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块玉————水族
水族  发于:200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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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蝎立刻解开暮云的皮带,抓住裤腰,一把剥掉所有的裤子,抽出皮带,在暮云的光屁股上"啪啪啪"连抽14下重的,说:"一个字一下,标点符号只算两下,便宜你了。"
暮云又痛又怒,又觉得万分屈辱,几乎晕过去。从小到大,谁敢动他一个指头?没想到今天会遭到这样毒打,打的人还是小蝎。但是他不肯让自己晕,只是两眼寒光闪闪地瞪着小蝎,他倒要看看,这个恶魔,要如何对待自己。
小蝎见他瞪着自己,目光清冷,没有丝毫求饶之意,也不在乎,随后拉开床头一个抽屉,抓出些东西撒在暮云脸上,说:"自己看吧。当时我一直想,什么时候你说出来,什么时候我就把自己给你随便玩。这些套子和润滑油,都是预备给你挑的。什么口味儿颜色的都有。现在倒像是用不着了。"
暮云闭眼不看。他觉得此时说这些毫无意义。
又听小蝎说:"本来我都想好了,实在不行我自己先说了。上次因为中途睡着,没机会说出来。打算今天上床的时候说的。没想到你能折磨我5年,偏忍不得这几天!可见就算都是贱人,你也还是比我更贱些。"
暮云听他说得伤感,虽然又在辱骂自己,屁股上也还火辣辣剧痛,心里仍不自禁地跟着有些伤心。他又开始恨自己了。
小蝎又开口了,声音变得冰冷无情:"再说就没意思了。我只告诉你,天下男人都是一样的万能插板,脱光了就是二两骚肉两个洞,就看别人怎么用!别因为生得好点儿就忘了自己姓什么,没人天生该在上面下面。你既然喜欢把别人插来插去,也看我来回狠的!"说着,拉开拉链就扑上来,也不顾两人身上还穿著一套半衣服,径直下手。
暮云立刻感受到了传说中的"满清十大酷刑"滋味。他虽然能忍住呻吟,却止不住眼泪乱滚。一次次都以为自己要死了,然而更难捱的总在后面,痛苦似乎源源不绝,让他觉得死亡其实还是更幸福的。但是他只能被小蝎按着,辗转反侧,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身上血汗齐涌。他恨自己今天这么贱地送上门来让这个人欺负;又恨自己心软,不然不会被他下狠手制住;更恨身上这个魔鬼才21岁,不知他要折腾到什么时候才算完。
暮云后来还是昏了过去。不知过了多久,他醒转来,微微睁眼,见小蝎和衣坐在身边,咬着嘴唇,眼里两包泪,那神情看起来居然是凄楚、无辜和可怜。又见他一身西服混乱不堪,底下拉链仍敞着,说不出的怪模怪样。又想笑,又是恨,又觉得身上剧痛,一点儿力气没有。小蝎发现他醒来了,冷冷道:"刚才光顾惩罚你,忘了我自己身娇肉贵,害得我也出血了,疼得掉眼泪。这个账得算!"
暮云见他神色不善,偏偏狠话都说得滑稽无赖,更不去理他。反正自己跟死人没区别,由他罢了。果然小蝎又开始行动,这次却不像刚才那样凶悍狠毒,倒把床头柜里取出的东西都用起来,又解开暮云双手,脱了两人衣服,嘴里说:"你知道不听话的后果,我不多说了。"
于是暮云再次遭遇痛苦。虽然比刚才感觉好些,却是创上加创,很快又昏过去。一个晚上,昏了醒,醒了昏,也不记得到底多少个来回。
天亮时他又醒转,见自己半躺在小蝎怀里,双手搂着他脖子,两人偎依着睡觉。暮云像被蛇咬了似的急忙缩手。小蝎立刻睁眼:"你就是欠操,一有机会就装!乖乖抱着我,给我暖身子,别找抽!"暮云气得发抖,又怕他真拿皮带,只得忍泪又抱住他,只恨手上无力,不能把他当场掐死。
快中午的时候,两人才彻底清醒些。小蝎就起身,默默看着暮云穿衣服,也不帮他。见他脸无表情地朝门口走去,脱口问了一句:"暮云,你真的爱我?"
暮云身子一顿。小蝎的声音听起来虽然淡淡的,却似有无限悲苦。他于是慢慢转身,走到他身边,伸手抱他,不自禁地流泪说:"小蝎!我是真的爱你!我也知道你的心思了。我们忘记这些事吧。你原谅我,我也只当你是顽皮胡闹,以后我们好好地在一起!"
小蝎叹了声气,也抱住他,把头埋在他怀里,哽咽道:"我也爱你。可是我一想起来......一想起来......就很难受......"
过了很久,小蝎抬起头,吻了暮云。随后,他动作虽轻,却很坚决地推开他,神情复杂地闭上眼。又深吸一口气,睁眼直视暮云,说:"我也知道,这个身体,最后都只是给虫咬,给老鼠吃,其实不该太在意。但是我......我就是讨厌公共汽车。你走吧。"
暮云周身伤痛,又被他瞬息之间,弄得心情大起大落,先是希望然后绝望,疲倦得再说不出什么,只慢慢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那时外面还下着雪,满世界一片银白洁净。暮云蹒跚地走在雪地上,忽然记起几年前的一场雪。他想,他没有办法回到过去了。

【卷四:飞花】

29

虽然波士顿并不缺少商店和各种旅游景点,但还是显得过于宁静了。
有些人喜欢这个小城市所具有的欧洲小镇风情式的宁静,闲暇时间去探询那些18、19世纪遗留下来的教堂、小洋楼和石板路,或者沿着查理士河散步,看那平静的河面上点点白帆和独木舟,但是除了昆西市场一带,这个城市实在显得过于安静。
这是Andy-Chen在回答同学胡安询问他为什么一有机会就去纽约时给出的解释。胡安.冈萨雷斯是个热情的哥伦比亚人。虽然他自己也非常呆不住,一到周末,逮着机会就满世界乱跑,却也很奇怪于Andy-Chen和他所认识的另外一些相对安静的亚裔学生的不同。因此他认为Andy不能算是典型的亚洲性格。
那时之笛已经到美国上学大半年光景,也过了语言最困难的阶段,课程更觉轻松。到了周末,他就试图说服胡安再陪他去纽约,诱之以苏活区的旧书摊和46街的爵士,这两样都是胡安的最爱。
但是胡安立刻开始抱怨:"每次去都说好好逛,结果一到商场就耽误太多时间。波士顿不缺少商场,为什么你还要专门坐4小时车去纽约逛呢?"
之笛只好微笑、解释:"人多的地方看着热闹。毕竟波士顿太小了。商场也小,人也少。或者这次我们只逛一家商场?"
胡安耸耸肩,无奈地同意。
上了火车,胡安又打开他的笔记本。之笛则观看窗外的风景。两人各忙各的,又一句没一句地聊天。胡安喜欢听故事,这时候一般之笛会讲些中国的民间故事哄他。之笛则问点儿拉美风俗。
之笛很喜欢这一带的风景。其时正是暮春,沿途森林密布,尤其多见高大的枫树,四处绿意盎然。有时候火车也经过海边,只见一些游艇在水上往来,又有一些滨海房屋,画似的。
随着帝国大厦的尖顶闯入视野,他们知已到站,就收拾东西下车。然后就近钻入地铁站,各买一张Day Pass。又因为出发前胡安说想再去法拉盛吃中餐,之笛知道艾姆赫斯特皇后中心也可以逛逛,虽不能和第五大道上的商店相比,好歹看个人多,目标基本一致,于是经7号地铁出来,上了地面已是皇后区。
他们在艾姆赫斯特转了一圈儿,胡安见之笛什么都不买,奇怪道:"既然来,怎么又不买东西?"
之笛笑道:"这些东西哪里没有,非在这里买。拎在手上累也累死了。"
胡安眨眼道:"总是这样,看来你真是为逛街而逛街了。"
之笛微笑。人的习惯不是随便改得了的。从前他的周末,一有机会就要到处跑,要么远足,要么逛街,就算什么也不缺,什么都不想买,也要去逛,很多时候都是看人。只不过那时候永远有个人陪着他。
现在只身处在他乡,更容易觉得寂寥。他又不是运动狂人,又呆不住,尤其怕一闲下来就胡思乱想,自然要到处走走看看,让自己忙和累。好在纽约离学校不算遥远,隔三岔五来一次,也还方便。
两人重新下到一楼,胡安抱怨说早过了饭点儿,再不吃饭他就只好见上帝。于是都朝门口走。
人潮汹涌中,之笛忽见旁边的镜子里闪过一张面孔,虽看得不甚清楚,也倒吸一口凉气。
我看见鬼了!鬼!他只觉得毛发直竖,身上直冒冷汗。
"Andy你怎么了?"胡安见他神色有异,就问,"为什么脸色突然发白?别是病了吧。"
之笛摆摆手。又向那镜子里看一眼,却发现那张面孔却正从镜子里看他。两人目光在镜中相遇,似虚似实,生死纠缠。那一刻之笛终于认定:这个世界上是有鬼的。那么多年前死掉的人居然能摸到这里来找到他。
他忙对胡安说:"咱们赶紧走吧。我也饿坏了。"两人大步流星出商场。
这时后面传来一声尖叫,一个什么东西砸在他肩头,"啪"地掉到地上。
"小笛!陈之笛!"那声音咬牙切齿叫道,"你给我站住!你又装没看见我是不是!"
之笛继续往前走。胡安知道他中文名字,自然听出是叫他,不解地问:"Andy,是位美丽的小姐在追你。你怎么可以不等她?"
之笛只得停下来,发现刚砸到他的是一个精巧的范思哲坤包。
一名年轻貌美女子在人头攒动的商场里这样尖叫奔跑,自然引人侧目。但是那女子丝毫不以为意。之笛知道那是她的性格。换了是别人,在这种时候估计都只能假装不认得她。但他不能。因为她是许帆。而且她脸上像哭又像笑的表情,以及因为奔跑产生的红晕,都让他暗笑自己刚才的恐惧,她分明是个大活人。
这时许帆已到跟前。她跑得微微见汗,鬓边头发也乱了几丝,一见之笛就骂:"你这个混蛋!为什么见了我还走?当我不存在?还是觉得我是死人?"
之笛暗道:怕的是你死了以后还存在!但这话显然不会出口,他只陪笑道:"我以为刚才是看错人了。这么多年没有消息,一时不能接受你也在这里。"
"少来骗人!你刚才明明认出我了才走的!"许帆怒道,"凭什么你能来我就不能来!纽约有什么了不起,就是外国人多点儿,东西贵点儿罢了。"
之笛只好说:"是。我又错了。"
这句话出口,两人都怔了一下。原来这是当时之笛赔小心的常用语之一,也是许帆最不爱听的话之一。每次听见这句话,她就光火:"本来就是!你当我不知道你心里不服气?"
之笛自己也诧异。没想到隔了将近十年,自己还能把这句少年时代的话说得这么顺溜。可知就是个贱骨头。还好这次许帆没有再驳他。
两人简单说了几句,了解了大致情况。原来许帆大学在南方念的,本科毕业来纽约读博士,已在这里呆了两年半;再熬同样多的时间,不出意外,就可以申请学位了。
"我讨厌这个城市,"她忽然冒出一句。
"我还好,"之笛微笑道,"今天我还得和同学一起办事,然后回波士顿,先留电话吧。"
许帆想了想说:"也好。下次你一个人来陪我逛街吧,我不喜欢拉美人。"
然后之笛就心不在焉地,跟着胡安一起走,再也没提出去别的地方。由着胡安的心意,在苏活一带来回转悠淘书,之后果然又去听了一回爵士。那以后才一起回学校。
胡安见他这副样子,知是为那个突然冒出来的美女,也不理他,乐得事事做主。于是两人回去时,都像很有些收获的样子。在胡安是行囊沉重,里面是一些超级便宜的书,不算那一番精彩的耳朵享受;在之笛则是心事重重,因为他想起了一些他以为永远不会再想起的经历。

30

之笛和许帆是都出生在营房里。两人的爸爸是战友,彼此走动多,连孩子都从小认识。之笛也因此从小就被许帆欺负,也许一开始就习惯了容让吧。
他们上同一所部队幼儿园。上学第一天,大他几个月的许帆就抢了之笛的苹果。他没有哭,委屈了一会儿,愣愣地看着她得意的笑脸,自己也不禁笑了,于是把这事丢开。
之后两家的老爸转业,到了同一座城市,从军官变成地方官,他们又到那个城市,上了同一所小学。再后来两名家长因为用力方向不同,渐渐显出区别来。许帆就搬家和转学,因为她爸爸官越做越大;之笛家倒是没太大变化,也有稳定的好处。
之笛记得小学最后一次见到许帆,是在三年级下学期。那天她穿了一件白底撒蓝豌豆的连衣裙,到学校领成绩单。那时许帆已经搬家,他们有一阵没一起上学了。许帆说下学期我就转学了,以后就不在一起读书了,送你个礼物吧。之笛一时没别的可送,就把刚买的一本童话给了她。
回家打开包装,里面是一支竹笛,做得很漂亮,应该是乐器店里买的。但是之笛并不会吹。父母后来看见,却笑起来,说:"这丫头鬼心眼儿倒不少。难为她这点儿年纪,想得出来。"于是之笛耳边就想起许帆平时叫他的声音:"小笛!小笛小笛!"她的声音又脆又甜,之笛想起从此很难听见她这样叫他,就躲在屋子里哭了。其实两家人还在走动,但主要是当爹的一起聚会喝酒,小孩之间却断了联系。
三年后,之笛上了当地最好的初中。一开始并没有认出许帆,只觉得有些眼熟,再一听名字,就想起来。他还在发愣的时候,许帆已经冲到跟前,推了他一下:"陈之笛你这小子!装不认识!"原来她也还记得他。
只是她变漂亮了。记忆中她是个干巴精瘦的小姑娘,一双黑眼睛又大又亮,经常放着凶光,尖着嗓子说话;有时候和男生猛烈地吵架,甚至她还要出手打人。这时再看起来,许帆个子高了,皮肤白了,脸蛋儿红了,说话做事大方利索,在学校里当了个干部,进进出出的,很受人注目。
在许帆的主动下,之笛和她关系越来越好。说起来也有好的道理,从幼儿园到初中都同学,不是人人都有这样的缘分。班里同学慢慢开始传说他们在恋爱。之笛听见这些传说,一开始有些惶恐。许帆却跟没听见似的。照样来找他。后来他们就真的恋爱了。
初三最后一学期,许帆在一次放学的时候约之笛一起去学校旁边馆子吃饭。因为有晚自习,学校食堂的饭菜也不太好,很多同学都这样凑合。吃饭的时候,许帆就问之笛要考哪所高中。两个人谈了各自想读的学校。许帆就说:"小笛我们考一所学校吧。反正都很好,都差不多,或者你考我那所,或者我考你那所。"之笛说那我们抓阄吧。结果抓到了许帆想上的那个学校。她非常高兴,笑了半天,还唱歌。之笛觉得许帆唱歌声音真是好听。笑起来也特别好看。他越来越觉得她好看了,回到学校,上自习的时候琢磨她的笑容整整一节课。到中间休息时,之笛就偷偷拉着许帆,躲到操场边的黑影里,亲了她。她虽然又推又挡,最后却又抱住他,也亲他。
那时候之笛在学校算是比较调皮的。学习还可以,算不得最好,一般在前5名。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越来越捣蛋,没事就捉弄捉弄同学和老师,胆子无形中比较大一点儿。不过那次亲了许帆,却把他自己吓了一跳。后来回味又觉得甜,越想越甜,那之后他们只要得了机会,就偷偷亲吻。
初中毕业,两人果然都考上了许帆想读的那所高中。那个暑假,许帆和家里一起出去旅游,走了很多地方,回来后打电话,把经历讲给之笛听,他很是羡慕。父母都很忙,又不放心他一个人出去,他旅游的机会其实很少。但是许帆问起之笛都怎么过,他却不好回答。
当时在初中有几个好朋友,算是死党,一起玩闹和打架,好事坏事都干了不少。毕业后虽然不都去一所高中,但还是照样约着玩。暑假他们一起游泳,踢球,看电影,那时候影碟还没开始流行,大街上多的是录相馆,他们去得也最多。有一天他们摸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学着大人泡了会儿茶馆,打了阵扑克,就去看录相,连续3部片子,几乎都充斥着让他们面红耳赤的内容,看的时候又吃惊惶恐,又想继续看下去,都有些坐立不安的样子。回去之后怕了两天,后来又觉得好奇。其中一个同学隔几天又叫之笛去,于是又偷着去看了几次,就把很多事都看懂了,不光是男人女人,甚至还有男人和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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