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鱼和橄榄树----控而已
  发于:2009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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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鱼和橄榄树
作者:控而已

文案
此文描写的是作为曾经的摇滚少年的医学生的故事。
呃,虽然有点一厢情愿,还是把这篇文章献给所有在路上的朋友们。
聚散离合是没有办法的,关于梦想也不是说说而已的,迷茫也不是没有的,但是起码,不要因为现实而太忧伤了。
然后关于我最近的一个的梦想,就是在退休以后组建一个摇滚乐队。
哈哈哈哈!被所有人嘲笑了。
那至少,在小说中先实现梦想吧。
另,因为我确实是对音乐及摇滚完全不了解,所以此文必定有许多想当然之处和硬伤,恳请诸位海涵,并多加指正。

内容标签: 青梅竹马

主角:宋元

鉴于文案时时会更改,我还是专程写一个吧。在选分类的时候我犹豫了很久,因为严格地说,这篇小说更多是讲主人公生活状态以及生活经历的,写作耽美"爱情",有些牵强,所以很是犹豫了一番。读者们要是把这篇文当作一般的有着爱情起承转合的耽美文来读,恐怕会雷得不轻。
另一点就是,设定中主角一般是直或者双,这种设定之下,不可避免的会有女性角色出现(配角)。这种设定呃,因为觉得写的是耽美,而不是同志文学。其实我还挺喜欢看后者,心里是很憧憬可以写后者,但是可能是不够了解,不敢随便写。
于是,就是这个解释鸟……1,此文和其他文一样,写主人公的状态为主;2, 此文和其他文一样,有女性配角;3,此文有医学内容,篇幅较大;4,此文有摇滚内容,但我本身对摇滚几乎是一窍不通,所以写得不精,可能有硬伤。
最后,强调一点,本文纯属虚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都是虚构的……好吧,这么解释之后,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主要目的是给误入的读者提个醒,没别地意思。祝看文愉快!

楔子

他一直有这么一个想法。从本性上来说,人是不可能兼爱的。爱天下所有的人如同爱自己,那个人不是疯子就是圣人。人会对其他的人或者生物产生名为爱的情感,只是因为对自己的爱太多了。证据就是,当你捏死一只蚂蚁时,罪恶感一定没有杀死一只猴子来得大。蚂蚁远没有猴子那么与人类相似。蚂蚁产生的疼痛和恐惧——假如有的话,与猴子的相比,和人类是那么的不同。
亲人死亡时,人会哭泣、会伤心,而听闻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死讯时,顶多有些感慨。那是为什么?因为亲人去世了的话,世界上认识你、深知你的人又少了一个。还因为,他的人生中多少有你人生的映射。
战争和饥荒,在远离它们的人们耳中不过听听就过了。由此产生的哀怜,无法长久占据人心。到最后,依旧是每日柴米油盐、麻将扑克、请客吃饭。
人不能总是活在哀怜当中吧?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求从事医生这个职业的人要为素不相识的人产生同情和怜爱呢?尽管疯子的数目是不少,但千百年来,圣人不过那么两三个,还是后人擅自地、出于某些目的而认定的。而如今要把以百万千万计的某种职业的人类忽然全部变成圣人,从理论上来说也是小概率事件吧?
所以他一直不明白,人们的这种想法是从哪里来的。他更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种想法会变成一种道德。以致于能够产生一种谴责。
以致于连他都认为很有道理的一种谴责。
哪怕有时他会觉得,只要不是亲手杀死了人,这种谴责实在毫无道理。

考完试的那天下午,邓伟拿了两张票给宋元,说当天晚上在江边的Live house有他们的演出,让他带妞块儿过去。宋元说你让我带哪个妞过去。邓伟说你现在没妞啊?那个天天吵着要看演出的妞呢?
宋元说上个礼拜踹了。
邓伟说那新的呢?
宋元说还在追爷,爷还没考虑清楚要不要她呢。
邓伟的上排和下排牙齿明显磨了一下,宋元甩了甩手中的票,说:“好吧,我带二虎子去捧您老的场。”
老实说,邓伟同学加入那个乐队已经两年多了,作为老铁的宋元愣是没去听过一次演出。一开头邓同学还会激动地来回嚷着说在哪哪哪要演出了,问他要不要去看呢,他反应冷淡了数次之后邓某也就不再提及此事。宋元偶尔会嘲笑他:您的青春真长啊。那个时候邓某人就会以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口气说:总比某些没有的人好。
邓伟在吃过饭后就和他的队友先去了江边。宋元在屋里打牌到七点左右,对面坐的张湘竹忽然问他:“你刚不说有什么票要给我吗?”
“完了。”宋元从屁股后的裤兜里掏出那两张皱巴巴的票,站起来说,“伟哥非吃了咱俩不可。走吧,二虎子,打车去江边吧。”
风间和朱哲出门去寻觅新的牌友,宋元和张湘竹则抓了外套就往学校门口奔,路上吃了张湘竹不小的抱怨。怨他不记事,怨他品德和容貌不相符。宋元说,得,我出银子成了吧,二十块钱不到至于吗?再说了,夸我还犯得着绕着弯儿吗?
邓伟具体开始练习吉他的时间宋元也不太清楚,反正刚上大学时他已经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了,不过是个新生,就成了吉他协会的会长,大一的时候就加入了那时即将毕业的学长们组建了数年的名为“那兰斯之风”的乐队,主要负责节奏吉他。当时很受前辈们信任。只是那个乐队成员实在太高龄了,以致于他入队半年后学长们纷纷毕业,从主音吉他到贝斯手到鼓手到主唱走得一个不剩。此后他就一直试图重组乐队。当时学校里也有二三年级学生组建的一个乐队,也邀请过他,但是他并没有加入,原因是那个乐队已经有一个还行的吉他手了。只是还行,而不是相当。
邓伟为人虽然深得四众拥戴,但对心中所谓的艺术实则严苛又挑剔。大一时和宋元去唱了几次K之后,不知说了多少次:“不唱摇滚可惜了。来吧,主唱位置给你留着。”当然,宋元同学一贯的回答就是:“爷不认识什么摇来滚去的。”邓伟每当那时就会一一指出他唱的歌哪首哪首是摇滚,不要睁着眼睛说瞎话。宋元通常就会毫无诚意地说:“是吗?”
只是邓伟对宋元也是没办法的。就算当时是在同一个小班,又住一屋,宋痞子只要在此时翘起二郎腿,点上一根快乐似神仙的烟,邓伟的热情就萎缩了。依他对痞子的了解,这厮绝对是妥协不了的人物。要是让他配合一群人的游戏,估计没几天都背着包一声不吭到深山老林去了。
邓伟深知强扭的瓜不甜,游说了数次之后,见痞子确实没任何兴趣,也就作罢了。关键是当时乐队并没有组建起来,虽然找到了不错的鼓手,但其他成员仍是空缺。
二年级的时候,有一部分学生转系转走,也有一部分学生从主校区转到医学院。临床医学系一下子多了几十个人,而且学校让他们这一级的学生搬了宿舍楼栋,故而寝室干脆全部重新安排。邓伟也就是在那个时候碰到了后来他们一起组建的乐队队长,一个从主校区土木系转过来的学生,主音吉他,是一个让对艺术严苛又挑剔的邓伟同学自叹弗如的能人,作词作曲一人独揽。当时的邓伟兴奋地说着一些旁人听不懂的术语,什么“演奏技巧出神入化”“深刻的词曲”之类的。
而从主校区过来的与他们同级的七年制学生中,又让他发现了优秀的贝斯手。在他们医学院中同时存在两个乐队的时代并不多,因为医学课程确实是平常人难以想象的艰深繁杂,先前二三年级那个乐队很快就因为学业问题解散了。于是他们的乐队变成了学校里唯一的一个乐队。
在之前的数代当中,不是没有出过会原创的乐队,只是能力都十分薄弱。作为学业繁重的医学生,其水平并不会被人苛责。通常只是在各种晚会上,使用beyond的歌曲作为主打,在末尾加上一首原创的校园类情歌——那种情况已经不被视为异常了,虽然是号称玩摇滚的乐队,本质上创作和编曲只是民谣吉他。偏偏演奏beyond四子时代的歌时不管乐队表现得优还是劣都能赢得满堂彩,而到原创时,说句不好听的,人往往已经在向会场外移动了。
其实也许,他们对beyond的爱并不是出于自愿。
好吧,事实上,邓伟如今的乐队之所以能够甚至有机会去所谓的live house演出,也是因为那位让邓同学狂热地赞叹的吉他手同学能够作出让他震撼的词曲。这两年他们的乐队不止时常有机会演出,各个高校内如果有摇滚专场或是其他的演出,也必定要来请他们去。这个乐队确实是被许多人视为德智医学院有史以来水平最高的乐队,由于尝试多种曲风和演奏,甚至有校内校外的一些粉丝为了乐队的性质分类争论不休——布鲁斯、后朋克、新民谣甚至后车库等等之类。
比起先前的校园乐队来说,无疑是要专业上许多。
虽然是老铁,这些事宋元也是大概知道就是了,他对摇滚兴趣没有邓伟那么大,无从分辨那么多导致乱七八糟争执事件的真相——例如布鲁斯、后朋克、新民谣、后车库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再例如他们的乐队其实早就不算校园乐队,而是一个地下乐团了。只是历代交往的妞中偏偏有那么一两个也不知是喜好摇滚还是单纯喜欢俊男的妞,在得知他和那个乐队中某吉他手交情不错之后都曾经尖叫出来:“你认识那个商周吗?”那时宋元才知道,与后朋克什么的无关,原来他们乐队真正有名的还是那位吉他手兼词曲作者的队长同学。所以当他说熟识的吉他手是邓伟时,妞儿们的反应甚是失望。
也是,想想也该知道,妞儿们在年轻的时候最容易迷恋三种男人,一种是长得俊的,一种是有才华的,一种是荷包满的。兼有数者的话,要想不受妞儿们的爱戴还真难。

所谓的Live house,就是地下乐团不定期现场的地方。单纯的校园乐队,恐怕不会生出这种想法。参加大学校内或校际的比赛和演出,也就差不多了。
那个Live house在江边某条不起眼小路的破旧洋楼地下室里,张湘竹在此前来过几次,宋元则是从没来过。只点了一盏壁灯的楼梯破旧狭窄,两旁的墙壁上是各式的涂鸦,小篆、隶书、英文、西班牙文以及其他不认识的文字的“屎”字,抽水马桶图案、蹲厕所的妞儿。宋元感叹了一下这里怎么没被扫黄打非啊,张湘竹说白天的时候楼梯口铁门锁得死紧,谁看得见啊。
楼梯走到头,还需要经过一条走廊,然后就看见一扇门,一个穿着羽绒服的妞儿在门口的桌前抠鼻屎,见他们要进去,白了一眼,用武汉话说:“把票来撒。”伸出恰才还转动在左侧鼻前庭的手。
宋元掏出那两张皱皱巴巴的票交到妞儿手上。妞便不再睬他们,继续恰才未竟的事业。
推开那个看似破烂的门进去的时候才知道那门的隔音效果有多好。伴随着一股暖气扑面而来的便是震天动地的电子乐声。经过失真处理,音箱强烈放大的吉他声震动鼓膜,而低音的贝司连同节奏的鼓点震动胸腔——人声在麦克风中反而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不太压得住音乐。要命的还是黑压压的人群随着节奏扭动尖叫,以致于宋元同学刚进来就寻思着赶快撤了。
往台上看时,灯光目前只给到主唱身上,周围的人都是黑的。
“伟哥呢?”由于并不认识他们乐队的主唱,宋元朝张湘竹大喊,尽管俩人只离了不到三十公分。
“在台上呢!”张湘竹回喊。
此时变成了吉他的solo,灯打到两个吉他手身上时,场内爆发出的尖叫竟然比刚才还要强上数倍。
灯光下见到的是俩打着赤膊的男人在飙吉他,那个个儿不太高的就是邓伟,可能是上台前用发蜡把头发做了造型,变成了数个尖刺状,宋元看了一眼就喷了,被张湘竹瞪了一眼喊道你给伟哥留点面子啊。另外一个披肩长发的高个儿倒是一眼就看出来是谁了。上半身很是结实,但是又不是太粗壮。相较之下,邓伟同学就显得苗条了许多。体育课的时候和这俩哥们都选修了同一门课,所以这个样子倒也是看惯了,只是大冬天的,屋子里虽然暖和,也不到打赤膊的程度吧。
满屋子的人都在叫,张湘竹也趁机跟着叫了几声。
不过直到那首曲子终了,宋元始终没能听出那位主唱到底在唱什么歌词。下一个乐队出场时,张湘竹带着宋元从舞台的北边出了一个侧门,侧门外也是一条走廊,一边的尽头是厕所,另一边是三间准备室。张湘竹说要先去趟厕所,让他自己去他们的准备室。
在昏暗的灯下,辨认出了第二间门上写着“不老鸟”,门虚掩着,里头有人说话,宋元正想推门进去,那门就被打开了,一个个儿不高的小伙子脸色不太好地往外闯,撞进宋元怀里,然后把他往边上一推,就那么跑了。
看那身衣裳,不就是刚才的主唱吗?宋元进屋看见其余的四个人,只有一个女的在收拾东西,仨男的都站着。邓伟的衣服已经穿上了,商周只穿了件长袖T恤。
“伟哥。”宋元招呼了邓伟。
只有邓伟和贝司手看过来,商周低头,继续穿衣服。
“你来啦?二虎子呢?”
“民生去了。”
虽然觉得气氛有些奇怪,但宋元没有多问,只是帮着他们把乐器打包搬上卡车,一起回到了学校。
回到学校后才洗了个澡,十二点左右,就听见外面开始暴动。由于错过了今天晚上二系03级全体男生的密谋,宋元直到洗了澡出来,看见朱哲、风间和张湘竹人手一个塑料袋,才知道发动暴动的是他们这层楼的。装满自来水的塑料袋从七楼掉到505、507宿舍之间的空地,发出礼炮般的响声。在宋元擦头发的时候,四周的寝室开始出现狼嚎。本来只有他们这栋楼的在嚎,叫着叫着对面505七楼的也开始叫了。
505七楼是一系02级七年制住的,还没考完,估计被他们郁闷到了,嚎完了以后集体爬到505顶楼和他们赛音响。九楼扔下来自然比七楼声响要大些。于是二系的也冲到寒风中的顶楼——在越来越密集的炮响以及最大的约可装5升水得家乐福超市塑料袋都被用尽过之后,双方发现在响度以及频率上已经难以超越对方时,有位哥们儿往楼下丢了一个盛满水的热水壶水银瓶胆,发出了有史以来最为强悍的爆裂声。鸦雀无声了数秒之后,狼嚎忽然进化成了升级版本。
水银瓶胆尚未耗竭之际,平行的506、508女生宿舍开始有人拿饭勺敲搪瓷脸盆,一面敲一面声嘶力竭地吼道:“不要再吵了!我们要睡觉了!”
二系的男生普遍认为敲搪瓷脸盆者乃是他们班的学生,原因是别的年级入学时学校给发的都是塑料脸盆,在这样的盛会中一点竞争力也么得。
女生们的掺和只能搅得男士们的躁狂更甚罢了。男士们大受启发纷纷拿起脸盆,创造出了新式噪音——A用搪瓷碗撞搪瓷脸盆B用搪瓷脸盆撞搪瓷脸盆C用搪瓷脸盆撞楼下的地面。
暴雨般的噪声中有人唱起了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有人嘹亮地附和起了我一无所有你何时跟我走,实不相瞒,那位附和者便是咱的宋元同学以及他的室友们。最后响起了吉他的伴奏声——当然只是不插电的木吉他罢了。饶是如此,由于在噪音方式多样性上的领先地位,奠定了二系的最终胜局。
暴动持续到了三更结束之际。原本,那是一个不熄灯的周末,但在午夜一点时,忽然间,在毫无预兆之时,学子苑全黑了。在骂娘声此起彼伏之际,学子苑里响起了代表着“谁再闹明天告你们辅导员去”这种含义的行军口哨,骚动的男士们不得不冷静下来,摸着黑,勤劳的洗脚,偷懒的脱袜子,随后各自上炕了。
狂欢一直持续到了次日的次日。最能体现男人们狂欢的莫过于打通宵牌,打通宵麻将,打通宵游戏,看通宵A片,或者玩通宵的妞。鉴于最后一点不适合群欢,大多数男士选择的是前三者。周六那天从下午起,他们的青春便贡献给了升级。到了午夜,当被排挤在一旁的朱哲打开电脑的某个文件后,众人剩余的青春便交给了A片。当然,邓伟一向就相当于他们屋的第五人,此事万万不会错过。
周日睡了一天的男士们到了晚饭时间提议要去喝酒。宋元忽略了手机上某个妞的邀请,给她回了一句:“不好意思,我们屋有活动。”然后便同众人一起去强强开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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