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种爱情之倾城(穿越)上——飞檐走壁的奇迹
飞檐走壁的奇迹  发于:2011年03月21日

关灯
护眼

我不是最恋钱,我渴望被钱恋。

眼巴巴望着天,天上何时掉馅饼,砸中我的脸?

我梦里正香甜,梦见五百万,

百万换成毛票,(那个)数到手背酸。

那个数啊数啊数,醒来手里一堆堆,全是旧报刊。

(诶?旧报纸也能卖钱吧?)……”

不自觉又哼起这首可爱又无奈的小钱奴,我对着镜子傻笑,人家小钱奴至少还有两块钱去做胸怀五百万的梦想,而我呢?一天没敢吃饭

,到晚上搜遍了口袋,还是头天剩下的两毛钱,连根油条都买不了。房子是租来的,水电要自己掏,虽然没有学上,不必付学费,但同

样因为学历太低的问题,没有地方肯收我做工。挣不到钱,我连自己都养活不了。生存的本能让我不得不在深更半夜出门去,手里藏了

一把水果刀。

这个决定后来被证明是大错特错的,饿了一整天,我的力气甚至掐不过一条恶犬,被它追了三条街,爬到别人房上迂回逃窜才安全降落

地面,切,小气,不就是看上它碗里一块旧馒头吗?一摸口袋,水果刀也不仗义的弃我而去了。

满身是土,不敢回去租赁的房子,生怕房主怀疑我半夜出门的动机,将我一棍打出。月亮高高挂,情人眼里它是多么可爱的笑脸,但我

眼里,它长的像个烧饼。捂着越来越空,越空越疼的肚子,走投无路四处乱闯的我,竟然昏了头,一个不小心跌撞进一个灯红酒绿的酒

吧里,在那我捡了人家的残羹剩饭填饱了肚皮。等第一个饱嗝出品的时候,我才发现酒吧老板一直在吧台盯着我。

我刚刚吃的所有东西一下子堵在胃里,上不去下不来,和我一样紧张兮兮。小心翼翼的开口问人家要不要服务生,我可以帮忙,工薪减

半就行。老板摇摇头,却没等我失望到底便接着问我有没有兴趣来做别的工作。我慌张的使劲点头,几乎是冲过来捏住老板的胳膊大声

回答说我明天就能来上班。老板瞅着我的表情很是古怪,但他没有拒绝。只是说,我第二天可以来,可以吃饭,可以领钱,但暂时不能

工作,要培训。

培训?我疑窦顿生,一个酒吧里有什么工作要培训?莫非是调酒师?收银员?我看了一眼脏兮兮的自己,不认为我本人有这方面的天赋

,至少不是可以让人一眼就看出来的。

等第二天,我才明白自己的位置所在。老板把我领到了一个人面前,说七天之内把他教好,现在吧里需要人手。那个人看了我一眼,点

点头,送走老板之后就开始给我看些我之前想都没想过的东西——杂志、照片、录影……还有些看似很古怪的工具。等看完一半,已经

到了下午,我手心攥着的冷汗已经干了好几遍了。

“你们?”我欲言又止。

“我们就是干这个的。”他言简意赅,指了指屏幕下方那个被压的男子,点拨我迟钝的神经系统,“这个位置以后就是你的位置。”

那一刻,我想到了逃,马上、迅速、远远的逃离。但是我的腿不听我的话,因为出了这个门,我就会饿死街头。明天报纸上,会为我留

给方块大的地方,上面登着认尸的照片。我是鲁深智不是鲁智深,我没有拳打镇关西的能耐和勇气。我甚至没有穷死饿死也不用身体赚

钱的傲气。于是只是想了想,逃这个字迅速被我赶出了脑海。我冲我的老师点点了头,报上自己的姓名:“鲁深智。”

老师微微一笑:“以后你就叫小智吧,不要告诉别人你的真实姓名,这样会给你惹麻烦。当然也不能够掏出真心来对待谁,无论他是谁

,说过什么做过什么,你的真心都必须自己保护好,因为一旦掏出来,你就没有退路了,你就只能是别人手上的傀儡,跟着别人的喜怒

而喜怒,跟着别人的心思而彷徨。记住,你可以忘记自己有过心,也绝不能把它交给除你之外的任何人。”

我听不太懂,可见他一脸诚恳不像说谎,我很给面子的又点了点头。他笑了,挺好看的一张脸,就是右眉弓有道深深的疤破坏了整体的

美观。他说的话,大概是那道无法抹去的伤疤教给他的。

(待续)

【四十九】《我是配角》(中)

第一次给了老师,第二次给了老板,第三次……不好意思,我忘记主角的姓名了,只记得他的秃脑壳稀疏可数的发丝,只记得自己给他

取的外号叫三毛。三毛这人其实不错,虽然为老不尊,虽然整天欲求不满,但对我很好,会记得我生日,会记得买礼物,会记得我的洁

癖,每次都做防护措施,会偶尔说遇见我太晚,否则便怎样怎样。我有一段时间几乎相信了他面不改色的谎话,直到有一天,他母老虎

一样的老婆突然气势汹汹的出现在我们约会之地,甩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然后潇洒的摔门而去。后面跟着哈巴狗一般的三毛,他甚至

没有最后回眸看我一眼。

那一场属于他的戏,我是最佳男配角,是不是该庆幸一下?

然而,我狂欢的似乎过头了,在雨里奔跑的时间太久,次日就发烧进了医院。老板来看我,说师父走了,从这座城市最高的天桥上跳下

来,粉身碎骨,连脸都烂了,看不清他临终的表情。只是在他日常写字的留言册上,写了一句,房子可以借给鲁深智使用。房租照付。

我那时总算有了落脚的地方。一间一室一厅的小公寓,里面已经空空,大概师父不愿意我用他旧的东西,又或者他早已准备好这一天的

到来,什么也没置办。我买了一把大拖布,一把大扫帚,又扯了旧衣服当抹布,用了一天的时间将屋子打扫的窗明几净。从第一次疼痛

开始,我就落下恐床症,除了本职工作,不得不为之以外,我几乎从不接近床铺,因为会噩梦连连,看过心理医生都没有用。

所以我打地铺,在自己的小王国里,一个床垫,一张矮桌,一个四脚凳,还有一个电炉子,锅碗瓢盆,组成了我全部家当。不过后面几

个基本用不到,因为我的客人通常会请我吃饭,其实第一个也是摆设,因为我工作的地方常常可以累的什么都不管,一觉到天亮。也有

特例,做到一半就被暴力倾向的拳打脚踢的撵出门,或者碰上几个爱好施虐的玩NP,再或者就是碰到老板。老板素来见不得员工休息,

所以每次受到客人满意的电话答复,总是第一时间找到我的栖身之所,然后暴怒着催促我回家洗洗干净,晚上不准迟到。我素来不敢忤

逆他,其实他的个子已经比我矮了,但是我就是不敢忤逆他,我怕他会像师父一样,突然有天给我来通莫名其妙的电话,然后从高高的

地方摔下去。

他是世界上仅存的还在乎我的几个人之一。无论这在乎在他心里几斤几两重,我知道他总是在乎的。

他甚至曾经带我回过他的家。令我非常惊讶的是,他居然有个正常的家庭。父母,姐妹,保姆,房子,土地,宠物猫,除了妻子他什么

都不缺。见我诧异的看他,老板也有些赧颜:“在这里不要叫我老板,叫我名字就好……他们并不知道我的职业。”我虽然还困惑很多

,但是还是如他所愿。

那是我唯一的一天叫他的名字,他的名字真的好听,叫“齐愿”。我开始总以为是“祈愿”或者“奇缘”,无论那个都浪漫到了极致,

老板听了我可笑的想法却没有被逗笑,相反,眼圈还红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有个人曾经和我一样误会过。

也许是替补主角吧,当时的我天真的憧憬,这次虽然替补,但好歹我成了主角,接下来的生活,就是两个男一号的幸福特写了吧。

可是我忘记了,主角就是主角,即便在异国他乡,相隔多年,他的地位依旧不变。特别是留下的一个,不惜隐瞒家人,通过从事特殊的

职业来搜索他的消息,来寻找他的下落,煞费苦心的时候,主角的交椅已经永远为那个人准备妥当。

那天,当我去给师父烧纸钱——付他要的房租时,我远远看见了老板的身影,他正忘情的抱着一个失而复得的纤瘦身形,哭的像个婴儿

。我始终没看清那个远道归来的人的模样,也不知道他叫什么,是否和师父的名字一样浪漫奇异,我只记得,这个貌似路人甲实则是漫

长连续剧的主角,在插播了近三年的广告之后,和另一个主角破镜重圆了。而我,恐怕是演得最出彩最野心的广告。

小鹏早就说过老板心有所属,不叫我陷得太深,我当时还嘲讽他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狐狸。他的确长的像狐狸,细细的眉眼,薄薄

的唇,声音银铃一般,心思慎密的绝对赶得上童话书里的列那狐。我猜,他和狐狸的唯一差别是身上那层厚厚的毛和毛茸茸的尾巴,狐

狸有,他没有。

他听了就乐,说自己恨不得长全了差的这两样,因为这样就可以堂堂正正的到森林里去,狐假虎威的生活,好过现在怯懦如过街老鼠。

老板离开的那天,店里的几个人全去送别,我执着的要求看店。别人笑,说老板都走了,还看的什么店。小鹏替我掩饰说,老板走了,

咱们也要过日子,离开这店,咱们就是喝西北风都没地方找去。大家伙这才被说服离开。剩下我一个,肆虐的横扫整个吧台,不会调酒

,就看见什么配什么,好喝的喝,不好喝的倒一身,花花绿绿的好像怪物。小鹏回来的时候,我正撒酒疯,用破天荒的勇气指着唯一一

个上门的男子说,你他妈的给我滚!别以为有几个钱就了不起了,别以为家底厚点就能为所欲为欺负别人,小心爷今天废了你!

小鹏手忙脚乱的把我从吧台上拽下来,给那人赔不是,我居然还不知死活的推开他,冲上去就要揍那个我认为的坏人。还没等拳头碰到

人家鼻尖,我已经毫无形象的呕了他一身。

然后没事人一样找了墙角睡到大天亮。

更要命的是,第二天醒来,我就把头天的丑事忘得一干二净,在小鹏领着我上门去给那人道歉的时候,我还傻乎乎的劝,说小鹏这孩子

还小,才来我们店两年,经验不足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请您多担待。

小鹏瞅着我哭笑不得。

那个西装革履的哈哈大笑。

我一头雾水不知所措。

那天就认识了他——自贡,和四川某地同名,我曾开玩笑的问他,是不是和超生游击队里一样,在哪里生的孩子就叫当地的地名,他抱

着我点我的鼻尖说,聪明的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我乐,虽然知道不可能是这个理由,但他的表扬让我满足。说来多好笑,这么一句连小

学生都不屑的空头支票一样的赞美,我居然甘之如饴,比吃了蜜还觉得甜。难道是因为自贡的目光,我第一次沐浴在这么温柔深情的目

光里,比阳光还暖的所在。即使他一句承诺都不给我,我还是心满意足,只要枕着他的手臂就能睡的很踏实很安心。

然而,我的剧情比别人要复杂的多。幸福走到我这里总要先拐上七八个弯,然后与我潇洒的擦肩而过。

有一天小鹏哭着来找我,说被一个虐死人不偿命的恐怖家伙看上了,求我帮忙。我二话不说就跟着他上了那鬼魅出没的建了近半个世纪

的老楼去偷袭,小鹏怕黑,我便走在前面探路。一直走到一扇虚掩的门前,小鹏突然大声喊起来,我扭头看他,身子却不知怎么的就被

拖进屋里。屋门在我身后重重的关闭。里面有两个人,虎背熊腰,满脸横肉。说着我听不懂的外国话。

被他们残忍对待的时候,我还有点庆幸小鹏没有一起被抓进来,否则他那个小身板,一定会被做死的。

一直被捆在床头过了三天,我才被警察救了出来,紧接着,带进局子说说明白。进去了我才明白,那两个是贩毒吸毒的,满身的病,某

日到店里择好货色,小鹏推荐了我——我被卖进了狼窟。

呵,大概是个不错的价钱吧,小鹏演的那么卖力,在明知我有了自贡之后绝不再和其他人做的情况下,还挖了陷阱让我跳,没有个好价

钱,他怎么捞得回棺材本?是,我已经下了狠心,我决定一出去就宰了他,从小鹏的喉管下刀,一刀切到底,不叫他经历太多太久的痛

苦。

(待续)

【五十】《我是配角》(下)

小鹏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在法律调查取证还我清白,在医学抽血化验还我健康证明时候,我得了一个消息,这个消息,是噩耗。我刚

听到时,恨不得停止法律和医学的累赘工作,没有清白没有健康已经都无所谓了,我不在乎了!!

自贡离开了。在得知我的下落时,他曾经想搭救,可小鹏给了他我被做时候的录影带,被下了药的我叫的那样惬意和放肆,彻底粉碎了

自贡以为我是被迫的一厢情愿的幻想。伤心至极,难免工作失误,他于是被公司发配到了外地,小鹏不知为什么竟陪他一起。

从拘留所里出来,阳光已经剥脱了温暖的假象,只剩下刺眼的锋芒,灼的我皮肤疼痛难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我咬着牙找到了自贡

原来就职的单位,发现他真的如消息中说的那样去了外地,临走连我们一起居住过的房子都卖给了别人。什么也没留给我。

发现我脸色煞白的吓人的自贡的同事,好心递给我一杯水,正是这杯水让我恢复了些气力,想起了自己还有个小窝。师父留给我的,却

被我遗忘了很久的小窝。师父大概已经猜到这一天了,所以给我预备了后路。我像个鬼一样飘回了旧地,失魂落魄。一开门,地上一层

厚厚的灰尘,灰尘上面躺着一封厚厚的信,上面的积土还不算多,大概是近些日子才从门缝里塞进来的。

我疑惑的打开看,里面居然是小鹏的信。皱皱巴巴的一张纸,好像下雨天淋着雨写的,满是水渍留痕。上面的字歪歪扭扭,语法错误,

段落不清,还夹杂了很多圈圈,一旦太复杂的字不会写就圈个圈,这还是我教他的。这绝对是小鹏写的。虽然他没有署名,他的鹏字他

也不会写。我一眼就能认出。因为他只上过小学,文化程度比我还不如,要不是家里实在孩子多到养不起,他也不会被卖给别人做儿子

,也不会因为不服管被丢在那种地方自生自灭。

他居然会给我写信,还一字一句的写了破天荒的三页纸长的一篇,这现象我称之为太阳从北边出来。

好奇终于大过了憎恨,我开始慢慢读信,慢慢读懂了一直被我忽视的同类——小鹏。原来一开始,在我还混混沌沌醉酒高歌的时候,他

已经爱上了自贡。在我们这个圈子里,爱只有两个下场,要看对方的态度来决定黑白的下场,要么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抛弃了一切也

不得善终;要么像我当初那样等待幸福安然降临。小鹏生怕自己属于前者,求生的本能让他出卖了同伴,让他落井下石,让他卑鄙的在

自贡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充当英雄挺身而出,让他赌上了一切追随自贡而去。他的未来,能否获得自贡的爱,没人知道,但是他敢赌,他

写道:“我只有这一辈子……”

我没有去找小鹏或者是自贡,也不知道后来他们到底在一起没有。对于我而言,自贡偏听偏信的幼稚举动,已经伤了我心。

我也没有回去店里,不知道它现在易主给何人,我只是买了份报纸,圈起能胜任的岗位,一个一个的去尝试。那时,我当真以为自己可

以,不依靠这个衣食父母的身体也能生活下去的。然而,我错了。在被拒绝了二十七次之后,我爬上了当初师父跳下去的地方,那座天

桥。或者,今天,我可以自作主张,自导自演一回。仅此一回。

让我没想到的是,那里竟已经抢先站了一个人。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