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时代----月光夜叉[中]
  发于:200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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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陵、万里长城、阿房宫、秦驰道、灵渠......大兴土木本是他为了显示国威的手段,如今更成了他肯定自我的乐趣。
可惜,他变着法的给自己找乐子,却还是陷入无尽的饥渴之中,似乎这世上除了血,便没有其他。
他活着为了吸血,他吸血为了活着。
曾经的豪情不复存在,千秋万世都不及一口温热的人血来的痛快。吃人,吸血,越来越肆无忌惮,需求也越来越大,就像一个填不满的黑洞。
活着,还有别的意义吗?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烧之。有敢偶语从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成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丞相李斯侃侃而谈,口若悬河。
始皇帝若有所思,即曰:"可。"
焚书?烧了好,烧它个干干净净也是乐子。

熊熊烈火从公元前213年烧起,那年始皇帝四十六岁,远远看去竟还是壮年。
发髻乌黑,皮肤光滑,形如疾风,立如劲松。
唯一可惜的就是那肤色越发的白皙,好端端一个伟丈夫,那样娘们儿似的皮肤看着突兀的扎眼。

苍白的脸,干裂的唇,又是猎食的时辰到了。
咸阳宫最深处有一座地牢,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路过就能听到古怪的声音,像是呻吟,又或是尖叫,但那不像人发出的,如果真的是人也是惊恐到极致的悲鸣。
入夜的咸阳宫,无人敢随处行走,因怕见不着第二天的太阳。

阿九晃晃脑袋,扭扭脖子:"孟广宗,我是该叫你孟老师呢?还是始皇帝啊?"
孟广宗立在窗前,这里是他租住的居所,也许是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他主动带他们来了。
清白?好讽刺的词。
他早就没什么所谓"清白"可言了,焚书只是个开始,坑儒才是他这数千年来最大的痛。
"我说,你为什么要姓孟啊?是不是真和电视剧里演的一样,跟孟姜女有一腿?"阿九气力恢复了,嘴巴也聒噪起来,完全忘了几小时前他还和这位仁兄打得不可开交,生死相搏。

孟广宗,随意取的名字,却冥冥中绕不开的那个结。

天下无不透风的墙。
焚书搅得人心惶惶,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
次年,咸阳城谣言四起,传始皇帝为人刚戾自用,乐以刑杀为威,为了贪于权势妄求长生不老,千秋万世坐在龙椅上作威作福......
龙颜大怒:"查--"
御史案得令,这一查一问,落到儒生身上,诸生相互举发,牵牵绊绊扯出了四百六十多人。
名册呈上,只等始皇陛下定夺。

四百六十人,那是四百六十具盛着鲜血的活生生的容器,热腾腾的血液光是想想也令他兴奋地不能自已。

"暴虐"是历史对秦始皇的性格定义,即便是他自己数千年后看到那些史书中记载的自己,也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
"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为了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儒士和方士坑杀,史称‘坑儒'。"
历史书上寥寥数语,四百六十余条人命便烟消云散。有谁知道四百六十多人同时被自己亲手杀死在面前时是何等惊心,又有谁知道四百六十多人的血溅到脸上、身上、地上是如何触目......
死人,鲜血。
咬断脖颈,撤掉头颅,血如喷泉般涌出,贪婪得吮吸,血溅了一脸,铁腥的味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兴奋夹杂着恐惧,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则需要更多鲜血来充盈他已经感觉到恶心的胃。
四百六十七人,一夜之间成了断头干尸,一夜而已。

"埋了。"
两个字便掩埋了千古谜团,所有与此事相关的人都死不见尸。
坑儒,比起真相,这个词要来得高雅多了。
痉挛的胃,不断呕吐,无法抑制的颤抖。
他对自己说:我是万人之上的始皇帝,杀人几百个人算得了什么,人命贱如草芥,我杀过的人何止千万......"
但这场由他亲手制造的血腥浩劫却第一次把他推到了自己的心面前,第一次正视这颗被鲜血腐蚀的残心。
他迷茫了。
长生不老,真的那么美好吗?
他一直不敢思考的问题,终于被四百六十七人的鲜血冲刷到他的面前,用鲜红的颜色逼着他去思考。
至高无上的权利,他有。
取之不竭的金钱,他有。
倾国倾城的美人,他有。
不老不死的生命,他也有。
有什么是他没有得?他究竟还需要什么?

第八章 广宗

公元前210年,始皇亲巡天下,周览远方。巡至平原津而病。
秦始皇三十七年七月丙寅,始皇帝崩於沙丘平台。

沙丘,今河北广宗西北。
广宗,死于斯,生于斯。
秦皇死,广宗生。

"喂--孟老师,你只说了名字的由来,可没说为什么要姓孟啊。"阿九这心无二两肉的家伙,大概已经没把对方当敌人了,完全放松了警惕。"不会真的跟孟姜女有关吧?难道是孟丽君?"
孟广宗苦笑,这许多年来大概这是第一个敢于这样跟他调侃的人,不,是妖。
"孔子以后的儒家八派中有"孟氏之儒",孟氏儒家在‘坑儒'中所蒙受的打击最为沉重。虽然取‘孟'为姓只是随意,但也许在内心深处我希望能为那些死去的孟氏儒者做点什么吧......"
"被你吃了就是吃了吧,说什么打击沉重,取个名字来弥补,是否太虚伪?"清亮的嗓音从一侧响起,阿九这才想起那位胡"哥哥"也在,不由得心紧。
胡不归懒洋洋的靠在沙发上,程墨玉低眉顺眼站在沙发后面的阴影里,一言不发。
孟广宗淡淡道:"罪孽深重,不敢说什么弥补,死者已矣,既然上天留了我这不死残身,只好苟活。"
胡不归哼了一声,道:"见面不如闻名。想不到大名鼎鼎的秦皇嬴政不过是个虚伪胆小的懦夫,你活着还真是生不如死啊!"

"死不了只好活,一个僵尸不吸人血根本就是奢望,也就是打着一个为民除害的幌子,吃些恶人血维持最低生存。有了血库之后便靠着血浆为生,洗不净罪孽,却不想再添新罪。这就是我的生存法则,你说我虚伪,我认。"孟广宗说话的时候看着窗外,语速缓慢,像自言自语。

"我不能不说当过‘人'的家伙就是不一般,把人类的虚伪本质全盘继承。"胡不归冷笑,"人类,数千年来所做的不就是霸占土地,猎杀异类,自相残杀,破坏平衡,逆天而行,做尽了坏事还要标榜仁义道德,仿佛天地间除了人,其他的一切都是为人而生,为人而死的。人类吃肉喝血还少吗?被吃也是应该的,你少在那儿谈什么狗屁的罪孽!"

胡不归的声音清澈,就算是嘲讽的语气听着也尤为悦耳,阿九眨巴着眼睛不由自主的跟着点头。
秦诺在他后面用手指戳他的背,轻声说:"他说的啥?"
阿九小声道:"说人活该被吃。"
"那你还点头同意?"秦诺摸摸头,不解道。
阿九瞪他一眼:"我脖子酸,活动活动。"

妖精城的夏天是很热的,好在夜里还有些风,但毕竟地处内陆,又四面环山,难免闷热潮湿,到了白天就热得很了。
阿九几乎是趴在桌上听完全部课的,他恨不得把教室里面全装上风扇,对着吹。
秦诺的位置比他好,头顶上就是吊扇,感觉上悠闲得多。
阿九嘀咕:傻人有傻福。

看阿九这有嘴说别人的样子,看来早把两天前胡不归临走前的话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既然你不乐意随我去,我今日也就不勉强了。一个月后我会再来,希望你不会再令我失望,我亲爱的弟弟。"
胡不归说话的样子居然有些伤感,如果不是知道他的手段,阿九真想扑上去说:哥,我这就跟你走!
胡不归眼波流动,默默转身,看得阿九的心起起伏伏,小鹿般乱蹦得难受。
胡不归回眸,浅笑:"阿九好福气,有玉清,易牙,秦诺这些家伙护驾,如今还多了个僵尸皇帝,果真是傻人有傻福啊。"
语罢飘然离去,程墨玉如影随形。
阿九傻乎乎站在原地,半天才回过神来:"啥叫傻人有傻福?妈的,老子天下第一绝顶聪明的绝世小诸葛,傻?死狐狸那是嫉妒!"
秦诺看着他,拼命的点头附和:"绝对是嫉妒。"

"这个问题请木念九同学来回答。"孟广宗的声音宏亮,果然有当老师的潜质。
阿九挠挠头,左扭右扭站起来:"啥问题啊?"
孟广宗耐着性子重复了一次题目:"我国古代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是谁?"
阿九脱口而出:"秦始皇。"
静。
哗然。

阿九很不幸,他绝对没有傻福,我们皆可作证。

一百遍抄写之后,阿九不知死活的问孟广宗:"咱啥时候去捉真凶啊?"
孟广宗淡然:"这事你不要管。"
阿九继续探雷:"我不去,怎么证明这事真不是你干的!"
孟广宗看都没看阿九一眼,冷冷道:"不需要证明。"
阿九悻悻离去,临走时不忘用眼神杀死孟广宗一万次。

秦诺在门外等他,见阿九一出来扑了上来:"那个姓秦的没找你麻烦吧?"
阿九闷:"哪个姓秦的?"
"秦始皇啊。他不姓秦,谁姓秦?"
阿九喷:"哈哈哈哈,秦始皇姓秦!你丫才该抄一百遍。"
傻人有傻福的秦诺眨巴着眼,打死他也不能理解这该死的秦始皇为啥不姓秦,他丫的不姓秦姓啥?

孟广宗埋头备课,待到门外没了动静才停笔起身,推开门一看,两个活宝终于走了。
他松了口气,带上这二位去办事,想想都头痛。
这么多年早习惯了单独行动,虽然他直觉知道阿九和秦诺都没有恶意,但与"人"接触对于他仍显陌生。当年高高在上时是如此,现在经历千年磨砺,仍是如此。
孤独是属于他的,不想改变。

入夜的妖精城热气未退,早早吃了饭出来纳凉的人比比皆是。
大都市的生活早不同从前,孟广宗记得不久前还有过一段动荡时期,那时的人像疯了一样互咬互斗,朋友亲人都撕破了脸。才不过数十年,就烟消云散,现在又要构建和谐社会了。
人哪,真是这世上最不可理解的生物了。
但他还是喜欢住在城市,住在人类中间,大概这跟他曾经是个人类有关吧。

千年僵尸与常人无异,没有变身前,要想从人类中间把他们辨认出来的难度系数极高,孟广宗也只能靠着自己的经验碰运气。
养精蓄锐了一天的僵尸通常会在黄昏时分,天未黑透之前找到今天猎食的地点和目标,然后耐心等待,适时出击,确保一击必中。
猎物一旦确定,便不再轻易更改,锁定目标然后猎捕的过程是漫长的,杀死人类不难,难的是要给自己留后路。隐蔽的杀死然后吸血,做好尸体处理等后续工作,这是每一个生活在人类中的僵尸必须注意的猎食规则。
而不在同一个地方连续猎食,这也是规则。
细水长流的道理不仅是人类才懂的。如果因为猎捕行动频繁而被人类察觉,到时候牵连到其他妖,将会引起公愤,这才是得不偿失的。

孟广宗决定会一会这个没规没距的僵尸同仁。
他住在这座城市已经很多年了,从几个朝代前就住在这里了。那些统治者一代又一代的换,他冷眼旁观如同过客,历史的车轮早就撵过了他的身体,不再与他相关。
白天他像个正常人类一样工作、生活、娱乐,每天每时每刻每一件事都精确的像秒表。像普通人类一样生活,曾经是他鄙夷的,如今却成了他的刻意追求的。
但并不是每一个僵尸都像他一样到医院去找血浆维持生命,冰冷的血浆怎及得上热腾腾的鲜血,因此夜晚的僵尸们不得不为了食物而奔波。

酒吧,最佳猎捕地。
人多,且喝醉的人多,挑选起来方便,易下手。且来酒吧的买醉的人通常都是各顾各,互不相扰,多个人少个人根本不会有人在意。
孟广宗看过尸体,都有一股特殊的酒味,而这种独酿的"蓝茉莉"酒就是面前这家名为"野花香"的酒吧特有的招牌饮品。
当他走进酒吧,环顾四周,用他僵尸的夜眼在昏暗迷乱的厅堂里搜寻目标之后,他确定自己没有来错。
他找个空位坐下,只要了一杯冰水,这时他发现了令他头痛的麻烦。

"老师好--"阿九脆生生的喊了声好,一屁股坐了下来。
孟广宗用拇指和食指点在太阳穴上,轻揉两下,无可奈何道:"未成年人不得进出娱乐场所,你怎么混进来的?"
阿九咧嘴笑:"变身又有何难,只是维持起来太费力,还是这样自在些。"
"被发现了别说认识我。"
孟广宗边说,目光边往目标方向瞟,这一看才发现这么个空档里,目标消失了。
他轰地站起来,大步朝外走。阿九拉住他:"跟我走,我知道他去哪里了。"

走后门。
七弯八拐之后站在一块废弃工地边,几盏红色的尖头灯泡挂在一根裸露在外面的电线上面,风一吹,左右摇晃。
这种泡沫经济过程中产生的烂尾楼比比皆是,看样子这里已经荒废了一两年了。
阿九拉着孟广宗躲在半壁残垣后,侧耳聆听。

第九章 蒙将军

孟广宗的耳朵不见得灵,鼻子却已经嗅到血腥味,不是新鲜的,里面有着浓烈的腐朽味,看来是同类,且已经变身。

探头一看,好戏正要开场。
一个愣头愣脑的中年男子醉得不省人事,正歪在砖墙边上四仰八叉的躺着。旁边是一个衣着入时的男子,因是背面,看不真切。只能看到他两臂半张,十指张开并微屈,呈虎爪状。借着红色警示灯的些许微光可以看到他的每个指头都有很长的指甲,在灯光下泛着红光。
但见他两臂突然高举,猛地扑下。
孟广宗暗叫不好,闪身冲了过去,但距离甚远,力不从心。
那男子手起爪落,却扑了个空。定睛一看,砖墙边哪里还有中年醉汉的身影,转身正纳闷。
这边孟广宗已经冲到了对方面前,两人正好打上照面,孟广宗这才看清男子的尊容。

心一沉,居然是他。

阿九很得意,本次作战在他英明的领导下,秦诺同学卖力的配合下,孟广宗老师的客串演出下,圆满结束。
不过他纳闷的是这二位为什么大眼瞪小眼看了半天,还没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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