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吸血鬼的职业生涯————窠臼
窠臼  发于:200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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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瑞找房子,碍于N城梁上君子肆虐,特意买下这楼单元的原因就是风大小姐曾经在此楼住过。
她大小姐住过的屋子方圆百米内基本上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并不是风无痕有特殊超能力和灵气,她是普普通通的人类,只不过,风家是用毒世家,据说追溯到远古时候,风家老祖宗是神农的嫡传弟子。
按理说那么久远,到风无痕这代,基本上应该早就该没落改行了,可不幸风无痕的曾曾曾祖父救到了一个通灵者,更不幸的是那人是通灵族的领袖,为报恩,通灵族发挥异能一代一代跟风家各代和其他医家翘楚精英的灵魂沟通,所有淹没在历史尘埃中的医学精华,通过这人鬼的媒介,通通得以传世。
凡精英者,多数有超过普通人的意志力,钻研一生,自然不甘心心血随自己的逝去而埋没,所以如华佗,孙思邈之流,魂灵漂流人界,不愿投胎转世,这一留恋大大造福了风家。
树大招风,风家祖先向来深懂这个道理,因此世代低调避世,子子孙孙,在医学中各精一门。
风无痕精通的正是用毒。
她住的每间房子,大门上都会用醒目的朱漆写上“骚扰本姑娘安宁者,灾难的翅膀将会降临到他的头上。”
嫌进出锁门太麻烦,风大美女家的大门向来是半闭半掩的。
中国的唯物主义普及的厉害,发展到小偷都不信邪的盗窃寺庙香火钱,更甭提小小民宅的区区恐吓了。
风无痕搬进新居不到三天,就半夜遭遇劫财不劫色的贼子,大美女睡觉雷打不动,钱财又向来随意放置,使得小偷满载而归,当时听莫里转述的我们都可以想象小偷乐得合不拢嘴的样子。
当然福兮祸之所伏,小偷很快便乐极生悲的笑不出来,四处求医无效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之余终于想起某肥羊的无聊恐吓,天上不会没事掉馅饼,正常人当然也不会没事半夜不关门,小偷想通之后,无奈的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重金赎回赃物,上门探访风大肥羊。
眼见失物回来,平常人必定喜上眉梢,只道祖上烧高香,风大美女却是一见小偷便勃然大怒。
当然不是她大小姐正义感泛滥,她一见捧着失物上门的小偷,立刻指着对方的鼻子臭骂:“看你长得人模人样,眼睛却是长在头顶上的,见了本小姐居然不起劫色之心,只盯着财物,你要财物干什么?最终目的不就是为了娶美女,现在本小姐睡在那里,你却白白忽略掉,不觉得本末倒置?”
当时莫里在一旁听得狂汗,那小偷也是个聪明人,知道遇上了个
个性怪异的狠角色,立刻推脱:“夜色黑暗,小的没看清小姐娇媚的海棠春睡,实在是有眼不识泰山。”
风美女闻言转怒为喜:“那你现在看见了,打算怎么样?”
小偷看到莫里森冷的目光,又想起自己浑身上下白天奇痒,抓挠后晚上奇痛的惨烈境况,只得磕头:“小的凡人,不敢亵渎天仙。”
甜言蜜语三冬暖,风美女被哄得开心,终于大发慈悲,赐下解药。
同样的情况上演了无数次,风大美女乐此不疲的试验新药,社会发展到现代,所有行当几乎都形成组织,小偷当然也不例外,一传十十传百,大家一对照,同行遭遇略同,梁上君子们自然视风美女为洪水猛兽,誓不在同一石头上绊倒两次。
强盗黑社会之遭遇同梁上君子。
因此风美女待过的地方,向来治安良好。
眼见风无痕姗姗离去,瑞和莫里再度走了回来,两人不约而同对我报以“你侥幸”的目光。
风大美女恶名昭彰,死人类却是闻所未闻,所以对于一个美女离开视线,他自然是同其他男性人类一般表示遗憾。
“我睡了多久?”我问莫里,瑞脸色漆黑,上次他有交代让我离死人类远一点,这回死人类会出现在这里,估计我会死得很难看,想到瑞的针灸,我就忍不住抖一下。
也许,说不定,叫风美女离开,是错误的选择。
“两天。”莫里递了张报纸给我。
我很奇怪他这当口给我报纸,但莫里向来不做无谓之事,因此忍耐手臂转动时候的强烈刺痛,我就着灯光看莫里指着的新闻。
“佚名魔术师海关门前表演大变活人”
标题超大号的字看得我一阵晕眩,我死盯着死人类。
估计我眼神骇人,死人类喏喏的辩解:“当时情况紧急嘛,我只好随手抓来我家的床单把你盖住丢回你家里,然后在便条笺上写上你情况危机把纸条隔空送到瑞医生那里。”
“你如何知道我正好在那里?”瑞声音冰冷。
死人类小声回答:“我开天眼和天耳,看得到我想看的,听得到我想听的”
瑞怔了一下:“不可能。”他看着死人类冷笑,“那是高阶魔法修炼者也达不到的。”
“是,我只限于百里之内。”死人类老实的交代。
我在一旁听得咂舌,忘记这家伙害我受苦受难:“你还会什么?”
死人类笑眯眯的看向我:“没什么,都是微末小技。”
莫里冷哼一声:“看来这次不好对付。”
瑞使个眼色,莫里似乎是自知失言的闭上嘴。
我疑惑的看向莫里,他对我微笑:“既然你没事,我回去陪无痕了,她不知又闯出什么祸来。”却是满脸期待的样子。
莫里转身离去,瞬移得干脆利落,不愧是狼人。
“穹有我照看,既然醒来,就没事了,秦先生可以安心回家休息一下。”瑞冷淡的下逐客令。
死人类似乎是不放心的看我一眼,终于还是点点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瑞送他到门口,回来的时候拿着他的医药箱。
我汗毛直竖,那药箱里面上千根针啊,不得不干笑的开口:“那个,瑞,我真的没事,睡一会就好了。”紧张的找不到其它话,只好用对付风无痕的同一说辞。
开玩笑,我已经全身刺痛了,再摊上针灸,锦上添花可不是好玩的。
瑞走到床边,看着缩在被子里的我,忽然伸手拨开盖住我眉毛的额发,看着我的眼睛,他眼中深深沉沉,蓝色的眸子竟然略过一缕悲伤。
我大为诧异,忘记了可怕的针灸,瑞向来喜怒不形于色,活过千年,丝毫不见沧桑,但此刻,我却在他的眼中见到一丝丝倦意。
忍不住伸出双手抱住他:“瑞,我很痛。”
他叹了口气:“你永远不会照顾自己。”
背上清清凉凉,大概我睡着时候瑞已经帮我上过药,此刻药效出来,沁凉的感觉让我感动到几乎痛哭流涕,果然打发掉风美女是明智的选择。
瑞的手指沾着药,抹到我脸上,恍惚间,看到他专心的,近乎温柔的帮我涂药,我有一种错觉,好像这样的情况不是第一次。
“这个跟那个你每天早上帮我涂抹的东西是同一配料的?”我忍不住好奇的问。
瑞停下抹药,看了看蓝色的药膏,自言自语:“好像挺好用的,下次可以跟风无痕多要一些。”
???
为什么会提到那个可怕的女人,想起她离去前诡异的甜蜜笑容,我忽然有很不好的预感:“难到这个?”
“不错,”瑞点头,“阳光烧灼不能用针灸,迅速配药的能力我及不上风无痕。”他耸耸肩,“记得吗?上次的帐还没算。”
………
我无力的倒在床上。
恶,恶魔瑞!!!


我在家睡了整整一星期,风无痕的药,效果是不错,当然也有可能血族本身体质的关系,三天后我浑身的刺痛感就消失无踪影了。
可恨的是后遗症无数,单是上吐下泻就算了,居然发展到闻到血的味道有作呕感,勉强吸几口,居然身不由己的酸液涌上喉头。
那,那我要吃什么啊,我饿得头昏眼花,很可怜的看着瑞,他正不死心的又拿了包血袋给我。
听说人类有个叫爱迪生的家伙锲而不舍的试验了一千次终于发明了电灯,难到瑞要发扬他的精神不成?
瑞的眼神不容拒绝,我很委屈的吸了几口,果然,控制不住的“呕”一声,我跳下床跑去洗手间。
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小时候嘲笑怀孕的姐姐,她不时的作呕曾让我觉得女人是恶心的动物,现在,我知道错了,不但瑞很记仇,上天记帐的本事也不小,宋朝到现在,虽然我过得浑浑噩噩,但起码也有千年了吧,这时候报应才到,真是@#&*的。
从洗手间出来,瑞拿着我喝过的血袋吸了几口:“血液没有问题。”他的唇边还带了点血迹,看起来邪恶而帅气,“再试试。”
“拜托,瑞,饶了我吧,我不行了。”我投降的举起双手,见瑞还是不为所动,只好呼唤莫里,“请一下你那美若天仙(心如蛇蝎)的夫人的大驾吧,我快死了。”
一个小时后,我和瑞对着半包血拉锯战进行中,终于传来了天籁的敲门声,我从未像此刻那么由衷的欢迎风美女的到来。
“知道还是我好了吧?”风美女摸摸我的头。
忍住忍住,不能掐她,这女人全身上下都是毒,我皮笑肉不笑的朝她点头,“是,我错了。”
“知道就好,”她递过来一颗普通的白色药片,大小跟电视广告里的钙片差不多,我伸出手去,结果她的手又缩了回去,“咦,你怎么笑得这么假?”
天地良心,我还能对你笑就不错了,看看瑞还拿着血袋,夫子说,小不忍则乱大谋,“没,我吐多了,不舒服,笑不出来。”
风美女同情的点头,终于把药递了给我,我吞下去,瑞立刻把血袋放回我手上,他以为那是灵丹妙药啊,立竿见影的。
见我把药吞了下去,风美女打量了下我青白的脸色,很善良的开口,“你刚吞下的药也有后遗症,容易晕眩,这个是治疗的药,她给我一片红的药,这个的后遗症是会打喷嚏,再给我一片蓝色的药,这个是治疗打喷嚏的药,后遗症是手容易抽筋,又给我一片黄色的药,这个是治抽筋的药,后遗症是……”
她洋洋洒洒,我只觉得我手上的药越来越多,五颜六色,形状各异,到最后,我已经分不清什么是治什么的。
唯一知道的是,这么大把吞下去,还是有某个问题等待治疗。
风美女还在滔滔不绝,我已经听得濒临崩溃。
瑞接过我手上那把明显是蒙古大夫研制的药,哗啦一声丢进垃圾筒,平静的看着风无痕,“讲了这么多,没有最终成效,你不厌烦吗?”
风无痕笑了一下:“你不厌烦,我当然也不会。”她几乎是带点同情的看着我,“可怜的穹。”给我一颗滚圆的药丸,“这个吃下去就没事了,不会有后遗症的。”
“我走了,”她对我挥挥手,“记得有问题来找姐姐。”
真的当我是幼儿园孩童,靠。
莫里为什么会看上这种怪异的女人,我喃喃诅咒,吞下药丸,喝掉血,抬起头,瑞正看着窗外,他的目光没有视点,好像在看飘忽的浮云,又好像透过浮云看着很远的过去。
然后他转回视线,看看我,眼中仿佛略过愧疚,快得令我觉得是错觉,“我去上班了。”他依旧面无表情,打开门走了出去。
我躺回床上,盖上被子,继续睡觉,混乱的,许许多多的梦境,相似的场景,相同的结局。
醒来,繁星满天,那些梦境,全无记忆。
瑞还没回来,可能又要为他的手术加班,我想起虎精的来访,昏沉沉过了那么多天,瑞对于和莫里同去动物园的查探绝口不提,正好睡不着,我起身瞬移到本市的动物园。
灯光透过树枝照到地上,不知道这个灯是哪个人类设计的,居然在绿树间设计了发绿光的灯,映着树枝,说不出的诡异。
晨眠夜起的时候,晚上瑞常常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值夜班,打游戏累的时候我偶尔会来动物园闲逛,敲敲结界,会有精怪来开门,那时候,是群魔乱舞的夜间狂欢。
而现在,这动物园,安安静静,也就是人类眼中平平常常的动物园,入夜了,动物和人类一样在沉睡。
我走到虎精的笼子前,他也在沉睡,看得出,所有的精怪,元神都陷入深度睡眠中。
鹰王的脑袋搭拉着,这曾经叱咤九天的鹰族枭雄,此刻待在空旷的笼子里,不知怎么的,就让我想起英雄末路这个词来。
自古美人与英雄,不许人间见白头。期待风无痕老去的那一天。
我在动物园里徘徊了一整夜,到晨曦初露,还是一无所获,孔雀王的同伴也在沉睡,问不出他们王的去向,凤凰公主待的雉鸡群都是些普通的雉鸡,更无从沟通起。
瑞大概回来过又出去了,桌上放着他研制的狗皮膏药,我吸取教训,乖乖的涂上厚厚一层。
无事可做,只得再去上班。
办公室里依旧忙忙碌碌,同事见了我友好的打招呼,“病好了吗?”
我一一点头,前阵子天天准时上下班,一起忙碌,便有同志感,休息几天,跑来看见这么多同事,感觉还是食物。
只可惜女同事的脖子上也是厚厚的粉底,男人的血又没女人的好喝。
我在办公桌前坐下,厚厚的船卡,每一票货经手的资料都在里面,翻了翻,基本上提单的复印件或者传真件都在里面了,小姜微笑的告诉我,死人类在我不在的时候接手把所有未完的通通跟完,至于新来的委托书,自然是交给别人做了。
饮水机在大厅,死人类拿着杯子出来倒茶,看到我,有点惊喜,“你好了吗?”
我冲他点头,看他的惊喜似乎是真心的,不好责怪他拖累我卧床一周挨瑞整又遭遇恐怖的风无痕。
再说,生病的理由也不适合宣扬,所以同事七嘴八舌的问,我也只得回答感冒发烧。
一上午都没有新的委托书过来,瑞又叮咛过上班不可以玩网络游戏,我没事做,见老板不在,于是跑去死人类那里跟他聊天。
死人类一边抽空处理业务,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我说话,平心而论,他是十分英俊的男人,瑞帅得很是阴冷,看到他我老容易联想到伦敦厚厚重重的灰云,让人望着似乎是要下雨,却偏偏云层只越积越厚,压抑的,冷漠的,偶尔云层的裂缝透出丝阳光,细微的一闪,又再度隐没,已足够让人欣喜若狂。
同一个地方上班,自然时时遇到,死人类总是带着笑容,调侃的,捉弄的笑容,“你是不是在美国留学过?”我记得那张船舶驾驶执照是美国的。
死人类对我竖起大拇指:“聪明,我在加州读本科和硕士。”他很怀念的再度拿出他的宝贝驾照,“然后做了三年海员,从水手一直做到船长,厉害吧?三年哦!”立刻又洋洋得意起来。
果然,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我有点羡慕他,可以自由自在生活在阳光下,又有异能傍身,他的脸和手臂都是健康的褐色。
我看看长年不见阳光的手,苍白苍白,几乎不照镜子,不过可以想象,脸应该跟手的颜色相去不远。
“要当吸血鬼的话,女孩子比较适合的,”死人类见我打量自己的手,感慨道,“不见阳光,必定皮肤白皙,且永葆青春。”
“是,”我微微苦笑,“只是得拿灵魂来换。
死人类在MSN上回复完,椅子旋转一圈,朝向我,“传说中,吸血鬼没有灵魂,是真的?”
“是真的,凡事皆有代价。”我想起刚遇到那个西洋婆子的时候,她说,能够活下去,只是不能见光。
我不像父亲母亲那般笃信佛教,相信轮回,战乱中,能够活下去就好,那时候,不知道,会失去灵魂。
只以为长久不能见光便是活下去的代价,所以瑞很久前发明了可以在阳光下行走的药时,我几乎以为那个代价付了千年,终于偿还完毕。
但和撒旦做交易,你所失去的,永远超出你的想象。
也并不见得后悔,只不过,是和以往不同的生活方式罢了。
再过千年,也会适应良好的。
我靠在椅子上,桌边有包烟和打火机,点燃一支,呛辣,苦涩的滋味,也不过是没适应罢了。
吸完一支烟,看看烟屁股,轻轻的吐出一个蓝色的烟圈,如果现在让我恢复普通人类的生活,不能瞬移,看不到瑞,我大概也会不适应很久的。
记得战乱中濒临死亡,奶妈无奈的丢下我,抱着妹妹离去,走前颇为惋惜的看着我,“穹少爷这样俊秀,只可惜战势迫人,不能存活。”
她拔下野草,五岁的小妹饿极已懂得咀嚼,昏迷的我却不能吞咽,她离去的叹息声,千年的时光中,偶尔回荡在我的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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