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有心情开玩笑?"他恼火地皱着眉:"平均血压90/150 mmHg,尿液重量克分子渗透压浓度130毫渗量/kg,尿钠浓度60毫当量/L,血肌酐223.6mmol/L,肾单位减少60%--你自己也清楚:这些数字不是开玩笑的!你现在已经到了失代偿期了!"
"我住院。"合上眼,淡淡开口。
方言可下一句话卡在喉咙里,不知该吐出还是咽下。
第四十一章
"我住院。但我不想在这里住--方医生,能麻烦您帮我联系一家外地医院吗?"
"没有问题--还需要我帮你瞒着遥光么?"方言可终于合拢了嘴,脸上是属于坚持的要求终于得偿所愿的喜悦和空虚。
"嗯。"静静聆听着窗外寂寂的雨音:"但是,请再给我三天的自由。"
"三天的话......何以。但你要时刻注意身体的变化。不可以吃高蛋白高磷的东西,给你的补铁剂要按时吃。有什么不妥,要立刻找我。"
"当然。"我点点头,突然想起:"方医生......我欠你的医药费,到底有多少......"
"啪",听诊器飞过来:"许树阳,我警告你:再和我提医药费的事,飞的就不是听诊器,而是手术刀--记好了!"
这个火爆医生......心有余悸地看着地上被摔得七零八碎的听诊器,头一昏倒在床上。
我有三天的时间,了解我遗留凡世的恩怨。
"成功了?" 自 由 自 在
"嗯,非常成功。魏遥光看到吻痕,二话没说把我轰了出来。"
安影端了两杯茶过来,看我站在书架旁翻书,笑着调侃:"怎么,想改行当作家了?"
我缓缓扫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最近两次失业,都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一次是半年前,一次是现在。具有讽刺效果的是,两次炒的都是同一家公司的鱿鱼。
"失业就事业嘛,别这么沮丧。过来喝茶。"
安影过来招呼我,见我抚着一本书的脊背出神,不太好意思地笑笑:"还没有想到确切的安身之地,书摆得乱了点......《庄子》?你喜欢看这种书啊!"
"哦,不是。"我抽回手,也有些不好意思:"前些日子偶尔看到,随手翻翻,附庸风雅而已。"
"唉,附庸风雅也好啊。我最近都不常看书了。"他抽出庄子,坐在沙发上翻:"看书也是见仁见智的一件事--树阳,你打算什么时候离开这里?"
"怎么,你要跟着我屁股走?"
他一愣,继而大笑起来。我无奈地微笑,最后,也不禁大笑,笑得开怀。
"我们......都是一群傻瓜啊。"
笑声渐止,安影突然说了这一句,满是哀伤:"不停地挣扎在一个圆圈里......追求一些永远追求不到的东西。"
心狠狠地刺痛了一下:他在说谁?他自己,我,还是魏遥光?
"不说这个--树阳,你当真要住我这里?"
"只是三天而已--要收住宿费?"我插着兜笑。
"哪里--昨天做做样子骗遥光也就罢了。现在,猎物自己送上门,我可不想担保自己能控制得了哦!"
"喜欢就上。"我无谓地一笑:"不过,要有上明天报纸头条的觉悟。"
"嗯?"他不明就里。
我微笑:"某某街某某号房,一裸男身中数刀横尸家中,原因暂不明确--这消息,够不够震撼?"
"树阳......"他夸张地吸了口气,微笑着喝干了一杯茶水。
我也微笑:他喝茶的样子,很像魏遥光。
有了暂时落脚的地方,对未来的生活也有了明确的感知,又没工作压力,心情不得不大好。虽是高烧初愈,身体还很虚弱,精神却极佳。所以,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个城市游荡了三天,什么都没干,结果在最后一天晚上买了张电影票--其实住院后不能做的事还有很多,比如说逛街啦游泳啦打球啦跑步啦。可是,因为前面说的那些我没住院的时候也从来不做,所以对我而言没什么意义。捏着电影票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的选择是最明智的--事实上,如果不看的话,票就白买了是我鼓起勇气走进电影院的真正原因。
买的是通宵票,海报上写了三部片子。有一部是我看过的,其它两个闻所未闻。对于我来说,演什么已经不重要。只要能把我为了买票花的钱捞回来,就是恐怖片我也能看得面不改色。
捧了包爆米花,无聊地扔进嘴里等着电影开场--明天就要奉命到另一个很远的城市开始我的监禁生涯,只怕这爆米花是我有生之年吃过的最后的零食了。影院里人不多,大多是情侣咬着耳朵窃窃私语,偶尔或羞涩或暧昧地笑着,又悄悄掩下去,似乎怕周围的东西破坏了只属于两个人的甜蜜空气。嚼着爆米花笑:他们的幸福,明明可以在光天化日下享受,却偏偏爱寻找黑暗中的禁忌美,让那些见不得光的人嫉恨无奈。
他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不幸。等他们知道,惟恐避开黑暗也已经来不及了。
"啪"一声,原来是想得出神,手里的爆米花袋子掉在地上。反射性的,弯下腰去捡。
铃声突然响起,周围的视线一点点黯淡下去--开场了。
捏着爆米花的手指微微颤抖着,弯下的腰一直没有抬起。
我痛苦,我难过。我伤心,我困惑。
我想你。魏遥光,我想你。我爱你。
为什么不挽留我?也许--我不是神,不能预见将要发生的事情。如果,你挽留我,你将你的心,以一种最为坦荡的姿态,暴露在我面前,那么--我不知道,我的决定,还能否这样,不可改变。
遥光,我不是真的怪你。我在迁怒于你。我不能因此而责怪我自己,这对我不公平。因为,我是那样爱你啊。
就像你,这样出现在我眼前,冷静的眸子在黑暗中闪着幽然的光,身后的电影才刚刚开场。我也能坦然地仰望着你,然后抬起身,对上你的眼。我就是这样,不得不顾忌某些事,却又毫无顾忌地爱着你。
魏遥光静静看着我,我也静静看着他。良久,我将视线转移到前方的屏幕。
"你为什么要娶她?"
"因为我......爱上了她。"
"你母亲说,你从来没有把这种想法告诉她。为什么不告诉她呢?那就是你自杀的原因吗?"
..............................
为什么是这部电影......我恍惚地闭上眼:虽然无所谓,却逃脱不了上帝开的恶劣玩笑。
我看过这部电影。所以我记得里面的台词。戈德曼的,飞越疯人院。
"这个,获过五项奥斯卡奖......"我僵硬的微笑,不知所云。
他依旧冷静地看着我,突然伸过手,拉住我的胳膊,连拖带拽,拉出电影院。我心疼得眼发黑:五十多块的电影票,就这么变成书签了......
"喂,衣服会被你扯坏的......"
"我自己有脚,不用你拖着我走......"
"糟了,衣服真的被你扯坏了......"
"魏遥光!你停下!"
我愤怒地低吼一声,震住了魏遥光匆匆前行的脚步。可是,他只是顿了一下,头也不回,继续扯着我成了维纳斯像的外套,将我拖到一个阴暗的胡同里。不由分说,将我狠狠摔在墙上,一手撑住墙壁,一手捏住我的脸--
如果就这样被他吻到,那世事难料一词岂不是先人造来消遣下酒的了。既然说世事难料,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很唯美地捧起我的脸吻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他只捏着我的脸,很严肃地问了个问题,他困惑好久的问题:"你不是说你讨厌电影院里嚼爆米花的声音,所以从来不肯陪我一起看电影的么?"
我听了差点吐血昏倒,望着左手惯性地紧握着的爆米花袋子,无力地回答:"就因为讨厌......所以......"
话在说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他突然捏紧了手指,沉沉叹了口气,沉沉贴上我的唇--终于,还是避免不了这种俗气的桥段。
热烈缠绵的吻,我甚至有种错觉,这好像是闹了别扭的恋人刚刚和好时,那最甜蜜,最温馨的吻......唇齿间满溢着我熟悉的温暖气息,在午夜潮湿的空气中,依然阳光般清香温暖......
可惜,错觉终究是错觉。喘息着挣开他的吻,我偏过头,手扶着后背的墙,倔强地不发一言。
"对不起......失礼了。"他将手拿开,声音低沉得仿佛是从地底下传出来。
"没关系,不用在意。"礼貌地回答,像对一个陌生人。
此刻的我们,乐此不疲地扮演着陌生人,都希望能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成功伤害对方。
我们曾有过一瞬间的动摇,心里有过一瞬间的柔软。也许,抓住那一瞬间,我们的未来,就会因此而改变。这个瞬间,就是当他的唇触摸到我的唇时。深情的吻,美好得好像可以放弃一切,只这样,和他相吻至死。
可他的唇离开了。所以,我们错过了。既已错过,那就只好伤害。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我淡淡问。
"你以为我这三天满城找你?"他不无讽刺。我心中一痛,口气却愈发的淡然:"哪里,树阳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不敢奢望总裁您寝食难安,只为了寻找我--总裁您一定是也来看电影,所以才会巧遇吧。"
"随便你怎么想。"他倨傲地笑笑,笑得我心都碎了:还是这样,干净迷人的笑容。衬在他完美无暇的外表下,多么令人心醉的艺术品啊。
那是我的,是我的遥光啊。 自 由 自 在
"不管怎么说,既然遇到你,以我们二十几年的交情来说,这件事还是有必要告诉你的。"他眼神四处飘荡,最后定在我身上,笑得愈发粲然:"我要订婚了,下个星期。"
第四十二章
他双手插著裤兜,笑得一派悠闲。便是演戏,恐怕也难以达到他这种境界。所以,我在他话音落地三分锺後,接受了他所说的事实。
魏遥光的父亲回来,解决了我的事情之後,也不忘热打铁,给他的儿子打个预防针。魏遥光最开始不置可否,後来竟奇迹般地答应了魏伯伯的要求,同意和鸿泉实业总裁的女儿订婚。说是政治婚姻也好,为了各自利益也罢,总之,他们这桩婚事,於魏遥光所处的社会中,是在正常不过的一件事。而且我也相信,以魏遥光的本事来说,他绝对有把握让那个女人"觉得"自己很幸福──只要他想。
魏遥光好像讲故事一样,将他的人生大事告诉了我。在他看来,就是那种不在乎的随意态度,才是最最尖利的武器,才能成功地,一举穿透我的身体。
我茫然地思考了一阵子,良久,抬头看著他找不出一丝感情的眼睛:"恭喜。"
"然後呢?"他笑:"树阳,你当真只有这些跟我说了麽?"
"红包的话......不好意思,暂时手头紧,拿不出钱来。"我很苦闷地开口。
他静静盯著我,眼神里第一次有了一丝波动,却没有留下痕迹。末了,叹息一声,又恢复了笑得自然的神色:"谢谢你的祝福──如果是你的话,我应该会很幸福的,是吧?"
我还在想要如何回应,却再想不出什麽恰当的词语。魏遥光摇摇头,转身离开。
"等等!"我突然叫住他──这是最後一次了,他消失在我眼前。然後,我只能在梦里,追逐著这个模糊的背影了。
"哦?还想说什麽?"他停住,回头,微笑。
我举起手臂,面无表情地指著袖子:"撕坏我衣服的钱什麽时候陪我?"
最後一次,最後一次......捏紧了手里的钱包,望著那渐行渐远,泛著淡蓝色光晕的背影,灵魂好像要虚脱:遥光,其实我想说的是,希望你能幸福......
"这麽晚了,你跑哪去了......快进来,外面怪冷的。"安影打著呵欠开门。我默然跟著他进去,突然叫住他:"安影,你知道这里最大的综合性医院吗?"
"不知道。"安影迷惑地摇摇头。
"那你知道方言可吗?"
"也不知道......树阳,怎麽想起问这些?"安影一脸不解。
"因为,你很快就会知道了......"惨白一笑,僵硬的身体终於缓缓倒下,眼前的影像开始变得模糊......周公,我就要来见你了......
"树阳!树阳......"最後残留在我脑中的印象,是安影惊惶的脸,以及......魏遥光,绝决离去的模糊背影。
正如我临倒下之前所预言的那样,安影很快知道了方言可,并且护送昏迷的我来到了他家医院。原因并不复杂,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反应到的就是"120"。而已经被方言可上下打通关节的急救中心一见病人是我,首先反应到的自然是"方言可"。顺理成章,当我醒来时,两张焦急的脸直冲著我来:"树阳,你醒了!"自 由 自 在
虽然理解他们时因为情绪激动才会有如此反应,但我还是觉得这个问题问得很没有必要。於是平静地点头说是啊我醒了,然後态度良好地,以最中肯的语言将我住进这里的原因概述一番,争取宽大处理,从而达到转移方大医生注意力的目的。表面上我说得波澜不惊,暗地里却在猜测方大医生会有怎样的反应。
果然,他很生气。不过,这怒气不是冲著我来的。相依为命打了这麽多年光棍,好朋友却要先行一步,一脚跨进婚姻的坟墓,任谁也一时无法接受吧。更何况,是自己喜欢的人。虽然,我总觉得方言可在迷惘,在彷徨。他对魏遥光的感情,於细微之处,於旁人不易察觉之处,起了什麽微不可言的变化。可是──
"太过分了!真是不可原谅!"方大医生很没风度地怒吼:"居然是我赌输了......魏遥光你个混蛋!"
"医生,你冷静点......"安影好耐性地安抚著医生受挫的自尊心:"发生什麽事情了?"
"我们曾经打过赌啊,谁先结婚谁就赢。输的那方要给赢的那方当......当......"方言可停下来,满脸懊恼。
"当伴郎?"安影试探著问。
"我宁可当伴郎。"方言可苦著脸:"是当花童......"
安影习惯性夸张地吸了口气,继而忍著笑,柔声安慰:"总比当地毯的强......"
"方医生......"我无力地开口:现在这里有个更需要安抚的──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他们这样子未免也太......
"我了解。"方医生收回懊恼的表情,正正神色:"树阳,这是你自己的决定,我相信你也早已做好这样的准备了。所以──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先保护好自己。我已经帮你联系了外地的一家医院,治疗肾病非常不错。你先在这儿住几天,等情况稳定一点,就转过去。然後──该忘的就忘。事已至此,再想什麽都是无济於事。你自己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吧──我还有事,先出去一下。"
"等一下。"我叫住即将离开的方言可:"方医生......你甘心麽?"
他愣了一下,有些不明所以地笑:"甘心?什麽甘心不甘心的,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啊。"
我微笑著摇了摇头:"付出了这麽多,却换到这样的结果──大多数人都不会甘心的。"
"树阳,"他将手从衣兜里拿出来,笑容里有一丝嘲讽:"我不是什麽痴心女子,暗恋自己的心上人,苦苦为他付出一切。然後自己独尝爱人却不被爱的甜蜜与痛苦,自哀自怜,好像一个乞丐一样,靠著那点施舍的回忆颐养天年。我想我不只一次的告诉过你:我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我爱魏遥光──关系当然有。不是因为他,我也不会认识你。但魏遥光绝对不是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