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杀手(下)————黑木黎子
黑木黎子  发于:2009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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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毁口轻飘飘地一旁说风凉话:“我要是有那麽灵验,这世上就不会有我看不惯的人了。善男信女还拜什麽玉皇大帝,拜什麽十八王公,拜什麽妈祖?或者祈祷什麽耶和华保佑?”他顺手从空著的围棋盒子里撕里一片创可贴跑过去“啪嗒”一下给褚彦帛按牢了:“刮脸的时候不要说那麽多话。”


  “是你先跟我说的,我能不回答吗?不回答肯定会被你拿什麽威胁我。”

  焦毁蹙眉一瞪:“我威胁你?懒得跟你争论。”

  “是你争不过我吧?”

  “我只说不要说那麽多话,没让你不说话。你的理解能力也太差了吧?”

  “读的书不多,文化不行,确实不大理解。”

  “是啊,你「文化」不行,但是「腐化」就绝对过硬不用人教。”焦毁觉得褚彦帛故意贬低自己的文化水平实际是对他焦毁的藐视。在焦毁看来,褚彦帛是个很懂道理的人,才不是什麽读书不多没有文化。焦毁一时气愤,也就得寸进尺更加刻薄地讥笑了褚彦帛一番。他无法忍受别人把他当作疯狗乱咬人那样不予理睬,而采用这种随声应和的对策。他不希望褚彦帛也这样鄙视他的行为。难道这些就真那麽不可理喻吗?只不过开个玩笑而已,他就这麽经不起玩笑吗?他自己不也经常嘲弄别人吗?我都从来不会真的跟他计较……这是不是说,我该反省自己了呢?


  褚彦帛倒没有他想得那麽多,褚彦帛因为敬重焦毁,到了什麽都肯听他的程度,觉得焦毁讲的每一句话都很有道理,每一句他都愿意接受,并不是因为不耐烦而产生的抵触。可是焦毁和他一样,刚刚从外面回来,怎麽可能又要出去呢?即使在别人身上成立,在焦毁这边也不会成立,他要求自己不做多余的动作,如果回来又马上要出去,他是不会中途回家的,除非忘了带东西。这次是例外?没有破例的记录存在过。所以实际还是褚彦帛比较想约焦毁出去泡茶座。焦毁当然不会同意。他把褚彦帛赶到床上逼他睡觉:“不然下午工作又没精神了。不可以让歹徒逍遥法外。”


  “我不困。”褚彦帛虽然特别困,也为焦毁对自己的关心感到高兴,但是依旧嘴硬:“我也不能让你这个刽子手逍遥法外。”

  焦毁关上房门冲里面的人阴恻恻地说道:“别把我的关心当作废物,烂在泥里踩在脚下。”

  褚彦帛笑了,也对门外的人说:“你也不要错把担心当关心。”

  什麽担心?焦毁有点不悦,觉得自己挺委屈。

41
盛银华家里的女仆被杀了。这是褚彦帛一周以来一直在追查的案件。也是一
个令他头疼的原因。

  盛银华,褚彦帛早已从焦毁那里获悉他是血色集团的少当家,不是什麽好货色。但是有谁会找人杀了他的女仆呢?或者说盛银华自己叫了人杀了她呢?

  “那是不可能的,”焦毁打断了褚彦帛的疑虑侧著头说道:“盛银华为什麽要杀害林美文呢?她是他的女佣啊!根本没那个必要。你先别反对我:你无非是要说,她可能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让他起了杀心。但事实上盛银华却是在他家的清洁工报警之後才知道的。其间他并不曾回家,一直都呆在总部。他最讨厌警察,所以就算杀人,也会把尸体处理掉,不会劳驾你们的。”


  “听你的口气,应该是知道凶手是谁喽?”

  焦毁懒洋洋地翻了一个身背对著褚彦帛哈欠连连,把满床的被子都蹬了下去,他伸长了手臂摸到那个遥控器,把开到让人流鼻涕的冷气关掉,房间里渐渐回复了夏日该有的温度。他眨巴几下眼皮又眯缝起来打算继续睡觉。褚彦帛见状,在焦毁的屁股上用力捏了一把:“懒猫,再不起床,床单就要湿了!”焦毁被捏得龇牙咧嘴,忿忿地叫道:“什麽床单要湿了?我们睡的明明是凉席,床单到哪里湿去?你敢捏我屁股?”


  “我不仅捏你,还要踢你的屁股呢!嘿嘿,我今天就特别想踢你屁股,不踢到你誓不罢休!”

  “我才要踢你呢!我踢我踢我踢踢踢我踢死你!”焦毁一下子跳起来不想再睡了,一个劲在褚彦帛身上横扫千秋。连那个连环三节踢也一跃升级到连环七十二踢,踩得褚彦帛连连摆手求饶:“别踢了,我要死了……哎哟……好弟弟,别……别打了,我认输,我认输……能告诉我凶手是谁吗?”


  焦毁向一边吹了一口气,停止了攻击:“这麽敬业啊?快死了还想著凶手。”
  “我本来就是边缘人嘛,职业本色。”

  “边缘人?”

  “站在死亡的边缘。”褚彦帛有些无奈地笑了。

  焦毁到浴室冲了一盆水穿上衬衫才不紧不慢地问道:“林美文是什麽时候死的?”

  “就是案发当晚8 、9 点锺吧。按说那个时候周围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很容易被发现的。”

  “那目击证人说什麽呢?”

  “盛银华家是豪宅,不比公寓有管理员。可还就是有那麽一些人看见在与死者死亡时间吻合的时间里进去一个男人。”

  “那个人有什麽特征?”

  “据说身高在180cm
上下,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但足以让人觉得是个温和的人,不像是会杀人的那种。发型嘛,因为戴著帽子,所以很难说。还有人说他戴著一副无框眼镜。我看八成是瞎掰的,那麽远的地方能看这麽清楚?”


  焦毁似笑非笑地望著褚彦帛,觉得自己认识的人当中倒有一个很可疑。焦毁提议出去吃饭,目的地是「红。凯伦」。

  “「红。凯伦」?新开张的?我怎麽没听说过?”

  “还就是新开张的。我领你去。”

  褚彦帛恭恭敬敬地奉上车钥匙与焦毁一同前去。饭店装修得焕然一新,很是漂亮。菜单也做得很别致,是工薪族理想的食馆。走进大厅,青冥笑吟吟地出来迎接他们,比任何以为店主都要殷勤,还主动提出要打七折,不用说也知道是卖给焦毁的面子。


  等青冥进後厅招呼别的客人的时候,褚彦帛就忍不住在焦毁那里咬一阵耳朵:“你和他很熟啊?他是你什麽人?”

  在家里还可以随便他一个人去嘀咕,在大庭广众之下,焦毁可没那麽开恩了:“三句不离本行啊──别人说警察烦,我还不相信。今天我和你出来发现你真他妈烦。东家长李家短,那不是三姑六婆的行当吗?你的年纪这麽老了啊?”


  褚彦帛碰了一鼻子灰,不知怎的竟无心争辩了,只是朝柜台那边张望,看看那个老板究竟怎麽回事。果然不负所望,青冥正全神贯注地望著他身旁的青年,样子很傻,傻到家了。惟有那个笑容是深得人心的。褚彦帛忽然觉得周围的美男刹那间多了起来,看看这个不错,望望那个也好,都叫他不知道心里的天平该怎麽架了。咳,谁叫这家夥天生一具花花肚肠呢?他的目光於是在两位青年之间流连不止开来,一会儿瞟瞟这个,一会儿瞅瞅那个,觉得焦毁真够意思,带他来这种地方放松心情还能碰上妙人儿,算是捡了便宜大饱眼福,心情顿时豁然开朗十指大动,反倒因为照顾青冥的生意而吃了超过他肚皮容量的东西,引得青冥眉开眼笑。


  焦毁请客,当然褚彦帛付钱,不然怎麽谈得上公平的“分摊”呢?於是乎,褚彦帛的荷包又一次瘪掉了。还好这次同以往不同,他认为这次瘪得值得,而且是超值的。他把青冥之所以笑得那麽灿烂归功於自己掏了腰包吃了饭。这当然属於茶余饭後的笑资──青冥会稀罕他那几个叮当响的子儿吗?褚彦帛也知道这样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青冥的眼角瞟的还不都是小毁嘛!我褚彦帛喜欢的东西怎麽都不是属於自己的呢?


  本来焦毁是想向他暗示一点凶手的嫌疑对象,没想到褚彦帛一看见美男就变得大舌口吃异常愚钝,还和焦毁讲起了他所谓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以及恋爱观。世界上多的是歪打正著,只有他这种终极奥义才可以正打歪著。


  旁敲侧击不行,焦毁也懒得指出一条金光大道给他得意。褚彦帛只好为他的忘乎所以继续烦恼。第二次去「红。凯伦」时终於找出了焦毁的用意:无边框眼镜、身材高挑、温文尔雅……不都是青冥所具有的吗?但是仅仅凭这些就怀疑别人也太草率了,难道就没有第二个这样的人了?不错,青冥太爱笑,但不该笑的场合,他也是谦恭严肃的。在褚彦帛眼里,青冥的修养极佳,比起他见过任何一个人都好,简直没话说!这样的人怎麽可能会是凶手?是焦毁弄错了吧?一定是弄错了。


  褚彦帛大汗淋漓地冲到太阳镜摊前:“毁,我知道你什麽意思了。凶手是谁?我想再确认一下。”

  “我不想告诉你了。”

  褚彦帛冷静下来,“为什麽?那个人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也不是什麽重要的人,我现在所讲的只是义气。”

  “警察是不能因为义气就私纵罪犯的。”

  “这话用在你身上很合适。不过我可不是警察。”

  “总有一天你会做警察的。”褚彦帛自信满满地担保。

  “乱讲。我决不会当警察的。警察都只会欺压一些安善良民。”

  “我可没有欺负过谁。”

  “那是你道行还不够。你该去潜心修炼。做了十年警察,竟然还没学会吗?”焦毁不愿意直白地夸他,於是一点也安慰不了这个大块头。

  杀了女仆的人的确是青冥,令焦毁百思不得其解是他的原因。那原因让焦毁抓光了头发,觉得还不如说没有理由。那麽,青冥自己总该清楚的吧?当然──青冥浅笑了:他是去问清楚4
月3
日,寒祈心遇害的当天,盛银华在家都做了些什麽。他去过盛银华家的事,女仆一定会向主人报告,盛银华的高度警觉心会忽略青冥的无故盘问吗?在她汇报前和自然就把她结果了。而且又是何等轻易的事情!整个过程实在没有什麽复杂,但是对於不了解他们内部矛盾的褚彦帛来说显然还是困难重重。加上焦毁这个帮手还不合时宜地横加阻挠,案子又是有头无尾了。奖金还是那句免谈,而且他多次单独行动,非议是少不了的。好一个徇私枉法的猪头警官!


  盛银华呢?认为不过是小偷们光顾自己家里谋财害命小事一桩而已,因为青冥确实也制造了翻箱捣柜找钱物的假象。就这样,组织事务照常运行,毫无波澜。但是在盛银华的眼皮底下,有一个人却在给他挖墙角,那个人就是闻人火凤。算起来,闻人火凤出境也有一个月了,此刻,他正在「血色」新加坡分局易森安所长府上做客。易森安和闻人火凤的交情不赖,但因为是逃亡者,闯到见面仍旧大费一番周章。一见面,闻人火凤便忍不住要在老朋友面前一吐为快。


  “……本来这件事情也是理所当然。不过他(盛银华)也总得让统帅下道任命书再在交接仪式上把「血色」的大权交给他吧?现在呢?竟然连统帅他人在哪里都没个底细。你不知道本土都成什麽样子了,一群跳梁小丑完家家酒。”


  易森安听了他的话吹出一个烟圈哈哈大笑:“哎呀火凤啊!我听「探子007 」说,这个统帅的位子不是打算封给你了吗?怎麽平白又闹出这些事端?”

  “「探子007 」?他连这麽机密的消息都知道?不过你也别笑话我了,我可不是那块料。”

  “过分谦虚就是骄傲──是你的就是你的,管他是统帅的儿子还是老子呢!你就放弃这样一个最高的位置吗?”

  “我不需要。”

  “怎麽?还有什麽东西比这吸引更大?你不为了这个,还来找我做什麽?”
  “有了地位很好吗?还不是这副样子,也没看长出一对翅膀或者一颗天目嘛。人只要一死,那一切都是空的了。”

  易森安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人还是闻人火凤,至少也不是以前那个人了。闻人火凤,一向淡泊自己所处的位置,但是他也曾说:聊胜於无,只不过不要为这种抽象的东西患得患失。有权利的好处,无非就是可以自己做一回上帝,自己安排人类的剧本,不让别人来控制他的命运,不让自己变成木偶。如果是从前,他会因为这个至高的权力而感到无限自由,而现实是:过去有统帅一手维护他,他才有相对的自由可言。但若没有了盛凛,以他现在一个囚犯的身份,难以服众,那种想法就未免太幼稚了。所以那个可有可无的皮囊也便不需要了。除非找到盛凛,那又该另当别论,因为只要盛凛肯为他澄清,就没有一个兄弟敢不服了。他要让盛银华亲口向他道歉,他要让杀害寒祈心的凶手无所遁形,要让组织回到原来团结的风气。


  易森安看了看一脸严肃的闻人火凤,反而再次发笑:“神童火凤,长大怎麽反而一次比一次消极了?”

  闻人火凤不觉得自个儿有哪里消极,他不正是要找到统帅好让老头子收拾收拾整顿整顿这个勾心斗角的杂货铺吗?之後,他还要带著寒祈心的骨灰去冰岛生活呢。有什麽称得上消极的?我又没有像琼瑶老巫婆笔下那些男女死去活来失魂落魄的。他承认自己一开始是冲动过分,失去了该有的冷静,与他的年龄极不协调。但是经过一个月的沿途颠簸,心境已经有了大幅度转变:如果再不振作,失去的就不仅仅是祈心的生命了,而他的命,也是因为自己不够慎重所导致的。所以闻人火凤渐渐恢复了思考的能力,也加强了复仇的决心。有易森安联动其他官员密切协助,他相信与盛凛碰头的日子也不远了,往後要怎麽办,只能听天由命。


42
易森安要尽地主之谊,不带客人去茶座、歌舞厅是不礼貌的。这个花园之国
有一件精巧的黄金饰物,24K 的,造成花朵的样子。它的制法就是将新加坡的国花「卓锦万代兰」经过化学处理後包上一层薄薄的黄金作为项链的坠子。

  易森安笑著拿它开刀:“这个你带回去送女人是不错,可惜你没有女人。卓锦万代兰有「卓越锦绣,万代不朽」的意思,它俊俏、浪漫、婀娜多姿,然而这一切都不是天生的。培育它的艾尼丝。卓锦,我喜欢称她珍妮。卓娅。”


  火凤说他对植物没什麽研究,倒是新加坡这块地方也不小。

  “小金啊?他开始向内地进军了吗?第一个就拿你开涮?他呆在香港有什麽不好的?内地的收入没有他高吧。”

  “内地人喜欢去香港淘金,他就来个反其道而行,思维的确先进。何况他也不会因为顾此而失彼。”

  “只要你一开始就接受统帅的好意,哪里的地盘不是你的?世上没有後悔药,我祝你早日翻身,”易森安伸出一掌掩到一边调皮地说:“当然我可不是希望那位先生(指金井石)有什麽损失,好歹都是自家兄弟,和气生财嘛!我保持中立。”

  “他害我的时候可没有想过手足情深啊,连规矩都能忘了。”闻人火凤也是一句玩笑话。

  他们所在的地方四面临海,食物大多数是水产。夜间易森安带火凤去看人们快乐地起舞联欢,到处都是精神抖擞不知疲倦的夜猫子。易森安推火凤也下去找个舞伴,“饶你只跳慢四好了。”火凤才不愿意下去搅和呢:“你要我过去夺人所爱吗?你肯招待我已经感激不尽了。”


  易森安往杯子里注了一些不知名的洋酒笑著说道:“夺人所爱?你也太自信了,你肯定你下去就会有人垂青吗?”他把酒杯推给闻人,想起什麽似的又说:“我听说你手下有一个人特别擅长交谊舞,以後出来旅游可以带上他让他教你呀,也顺道让我瞧瞧。”


  易森安不知内情信口提提,可是火凤心里明白那个舞者是谁──冰上华尔兹、拉丁、狐步、探戈、古特巴……动作和平常在地毯上跳没什麽两样。擅长花样滑冰的人……呵,又是往他伤口撒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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