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之后+番外——河马凉
河马凉  发于:201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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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霄流畅地拿出打火机,手中的香烟发出荧荧火光……

四十分锺後,陈大医师推开自己办公室的门,烟雾缭绕、如梦似幻,他差点直接拨火警。

“咳咳~你心情不好,也不能把自己当烟囱使呀!”陈曦皱着眉头冲到桌边开窗:“我把你小情搞定了,你自己去看看,别把我办公室弄得跟焚尸房似的!”

沈霄有点不信:“你跟他说什麽了?”

陈曦特别得意:“我把你的身世稍稍做了点艺术加工,一把血一把泪地全讲给你小情听了,包括你有个瘫痪的姐姐……”他拿着本病历使劲往窗外扇烟,一转头,哪还有沈霄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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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霄推开病房门,李维夕正拧着身子趴在床头柜上,!里!当地找着什麽。

“你想找什麽?我来帮你”沈霄试探性地问。

李维夕没回头,翻了好一会儿,转过来挺满足地往沈霄手里塞了个小小的东西。

“创可贴,给你的。”

沈霄不解地望着他。

“你的手被玻璃划破了。”李维夕指指沈霄的左手。

沈霄想:哦!我为了救你受了伤,你就给我个创可贴,挺大方的。但嘴上却颇有风度地说:“谢谢”。

李维夕眨巴了半天眼睛,最後还是决定对沈霄说:“陈医生都告诉我了,我差不多都知道了,就是还有一点搞不明白。沈霄,你昨天晚上为什麽要把我弄到医院来?”

沈霄说:“你不是煤气中毒晕倒在床上了吗?”

李维夕的眼泪终於“哗”地流了下来。他说:“沈霄~昨晚那炉子根本就没生火──它是灭的!”

7

李维夕站在医院大门外,暮色苍茫。他稍稍有点低烧,陈曦本来不准他出来的,但是鉴於是沈霄特地约他,陈曦不想破坏人家两人的好事,也只好准假。

李维夕歪着脑袋站在路边,天空略呈银色,大厦林立,窗口灯火辉煌。他发现,天空中星星点点地飘起了雪花,好像洒下的盐。不知为何,今夜的路上有许多成双成对的年轻人。人们戴着各式各样、颜色鲜艳的针织的帽子与厚厚的围巾。所以李维夕看不清,其他人的脸上,都透露着莫名兴奋的光。

他没太留意今天是什麽日子,因而也只是把现在下雪这件事当作冬日里普通的天气变化。李维夕想:变天了,弟弟知不知道加件毛衣呢?而其他人的兴奋怎是因为──下雪的平安夜,会更加充满浪漫的色彩与气氛。

沈霄一边催促老郭在拥挤的车流中尽量将车开快一些,一边回忆这一个月以来自己与李维夕的“感情发展”。笨邮差很同情这位沈氏集团总裁的私生子,甚至总是让着以欺负他为乐的自己,其实他让不让结果都一样。而沈霄刚好利用这一点,在李维夕面前装可怜:一面风度翩翩地吃着鲍鱼鱼翅,一面苦着脸向李维夕讲述自己的“悲惨人生”。哄得孩子差点把邮差那笔微薄的工资,也拿出来救济沈霄。陪他玩了那麽久,趁着今天名为“平安夜”,实为冲动的年轻人偷尝禁果机率最高的“失身夜”,吃掉了他吧……车子的倒後镜里,映出沈霄忍不住露出的满足笑容。

沈霄把李维夕带到这个夜晚人最多的地方,往日空旷的广场上,聚满了欢呼的人群。远远望去,像一片茂密的森林。这座古老的城市曾被一位知名的作家称作“废都”,它已没有了千年前的繁华,但喧闹却不减当年;与光怪陆离的现代生活相结合後,似乎仍在梦中沈醉着。全亚洲最大的音乐喷泉正畅响着圣诞颂歌,喷泉广场的中间却伫立着石壁斑驳的大雁塔。

“砰!”一朵礼花腾空而起,把漆黑的夜空照得透亮,人群里发出混乱地欢呼。

李维夕看到人多的地方就有点头痛,他认为:这麽多人挤在一起,钱包很容易丢的。

沈霄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很体贴的给小邮差围上,然後不顾李维夕一张哀怨的脸,把他拉着挤进了涌动的人潮中。

喷水声、礼花声、音乐声、喧闹声……李维夕被拥挤的人群推搡着,紧紧地贴在沈霄身上。而沈霄,则乐滋滋地吃够了豆腐。

李维夕大声对着沈霄耳朵喊:“回去吧,太挤啦~~~”

沈霄也喊着回答:“难得今天这麽热闹,多玩一会儿嘛!”

待到午夜过後,人群散去。李维夕已累得两腿发软,气喘吁吁。沈霄又叫车把他们两个送回了自己远离市区的别墅里。

沈霄把手中的外套扔到沙发上,打开冰箱,问坐在身後地毯上的李维夕:“玩累了吧?要不要吃点东西喝些酒?”然後顺手打开电视。

李维夕想:挤在人群里,简直比搬一整天的邮袋还累!吵吵嚷嚷的连说话都不方便,还得大声喊,嗓子都哑了,而且特别渴。看见沈霄递过来一杯红酒,他便随口问:“有啤酒麽?我口渴。”

沈霄很大方地把冰箱里的所有啤酒都拿出来摆在李维夕的腿边说:“喝吧,我这多的是。放着红酒不喝,却要喝这麽便宜的啤酒。”

李维夕拉开易拉罐,一股酒沫子涌上来,洒在地毯上。吓得他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这地毯一定很贵吧!”

沈霄自己打开一听啤酒,不说话,笑着看着笨手笨脚的李维夕。

李维夕不知道该怎麽办,只好用袖子去擦。沈霄更是觉得有趣,长长的眼睛笑成弯弯地,安慰笨蛋说:“不贵~这地毯是假货,别在意。”

李维夕听到主人如此说,这才放下心,大口大口开始喝。以往喝啤酒,都是捡最便宜的买,从没觉得原来啤酒这麽好喝。反正沈霄说很便宜,再加上自己又渴又累,於是放开了使劲喝。两个人愈喝愈高兴,一会儿脚边便堆满了空的啤酒罐。

小邮差刚才还被冻的冰凉的脸,此时红扑扑的,散发着热气。喝着喝着,莫名其妙地就觉得很开心。沈霄在一边不停的让他,他干脆就举罐豪饮,一罐接着一罐。食道到胃里那种冰凉的感觉让人很过瘾,些许的微醉感也很奇妙。

喝了不知道多少罐下去,不但不觉得渴,连下午未曾吃饭的肚子都饱了。李维夕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然後蹲在沙发上,眯着眼睛看电视。

沈霄有点好笑,问他:“这就醉了?”

李维夕摇头:“没有!谁说我醉了?”喝醉的人往往不肯承认自己醉了,何况他还有点笨笨的,完全没有发觉自己身边的危险。

沈霄又把手中的红酒递给他:“没醉继续喝呀。”

李维夕伸手接过杯子,仰起头,逞能似的说:“红酒劲太小,我、我们一般都不喝这个。”

沈霄起身来到酒柜边,打开玻璃门,拿出一瓶上次去俄罗斯旅游时买的伏特加。李维夕抱着瓶子看了半天,发现不认识标签上的一连串圈圈。有点懊恼:“讨厌洋酒,都是英文,我不认识!”

沈霄又好气又好笑,纠正道:“那是俄文。你想喝什麽?五粮液、竹叶青、茅台还是西凤?”

李维夕很大度地对沈霄说:“什麽都行。”

沈霄怕他喝坏了胃,拿了瓶性子较温的茅台给他倒了一小杯。

李维夕蹲在沙发上拿过杯子,看看左手高脚杯中的红酒,再看看右手一小杯白酒。犹豫了一会,干脆直接把白酒往红酒里一倒,仰头灌了下去。

沈霄看见,想──这还得了!立刻扑上去抢他的杯子,李维夕挣扎不过,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饮料”被沈霄夺走,眼泪汪汪的,一副可怜相。

沈霄一转身,惊叹啊──傻小子竟然又抱着刚才那瓶伏特加牛饮了起来。两个人又是一阵抢夺,李维夕最後从沙发上跌到地下,於是趴在那儿耍赖,不肯起来。

“快起来,笨蛋!”沈霄用手去提李维夕的领子。醉得不怎麽清醒的小邮差自然不为所动,嘴里嘟嘟囔囔,带着哭腔:“你欺负我,你欺负我……”

8

“快起来,笨蛋!”沈霄用手去提李维夕的领子。醉得不怎麽清醒的小邮差自然不为所动,嘴里嘟嘟囔囔,带着哭腔:“你欺负我,你欺负我……”

沈霄很有耐心帮他脱了外衣,把烂醉如泥的人抱到卧房的床上。那小子看起来很瘦,而且不高,但却因为骨骼匀称又紧凑的原因,并不是很轻。

此时的沈霄觉得自己有点出汗,而且隔着毛衣也能感到,李维夕的背几乎被汗湿透了。

把笨蛋的邮差制服衬衫,款式过时的长裤,连同破了个洞的白袜子一同全脱下来。沈霄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自己手心也湿得更加厉害。

眼前的身体,因该说是没什麽特殊。皮肤白白的,虽然明明不胖,却给人一种肉肉的错觉,可爱得让人想一口咬上去。最让人无奈的是,李维夕的四角裤上,居然印着一颗大苹果,样子土气的让沈霄差一点笑翻过去。

沈霄在迷迷糊糊的笨蛋耳边问:“你,你怎麽穿着这麽怪异的内裤?!”

李维夕停止哼唧,半睁着没有焦点的眼睛嘟嘟囔囔地说:“我以前的女朋友、朋友买给我的,好看吧!”

沈霄想:呵,跟我一样,还是个双插。不过以後为了方便,自己还是不找女人比较好。

李维夕翻个身,趴在床上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用脸蹭蹭被单,一副满足的样子。

就只是如此而已,却轻易刺激了沈霄的欲望。男人把手掌放在李维夕的身上,立刻被他平滑的皮肤所吸附,怎麽也舍不得拿开。於是手指便顺着床上那人的脖颈开始向下走,顺着他流畅的背脊向下,来到股沟。轻轻褪下他仅有的可笑短裤,窄窄的臀部便露了出来。

很快就进入睡眠中的笨蛋,不安地动了动。沈霄将他翻过身,使他侧躺在床上,两条腿交叠着,膝盖处挂着尚未完全脱下的内裤。场面立刻变得异常淫靡,沈霄一手扶着他的肩,一手伸下去,握住小邮差的那里。

因为前端受到了刺激,李维夕半张开嘴,吃力的喘息……呼出的热气打在沈霄的耳边,胜过最甜蜜的邀请。

沈霄按耐不住喉咙紧缩的渴望,低头把嘴唇贴上去,舌尖伸进对方温热湿润的口腔里,尝到一股甜甜的酒气。那一刻,自己仿佛也醉了。感到对方的舌头排斥而又无力的抵抗,沈霄强势地逐渐加深了力道,缠住那开始迷惑而往回缩的舌尖,用力吮吸、翻搅、纠缠。

激烈的亲吻让两人的呼吸都更加粗重,他们完全沈溺在漆黑的世界里。

李维夕被吻的无法呼吸,无意识地撑开重重的眼皮。迷迷糊糊的看了面前的人一眼,离得太近了,而且很黑,什麽也看不清。好累啊,头很晕,他被动地让那人揉搓着,又昏昏沈沈地闭上了眼睛,完全没有记住现在的景象。

沈霄等了好久,才等到今天把笨笨的他真正的压倒在自己的床上,不由得身下一阵火烫。忽然间感觉到手里一股湿热,小邮差就这样在自己的挑逗下高潮了。

满意地将他平放好,就着手上带着体温的湿意,探到他的股间。依旧没有清醒过来的小邮差,额上泛起一层薄薄的细汗。脸上因为体温过高的原故散发着诱人的红晕,呼吸急促,胸膛快速地起伏。

“我要真正开始喽”把一只手指探进去,却意外地感到艰难。

李维夕痛得猛响後缩,眉头皱成一团,似乎想哭。

“怎麽像个没试过的?”沈霄用力一只手宠溺地拍拍小邮差的脸,觉得笨蛋皱眉的样子很可爱。然後去取床头柜里的润滑剂,毕竟自己还没有得到释放,所以更加急切地想进行下面的工作。

大大地分开他的两腿,把一整只润滑剂挤进去,尽量耐心的挤压抚摸着入口的周围,轻轻在他耳边说:“乖,放松,放松一些……”

笨笨的人显然很不舒服,不停地扭着身子想摆脱异物的侵入,样子看起来很可怜。但越是可怜,越是激起了沈霄的虐待欲,实在忍不住了,干脆一个挺身,将自己刺进他的身体──出乎意料的热,或者说是烫才准确,完全没有注意到,那人还在发烧。

他终於哭了,眼泪顺着闭着的眼睛留下来。沈霄抬高他的双腿,自顾自地不停动作着。李维夕的哭声越来越大,这让沈霄难得地觉得自己有点过分,而且身下的人好像不怎麽配合,自己也无法更深的进入。还是决定还是将他翻过去,趴在床上。再次进入的时候那人不安地想爬着向前挣脱,於是狠狠压着他,让他丝毫动弹不得。

沈霄向前动着腰,直到万全插入。身下的人脸埋在床单里,含糊不清的发出呻吟。因为今夜喊得太多的原因,本来就嘶哑的声音此时更显性感,沈霄索性一插到底,不停抽送,完全不顾那人的反应。随着过程越来越深入,李维夕原本七零八落的声音似乎也戴上了些许沈醉的音色。侧着的脸上表情由痛苦转向迷茫,再由迷茫变为让人难以说清的情绪。知道他已与自己一样体验到了性事中的莫大快感,沈霄放开最後的拘束,啃咬他的脖子,瞬间释放了自己积攒已久的欲望……

一次次几近狂暴的高潮过後,两人终於相拥着沈沈睡去。

第二天,不出所料,沈霄还是比那个笨蛋醒得早。两人赤裸着身子,在一个被窝里,一点儿也不觉得冷,因为李维夕的身子还是火热火热的。沈霄很满足地搂着这个天然暖炉,仔细打量那张单纯的面孔:

先是一双眼睛,缓缓睁开。因为搞不清楚现在的状况,像刚被弹进洞的黑芯玻璃球,滴溜溜转个不停。眸子中间顷刻出现针尖大的两个亮点,那是反射的微缩的日光灯管。然後映出沈霄自己的脸,不大,却很清晰。

太阳光从橘黄色窗帘的缝隙射进来,这双眼睛变得毛茸茸的,半遮半掩。直射的晨光把里面照的又是一阵透明,黑眼珠变成琥珀色,眼白则变得蔚蓝。两种颜色相互融合,让人看不清里面的想法。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笨得实在是可以,所以正常人一般都会猜不到他到底在想着什麽。

沈霄觉得这双眼睛是这张脸上最清晰的部分,其余眉毛、鼻子、嘴都像是用最硬的5H铅笔在白纸上飞快画出的淡淡线条,一定要在深色的背景下才能衬托出来。光线一强,肌肤就被打透了,连头发也褪了色。仿佛那人的心里一样干干净净,或者说是单纯的什麽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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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夕整整用了十几分锺来确定自己到底在什麽地方,摆在面前的是近在咫尺的男人与赤裸的身体。最後,他绝望地告诉自己:昨天晚上那令人不齿的梦境原来根本就是──无法挽回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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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霄原以为笨蛋会很幸福地给自己一个早安吻,毕竟自己昨晚带着他体验到了莫大的快感。但是没有料到的是,笨邮差一张口就问了一个他不怎麽愿意提及的问题。

“沈霄,你有女朋友吗?”

他皱了一下英挺的眉,回答说:“现在没有”。

“可是我有,虽然现在没有了,但是以前有……我的、我的意思是说,我不是同性恋呃!”李维夕的表情好像死了爹妈,哀怨到人生的极点。

这比别人告诉沈霄,他自己忽然没有了一分钱还令人震撼!犯了错的男人瞬间愣在了那里。

沈霄的脑子立刻闪现出王艺帆当初哭哭啼啼趴在他身上的样子,就连那股腻热的体温也如此的真切而恶心。如果李维夕的话是真的,那麽自己昨晚就应该算是迷奸。强上了一个本来是正常人的男人,比与一个难缠的女人发生关系更加难以抽身!

“你,你竟然这样欺负我,太过分了~~~太,太……”李维夕觉得自己很不舒服,浑身的骨头好像被拆散了之後又重新拼装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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