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缘----张鼎鼎[下]
  发于:200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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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有些兴奋,但当开始讨论的时候,我却渐渐开始犯困。原因很简单,我插不上嘴。
  这些人,有从政府规划上谈的,有从国际形式上谈的,有从小道消息上说的,有从过去的经验上论述的......
  这些东西我只是似是而非的知道一些,远远达不到去谈论的水准。好在第一天,也不关我什么事,我要等的是第二天。
  第七十一章
  开会的地点是在省城,住的都还是雅思园。真的说起来,我并不喜欢住酒店,不过其他人都住在这里,我当然也不会另树一帜。
  一个人一个房间,商务房,空间是比较大的,装修的也华丽,但独自呆在这样的房间里,却令人非常的不舒服。
  我看了一会儿电视,实在无事,就来到了外面。内陆有一个好处就是土地相对便宜,雅思园又建在郊区,所以占地很大。花木树丛,小桥湖波,倒也营造出了几分江南的感觉。
  漫步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也渐渐的平静了下来。
  "王,你真要如此?"
  熟悉的声音令我一愣,这应该是威廉吧,可是,威廉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说这小子又回来了,但,怎么没提前给我说一声?
  我刚要上前,就听到另外一个更熟悉的声音:"恩,威廉你不用说了,我已经决定了。"
  "不用说了不用说了,为了那个人你是不是什么都不顾了?我三叔是什么人你不知道吗?你以为他还会给你东山再起的机会?你输了这一步,以后就要步步输,弄不好......"
  "威廉,你特意来找我,我承你的情,走吧,我请客,去喝一杯。"
  "王,我承认李不错,但你也没有必要为他做到这个地步,而且,不管你做再多,他也不会承你的情,甚至他根本都不知道!"
  "我不需要他知道。"
  "王,你这是何必,你知道我......"
  "威廉,有些话还是不要说出来的好,否则以后做朋友都难了。"
  "王......"
  "威廉,真要比起来,你比李威哥好,无论是家世容貌还是才华,但有的事情是不能比的。我十五岁的时候就喜欢上他,到现在也差不多有十五年了,我不可能放弃。你知道我过去是怎么过的,我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人小,又瘦,打不过也比不过,赚来的钱,还经常要被抢走。每一天,我都觉得自己要熬不过去了,可是,我总想着,我还欠李威哥的。"
  "这个世界,我欠谁的都可以,都没有关系,但,我不能欠他的,你知道吗?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真心对我好的,连我妈都嫌弃我,只有他,是真正的照顾我,帮助我,但我却混蛋的找人打他。"
  "其实,在那一天我就后悔了。我对自己说,以后一定要好好的过,一定要对李威哥很好,一定要闯出一番事业,一定要帮李威哥,他想做什么我都要帮他。我以为可以做到的,可是,威廉,有时候人真的不能错,哪怕是错一点,到了最后,就是面目皆非。"
  "如果我知道之后会发生那些,我一定一早的去捅死那个混蛋,那样,李威哥也不用坐牢了。"
  "李威哥作了十年的牢,如果没有我,他一定能考上名牌大学,出国留学,到德国,去看新天鹅城堡,那是他的梦想,他从很小的时候就为了那个梦想努力。所以我一定要想办法帮他实现这个梦想,我只有成功,才能帮他。所以,就算再熬不过去,我也要挺着。"
  "王,你......"
  "你不用这么看我,我是有私心的。我可以为李威哥做一切事情,但,有一件,那就是李威哥只能有我。"
  "你要真想得到他,有很多办法的。"
  "是的,有很多,但我不想他之后的半辈子都恨我。那么一句话怎么说的--不能得到爱,就要得到恨?我已经得到他太多的恨了,我不想一点爱都得不到。我想和他在一起,无论如何都想。但是,如果不让他出了这口气,那么,无论我怎么求他都不会同意的。"
  "你这样,太冒险了。"
  "无所谓,我还年轻,还有时间重来。"
  两人说着,就听到脚步声向我这边来了。按照一般的规律,我这时候应该闪避,但我没有动。
  "李威哥?"
  王晶看到我,微微一愣,我笑了笑:"这里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我们能碰到,也是怪巧的啊。"
  他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开口。
  威廉斯文绅士,王晶清秀儒雅,要说起来,这家伙也快三十了,但还是像二十出头似的,不过随着年岁的增加,身上倒渐渐多了种古代文人的温润,为他那张本来就很好的皮囊更增加了欺骗性。
  而反观我,虽然有一百八十多公分的身高,身材也没走样,但一看,也就是个普通人,至于气质嘛,估计也就是小老板。居移气,养移体,我每天打交道的是饭店,看的是菜式,休闲的时间,也就是找一两本能让我发笑的书,或者随便的和人喝酒度过。
  而且,我也没有继续奋发向上,除了德语,自出来这几年就没有再学过什么东西。
  这样的我,不像卑琐方向发展已经不错了,要想再培养出什么气质,那是千难万难了。
  如果说前面的两位是一个世界的,那么我绝对是另一个世界的。他们两个站在一起是和谐的,我加入进去绝对就是突兀的。
  打破沉默的是威廉,他冲我笑了笑:"你们聊,我就不打扰了。"
  说完,微微欠身,转身走了。
  这可以说是我第一次见到王晶,而没有急着离开,我看了一眼很快消失在夜色中的威廉,转过视线:"你,怎么确定我今晚一定会出来?我要是一直在房间中看电视,你会怎么样。"
  王晶笑了笑,没有丝毫的窘迫:"我这也是在赌,现在看来,我运气不错。"
  "哦,不会找人把我叫出来。"
  王晶呵呵一笑:"李威哥既然知道了,又何必再说出来。好吧,我承认,那些话,我是一定要让李威哥知道的。"
  "好了,我现在知道了,然后呢?"
  "然后,那就是李威哥的选择了。"
  "意思是,哪怕我明天去投王先生的票,你也不会插手?"
  "不会。"
  我抬起头,看着天上的几颗星,觉得自己像个傻瓜,而且是一个早就被困了四肢的傻瓜。
  "那么,我们就试试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自己这样的声音,没有沮丧,没有喜悦,只有一种无奈。

  番外 回家

  猛地惊醒。
  在看到身边的人后,我才缓缓的松了口气,除了他,我不让任何人睡在我的旁边,所以现在躺在床上的,一定是他。虽然知道这一点,我还是探过身,看了他的容貌。
  坚毅的眉,挺直的鼻梁,长而直的睫毛。一直以来,李威哥都长的非常英俊,现在更是充满了男子气概。
  这样的人正直、公正、照顾朋友,孝顺父母,骨子里都透着一种叫责任感的东西,可以说,和我是两个世界的。如果有天堂和地狱的话,我一定是要进地狱的,而李威哥,就算上不了天堂,也绝对和我这种要下十几层地域的人不同。
  也许是察觉到了我的动静,李威哥眯了眯眼,翻过身,随手拍了拍我的头:"快睡吧。"
  简单的话,我却几乎没哭出来。
  小时候我很爱哭,但只要我一哭,那个应是我母亲的女人就掐我,一边掐一边骂,渐渐的,我也就学会了不哭。再之后,我上了小学,有一两个老师非常具有女性情怀,对我的柔弱非常表示怜悯,于是我又学会了在需要的时候哭。
  我长的女性化,力气也小,无法和那些强壮的男生抗衡,于是,我就只有用可怜,用可爱,用撒娇,用种种手段达成我的目的,同时,对那些天生就拥有一切的人恨的要死。
  一直到现在,我都恨那些人。
  生来就有父母的疼爱,有女生的爱慕,有男人的力气,有种种一切我渴望而不可得的东西,虽然我现在已经拥有了更多的,但对这些人还是非常的厌恶。
  也许是因为厌恶的太多了吧,所以,我爱上了一个这样的人。也许不是爱,因为按照专家们给出的答案,真正的爱情是短暂的,而我对这个人,却执着了将近二十年!
  我明知道这个人对我一点心思都没有,明知道做朋友会更好一些,却千方百计不死不休的扒着他,有时自己想想,都觉得荒唐可笑,但却控制不了,一想到这个人要离开我,要和其他人结婚,我就要发狂。
  所以,不管施展多么肮脏的手段,不管被怎样的厌恶,我还是将他留了下来。
  他不爱我,甚至是恨我的,愿意和我在一起也不过是无可奈何,这个人就是心软,如果他心硬些,也许也摆脱我了。
  看了眼旁边的表,已经快六点了,我的睡眠很少,以前也不过睡三四个小时,现在虽然每天都躺在床上六个小时以上,但其实不过是因为我贪恋和他一起躺着的感觉,睡是睡不着的。
  他今天要回家,想到这里,我打消了继续躺下来的打算,下了床,向外走去。
  腰有些酸,昨天做的有些多。要让别人知道了一定要说我贱,整个过程都是我自己在做。
  是我将他的东西舔硬了,是我给自己做的润滑,然后还是我自己坐上去,来回的扭屁股。
  我这算什么?服侍别人强奸我?
  不,也许更正确的说法是我在强奸他,因为我是做被插的那个,所以这个感觉弱化了很多。
  煮粥,蒸馒头,炒菜,榨果汁,他做饭的手艺要比我好的多,但我却更喜欢给他做,看着他吃我做的饭,就有一种满足感,就仿佛,真的和他成了一家人。
  "从此以后你就是我弟弟!"
  这是他十五岁的时候对我说的话,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不嫌弃我,第一次把我当亲人看。
  那时候,除了瞬间的感动外,我更大的感觉是愤怒--你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凭什么做我哥?那时候他对我越好,我越烦,越愤怒,于是,终于酿成了那场大祸。如果我能早一些醒悟,早一些明白,也就没有了后面的这么多事。
  也许我不会像现在这样有钱,也许我和他也要为房子、工资或者家庭中的某些事挣扎,但想来,应该要比现在幸福吧。
  把炒好的菜放在保温箱中,我到浴室洗澡,虽然有抽油烟机,但不可避免的,身上还是会沾染上油烟味。
  昨天已经洗过了,是他帮我的,这么多年下来,他对我也比过去好了很多,一开始的时候,就算过程中再激烈,最后他也是转头去睡,当然也只是装睡,他是彻底的直,对我也没半分爱意,勉强和我在一起,要是还能舒坦的睡着了才是怪事。
  洗好澡出来,他也醒了,正半靠在床上眨眼。他小时候就有这样的习惯,醒了之后并不马上起床,而是要在床上靠一会儿,有时候他醒的很早,但就这样一靠,就把时间磨蹭过去了,往往连早饭都没时间吃。
  他妈妈以前为这事说他,他总是拿出苏东坡的名言:"小睡之美,无与伦比。"
  在刚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是醒了就起来,现在能靠在床上恢复以前的习惯,也证明,他对我的戒心,渐渐的淡了吧。
  "起来吃饭吧,你今天不是要回家吗?"
  他看了我一眼,想说什么却没有说,点点头,去了洗手间。我把空调关上,拉开窗帘,外面看起来倒是个好天,我把被窝也抱了出来。我没有请佣人,这是我和他的家,我厌恶任何人踏进这个领域。
  片刻,他擦着头发从浴室里出来了,他总不喜欢用吹风机,在我拿吹风机追了他几次后,他终于在冬天用了,但在其他季节却是怎么也不用的,我知道过犹不及,也就不再强迫他了。
  "过来一起吃。"
  "好。"
  并不饿,其实我以前根本就没有吃早餐的习惯,往往是一杯苦咖啡打发,但是,就像我喜欢和他睡一张床一样,我也喜欢和他一起吃饭,而且他这次回去后,又要过两天才能回来。
  "早上,就不要这么麻烦了,煎个鸡蛋就可以了,做这么多菜,又吃不完。"
  "鸡蛋吃多了也不好,而且,我反正也没什么事。"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
  其实我倒不是骗他,发展到我这个地步,要想做事的话当然每天都可以忙不完,但如果有心放权的话,也是可以很清闲的,请的有CEO,具体的琐事自然可以不去管。
  这种事他也知道,不过他也知道,我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对于权利更有一种病态的执着,要我什么事都不做,那是千难万难的。只是,对于我来说,权利虽然可贵,但和他,还是不能相比的,否则当年我也不会把那百分之十五的股份给他,也不会看着吕光去找他。
  当年,那的确是一场冒险的赌博,我虽然说还年轻,有机会,但从高处摔下过的人,要想再爬起来,却是更难的,当年的敌手不知道有多少要踩踏。
  其实,我之所以会那么做,也是有一种绝望。
  什么都失去了,也就彻底干净了。
  如果真的什么都没有了,也许我更会做的不是东山再起,而是从华山上跳下去吧。
  为什么是华山,因为那是他最喜欢的一座山。如果说新天鹅城堡是他的梦想的话,那华山就是他的一种情怀了,这种情怀大部分像我们这么大年龄的人都有过,在那个电视刚刚普及的年代。
  那时候他总说,有机会的话要去一趟华山,如果不是那一年的暑假我拉着他和我一起卖刨冰,也许他就去了,也许,也就没有了后面的这些事。
  我摇摇头,把那些念头甩了下去,想那些有什么用,都过去了,再想也是无法改变的。
  他吃饭的速度快,很快,就吃完了,他放下筷子,我也站了起来。
  "继续吃你的。"
  "我吃好了。"
  他看了眼我那还剩一多半的粥,我连忙把旁边的果汁喝了,他向来浪费粮食,有时候宁肯自己难受,也要把东西吃完,他饭店里剩下的菜也都是找人收了喂猪,从不会随意倒掉。
  "这些等我中午吃。"
  我面不改色的撒着谎,他不在家,我也是大多出去的,这些东西自然是要扔的,不过,不要让他知道就是了。
  他点点头,道:"那去换衣服吧。"
  我一愣,他又道:"你今天和我一起回去。"
  有那么一瞬间我有些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慌里慌张的说了一句傻话:"你的车送去保修了?"
  "没有。"
  "啊?"
  "你不想和我一起回去吗?"
  "不是不是,是,不是。"我语无伦次,暗暗的拧了一把才震惊下来,"我是说我想。"
  "那走吧。"
  我晕晕乎乎的回到房间,拿头碰了三次墙才算冷静下来。
  他的家,我不是没有去过的,他的父母,我也见过很多次,但自从我们真正的在一起后,我就再没有去过。
  我想,他的父母也模模糊糊的知道我和他的关系了,毕竟,这么多年了。但是他的父母不说,他也不说,我当然,也不会说。
  于是,我们就僵在了这里。对于我来说,得不得到他父母的承认是无所谓的,只是,他愿意带我回去,那就是说,真正的接受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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