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舞墨————无道破灭
无道破灭  发于:2009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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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街上稀疏的人流行色匆匆,却有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人不搭调地缓步前行。或许是风将帽子吹起,罩在那颗看不见是什么样子的头上。由露在衣服外面的线来看,应该是插着耳机,不知道在听些什么。


那个人似乎在哪里见过,我的心一悸,该不会是他吧?

“看什么呢?”

我这才发觉很久未将视线从那里移开。转过头,看见两个手都拎着夸张的装满食物的袋子的人,嘴角不禁牵起一个自认为好看的弧度,“你这样很像我的老婆诶。”

说完这句话,我很有预见性地往后一跳,躲开百分之百是朝着我来的“夺命腿”。

“下次你再说这种话你就别想再见到明天的太阳了。”沈飞收回腿不客气地说。

我心想,明天如果是阴天,你也见不到太阳。我没把这话说出来,因为我知道这么做我连今天的云都见不到。我忍。

一般来说,冬天打球是不明智的。那些超级劲猛的风把即将入网的头吹地到处跑,平时嚣张的投手们也都难以保持身体的平衡,即使进了几个头也都是原来本不应进的。并不是因为风力达到飓风的程度,只不过轻级风在打球时吹到脸上也极其不舒服,所以,真正不平衡的是心理。我现在用我的话说就是不在状态。


我会在这个城市各个角落的球场上坐上一个下午,只是为了听不小心落入网中的头和破碎的球网相互摩擦的声音。因此我经常在有网的地方打球,即使那网破烂不堪。

“最近经常下雨啊。”我望着自天空迎面而来的水滴这么说。

“是啊。”

我低头寻找声音的来源,然后看见一把兰色透明的伞,在朦胧的塑料后有一张好看的脸。

我的个子与他一般高,所以可以平视那股霸气,那是属于作家的特例独行。墨扬比我大三岁,但感觉上像是成年已久。那把伞若是我撑一定会很滑稽,在他手里却意外和谐,似乎他为那伞重新注入了气息,他自己也是我的气息。


总感觉我们有些地方是相通的,环绕在我们周遭的气氛也很融洽,也许是互补,也许是融合。或许就是这样我才会第一次见面就会到他的家里去睡沙发。

见到他,烦躁的情绪很快就抛诸脑后,我们之间的话并不多,而我平常也绝对不会以这样一种沉默的近乎悲哀的姿态出现在众人面前。如果此时他叼着烟,将海蓝色衬衣的第一个纽扣打开,再歪着头看我,那种形象也许更适合他的外表。可是,他就是那样一个温柔的人,抽烟但不敞开胸口,表里似乎并不统一。


“你这个大作家怎么有空出来了?”

“呵,你知道的。”

是啊,我知道。他们这种作家有时是靠灵感过活的,他写的东西并不全都商业化,商业化的东西是按模式的,他这个人怎么会把自己用栅栏圈起来呢,起码得留一丝缝隙。


我默默地跟在他身后,我知道要去哪里。他住的很高,比我住的还要高。作家的通病,需要安逸的环境。

我不习惯打伞,却总是死皮赖脸地往别人的伞下钻,让别人为我撑起一片干燥的天空,这要归公于我的懒还是贱,已说不清。与弓着背弯着腰跟别人在伞下动手动脚互相攻击不同,跟他在伞下我觉得很舒服。是因为个子相当,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我同样说不清。


那把伞很大,并排却不足以容纳两个肩膀宽阔的家伙,所以我跟在他后面。他的后颈很长也很白,还很干净,看起来很赏心悦目,但我这时想起的是另一个人的脖子,没有这么白但比这更吸引人。墨扬的脖子不分性别,那个人的脖子则散发着致命的诱人的气息。我敢肯定那天我从超市出来见到的人是他,因为在转弯时,风又将他的帽子吹下,我看到了那难以忘怀的脖颈。真可惜我当时没有横穿两条布满车流的大街追他。


有些后悔,只要能再见他,被车撞又能怎样。

墨扬家还是一如往昔般“干净”,诺大的客厅只放一套德国进口的音响。第一次来的时候我以为他是为追求音乐效果才这样做,我还没有问出口他就已经告诉我他懒得再摆放其它家具。


我想,恐怕我找寻多时的相通点就是懒。这是有作为的人们的通病。

我尾随他进入卧室,他的床很高,却也与我的相似。他睡四个床垫,而我只睡一个。

他不顾及我的感受就燃了一根烟抽起来,我虽然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是也没有计较,我喜欢看他抽烟的样子。似乎他的灵感来了,又坐在由一堆他写的还没有发表的作品和一块长木板搭成的桌子前挥笔。


他这人有一极臭的习惯。不喜欢扔东西,写过的文字也要留到自己身边,即使那文字不尽人意。就连那台笔记本里也堆满了旧旧的文档。

他写东西用的是黑色的羽毛笔,多么古老。纸也都是泛黄的不知从哪里搞来的硬硬的空白。他不喜欢对自己的文字做修改,因为他每次写下的都是当时一触即发的感情,加一点修饰也会不协调。


而相比之下先进得多的笔记本则装满了谋生用的各类文章。他不会勉强自己成为哪一类的作家,保守的激进的,他自己也说不清。我觉得他是把自己写的东西当宝贝,就算是那些为赚钱而写的文章也没有违背他的意愿,那是为了锻炼自己的文笔,即使内容肤浅,语言绝不粗糙,读起来有一种淡淡的孤独。


他又这样一言不语把我搁在后面,我只好上床补眠,昨天晚上打机打到四点,不是铁打的我当然会累。

醒来时,那根羽毛依然从右至左晃动,看不清在写什么。为了照应那种复古的氛围,连灯光也都是昏黄的。我现在看到他的不输于我的宽大背影和抖动着弹掉烟灰的左手,我觉得用左手来写东西更适合他。


照这个样子,他今天不会再跟我说话。跟从前一样,我在地上拣了根正常的笔留了张纸条就闪了。

出门时,雨停了。

今天天气好晴朗,老天爷转性,施舍一个适合让人请客的好天气给我,负责掏钱包的是一初三的小胖和他的一群小瘦朋友们。于是一顿饭过后,我妈又多了几个干儿子。说起我妈……好久没见,不知道我还能否认出来。


我跟这些小朋友们闹着走到校门口。他们在此跟我分别,准备逃课去联网,他们是CS菜鸟,可还是乐此不疲。

放学时门口人口密度比往常似乎要大,有票贩子在兜票吗?

然而我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想法,我微微撇过头,望着里头的人。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穿着兰色羽绒衣的家伙,身上鼓鼓的,看不出胖瘦。我却很清晰地看清那人绝美的脸,大大的眼睛闪着捉摸不定的灵光,小巧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像用刀削出来的清晰的脸庞,还有笑起来浅浅的如果不仔细看绝对不会发现的酒窝。加上被冻地发红的脸颊越发显得可爱。


那个人似男非女,气质清雅。我不相信这个城市除了林雨结还会有这么清秀的人,我一定是做梦。

“李锐。”清脆的声音带着点兴奋。天,他(她)是在叫我吗?

好象是,因为那人轻轻拨着穿过人群朝我走来。而且这个学校绝对没有第二个叫李锐的人。我的名字是俗,可是俗的很有概念和范围,那么那个人就一定是在叫我。真是,本来回头率就高,被这人这么一叫不是让大家脖子都要拧断,我可不残忍。


走近看才知道他是男的,外表再怎么像女生,那种骨子里的傲气和自信是女生怎么样也学不来也比不上的。我嗅觉不敏锐,可在某些方面第六感跟女人一样强。

“恩?我认识你吗?”虽然有点熟悉,就是想不起究竟是在哪里见过。

“你果然不记得我了。”他好看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失望,但随即又被兴奋代替。“我是西远光则啊。”

西远光则,好象是日本人的名字,难不成是他?初二时和一群人去横滨参加街舞比赛时那边的接待人?当时的他瘦瘦小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虽然他舞跳得不错。

都已经快两年,他还能一眼认出我,真是佩服。而且我还戴着黑色的帽子。我完全认不出他。而且他什么时候中文说得这么好的,记得当时因为我所会的日文有限所以我们交谈甚少。


门口的空气好象越来越少。

“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吧。”再在这里站下去我一定会缺氧休克。

咖啡店内。

“你怎么来中国了。”真是,见到美人心里有点紧张,本来应该问他什么时候来的中国的。

“我一年前和姐姐来中国的,一直都不知道你在哪个学校,所以没有去找你。”现在仔细听来,他的声音多了点斯文。

他说他和他姐姐来的?漂亮的男子是否都有个姐姐,我想起沈飞跟我说的那个喜欢我的男生,他好象也有个姐姐。那个男生说是要追我,却连个屁都没再放。

“最近,我终于知道你在这个学校,我真的是太高兴了。”

“所以,请您和我交往吧。”

我把将要喷出的咖啡好不容易弄到气管,猛咳几声,这家伙,知道中文的交往是什么意思吗?

这下周围的目光都吸引过来,我暗自祈祷不会有什么更过分的话。

“我是真的很喜欢你,所以我想让你做我的男朋友。”这话够清楚。他站了起来,把那腰折得跟三角板的直角一样,而且一直保持这个姿势。我看不见他的表情。

日本人好象没有这么开放。(后来才知道日本人最在行。)

他浑身都散发着坚决的气息,看来不像是在开玩笑。他美则美矣,却是个男的,我再怎么与世无争,在沈飞面前装不正经,也不会神经质到真的跟个男的交往。

“啊,对不起,可是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善意地拒绝,还努努劲,装着脸红,整个一小媳妇样。

“没有关系,我可以当你的‘男朋友’。”他抬起头,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瞅我,真受不了这种柔情攻势。

他好象没听懂我的话,“我是说,我的‘女朋友’是男的。”

“啊?那么他长得有我好看吗?”

我一时间回答不上来,我这人就是想问题仔细,那一瞬间就已经找出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并开始斗争起来。不能伤他自尊心,又不能让自己的“老婆”逊色于他,真的是超级麻烦。


“那就是没我好看了。所以,我一定会赢得您的心的。”说完这句话,他就坚定地离开。这小孩,看不出来这么倔强,伤脑筋。(我可怜的大脑,上帝保佑你,虽然我不信基督教,不管了,上帝你奶奶的一定要保佑我的大脑。)


我差点脱口而出,你钱还没付呢,怎么走了呢。

不去想日后的麻烦,摇了摇头,披上厚厚的外套,脑袋眩晕地往出走,好象经历了一场梦。

一出门便有风灌入,我收紧了领口,缩着身子,天气骤变,与中午时截然不同,提醒我刚才并不是在梦游。

“Are you Li Rui?”耳边响起突兀的英语。

“干嘛?”我一转身,看到一个矗立在风中的家伙,看不到头。我抬起头沿着帽檐打量此人。这人长的很端正,也很顺眼,不像是中国人,他的眼睛细长,却没有带给人难亲近的感觉。


“You are as beautiful as he said.”

“What?”

我并没有听到回答,只感觉脸颊被亲了一下。

“You are so cute.”

然后那人背影渐渐远离。妈的,老子我能用beautiful这种词形容吗?今天已经够倒霉,被男人告白,然后又被这个人偷袭,难道我吃了什么药,以至于散发出吸引同性的荷尔蒙不成,妈的真倒霉,倒霉透了。


原来我也会遇到祸不单行这种事情。寒冷越发刺骨,而我脸上的黑线并没有被冻得掉在地上。

这几天那个西远几乎天天来找我,而每次一来门口的空气就特稀薄,让我有种明知是陷阱还要往里跳的感觉。我找不到林雨结这个比他还漂亮的男人,因此在这个漂亮家伙的陪伴下,我越来越怀疑我的性取向,每天睡眠严重不足,生物钟越发紊乱。


当我揉完眼睛,伸完懒腰问同桌时间才发现早已下课二十分钟。教室里一半以上的人都去吃中饭,见我醒来他便问我是否要一起吃。我当然求之不得,正愁今天没有免费的午餐。


教室门好象又变低,我看向同桌,诧异地问道:“沈飞是不来过?”

同桌明亮的眼睛闪烁,“你没发现你又长了吗?况且他再怎么能耐也没本事把门弄矮吧。”

我嘿嘿一笑,同桌大人果然英明,要不是他是个男的我一定娶他,贤内助一个。

踏出教室,回头再瞧瞧如昨日东流水的门,心里想着再怎么也要比那老头子高了。

今天的地有一股奇怪的潮湿气息。不寻常的气氛往往意味着不寻常的遭遇。不是西远直接出现在前方就是我今天注定要被雷劈死。

我回过头,呆立当场,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他了。我的心狂跳,我从没这样紧张过。他被人簇拥着下楼笑得一脸阳光灿烂,似乎没看见我。他本来就好看的脸一笑就越发生动,为什么他对别人就笑得人畜无害,面对我就要摆着一副臭脸。


“我很讨人厌吗?”我转过去问同桌。

同桌没反应过来,我无暇理他,我不想错过这次机会,径直朝他离开的方向奔去。

停在他身后两三个台阶处,缓和呼吸,猛呼一口气满脸邪恶地撞上他坚实的肩膀,他一个趔趄,踩空一脚。若不是旁边有人搀扶他早就滚下去了。我健步一迈,赶超在他前面头也不回地说,“呀,对不起,我没长眼睛来着。”我相信那时我的背影一定十分的高傲和伟岸,我知道他一定能认出我,虽然那句隐隐约约的“你白痴啊”让我有点不爽。


心情开始转好,空气变得不潮湿,脚步也随之轻飘,有些得意忘形,暂时连红绿色也分不清。铁皮包裹的庞然大物朝这个方向全速前进,意识到危险还是在逃离危险之后。打死我也不相信是那家伙拉着我的胳膊跑到安全的地方。


我望向他的眼睛,不想移开,虽然他的眼睛明确地传达给我“我很讨厌你”的信息,我还是想一直盯着他清澈的眼眸。也许被盯得不自然,他移开视线说:“你想死就直说。”抛下这几个字,他留我一个人在这里,胳膊被他拉得生疼。


掉头回学校,想起把同桌一个人落在学校,弄丢同桌意味着不能吃霸王餐。走了两步,又自觉不对,他不可能知道刚才其实我根本不想躲开。我又回转身,拼命找寻他的身影。


“喂。”好久没运动,跑几步都吃力。

他转过身,“又想干什么?”

“为了感谢你救我,我决定让你请我吃饭。”

“神经。”他转身欲走却被我拉住。

“我会回请的。”他用力挣脱我的手,复又向前走。

他性感而细腻的脖子依然暴露在外,风吹过他的头发,撩起略微盖住后颈的碎发,漏出整个脖子。

他又转过身,“你还准备在那里杵多久?”

我小跑到他身边与他并排,这种感觉很诡异。

走了很久,这条路仿佛没有尽头,我尽情吮吸有他味道的空气,也尽情意淫他的后颈,不是真淫。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很舒服,他身上有柠檬香。我开始仔细认真地思考他为什么会出现在学校。这么说来他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可蹊跷的是,这三个多月我连他的鬼影子都没见,虽然这的确让我很高兴。或许他是刚转来的,一定是这样。他旁边簇拥着那么多的人,这是新生初来时必然会出现的,那些人还保持着新鲜感。不过这维持不了多长时间,等大家都看到你的冷漠,你身边便不会再有人。我想这也是你所希望的吧,还真不是一般的残酷。


而等我终于回过神来,人早已不知踪影……我怀疑刚才是不是白日梦。

灯光照耀的大厅让人昏昏欲睡,我却不敢真的睡去,只好跟旁边的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目光却不想停留在那人身上,我的视网膜是选择性透过膜,但由于侵入的病菌太过顽强,使我不得不很清楚地看见他深邃的五官。那鼻子挺得跟他们班花的胸一样不能保持平衡,那眼窝深得跟那什么四川盆地一样潮湿,还有那让我嫉妒的黑色还发亮的皮肤,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刚干完活找人唠嗑的土著人。而我就是那个倒霉的听不懂“土话”还假模假式在那儿喷吐沫的人,不时还挤出一个假得让自己鸡皮疙瘩缩回去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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