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之后+番外——河马凉
河马凉  发于:201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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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於忍不住挡开沈霄的手,用还塞满橙子地嘴含含糊糊地问:“我们到底为什麽来这里呀?”

沈霄笑得很迷人:“一会你就知道了,不用着急。”拿起佣人递过来的湿毛巾,细心地为小邮差擦了擦嘴。虽然与眼前的男人已经作过了这世界上最亲密的接触,但是大庭广众之下李维夕还是本能的向後躲。沈霄没有勉强他,站起来说:“晚饭准备好了,我们去餐厅吧。”

一边走,小邮差一边盘算:阴谋,一定有阴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上次那样把我轰出家门,今天对我却这麽好。沈霄不会又想要……一想到这儿,他立刻感到危险就在身边。立在原地,死活不肯向前移动一步。

沈霄转过身,关切地问:“怎麽了?怎麽不走了?”

“沈霄,我警告你,今天、今天这里人很多的!”李维夕尽量婉转地向男人表达自己的意思。

“今天我家佣人不多,大多数都放假回家了。”沈霄完全无法理解邮差的暗示,如实地回答他。

“我、我的意思是说,我今天不会再让你欺负了!”李维夕鼓起勇气说,手不由自主低就握成了拳头。

沈霄走进李维夕,用手摸摸他的头,看着他的眼睛:“我不是向你道过歉了吗,你还在生气?我那天也是误会,以後不会再那样的……”眼前的邮差穿得出乎一般地棉,像是被装在了肥大的羽绒服里,看起来就好像立在路边的环保垃圾桶。沈霄好脾气的拉起他的手:“走吧,吃饭去。”

李维夕本想态度强硬一点的,但是沈霄的手心真的很暖和。面对男人那张脸和这种态度,无论如何也强势不起来。现在在这样下去,反而好像是自己在无理取闹。只得低下头,不去看沈霄温柔眼神,顺从地向前走去。

但是,一走进了餐厅,李维夕就後悔了。他感觉沈霄立即从天使变成了恶魔,因为在锺声缓缓地敲了七下之後,三个看起来很像沈霄的父亲,继母与哥哥的人走进了灯光柔和的房间。除了沈霄,所有的人都用一种奇异的目光盯着他,导致他错误地认为,自己是赤身裸体,站在马厩里的牲口,从上到下毫无尊严地任人打量。

气氛既诡异又尴尬,空气好象都凝成了固体。

“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朋友──李维夕。”沈霄大方地向家人引荐自己带来的客人。

“他一定是有预谋的!”小邮差心里暗暗地想,“他到底想干什麽?我又被那个狡猾的家夥拉进火坑了,天啊!我该怎麽办?”

李维夕难堪地抬起一只手,像机械战警一般对着吃惊的人们打招呼:“伯伯,伯母,还有……”不知自己称呼的妥当不妥当,瞎叫一气的他红着脸磕磕绊绊,结结巴巴。

穿着深蓝色唐装,头发花白却体型伟岸的老人的脸色忽然变得很难看。完全无视眼前向他问好的男孩,转身坐到主位上,目不斜视。

那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瞟了他们一眼,未置可否。踩着高跟鞋,来到自己的位置,用手抚平裙边,缓缓坐好。她的手腕上镶着钻石的白金链子在灯下闪闪泛光,显示着主人的品味与不可动摇的身份。

只有沈天,那个曾经因为误会而导致笨蛋邮差被痛打的沈家大公子。很有礼貌地走到李维夕旁边,伸出一只手:“你好。我是沈天,沈霄的哥哥,认识你很高兴。”虽然嘴上说着正正经经的话,眼睛却是冲着弟弟一阵乱挤。

李维夕伸出自己的手,刚刚握住沈天,便被他拽过去,还被搭着肩。沈大公子很自来熟地说:“你是我弟弟的朋友呀,那以後就是我的朋友。有什麽事就告诉我,知道吗?你年纪看起来不大,应该还在读书吧。”

邮差老实地说:“我已经工作了。”

“做什麽的?”主席上的老人忽然开口,声音很冷。

“邮差”李维夕恭敬的回答,一点也没有意识到女主人投来的鄙夷的目光。

他们家人好奇怪,怎麽像查户口一样?李维夕不安地被沈天按到桌边坐好。天啊~难道说,我今天要和沈霄的家人共进晚餐?他觉得此时此刻,自己不是在沈霄家的餐厅,而是处於地球的第三个冰河时代。剩下的用餐完全保持着无声的状态,好像是一场令人压抑的哑剧正在上演,偶尔只有象牙做的筷子碰到盘子发出的清脆声响。始作俑者一点也没有表现出不安的样子,一直殷勤地为无辜的受害者夹菜。沈天同样也很尽主人的本分,频频为大家添酒。只可惜自从经过上次的事後,李维夕就发誓要把那种可以乱人心智的东西戒掉,所以一下也没碰过杯子,很是矜持。

沈夫人最後用折成四方的餐布一角象征性地沾了沾自己的红唇,柔声说:“我吃好了”,才结束了这场令人浑身酸痛的刑罚。

好不容易熬到“吃”完饭,当然,李维夕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已经精疲力竭。沈霄很有风度地问:“累了?我送你回家吧。”

小邮差巴不得快点消失,张嘴喊出:“太好了!”,之後,立刻意识到自己很失态。但是没用,反正喊了也喊了。

直到司机发动车子,李维夕才从浑身僵硬的状态恢复了一点点。沈霄这时候反而严肃了起来,皱着眉头什麽也不说。

14

李维夕不想让沈霄知道自己住在哪里,於是在离家还有三站左右的一个路口要求下车。沈霄什麽也没说,只是为他打开车门。临下去前,小邮差从车座下摸出刚才买的鸡蛋,逃似的钻出。看着车子在夜色中扬尘而去,他终於松了口气。抬脚走了两步,发现自己肚子还是饿的,刚才那种气氛恐怕只有傻瓜才会无忧无虑的吃饱吧。大过年的很难找到开着门的小店,最後在路口的兰州牛肉拉面摊上,美美吃了一顿冒着热气的拉面,才满意地回家睡觉。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无比平静,沈霄和陈曦两个经常给他带来麻烦的家夥就这麽销声匿迹了。一切恢复得让人有点匪夷所思,李维夕干脆就不思,什麽也不考虑的该干什麽干什麽。转眼一个多月过去,人们都渐渐从新年和假期後的烦躁中,寻回了往日的那份浑浑噩噩。

李维夕正在迷迷糊糊的为信件分类,听到同事王娟用尖细的女高音喊:“……听电话!”

他打了个瞌睡,继续分。

“李维夕,叫你听电话!”女人明显很不耐烦。

笨蛋低着头继续分……

“哢嗒”王娟扔下听筒,继续为儿子打毛衣,嘴里碎碎念叨着:“烦死了,刚才打到哪了,一针上一针下?哎呀呀~又搞错了!”

中午的时候,看见沈霄穿着一件黑色细羊绒大衣,阴沈着一张脸站在单位的大门口。小邮差暗暗叫苦,好不容易安生了一个月,今天又要发生什麽难以预料的事?

“为什麽不接我电话?”沈霄问。

“没有啊?你给我打电话了?我不知道……”李维夕推着自行车摇头:“没有人叫我接电话呀?”

沈霄递给他一个大纸袋子:“卡我已经给你装进去了,下次找你快点接。”

李维夕还没搞清楚状况,男人利索地钻进车里,眨眼没了踪影。他打开袋子,看见了一部新手机。三星滑盖的,具体什麽型号也搞不清楚,就是觉得黑色的机身很好看。只可惜又过了整整两个礼拜,那新手机根本都没响过,令他激动的心情无故平添了一份说不出的失落。

周末洗澡回来,抱着凉好茶的杯子一阵牛饮,突然觉得自己很像电视广告里给饮料代言的明星。虽然长相可能还差一点,但是感觉很到位。美滋滋地打开电视,正好是新闻时间,无聊的拿起新手机摆弄。“天爷,饿滴神呀!”他感叹──九个未接来电,全部来自同一个号码。当时真的想喊一句经典台词“谁能比我惨呐~~~”

慌慌张张按了回拨键,不出所料,沈霄果然像狮子一样对着电话咆哮:“你在哪呢?干什麽去了?为什不接我电话?你家到底住在哪儿……”

小邮差偏着脑袋把电话拿得离耳朵两米远,一直等到男人一口气把所有的愤怒全发泄完。大概将近四分锺後,才很好脾气地说:“我洗澡去了。”

“……”

“沈霄,找我有什麽事吗?”

“开春了,明天打算和陈曦还有一些朋友出城去玩。你收拾一下,有工作就推掉它,听到了吗?”

“春游!!!”李维夕眼睛放光。

“……”沈霄明显对他的这称呼很无奈,但是想反驳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词:“九点我去接你,你家到底住哪?”

“好!”他答应得很干脆,自从初中一年级後,他还没有参加过这种令人兴奋的活动。“万寿北路绿荫小区。”

一想到要春游,小邮差跑到超市买了一大堆他认为出去玩必备的用品,兴奋地几乎整整整宿没合眼。一夜看了六回表,上了四趟厕所。天还没亮就爬起来拉出一个大旅行包,把所有吃的全塞在进去。拿出保温杯熬了一大锅姜汁可乐灌满,又准备了晕车药,然後抱着闹锺等时间。

终於等到陈曦开着辆陆虎停在楼下,李维夕穿着绿色大羽绒服、背着巨大的旅行包从七楼一口气冲了下来。忽然发现,车里除了陈曦、沈霄、还坐着一个男孩。那人可能因为穿的少的原因,所以显得很瘦,浑身上下带着一股清新的气息。带给李维夕这种感觉的,主要是大冷的天,他竟然是个光头!

沈霄额头上挂着三道黑线,帮李维夕打开车门。小邮差低着头往车里钻,结果包被卡在车门上。

“扑哧~”前排坐在开车的陈曦旁边的男孩忍不住笑出声来:“忍者神龟。”

李维夕笑:“你好,我叫李维夕。”

“齐星宇,别欺负小邮差,小心一会沈霄咬死你!”陈曦用手敲男孩的光脑袋。

“陈曦,你又动我头,我跟你拼了!”那个叫做齐星宇的小子扭身扑到驾驶座上陈曦身上。

最後沈霄只好打开後备箱的门,把笨蛋的“龟壳”给塞进去。“你都带了点什麽?”男人问。

“吃的。”

“……”

在後排坐好後,沈霄很体贴地对他说:“车里有空调,把外套脱了吧,目的地还很远。”

李维夕听话的脱掉羽绒服,摸出晕车药吃了两片。

路上,陈曦一边开车一边炫耀自己新买的这辆陆虎。那个男孩也加入话题,从车子的性能到价钱,从品牌到外观,小邮差没有几句听得懂,想插话也插不上。随着窗外相似的景物一个个擦身而过,本就一整晚没睡得他开始觉得耳边的声音越来越模糊。不知不觉,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脖子窝得很麻。想要翻身的时候醒了过来,发现身上盖着羽绒服。车还在开着,副驾驶座上的齐星宇手里拿着张写满密密麻麻的小字的地图,整个人几乎趴在上面,大家说话的声音都压得很低。

“醒了。睡的不舒服?”沈霄见他皱眉,小声问。

“脖子麻了”李维夕用手勾着後脑勺说。

“过来,我给你揉揉。”沈霄把他拉近,让他躺在自己的腿上。李维夕好像睡得不是很醒,没有提出什麽异议。

车就这麽一直开着。可能是药效渐渐过去的原因;也可能是时间过得太久;又或者是离市区已很远,路变得既颠簸又崎岖不平。李维夕渐渐感到头很晕,窝在那里胸口发闷,胃也胀得厉害,透不过气来。

沈霄为他揉着後颈的手一直没有停。

“还要多久才能到?”他忍不住问。如果在这样下去,他不敢保证自己可以忍住不吐。

“三个小时左右,进了秦岭山脉後就差不多了。”沈霄想了想後说。

李维夕的心里立刻感到更堵了,三个小时!恐怕……但是,没办法──只能继续忍。

15

李维夕的心里立刻感到更堵了,三个小时!恐怕……

但没办法──只能继续忍。可是哪里忍得住,一阵阵的眩晕,尽量把身子蜷在一起还是觉得恶心。最後终於“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啊呀!”我的新车,陈曦惨叫。

沈霄忙拍他的背:“难受麽?”

李维夕忍得久了,这一吐,完全失控。

“停车!”沈霄大声说。

外面的空气很凉很新鲜,吹在身上像水流过。

小邮差很没面子的蹲在路边的树桩旁,吐得脸色惨白。春游?现在说是受罪恐怕更准确一些。不远处,陈曦在爱车边上又蹦又跳,齐星宇则拿了东西在打扫。沈霄扶着李维夕,给他递过来一瓶打开了的矿泉水。

“还能忍吗?我们现在停在半路上……”

李维夕忽然抬起头打断沈霄:“今天到底出来玩什麽?”

“打兔子。”

“你们有猎枪?”他好像被打了一剂强心针,吃惊地问:“前几年政府不是把枪全收缴了麽?”

沈霄搀他起来:“陈大医生的爸爸是兰州军区的大人物,弄几把猎枪算得了什麽。”

李维夕彻底无视身边的陈曦,摇摇晃晃的就往车前跑:“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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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笨蛋邮差把自己的胃吐空,胆汁也呕得差不多了,他们才到了所谓的目的地──秦岭山脉终南山脚下的一排废弃的青瓦房。沈霄把笨蛋拖进去,大家在里面休息。

生了一堆火,喂李维夕喝了些热水,傍晚的时候那家夥终於“活”了过来,嚷嚷着要进山。陈曦从车里拿出了四身大小刚合适的冬季军用野战迷彩,小邮差看得眼睛都直了。换好衣服,一直粘着陈医生,把那人升级成了自己的偶像,崇拜得不得了。

沈霄把他提过来,按到身边坐好:“打兔子要等到深夜才行,懂麽?”

李维夕像小狗一样在那儿蹭,估计他要是有个尾巴的话,这会儿而保准在不停的摇:“枪呢?让我看看枪,让我看看枪……”

齐星宇笑,转身出去,拎了两把猎枪进来。

“光头,快给我瞧瞧!”李维夕没记住人家叫什麽名字,刚才吐得脑子短路,现在又太亢奋。想都没想就抓住人物特点──喊出了口。

齐星宇立刻不笑了,也不管危险不危险,扔了手里的枪就要冲过来。陈曦眼急,从身後抱住那人直接抗肩上往出走。李维夕吓了一跳,愣在原地。耳边传来齐星宇的叫骂:“陈曦,你放开我,我X你妈!没听见那笨蛋叫我什麽?都是你个王八蛋害的 ……”

最後,吓傻了的李维夕好像听见平日里一向斯文的陈医生很温柔地说了一句:“你还是别X我妈了,你X我吧。”

另一个声音立刻喊:“这可是你说的!”然後那边就安静了……

沈霄把地上的猎枪拾起,将其中的一把递到李维夕手里:“你最好别提齐星宇的头,否则他发起疯来可不好收拾。”

猎枪比想象中的要沈许多,拿在手中很有金属的质感。木制的枪托也冰凉凉的,让人误以为它也是钢的。李维夕像托着宝贝一样抚摸着枪身,说:“真棒!”

“我给你说话呢,记着,别提齐星宇的脑袋!”沈霄继续提醒心不在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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