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的情书————希岚[上]
希岚[上]  发于:200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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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是一个从不跷课的学生,从不跷课的後果就是上课上到黄昏,才可以拖著疲累的身躯回到宿舍。
在我差不多走到我的宿舍,乔木楼前门入口时,"唰"的一声,一只纸飞机从天而降。
之後,不断有纸飞机陆续降落。
「哎呀!」有一只更打中了我的头,我捡起这只顽皮的纸飞机,发现上面写了些字,於是我就拆开来看:「肚子饿,替我买昨天吃的面回来吧,"哥哥"。」
这是甚麽啊!?我拆开其他的来看,都写有相同的字句。
我抬头一看,果然有人在放纸飞机。
一楼、二楼...八楼!而且那个位置,不就是我的房间吗?
这火星人,制造了这麽多垃圾!放甚麽纸飞机,还是小孩子吗!?
一句肚子饿,就要我做他的跑腿,他不会叫他那四个手下吗?
而且还指名吃那种面,还真是嘴馋!
唉,算了,我不想又见到个只穿内裤和木屐的人影蹲在冰箱旁吃苹果,喝汽水!
於是难得已走回宿舍的我,就又拖著疲倦的身躯为我这麻烦又任性的"弟弟"买方便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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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开课了个多星期,我被学长兼导师康贤给叫了过去为一年级生的声乐入门课那里做示范。
「这位是三年级的学长卓俊,主修声乐专业,是系中出色的男高音,因为我今天喉咙不太舒服,所以特地找他来帮帮忙示范。」康贤用他沙哑的声音来介绍我,然後所有的新生也拍掌欢迎。
我这样帮康贤为其他学生示范也不是第一次了。我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男生,只有站在台上被水银灯射著演唱,我才会成为众人的焦点和领略到被嫉妒的滋味。
在音乐系里,是相当著重对外比赛的成绩,但单是要争取到代表学校出赛的有限席位已很难。
不过这两年我倒是经常代表学校出赛,而且每次也得到冠军,所以因此招来很多同学对我看不顺眼,例如知道了比赛有五个席位,他们就会说只有四个席位,因为康贤一定会留一个席位给我云云。这些难听的话我也听了不少。
其实康贤只是助教研究生,根本没有这个权力,而且我和他也没熟到这个程度。不过我也懒得去辩解,反正口长在他们那里,我管不著,也省得他们越描越黑。只是感觉很泄气,外边的人认同自己,反而身边的人不认同。
不过这些事倒没影响我的心情,因为我最近收到通知,我将会被学系推荐到维也纳的希格大学修读硕士学位,并可以当著名音乐教授肯克贝尔的学生!
这消息令我乐上了好一会,任何念音乐系的人,最终目标都是入到希格大学,如果是当肯克贝尔的学生就更好,现在这机会竟然就放到我的面前!
不过条件是我要拿到三个音乐节个人赛冠军和学年总成绩平均分要在3.5以上(4分满分),难度也蛮高的,不过我根本没想过放弃。说起来我好像曾听说过有学长在未毕业时竟然推掉了去希格大学直接修读硕士的特别生资格。虽然不知道是谁,但我很怀疑这人的脑袋是否有问题?
一曲既终,所有新生都在拍掌,我看到的是羡慕和欣赏的眼神,令我很有满足感,所以我也挺喜欢来为新生示范。
不过到听他们唱时就真不是享受,尤其是我可爱的小表弟阿秀,他五音不全我是一早已经知道,但现在难於我的身份是学长,不是他的表哥,又不能笑他,可教好他却没可能,还真无奈。
不过我想最无奈的应是阿秀吧,他其实只想念艺术系,可A大的音乐系和艺术系是合并的,所有新生在第一学期,音乐和艺术也是必修,在第二学期才可以自己选主修科。
在下课的时候,我把一份曲谱递给康贤,「学长,这是董星贤的家课。」
「咦?俊,你何时变得和董星贤那麽友好?还替他交功课?」康贤有点诧异的看著我。
「不要跟我开玩笑,他已经是我的同学、死敌、宿友和司琴,关系已经够多了,我并不热衷再加多好友这一栏,只是收拾房间时见到,顺道替他交而已。」提到董星贤,我没好气的跟康贤说。
「是吗?哈哈,」我不知有否看错,康贤在说这话时暗舒了一口气,然後他续说:「我只是想你们在音乐上是难得的好搭挡,如果成了好友可能更好默契而已。」
他的话也没错,我和董星贤的确在音乐领域上合作无间。音乐系中有个规定,念钢琴专业的人都要替约两至三个念声乐的人做司琴伴奏。
虽然我讨厌这火星怪物,但在上个学年要选专用司琴的时候,我也没多考虑就选择了他。
因为他弹琴时感情和技巧上都无械可击,而且和我的声线也很合,最重要的是和他搭挡就一定会有好成绩,而可能因为他刚复课,或是没人有胆找他当司琴,董星贤就只为我伴奏。
不过说到他的人,倒令我一个头有个大,和他一起住就好像抱著几个计时炸弹,随时都有事情爆发。
下课後我就回到宿舍,一打开门发现里面坐著女魔头乐希岚,她正和火星人在聊天,应该说是希岚一直在问火星人问题,不过他们的对答内容可真吓死人:
「精神病患是不是每天都要吃药?」
「唔...也不一定,不过通常夜晚为了要病患睡得好一点,都得服镇定剂。」
「那病人在甚麽样的情况下才会要进入加护病房或是要被隔离?」
「通常是突然发狂,袭击别人或是有自毁倾向,而病人情况突然转坏,精神状态很不稳定的都会。」
「那你有没有试过?」
「有。」
「为什麽?」
「那次我本来正在大堂看电视,剧情讲到女主角患了绝症身亡,男主角抱著她的尸首痛哭。看到这里,我就开始失常,然後不停用头撞向墙壁,撞得头破血流,然後就被医护人员抓走,关进加护病房,谁知我一醒来又发疯,抓伤了医护人员,最後我就要穿那种捆绑手脚的病人服。」
....
....
这是怎麽回事啊?
「问完了吗?那我走了,拜拜!」火星人双手插袋离开了房间。
我转身问希岚:「你们在搞甚麽鬼?」
希岚微笑说:「我有一份社会学论文是关於精神病的,就过来问问火星人,毕竟他是过来人嘛。」
「过来人?」我有些愕然。
「你不知道吗?火星人是精神病康复者。几年前,他亲睹自己的bf死在眼前,於是他变得自我封闭,最後更被证实患有抑郁型的精神病,他那个没人性的父亲为免儿子的事影响自己的名声,就暗地里把他送到了精神病院。他住了两年,那四个手下就是在精神病院结识的。」
...
甚麽!?火星人原来患过精神病!那四个外星人也是,真是的,天才和白痴真的只差一线。
这火星人还居然因为bf死了而变成疯子!
咦?bf?
「等等,你说bf,原来火星人也是gay的吗?」
「是啊,他还是我所认识最痴心和专一的gay,长得一副不羁浪子的模样,却是由始此终只有一个爱人,而且对方都死了几年,他也没再谈恋爱。」
「不是吧?」我难以置信,那样子的火星人竟然只谈过一次恋爱!?找谁相信?我的恋爱次数还比他多呢。
「你信也好,不信也好,他是真的如此深情,他恋人的死,令他整个人都变了。」
「整个人都变了?那他以前是个怎样的人?」
「他以前很孩子气,整天笑容满脸,对人又热情,永远都神采奕奕。只要和他相处过,就会感受到他的活力和友善,身边没有一个人会讨厌他,是一个天生的领袖。以前他一来我家找哥哥,我就会缠著他要他陪我玩,还常"贤哥哥"、"贤哥哥"的叫,他可算一度是我憧憬的白马王子。」
我在脑中做了个联想,最後浮现起上次在楼梯旁他那个天使般的笑容,心头一凛,脸颊发热,「真...真是想像不到!」我试图以嘴硬掩饰内心的悸动。
「你当然想像不到,在他的恋人死後,他就刻意封闭自己,不让别人走进他的内心世界,也刻意让别人觉得他难相处。因为他认为他的恋人走了,不可以再有人走进他的生命,要不就是对他挚爱恋人的背叛。」
我真是想不到他原来如此深情,他休学也非因为任性,而是养病。
「那他最後怎麽从失去恋人这旋涡中爬起来而康复的呢?」
「这要问他本人才最清楚,不过我所知道的就是他有天看到旅游特辑,觉得这个世界很大,还有很多他未见识过,他不能一辈子在那个鸟地方颓唐下去,他要重新振作,连带他恋人的份,去探索这个世界的美。」
「原来还得靠他的恋人才能令他重新振作。」
「对,我们在一旁劝他劝得如何声嘶力竭也没有用,解铃还须系铃人,不过我认为他至今到未完全在这令他心碎的旋涡中爬起来,他只是在逞强而已。」
「看看他还随身带著这张照片就知道了。」希岚叹了口气,指了指挂在火星人那边墙壁上那张吸引我目光的巨型照片。
「这照片是他拍的吗?」我相当讶异。
「嗯,是火星人的自拍。照片摄於他情人临死前,那两个在茫茫白雪中紧紧依偎著的人影,就是他和他的恋人了。」
我凑近照片,果然细心一看就可以看到较高的一个是红发的,知道了照片背後的故事,整个画面看上去就更凄美动人和震撼。
「董星贤...」我完全被这个故事撼动,我决定不再叫他火星人,而叫回他董星贤,这是对一个专情男人最基本的尊重。
而且我也很想知道是怎样的一个人,可以令他爱到如此义无反顾,至死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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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难得空閒,我就窝在房中午睡。
"铃铃"行动电话响起吵醒了我,是朋友打来的铃声,一看来电显示是小刚:「小刚,甚麽事?」
「阿俊,我想死唷,呜...」
「发生甚麽事啊?」虽然一听就知道他在装哭。
「我...我失恋了,横刀夺爱啊!世界末日啦,天倒下来啦...」
「唉,一场兄弟,要不要我听你诉苦啊,断肠人。」
「果然只有你是我的好兄弟,那群凉薄的东西都不肯理我,今晚陪我到"Just for One Night",我要今朝有酒今朝醉!」
「是借酒浇愁,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吧。」
「你知道还要一脚踏在我的痛处!」
「好,我不踏你的痛处,今晚八点,"Just for One Night"见。」
我做事喜欢有规律和条理,所以我把行动电话的铃声设定为两种:在我通讯名单中的朋友和不在名单中的。
偏偏我身边的人都是些率性随心的人,好像这个冯小刚,明明是医学系的高材生,却可以为了个小男生胡闹成这个样子,短短两个星期已烦到所有朋友筋疲力竭,听到他的名字都闻风胆丧,今天我终於都不能"幸免於难"。
我不烟不酒,偏偏我身边的人不是酒豪,就是烟民。例如文仔喝酒是以公升计算的,而我那个室友董星贤偶尔也会抽烟,不过他还算有公德心,不会在房间里抽,有次我就在天台碰过他抽烟。
不能否认,他倚在栏杆,深深吐出一个又一个烟圈的模样真的很吸引人,有种受尽生活磨练的沧桑,那个表情既性感又潇洒,虽然与他身上所穿的校服格格不入。
曾经有人说过抽烟的男人都有种帅劲,我是完全不认同的,可是看到这样子的董星贤,我又开始有点认同这句话。
"just for one night"是一家pub,基本上是我和那票同志朋友的落脚点,某程度上算是半家gay pub。
为什麽是半家gay pub?因为这间pub的老板是个gay,人称大众姨妈的兰姨。
兰姨傅兰卓已经三十出头,但看来还像二十多,经常打扮得中性偏女性,竖著兰花手指,带有那麽一点人妖味道,据说他开这间酒吧,背後有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等的是一个不会再回来的男人。
因为他的关系,这酒吧就成了很多同志的聚脚点,不过因为这间酒吧不在旺区,人流不太多,而且客人也多是正派人家,所以也没有众人心目中所谓gay pub的污烟障气和淫乱,而且也有女客。
晚上八点,我准时到了just for one night,这酒吧位於商业大厦五楼。升降机门打开,可以看到有几张椅子放在店外,方便喝醉的客人能休息一下再离开,这是兰姨的体贴。墙上没甚麽装饰,只简单的写著店名。
推开门,就可以见到酒吧的长台。这里选择在横街的商业大厦营业,不如一般酒吧大开中门欢迎顾客内进,标志著这个地方的封闭性和与外界的隔绝。灯光比一般的酒吧还暗,刻意营造一种隐蔽性,而伴著柔和音乐的环境也叫人觉得舒服。
而我那失恋断肠的好朋友小刚早已半醉,面红耳赤的甸伏在酒吧的长台上。
我走了过去:「怎麽你已醉成这个样子啊?」
「酒,我要酒啊。」他完全看不到我的存在。
「喂,你喝多少了?不要喝啦!」唉,所以说我最怕就是酒鬼,他们根本没理性可言,我转身叫住在我旁边经过的兰姨:「兰姨!他来多久了?醉醺醺的!」
「他啊,这几天都在我这儿赖著不走,好像比我的员工还晚走呢,喝是没喝多少,要知道我这儿的酒卖得不便宜,不过此人的"三杯即醉"你又不是不知,总之你来了看著他就好,我要去招呼客人。」
「喂,你这死小子不要再喝了。」我伸手抢去小刚手上的香槟。
「呜,喝死了就好。」
他拉著我的衣袖,因为酒精的关系令他的脸颊泛红,「阿俊,我是否注定每次都要被人横刀夺爱?」
终於都开始诉苦了,我手扶他的肩,调整好坐姿,已有心理预备听一个求爱可怜虫的故事。
「我啊,从来都没有追男生的经验,而且我也不知道小宇有没有这方面的兴趣,他虽然看起来很柔弱可爱,但和他相处了两个多星期,我发觉他其实很坚强和有主见,对人客气却很难进入他的内心...」
「知道他不如你想像中可爱,失望吗?」
「不!我更喜欢他了,可是...」小刚一脸颓然的说不下去。
「可是他有情人了?」我记得小刚在电话中就说有人横刀夺爱。
「我也不确定,只是有次听到他说电话,笑得甜丝丝的,说甚麽『你啊,不要只顾打电动而忘了吃饭』,又说『想死你了,多点来找我』,他那种甜腻的语调,我是从未听过,而我隐约听到电话中的是男声...」
之後的故事,不用听,用脚指头想也猜到,不过那个电话中的男人"不要只顾打电动而忘了吃饭"的行为,怎麽好像我的室友董星贤?
「如果小宇不喜欢男人,那我死得心甘情愿,是自然死亡,可是输给别的男人,是他杀,我死不瞑目。」果然是医科生,连感情问题都要扯上医生口吻。
「那你有没有试过问他?」
「我又不是他的谁,怎麽问?」
「我说你怎会这麽笨?你们是室友,你可以閒话家常的说一句:"小子,怎麽不出去跟女朋友约会,要窝在宿舍?",不就行了吗。」
「我...我问不出口...唉,你不明白的了。」小刚边说边喝掉他的第三杯香槟。
平日这小刚很阳光,很爽直,想不到面对爱情,还是这麽婆婆妈妈,无能为力,连试探一下心仪对象也不敢,结果落得自己一个人揣度不安的下场。
果然正如兰姨所言,他倒真是三杯即醉,「小刚,喂!我不想抬你走啊!喂!醒啦!」
呼,怎叫也不醒,算了,我出来的时候都有预感今天要做搬运工的了。
反正都是了,现在不如喝杯酒吧,我虽然不爱喝酒,但这儿有卖酒精成份低的鸡尾酒,味道还不错。
我正想问调酒师要一杯鸡尾酒的时候,听到我身旁的客人说:「调得都不错,可还是比不上撒旦调的"Hell"。」
「撒旦?」我虽然不算这里的常客,而且有一段日子没来了,但这里的调酒师我大都认识,但不知道谁是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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