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臣(穿越)第二卷 或跃在源——Erus
Erus  发于:2011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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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民以食为天

三月宾州,春花灿烂,正是一派明媚春光的大好时节,可奈奈风情饮食馆後的院子里却传出不合时宜地咆哮──

“谁?是谁偷吃了我的炸鸡!”

馆内馆外的大部分人不过是稍稍顿了动作,就完全无视了这声咆哮继续享用他们的美食,若是有人面色戚戚,旁边的人

则会问他:“嗨,兄弟新来的吧?”

“兄台怎麽知道?”那人一脸疑惑地问,“在下刚从曲州来此,听说这家风情馆很有特色才来见识一番。刚才那声音是

……”

搭讪的人拍拍那人的肩膀,微笑道:“老戏码了,老板他不这麽吼两声有人不听话。没什麽,咱都习惯了。”

话说这时的院内,一个大眼睛的年轻人正端著一个油腻腻的盘子在院子里抓狂地吼叫:“老疯子,你给我死出来!”

好吧,我承认这个没有形象地暴走的人就是我。

“云若……老头他又欺负我……”

我抱著空盘子跑到云若面前抱怨,而云若只是摸摸我的头无声地表示了安慰,然後飘然远去。

“……”

我欲哭无泪,仰天长叹:“云若,我已经和你一样高了,你怎麽还能这样摸我的头呢!”

以上就是我现在的幸福生活──除掉总是有一个捣乱的老头和我还没能成功吃掉云若之外。

话说三年前我带著云若离开了清欲宫,来到了这个四季如春的宾州,以我仅有的本钱和手艺开了这家“奈奈风情饮食馆

”,主营──炸鸡……

不要鄙视炸鸡嘛,虽然这种西式快餐是没有什麽营养,不过好歹当年在地球时风靡全球,由此可见各国人种对这种口味

的东西还是有著比较高的接受度,而且……人家只会做这个啊!

总算上天保佑,炸鸡的销量还算不错,虽然没有到火爆的程度,不过维持我和云若两人的小康生活还是够的。就算前两

年多了一个混吃混喝的老不死,但因为“老头快餐店”和“若若面包屋”的开张,日子过得还是很滋润。

因为日子富足滋润,我的个头像笋抽竹子一样噌噌噌地就窜上去了,如今已经和云若一般高了,此可谓这三年来第二让

我欣慰的一件事。至於第一欣慰的,自然是这三年来云若的身子越来越好啦!看现在的云若,面色红润有光泽,皮肤好

得手贴上去都能滑下来,那气质是越来越飘然出尘了~

就在我无限遐想的时候,一个不合时宜地声音从旁边冒出来:“唉,奈奈呀,你的名字像女人就算了,怎麽动作也这麽

女气呢?我真是白教你了,唉……”

我转过头去,对面前这位满嘴油光发亮的老头皮笑肉不笑道:“老头,你搞清楚,你现在吃的可是我做的炸鸡,吃人嘴

短拿人手短没听过吗?!”

“唉,我跟你,谁跟谁呀!”老头毫无廉耻地说,“我们之间算那麽清楚做什麽。”

“……”

我无语地将空盘子塞到老头手上,径直离去,我要去找我的云若,才不要再面对这张满是皱纹的老头。

这老头就是我现在师傅,叫曲奇……

好吧,这个时代还没有一种叫“曲奇”的饼干,所以在这里的人眼里,这个名字一点也不奇怪,就算我以後做出“曲奇

”,别人也一定会以为我是在用饼干纪念我这位师傅……

曲老头收我做徒弟,当然不会因为我“天赋秉异、骨骼清奇”什麽的,他甚至在收我做徒弟的时候用朽木不可雕的悲凉

口气仰天长叹:“老天不开眼啊,我的关门弟子居然……居然是个废物!”

我怒!差点一脚将他踹出门去。最後要不是考虑到赶走了这个为老不尊的老不死,我就很难再找到第二个愿意教我内功

的人了,我一定不会留他下来偷吃我的炸鸡!

是的,老头愿意留下来压迫我的原因是因为炸鸡这种垃圾食品十分符合他的胃口!

不过这老头也不算一无是处,起码他有一身貌似不错的医术,若是没有他,我家云若的身体也不能好得这麽快。老头说

云若後庭受创过重,如果现在不好好调养,老了会有很多麻烦,调养起来虽然麻烦但也是可以慢慢好起来的,只是长久

下去耗资颇大。所以为了让云若健健康康活到一百八十岁,我可是非常非常努力地赚钱呢。

你说云若用来干什麽?云若当然是每天看看书弹弹琴作一个闲散惬意的贵族啦!

“云若,你在吗?”

我敲著房门问。

云若现在是准贵族,我当然不能像当初那样那麽没有礼貌地闯进去。

云若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进来吧。”

我推门进去,一眼就看到云若陷在那张舒适的沙发里,长发高束,露出修长的项颈,窗户里漏进一道阳光恰恰落在那张

俊秀的侧脸上,映得白皙的肌肤宛若琉璃剔透。他就这麽远远的、淡淡的、静静地存在著,似乎整个世界都与他无关了

,不被任何人影响,也不影响任何人。

这就是我家云若呀!

我放轻了脚步慢慢走过去,生怕惊走了那抹宠爱他的阳光。

云若听到响动,抬头看来,对我淡淡一笑。

……

云若,你不要勾引我。

我有点郁闷地揉揉鼻子,总觉得会有什麽从里面流出来一样。三年的时间让我对这个身体越来越适应了,连行为方式也

开始向男性转变,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我越来越容易在云若的笑容下失神了。

云若是很纯洁的,不纯洁的是我……

不过好歹我失神的对象是云若,如果是一个女人……不敢去想这种情况,那很变态!

我在云若所坐沙发的扶手上坐下,瞄了一眼云若手里的书──诗集?我有点郁闷,这麽高深的东西果然不是我能领悟的

。收回目光,我对云若说:“云若,我下午要去一趟城东,你要不要也跟我去?”

“去做什麽?”云若问,似乎不是很感兴趣。

“我去看看自家产业怎麽样了,你去……踏青?”我问,“今天天气很好噢,正适合出门玩呢。”

云若摇头:“不了。”

我有点无奈,我是希望云若多出去走走的,云若现在的身体不像以前那麽孱弱了,踏青这样不太剧烈的活动完全可以承

受,但云若心中有结,不太愿意在人前露面,我也不好强迫他,大部分时候也只好由他去了。

“那我出去了你要好好吃药好好睡觉知道吗?”我拉过他的手捏了捏,“手指又是凉的,等会儿我让彦希给你那件外套

过来,今天阳光大,气温可不高。”

云若看著我浅浅地笑,那笑容里多的是无奈和包容。

好吧,我承认,我在他面前总是有点孩子气和老妈子。谁让云若看起来这麽温柔又这麽脆弱的呢?看到他就想和他撒娇

,走近了又忍不住想保护他。

我又说:“云若,我晚上带桑椹蜜膏好不好?嗯……或者蜜汁梨球?”

“都好。”云若的回答还是浅浅淡淡。

我知道云若是不会轻易提要求的人,不论这种习惯是天性使然还是贵族的矜持,总之这让我很不爽,我觉得云若最好能

像我抱著他说东道西一样,他也能跟我说他心里的所思所想,虽然诗词歌赋什麽的我听不懂,可是他如果说的话我一定

会很认真地听,然後一个个字记下来啊。就算我不能做他的锺子期,我能做一朵向日葵──永远向著他嘛。

其实关於诗词歌赋的交流我也有努力过啊──

话说某年春暖花开,我特意抱回一只白白胖胖的天鹅放在自家後院的水塘里,然後拉著他站在旁边,高声吟诵──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我得意地看向云若,期待得到他的夸奖,哪知道云若还没有说话,老头却在旁边凉凉地插嘴:“刻意,幼稚,韵脚全错

。”

“……”我忘记了这个世界的语言和地球有所不同。但是你怎麽能说天才的诗是“刻意幼稚”呢?我不服气地反驳。老

头却说:“你特意抱一只鹅放在这里配合自己的诗,不是刻意是什麽?”

我、我……我这不是只会这麽一首嘛……

老头还在说:“这诗要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念出来,我就勉强当他是个天才好了,好歹这意境还不错,不过……你?”

老头用鄙夷地目光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都多大了,还‘鹅,鹅,鹅’呢!”

“……”

好吧,这首诗是骆宾王七岁的时候做的,也是因为这首诗他才被称作天才。

骆宾王,你十六岁时候做的诗呢?交出来!

中国的古诗词失败,我转战国外经典。

有一天,我准备妥当之後对云若说:“云若,我做了一首诗。”

云若点点头,静候我的佳作。

我清了清嗓子,声情并茂地开始了吟诵──

“我的心与眼在殊死作战,

为的是怎样分摊你的美貌俊颜;

眼睛一心想把你的形象与我的心隔断,

心儿又不甘让他拥有这份权限。

我的心声称你已在他深处伏潜,

从不曾有明眸把他的宝箱洞穿,

但眼睛却否认心的申辩,

坚持认定你的倩影保存在它里面。

为解决这纷繁不清的悬案,

住在心中的思想被邀做陪审团,

思想的判决最终得到了宣布,

明眸和真心各得你的一半:

眼睛享受你的倩影,

心儿拥有你的爱情。”

我看向云若,云若半晌不语,平淡的脸色看不出喜怒,片刻後,他才说:“这是……诗?”

“嗯嗯!”

我用力点头,继续期待地看著他,结果就看到他在短暂的停顿後默然离去,离去……

以上就是我试图和云若进行心灵交流的全过程,以完败告终,最後云若摸摸我的脸,权作安慰奖。

唉,我也想出口成章挥笔成诗,可是我没有办法啊,就算我能把唐诗全集背下来,两边语言不通,发音不一样,背了也

要被说成“韵脚不对”。更不用说外国诗了,根本不是这个世界的口味嘛!

“我和云若没有共同话题怎麽办?”

我缩在角落和老头说这事,老头白我一眼,嘴里叼著炸鸡翅含糊不清地说:“你这粗人还想和人家有共同话题?好好练

你的武,做你的生意吧,能把人家养好就不错了。”

我烦恼:“可是……没有共同话题,云若跟在我身边岂不是会很寂寞?”

老头意义不明地看我一眼,拍拍我的肩膀,叹著气走了。而我则愤怒地看到自己今天刚换的衣服上又多了一个油腻腻的

爪子印。

所以和老头谈论风花雪月是很愚蠢的。

我拉著云若的手想著这些,云若没有抽回他的手,只是用一边手扶著书低头默默看著,这算是迄今为止他与我最亲密的

接触了。

云若的手还是那样消瘦,只是上面的各种伤痕淡去不少,这是我让老头调的药膏,能去伤痕。制作药膏的原料颇为珍贵

,收集不易,用了有半年了,效果还不错。

有时候我不知道该怎麽对云若才好,就拿消除伤痕这件事来说,我想对云若好,想让他身上这些藏著痛苦回忆的伤痕全

部消失不见,可是又怕这样做会触痛云若敏感的心,怕他以为我嫌弃他的过去──但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我们家云若是

最可爱的!

我知道是我自己想太多了,但就是忍不住地担心。

想让云若就那样无忧无虑地活下去,什麽都不要操心,什麽都不要担心,做自己想做的事爱做的事,不会再有烦恼,更

不会再有痛苦。所以我要赚钱,我要学武,我要……

“小公子,已经午时,时间差不多了。”

青衫的少年不知道什麽时候出现在阴影里,他平缓的声音提醒著我下午有事去做。

“好,我知道了。”

我应了,看了一眼毫无反应的云若,恋恋不舍地起身离去。

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背後传来云若的声音:“路上小心。”

我惊喜地回头看去,云若还是静静地低头看著书,似乎刚才说话的并不是他。不论他是否能感觉到,我还是很高兴地用

力点头道:“我知道了,云若,我走了哦!”

注:前面那首“鹅鹅鹅”就不用我说了吧,後面那是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之46。

02 地下工房

奈奈风情饮食馆是我最先建立的产业,因为炸鸡需要面包屑,所以我又顺便开了一家面包屋──感谢这世界有制作面包

的原料,虽然因为名称不同让我找了很久──将每天卖剩的面包揉屑当作炸鸡的配料可以降低成本。

至於快餐店,那算是兴起为之,刚开始生意还挺红火的,不过後来别人看有钱赚也就一蜂窝涌入这个行当,直接导致了

快餐市场被抢夺──毕竟我请的厨师只是一般的家庭主妇,做几手美味的家常菜,并没有特别而已,但因为招牌老,生

意也还算兴隆。

虽然这三个店面已经让我足够过上小资生活,但我名下的产业并不只有饮食业。

比较有名的还有闲情布艺家具店,招牌产品是沙发和枕头──准确地说是抱枕。这些东西的购买人群主要是老人、贵妇

和少女,那些男孩男人们总觉得这玩意儿软绵绵地难登大雅之堂,之前还骂过呢,说什麽软了骨头败了志气。不过该买

的人还是会买,我也无所谓他们说什麽。毕竟睡羽绒枕头可比睡石枕头舒服多了──反正他们也不知道什麽颈椎病。

其次是制糖──这是很赚的。这里不是没有白如雪的“白砂糖”,他们把这种糖叫做糖霜,量少价高,一般百姓吃的都

是“红糖”,颜色像地球的红糖,味道也很像,略带一点苦味。

其实从“红糖”转制“白砂糖”的工艺很简单,糖呈现黑色并且带有苦味实际上就是植物纤维含量较高造成的,将红糖

加水煮,然後放入活性炭或者碳粉也可,植物纤维就会被活性炭吸附沈底,将处理过的糖水晾干即可得到白糖了,整个

过程成本极低。

白砂糖的卖相好,纯度高,自然受欢迎,总算我还有点良心,让白砂糖的价格稍稍高过红糖,免得那些糖商杀上门来用

口水将我淹死。

制糖方面主要搞批发,日用品零售铺设销售渠道很麻烦,我就没插手了。

以上就是我在明面上的产业,这些产业、店铺,每个月我都会让负责人将账本和报表交上来。一般来说,没什麽问题的

话就给他们一个回复,若是有问题,那就要面谈了。除了月结,还有季度总结和年终总结,总之我把现代企业管理的那

套搬了一点过来。

至於暗地里的……嘿嘿。

光靠卖快餐能让我们家云若过得悠然自得吗?

那是不可能的。

不要说烹饪本来就不是我的专长──经营管理也不是我的专长,就说那清欲宫和离门,秦离是心理变态,做什麽都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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