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上西楼 中卷 重生——今日痴
今日痴  发于:2011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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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探道,后方做着可寻迹返回的记号。

太阳堪堪落山之前,一群人终于走出了迷雾之森。

饶是众人都是身强力壮的青年,也事前服了驱瘴气的药物,仍不可避免一个个给薰得面颊发青,眼色迷蒙。

迷雾之森外,是截然不同的世界。

四周噬人血的昆虫嗡嗡嗡地绕飞;树木没有迷雾之森的密匝,但树顶四处停栖着各种奇异的怪鸟,怪目转动之间闪烁着不怀好意的眼光;间或可以看到色彩鲜艳,触目惊心的爬行动物。把原本还不算胆小的何参事吓得面如土色。

众人一看这阵势,不得不停下来暂作修整。歇息的地方既不敢离那死寂有毒的瘴气之所太近,也不敢太远。他们选择了中间一个相对空白地带,这里瘴毒极簿,那些活着的毒物因为瘴气不会轻易入侵到这边。这对他们目前来说,算是极为安全的屏障了。

在晚上进入这片危机重重的原始森林,那等同于找死的行为,凰艳再着急,也只能隐忍了下来。莺卫一部分守防,一部分就近利用绳索猎套野鸡或兽充当食物;一部分重返迷雾之森,砍十几颗碗粗的树干搭建简易营帐。

阿汉偕同留守的几个莺卫燃起了几个大火堆,又沿着四周撒着松香硫磺等防爬虫的粉末。兜了一圈回来,看到凰艳坐在火堆旁,愣愣发怔,神色间几分落寞悲伤。

阿汉将人扯回神,问道:“你后背的伤可好了?”凰艳淡淡说:“大好了。”阿汉说:“转过身来,给我看看。”

气氛一窒,凰艳住口不语,只是眼光有些奇异地望了他一眼,随之别开。阿汉原是无心出口,见他这个样子,不由得瞪大了眼睛——不会吧!这是在害羞么?

阿汉摊手:“你放心,我没恶意没邪念。血腥味儿能引来毒虫的窥伺,我就看看,如果不妥的话还要处理一下,以防万一。”

凰艳瞪了他一眼,哼哼了一声,俯身趴到他的大腿上——这下子,换阿汉僵住了。

有没有搞错?!他他他……只是让他转个身而以,没必要趴到他腿上来啊!搞得好象情人在亲密一样!姿态有多暖昧就有多暖昧!

阿汉想抽自己二巴子,为什么会犯傻提出这个建议,他这是不是嫌自己中的毒不够深啊!

只是现在将人推开倒显得自己别扭小气,阿汉吸了口气,定了定神,告诉自己心无杂念。

他的伤口处理得极好,现在已经结痂。阿汉的眼光停在他的后背另一处,呼吸便停窒住了。

靠向右背地方,有另一道狰狞丑陋伤口。伤口大概有碗大的面积,可以想象当初伤口极深,并且在愈合的后期受到了极大的感染腐烂。

阿汉皱眉,手轻轻覆上那个伤疤:“穿胸而过?”

他一颤,嗯了一声。

“怎么会腐烂成这样?”

凰艳的脸深深地埋在他的大腿之上,几年来压抑得令他几欲发疯的梦魇在这一刻突然有倾诉的欲望。他的声音很轻,象随时会散碎在风里。“当时……我晕迷了近半个月,几乎快死了。偶尔半昏半醒的时候,身边总有人回回来来……可一直没有他,我几乎,都恨起他的无情来了。后来,我终于醒了,才明白,他不是不想来,而是来不了。”

他完全不敢想象,大理寺天牢里,从开始的镇定,希望与信任,到最后的失望心殇,他是如何度过那蚀心蚀骨的十天十夜的。

无法忘记,那一年重五晚上的花荫树下,二人之间隐晦的承诺。

他说:“有一天,你改变初衷了,哪怕是一丝猜忌,请直接告诉我。”

他应:“我不会。”

他说:“好。”

那一刻,百花在面前齐齐盛放;那一刻,他以为自己已经握住了这世间最美好的一切。

只是,为什么美梦短暂得还未开始,便倾覆至毁灭的深渊?

他对心爱的人郑重允下的承诺,不过一晚,便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他怨恨宿命的无情,痛恨方相,痛恨一切未能好好保护他的人,可最恨的人,是他自己。

恨自己口口声声,信誓旦旦,最终却无法保护他。

伤口大好的时候,他在上面撒了腐蚀的药物,感受着伤口大面积的腐烂,灼伤肌肉的疼,令人快慰。后来,他又寻到更加新鲜痛快的方式,每当他无法透气的时候,他会在自己手臂划下一刀又一刀,直至血肉模糊,鲜血沿着手臂蜿蜒而下,染遍十个指尖。

那一年的桅子花,开得极好,却枯萎得极快。

无名楼上依旧无名。

他为了讨好他特地搬来的玉榻,在岁月中失去了光鲜;他住过的地方,依偎过的床衾凉簟,遗有余香。

那些欢乐埋葬的角落,那些悲伤留下的线索。

他已消失在轮回,遗留自己在一树残花下徘徊。

无可弥补,无可挽回,唯有疼痛,能祭奠他,腐烂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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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痛快的发泄过后,凰艳整个人看起来都清爽一些。望着不知道的远方,眼中露出灼灼神采。

阿汉一直纠结着该如何说出阿笙不过是一个假身的话。本身事情的过程太过诡异,说出来只怕无法令人相信,再者此事关系到玉楼与阿笙二人的性命。阿汉与他相处时间虽不长,却能感觉此人手段狠辣,局时雷霆之怒一发,只怕后果不堪设想;可不说吧,实在又不忍心他就此与那位极有可能仍然活着的正主儿擦身而过。说与不说之间,着实矛盾。

“倘若……给掳到神殿的那人不是你想找的那个人,你是否能辨认得出?”

“我与他少年时认识,十多年来虽分多聚少,但形貌气息,早以唇齿相连,是不是他,我焉能认不出?”

凰艳不知道,半个月后,他一言成谶。

阿汉扭头看他自信的脸,不吭声,心事重重。

附近没有水源,随身带的清水便额外珍惜。莺卫把猎来的野味掏了内脏连皮剥掉,烧烤只加了盐巴与椒粉,对于饥劳了一日的人来说,已是人间美味。凰艳吃的不多,只几口便拿手帕拭唇。一旁的阿汉只要看他养尊处优的模样儿就想寻法子蹂躏他,于是很强势地丢给他一块野兔腿子,凰艳瞪着露出了嫌恶的表情。

解决了五脏庙,几个人凑在一起商议路线。

何参事是专门整理滇南地方志的文书,对于各种各样的秘闻了解也比较多。他先开口说明一下对这片丛林的了解。

说起来,迷雾之森可怕、潮湿与令人窒息的死亡瘴气,与黑灯沼泽的食人族,离渊天堑的噬血妖花,根本不算什么。他们现在唯一能避免的是如何尽量绕开这二个地点的中心地带,绕着边缘寻找神殿。

凰艳皱眉道:“倘若神殿处于这二个地方的中心,那该如何是好?”

何参事道:“公子放心。神殿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神圣的地方,决不会建在妖物肆行,血腥污秽的地方的。朱雀在南,南方属火,塔矣神是火神,属下以为,我们一路往南寻找,必能找到。”

夜晚的星光极亮,远处的夜枭与不知名野兽时不时发来怪响。阿汉朦胧眯了一觉,一醒转已是半夜,身畔空空如是。凰艳盘膝坐在不远处,对着满天星光发呆。

“明天还要赶路,怎么不睡?”

“睡不着。”

阿汉顺着他的视线,笑了笑:“天真高。”人很渺小。

“是啊,天真高,望得颈子都酸痛了。”阿汉拍拍自己的肩膀,戏谑道:“借你靠靠。”

肩膀一沉,未想到他真的靠了过来。

“这里很危险,为什么要跟过来?”

他的气息喷了过来,温热的痒。说话时微微地调了一下姿势,慵懒的眼睑半敛,一束眼光刚好打在他锁骨之间的那片肌肤上。阿汉转过头不敢对上他的脸,努力让自己放松。

“你别多想,我从前便是经常偷偷潜入到这里面采药的。”

凰艳眼睛合上,许久没有说话。

这个寂静的夜里,周围充诉的是不知名的危险,可彼此绵长的呼吸,却令人安心。

阿汉不知不觉放松了情绪。凰艳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随时掉下去的样子。阿汉将手臂圈过他的肩膀,轻轻揽住了住。

眼皮不知不觉又粘涩了起来,半醒半睡之间,听到凰艳突然唤:“阿汉。”

“唔?”

良久之后,才听他轻轻说:

“就算我只剩一分富贵,也愿与你共享之。”

……

阿汉迷迷糊糊地笑了一笑,又皱了一皱眉。脑袋有点桨糊地想着,共享富贵?只怕阿秀是不喜欢的罢——

那一夜,巡防的莺卫一共打死了三条色彩斑斓的毒蛇与二只闻到食物香气盘旋而来的兀鹰。黑暗中有无数野兽的眼光灯盏一般地亮着,不怀好意的窥伺。

而这,不过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开始。

在接下来数场险恶命悬一线的探险中,二人相互扶持,一路走过。

那一晚,相拥而眠的二人与星光共醉,尔后,那时异样的暖昧,终于找到了合理解释的端口。

经历过,紧张过,而后相视一笑。

那是朋友之间,生死与共的感情。

第二十四章

走出了迷雾之森,没有瘴气导致头晕脑胀的困扰,可身边潜伏的危机,却比瘴气惊险百倍。

众人事先内服了可解毒的药丸,全身也涂满了防虫的硫磺,莺卫将阿汉三人围在中间,一个个都是防备的姿态,眼观八路 耳听四方。

走了将近二个时辰后,阿汉首先停了下来,皱眉:“不对。”

何参事握着罗盘喘息,累得两眼无神。“罗盘上显示这方向是南方,怎么会错?”阿汉望了一下四周,与凰艳对视了一眼:“你怎么看?”

凰艳的面色自方才便凝重了起来。很不对劲,因为周围静得太反常了。

这里没有瘴气,却与迷雾之森一般,死一样的寂静。

一个莺卫突然低呼了一声。顺着他的眼光望去,众人心头都是一跳。

五十步开外,一株红色巨大的植物突兀地出现在眼前。那植物整株呈花瓣型,每个花瓣肉壁约有二个巴掌厚度,瓣尖微微朝内蜷缩,内壁长满了诡异而突出的肉瘤,瓣缘有锐利的锯齿,倒垂着一根根鲜红的长须,风一吹,长须便蜷曲翻动,象给拉出了地皮挣扎的血蚯蚓。

血蚯蚓在成堆的动物骸骨上面翻动。

这花给人的印象,第一眼是恶心,第二眼便是惊悚了。何参事的眼光一接触到那区骸骨,便嗷了一声,一翻眼白。最前方一个莺卫突然着了魔一般,一步步朝那异花走去。

阿汉面上变色道:“快拉他回来!”原先在他后头一个莺卫一个纵步提住他的后领,将人拖了回来,那个莺卫摔在地上,面上方始露出如梦方醒的表情。何参事哆哆嗦嗦,一脸恐惧:“噬血妖花!是那个会妖法的噬血妖花!”

凰艳瞪了何参事一眼,眼里杀机一晃而过。阿汉拍了拍何参事的肩膀,安抚道:“这花会吸收人以及动物的血肉,确实是骇人听闻。不过不要慌,就我之前对那花的一些了解,此花要施妖法,只能对它一定距离内的活物有效。我们先退后一些,从长计议。”

经过这一个插曲,众人的情绪分外地低靡了起来,凰艳嘴唇抿得死紧,面色十分吓人。阿汉的手有自己意识一般捏上他的手掌,一边想着路线的问题,但脑子里空了几分神志,隐约而分明地想着,他确实很紧张他的那个情人呢!

不知道,有一日自己消失了,他可会偶尔记起他?

残酷的事实摆在眼前,他们若往南方走,必定会绕进噬血妖花的地带,只怕一去无回。凰艳思索了一会,问道:“何参事,我们现在是朝正南的方向走,你看我们有没有可能,自偏位,东南或西南的方向绕着过去?”

何参事还没有从惊吓中回神。阿汉道:“往一边绕过去倒不失为一个好法子,只一点极为棘手,我们根本无法得知这片妖花林范围是多大,绕过去会耗多少时间,局时又会遇到什么景象?”

“照你这么说,这路只怕是走不下去了!”凰艳一声冷笑,用力摔开他的手:“你若是怕了,尽可现在就回去,还来得及!”

阿汉苦笑,叫饶道:“小李子大人,小李子老爷,你行行好,明察秋毫一点儿,小人只是就事论事,没有给你添堵的意思。”凰艳方才甩手的时候脑间那烧起的几条神经便惊了一下,稍稍冷静了下来,也感觉自己反应过激了。阿汉给他拾了个台阶,于是顺驴下坡。

“你说的对,我太着急了。”

真是别扭!阿汉对自己哀悼一般叹息。

“可惜这地方除了毒虫大蛇外,没住半个会说人话的活物……”话音一落,阿汉突而一拍大腿,眼睛光芒大盛:“不对!方才一路走来,忽略了一件重要的事儿……”

一个半时辰后,一排用木杉混着茅草的屋子出现在众人面前。

凰艳的眼光露出了一点不可思议,问阿汉:“你怎么知道的?”

阿汉有些小得意地说道:“路上遇到的那些兀鹰,你不觉得有几只与其它的有一点不同吗?”

兀鹰是一种凶猛警惕性极高的动物,猎食时高高盘在空中,休息时也会选择栖息在最高的枝头,可以说是飞鸟中的王者。凰艳以前伺养过鹰隼,一点就透。

有几只兀鹰确实有一些不同,它们眼神凶野间还透着几分狐疑,野生的兀鹰会对人类异常警惕,只有经过伺养的才会这样,不十分畏惧生人。

说起来也真是有三分运气的,靠着这几只会飞的扁毛畜牲的踪迹,居然让阿汉寻到了这里。

何参事已经给吓得有些弓杯蛇影,下意识便结结巴巴地说:“该不会住着的便是传说中可怕的食人族吧?”说完但听一串奇怪的嗬嗬声,一群披头散发,面膛涂了黑色灰烬,戴着动物骨骼的野人持着削尖的木棍,将他们围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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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南夫人站在一群土人中间,看不清年龄的风韵,眼角看人三分媚意,唇瓣很红,一套荷绿披甲映得整个人分外娇艳,象香红嫩绿正开时的凤仙花。

她会说一口与他们一样的语言,出乎意料地和气有礼。听着他们叙说来由,还捧来了蜜茶让他们品尝,说道:“我们虽生活在蛮荒之地,可也象中原的人那般热情好礼的。诸位是我的贵客,请不要嫌弃我们的茶艰涩,先干为敬。”捏着竹制的杯盏一饮而尽,态度间落落大方。

蜜茶很甜,就象它的主人;可是蜜茶没有毒,它的主人却暗藏机枢。

这个美丽的女人让他们在这片林子里面三进三退,险些要了他们的命。

阿南夫人给他们指点的出林的路线,看着一群人消失在林子,她的一个下属不解地问:“夫人,你难道忘记了尊者的吩咐,怎么让那个人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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