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还有我----王小轩
  发于:2009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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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天明也在他面前提到过秦思远,想为他们劝合,可沈伟业一直没有答应。一来是因为他那阵子刚刚开始送牛奶和报纸,心理上还是不太适应,不愿意被秦思远看了笑话去。二来他觉得那天自己可能的确是冲动了些,但秦思远却根本不激动。不仅不激动,而且冷静得可怕。他总觉得秦思远说的那些话,一字一句满满的都是恨意。可是,他为什麽要恨自己呢?伟业百思不得其解。
後来酒吧开张不久後,听说秦思远到加拿大去了,学什麽管理。他觉得好笑,一个唱小生的跑去学什麽管理?回来重开剧院不成?不过想想自己现在竟然也算管理层了,又觉得真是少见多怪。
那年月不象现在,是个人都能去国外溜达一圈。要想出去,除了有钱还要有人才行。伟业问及此事时,天明含含糊糊地说了一下,好像是跟个什麽女人有关。
现在的沈伟业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单纯明净的热血少年了,知道这里面定有文章,却也没再追问。毕竟是自己真心喜欢过的人,舍不得死命往坏里去琢磨。
只是,他也不免会想,到底做戏和做人不一样啊,秦思远哪里是鼠目寸光的李甲呀,根本就是高瞻远瞩的诸葛亮嘛。

27
胼手胝足地做了大半年过後,"有戏"的生意已经蒸蒸日上。有一句话叫做,人找钱困难,钱找钱容易。的确如此。度过了最初的一段艰难岁月之後,有戏的利润简直是滚滚而来,挡都挡不住。
一日,沈伟业如往常一样坐在老位置上,突然感到有人正盯著自己。不知为何,那种审视评判的眼神一瞬间竟让他不知所措。还来不及看清目光的来源,他脑子就生出一个念头:赶快离开。他慌慌忙忙地往楼梯上走,一路来到了二楼的露台上。
"有戏"这幢小楼是仿西洋式的退台式建筑,二楼宽大的露台上摆放著一只茶几和两把沙滩椅,颇有点情调。本来这里是有一盏仿古壁灯的,但後来发现时常有人喜欢在此处黑灯瞎火地上演些限制级镜头,索性就装了两盏地角灯,入夜後就长明不熄,在招!蚊虫的同时驱逐恋人。
沈伟业跑到露台上,脑海中一片混乱。他不知如何是好,便下意识地走到栏杆旁极目远眺。不知不觉中,他的手已经伸到了栏杆外面......
猛地一下,他感到有人抓住了自己,然後耳边是一声低喝:"你想干嘛?!"
沈伟业这时回过神来,揉著胳膊转头瞪著面前的男人:"什麽我想干嘛?我还没问你想干嘛?!"
宋凌云明显没料到这样的反应,稍怔了一下,正想要说什麽,一个声音从楼下传上来:"宋律师!他今天不在......"
宋凌云闻言一皱眉,就手抓著沈伟业就走到栏杆旁探出头:"不是他吗?"
楼下很暗,看不清说话人的样貌,只是听上去比较稚嫩。"不是──"
宋凌云听了这个回答後不知道是松了口气还是有些失望,"哦──"了一声,然後毫无预兆地被甩到了一边。他的胳膊肘撞到了栏杆的角上,大约是碰到了麻筋,顿时感觉半边身子一阵酥麻。饶是宋大律师素来沈著冷静,此时也不禁发出了一声轻呼。
沈伟业拍了拍自己刚才被抓著的部位,冷冷地看了宋凌云一眼,回身下了楼。"真是林子大了什麽鸟儿都有",他在心里愤愤地想,就这眼神儿还当什麽律师!还跑到这里来找人,他以为自己是铁血神探?
这就是沈伟业和宋凌云第一次见面的情形。
一般来说,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後来沈伟业一直对宋凌云不咸不淡的样子,宋凌云就会想是不是因为头没有开好?
事後他也曾向伟业认真解释过:那天他是为著一桩案子去找人了解情况的──那人之前并没有见过,只是听委托人描述了一下相貌特征,结果就认错了。
沈伟业当场反弹:"这种事情都能认错?!你也太没有专业精神了吧?"
"我也没怎麽样啊,只不过多看了你几眼。谁让你一见我就跑呢?"
"我什麽时候跑了?哦,你知不知道那样盯著人看是很不礼貌的?我没骂你算是客气的,难怀闪呖娜ɡ济挥辛耍吭偎盗耍艺怊嵴傻男蜗螅崾欠甘碌娜寺穑浚 ?BR>这话倒不是沈伟业自吹自擂,他那幅长相的确是天生的正面人物。万一出现在反面阵营里,那一定是正义的卧底,深藏的无间。他一亮相,额头上就会随之现出金光闪闪的四个大字:我-是-英-雄!
可是谁说过好人不犯事,犯事没好人?宋凌云要找的那人就并不是坏人。不仅不是坏人,而且还是成功人士,俗称为"金领"。
关於这位成功人士的故事是这样的:他喜欢上一个男孩,这个男孩也喜欢他。金领是有老婆的,但凡事有个先来後到,这也不是什麽问题。真正的问题是男孩发现他另外还有一个情人,是个女孩。
於是,男孩一气之下就去找到金领的夫人表明了身份,想让金领祸起萧墙。可是他希望看到的局面竟然一直没出现。他再去找金夫人时,金夫人对他说了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知不知道为什麽他的夫人是我,而不是别人?
男孩恍然有所悟。於是他就想方设法地从金领的保险箱里偷走了所有值钱的东西。这下子金领怒了。把男孩告上了法庭。
後来这案子七拐八拐的就交到了宋凌云手里。
男孩对宋凌云说:"我不是真要想他的钱。我就是想让他有点反应。我都痛苦成那样了,他还是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实在让人受不了。"
宋凌云当时就想:现在他倒是有反应了,而且反应大得让你受不了。
男孩的罪是明摆在那里的。虽然是初犯,情节也不是十分恶劣,但数额却算得上"特别巨大"──那一箱子钱物加起来有十万余元。根据我国刑法,三万到十万元以上就是"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甚至是无期。
而金领在本案中的身份只有一个,那就是"受害者"。别说他有一个老婆,一个男新欢,一个女新欢。就算他再有十个八个,只要金夫人没意见,给他的评语顶多就是一个"生活糜烂,道德败坏"。可道德再败坏,法律也管不著。
宋凌云思前想後只想出一个办法:找到金领,请求他撤诉。可在公司和家里都找不到他,男孩提供了一个线索:金领偶尔会到"有戏"去坐坐。
那天他走进酒吧,第一眼就看见了沈伟业大马金刀地坐在那里,整个气势与他想像中的金领有七八分相似。
於是宋凌云就认错了人,就此结识了沈伟业。
沈伟业听了之後不禁仰天长叹:可怜俺徒有金领的气势,没有金领的实质啊!他又有老婆又有情人,而且还是男女各一,可我至今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王老五一个......
那时候他与宋凌云已经很熟络了,宋律师当即非常诚恳地提出:我也是。要不咱俩展开一段纯洁的男男关系吧!
自然被追打至死。──当然,那是後话。
後来沈伟业曾经打听过这一案子的最後结果──男孩将所有钱物退回,金领念在旧情撤回了起诉。他对男孩说:你过分投入。其实我们这样的情形,好说好散才是最好的结局。
听到此处,沈伟业忍不住跳起来破口大骂。当"混帐东西"这样的评语第三次从他嘴里蹦出来时,宋凌云终於忍无可忍地打断了他:"我还没说完呢。最後,金领还拿了一笔数额可观的现金给男孩。"
沈伟业更加怒不可遏:"你这话什麽意思?有钱了不起啊?"
宋凌云斜睨著他:"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那男孩本来在金领公司里做事,闹了这麽一出後,肯定不可能再呆下去。一时之间,他又能找到什麽好工作?他爹当著我的面就骂他‘小畜牲'......你以为不拿这笔钱他就可以活得多麽高尚?"
於是沈伟业又一次地无语了。为什麽生活永远不能象戏剧一样黑白分明呢?

28
宋凌云人如其名,满脸的凌云壮志,一望即知。
宋凌云是云城人,94年名校法律系毕业后分配至云城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工作。他年轻肯干,业务能力又强,颇受重视,一连参与了好几件比较重要的案子。96年被派到厦门协查一件要案,一去就是三个月,深受领导小组和当地相关部门的好评,还立了个人三等功。当时国家正加大反腐力度,传言他们侦查科要扩编成侦查一科和二科。很多人看好宋凌云会升职,起码也是个副科长。一时之间,宋凌云俨然成了检察院一颗冉冉上升的希望之星。
不料,他从厦门回来没多久就辞职加入一间律师行,成为一名律师。有人问他如此抉择的原因,他直言不讳地说,还是当律师挣钱多。大家都说,宋凌云一定是在以前的办案过程中见了太多的钱和有钱人,终于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这一说法自然也传到了他耳里,他也只是一笑置之,就算是默认了。
过了两年,他又与人合伙开办了信利律师事务所,在市中心的高级写字楼里租了办公室,自己当老板。
宋凌云不苟言笑、眼神凌厉,一看就不是一个谦和的人。他不属于时下流行的那种雅皮士,从不走亲民路线。例如说有的男人虽然平日西装革履,但闲瑕时解开衬衫最上端的两粒钮扣,再拉松领带,立即流露出一种调皮慵懒的意味,颇能惹人怜惜。但你若叫宋凌云也换作这种造型,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一定是刚刚与人发生拳脚纠纷,活活被扯脱了钮扣,拉掉了领带,弄乱了造型。
中国人办事,吃饭应酬是免不了的。所谓"无酒不成席",席间总少不了酒。但宋凌云从不喝酒。第一次他说自己不能喝酒时,对方说只有不肯喝,没有不能喝。他坚持说自己是不能喝,因为自己有严重的胃溃疡,并曾经胃出血。对方不信,他竟拍着自己的公文包说,病历、诊断书、处方等一叠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就在包里,您要不要查验一下?无论真假,这种行为已经充分说明了他的决心,弄得对方很下不了台。立即有人从中调停,拿了瓶果汁放到宋律师跟前。可这喝酒喝的就是个气氛。这么一折腾,大家都没法喝个畅快。这事过后,再有应酬时人家邀请得就不很热情,他一般都推说有事不去,双方落得轻松清闲。
一次所里年终聚会,吃了饭去K歌。所里年轻人居多,基本是女唱王菲莫文蔚,男唱阿杜王力宏。连所里年纪最大的同事也唱了一首张学友。宋凌云拿着目录翻了半天,最后居然唱了个《长征组歌》选段。一句"红军都是钢铁汉,千锤百练不怕难"唱得大气磅礴,荡气回肠。一时间全场掌声雷动。
当时的宋凌云年未而立。
很多人说他不象人,象个机器人。完全没有生活情趣。对这样的评价,宋凌云完全地嗤之以鼻。以他天生过人的记忆力,背两句唐诗宋词或者十四行诗又或者是大段大段的名曲经典评论以搏语惊四座还会是什么难事?问题是他为什么要花时间和精力来扮风雅?
他相信自己的实力,也只凭实力说话。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研究法律条款和具体案情上,配上他杰出的口才和似有若无的一种霸气,这些共同决定了他在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虽然很多人都认为他有些傲气,缺乏亲和力,但没人否认他的能力。如果你足够强的话,自然就拥有了独来独往的资格。所以宋凌云在云城律师界逐渐声名鹊起。
象宋凌云这样年富力强、相貌堂堂的人自然不乏追求者。但他对每一个对他表示好感的女子直言不讳:你做好与我结婚的准备了吗?因为我是没有时间谈恋爱的。于是10个人就有12个望风而逃。
后来沈伟业跟宋凌云说,我就奇怪了,难道就真的没有人钢嘴铁牙地回答"我就是要和你结婚"?那你怎么办?宋凌云仍是一幅无动于衷的神情:那我就让她先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如果还有人说愿意,那就结婚,大不了再离就是了。
沈伟业无语望天。他说宋凌云你真的不知道你这样子很讨人嫌吗?
宋凌云说,人活在这世上,总是免不了被人讨嫌的。你以为真的有人可以人见人爱?苹果再大再红再美味,可有人天生是只喜欢香蕉的。
宋凌云表现得这样不解风情,根本原因自然是为了掩饰他真正的性向。因为他喜欢的是同性。
沈伟业就瞧不上他这种逃避现实的行为。他喜欢的男人应当是光明磊落的。所以当宋凌云向他示好时,他说,如果你敢公开你的同性恋身份,我就接受你。
宋凌云连一丝犹豫都没有,断然说不可能。沈伟业挑着眉毛看他,言下之意是我就知道你不敢。宋凌云突然就笑了。沈伟业这种做法根本就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嘛。这跟自己拒绝那些女人有什么区别?不是我不肯,而是你不愿。
宋凌云对沈伟业并不是一见钟情。相识时的误会让他觉得失了自己一贯的水准,便想着要补偿一下,起码得当面就此事正式道个歉,方显得自己有礼有节。想想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形式,便很落俗套地提出请沈伟业吃个便饭。谁知遭到了断然拒绝。
从来都只有宋律师拒绝别人的份,这次居然自己成了被拒绝的对象?!此事大大地激起了宋凌云的斗志。他稍费周章,把话带到了许天明那里。他想,你沈伟业能不给我面子,还能不给你合伙人的面子?
结果到了那天,包厢里出现的只有许天明,沈伟业仍然不见踪影。许天明自然看出了宋律师的不痛快,虽心下埋怨伟业的不近人情,但还是尽力地替伟业在宋凌云面前歌功颂德,把他形容成一个从折子戏走出来的忠肝义胆、嫉恶如仇并且侠骨柔肠的英雄形象。
宋凌云听得半信半疑──这样的人物不是都应该喜欢不打不相识,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为兄弟义气而甘心两肋插刀的吗?难道沈伟业真的是这样的人?
一日深夜加班后,宋凌云兴奋之余去了"有戏"酒吧。阿蒙告诉他沈老板出去了。他正感到些许失望地准备离开时,沈伟业拎着一大包卤菜回来了。他大概没认出宋凌云,热情地招呼"一起来吃"。
宋凌云看着沈伟业用手指拈起一片又薄又大的猪耳片,先放到吧台的射灯下看,然后笑一笑,再慢慢放进嘴里。那一个瞬间,宋凌云发现自己居然对面前这个高大而孩子气的男人产生了冲动。


29
宋凌云不喝酒的名声在外,自然也就不太可能一直往"有戏"跑。更何况他确实也忙,他"铁嘴"的名声不是靠耍酷,而是靠实实在在的力气做出来的。
一般他只是难得有空时往有戏打个电话,与沈伟业随便聊几句。沈伟业本不擅言辞,又总觉得犯不上与之周旋,通常只是哼哼哈哈地敷衍几句。
一天,宋凌云又打电话过来,一上来就问沈伟业能不能来陪自己说说话。沈伟业听他语气低沈,完全没有平日那种意气风发的模样,倒是心里格登一下。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就问你怎么了?宋凌云也不答,只说你来不来,不来就算了。话语虽然有点霸道,听起来却只觉消沈。沈伟业有些不忍,问你在哪里?宋凌云说了个地方,沈伟业说我马上来。
等沈伟业从出租上下来时,看见宋凌云竟然坐在马路牙子上。也不是望天,也不是低头作沉思状。就这么直愣愣地看着前面,倒仿佛如定一般。走近了,看清身下垫的是价值不菲的公文包。
沈伟业一下子就笑了。这笑惊醒了宋凌云,便拍拍身边的地面,倒好像那是多么好的真皮沙发一样。沈伟业也不以为意,就这样一屁股坐下来,然后从身后摸出瓶红星牌二锅头递过去。
宋凌云瞟了一眼,不接,说你也以为我的胃出血是假的?因为有人传说,宋凌云根本没什么胃溃疡,那些资料是他托相熟的医生假造的。虽然这种说法其实很幼稚,但偏偏有人相信。
沈伟业根本不晓得什么胃出血之类的事,不过也不辩驳,顺手把酒放到一边。说我以为你要借酒浇愁,这还是我专门从小店里买的呢。
宋凌云倒有些意外,说不是你酒吧里的?沈伟业摇头,我们酒吧不卖这种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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