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想做牛郎啊!----嘉兽
  发于:2009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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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叔。保叔,你们好。”
  黎里树和跟在他身後的保天赐都齐齐笑了。
  “小猴子,欢迎回家。”
  * * *
  因为之前双方已经有了充分的沟通,所以仪式进行地相当轻松和简短。签完字,相互留底了文件後,黎里树在酒楼订了宴会,本来是计划仪式一结束,就宴请白家的人往酒楼吃流水席的,可是唐若梁却提出要去拜祭故人的要求。
  黎里树没有意外,当即点头答应了。他让其他人先去了酒楼,自己和唐若梁开车去了南山公墓。
  但其实他内心里,并不那麽想去公墓。
  离码头大约一个小时的车程,那儿有青山伴著海水,碧波宁静。半山腰上,有寥落的几尊墓。
  唐若梁特意带了两束鲜花,拜祭了干爹後,又提出去那个人的墓地看一看。黎里树虽然不是很乐意,可还是带著他,又转了一圈,找到了墓碑。
  很干净的墓碑,墓志铭只写了生卒年月,其他空空如也。
  唐若梁放了鲜花,默默地看著那张黑白年轻的脸,这个男人生前如此强大到目空无人,以至於他曾经咬牙切齿把他恨到骨子里去,现在却觉得胸中空空落落的。望著墓志铭,他心里暗暗猜想著当初黎里树立下墓碑的心情。
  那儿之所以会是空的,也许是因为拟墓志铭的人无话可说。
  他敬了三炷香,站了一会儿。回头再找黎里树时,发现他正背对著自己看海景,手指间夹著一支烟,缓慢地燃著。半山上的风吹起他的西装,那身影一如记忆中的削薄。
  他的黎叔变了,可也似乎没变。光是这一点气质中微妙的差异,就显得这个人有一种特别的气质,站在他身边,心情就会变得镇定而安宁。
  唐若梁看著看著,有些著迷。他走前几步,轻声说道:“这里打理得很干净,墓碑也很一尘不染,黎叔,你是不是经常过来?”
  黎里树略一思索:“我不常来,来也是看看老板的。倒是天赐隔一两个月会常来打扫,他总说这里远,怕下面的人住得寂寞。”
  唐若梁微微有些惊讶,嘴巴动了动,但是没有说话。倒是黎里树看透了他的心思。轻笑了一声。
  “来看这墓碑干嘛?里面埋的是一些衣物而已,又不是他。”
  说完这话他又觉得嘴里一阵苦味,将烟灰摁灭在便携烟灰缸里。招招手道:“下山去了。”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朝那块孤零零的墓碑看上一眼。
  下山的路比上山难走,下了雨的台阶有些湿滑。唐若梁跟在黎里树後面,看著那人的後脖颈和有些微长的发丝。
  良久,他开口唤了一声:“黎叔。”
  “嗯?”
  “这次的平分协议,从条款上来看,谭家是吃亏了。”
  “嗯。”
  “你能让我们白家重回L街。一定顶著那帮老头子不少压力吧?你要知道,你就算提再苛刻的条件,我都会满口答应的。”
  黎里树沈默了一下,说:“也没有很大压力,谭老爷子去欧洲疗养前有过交代。那帮人不会连谭老爷子的话都不听。我权且给老爷子做个代理人,完成他心愿罢了。”
  唐若梁听他淡淡说著,视线落在那垂下的手上,修剪齐整的指甲,虎口的老茧,显然是使用枪时磨出来的。他心中一动,黎叔现在也会用枪了麽?忽然就有些心热,赶上几步,牵了黎里树的手。
  黎里树吓了一跳,转头问:“怎麽了?”
  “对不起。”
  “……”
  “黎叔我对你不起。”
  青年的眼神认真而清澈,和记忆中大声说著“不会让你受苦”这样的话的少年重合起来,让黎里树有些招架不住地别开头去。
  “……没什麽。我都忘了。”
  唐若梁喉咙里梗咽了一声:“再叫我一声小猴子吧,黎叔。这些年我都在想著你,东南亚那边外公给我找过女人,他想抱曾外甥来著,可是我全都没要……我忘不了那晚……”
  “不要说了……”
  “那一晚黎叔的样子,都五年了我还是每夜会想起来,表情,温度,发出的声音……全部都记得清清楚楚,我觉得我都没药可救了。”
  “不要说了。”
  黎里树尴尬地被人牵著,青年还像当年般红著眼睛扒著他的衣领,只是个子已经比自己高了,所以只得弯著腰,姿态有些委屈。
  “黎叔只是个老男人了,有什麽好的。你可以找很多漂亮的、聪明的男人女人……唔……”
  毫无防备的,男子炙热的嘴唇忽然吻了上来,他在墓地潮湿青绿的台阶上吻上自己。
  黎里树僵了一下,立刻推开了他。唐若梁显然有些意乱情迷:“你都不晓得你的好……要不然,谭乐也不会……”
  说著他扭住他的胳膊,意犹未尽还要吻上来。
  “放开我,唐若梁。”
  严厉的声音含著命令的意味。唐若梁立刻清醒了,他捂了嘴,後退了一步。黎里树镇定而威严地站在那里,目光里含著发火的意味。
  唐若梁做错了事般地低了头。他知道自己一提到这个名字,黎里树就仿佛炸了毛的猫。那一刻,他觉得面前站的人货真价实担得起黑帮老大的气场,而不是记忆中温柔的黎叔。
  经历和环境都是会让人成长的东西,尤其是被不堪回首的往事磨砺过。有些人会消沈下去,有些人则如同出污水的白玉,弥久晶莹。他的黎叔变化太大了,以前自己还能信誓旦旦地说要保护他,可是现在这个人已经强大到连自己的保护都不需要。
  人为什麽会变得强大?那是因为有了想要好好守护的东西。
  唐若梁心里酸酸地想:不去墓地扫墓,不再提起那个名字,不代表那个死去的人在黎里树心中没有分量,相反,有些东西埋得越深,分量是越重。
  明明是对黑道深恶痛绝的,为什麽又回来,兢兢业业,老黄牛般的替那人守著家族的事业?代他掌权,守好这姓谭的基业?这份心意,明眼人一看就很明白。
  可是唐若梁兀自有些不甘心。
  “黎叔,那个人不可能再回来了,与其守著一个死人过日子,不如看看活著的人……”
  黎里树走了几步,听到这话回过头来望著他,那眼神清澈却没有波澜,他的背後是青山绿树,整个人仿佛溶进了雨後潮湿的葱茏青绿中。
  他微微叹息了一声:“说到这个,我只是帮著他守著他的社团而已,勉强做也觉得很累,经常会力不从心。再过几年,等时机成熟了,我会找个合规矩的理由说服那些元老们,到时候这整条L街,谭家和白家的地盘,连著这城市整条黑道的势力,都迟早是你的。若梁,你会拥有很多东西。”
  “我才不要势力,地盘!”唐若梁有些激动:“人都死了,你怎麽就是看不开?他活著的时候也不见得你多喜欢他,怎麽只要死了,你也就跟著死心眼呢?你就打算一辈子给他……守寡吗?”他说出这个词微觉不对,可是改口也来不及了。
  黎里树听了他这番话倒也没有生气,只是回头继续朝下山的路走,走了段路又扬了扬左手,无名指上红宝石的光芒一闪。
  “戴著这个,我生死都是谭家的人。”
  说完这些话,他有些脸热,还好背对著,唐若梁并没发现。
  其实,他是想到谭乐以前玩笑著说媳妇这个词,想著男人说这个词时,一副理所当然的神态,他就微微脸红,唇边却浮起一抹加深的笑意,转瞬间,又变成突然伤心。
  谭乐这个名字,虽然绝口不提经年,可是心里何尝不是在深夜里翻来覆去地,独自念了无数遍。
  这些年,身为谭家首领的他,其实连本宅都没有去住,而是一直住在当年和谭乐一起呆过的小公寓里。
  谭乐,谭乐……
  明明是这麽强大的男人,你怎麽就沈在海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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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次更新就是完结章了,HE,感谢各位读者大大的一路支持……^^

  谁想做牛郎啊! (七十)完结

  70.
  在同样的时间,美国纽约正在发生一场小小的午後闹剧。
  叮铃铃一响,挂著铃铛的门被推开,从外面走进一个披著风衣的青年男子,他抱著喷香的大面包,收起伞,肩头上还有微湿的雨迹。
  “戴尔法斯?戴尔法斯?”黑发黑眼的男子唤道,接著朝里面走,一边说道:“我买面包回来了哟。……”
  “砰!”枪声骤然划破宅邸的寂静,下一秒,男子滚到地上。确切的说,是被一个另一个男子扑倒在地上,拖到沙发後面。
  “老师,实在抱歉。我以为你没有那麽快回来。”金发的男子道歉,一边上下其手:“有没有伤到哪儿?”
  黑发男子惊魂未定,瞪著眼质问:“如果我回来得晚了,你就可以随便把杀手往家里引吗?”
  “最近房子周围耗子太多,我想趁你出门的时候做做灭鼠运动嘛……”金发男子将对方圈在怀里,大狗般的神情,就差在屁股後插条尾巴晃啊晃。
  “……不要把危险说得这麽轻松好吗?你的身边什麽时候少过暗杀的人?”
  黑发男子骂了他一句,转而看向怀里的面包──已经被压得扁又烂了。於是他唯有叹气。
  “你就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会真的像这面包一样……”
  话音未落,忽然一排子弹彭彭彭击在沙发上,霎时沙发里的棉絮翻了出来,一片雪白。
  金发男子显出不耐的神色,不知从哪掏出支微型冲锋枪上膛:“啧,少瞧不起本大爷!”说著纵身欲上。
  谁知还没等他还没跳出去大显枪法,紧接著又是砰砰砰一梭子弹。听声音不是冲著他们,而是往楼上打的,下一刻,两个黑衣男人惨叫著从楼梯上滚了下来。滚在地毯上,鲜血流了一大滩。
  高高的楼梯上,只见一个胡渣满脸的男人不耐烦地站在那儿,肩膀上也扛著一把同型号的微型冲锋枪。他搔搔头发,口气很差地说:““灭鼠归灭鼠,戴小子你为什麽又打扰我午休啊!要知道,我难得能睡个好觉的呐!”
  戴尔法斯一见此人,也变得脸色糟糕,气得跳脚:“你还好意思说,你弄脏了地毯!告诉你多少次了,射人不要射头!要知道脑浆清理是很麻烦的,清洁工可是我家老师找的,你就不能替别人省省麻烦?”
  “关我鸟事啊,是你自己摆不平自己地盘!”
  “总比你这个丧家之犬好!”
  两个男人在躺著两具尸体的宅邸大堂里争吵著无聊的事,这时候从二楼深处的门洞里人影一闪,有刺客见两人吵得厉害,伺机偷袭。胡渣男嘴里骂了句,毫不在意地枪管一甩──
  那个偷袭者应声倒地,骨碌碌地滚了下来。
  戴法尔斯继续炸毛:“都叫了你不要射脑袋!听不见是不是?”
  远在沙发背後的黑发青年叹了口气,他用不愧为中国大学数学讲师的镇定表情,拨了个电话:“喂。这里是山度士家族总部,大堂里目前有三具尸体。不,我也不知道是怎麽来的,警察局长先生。我和戴法尔斯进门的时候非常吃惊,给您造成了案卷上的麻烦真是很抱歉。”他的脸上浮现了笑意:“当然,局长先生,今晚看完棒球赛後别忘了共进晚餐哟。”
  和当地的警察局长寒暄了尸体的话题後,他又拨打了副手的电话。
  “这里有三具杀手的尸体,你带开几个人,开辆不显眼的面包车过来运走,送到郊外的填埋场去烧了。记得带三副简易棺材,一起焚烧。恩,有劳你了。”
  “滴……喂,上门家政吗?真抱歉又要麻烦你们了。这次请带最强力的清洁剂来。”
  等全部处理完後,戴法尔斯还在和男子争吵。秦时光拍拍衣服从沙发背後出来,缓步走出门去。戴法尔斯见状,急忙退出吵架,跟在他後面:“老师,你怎麽又要出门去?”
  “……”
  “我知道我没征求你的同意,擅自进行灭鼠行动是我的不对啦。呜呜,你别生气嘛,千万别离家出走!……”
  “……”
  “至少告诉我你去哪儿吧。不然我会担心你……”
  金发青年使尽了十八般的解数甜言蜜语,秦时光却不为所动,而是回头瞪了他一眼,拎起手里的袋子。
  “面包都被你压烂了,我再去街角的面包店再买一份。这也要向你报告吗?”
  戴法尔斯吐了吐舌头,上前揽了他的腰,像最尽职的丈夫一般,替他把袋子提在手里。
  “外面温度低呢,当心感冒,我陪你一起去吧!”
  温柔的话语声消失在叮叮当当的门外。门内的男子冷静地注视著他们相伴的背影,眼里划过一丝忧伤。接著走回了楼上。
  他的左脚微微地跛了,走起来有些不平。
  下雪了。
  呵气成白,天果然更冷了。半天之後,刚才血腥满地的大堂已经干净如新,换了新地毯,到处喷了祛味剂,弥漫著清醒的果香气味,之前枪战的痕迹连一丝都不曾留下。
  秦时光解下围裙,将几道中国菜摆上桌,扭头正看见胡渣男子长大的身躯窝在沙发深处,正对著蒙著雾气玻璃窗发呆,手指百无聊赖地涂写著什麽。
  “黎……”秦时光轻声念出了玻璃上的中文字。胡渣男子听到声音,整个人震动了一下,仿佛这才发现到自己正在写著什麽。
  秦时光微笑道:“在这里躲了这麽多天,也该是回去的时候了。谭乐。”
  胡渣男子,也就是当年落入海中,却侥幸生还的谭大流氓,麻利地坐起来,一反常态地有些郁卒地皱著眉头。
  “为什麽要回去?现在这样就很好,我死了,是对所有人都满意的结局。”
  一点都没有想过能活下来,最後被油轮所救後,顺路带往了美国。没处可去的谭乐投奔了相熟的纽约赫赫有名的黑帮,山度士家族。而家族继承人的爱人恰好就是中国人,於是谭乐就厚著脸皮,打著“国人互助”的旗号住进了戴法尔斯家,其中也不知道惹了那金毛爱妻狂的多少白眼。
  “你‘死’了,他不会伤心吗?”
  “我想,他会很开心吧。”谭乐嘴角一抹苦笑:“他早就恨透我了吧。再说他现在已经荣升了谭家老大,我回去难保那个笨牛郎不落井下石,抓著我要报当年之仇。我可不想屁股被人玩!不去,我才不会上当!”
  谭乐半真半假地苦笑著。说完也觉得自己的借口有几分好笑。
  他的腿也瘸了,相貌变得沧桑,再回去是继续做老大?还是让黎里树赏他口饭吃?半辈子不知道自卑为何物的男人,现在内心却有些害怕,自己的模样会被所爱的人嫌弃。
  “难道一直躲在美国就是个办法吗?戴法尔斯下个月就要去中国了,不如帮你个忙……”
  “不回去!”大男人鸵鸟似的把头埋进沙发垫子里,换来秦时光的叹息。
  “真不像你啊,谭乐。”
  “喂,你们一个礼拜做几次?”
  “什,什麽?”
  话题转换得太突然,秦时光几乎有些招架不住,脸噗嗤地红了。良久,他慢吞吞开口:
  “不,不一定……戴会出差……”
  “出差回来会做得你起不来床吧?我看到有时候周末你不下来吃饭哟。”
  秦时光脸更红了。
  “唔,那白种人也不是很好,性子又急脑袋简单,你还得时时照顾他惹得一堆麻烦。”谭乐在沙发里趴了下来,眯起眼睛:“可是有些人,就是你想离也离不开,连做也只想和他一个人做。”
  这时候门响了,戴法尔斯满头青筋站在门口:“谭乐,你这家夥胡说八道什麽?”
  晚上在床上做著儿童不宜的运动的时候,秦时光还是在想著谭乐的事。
  “戴,我觉得我们该好好开导他,总不能让他这麽一直消沈下去……唔!”
  戴法尔斯低头,一路往下极尽口舌能事,秦时光觉得微微有些吃不消。
  “你今晚怎麽和平时不一样?喝酒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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