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前走去,目标不再是盛涛,是盛涛身边的窝棚。这一回,我只好对不起建筑工人们了。我进去,在简陋的大通铺旁边找到了一个热水瓶,拿起来砸了。接著向前找到下一个热水瓶,又给砸了……
盛涛站在窝棚的门口人。盛涛很高,窝棚很矮,盛涛的额头几乎完全贴在窝棚的顶框上,静静地看著我把全窝棚里的七个热水瓶砸光。他的身後,工地其他人想进来阻止,被他拦了。他说:“没事!一个老熟人,他气撒了就好了,你们都回去工作吧。”
是的,我只是撒气,我只是一个老熟人而已。我也没有别的辙了。砸完热水瓶,灰头土脸地钻出窝棚,朝外面走去。经过盛涛身边时,盛涛没有开口,我也没有说话,就那样擦肩而过。
我想,这回我是真地跟小噘嘴做了最後的了结。他不再欠我,我也不再恨他。
我想,很长一段日子,我都认为自己无人可爱,所以只能爱你。我为这种爱情而羞愧。但在生命与时间的旅程中我无法为自己的羞愧之心承担责任,假如无路可走,那不是罪过,但我也不想眼睁睁地只是看著你溜过去,却什麽都不做。
时间如河,你既不在此岸也不在彼岸,你在河流之中。大多数人的年轻时代都被毁於某种东西,像老牛逼这样,像小噘嘴这样。
我们只是在错误的时候遇上的陌生人,所以这不是我的错,也不是你的错。是生命的错误。
泥水地的坑坑洼洼,让我高一脚低一脚地走著。
一开始,我走得很慢,但後来,我的步伐逐渐轻快起来。
这一刻,我终於不再为这种爱情而羞愧、而挣扎。人生如河,河水终会洗去一切的痕迹。
《工厂》(美攻大叔受 虐)第四十六章
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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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代城市政府宣布,今年是代城建城两千五百周年,要为之庆祝。
我对两千五百年没有什麽概念。这座城不是中国的首都,不是外国的罗马,它缺乏出生的证据,所有当初的宫殿、城楼、桥梁全都没有了,只是留下来一个传说。这里还保留著民国时候的房子,如果在高处俯瞰,这些房子平铺在老城区里,一律破旧阴暗摇摇欲坠,耗子蟑螂横行,家里没有厕所,动不动就著火。
总之,代城虽然没有两千五百年的证据,看起来还是很像一口老旧的棺材。如果不是这次大张旗鼓的纪念,没有人会记起原来时间已经过去这麽久了。
天天机械重复地造糖精,偶尔把偷看女工洗澡作调剂,过去种种,我也几乎忘光了。要不是商容再次出现,我都不知道老牛逼居然还认识名牌大学生。
普通工人不讲职业前途。虽然我当初的事情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可厂里被抓到偷看女工洗澡的流氓也有好几个,足以跟我做伴。我回到厂里,大家仍然嘻嘻哈哈。只要不被排斥,我不介意继续在熟悉的工厂混日子。
这样很好,即使我偶尔想过不再做流氓,也不知道我该去干什麽。而造糖精不用动脑子,很适合老牛逼。
“夏师傅,我毕业了!你高兴吗?”商容的第一句话颇有些没头没脑。他骑著宝蓝色的山地自行车,戴著时髦的运动头盔及手背上许多小洞的黑皮运动手套,背著双肩背包,笑得露出细白的牙齿,总之很青春很有朝气。
我想,你毕业了管我屁事?那是一天的中午,我正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脚步匆匆。厌恶了单调的日子,那段时候我和许多比我小一轮的年青人一样,迷上了摇滚乐。今天晚上有个歌迷自发组织的音乐会,我好不容易找同事对调了班次,回家换身衣服,就得赶过去。
几个年青的农民工知道我这个爱好,在路上遥遥看见我,就冲著我大喊:“歌星!歌星!老头歌星!”
我丝毫不觉得羞愧,反正他们管不著。起初,我以为他们嫉妒我有这麽独特的个人爱好。他们只能整天打牌和跳舞。後来发现,他们根本把我当成一个娶不著老婆、只能没事找事的老骚包。
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还是在糖精厂混日子。毕竟十五万元的保证金花了,我却自动离职,岂不是太吃亏?
虎王早回老家去了。虽然後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了我很可能是冤枉的,但她没有再来找过我。或许不是她不想找个好男人嫁了,只是,错过了就别再回头,这是虎王的自尊。
老牛逼总不能输给一个女人。
“哦,那恭喜你了!”我没有停下脚步,继续往前。
商容有些急,骑著车跟上来,颇委屈地说:“夏师傅,你怎麽这样?我好不容易毕业了,特意来看你,你怎麽都不理我!难道你都不记得我了?”
“那你记得我家怎麽走吗?”看著他的山地车,我忽然想也许可以借用一下,便停下来问。
“当然记得!”商容说。
“那好,你骑车送我回家!”我跳上山地车,一屁股坐在他的後座驾上,两条腿叉开拖在自行车的两侧,两条胳臂箍住商容的腰,说,“商容骑快点!我赶时间!”
我感觉胳臂下面属於年青人的细腰似乎僵硬了一下,然後商容笑嘻嘻地说:“好啊!没问题!”
商容果然将自行车骑得飞快,年青的并不夸张的腹肌与背肌,在我的胳臂下面鼓起来,又落下去,鼓起来,又落下去……身上散发出清新的汗味。虽然没有摇滚乐,但我没来由地还是感觉愉快起来。
我不停地催促他:“快点呀!再快点……”
“没问题!”商容回答得很爽快,但骨子里他缺少真正流氓的疯狂,所以车速其实还是保持在一个安全值以内。
到了家,我让他在楼下等著,然後上楼去,飞快地脱掉工作服,换了一套干净衣服,是最简单的T恤、夹克衫加牛仔裤的装扮,却也是时下年青人最喜欢的穿著方式。我喜欢让自己显得年青。头发也简单地用摩丝揉乱了,我冲下楼。
商容看到我的打扮先是一楞,然後又疑惑地说:“夏师傅,你要去约会?”
“你下来,我来骑!”我没时间回答他,直接将他拉下山地车,自己坐了上去,单脚放在踏板上,就想骑动了,但回头一看,商容还楞著没动,我不耐烦地说:“楞著干什麽?快坐到後座上去!”
“哦!”商容这才回过神来,赶紧侧身坐在後座上,犹豫著不敢扶我的腰。
“你这样坐车呀?简单像个娘们!”我一看,可更来气了,“把腿分开坐,抱住我的腰!否则到时候我骑快了,你摔下去老子可不负责!”
“啊!”商容有些慌,手忙脚乱地赶紧调整了坐姿。他也顾不得害羞了,立刻张开两臂,使劲抱了上来。
“哎哟!”我被他抱得几乎都喘不上气了,我一连说:“松!松!松!你抱松一些!”一边脚下一使劲,蹬著车就冲了出去。
《工厂》(美攻大叔受 虐)第四十七章
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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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别字修改版*/
我骑车比他猛。但我怕落在交警手里,尽挑小路走,一路亡命蹬车一路杀鸡似地大叫:“让开!让开!”原本提著马桶、悠闲地去倒马桶的家庭主妇们,被这种杀鸡似的叫声给吓得纷纷闪向两侧,大骂:“你个傻逼,有你这样骑车的吗?”
後车座上的商容也很怀疑这是不是F1方程式赛车,苍白著脸说:“夏师傅!骑慢点!骑慢点!”
我想,那是你们没见过,当年我骑车比这个猛。
总算没迟到,我的目的地是一个很破的工厂里,在护城河旁边,专门搞些地下性质的摇滚演唱会。
这座厂子的效益显然很差,没什麽工人,堆得像小山包一样的铁丝铁屑,在阳光下招摇著它的锈迹。我到这个地方就庆幸我的糖精厂没有落到这种下场。
我把自行车停好,拉起商容的手往人群里钻,一直钻到前面靠墙的地方。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只能唱唱卡拉OK,那时候没有摇滚。
这儿的东西都很简陋。没有旋转著的激光球,没有高品质的音箱。下面的人大声叫好,也有人骂娘,乱成一团。再下面,主持人跳上台去,对下面说:“把你们的青春都亮起来吧!”
於是,台上开始有几个美少女随著声竭力嘶、猛烈的摇滚歌声,开始领舞。下面一帮二十岁的姑娘小夥子如痴如醉,随著音乐声不停地摇头晃脑,犹如群魔乱舞。
虽然我来过好多次了,但我不跳,多数的时候是靠在墙上听。主持人不是说把青春亮起来吗?我已经没有青春了,我只是来看看人家的青春。我老了,已经跳不动了。
我靠在那里,听摇滚,做著我年轻时代没有去做的事情。
从效益不好的摇滚工厂出来,我让商容推著自行车,沿著护城河慢慢往前走。
商容说:“我毕业了!”
“哦!”我不太关心地说。他太小了,我们以前也只见过几次面而已,连朋友都说不上。他毕业了完全用不著特意告诉我。
商容又说:“我毕业了!你知道我为什麽又来找你吗?”
“哦!”我也不想知道他为什麽来找我。我只是一个百无聊赖的老工人,和他年青的如同百花盛开的世界隔著重重高墙。
商容完全沈不住气,见我一直没有反应,急了,直接说出了他的来意。他说:“夏师傅,我想接你到A城去住,好不好?”
这次,我总算有了反应。我奇怪地看他,模糊地想起多年前我好像去过A城呀?为什麽还要再去一次呢?我说:“我在代城过得好好的,没想过要离开。”
商容有些急,细长的似乎有些熟悉的眉眼里泛起丝丝泪光。他说:“可是我是诚心诚意的!夏师傅你就考虑考虑吧?我保证,你在A城的生活绝对比这儿好一千倍,你不用再累死累活地倒三班,你想听摇滚乐,也可以听真正大歌星的演唱会,而不是刚才那样的业余水平。”
我说:“大歌星的演唱会,电视里就有。但我就是喜欢那样业余水平的,唱得比较真。”我转身看了看眼前虽然还说不上清澈、但已经变得清洁得多了的护城河,淡淡说:“我很累了,商容,你要是没别的事,我送你回酒店吧!我得早些回家休息,晚上还有夜班。”
商容怔怔地望我,似乎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他用细白的牙齿咬著下嘴唇,说:“夏师傅,难道我就不行吗?毕竟,我的长相也是一样的。”
“嗡!”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商容在指著鼻子骂我,揭我的旧疮疤,然而,他的眼神太清澈,透明得几乎可以直视到他的内心。我的气消了,但是,我并不想去细究他内心的想法。我说:“商容,你还小!你可能弄错了,我喜欢的是女人。”
“你说谎!”商容气得白白的脸涨红了,说,“说到女人,难道……”
“我喜欢女人,这是真的!那时候,我只是想帮帮我一手培养出来的徒弟。”我知道这不懂得隐藏的孩子想说什麽,立刻打断他的话,声音平淡得就像谈论一个普通的熟人。
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即使我以前想过,如果我再遇见你,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喊你的名字,因为有情有义,不能装作从来不认识你。但是,人总是想让日子过得更舒服,没人想自找罪受。坦率,现在是用不上了。
但商容可能是太年青,他的较真与不知轻重有时候只能让事情变得更尴尬。他说:“可是那些照片全都是真的吧,帮徒弟需要帮到那个地步吗?”
“这跟你没有关系吧!”我这个人有个毛病,不能忍受别人的逼问。以前我觉得他可爱,但现在却一点也不可爱。我把手往胸前一抱,说,“你是我的什麽人?”
“可你……可你……”一直在母亲的羽翼下,商容可能从未被人这样逼过,不过他总算长大了,还有点急智,他说,“你还欠我一顿饭呢?”
“一顿饭?”我想起来了,我确实说过只要他帮忙就请吃饭,虽然後来他帮我的忙并不是我要他帮的那个忙,不过我还是欠了他的。说到这个,当年帮他们兄弟相认,他不也欠了我的十万块钱。人呀,总是记得人家欠自己的,却记不得自己欠别人的。
我说:“可以,不过改天吧!後天我轮休,如果你还在代城就来找我,我请你吃这顿饭。”然後,我转身就走了。
剩下商容推著自行车,楞楞地站在原地。年青的脸上,终於没有了刚出现在我面前时的朝气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