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知我哀----影九
  发于:200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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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知我哀
(谨以此文献给裤裤~~~抚摸~~~我是讲信用的魔王~~~和那些不CJ的人类不一样)


我的名字,叫孟夕竹。
今天,我的同性爱人告诉我,三天前 ,决定和一个女孩子订婚了
而我们相爱,不过三个月
我把行李放在一个大大的旅行箱里,从同租的公寓搬了出来。一面神思恍惚地等电梯,一面庆幸自己还未和他上床。须臾,
自嘲地笑了,就算上了床又如何。自己是男人,难道还要纠结贞操问题
周维扬初次看到我,就面对着一张笑得奇怪的脸,有着嘲弄、庆幸、以及......哀伤
我不知道世界上究竟有无缘分这一说。
我出了电梯,拖着行李箱一个人在午夜的大街上闲逛。末了,竟然无聊得唱起歌来。当然,那歌声有够难听。
一直开车暗中跟在后面的周维扬听了三分钟,终于忍不住开了车灯车门,招呼我上去。
我也不含糊,吧行李箱往后备车厢一扔,开了车门,躺进后座:"我累了。先让我休息一会。"
我累了,这是我对周维扬说的第一句话。
我真的累了。
我没有想过恋爱是一件这么辛苦的事情。伤身伤神,并且最后的结果是伤心。
我和他初遇在大学校园,那时尚自青春,有无限的时光和活力可以挥霍。
我们有相同的爱好和习惯,自然而然成了很好的朋友。四年下来,似乎已经成了对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所以接受他的告白并没有犹豫很久
可人终究是现实的生物,需要考虑的事情实在太多。而当初他仓促的告白,仅仅只是害怕我毕业后我们会分开。
于是交往后接踵而至的烦恼将他击了个措手不及
轻易地说出在一起,又轻易地说出分手
尽管知道他又不可言的苦衷,却终究感觉被耍了一般无法释怀。似乎自己只是他试吃的样品,尝了尝,然后决定不买。可是自己这份食物原先是密封的禁止试吃!
委屈和咒骂来得顺风顺水,我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相反,有着绝对暴虐易怒的脾气。我曾和他开玩笑说:我若是不生气,
必定是懒得发火。若不是因为这分倔强脾性,也不会选择问候老实的他。
但看他嚅嗫怯懦的样子,反倒显得是自己的无理取闹。折腾一番后,只得故作潇洒地放手离去。
我这一累,就睡了五六个小时。醒来时天已经大亮。车停在一座花园式别墅的前面。周维扬坐在驾驶座上抽烟。
我伸手夺过他嘴边的香烟,深吸一口:"有没有兴趣包养我?"
周维扬笑了笑,从车头的后视镜看着我的脸。好似没有听见我的话:"你醒了?"
我吧烟塞回他嘴里,开门下车。活动了一下手脚。虽然周维扬的车很宽敞,但在后座上蜷了半夜可不是什么好受的事情.
我扭了扭僵硬得嘎巴作响的脖子,掀开后备箱,拉出行李,拖上就走。
我现在,见到镇定自若的人就发怵。
走过满是花木的小路,穿过门房,在公路边站了半晌,认清了一个事实。转头原路返回,周维扬还坐在那儿没动。我把行李丢在后座,自己开门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劳驾您嘞,把我从哪来送回哪去。
周维扬吧烟掐灭,拧过我下巴抬高:"我愿意包养你。"随即眼过来的唇中含着清甜的烟草味。
和他的吻不同。周维扬的吻带着浓重的压迫感和毁灭感,有一种掌控一切的气势。舌头灵活地舔遍了我口腔的每一个角落。
让原本就对此道生涩的我败下阵来,只剩下喘息的份。
恍了好久,我才从重度缺氧中回过神来。看着周维扬那似笑非笑的脸,我没有松开不知何时揪住他衣襟的手,反将头埋进了他的胸膛发出了满足的喟叹。
"我会做好一个男宠的。"我对周维扬说。
不是情人。是男宠--等待宠幸的男人。
这也许就是我想要的。一个和他截然相反的男人。不用我去主导规划,不用我去操心头疼,只要安然接受,一切便唾手可得。
可我把这份工作想得太轻松了。
只需躺在案板上什么也不做就可以来钱的的是生猪肉。
很明显我不是。我的第一次疼得死去活来还没有成功。我指着周维扬的鼻子吧他祖上八百代挨个问候了一边,还不带打结。
周维扬刚开始还凝神细听,后来实在忍不住大笑起来"既然你还这么有精神不如再试一次?"
于是倒过去再问候一遍,还保证不带重复。
周维扬扑过来把我搂在怀里笑得直不起腰:"夕竹,夕竹,你真是我捡到的一个宝。"
我奋力挣扎无果,缩在他怀里委屈地睡着了。任他晚上把我翻来覆去地逗弄也不肯醒。
第二天一早,我慢慢睁开眼。周维扬就趴在一边看我,初晨阳光在他的背后镀了一层金色的光晕,他温柔的眼神,让我有种
他就这样趴在我身边看了一夜的错觉。后来想想心里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感动。
他拨开我的刘海,直视我的双眼:"孟夕竹,我发现我有点喜欢上你了。不如我们交往吧?"
那时候我还处于迷瞪状态,用看猪一般的眼神瞟了他一眼,翻个身打算继续和周公约会。
他吧我翻过来,用力咬了一下我的鼻尖"做我的恋人好不好?"
痛。我反射性地抡起拳头恶狠狠地在他脑袋上来了一下。他没有躲也没有动,依然用那种巨温柔的眼神凝视着我。
我下了个此人真贱的结论,用力思考了两秒,咧嘴笑了:"可以,不过你还是得管饭。"
他低下头,回以一个长吻。
我想我也许被他那些宠溺的表情迷惑住了,再次被吻得晕头转向。
(11月3)
一切顺理成章得不可思议
我搬进周维扬市区的公寓。
他说那边离他公司近,一般他都住那边。
我好奇地问,为什么那天晚上他要带我回不常住的别墅。
得到的回答是,当时我睡得太死了。他一直在等我醒来,于是开吖开吖,就弯回别墅那里了,
更何况,他有些得意地说,那里没有公交,你想离开逃跑都很难。
他的公寓也不小。三室两厅。
我很开心地占了一间向阳的客房。架起了我的画架。
我是学美术的,专业是油画。擅长画--葡萄,因为画完了还可以吃。
周维扬是个总。总什么我懒得管。
反正他总是翘班回家看我画画,总是用宠溺的表情答应我一切的任性要求,总能吧我吻到晕头晕脑。
我一直以为他任着一个虚职。尸位素餐那种。
直到有一天看到一篇关于他的报道,这才直到这个男人令人咋舌地有能力才华和金钱。
我开心地挥着杂志:"我是不是挖到宝了?"
周维扬放下手中的电脑将我接在怀里:"没有,你才是我找到的宝贝。"
可是!"周维扬,你就是这样对你的宝贝的么?"每天早晨我都挥愤恨地用力锤他的头。
早晨七点,吧我从睡梦中唤醒,也不管我是怎样资深的夜猫一族。
这就是周维扬的恶趣味,看到我在半梦半醒之间被他如公仔般地逗来弄去,发出含混的咕噜声,他就会HAPPY得不得了。低
下头吻我,直到我因起床气重重地锤上他的头才会放开。
"孟夕竹,你肯定是猪变的。"周维扬一面系领带一面对坐在床上忽视耽耽的我说:"那么能睡。"
我哀嚎一声,拿被子蒙住头:"你不知道么?三十年前睡不醒,三十年后睡不着。你这个邪恶的不良中年,自己睡不着,就只会折磨我。"
其实不良中年才二十九,不满三十。
但他从来懒得反驳,只是拉下我的被子,再来一个火辣辣的上班之吻。
他走后 我会继续我的回笼觉,直到他帮我订的外卖上门。洗漱用餐后开始画画。依然是拿手的静物水果。
周维扬曾问我什么时候为他画一张。
我摇头坦承道:"我不会画人"
他皱眉:"咦?没有学么?"
"学是有学,不过我画得不好。"我导师曾说过,画一样东西,必然要先了解透彻方能下笔。水果好说,先剥皮去籽啃上一
啃。人么......我不喜欢生肉。
"不好没有关系,只要是你画的,就好了。"
只要是你画的,就好了。
我听得,自然喜上眉梢,夸他小嘴真甜,再过来亲我一个。
我对他说:一个人是否能这样莫名其妙的幸福?不过我不怕。想我孟夕竹,年幼丧母,高中丧父,一身铜皮铁骨,遇事处乱不惊,但进得X大,得一变态导师,百般煎熬,九死一生,刚流入社会,从又被负心人抛弃,此般多难,定是天见怜我,让我受尽苦难方得遇见一个周维扬。
他笑得宠辱不惊搂过我,你这唱戏的腔调哪儿学的?
我一脸严肃:自然是恩师。
"那你刚才还说他变态,这会就成恩师了。"
"那是事实。我这个人,受再大恩惠也不扭曲事实。"
我会把画拿去寄卖。
周维扬对于这点有些郁闷,因为每次我看着存折上的钱又多一笔都会在那欢欣鼓舞没功夫理他,看我十足守财奴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你怕我养不起么?"
我很有骨气地指出:"你说了,我们是恋人关系,我不是你包养的情人男宠。"想想又蹭过去安抚道:"别怕,我这攒嫁妆呢。"
我的嫁妆一直在卡上没有动过。但是我不想让周维扬觉得他的恋人是个寄生虫。
恋人。每想到这个词我就会给看着一脸宠溺对我微笑的周维扬回以一个更大的微笑。
我孟夕竹何其幸运,在被人抛弃,带着仅剩的行李和自尊仓惶出逃的那天遇见了周维扬。
画画会持续很长时间。晚餐前周维扬会直接跑回来接我或者电话告诉我在什么餐厅等他。我们一起去他熟知的饭店或我推荐的大排档用餐。
周维扬总是在吃饭的时候不时抬头看我,看得我发毛了用汤勺敲他:"看什么!吃饭!"
我吃饭时是很忘我的,专心地逮着吃的往嘴里送。
这时候和我说话、讨论问题甚至拜托我做什么事情我都是很暴怒的......
你可以在我吃完了以后说。我吃得很快,你有足够的时间说任何你想说的事情。
对于很多人喜欢在饭桌上解决一些事情我是深恶痛绝,所以,即使是周维扬也不可以用那么灼热的目光打扰我吃饭。
可这个人不揍不长记性,有时候揍了也未必长记性,比方说早晨吵醒我,比方说在我专心画画的时候捣乱扯道天南海北等我回过神画笔还在那搁着,比方说--吃饭的时候看我。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有什么好看的啊?每天都在看。再说了,我不是在这儿么,吃完再看不行啊!"
周维扬依旧是那副深情款款的表情:"你知道吗?你最让我心动的地方,是你吃到好吃的东西或者觉得开心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地微笑。"
那个表情,周维扬形容,就像吃到了鱼的小猫,可爱到要爆掉。
很明显,我再次被取悦了,笑得像一只吃了鲜鱼仔的猫。
吃饱了我就开始软绵绵地犯困。周维扬此时绝对不会放过我。拉着我四处瞎逛,美名其曰"消食"。"其实就是怕我长胖!"我某天晚上撑着自己也很满意的细腰恶狠狠地诅咒那个色狼。
消完食,或去酒吧泡一泡,或者就干脆蹲在家里看无聊的八点档。
两个人的世界,怎么着也不会无聊。
有时候我灵感乍现抛下他钻进画室,他也会尾随进去。
他说喜欢看我画画时全神贯注的样子。
"你肯定很喜欢画画。"他说"因为你画画的时候一直在微笑。"
我转过头去冲他笑。
你知道么,周维扬,我也很喜欢你,因为我看你的时候也在微笑。
有时候等我停下画笔已经凌晨,他早已倒在一旁的沙发中昏睡过去。我会钻进他的怀里,他很浅眠,立刻转手抱住我,起身到隔壁,把我小心放在床上。
第二天一早一定是报复似地早早把我弄醒。


2
说实话,我不会爱人,不知道怎么爱人。
我只有一个比较对象。
以前和前男友在一起,更像是朋友之间。
他沉默腼腆,亲吻都是碰碰嘴唇,害羞得像个小姑娘。
甜言蜜语他不会说我懒得说。甚至连改一下称呼开玩笑叫他老公都能令他尴尬不已,只得改回原样。
我的脾气急,他笃厚,有什么他都只是听着,不去反驳。因为是他先说的爱我,所以他觉得应该用低姿态来对我。
我总结了半天:我们之间更像是怕失去友情的好友。
周维扬不同,他会趁我专心画画的时候摸过来咬我的耳垂,对我说甜腻的话,用带着包容宠溺的眼神看我,搂着我把我吻得发晕后笑着用他磁性的嗓音一遍一遍叫我的名字"夕竹,夕竹......"
我们会互相抚弄和亲吻对方的身体,虽然到现在我还无法接受他的进入,但情况在逐渐改善中。
有时我也会因为小事发脾气,他会等我发完火后再指出关键所在。此时我已经冷静得差不多,凑过去,说对不起,带上歉意
的吻。
我想,我在练习爱上周维扬,在练习如何更好地去爱他。而不是像刚开始决定的那样单方面地接受他的宠溺。
后来看到书上说:有种东西是天生的,那叫做本能,就像候鸟南迁一般,刻在骨血里无需学习。
我想了想更觉得爱周维扬就是我的本能。
我现在知道爱是想到他的时候心里是满满的暖暖的,是嘴角忍不住上扬的情绪,尤其是看到他的时候,是发现世界都亮了的
状况。
我甚至,愿意为他去做平生最抵触的事情--下厨--当我把一锅黑糊糊的紫菜蛋花汤端在他面前,郁闷地告诉满脸惊讶的他:那是我拿着菜谱挑的最简单的菜,但是我并不知道紫菜会发。所以现在就凑合着吃吧(我本来想说喝的,但是看着满锅的紫菜,完全没有那个勇气)
的时候,他感动得让我觉得有些夸张
那天晚上他第一次跪下来为我口交,让我一次又一次迸发在他口中。
我无力地攀上他略带腥涩的唇,也在他耳边第一次喃出了那三个字:"我爱你。"
我想,这就是爱情和幸福了。
XX年9月30日,星期一,我在记事本上这样写:"我想这就是爱情和幸福了。"旁边记着下周三要交的画稿尺寸,周二要要添购的颜料,周末时要给香港的表姐电话祝她家宝宝生日快乐,周六时要去买外卖交往一季度的礼物......
这么多细碎庞杂的事情混在一起,再加上周维扬
"这就是孟夕竹幸福生活的全部。"我这样微笑着对自己说。
可惜,我当时忘了在记事本上加上那周维扬三个字。
五一黄金周的游人多的不像话,我们被拥在人群之中,竟然能在大街上堂而皇之牵手而不被发现。
我紧紧捏着他的手,用调笑的语调来了句八点档的台词:"可别把我弄丢了!"
周维扬回以一笑,反手紧紧扣住了我的十指。
一瞬间,我几乎被那股甜蜜感冲击得晕过去。
作为同性恋人,多少是有些见不得光的。像这种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能够和自己亲密的爱人牵手走在大街的机会上真的是少的
可怜。
我不禁感叹:社会主义就是好。
人多力量大啊。
我们并不买什么,只是享受这牵手逛大街的幸福。
从复州路挤到步行街竟然花了两个小时。
看到那种即拍即出的大头照机子。
我也兴致盎然地拉他去照。
老板收了钱说:可以拿去给女朋友。要是她喜欢你,可以把它放在钱包里面,随身带着。
照的时候我偷偷偏头靠过去,他更好,转过脸在我按下的那一瞬吻了我的眉角。
然后在打照片的时候我只好一脸惋惜地在老板面前假装:哎呀,怎么看起来像你亲我吖,不删了不删了,打出来,我要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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