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种爱情之倾城(穿越)下——飞檐走壁的奇迹
飞檐走壁的奇迹  发于:2011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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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悼词,你的遗愿是请司仪公开你的遗书。

没有子女,你根本没有选择别人,遗书说你的身体在那次聚会前已经身染恶疾,后来卧床十年,形单影只。

没有遗憾,你说你很满足,因为心里装着一个人,是非常快意的一件事,尽管他不在身边。你还是那句话,对不起。

我听着,傻了,不会哭了,为什么你现在告诉我这些?你难道不知道我自始至终要的都不是这三个字吗?

我呆立了很久,直到老胖来拖我,我还在喃喃自语你留下的这三个字,毫无用处自欺欺人的三个字,仿佛是你在召唤。我又笑了,我突然想到,你为什么会叫我来听这些话。你也不愿再错过彼此,是吗?

就算你愿,我也不会再纵容你。

天边夕阳赤红美艳,落下是今日的终点,却也是明日的开始。

(完)

【九十二】暖

纱一般的月华铺满房间内外,落地窗的白玉栏杆尤其莹亮,和壁炉里时时跳跃的橘黄色火光相映成趣。我全身裹在厚厚的棉被里还是觉得冷,手一勾,勾来一个温暖的怀抱,结结实实供我安枕无忧。我放心熟睡,他在我身边,还有什么好怕?

早晨起来,他依旧拥着我,不太紧不太松,刚刚好。我的口水大概无意中又蹭上他宽厚胸膛,可他一点都不会介意,还是照样宠着我,好像抱着一只慵懒的猫。我的双手顺着他的轮廓摸上去,微宽的下巴,略薄的唇,高挺的鼻,浓浓的眉,我醒来,便有他宠溺温柔的目光迎接,附赠一个长长缠绵的吻。他去做早餐,之前会问我吃皮蛋瘦肉粥还是面包牛奶,要不要加个煎蛋,如果我赖床,他会把餐盘端上床来,一定要我吃完一天中最重要的早饭才许我上班去。

上班是我的自由时间,他不会打扰,他会忙他的事,他会尽努力做到最好,让我能以他为荣。经济、语言、网络、管理,他样样精通,无论我捅了多么大的篓子他都能弥补。我谢他,他还会说,他不是女娲不能补天,幸好我还没有捅破苍穹的本领。

午饭他没时间管也会腾出时间来问,他不会任由我虐待自己的胃。我必须老老实实的发短信回复他,否则晚上必然有我好瞧。晚上偶尔会加班,累到虚脱时,总能看见他的宝马车在楼下徘徊已久。上车便有一杯热牛奶等我,然后他会带我去吃我最爱的火锅。辣一点点可以,太辣他就会限制,因为会伤我的身。回到家,他会为我准备好第二天要用的材料和西装领带,我只需要简单过目就好。

洗过澡,他会遵从我的意见,从不强迫。即使他自己硬的要随时喷火,只要我摇头,他都会接受。无条件的。

节假日,他会带我去看爸妈,会给爸妈带去很多贴心的礼物,他会微笑听父亲的训导,他会帮母亲料理家务,而我,只需要坐在软软的沙发上享受。

他会活长命百岁,每一天都用来宠我爱我;他会看淡人生冷暖,唯一在乎我的存在。

他不会让衰老成为我们的障碍,他更不会允许分别插足我们中间,他说如果可以就让我先走,避免一个人哀伤,他知道了,会心疼。

我凝视着他,郑重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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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自作主张,我要一个这样的爱人。”我说。

你把脸一沉:“我没有一条够格的。”

我握着你的手笑,暖在心里头,笨蛋,从来我也不能自作主张的。

(完)

【九十三】他们

我家住在一个小镇,一条小胡同里面,那里有我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有酷爱下象棋的两个少年,我管他们叫大陈和小吴。两个人都长我一岁,长一岁便一口咬定是看着我长大的,我个女孩子,不肯骂,只能撅着嘴躲回家去,然后羡慕的趴在窗台上看两张阳光灿烂的笑脸。他们一向口径一致,就连逃课都是一起,让街坊邻居难免有他们是亲兄弟的错觉,到后来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假竟成了真,找不到一个,便循着另一个踪迹去,便能有双倍收获。

然而,有一次,两个人一起不见了。一天一夜,任大家翻遍了所有犄角旮旯,怎么样都找不到他们的踪影,最后里弄里最老的老人说话了,他讲两个孩子可能是被拐卖了。大家这时才真慌了手脚,赶紧又嘱咐人去报了警。警察来了也是一筹莫展,因为谁也不知道他们最后是和谁在一处,又是往哪个方向去了。挨家挨户去问去找,也是没有任何结果。两个朝气蓬勃的少年就好像水蒸气一样从人家彻底挥发了。

陈家和吴家的,四个爸妈差点全体疯掉,他们花了所有的钱去找,任何蛛丝马迹都不放过,可是一年过去,他们的竹篮子没有打到一滴水。两个孩子仍是杳无音讯。

就在人人都觉得无望的时候,小吴忽然回来了,灰头土脸,一身狼狈,好像煤窑里挖出来的。他的话证实了老人的预见,警方立即出动,干净利索的救回了另一个。而那一个回来的时候却颇有些戏剧性。大陈死活都要洗的干干净净了才肯出来见人,尤其是小吴。听见小吴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倾诉时,我们旁观的才明白,原来是大陈的舍己保护才叫小吴先脱了身。而大陈,后来被人打的死去活来,差点一命呜呼都是我后来很久才知道的事。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随着大陈的伤愈,居民们慢慢的都淡忘了这件事。只有我一直揣着个疑问,瞄了好久才找到机会询问大陈:“为什么要他活而你死?”

大陈拍拍我的小脑袋:“等你长到我这么大就明白了。”

我不服气的撇撇嘴,我才不稀罕他告诉我答案,反正我明年就会和他一样大,一定就会知道的。然而等到了第二年,我还是不明白,只能又去问他,大陈居然又拍了拍我的头,坏坏的说:“你不是还没长到我这么大么,所以不了解是正常的。”我气极,狠狠踩了他一脚,跑掉了。那以后我很长时间没有再和大陈小吴他们说过话,在我心里,小吴纯属是被株连的。

一晃多年,当终于梳起长辫子时,我也到了该自己去县城里念初中的时候。大陈和小吴,好巧不巧,他们竟和我去的同一所学校。虽然不在一个班,但是我却仍是在无时不刻见证着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每天晨起,不等天完全亮起,学校都组织所有班级一起大长跑,那时我不止一次看到大陈在带着小吴跑;午饭时,两个小黑脑袋挤在一处吃饭的情景,每每都让孤独在外的我看到眼睛发直;傍晚,如果球场上可以看到大陈的身影,那么周围一定有小吴,即便站的再远,目光的圆心也是忙碌的大陈。

那是否他们最惬意的时光我不知道,但确实是我最艳羡的日子。

极其偶然,我碰到小吴落单,那是飞着雪花的夜,他一脚深一脚浅的去给大陈买感冒药。回来时,整个人冻的发紫,也糊涂了,竟然把我们女生宿舍当作男生楼愣闯,结果被看门的大妈挥着扫把撵了出来。他跑的仓皇,一不小心撞上了迎面来的我,咚的一声,我俩一人头上一个大包。气的大妈要把他交到学生处,他说什么也不肯去,理由是,怀里还揣着药,虽不是救命的,却也很紧要。

事情当时闹的很僵,因为大妈很倔,而小吴那天脾气也犟,蛮牛一样,任我在旁边怎样的使眼色都不理,一口咬定送药回去再投案自首。最后还是他的班主任出马,下了保证才把人弄回去。很多年后,我还是会经常想起小吴那天坚毅坚决的眼神,壮士断腕大概就是用来形容他的吧?

最后一个寒假,大陈和小吴同时来找我,请我给参谋个办法。我问他们什么事,两人对视了一眼,告诉我说,他们不准备回家去,他们要在这座城市里扎根。我很惊讶,因为这座城市是十分排外的,竞争比哪里都激烈,他们两个外乡人,又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工作经验,没有关系门路,要怎样养活自己呢?

“大陈,你爸爸不是给你找了个好工作吗?”

大陈摇摇头:“如果他不是附加一个老婆给我,说不定我会接受。”

这我倒没想到,不过老人的心可以理解,找个女子绑住儿子,老有所养是人之常情:“你总要结婚的。不妨考虑一下。”

大陈呵呵笑,瞅着小吴,把小吴的脸都笑红了。我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了?这句话很好笑吗?”

小吴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别理他,他发神经的时候总这样。”

我那时竟恍惚有了幻觉,总觉得小吴瞪大陈的这一眼,太多嗔怪,太过溺爱,似乎有点像我妈瞪我爸的翻版。那时,迟钝的我,终于开了点窍:“你们……在这里能做什么呢?”

大陈很骄傲的拍拍胳膊:“我会刀削面。”

小吴笑笑:“我会做土豆粉。”

什么什么?!做大排档吗?我有点不屑,家乡人似乎天生都是厨子,每个皆有好手艺,只是想不到他们读了这么多年大学,结果还是要和其他人一样,最后走同样的下场。我不明白,我想不通,早知如此何必走弯路?

大陈拉着小吴走的时候还是搁下那一句:“等你长到我这么大就明白了。”

那一刻我又回到了小时候,梳着羊角辫撅着小嘴巴,妒忌的看着他们并肩远行。那默契,那交融,没有我的份。

那一刻我忽然不再妒忌,他们的故事不止没有我,也没有路人甲乙丙丁。

我回到了家乡,办了当地第一家公司,用别人的话说,是大学生的我把小镇带上了旅游致富的小康之路,果然书没有白念,不像某某和某某,光知道在城里吃香的喝辣的,忘记自己老爹老妈。我听了,只能笑,一句也不敢应,我生怕一开口自己就会很激动的为他们辩驳,吐露他们辛苦维护的秘密。但,很可惜,秘密总是火,不可能被纸包住。那天大陈的爸妈气哼哼的在车站和我擦肩而过时,我听的一清二楚,他们只当没生过什么儿子。

隔了几天,小吴的家搬走了,搬去哪里没人知道,街坊们只是说隐约的听见大陈家人来吵过。

我放心不下,再怎么说,大陈小吴都是我同学兼同乡,我不能不管他们。我于是只身去了城里,在凌晨街角简陋的小摊上,我看见两张比阳光灿烂的笑脸。大陈被晒的黑黑的,冬月里干的起劲,大汗淋漓,小吴拎着毛巾,时不时的给他擦拭,他的手上已经起了冻疮。

给了一个孩子十元钱,叫他买来一份两掺给我。刀削面和土豆粉,我吃着吃着,居然吃出了别样滋味。酸咸苦辣,里面渗着甜蜜,一丝一丝,一滴一滴,珍贵的好像沙漠里的水。

收摊的时候,我又来,大陈正追着小吴,要给他戴上自己的棉手套,他恼恨小吴丢了一只手套一直不告诉他。而小吴死活不干,非说大陈才是最辛苦的,两个人你推我搡,推托了半天,终于决定一人一只,中间的一只是大陈握住小吴的手一起塞进去的。我看着,忽然觉得这座城市的冬天好像不是很冷,正要走,却听见小吴傻傻的问:“你后悔吗?”

我收回步子,竖起耳朵,做回小时候经常隔墙偷听他们秘密的小丫头。我听见大陈在笑,笑有人傻的不得了:“我要是后悔岂不是连你都没有了吗?”

小吴似乎没听进去,还在心存疑虑:“如果你我生在不同的地方,如果你没有遇见我,如果不是那次拐卖,你还会和我这么亲吗?你会不会娶一个女子?会不会比现在好过?”

大陈很久都没说话,当我忍不住好奇探出头来看时,却发现他在温柔的望着小吴的眼:“总有许多想做的事,也总是有许多障碍阻隔,有许多障碍便诞生了许多的借口去搪塞,往往比想做的事还要多。仿佛说一句来不及了,就可以不去想不去做。而当真的来不及了,是岁月抛弃我们独自远去的时候,是缘分被委以重任终于不堪重负的时候,是命运只剩关掉开关的机会,我们才发现,有些事已经注定成为遗憾,来不及去弥补。而我们所不知道的是,在我们沉重的悼念这个遗憾的同时,时光又悄然溜去,带给我们更多无法挽回的遗憾……”

“所以,你……”大陈轻轻贴了贴小吴的脸蛋,“你和我一样,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去后悔。与其说后悔,我倒宁愿你换三个字。”

小吴竟张嘴咬了一口大陈的鼻子,拔腿就跑。大陈配合的怪叫着,脚底下还不忘了追:“好小子,你敢咬我,看我怎么咬回来!?喂……你跑那么快,谁带我去打狂犬疫苗啊?!”小吴挥舞着煮饭的勺子,敲打着大陈的头。

大陈居然还不知死活的嚷嚷:“给我打一针,就能救命啊。救人一命胜找七个老婆。你多划算。”

小吴把脸一拉:“喂!”

大陈翻起旧账:“当年拐卖案,我多辛苦才先救你出来的。算一算,一命七个老婆……啊,我可是为了你丢了七个老婆呢。”

小吴脸拉的更长。

大陈收敛了一点:“那么,来吧,至少补偿我一个好了。剩下的,先欠着。”

小吴还是不吭声,光拿白眼翻他。

大陈走投无路,挂旗投降:“好吧,好吧,剩下六个不要也可以。”

他们渐行渐远,渐渐消失在夜色之中。我不得不承认,夜,真的很美,有没有霓虹灯不打紧,关键是你身边站着的那个人……

那一晚,我爱上了他们不知名的爱情。

(完)

【九十四】星辰

高高的天穹,缀满闪闪。

我猜有一颗是你。

你说过,你会爱着我,到世界尽头。

我也说过,不怕你走的太远。

然而我后悔了,今晚,露水很重,很冷。

没有你给我披上外套,捧住我的脸颊,

我的心比那露水还要冷。

之前还以为男人天生坚强,不会惧怕别离,你是,我也是。

那时我还拍着胸脯跟你保证,离了谁我也不会慌张。

你一笑,转身去。

留下灯红酒绿声色犬马,芸芸众生喧嚣尘世,

和孤零零如落叶的我。

冬天就要来了,你说过那不该是伤心的季节。

你说,连最寒冷的冬天都能安然度过,就再没有什么算苦难。

但你知不知道,有个傻瓜对你的思念泛滥成灾。

这个傻瓜在你笑的时候不懂你的温柔,

在你叹息的时候不懂你的不舍,

在你挥别的时候不懂你的决绝。

他天真到以为只要愿意就一定能够重逢。

他忘记了,对与错,生与死,不仅仅是一条沟壑。

你怎么会爱上这样的傻瓜?

你怎么会爱上连自己是个傻瓜都不知道的我?

微风像你的手指,轻轻拂在我面颊,

仿佛是你在低语:“你够傻,我够笨,我们天生一对。”

是吗?你不是在开玩笑?

你为什么不是在开玩笑?

如果只是个玩笑,我是不是就不必这样难过?

在没有你的地方,在没有你的时候,

在你制造的难过里,回忆着有你的短暂时刻。

幸福哪怕只有过一秒钟,也是天理。

生活难逃酸甜苦辣,我从来也不打算闪躲。

我只是多一个小小的贪念,我希望那酸甜苦辣是你和我共同经历。

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我望着繁星,继续每天的功课:找你。

总有一颗是你,对吗?

(完)

【九十五】咣当

他出生的时候十斤,曾经咣当一声掉在地上,颇具男子汉气概。当时震惊了整所市医院,因为掉在地上的初生婴儿,居然毫发无损。大家说他是金刚罗汉转世。爸妈当时还很激动的给他取了个相当有纪念意义的名字——咣当。

可不知道为什么金刚罗汉越长越大,身子却越来越纤弱,营养拼命的补充也没有用,别人的个头与日见长,他的个头与日见缩。可把老爸老妈急坏了,求了观音菩萨又去拜太上老君,今天为了见耶稣去学了英语,明天就换成了阿拉真主。也不知到底是拜对了哪路神仙,反正到了十九岁,一百六十公分的金刚罗汉又开始长个。长是长,起跑时间比人家晚了,怎么样也长不到一般男孩子的高度,加上五官清秀,总被人家误认为是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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