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做的很不错了,其实他也不是太讲究的,为人民服务嘛!那就上班吧!
结果……
“朝歌!!”
叶剪秋的咆哮声在树林里回荡,惊起林中一群飞鸟。
正在干活的朝歌将锄头一扔,捂着耳朵就跑!
什么单人宿舍啊,这分明是一个大仓库好不好?!
叶剪秋看着树林下面的大牛皮帐篷欲哭无泪,里面放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农具,种子,肥料,饲料,粮食,碳石,炊具,调料,马鞍,马蹬,水桶,扁担……角落里还有一双叶剪秋曾经给朝歌做的一双皮靴子!准错不了!上面满是李氏扎的小洞孔!还臭哄哄的!
还有两只羊!这两只浑身黝黑的盘角大山羊被拴在帐篷里准备当伙食备用,非常无辜的啃着地上的树叶,拉了一地的膻味十足的黑球球……
所谓单独的卫生间,就是在这个牛皮帐篷后面,简单的用铁锨在沙地上刨了个大长坑,上面随便扔了两块垫脚的青砖,周四用块牛皮一围就完事儿!而且青砖扔的极不走心,一块前一块后,死朝歌!你解手都是劈叉式的啊!
叶剪秋仰天哀叹一声。
上了当的叶剪秋死活不肯在洗澡的问题上被糊弄了,他亲自设计图纸,什么地方挖坑,如何防止渗水,如何利用做皮筏子的原理制皮管子,如何利用虹吸式引水入坑……
朝歌趴在叶剪秋身边看着对方写写画画很专心,最后他吃惊地道:“这样就能用上干净的水吗?”
“对。”
“那就不用喝泥水了?”
“当然,你想得结石病啊?”
朝歌开心的去干活了,很努力也很投入,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成品后的清水第一次使用竟是被叶剪秋洗澡去了!
热水烧开前,叶剪秋迫不及待的指挥朝歌找一个浴桶,朝歌板着脸来到拴马的地方,将正在吃草的马推到一边,不理会马喷气的鼻孔比他还大,毫不犹豫地将盛满草料的大木桶子倒个底朝天,然后往地上随便磕了磕就拎回去交差了。
正在洗澡的叶剪秋觉得帐篷内的味道有些不对劲,他抬起胳膊闻了闻自己身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啊?为什么总闻到一股骡马草粪的味道?
帐篷中央生了一大堆碳火,晚上不仅除湿而且暖和。
山羊被他牵到拴马的地方去了,种子播种完毕后的口袋一一叠起来备用,炊具和粮食调料单独放在一角,饲料和家具放置另一处,就连朝歌的靴子也扔到他怀里了,帐篷内终于收拾的干干净净,所有的东西都分门别类的归整完毕。
看着一尘不染的宽大帐篷,心里舒服了很多。
那正在燃烧的炭火旁边,正是他自己精心铺好的“榻榻米”。
松软的沙地上铺着一个草垫子,草垫子上又铺了一个毛毡子,毛毡子上又铺了一个厚垫子,厚垫子上又铺了一个棉单子,棉子上放了一个薄被子……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叶剪秋非常喜欢的小窝子!
床头那天蓝色方格的大枕头边,还摆了一盆花开正艳的蟹爪兰,那蟹爪兰用小木棍撑着足足二尺多高,一朵朵桃红色的鲜花从上倾泻而下,吐露着细细的花蕊,一室芬芳。
叶剪秋沐浴完毕后,就换上自己的睡袍。
这是一件非常轻软的和式白色绸料睡袍,睡袍裹身通身无扣,只靠腰间一带束起。下摆垂到小腿处,两个袖子宽大却并不长,只到小臂处,宽松又方便。衣袍上面的图案是若隐若现的片片白色暗纹柳叶,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下,就如同一把把银光闪闪的的柳叶飞刀。
这个睡袍是他最奢侈的一件衣服,当初李氏做好时,还不停地夸:“小秋很适合白色,穿上去定如一位高洁的书香子弟。”
叶剪秋笑,他是做不来什么儒雅文人的,这个世界书生的礼仪繁复,而且读书人咬文嚼字皆是文章,只怕他会被生生累死,还是开开心心的做一个小农场主吧。
想起离别时司徒瑾那张疲惫的脸,终究还是没有放心,去农场前悄悄去了署衙看了他一眼。
司徒瑾正领着军士们训练,宽阔的校场上,只见司徒瑾掷出自己的长刀,“嗖”的一声飞刀入峭,刀身颤抖着高高嵌在石头垒成的墙壁上,司徒瑾飞身上去,单手持刀一口气做了上百个单臂引体向上,引起一片叫好声!
司徒瑾又训练军士们三位一体上墙术,军士们三人一组配合敏捷,你蹲我踩,跃墙互拉,速度飞快地跳过高高的围墙……这些年轻的军士,朝气蓬勃的脸如同红高梁,身躯结实的如同黑土地,每一位都是守卫家园的勇士。
而双手负后,一脸严肃正踱来踱去,大声训练军士们的司徒瑾,则是他叶剪秋心目中的英雄!
叶剪秋看了很久,最终没有打扰悄悄离去。他明白,在有些领域自己无法和他并肩战斗,那就各自分工,各显其能吧!将来那军功章上也会有他的一半……
叶剪秋轻轻系上白绸腰带,穿上夹脚的人字皮托鞋,啪嗒啪嗒就来到自己的榻榻米前,将长发拢到前方,静静地烤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
真是三千烦恼丝。
姑姑曾经说过,她年轻的时候,女孩子们拥有一头长头发可是很值钱的,一头长发可以换很多东西,传的最邪乎的是,听说有人曾用长发换了一辆自行车,在那个年代自行车可是三大件之一呀,价格不菲。虽然姑姑没有见过真的有人换了辆自行车,但是仍留着长发准备换东西。姑姑说,她就用一条黑亮的辫子换过几斤麦芽糖,弟弟喜欢吃甜的。
可惜,当时他年纪小,听姑姑讲这些事的时候注意力只集中在麦芽糖上,现在想起来,那个爱吃糖的弟弟,是他的父亲吗?
☆、七十一
午夜梦回,又遇亲人。
姑姑伸出双手摸着他的头发,他的脸颊,又摸摸他的双手,永远对他慈爱的笑:“小秋真结实。”
然后姑姑从兜里掏出一把薄荷糖塞到他手里。这种糖是那种最老式的,绿白相间,螺丝花纹,两元钱一包……
姑姑永远把他当小孩子,而且姑姑年纪越大,越觉得他小,越发惹人怜爱。不是摸索着给他煮鸡蛋,就是给他抓糖,甚至有一次村口有人卖糖人,姑姑还买一个孙悟空给他……
只有在梦里才能相见呵!叶剪秋擦了把湿湿的眼睛。
此时,只听到帐篷的木门一响,一个不速之客推门就进来了。
“朝歌,你怎么不在你那个帐篷呆着去?”
天色已经很晚了,他习惯早睡早起。
朝歌听到对方言语疏远很不?5 忠猓谧帕匙吖炊都羟镆桓龆鳎骸案悖ㄊ滞螅 ?br /> 拜司徒瑾所赐,他的手腕到现在还没有消肿,人家朝歌这是一片好心来给他送药来了。
叶剪秋有些脸红,但他知错就改,立刻真诚地道:“朝歌,刚才我言重了。”
朝歌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刚来到门口,叶剪秋又叫住了他:“朝歌,别走!”
“什么事?”朝歌回头。
“盒子打不开……”
叶剪秋面有愧色的药盒子递给了朝歌。真没想到,这药盒子盖扣的那么紧,而且滑溜溜的。他的手疼使不上劲,只好请朝歌帮忙。
朝歌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了盒子,然后一屁股坐在榻榻米上,主动拉起叶剪秋的手腕小心地涂抹了起来。
叶剪秋本不想劳烦别人,但是对方一番好意不忍拒绝,还是乖乖地将手腕送了过去,手腕的清凉让他感到舒适无比,肿痛的感觉顿时少了很多。
唉,这个司徒瑾,定是疲惫中将他当成传说中的“刺客”了,才会下这么狠的手。直到现在,手腕仍红肿难耐,骨头都是疼的,真不知道当时他在想些什么,竟如此紧张。
两个人分别了这么多天,那句“有情岂在朝朝暮暮”简直苍白无力,好像天下所有的军属都有一个共通的事实,那就是聚少离多。
叶剪秋本想古典式浪漫一下,来个鸿雁传书寄相思,可是抬笔重如千金,迟迟未能下笔落字。有句话叫“字如其人”,一手虫爬式的字体让他胆怯的不敢下笔,那司徒瑾的字体可是非常刚劲有力,浑洒自如的简直和他的人一样帅!这使得他自惭形秽。
怎么办呢?之乎者也不擅长,语法皆不通,只好附庸风雅寄了一片白棉布。
不写情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拿了颠倒看,横也丝来竖也丝……满满的都是相思啊!
司徒瑾不会不明白给扔了吧?
没关系,还有晋伯呢,身为军师的他定会解其意。情商这回事啊,好像两个人都不太高……叶剪秋无奈地挠了挠头,抬眼看着面前的朝歌,心里又多了一层担忧。
朝歌是个美人,但他尤自不知。而且这个美人很豪放,他自己更是浑然不觉。
这让身为兄长的叶剪秋有些发愁。没错,任何司徒瑾的兄弟,也是他的兄弟!
和司徒瑾那英气勃勃的帅气不同,朝歌属于另一种美。
朝歌的脸部线条非常柔和温婉,尤其是在火光照映下的朝歌非常漂亮。眼波潋艳如水,眉毛修长秀气,睫毛浓密且卷翘,高鼻粉唇,下巴精致,锁骨分明,而且他皮肤极佳,如同牛奶般细腻紧致。
这样凝脂如玉的皮肤可是在这个干燥多沙的地方很少见的,朝歌一出现,他这张脸就如同水晶般耀眼。
朝歌年少,青涩鲜嫩。他那双正在涂抹药膏的手指洁白的几近透明,一头黑发随意的披在脑后,眉眼如黛,眼白纯的发蓝,面容如同水墨画般清雅,怎么看都是一个古典的东方美人。
如果朝歌微微一笑,绝对有风光霁月倾城之姿。
可惜……这个美人的表情举止生生将他一张好底子破坏了不少。
朝歌不苟言笑,一张脸似冰山,三尺内均能感到逼人的寒气。他脾气也暴,动不就爱生气,好像所有人都欠他钱似的。而且朝歌生气时总抬着下巴,鼻孔张的很大,很多次叶剪秋都能感受到头顶上喷来的气体,总让人能联想到某种大型猫科动物。
朝歌吃饭时喜欢将一条腿大大咧咧的蹬在凳子上不停的抖动,就像上了发条。总之,朝歌根本没有一个美人的自觉……尤其是,这个美人不喜欢穿衣服!
在农场干活时,朝歌总是光着膀子跑来跑去。
朝歌那细白如瓷的肌肤在阳光下怎么也晒不黑,他越热脸庞就越发粉嫩娇艳,身上也是白里透粉,整个人如同春天盛开的桃花般艳丽。
尽管朝歌脸庞长相秀美,但是身材却很料。
薄薄的肌肉结实紧致,隐约而现的块块腹肌结实而不夸张,腰肢劲瘦而坚韧有力,尤其是胸口那两颗红樱,坦坦荡荡的让人一览无遗。那条肥大的裤子总是不好好穿,裤腰堪堪只挂在胯边,人鱼线都快露到尽头了,仿佛吹一口气,那裤子就会滑落到脚脖子!
朝歌不善于打理自己的头发,随便找根发带将头发一拢一系就扛着锄头上了农田,一弯腰头发就散落开来,乌黑的头发散落在脸庞,配上他眉眼清丽的脸,绝对比女孩子还美艳三分,让所有见过他的人都挪不开眼睛!
在农场干活的人,尤其是那些被派来干活的囚犯,他们毫不避讳的眼光肆无忌惮的看着烈日下奔走的美人朝歌,津津有味地如同欣赏着一幅行走的活春宫。
唉,这个漂亮而又不拘小节的朝歌!
叶剪秋翻出一件自己垮海大桥式的白背心丢给朝歌,朝歌皱着眉头拿着这片布在手里翻来翻去不想穿,叶剪秋不由分说掂着脚给他套上,虽然朝歌没有司徒瑾高大,但是对叶剪秋来说,个头仍是不低。
等朝歌终于穿了那件背心后,叶剪秋不禁捂住了脸。
朝歌穿的那件背心明显有些窄小,不仅紧紧的箍住了他的上半身,而且成功地将他宽肩细腰的线条也给箍出来了!一干活,前露肚脐后露腰窝,那胸口前隔着薄布隐约突出来的两点更是让人目瞪口呆……这种犹抱琵琶的装束好像更诱惑了,人们看向朝歌的目光更显得火辣。
如果不是朝歌有一身出神入化的功夫,无人敢打他的主意,只怕分分钟就被人拖进小树林辣手摧花!
三个大水坑是个绝对的诱惑,朝歌已经往水坑那边瞟了好几次,叶剪秋非常担心这个朝歌将自己脱的光光的去戏水游泳,这事儿他真干的出来!
做为“长辈”,真是操不完的心!
等叶剪秋终于又翻出一件短袖T恤给朝歌换上时,朝歌不耐烦:“都是男子,怕什么?”
“你被人占便宜了。”
叶剪秋低下头将他快要掉下来的裤子往上狠狠提了提,一口气提过小草丛生的肚脐后,将束腰紧紧的系上。
朝歌又揉了揉鼻子:“放心,雄鹰是飞不出巢穴的。”
“……”
对于朝歌,叶剪秋是爱护的。
叶剪秋觉得自己运气挺好,在府里和马友道,马婶子,小溪,采霜等人都相处的如同家人。做生意又遇上了顾树林,像个朋友似的既信任又省心。虽然辛苦些,但是日子还是很快乐的。
这次来到农场,又重新换了个环境和同事,一切都很顺利。他虽然认识朝歌时间是最长的,但是双方并没有深入了解过,这次农场的合作,他渐渐的摸清了朝歌的脾气和性格。
其实朝歌外冷内热,人也很单纯,更重要的是他很听话,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尽管脸上的表情永远都不那么乐意,不乐意的连他都能看出来朝歌想揍人……想揍他。
真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家常版弟弟。
叶剪秋是一个宁肯挨饿也得将自己清洁干净的人,所以朝歌辛苦的给他引来清水,他是非常感谢的,只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朝歌面前如此轻松自在而且任性,连声谢谢也懒的给他。
虽然朝歌表情不悦,但是叶剪秋却有种被包容的快感。
农场的头几天,朝歌并没有让他干重活,只是让他将所有的种子用手从上到下全部翻一遍,然后就可以休息。这样的逍遥和轻松是他很少享受过的,当他奢侈的躺在树林中的吊床上,晃荡着一只脚无聊地哼“大王叫我来巡山”时,远远地看到朝歌端着饭菜给他送过来,叶剪秋惊的立刻翻身坐起!
如果不是朝歌亲自将一盆热乎乎的饭端在他面前,就连他叶剪秋自己都快忘了,其实,他完全可以过上这种望风听月,闲花弄草的生活……这种认知让他委屈的眼睛发酸。
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就一直在忙碌。每天一睁眼,就是做饭,干活,挣钱……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他做饭!
这简直是……让人回味久久。
虽然朝歌做的饭不怎么样,每顿都是千篇一律的炖肉配大锅盔,但是这已经足够让某些人感动了,感动的让他想起了还有几件衣服没有洗……
其实朝歌也很心塞。一个看起来温柔的像小猫,安静的似兔子的人,其实是个会咬人的小老虎,也会生气发火呲牙亮爪子!这样的叶剪秋恐怕谁都没有见过!只有他朝歌一个人见识到这个真实版的叶剪秋,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初随林霭动,稍共夜凉分。窗迥侵灯冷,庭虚近水闻。
帐篷内,除了炭火的偶尔崩出火星的声音外,就是隐约可闻细小如雨的滴嗒声。
夜晚很安静,炭火很温暖,气氛很融洽,伙伴很可爱……美好的想让人交换一下秘密。
叶剪秋咳嗽了两声,定定心神,对朝歌道:“朝歌,我们好好谈谈吧?”
朝歌抬起他水雾般的凤眼,皱起眉头一声冷哼,美好的画面顿时毁了大半。
“你又想干什么?澡也洗了,饭也给你做了,连药也给你找了……”
“朝歌,你误会了,我们谈谈正事。”
看叶剪秋脸色凝重,朝歌的神情也严肃了起来:“是什么事?”
叶剪秋看着眼前的那盆炭火,心事重重地一字一顿地道:“你们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七十二
听到叶剪秋终于开了口,朝歌反而坦然了。
早就是一个心知肚明事情,只不过差捅破最后一层薄纸罢了。
朝歌道:“没错,我们早就知道。”
叶剪秋低头,喃喃道:“你们既然知道,为什么……”
为什么你们不好奇?为什么不你们就不好奇呢?
叶剪秋觉得不可思议,不管怎么说,异于常人这种事情,也是惊天骇俗的,可是对方既然早就知道了,为何如此沉得住气?尤其是关系亲密的司徒瑾,更是连提都没有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