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容德王亲手拿下皇位上的亲兄弟,行刑的那天,容德王是抱著如何的情感监砍血亲兄弟百姓永远也不会晓得,但说皇家
无情。
边关救急,国防被破,廷上风波,皇族危难,容德王有如神助,把这些国难家危一一解决,是如何如何神奇超凡,这些於
居住南天山附近的百姓来说,只是茶余饭後的故事。南天山虽地处南朝边界,却地处偏僻,进入南天山的路波折陡峭,易
守难攻,多亏这般特殊的山势,南天山下的城镇逃过厥狄大军的马蹄横溅。且山下的城镇少与外界来往,半年才有马车运
送货物进出,因此得知容德王的事迹已是此事後的大半年。
华灯初上,南天山下某一个小镇小有名气的青楼,临街的雅座上四个纨!子弟聚集喝花酒。
“宝贝儿,我可告诉你大事件呀,容德王大退敌军,还平定了平安王的谋反,如今被圣上赐以护国国师。”一个油头粉面
的纨!子弟左右逢源,各抱一个花姑娘,被灌了壶酒,开始胡说八道起来。喜欢冲胖子的人又何止他一个,立刻有人争道
。
“你才晓得,我两天前就晓得了。我还晓得他战场上的英勇事迹,身下骑的是汗血宝马,手执削铁如泥的宝剑,唰唰唰几
下,蛮子就倒下千万。”
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有第二个就会有第三个。
“何止,我那从战场回来的远房表兄说,容德王在战场上呼风唤雨,宝剑指天念几句咒语,天色立刻大变,下一刻敌人的
军马被狂风吹上天去了。”
越说越夸张,说得人不觉,听得人心里明白嘴上却不能说,不学无术的纨!子弟。穿得花枝招展的花姑娘们有默契倒酒的
倒酒,拿食物的拿食物,皆喂进哗啦哗啦说个不停的嘴巴里,娇嗔道。
“大爷,您们就知道说奴家不懂的东西,害奴家不能好好服侍您。”
“就是嘛,您们男人聚在一起,就爱谈天下大事。这天下每天都有大事,奴家既是一届女子,自是不明白,可您们还是要
说,您是要讲到奴家睡著不成?”
花姑娘几声娇嗲捉回男人们的注意,抱起或是当众亲吻,或是抚摸女子柔软无骨的娇躯,惹得花姑娘们嬉笑连连。
“你们这些骚蹄子,居然敢在我兄弟面前发骚,看我不把整得下不了床!”其中一人被花姑娘蹭得浑身发热,首先站起。
突然的横抱吓了她一跳,花姑娘不依地给了男人几记不痛不痒的粉拳。
“啊,大爷,你吓到奴家了,真坏。”
“哈哈哈,再坏的也有!兄弟们,我先去休息了。”说完,抱著花姑娘走上楼。
见兄弟离开,其他人也不甘落後,各拉著一个或是两个花姑娘走,剩下一个叫啸霄的人,被三四个花姑娘围绕,但他似乎
毫不心动,整个晚上不哼半个字,很是奇怪。前脚跨出门槛,傅贵转身,发现兄弟怔然注视街上某一处,好奇顿起。
“啸霄,你是怎麽了?整个晚上发傻?浪费姑娘们的服侍……”嘻嘻笑了两声,傅贵逗弄啸霄旁边的花姑娘几下,俯瞰街
上的景色。“你看什麽啊?”左瞧右看,没什麽特别的东西啊。
“啸霄,你到底……”看什麽?话还未说完,那头兄弟已经跑掉了。“喂,啸霄,你去哪里?”不是说好今晚喝花酒的?
“不用管我,我找到好东西了。”莫名其妙的一句让傅贵糊涂了。
“什麽好东西嘛。”望著啸霄快步离开青楼,转入附近一条小巷,前面似乎有个人,傅贵了然了。“难怪他不说话,原来
他看中其他姑娘了。”抓抓後脑勺,傅贵嘀咕著,自个寻欢去。
事实上,傅贵的话只对了一半,啸霄却是看上一个人了,不过这人不是女的。啸霄留意这个男子不是第一天的事,纨!子
弟总是特别风雅,三四天就往烟花之地来,每每得到特殊照顾,南天山脚下的花魁都让他全尝个遍。厌倦了寻花问柳,啸
霄如今出来只不过是为了应付这些猪朋狗友而已。
临街的雅座好处在於,无聊之余可供客人欣赏楼外的景象,最近这一个多月,啸霄都坐在最临近街道的位子上面。久而久
之,他注意到有趣的事,一个三两天便会出现在青楼附近的男子。男子每次出现都穿上鲜红的衣服,特别引人注目,但他
每次出现总是在晚上,且躲藏一角,除非有意察看没有人发觉他的存在。
由於男子总是带上黑纱斗笠,啸霄观察他一个多月还是看不清楚他的相貌,只能想象对方可能是五官秀丽。然而,这些都
不是重点,重点是男子每次都是单身而来,离开的时候总会多於一个人以上,和他一起的人各有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点:
全部是体格坚实的年轻男子。
南天山上有个传说,山里住著一只成精的狐狸精,他喜欢趁夜色朦胧下山拐年轻男子上山,吸食其精气,待精气耗尽後弃
之山谷。难道,这男子是狐狸精?啸霄这个奇异的猜想很快让之後的事实所推翻,因为男子带走的年轻男性依旧走动在城
镇的街道上,只不过他们都忘记曾经见过男子的事,该说他们都被人为洗去了记忆。
种种异事引起啸霄的好奇,他终於忍不住跟上男子的脚步,一探究竟,跟著跟著就来到南天山。听说过南天山的怪异,犹
豫间,失去男子的踪影,让他一阵沮丧。叹惜,转身方要离去,不远处的吵杂声却把他引了过去。
有道说,好奇心可以杀死一只猫。这句话应用在啸霄身上就最好不过了,他终年不对一个人产生浓烈的兴趣,这不差点惹
来杀身之祸。若然他不走过去,若然他乖乖呆在青楼喝花酒,此时这把剑应该不会横在他脖子上。
只见一群花花绿绿的人手握利剑团团围住以剑劫持人质的黑衣人。那些人目露凶光,神情狠恶,朝啸宵身後的男子吼叫。
“邪魔,快交出血铁令!”
闻言,男子似乎听见什麽好笑的事情,冷笑道:“不愧是伸张正义的白道中人,为了血铁令,便是无辜的路人被劫亦可无
视。”
似乎真如男子的讽嘲,众人怔怔,这才发现男子剑下可怜的啸宵。只是一介平民,管是家里比平常人家多几个钱,啸宵始
终还是未见过大场面的纨!子弟罢了,脖子上的寒意足以叫他昏迷,之所以没有昏迷是因为那骇人的刺痛。
“救、救、救……”救命啊!
众人没料想到有此一著,大家议论纷纷,一个样貌堂堂的青年站了出来,挥剑指向黑衣男子。
“大家别听这邪魔胡言乱语,他是想借计等救兵,若是等到他的同夥赶到,血铁令怕要落入魔教手中!”
一句愤气凛然的话,众人又是须尔纷纷,有人疑问道。
“这……宋少侠,邪魔剑下是个可怜的年轻人,不出手救助似乎有违正义。”
“血铁令乃是象征武林盟主身份的圣物,怎可就此落入魔教手中!为了武林平静,为了江湖平和,牺牲一两个人是再所难
免的。我们上!”
话毕,飞身而去,剑光直指黑衣男子,完全不顾对方剑下的啸宵,其他人被宋少侠的话牵动,也一同围了上去,刀剑间却
是顾及到无辜的啸宵。
“哼!好一个为了武林平静,为了江湖平和,我司徒靖珩当真见识到白道的正义。”
噌!一个剑花撩开啸宵眼前的锐剑,司徒靖珩附在两脚抖得像是筛子似的的啸宵耳边,道:“小哥,得罪了。”说著,一
掌把人送至战圈之外。见状,剑光密密麻麻织成天网盖向黑衣人。
“啊!”
啸宵感觉背後一道轻柔的力道,下一刻自己已经被送离战火,落到不远处的灌木丛中。著地的同时,一个东西从他身上跌
了下来,啸宵没发觉,只知道屁股痛开花,浑身打颤的惊惧未定。这时,灌木丛丁点沙沙声,惊得啸宵乍起。
“谁?!”别别告诉他是野兽!命休矣!
啸宵绷紧神经盯著灌木丛中走出来的人,松了口气,幸好是个人。咦,这人怎眼熟?啊,他就是他跟踪的那个红衣男子!
这回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还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呢?惊喜之下,啸宵一时不知该说些什麽,就这麽楞直眼瞪著对方。
弯身捡起草丛中的东西,一块冰冷玄黑的铁片,上面写著“血铁令武林”,背面的字他看不懂。他看了看面前对著他发愣
的男子,又瞧向他身後越打来越远,快要打到悬崖上的众人,道。
“跟我来。”
第三十章:回忆
注意:此章内容纯属虚构!
幽暗的深谷上,有一处像是寄身於陡峭悬崖上的奇异洞穴,里头一个红衣青年呆立,双目呆望一处,他身後还跟著一个打
扮华侨的公子哥儿。这是啸宵他们。悬崖上的打斗依然,洞穴中的他们,一个发呆,另一个则是望著发呆的人的发呆。
一年是怎样的一个概念?春夏秋冬,花开花落,人世间的纷纷扰扰化作旦夕之间。厥狄用一年的时间入侵南朝,欲称霸天
下;南朝的平安王欲在一年的时间中颠覆南朝朝廷,这些野心都让容德王一一击破,也是以一年的时间。
一年对於某些人某些事情来说可能是个转机,而对风尘……或者该唤他作晓枫的他来说,只是重复“从前”的生活,每天
每日除了思考如何生存下去,便没其他的想法。想要结束这种为了生存而不得不再次躺在男人身下的生活,若非神医度荆
的同命盅的威胁,他真的很想了结自己。
或者在正常男性的心里,接受男人也许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但是於他只不过是记忆中一页黑幕的小角。从小他就知道自
己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多亏孤儿院的院长好心收养才得以生存。院长像他亲生父亲一般疼爱他,给他起名晓枫,因为
他是在枫叶季节的一个清晨捡到他的,灌上院长的姓,全名为何晓枫。可惜好景不长,院长重病去世,新上任的院长以资
源紧缺的原因把他赶了出来,当时的他只有十二岁。
一个十二岁的儿童如何能够独立生活,何况是出生在一个人口爆炸的时代,一条生命实在算不上什麽。别的小孩十三岁那
年还在自己的父母怀中撒娇时,他则在每条街道小巷的垃圾堆里勉强度过第一个自立的年头。常年徘徊在黑街的人难免会
受其染指,当时,十五岁的那年他被一个黑道上的老板雄哥看上,无知的他相信对方会让自己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好生活
,於是第一次爬上男人的床上。不过,很快地另一个更加年轻可爱的男孩取代了他的位子,他的用途从专属男宠沦落为供
客人随意玩弄的低级男妓。喜新厌旧原是人之本性,这些年来再怎麽天真,他还是懂得有些事情不该反抗,不该出声要求
,这样才能在世间多活几天。这个事实也得到了证实,他在无数男人的胯下“平安”地度过两年,而从前那个替代自己的
男孩已经成为大海里的一缕幽魂。
他的隐忍成为生命中转折的一个关键。十六岁的冬天,观察他两年有多的助手陈坚终於向他伸出“援手”,把他从一个可
有可无的男宠变为组织内的一名成员。为了让他学习到更多助组织扩大势力,他让他读上了大学,就这样他迎来了生命中
的第二个转折,他遇上了彦军,那个改变了他一生的男人。
若说雄哥是占有他身体的第一个男人,赵彦军就是他攻陷他情感的第一个男人。遇上彦军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得到他的爱
更是一个奢侈的想望,然而神让这一切都发生在他何晓枫身上。一个男人不介意他曾经在其他男人身下,不介意他是个孤
儿无父无母,一个知道自己被困黑社会愿意为他挣脱其囚困,甚至为了他抛弃不接纳他的亲生父母,温柔地抚平他内心每
一条伤痕,给与他世间上无偿的爱,他怎能拒绝这样为他的一个男人。
脱离黑社会不是一件易事,两人私奔後便明白了,房子工作,无论在任何地方,只要在黑社会的势力范围他们就不能安稳
。跑了一个又一个城市,两人曾经多次难耐黑社会的烦缠而分开,始终离不开对方,再度流浪寻找安家的地方。
终於,来来回回漂流到临海的城市香港,虽然九七回归,但当地的黑势力仍然不能小看,许是由於顾及这点,一路追赶他
们的人终於停止脚步,而他们也因此获得栖身之地。风浪波折他们都一同度过,尽管日子过得艰苦却充实满足。“只要再
努力几年,我们一定会有出人头地的,到时候我要让你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人”,这是他们新居入夥的第一个晚上,彦军
在床上抱著他斗志昂然告诉他的,记得那个时候,他的回答是“我相信你”。对,他是如此的相信他,可以堂堂正正地出
人头地,只要他们努力……,如果不是那个女人跑到他面前,打碎他满心的希望。
……身体先理智一步,为他挡下致命的子弹,生命最後的一刻仿佛听见他的恸哭,他才发觉自己是那样不舍这个为了自己
宁愿抛弃亲情抛弃自尊,屈身女人身下的男人。若有来生,他希望成为坚强的男人,不需要他的保护,给他一个安稳美满
的家。
来生向来只有小说才会出现的词眼,却应验於他身上。一朝醒来,四周陌然,完全不像他居住的空间,後来他才知道自己
死後的灵魂似乎穿越到另一个空间里头。上天是要给他弥补过去过错的机会麽?不过,这里已经没有那个男人在了,他只
能望月思念从前。
初到南朝,或者,基於一种依赖还是被触动的心悸,答应慕容志云的求爱,心里头却隐约有个声音警告著他,这段感情不
会长久,只是他没有想过结局来得如此迅速。几乎是在他迷茫中,已经被赶出慕容府,再醒来身在青鸾楼。兜兜转转,终
究回到老本行,莫非这里才是他的归宿?从前的曲折皆是因为他对命运的奢望,所以才得到那样的结果?如果老天早已安
排他的命运,不容他反抗,他能不认命麽?
既入风尘,何须晓枫,从此他的名字就叫风尘,他这样告诉若水。
他很认命。害怕一些特殊癖好的客人,青鸾楼里的人都不愿接的客人都让他全接了。有什麽好怕,古代再变态也不过是鞭
子木马,轮奸过堂会,这些都是他前世早已熟悉的。
从来不能见过像你这样不顾命地接客的男妓。唉,你就这麽想要钱吗?或者你不想要命了?每次出阁回来,青鸾楼的老鸨
若水来看他,总会这样问他,他开始笑笑,到後来只是木然望著他,直到他摇头叹气,离开他的房间。
关怀,多久没有感受到,他居然从一个老鸨的眼中看出。这里的老鸨会关心“员工”的身体?怎麽可能。他的想法很快得
到证明,五千两黄金老鸨把他卖给一个有权有势的王爷,那时候还是他刚从别个官家回来的第二清晨。
容德王是一个奇怪的男人,花五千两的黄金把他买进别府放著,没有碰触他分毫,甚至说他总是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盯著他
。那天,他无聊踱步潭边,容德王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还送他一朵奈何花,讲述了奈何潭的故事,无意间表露些许怪异的
温柔,似乎有意逗他说话。不曾和他交流的自己却不知道该回答些什麽,到後来,选择先行离去,免得再次增添奢求的意
念。
说不上是天生的还是後天的,他对情感方面似乎特别敏感,虽然,容德王不曾明显表达过对他的好感,他还是感觉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