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舞花开(穿越)上----似曾相识颖归来
  发于:2009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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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琢磨间,忽听见司徒然说道:“张公子此言差矣。要说做诗,今日有几位写的是牡丹,就连张公子本人也不是吧。再说了,每个人都是在这里现作的,你又怎知程公子的诗不是自己写的。”
那张公子一时无话可说,不过脸上神情仍是郁郁不平。我本不想理他,但突然想起他刚才对兰庭芳无礼的动作,想挫挫他的锐气,便起身说道:“这位兄台,在下才识学浅,兴起之作被王爷相中也觉汗颜,不如让王爷重新评定吧。”
“那怎么行,王爷所言岂能当儿戏?”果然,不等他开口,司徒然便接口说道:“这样吧,既然张公子说这百花节以牡丹为主,就请你二人加赛一场,以牡丹为题各赋诗一首如何?”
“好,程公子先请。”不等我同意,那张公子抢先说道。
我知道他想为自己多争取一点时间,也不与他计较,好在写牡丹的诗句多的是。我装作低头沉吟了一番后,抬头轻声说道:“如此程某献丑了。堂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渠却少情。最是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洛城。”
话音一落,亭内顿时静寂无声,沉默片刻后,喝彩声、叫好声纷纷响起。那名可怜的张公子已忘了思考,瞠目结舌地看着我,半响后结结巴巴地说道:“你……你……你一定是想到今天要参加百花会,一早就做好了的,不能算!”
“张栋梁!”敬王爷突然沉下脸来,喝道:“程公子先做了桃花诗,你说他不应景,做了牡丹诗,你又说他是一早就做好了的。他若真是一早就做好了的,刚才为什么不就写这首?看你父亲面子,我刚刚不与你计较,怎么,你还要得寸进尺?”
那张公子不甘心地低了头,说道:“小人不敢。”
“那好,来人!”王爷对着亭外喊了一声,随即有几名仆佣打扮的人鱼贯而入,为首一人怀抱一酒坛,第二人手捧一玉壶、一玉杯,第三人捧一金壶与一金杯。敬王爷接过酒坛,递与我道:“程公子,今年这佳酿归你所有了。“接着,为兰庭芳和张公子各斟了一杯酒,兰庭芳用的是玉杯,张公子用的却是金杯,敬王爷亲自递与他们手中。
等两人喝了酒,敬王爷便道:“时候也不早了,我先走一步,各位慢慢赏玩。”说罢,又看了我一眼,才向外走去。
待敬王爷走后,我傻乎乎地抱着酒坛子,用手肘碰碰兰庭芳道:“喂,这是什么呀?”
“你不知道?”兰庭芳惊讶道:“每年百花会上赛诗的奖品都是从南方运来的百花露,据说是以百花酿成,清香爽洌,极为难得。”
居然是百花露……
原来,百花露是这么珍贵的东西。我想起了那十个空坛,想起了那个人,想起了经由那个人的唇舌渡过来的那口酒,突然间有种恍然若梦的感觉。明明不过一个多月而已,为什么觉得已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久得仿佛已忆不起那张刀削石刻般的脸?
不想了不想了,我摇摇头,露出笑脸,对正疑惑地看着我的兰庭芳歉意地一笑,转头看看一脸宠溺对着我笑的文大哥,叫住还在摇头晃脑品味着诗句的司徒然,豪气万千地说道:“走,我们今晚一起吃酒去,我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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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简介:一夜畅饮,小蝶与美人、狐狸结为莫逆之交……

第四十三章 夜月谈心

“来来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我先干为净哈。”豪爽地仰头甩腕将杯中酒一口饮下,我将空酒杯举起团团一亮,哈哈大笑一声后,跌坐在椅子里。
“真看不出来,程公子年纪不大,却是满腹才情,出口成章啊,就连酒量也不错哦。”司徒然同样一阵大笑后,饮下了杯中之酒。文大哥和兰庭芳就没他那么多话了,一个嘿嘿傻笑一阵,一个抿嘴轻轻一笑,同时把手里的酒干了。
我们四人晚上由司徒然带领着来到洛阳城传说中最高档最豪华的酒楼,要了个雅间,从酉时初就开始了狂喝滥饮,直到戌时末还意由未竟。本来我们互相之间还有些提防试探,说话时互有保留,不想越喝越熟络,气氛也越来越轻快。
我得的那一坛百花露早就见了底,这家酒楼最出名的惠泉清酿也已经送上了第三坛。我一开始喝得急了点,此时只觉得头晕脑涨,便趴在桌子上假寐。兰庭芳喝得并不多,但他上脸上得厉害,原本白晰的脸上此时浮起了阵阵的红晕,如桃花朵朵,次地开放,煞是可爱。而一旁的文大哥和司徒老狐狸三言两语间不知怎地较上了劲,一人面前摆了个酒坛子准备斗酒。
难得看场好戏,我立刻从假寐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拉拉兰庭芳的衣袖悄悄退到窗边,借口空气不好透透气,实则是害怕城门失火,秧及池鱼。
推开窗,外面的夜已黑尽了,月儿如钩,弯弯的,小小的,但很亮,就和……就和离别前的那个夜晚一样。那个人,此时到了哪里?是不是沐浴在同一轮月光下,也和我一样在对着月儿思念着谁?
我呆呆地抬头看着月牙,不知不觉中叹了口气。
“你……想起了谁吧?”
我惊醒,回头,只见兰庭芳探究的目光朝我射来。
我长吸口气,低声回答道:“是。”突然间起了和文大哥他们一起去斗酒的念头。
“是……你爱着的人吗?”兰庭芳继续追问道。
“爱着的人?”我喃喃自语着:“也许……是吧。”
兰庭芳没有说话,我扭过头,继续仰望着那轮明月,回忆着,感伤着。没提防间,兰庭芳的声音再次幽幽地响起:“他也……爱你吧?”
“嘿嘿,谁知道呢。”我突然有种心痛的感觉,好痛好痛:“也许爱,也许不爱,天晓得。”若是爱,你怎能如此轻易离开,连诺言也没有许下一句。若是不爱,那么多的温柔那么真的眼神怎会都会是假的?不,我不相信!不愿相信,不能相信,不敢相信。
许是感受到了我的伤痛和无奈,兰庭芳没有就着这个话题追问下去,而是问起我生意上的事情。
我强打精神说了起来,不料越说越兴奋,越说越激动,直说得眉飞色舞,满天的唾沫星子乱飞。兰庭芳早就接不上话,呆呆地睁大了一双美目听得一愣一愣地。
我说得口干舌燥,端起茶杯喝了口水,这才注意到兰庭芳呆滞的神情。不好意思地讪笑两声:“嘿嘿,听烦了吧。其实啊,这生意场上的事也没什么多说的,就四个字,尔虞我诈。”
“尔虞我诈?”兰庭芳呆呆地重复了一遍,不知道在想什么,只是口中喃喃自语着:“和官场倒还真是像。”
我听了眉头一紧,随即松开,装作若无其事般地转身继续眺望月色。
可明显兰庭芳并不打算就此放过我,低头品味半晌后,他抬头笑道:“程公子真不是凡人啊。敬王爷向来求贤若渴,不知道之蝶可有意来洛阳助王爷一臂之力?”说罢,他压低了声音,在我耳边轻声说道:“王爷倘有寸进,敢不倾囊以报?”
作为一个有封地的王爷,万人之上,一人之下的地位,还要有怎样的寸进?这话一出,敬王爷的虎狼之心昭然若揭,而且,同时也表示了对我的极大信任。
但是,此时此地,决不是我感激涕零于王爷信任的时候。看了那么多的武侠小说,印象最深的有两句话,其一“知道得越少,活得越久”,其二“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
“兰公子说哪里话?”我淡然一笑:“程某只是一个不学无术、混吃混喝的普通人,不是凡人,难道还能是妖怪不成?这辈子,我……”说到这里,我一下噎住了,怎么也说不下去。这对白,怎么这么熟悉,我曾经在一名看似冷酷铁血的男子面前,神情倨傲态度不恭地说了这一番话,后来……
“这辈子,你怎样?程公子,公子。”兰庭芳的催促声终于唤醒了我。
我自失地一笑,才十七岁半而已,又没有七老八十,怎么越来越喜欢回忆过去了?我对上兰庭芳凝视着我的双眸,脸上竟然有些微微发红,低了头轻声说道:“这辈子,我不求功名利禄,我不要娇妻美妾,我不想富贵荣华。我只求……得一知心人,白首相无忘。此生足矣。”
“得一知心人,白首相无忘。”兰庭芳重复了一遍,有些失落和伤感地说道:“说得真好,可是,真的能找得到吗?”
我本来觉得身为一名男子说出如此儿女情长的话来有些不好意思,听兰庭芳如此问,立马把那一点点害羞之情抛到爪哇国去了,抬了头,瞪了眼,道:“不找,你怎么知道找不到?”
兰庭芳轻叹一声:“就算找到了,他想要的和你想要的不一样,奈何?”
我无语。就如同我和大花一样,他想要的和我想要的确实不一样,我能奈何?能奈他何?除了放手,还能做什么?甚至连一句“什么时候回来”都不敢问。
同样长叹一声,我幽幽地说道:“所以说,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但是……”我一下子变了语气,紧握双拳放在身前,无比坚定地说道:“我是绝对绝对不会放弃我的愿望的。我会努力去寻找,寻找能相伴一生、甘于平淡的爱人的!”知难而退,就不是前世的孟绯,今生的程之蝶了!来吧,来吧,我就是传说中屡受打击而不死的小强!
兰庭芳的剪水双眸紧紧盯着我,眼中,有思量,有羡慕,有迷茫,有疑惑,良久,各种复杂的情绪终于消散一空。他望着我,感慨道:“之蝶,没能早点认识你,真是我的遗憾。”
“不。”我握住他的一只手,眼望着眼,道:“现在并不晚,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是。”长久地对视后,兰庭芳终于发自内心地一笑,真正是笑靥如花:“我想,之蝶会是个很好很好的朋友,来,喝了这杯酒,庆祝我们的相识。”
“干!”我毫不犹豫地把酒一饮而尽,两人,相视而笑。
喝了这杯酒,我们坐在窗前,对着明月,吹着春风,我听兰花庭芳说起了他的故事。
其实,这是个再俗套不过的故事了,符合前世晋江上古装耽美文的全部要素,和我一早猜想的八九不离十。
兰庭芳本名不叫兰庭芳,叫什么,他没提,我也没问,反正我们都知道,我们两人都不是在乎名字啊姓氏啊什么的那种人。他本是洛阳城中一大家族的公子,少年时即有才名,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精。十六岁那年,初见到敬王爷皇甫玥后,一颗心就此沉沦。他入了王府,因为不愿为官,碍于身份便只挂了个清客的名。可是他长成那个样子,对敬王爷也确实暗生情愫,两人又时常同进同出同食同饮,甚至同卧,虽然敬王爷有正妃侧妃子女若干,但洛阳城内还是渐渐地有了流言,说他是以色侍人的男宠,魅惑主上的妖精。他的家里是个大家族,丢不起这个脸,要他不再当王府里的清客,并给他订了亲,择日完婚。但他宁死不从,终于和家族彻底分裂,净身出户,甚至,连原本的姓名都不能用。而他所爱的人,什么都能给他,权势、金钱、奢华的生活,只除了……爱。那唯一的纯粹的爱和不离不弃相伴终身的平淡生活。
“他……爱你吗?”沉默半晌后,我问道。
“嘿嘿,谁知道呢。”他如我一般苦笑道:“也许爱,也许不爱,天晓得。”
“后悔吗?”我同样苦笑道,我们两人何其相似。
“后悔什么?”他两眼望向窗外,眼神空洞洞地不知在看什么,手上摸着玉笛道:“后悔十六岁那年的初见?后悔与家族决裂?或者,干脆后悔我生于这个世间?”
我依然无语,最后只能举起杯,强笑道:“喝吧,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有愁明日忧。”
他无奈地苦笑一声,同样举起了杯。
我见他喝了酒后也不多说话,只是不住抚弄着玉笛,不由有些好奇,低声问道:“他送的?”
他脸上一红,虽然喝了酒后本就有些红还是被我看出来了,头一低,望着玉笛低声应道:“是。”
我有些羡慕地盯着那把玉笛,他总算,有个念想,可怜我,什么都没留下。心中一酸,长叹一声道:“吹首曲子给我听听吧。”
他没回答,只是举起玉笛凑向唇边。呜咽之声传了出来,衬着清冷的月色,只令人感到无限凄凉。我本不懂音乐,但听了后也知道这曲子幽怨无比,令人只想掉泪。
“佛说:人有七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和求不得。其中最苦的还是这求不得啊。”我喝了口酒,低声叹息着。不知道兰庭芳有没有听到我的话,只是,笛声更哀怨了。
那一晚,文大哥和司徒然喝醉了,据说还是没分出胜负,但是,俩人就此成了知己。
那一晚,我和兰庭芳聊了一晚,喝了一晚,心事尽吐,结为莫逆之交。
那一晚,兰庭芳不时地吹奏着玉笛,他说他很开心,他说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了,可身上衣衫却尽是点点泪痕。
那一晚,我记得我喝得很尽兴,合着乐声摇头摆尾、嘻笑怒骂,心却痛了一次又一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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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简介:回青州,酿酒,酒醉,春梦。

第四十四章 葡萄美酒夜光杯

百花会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和文大哥就离开了洛阳城。
这次,我们可不是偷偷摸摸趁天不亮就跑路的,光是饯行酒就喝了三场。老狐狸饯完大美人饯,然后两人因为舍不得,不过照我看来,是老狐狸不甘心没在酒桌上与文大哥决出胜负,两人又合伙给我们饯了一次。老狐狸和大美人是我给司徒然和兰庭芳新取的外号,已经成功地取代了他们的本名。
离开洛阳城的时候,狐狸因为公务在身,没能来送我们,送我们的是美人。
出城数里,我坚决不让他再送了,三人下马惜别。一时之间,心中有千言万语,却一句也说不出口,最后能够说的只有四个字:“千万小心!”
美人的眼眶湿了,楚楚动人的模样真是我见尤怜。我想,他明白我的意思,谋逆一事,事关重大,一个不好,就是粉身碎骨,永世不得翻身。他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可最终出口的却也只有四个字:“一路平安!”
挥手别兹去,我和文大哥纵马疾行,走了几步,忽听幽幽的笛声从身后传来。我回头一看,那道月白衣衫的身影还靠着马儿站着,在风中独自吹奏着乐曲,远望去,那身影如此孤独惆怅,惹人心伤。
回来的时候因为没有去的时候那么急于赶路,我们一路上游山玩水,不到二千里的路足足走了将近一个月。文大哥惦念着家里,在青州城外就与我告了别。独自进城后,我下了马,牵着缰绳一路上缓缓行来,一边留心观察街道两边,不出所料,葡萄已经上市了。
在家里休息了几天,把这段时间印局和书店的帐目查了,去几家铺子转了转,把这一个多月来堆积的公事处理得七七八八了,我吩咐管家闭门谢客三天。
我要酿酒,要酿我曾经答应过他的美酒——葡萄酒。
葡萄是近百年来才从西域流传到大璟的,价格并不便宜,一般也只有大富之家才吃得起,所以,也从来没有人想过用它来酿酒,这次,我可算是捡了个现成的便宜。
天还未大亮,我就命下人赶着马车来到专卖水果、蔬菜的集市上。刚才说过,葡萄价高,而我需要购买的量过大,这可是很大的一笔支出,所以,我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我专门收购从枝条上脱落了的散葡萄或是酸味较重的青葡萄,反正酿成酒后没啥区别,这样一来,同样四十斤重的葡萄,我只花了不到一半的价格。
将葡萄运回府,第一件事当然是把葡萄从枝上一粒粒地摘下。然后,将清洗干净的葡萄粒用手指捏碎后分别装入坛中,再按照每十斤葡萄放三斤冰糖的比例加糖搅拌均匀后密封。
为了保密,我的这一连串举动都是亲自动手完成的,等把这整整四十斤葡萄在十个坛里密封好后,一天时间过去了,我已是累得连手膀子都抬不起来了。
突然想起前世,曾经在电影上看过,在葡萄酒之乡——法国,在葡萄收获的季节里会狂欢,有一项活动和酿酒有关。就是把葡萄捏碎这个环节,在他们那里是把成堆的葡萄粒放在一个大盆子里,由村子里最美的姑娘边跳舞边用脚踩碎,这时,一般还会有不少仰慕漂亮姑娘的帅小伙在一旁用乐器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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