他人手中,正巧这时有几位老臣子表示愿意支持他,所以他也决定接下这个重担。

不为别的,只为一份责任和感恩。

年纪轻轻的他,站在这岌岌可危的高位并没有得到任何推崇和优待,很多人都不服气,非要推举一个更强大、更有经验的接班人。可也就在那个时候,平时并不显山漏水的薛平榛彻底展露了他的铁腕和才能。

攘外必先安内,他先毫不留情的惩处了帮中敌对的两股势力的头目;还在一次外出之时和几个手下将一伙试图把他们置于死地的敌帮分子打得屁滚尿流,他也因为保护一个弟兄而受了伤;几日后,有人放出话要夺他们走私出口的一批货,他则声东击西使他们铩羽而归……

诸如此类的紧急事件,在那几个月里常常发生,薛平榛皆能完美应对,终于赢得了帮中兄弟的信任,可在私底下,无人知道他又付出了多少艰辛。直到现在,他还经常失眠、胃痛。

这三年,薛平榛做事有勇有谋,勤勤恳恳,帮中事业虽谈不上一帆风顺,却也守住了过去养父闯下的半壁江山。他的艰辛总算没有白费,帮中果真平静了下来,内内外外皆不敢轻举妄动,表面上皆是服从,甚至在外面提一提薛平榛,也足够让人深思和顾虑。

没有人再发出什么反对的声音,其实,这样也就够了,他的内心还是比较满足的。

薛平榛领着一众人下了山,来到墓园的中心广场。

停车坪上停着十来辆黑色轿车,薛平榛走到自己的车前,萧仲弯着腰恭敬的打开前车门让他坐进去,便绕到车的另一边。

此时看守墓地的管理员屁颠屁颠的跑过来,问他们还有没有什么要吩咐的。

薛平榛没说话,萧仲轻咳了一声交待说:“还是老规矩,初一和十五记得上香和摆供,清明和麻姑的时候记得多烧些纸钱和莲花,要常在墓前放放佛曲,别让闲杂人等靠近。大哥平时太忙不能常来,你得多跟程老爷子那儿念叨念叨,别让他挑理了。”

管理员点头哈腰的说知道了,拿着萧仲打点他的钱就走了。

萧仲上了车,薛平榛摘掉手上的皮手套,静静地揉着有些冻僵的左手,顺势看了一眼窗外,风有了见大的意思,这天真是越来越冷了。他又回头看看后面的一群兄弟,他的车不走自然没人敢走,全都整整齐齐的站在车边等着他的车发动。

人多也是太招摇啊,薛平榛静静的想。

萧仲发动了车,而刚才站着的手下全都钻进了车里,整装待发,黑溜溜的一条龙一样,十分壮观。

“大哥,以后出门得备个开道的头车了。”

“怎么?”薛平榛拧紧了眉头,问道。

“又到年根儿底下了,事事不太平。”

“得了,弟兄的命也不是不值钱,我死了倒是省心,一了百了。”薛平榛揉着手指,不屑一顾的说道。习惯身先士卒的他,并不太注重这些形式主义,有人想要他死,就是被夹在队伍中间也不会留他一条命。

萧仲并不赞同,所以摇了摇头,打了个右转,拐出了墓地的门。

这座私人经营的墓园名叫安山乐园,建在一个叫做安山村的村落后面,依山傍水。墓园老板黄老三是程志冲的忘年交,也与萧仲关系不一般,程志冲生前虽半生劳碌,但借着这层关系,死后总算有个寂静的安乐处。

墓园经营是高利润行业,唯一来往的路却没修,坑坑洼洼行驶起来异常的颠簸,车队前行的速度异常缓慢。因为这条蜿蜒的路一直从山上蔓延到村后身的河边,就像巨龙入水,黄老三做这行,自然迷信,根本不愿破坏这原本上好的风水,即使村上来找他说过无数次修路的事儿,也都被他拒绝了,所以也只能苦了来这里拜祭的苦主们。

两个人在车里说着帮中大小事务,萧仲熟练的顺着山路一直往下开,转眼就到了村口。

冬日的阳光因为没有绿荫的遮盖,所以晃得人眼晕,薛平榛索性闭起了眼小憩,这时一个急刹让没防备的他猛得向前冲了一下,他刚要张口责备,却睁眼看见一个孩子站在车前张开双臂拦住了他们的车。

真是太胆大了,薛平榛不悦的皱了皱眉。

“我操,这孩子是不是有病?”萧仲骂道,顺便回头看了一眼,还好他们开得不快,能及时刹车,并打灯做了暗号让后面的车知道前面有情况但不用下车,所以没发生什么大问题。他还想要下去揍人,却被薛平榛拉住了。

那孩子见自己成功的拦下了车,赶紧跑过来敲薛平榛这边的车窗。

薛平榛警觉惯了,并没有直接开窗,只是隔着玻璃打量那孩子。

明明三九寒天的,他却只穿了一件单衣,低低的领子下面一道道紫红的伤痕蔓延出来,狰狞的盘踞在脖子上,孩子的嘴唇都冻紫了,敲着玻璃的手背皴成一道道红色的口子。

薛平榛像是被什么触动了一般,按下了窗户,可立刻就后悔了,便只开了一半,他不愿意被一种熟悉的情绪萦绕,换了一种异常冷淡的语气问:“你干什么?这是不要命了?”

“两位大哥,真对不起。”孩子冲他们鞠了一躬,脑袋都磕在那半敞的玻璃上也不觉得疼,他上气不接下气的冲他们求救:“求求你们救救我,我爸他喝醉了,都要打死我了,我费了老大劲从家里逃出来,他追出来了,还在找我,求求你们把我带走吧,送去哪儿都行,我就不想在那儿呆着了。”

那孩子手指扒着窗户,两眼盈满了泪水,因为没了玻璃的阻挡,薛平榛注意到他的脸是半肿的,嘴角还有一块青紫和一丝血迹。

薛平榛抿了抿嘴唇,指指后面,对那孩子说:“你上来吧。”

孩子如蒙大赦,赶紧打开后车门爬了上来,这时从岔路口窜出来一穿着破旧棉袄的汉子,左手拎了个酒瓶子,右手拿着跟胳膊粗的搞把,四处寻找着什么。孩子看见这男人赶紧猫腰藏了起来,男人注意到这边壮观的车队,就直冲冲的跑了过来,还没等拦住车,萧仲就把车开了出去,差点撞到那人。

“你太莽撞了。”薛平榛对萧仲说,顺便回头看了一眼那孩子,只见他抱膝坐在后车座上丝毫不敢乱动,瘦小的身体还在发着抖。

“大哥,这样好吗?”萧仲也从后视镜中看了一眼,问薛平榛。

薛平榛没言语,就当自己捡了个小麻烦,可心里的波澜却是一时间无法平息的。

三人回城之后直接回到了老宅别墅,其他弟兄则分散去了四处。

这宅子也是帮中的总部,薛平榛自打被养父从孤儿院里接来就一直住在这里。它座落在半山上,是当时所谓的富人区,可二十多年过去了,因为交通不便利的原因,现今已不复当年的繁华,人们都搬去了市中心,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居民,所以程志冲活着的时候买了好几块地加以扩建,到现在已经占了很大面积。

这别墅事实上很旧了,被修葺了无数次,但薛平榛一直没张罗换地方。他觉得这里有种归属感,而且行事方便。

下了车,薛平榛拉下孩子黏在自己身上的手,让佣人吴姨把他领走,吩咐洗个澡再把伤口上好药,等都弄处理好了再带他到书房,自己则径直进了宅子,顺手脱掉了身上的外套递给了跟在身后的萧仲手上。

薛平榛多数时间是在二楼的书房里办公,这个房间半面全是玻璃窗。从上午九点多开始,阳光一直会穿过透明的纱帘晒进屋子里来,使得房间里暖洋洋的。他坐在皮椅上,没一会儿就缓和了身上的冷意,随手翻看起这几天手下送过来的账目以及一些资料。

或许是刚从墓地那边回来的压抑还在的原因,他的注意力怎么都集中不了,翻了两页便看不下去了,他揉了揉眉心,疲惫的闭上了眼睛,阳光在他眼前形成一道微微刺眼的光雾,让他觉得除了困倦外,还有一丝刺痛。

每到养父祭日,他会忍不住想起很多事儿,记忆的轨迹更是会带他回到十七年前被从孤儿院接来的那天。当时他七岁,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间书房,那也是个冬天,他的情况并不比刚才救回来的孩子情况好多少,饿得干瘦干瘦的,不仅身上的衣服少,还满手生得都是冻疮。过去落的毛病一直残存到现在,他一到冬天出门就得带上厚厚的手套,因为着凉再遇热就会刺痒痒的难受。可之后在这里的日子和孤儿院相比就是天堂,养父母都很喜欢他,待他与亲生的几乎没什么两样。

三年前,养父去世,和他早逝的儿子和老婆在下面团聚了,只把他一人留在这孤单的世上,伴随他的是巨大的压力和繁重的工作,他也想与养父一样远离这些浮华,但是事实并不允许,反而更加残酷,既然活着,肩膀上会一直压着重担,就必须得承担养父留给他的一切。

薛平榛的思绪被敲门声打断,是吴姨带着孩子来了。吴姨手上端着一杯红枣茶,她问了声好便把茶放在桌子上,让孩子站在书桌前就出去了。

一缕缕热气从杯口蒸腾出来,与此同时还散发出一股淡淡的甜香,薛平榛的手指触到瓷杯上面,微微觉得有些烫手,他没在意,就那样握了上去,舒展的热度让他不自觉叹了口气,接下来,薛平榛听见不合时宜的咽口水的声音,正是从那孩子嗓子里发出来的。

薛平榛注意到孩子穿着他年少时穿过的旧衣服,攥着手拘谨的站在那里,眼睛直直的盯着他手里的杯子,可怜得像个乞食的小狗。

薛平榛指了指右手边的沙发让他坐,即使这样,孩子的目光也没从他手边移开。

估计是饿了吧,薛平榛打了电话让吴姨煮两碗面送上来,再看那孩子竟然笑了。

“你的……名字是……”薛平榛淡淡的问了一句。

“梁晋。”孩子老老实实的答。

薛平榛点点头,又问:“多大?”

“十二岁。”但看起来并不像。

“为什么逃出来?”

此时梁晋的情绪有些激动,双手攥紧了拳头说:“一直被我爹打,其实他不是我亲爹,我是被人贩子卖给他的。”

“哦?”薛平榛不经意提高了声音,孩子跟着抖了一下。

“我四岁的时候被卖给他的,他心情不好就会打我。”

听见这话,薛平榛怔了怔,转眼便习惯性的用手指敲着桌子,他见那孩子的视线从未离开过他的手边,便问:“渴了?”

“嗯。”梁晋诚实的点点头。

薛平榛站起身,走到柜子那儿,拿了一个纸杯,倒出来一些递给他,说:“你先在这儿住着吧,你说得属实的话,我会给你一个安排。”

梁晋怯生生的说了句谢谢,手指紧了紧纸杯,低下头喝了一口杯中的红枣茶,然后还舒服的叹了一口气。

薛平榛看着这拘谨的小家伙,不禁摇摇头。他不得不承认今天是有些冲动,要是这孩子目的不纯,他铁定是没什么好果子吃,可是没办法,他当时真的无法拒绝他哀求的眼神。

这时候,吴姨端了两碗牛肉面进来,香气迎了满屋子,梁晋从杯子蒸腾出来袅娜的水汽中抬了头,下意识的咽了口水。

薛平榛觉得他倒也有些意思,不禁想起他小时候捡的那只京巴,脏兮兮的一团,总可怜巴巴的看着他,踅摸着管他要吃的。

童年的美好记忆总是那么深刻,反倒是现在有些做过的事却想不起来。

只见梁晋小心翼翼的凑到书桌边,把手中的杯子放在一旁,对着那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深深的吸了吸鼻子。薛平榛看见他双手擦着裤子还偷看他两眼,有点不敢拿筷子。

薛平榛有点回到小时候逗狗的那种状态,伸出手搔搔梁晋的下巴又揉揉他的头发,然后递给他双筷子,柔和地对他说:“你吃吧。”

这次梁晋没客气,接过筷子开始呼噜呼噜的狼吞虎咽,薛平榛看着这热闹的场景,又呼吸着美好的香气,突然间也觉得胃里变得空荡,唾液腺在条件反射的分泌口水,大脑发出指令支配他也吃一些,于是他把筷子插进碗里搅了搅,和这孩子头碰头的吃起了面条。

长期精神紧张和高负荷的工作压力让薛平榛年纪轻轻就有严重的胃病,虽然吴姨常常会做些养生的药膳给他吃,但是本来就有些挑食的他一闻到那股子中药味就不愿意动筷子,于是胃病并没有怎么好转,胃口也就很差。所以在薛平榛眼里,食物大概只是缓解胃痛的药剂,吃下去就可以不用受疼痛的煎熬。

可是今天,他破天荒的吃了多半碗面条,牛肉因为不好消化是一口未动,吃完了,就那么坐在椅子上看梁晋吃,手指转着一支笔,嘴角不自觉露出一抹笑。

他以前捡的那只小狗也会这样,看见食物就会狼吞虎咽,活像个饕鬄,吃完后还会把碗舔干净,再抬头看他还想再要。养父说过什么来着?这狗其实和薛平榛刚来的时候一样,对食物有种本能的执着,那是饿久了的缘故。与其说梁晋像那只小笨狗,不如说薛平榛在他身上找到了某种共鸣。

没一会儿功夫,梁晋就把面条消灭干净,连汤汁都喝得一干二净,即使这样,他还是直直的盯着薛平榛的碗。

薛平榛听见了不礼貌的吞咽口水的声音,他也没太介意,拿起筷子把碗里没碰过的肉夹给他,嘱咐他说:“别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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