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之后+番外——河马凉
河马凉  发于:201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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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怎么样?我请你吃饭。”沈霄坐在宝马车的后座上,向车窗外卖力骑车子的人说。

“没必要”那人在一个月内第九十二次拒绝他,因为平均每天三次。

“那你请我吃饭。”沈霄今天换了他句子里的主语和宾语。

那人停止踏车,吃惊又恼怒的问:“你凭什么让我请你?”

司机老郭很有眼色地保持着与邮差平行的速度,他感觉二少爷和这位看起来不怎么聪明的 邮差关系挺不错。

“我让全公司的人照顾你们分局的生意啊!难道你不该回请我吗?”沈霄得意之色溢于言表。

“我们是邮局,又不是卖猪肉的,用不着您沈经理这么照顾吧!”邮差有点哭笑不得。

沈霄就是喜欢看他那副一脸无奈的表情,好像一只被人欺负的可怜兮兮的小狗,却又搞不清楚状况,到最后也没有勇气扑回去反咬一口,只能眼巴巴地望着自己。

沈霄摇下车窗,把自己的名片用双手递出去:“您好,我是沈氏集团分公司物华企业的总经理沈霄。前些天因为本人的失误,给您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便,所以今天特地向您正式道歉,望您海涵。”

这种客套的官腔在沈霄看来再轻易不过,但很少受此待遇的小邮差却愣了,甚至一时有点不知所措。

“接着啊~”沈霄把名片往他手里塞“告诉我你叫什么。”直接使祈使句,连表示个商量的助词都不带。

“李维夕”邮差被动地腾出一只手、拿着名片,一直手扶着车把,干脆停止蹬车。

沈霄趁机走下宝马,站在李维夕的车旁。

“你干吗跟着我?”李维夕笨笨地问。

“其实,我是上天派来守护你的天神。我可以达成你的三个愿望。”沈霄一脸正经。他真的很喜欢逗眼前这个迷糊邮差,此时此刻,恶作剧之心又油然而生。

以前沈霄要泡的小情听到他这么说,一定会一边笑他油嘴滑舌,一边开口要什么钱啦、车子啦、房子啦之类的东西。但以沈霄的实力,或者说沈霄背后那个沈氏的实力,这些他都能轻而易举的办到。他以前就是这样把许多小情搞到手的。

李维夕盯着沈霄仔细观察了半天,认为对方的表情诚恳到不像在演戏。但说他是天神自己不信,应该是扫把星还差不多,可说个愿望又不会吃亏,考虑再三,决定还是把自己的愿望说出来:“我的愿望是——再要一个愿望!”

真是有创意的回答!沈霄琢磨,这小子是真傻还是装傻,这样不就要的更多?算了,反正答应他也没什么,到时候让他在床上加倍还我。要好的服务,就得多花点钱——这是商业原则。

沈霄很有风度地说:“行,四个就四个,现在你许吧。”

“先说一个,剩下的攒着,我还没想好”李维夕认真地答。

沈霄尽量让自己的面部表情不要笑得过于扭曲:“你说。”

“嗯~我想放一天假”李维夕苦着脸,晃着脑袋说:“我七个月没有休过假了,天天送信、派信、收信、发信……”

沈霄这下真地有点同情李维夕,扭过头对老郭喊:“打电话到邮局,告诉他们李维夕今天请假,我要和他出去玩。”

“这样不行,我会被扣工资与奖金的!”李维夕惨叫:“——你骗人!”

老郭识相地开车走人。沈霄拍拍李维夕的肩膀说:“别担心,损失我全用现金补偿给你,我们现在要做的是,放个假出去玩一下。”

两个半小时后,沈霄开始后悔答应李维夕这个愚蠢的请求了。那个傻瓜竟然说,要利用难得的带薪假期,去乡下看望七十岁的姑婆!害得他现在坑吃坑蹬着那辆被漆成绿色的自行车,带着李维夕在乡间小路上颠簸。他们难得地穿过旧城门,出了几乎终年没有走出过的杂乱市区。乡间的道路沐浴在阳光下,散发着牛粪的味道,山下远处的城市像一对瓦砾一样堆在脚下。

沈霄擦了把汗,把车子蹬上又一个土坡,道路两旁飘着狗尾巴草的香气。

李维夕晃着两条腿,坐在以往用来放邮包的后座上,手里拎着买给姑婆的礼物,心情出乎一般的好。

人矮,天就显得高;日晴,云就蒸发了……路边的枫树叶子已经变成酒红色,杨树梢头的部分被刚刚过去的夏天的阳光烤得干巴巴的,但榆树、槐树、还是绿色的。一阵风拨过毛绒绒的狗尾巴草,树叶自枝头沙漏般接二连三地往下飘。

沈霄的情绪似乎受到了身后人的感染,也很愉快。虽然他认为,无论是什么人,只要是和李维夕沾上边,智商肯定直线往下掉,但心情却会莫名其妙的好。

李维夕这人其实特别容易满足,他从小就被大家笑很笨,所以并不指望自己的人生会有多精彩。只要勤勤恳恳地干,供聪明的弟弟大学毕业,他便觉得自己很伟大。所以今天能偷空出门玩一回,幸福得不得了。想来想去,觉得沈霄这人还不错,再加上沈霄总是缠着他,后来慢慢地也就对这个不怀好意的家伙放松了警惕,直到那个倒霉的晚上……

4

李维夕那天值夜班,那时已是隆冬天气,值班室很小,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因为没有暖气,所以放着一个临时用来取暖的小炉子。但是邮局很小气,煤早就用完了,却迟迟不肯再买给大家。

李维夕怕冷,穿着衣服开着灯,缩在被窝里看书。书是从一个裂开的抽屉里找到的,好像很久没有人翻过,名字叫做《挪威的森林》。李维夕看了半天,也没搞清楚。这明明写的是日本,怎麽和挪威和森林扯上的关系?望着满篇都认识的汉字,放在一起却不知道作者到底在说什麽。渐渐地,上眼皮和下眼皮开始打架,头歪在一边,睡着了。

沈霄最近公司有点忙,加完班後时间已经不早,却因为司机老郭的儿子生急病,给老郭特批了假让他先走。没人送自己,於是决定晚上在市区过夜。以往陪他过夜的小情一个个从脑子里闪过,可好像都没什麽兴致。忽然想起了那个叫做李维夕的笨邮差,上周自己还去他工作的地方把他拖出来喝过酒,那家夥喝醉的样子更糊涂,很是好玩。不如,今晚再去找他。

沈霄穿着黑色羊绒大衣,徒步来到李维夕工作的地方,离得很远便看到值班室亮着昏黄的光。

房里李维夕半靠在床头,脑袋耷拉在一边,一只手从床边垂下,地上掉着本书。

沈霄敲门,没人来开。

沈霄透过积着厚厚灰尘的玻璃向屋里望,忽然之间变得很紧张。因为他看见李维夕歪在床上,而紧挨着床头,放着一个没有烟囱的小炉子!

糟了,这家夥不会笨到这个地步吧,这样会一氧化碳中毒的!

沈霄拿手肘猛击玻璃,将手从破了的窗户伸进去,打开老旧的门锁,冲进房间,抱起床上的李维夕跑到院子里。

根据急救守则,一氧化碳中毒的病人最忌呼吸道阻塞。沈霄果断地将李维夕平放到水泥地板上,迅速解开他所有的扣子,包括他的皮带,使他的衣服要敞开,保持呼吸通畅……

沈霄判断,事态还没有严重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因为刚才冲进房里的时候,煤气的味道并不重。而且现在李维夕好像并没有完全失去意识,两只手无力地遮挡着自己正在脱他衣服的动作。

李维夕睡得正香,不知有人敲门。忽然听见玻璃“哗啦”响,然後自己迷迷糊糊地腾空而起,从柔软暖和的被窝里“飞”到了屋外冰冷的地板上。衣服被人“刷刷”扒开,隆冬天气在户外玩起了人体艺术。

他木然地睁开眼睛,看见一张焦急的脸,那张脸属於沈霄。一只手在他脸上拍:“李维夕,李维夕你没事吧,认识我吗?说话!”。旁边还有一位穿着环保黄马甲,手握大扫把的大妈,好奇地往这边蹭。路人三三两两地围过来,看戏似的观望。

李维夕虽然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麽,但现在“蹭”地爬起来显然不是明智之举。“又是那个姓沈的让我这麽丢人~~~”李维夕干脆闭上眼睛,想:“我现在要是真晕了──多好!”最後只能挺着身子,被救护车拉走,送进医院急诊室。

医生告诉沈霄,“病人”情况并不严重,就是反应迟钝外加嗜睡。不过这也可能跟脑部缺氧有关,所以建议留院观察几天。他哪知道这是李维夕的正常反应呢?所以李维夕就住进了暖气开的十足的住院部,美美睡了一觉。

睁开眼睛,天已大亮。身边没人,偷偷穿好衣服从医院溜出来,赶去沈氏集团找沈霄那个混蛋算账。

李维夕挤上趟公交车,到沈氏门口,刚好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进一辆漆黑的轿车里。於是冲过去没好气地大嚷:“姓沈的!你又……”

话未说完,两个打扮得跟骇客帝国里一样的人高马大的保镖,外加六个尽职尽责的保安,将李维夕当恐怖分子一般,死死压在地下,拳脚相加。李维夕惨叫连连,隔着茶色的玻璃,望着车里的男人。

男人身边坐了位大约四十多岁的女人,很有气质。他们看着车门外的混乱,女人用带着宠溺又责备的口气对男人说:“你又惹了什麽人?”

男人点了根烟:“我哪记得呀?”

女人冲车下的保镖吩咐:“打狠点,别让他再来生事,免得伤了你们沈总。”

穿着高档黑西装,戴着墨镜的保镖回答:“夫人您放心”。

车开走了,扬起一阵尘土。保镖与保安们尽兴之後,拍拍衣服散开。李维夕趴在人行道上,觉得自己特像武侠片里的人,嘴里含着血。

半小时後,一位好心的路人拨通了120,救护车再次把他拉回了医院。

沈霄纳闷,自己买了份报纸,顺便吃个早饭,外加去分公司开了个年底例会。这一会儿时间,医院怎麽就告诉他,李维夕从内科转到了外科了呢?

推开门,发现躺在床上的人完全换了个新造型:脑袋包得像五月的板栗肉粽子;脸肿得则如同蹩脚的师傅捏出来的两边不对称的灌汤包。一只胳膊上缠着绷带,另一只手上挂着点滴。

沈霄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门,轻声问:“李维夕?”

床上的人“哇”的一声:“你打我!你让人打我!!!”

5

沈霄有点难以启齿,摸出烟来熟练地点了一根。李维夕觉得沈霄这个动作和当时坐在车里的男人一样,即帅气又神秘。但他现在才知道,车里的男人是沈天,而他面前烟雾後的这张暧昧不清的脸──属於沈霄。

“对不起”沈霄犹豫了许久後说:“如果是沈天,我帮不了你。”他也是打电话回公司後,才知道这位迷糊的邮差,又犯下了导致自己差点终身残废的错。

沈霄内心颇有点内疚。他的这位哥哥,是沈氏集团名正言顺的继承人。虽然自己和哥哥长得很像,但他们来自於不同的母亲。哥哥的母亲二十岁就以颉家三小姐的身份嫁入沈家,而自己的母亲却是当年与沈氏总裁有染的女护士。虽然父亲在他十岁时便把他接回了家,几乎享受了一切可以和沈天一同分享的东西。但他明白,出身是永远不可能改变的。而且这导致了沈夫人心底对自己的极度厌恶。所以李维夕挨打这件事,他无能为力。但笨邮差被打成这样,起因还是因为自己,就这麽放着笨蛋不管,又的确有点於心不忍。

“谁允许你在病房内吸烟的?”沈霄身後穿来一个既有磁性又略显低沈的声音。

李维夕眯着几乎肿得睁不开的眼睛,看见一位身着白袍的医生,一进门便冲着沈霄冷冷地开口。第一眼惊艳过後,发现那医生的兴趣,好像并不在沈霄手里的烟上,而在自己的脸上。

医生用完全不是审视病人的目光,赤裸裸地在李维夕身上穿梭,好像李维夕身上什麽也有没有遮。从上瞟到下,再从下瞧到上。李维夕苦着脸对医生说:“我快死了麽?”

医生笑笑,转过头对沈霄嚷:“你这新小情还真是被打成猪头了,我都看不出来他到底长什麽样。”

沈霄扑上来,从背後用胳膊勒住白袍医生的脖子:“陈曦,你就别给我添乱了,行不?”

陈曦,高新医院外科高级专业医师。说起他与沈霄的认识,还颇有点让人难以启齿。

两年前的沈霄和现在一样,仗着自己既年轻、又长得还不错,更重要的是有钱。所以经常泡在夜场里,找顺眼的回去激情。和他上床的几乎个个都是这个圈子里的精英,他在这一方面也很擅长。只要坐在那儿要一杯加冰的芝华士,昏暗的酒吧里,他的周围仿佛就会晕开微微的光,吸引住同类的视线。当然,他是在挑。碰上合适的,就笑着走过去。用眼神和语气相互试探,然後满足的相携而去。

那天夜里,这位表面上看起来很干净斯文,其实骨子里流着资本主义毒血的美型医生,就是这麽出现在他面前的。两人话语投机,志趣相投。很快便出来,开好房间,准备共度良宵。只可惜当洗完澡正戏要开始时,才发现那人很温柔的将自己压在身下。沈霄虽然是个GAY,但他坚定地认为:做爱时,还是在上面的那个比较舒服。毕竟他是男女通吃,而不是那种纯零的类型。

沈霄当即从钱包里拿出一叠现金,表示我掏钱是来上别人的,而不是让别人来享用我。

医生对那叠粉红色的票子眼睛眨都没眨,很执着的将他继续压在身下。於是香艳的房间里,上演了场精彩的柔道比赛。但毕竟两人都是斯文人,折腾到最後,情欲高涨也只好无奈的笑一下──自己喘息着用手解决。

从那天起,陈曦医生便对沈霄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每次见了他都扬言要将他压倒,这样人生才能够完美。沈霄知道那是在开玩笑,谁说两个男人,并且是两个都是同性恋的男人之间,就不可以拥有纯洁的友谊呢?

後来他们越来越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可能是因为自己都知道对方是弯的这个秘密,所以可以更加没有顾虑的倾诉生活中的不如意。但偏偏擦不出一点火花──人要是太了解对方了,就注定只能做一辈子的朋友。

6

陈曦穿着件散发出淡淡洗衣粉香气,并且有着笔直褶痕的医生白袍。坐在办公室的座椅上,手里拿着张X光片。用自认为最迷人的眼神,极尽温柔地看着沈霄,这眼神的电压绝对比雷击低不了多少。他缓缓开口说:“口味变了呵,现在喜欢玩SM了?”

“你认为我会干那种没品味的事?我要是那种人,那天晚上你可能就被我吃定了!今天还能坐在这里,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沈霄知道陈曦是故意笑他。

“人家自己说是你打的。”陈曦言之凿凿。

“是沈天!”沈霄叹了口气,表情颇为无奈。

“又替你那位哥哥背黑锅,小心你小情看不起你”陈曦继续笑他。

“算不上小情,还没到手呢”沈霄纠正。

“那更要好好哄了,要不怎麽行呢?”陈曦把手里的X光片举得高高的,对准日光灯:“都打成脑震荡了,外加右臂尺骨骨裂,你还指望他能跟你?”

沈霄斜着眼睛,瞟身边这位英俊的男人:“不行只好算了,换个目标也没什麽。”

陈曦站起来,很友好地拍着沈霄的肩:“这可不像你的为人啊,沈二公子。不如老情人我来帮帮你吧,在这儿等着。”

沈霄抽出一支烟问:“可以抽烟吗?”

陈曦用手指了指桌上笔筒里,一柄被用来当作裁制刀的手术刀:“想死就抽,不用管我!”转身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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